刍议公益诉讼与公共利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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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中公共利益的界定探究

公益诉讼中公共利益的界定探究

公益诉讼中公共利益的界定探究作者:蔡二涛来源:《法制与社会》2018年第35期摘要随着两大诉讼法的修改,我国已正式确立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但法律并未对“公共利益”概念做出明确规定。

公共利益虽然难以界定,但在立法上仍有必要予以明确。

本文通过对公共利益的概念、特征分析,并结合国内外相关立法经验对公共利益的界定进行探讨,以期更好地保护公共利益。

关键词公共利益特征分析界定原则界定主体作者简介:蔡二涛,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

中图分类号:D925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ki.1009-0592.2018.12.1312017年,国家通过了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正式以立法形式确立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但是上述两部法律均未对公共利益作出明确界定,仅以列举形式规定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范围。

在实践中,如何把握具体案件是否构成公益诉讼,仍需对公共利益的概念、特征进行厘清、界定,从而使检察机关能够充分履行职权,更加全面地保护公共利益。

本文拟通过对公共利益的界定分析,并结合国内外相关立法经验进行探讨,以期对实践有所裨益。

一、公共利益的概念分析一般认为,公共利益是指公众的,与公众有关的或成为公众的、共同的利益。

公共利益是与私人利益相对应的概念,其最大的特别之处,在于其概念内容的不确定性,主要是“利益内容的不确定性”和“受益对象的不确定性”。

“利益”一词极具主观色彩,是人的主观判断,这使得“利益”的内容难以确定。

首先,人们价值判断的对象是多样的,既包括物质的,也有精神的。

其次,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地域,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人们的价值判断标准也是不同的。

因而,利益的内容也必然随着国家、社会的发展而变化。

对于“公共”的范围也是难以确定的。

一般认为,公共是指公众的,非特定的大多数人。

而那些只针对特定的团体、阶层,特定人享受的利益不属于公共利益。

但为了实现人的平等、社会正义,为了帮助社会弱势群体而进行的特定事业也属于公共利益,如专为帮助残疾人而设立的企业或单位等。

公益诉讼研究

公益诉讼研究

公益诉讼研究公益诉讼作为一种重要的法律工具,旨在保护公众利益和社会公正。

近年来,公益诉讼在我国得到了广泛关注和积极推动。

本文将探讨公益诉讼的概念、意义以及相关研究。

公益诉讼是指由社会组织或者特定的公民代表公众利益提起的诉讼。

其目的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公益诉讼可以在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劳动保障、食品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等领域进行。

通过公益诉讼,可以有效解决个别案件无法涉及的大范围公共利益问题,实现社会公正和法治的目标。

公益诉讼的意义不言而喻。

首先,公益诉讼可以弥补公共权益保护的不足。

在个体诉讼中,个人的损失往往优先考虑,而公众利益往往被忽视。

公益诉讼可以通过集体行动,使公众利益得到更好地维护。

其次,公益诉讼可以促进社会公正。

在一些涉及公共利益的案件中,个人的力量很难发挥作用,而公益诉讼可以通过社会组织等机构的参与,为社会弱势群体发声。

最后,公益诉讼可以提高法治意识。

通过公益诉讼的实践,公民可以更好地了解法律、维护权益,从而提升法治素养。

在公益诉讼研究方面,学者们进行了广泛的探讨。

首先,研究者对公益诉讼的法律基础进行了深入研究。

他们通过对法律法规的解读,明确了公益诉讼的法律依据和适用条件。

其次,研究者对公益诉讼的实践进行了案例研究。

他们通过对具体案例的分析,总结了公益诉讼的特点、难点和解决方法。

此外,研究者还对公益诉讼的制度设计进行了探讨。

他们提出了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建议,以进一步推动公益诉讼的发展。

总之,公益诉讼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

通过对公益诉讼的深入研究,可以更好地发挥公益诉讼的作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同时,公益诉讼研究也为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我们期待公益诉讼研究能够不断深化,为法治建设和社会公正做出更大的贡献。

公益诉讼与公共利益

公益诉讼与公共利益

公益诉讼与公共利益一、弥补法治漏洞、完善诉讼制度的需要我国目前的三大诉讼法对公共利益的司法保护存在真空:民事诉讼对公共利益的保护也只能通过代表人诉讼的方式实现;行政诉讼只能通过对具体的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来保护公共利益;刑事诉讼只能对被侵害、且侵害行为构成犯罪的危害公共利益的行为,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予以救济。

并且均规定,原告必须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普通公民无权起诉。

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大量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有些无直接利害关系人,有些直接利害关系人因不知、不愿、不敢而未提起诉讼,所以形成违法行为出现而无人起诉的局面。

如目前在我国发生较多的环境污染案。

长期以来,由于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缺失,使环境保护问题日益严峻,仅西部地区每年因环境破坏造成的损失竟然达1500亿元,占当地同期国内生产总值的13%。

国有资产的流失也是比较普通的损害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现象。

据国有资产管理局的统计和测算,目前平均每天都有近亿元的国有资产流失,许多国有资产流失案件令人触目惊心,却因种种原因无人主张权利,无法进入司法的管辖和监督范围。

此外,还有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垄断经营、造假售假坑害消费者等违法行为。

由于我国三大诉讼法理论和立法发展的滞后,导致受害人无法通过诉讼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

而一些“打抱不平”者在为不特定的多数人赢得权益的诉讼多以败诉而告终。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公共利益与人民生活日益密切相关,但这种公共利益同时又不是明确地与某个具体的人有利害关系,因而,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异常困难。

现在我国是依法治国的社会,面对不公平、不合法的事情,任何一个有社会责任心的人,都应有权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

赋予人民公益诉权,使人民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通过司法途径得以实现,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法治漏洞,完善诉讼制度,从而扩大司法监督体系的覆盖面,更好地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

公益诉讼语境下“公共利益”的界定

公益诉讼语境下“公共利益”的界定

公益诉讼语境下“公共利益”的界定公益诉讼是指社会公众为维护公共利益而向法院提起的一种特殊诉讼。

在公益诉讼中,“公共利益”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概念。

公共利益是指社会公众共同享有的利益,即每个人都可以享受和受益的某种利益。

公共利益一般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公共利益是社会公众的共同利益,不是个人或少数人的私人利益。

(2)公共利益具有普遍性和长期性,超越个人和局部利益,具有更宽广的社会范围和更长远的时间跨度。

(3)公共利益是法律规定和公众普遍承认的利益,是符合公序良俗和正义的利益。

(4)公共利益是需要政府和社会公众共同维护的利益,不能完全依靠市场机制或个人自由选择来实现。

在公益诉讼中,公共利益的界定显得十分重要。

公益诉讼的目的在于保护公共利益,因此公益诉讼的成败与公共利益定义的合理性密切相关。

如何准确界定公共利益,在公益诉讼中发挥应有的作用,需要充分考虑以下几个因素:一、公共利益保护的需要性和紧迫性一个事项被认为具有公共利益的价值,需要考虑其对社会的重要性,是否具有紧迫性。

比如,对健康、生命安全等方面重要的问题就显然属于公共利益范畴,需要尽快得到保障和维护。

二、公共利益具体性和可操作性在公益诉讼中,公共利益必须是明确而具体的,不能过于笼统或宏大。

因为如果公共利益说得太泛泛,就很难确定具体的权利主体,也很难明确维权的方式和方式。

比如,“保护生态环境”是一个广泛的概念,需要具体说明要保护哪些生态环境,应采取何种措施等。

三、公共利益的合法性公共利益是基于法律的规定,需要符合基本的法律原则和精神。

公益诉讼不能违反国家法律和法规,不能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也不能歧视任何特定群体。

四、公共利益的效益性和可预期性为了保护公共利益,必须考虑到是否能够产生实际的效益,并且是否可以预期不良影响。

公共利益的保护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保持合理平衡。

公共利益在公益诉讼中的界定是一个复杂而关键的问题。

界定公共利益需要权衡各种利益,需要准确分析事实,需要寻找最佳平衡点。

谈我国对公益诉讼制度的现实需要

谈我国对公益诉讼制度的现实需要

谈我国对公益诉讼制度的现实需要公益诉讼是指政府或者社会诉讼代表公共利益的一种法律诉讼。

公益诉讼的出现,其实是为了保障公众的权益,防止环境犯罪、食品药品、劳动保护、侵权责任等问题对社会带来大量损失,维护公共利益、促进公正社会。

如今,公益诉讼在国际上已成为一种重要的法律保障手段,并已成为全球公民的重要诉讼方式。

随着我国社会的变革和进步,公益诉讼制度已经成为我国国家机器推进法治建设和保障公平社会的重要手段,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首先,公益诉讼可以保障公民的利益。

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可能存在很多的维权需求,而维权的途径也是有限的。

公益诉讼可以帮助维护公民的权益,尤其是针对某些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例如噪声环境污染等问题,当公民自身维权无力时,可以通过公益诉讼的方式进行法律起诉。

这是一种权利保障的重要方式,可以实现公民的利益维护。

其次,公益诉讼能够促进公平正义。

在很多社会领域,私人行为可能会损害公共利益。

如果不及时得到治理,就会严重影响公共权益的保障,破坏公平正义。

这时,只有政府部门和公众能够使用公益诉讼的手段来促进公平正义。

如果缺乏公益诉讼制度,那么可能会导致真正有瑕疵的企业仍有生存和发展机会,同时还会让一些良好的企业因为相对困难的治理成本而放弃合法经营,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只有公益诉讼才能在有限的机会里,使正义得到实现。

第三,公益诉讼能够保护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

在近年来的发展中,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的保护已经成为国家的一项重要工作。

虽然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都在投入大量资源保护这些资源,但发现一些环境犯罪以及文化遗产遭受侵犯的情况时,公众也能通过公益诉讼的方式予以起诉。

这样既可以达到保护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的目的,也能促进社会的长期发展。

通过公益诉讼制度,我们可以看到,公益诉讼既是全社会力量的保障,也是维护公义正义的重要手段。

在现实需要的时期,公益诉讼制度影响越来越深远,因此需要我们让这个制度不断发展,保障公民的权益和共同利益。

法律服务中的公共利益诉讼与公益诉讼

法律服务中的公共利益诉讼与公益诉讼

法律服务中的公共利益诉讼与公益诉讼公共利益诉讼与公益诉讼在法律服务中的作用与影响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公共利益诉讼与公益诉讼逐渐成为法律服务领域中备受关注的话题。

本文将就公共利益诉讼与公益诉讼在法律服务中的作用与影响进行探讨。

一、公共利益诉讼的概念与特点公共利益诉讼是指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由特定的主体依法提起的诉讼行为。

它与一般的民事诉讼相比,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首先,公共利益诉讼的主体不仅包括个人,还包括法人、其他组织等。

这种特点使得公共利益诉讼具有更广泛的范围和更强的针对性。

其次,公共利益诉讼的目的是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而不是追求个体的私利。

这使得公共利益诉讼成为社会公共利益保护的有力工具。

最后,公共利益诉讼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由于涉及的社会公共利益较为广泛,个体往往难以单独提起诉讼,因此需要经过特定主体的代表性诉讼才能实现。

二、公益诉讼的概念与特点公益诉讼是指为保护环境、消费者权益、劳动权益等社会公益而提起的诉讼行为。

它是公共利益诉讼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首先,公益诉讼以保护社会公益为目的,旨在维护公民和社会的共同利益。

这使得公益诉讼具有较高的社会价值和积极的社会影响。

其次,公益诉讼的主体往往是公益组织等非营利机构,其行使诉讼权益主要是为了保护他人或社会的利益,而不是自身的利益。

最后,公益诉讼强调社会参与和社会监督。

在公益诉讼过程中,社会各界的参与和监督将起着重要的作用,确保诉讼的公正和有效。

三、公共利益诉讼与公益诉讼的作用在法律服务领域中,公共利益诉讼与公益诉讼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首先,公共利益诉讼与公益诉讼能够有效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通过法律手段对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进行制裁,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其次,公共利益诉讼与公益诉讼有助于推动法治建设。

它们通过扩大社会参与和监督的范围,强化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促进了法治建设的进程。

再次,公共利益诉讼与公益诉讼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行政诉讼法中的公益诉讼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武器

行政诉讼法中的公益诉讼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武器

行政诉讼法中的公益诉讼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武器行政诉讼法是中国法律体系中的一项重要法律。

它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行政活动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有效的途径和保障。

其中,公益诉讼作为一种行政诉讼形式,被认为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法律武器。

本文将深入探讨行政诉讼法中的公益诉讼,并阐述它如何有效地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一、公益诉讼的内涵与特点公益诉讼是指行政机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的诉讼行为。

它与普通行政诉讼不同,其诉讼主体不仅可以是直接受到行政行为损害的个人或组织,还包括关注社会公共利益的各界人士。

公益诉讼的主要特点包括:首先,公益诉讼的目的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公益诉讼一般涉及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食品安全等领域,旨在解决广泛的社会问题,保护群体利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其次,公益诉讼的诉讼主体多样化。

公益诉讼不限于受损害个体,可以由行政机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促进社会公共利益保护。

最后,公益诉讼具有代表性和公共性。

公益诉讼往往代表受损害的群体利益,具有典型性和普遍性。

其结果对社会公众有重要意义,影响力广泛。

二、公益诉讼的法律保障公益诉讼在行政诉讼法中得到了明确的法律保障。

行政诉讼法对公益诉讼的起诉条件、适用程序和判决效力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以确保公益诉讼的有效实施。

首先,公益诉讼需要满足起诉条件。

行政诉讼法规定,提起公益诉讼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具有直接利益关系的机关、个体或者群体;已经履行行政复议程序或者其他解决行政纠纷的规定程序。

其次,公益诉讼适用一般的诉讼程序。

公益诉讼程序与一般的行政诉讼程序相同,包括提起诉讼、受理、审理、判决等环节。

行政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保障公益诉讼的权益,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审理。

最后,公益诉讼的判决具有法律效力。

经行政法院判决的公益诉讼案件,对被告行政机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约束力。

如何理解和运用民事诉讼中的公益诉讼

如何理解和运用民事诉讼中的公益诉讼

如何理解和运用民事诉讼中的公益诉讼民事诉讼是指在民事案件中,当事人因侵犯公共利益、广大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或者违法了公共法律制度等情形下,可以申请进行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的目的是保护公众的利益,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本文将着重介绍如何理解和运用民事诉讼中的公益诉讼。

一、公益诉讼的概念和特点公益诉讼作为一种特殊的诉讼方式,针对的不是个体的私人利益,而是涉及到广泛的公共利益。

公益诉讼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1. 公共利益保护:公益诉讼是为了保护公众权益、社会利益和国家利益,而不是仅仅为了维护个人利益。

2. 代表性:公益诉讼机构或者组织代表广大社会公众或特定群体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

3. 公共监督:公益诉讼可以促进政府部门和其他相关主体的法律遵循和制度执行。

4. 惩罚性赔偿:公益诉讼中,除了要追求经济赔偿外,更重要的是对侵权行为进行道义、法律上的谴责。

二、民事诉讼中的公益诉讼的适用范围在民事诉讼中,公益诉讼适用于以下情况:1. 环境保护:对于违法排污、环境破坏等侵害公众利益的行为,可以提起公益诉讼。

2. 消费者权益:当企业或个人侵犯广大消费者权益时,相关的保护组织可以代表消费者提起公益诉讼。

3. 公共利益:公益诉讼还适用于涉及公共利益的领域,如违法建设、侵害文物保护等。

4. 社会公正:当社会正义遭受侵害时,诸如拆迁、土地征用等问题,公益诉讼是有效的维权方式。

三、运用公益诉讼的方法和原则在运用公益诉讼时,需要遵循以下方法和原则:1. 协商和调解:在诉讼前,可以先尝试与侵权行为方进行协商和调解,以避免开展长期的法律争斗。

2. 证据充分:在进行公益诉讼时,要确保证据充足、可信,能够充分证明公众利益受到侵害。

3. 追究责任:公益诉讼追究的是侵权行为方的法律责任,需要确保侵权行为方能够得到应有的惩罚。

4. 赔偿和修复:在公益诉讼中,要追求侵权行为方进行经济赔偿,并采取措施修复受损的公共利益。

四、公益诉讼的意义和价值公益诉讼在民事诉讼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1. 维护公共利益:公益诉讼以维护公共利益为目标,保护了广大社会公众的权益,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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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市 民均可提起 ,其实质含义是原告代
表社会集体利益而 非个人利益起诉。而对
于公益诉讼一词有三种理 解 :

益司法维 护主体 ,把违反法律 ,侵害 国家
利益 和社 会 公 共 利 益 的 行 为 ,提 交 司 法 审
判, 行纠正 、 进 制裁 , 最终使公共利益得到 充分保护是现实的需要 。
二 是诉讼法上的公益诉讼 。认为公益 诉讼 是客观诉讼 的一种新 的类型 ,即原告 起诉 并非由于 自己的权秩序或抽 象的
公 共 利 益 ,从 诉 讼 法 的技 术 层 面 ,特 别 是
从而 实现 司法权对行政权的制约。这种诉 讼模式的对象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
公 益 诉 讼 — — 公 共 利 益 保 护 的 有 效 途 径
( )公 共 利 益 的 诸 多特 征 决 定 了公 一
共 利 益 保 护 的 困 难较 大
导 功能和强制威慑功能来促使行政权的依 法行使 ,既不能滥用职权 、谋取私利 ,也
不得 因怠 于行 使 职 权而 出现 行 政执 法 盲 区 ,
是 “ 共 利 益 +诉 讼 ” 公 。这 是 从 字 面
上来理 解公益诉讼 , 将含有 “ 公共利益”内 容 的诉 讼都称为公益诉讼 。认 为公益诉讼 是任何 组织和个人根据 法律授 权 ,就侵犯 国家利益、社会公益 的行 为提 起诉 讼 ,由
法 院依 法 处 理 违 法 的 司 法 活 动 。
审查 的 是 国 家 行 政 机 关 的 作 为 和 不 作 为 , 诉 讼 所 追 求 的最 终 目的 是维 护 国 家 利 益 和 社会公共利益 。
首先 , 公共利益主体 具有不特 定。 社会
公 共 利 益 的 主 体 是 一 定 社 会 领 域 组成 社会
的全体成 员或大 多成 员所形成 的集合体 ,
关键 词 :公 共利 益 事 公 益 诉 讼
行 政 公 益诉 讼

当前 ,学者认 为公益诉讼 包括行政公 益诉讼论与 民事公益诉讼论 。持行政公益
诉 讼 论 的学 者 认 为 ,我 国传 统 法律 理 论 是 依 靠 公 权 来 控 制 公 权 ,用 分 权 和 制 衡 的 方
市 场 主体 利 用 市 场 自由 和 私 法 自治 保
性 ,这 就 决 定 了 公 共 利 益 保 护 机 制或 制 度 体 系合 理 构 建 的 必 要 性 。
( )对 公 益 诉 讼 的理 解 二
的 诸 多 困境 , 构 建 行 政 公 益 诉 讼 和 民 事 公 益 诉 讼 将 成 为 公 益 保 护 帝 度 架 构 】
中不 可 或 缺 的 内容 。
的保 护提供 了司法救济渠道 。但公益诉讼 却是一 个很 难界定的概念。一般认 为。公 益诉讼是指特定 的国家机关 、社会 团体和 相关公 民根 据法律规 定 ,针对侵犯社会公 共利益 的行 为提 出请 求 ,由法院通过司法 程序追究违 法行为并籍此保护公共利益的
法律制度。
益的诉 求得到一定积极效果 时产 生 自己为 他人 作嫁 衣裳的愤愤不平之 感 ,因为其他 人是在 搭便 车。由于公共利益是 不特 定的 多数人 享有的 ,而且具有 易受损 害的脆弱
公 共 利 益 具 有 不 可 分 割 性 。 当公 共 利 益 受
侵害 时个体缺 乏保护该公共利益的积极性 、 主动性 ,造成了保 护主体 的缺位 。 其次 , 受益主体 与公共利益 ( 客体 ) 之 间的间接关联性。利益是人们对能够 满足 自己需要 的 ,处于稀缺状态的客观对 象占
公 益 诉 讼 制 度源 自古 罗 马 ,是 相 对 私 益 诉 讼 而 言 的 。公 益 诉 讼 是 保 护 社 会 公 共
护、追 求最 大限度的利润时 ,时而会侵害 到公 众的利益甚至国家的利益。通过公益 诉讼程序 的建立 ,使公众成为行使公共利
利益 的诉讼 ,除法律有特别规定者外 ,凡
法来管理社会 ,存在效率方面 的问题 ,结 果仍是行政权在不断膨胀 和扩展 ,并未 受 到适当的制衡和约束 ,特别是使 国家利益 和社会公共利益遭受重大损害 的行使行政
权 的 行 为 ,很 难 得 到 纠 正 。所 以 ,应 当树 立 “ 私 权 制 约 公 权 ” 的 理 念 ,构 建 行 政 以 公 益 诉 讼 制 度 ,利 用 司 法 裁 判 权 的 政 策 引
内容 摘 要 :在 我 国 ,公 共 利 益 的科 学 界
定 是 公 共 利 益 获 得 保 护 的基 础 。公 共 利 益 的 特 征 决 定 了公 共 利 益 保 护 面 临
时期之 利益 多元化背景下 尚未被主流意识 关注 的问题 , 强调 案件对于社会 的影 响, 基 本理念是公共利益 、 人权保护 与社会 变革 。 其重点在于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的权益保护,
即在 现 行 法 律 框 架 下 , 过 个 案 的受 理 、 通 审 理 和 裁 判 , 引起 社 会 对 侵 犯 公 共利 益 现 象
的关注 ,期待司 法对 弱势群体权益 加以保 护 ,并 以此促进法律和政策 的改进 ,以及
社会观念的变革。 公 益诉 讼 引 入 的 实 质 在 于 为公 共 利 益
从原告 与案件之间的利益关 系层面 出发 而
指 称 的 新 的 诉 讼 类 型 。这 类 案件 中 ,由 于
在行政公益诉讼 的模式 下 ,公共 利益 的保护诉诸行政机 关作用的发挥 ,通过诉
讼 方 式 敦 促 行 政 机 关积 极 作 为 。 行政 公益

词 的使 用 上 ,具 有 民权 运 动 的意 义 。 从
这 个角度理解的公益诉讼 ,关注社会转型
刍 公 诉 议 益 讼
与 公共利益的 保护
■ 巩海 平 ( 甘肃政 法学院 兰州 7 0 7 3 0 0)
◆ 中 图分 类 号 :D9 5 文 献 标 识 码 :A 2
益的英雄式 自豪感 ,也 可能当保护公共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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