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单位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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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办法

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办法

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科学规范的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制度,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一支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中层管理人员队伍,为公司转型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才队伍支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x市属国有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选任及管理暂行办法》及XX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应遵循下列原则:(-)党管干部原则;(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六)民主集中制原则;(七)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适用范围:集团本部部门负责人、直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三级企业班子正职、其他按照中层级别管理的人员。

第四条选拔任用的方式主要有:内部推选、内部竞聘(竞争上岗)、市场化选聘(公开招聘)、人才引进。

第五条集团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的职责分工:(一)集团组织人事部门负责集团中层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同时负责指导、监督所属企业选拔任用工作。

(二)集团提名委员会负责审议动议初步方案,研究初步人选产生范围、推荐方式、选拔程序等。

(三)集团党委负责领导和把关选拔任用工作。

(四)集团纪委监督选拔任用工作,负责中层管理人员廉洁考察、任前廉洁谈话等工作。

第二章任职条件第六条任职基本条件:(一)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协作,廉洁从业。

(二)具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熟悉现代企业管理,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必须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政策法规,熟悉市场和相关行业情况。

(四)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第七条任职基本资格(一)采取内部推选、内部竞聘(竞争上岗)方式选拔中层管理人员,担任集团中层正职的,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企业中层副职2年以上工作经历;担任集团中层副职的,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可分别缩短1年、2年工作经历。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xxx省 xxx 系统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为仔细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目标、政策,成立科学规范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形成富裕活力与活力、有益于优异人材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体制,推动干队伍伍的革命化、年青化、知识化、专业化,保持我省xxx 行业连续、稳固、健康发展。

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国家局相关文件精神,联合我省xxx 行业实质,特拟订本规定。

一、总则(一)选拔任用原则1.党管干部原则。

2.知人善任、品学兼优原则。

3.民众公认、着重工作实绩原则。

4.公然、同等、竞争、择优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本规定由各级党组(党委)及人事(组织)部门负责组织实行。

(三)本规定合用于选拔任用省局(企业)党组管理的干部及市级局(分企业)党组管理的县级局(企业)领导班子成员。

二、选拔任用条件(一)基本条件1.仔细贯彻执行党的路线、目标、政策,实践“ xxxx ”重要思想,拥有执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易剖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质能力。

能仔细贯彻执行国家局、省局(企业)的政策、规定,同省局(企业)党组保持一致。

2.解放思想,脚踏实地,开辟创新,扎实工作,讲真话、办实事、务实效,工作成绩突出。

3.有激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易专业知识。

4.清正清廉,勤政为民,言传身教,艰辛朴实,亲密联系民众,坚持党的民众路线,自觉接受民众的责备和督查,不以机谋私,不以烟谋私,在民众中威望高。

5.坚持和保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点,擅长团结同志。

(二)资格条件1.提任处级领导职务的,一般应该拥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2.提任处级领导职务,由副处提任正处的,应该在副处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正科提任副处的,应该在正科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3.提任县级局(营销部)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应该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下一级正职提任副职的,应该在下一级正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干部选拔任用暂行管理办法

干部选拔任用暂行管理办法

陕西集华柴家沟矿业有限公司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干部任用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健全和完善先进、合理、高效的用人机制,公司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通知》和神华党组[2010]01号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如下原则:第三条(一)党管干部原则;第四条(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第五条(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第六条(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第七条(五)民主集中制原则;第八条(六)依法办事原则;第九条(七)精干、高效、有利于工作原则。

第十条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选拔任用公司中层以上干部。

第十一条第四条公司综合管理部,是公司领导干部的职能管理部门。

公司所属各单位推荐选拔任用干部的报告,备案统一报送公司综合管理部。

综合管理部根据工作和岗位的需要及有关规定要求提交公司党委酝酿讨论确认后组织考察。

第十二条第五条在公司党委领导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对中层干部任免、交流并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第二章选拔任用条件第六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思想政治素质较好,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掌握现代经济管理知识,熟悉本行业的运作特点,发展现状与趋势,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业务,市场意识和分析经济问题的能力较强,勇于开拓创新。

(三)综合领导素质较高,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

(四)胸怀宽阔、全局观念强、民主作风好,善于团结同志,团队精神强。

(五)工作认真踏实,业绩显著。

(六)诚实守信,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第七条选任领导干部的,应具备以下资格:(一)选任副科级职务的,应当具有4年以上工龄和二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二)选任正科级职务的,一般应有副职岗位三年以上工作经历,推荐选拔副总以上职务,一般应有正科级岗位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科级干部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副总以上的干部应当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公司干部选拔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干部选拔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干部选拔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工作,提高公司干部队伍素质和管理水平,创造更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空间,特制订本制度。

二、机构设置公司设置干部选拔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公司高层领导组成,主要负责公司干部选拔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三、干部选拔对象公司干部选拔对象为全体员工中有一定工作经验和较高业绩表现的人员,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才。

四、选拔程序1. 提名推荐:公司全体员工可对有干部潜质和能力的人员进行推荐提名,推荐提名人员需提交个人简历和自荐信,并得到所在部门负责人的书面同意。

2. 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提名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包括个人资历、工作经验、绩效评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确定符合干部选拔条件的人员名单。

3. 考核选拔:通过面试、考核、能力测试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最终入选干部人员,并提出干部任免建议。

4. 公示公示:对入选干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确保选任公开、公平、公正。

5. 任免决定:公司领导根据委员会提出的干部任免建议做出最终决定,并签发干部任职聘书。

五、职责分工1. 干部选拔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公司干部选拔工作,明确选拔标准和程序,监督选拔过程,保障选拔公开、公平、公正。

2. 人力资源部:协助委员会做好干部选拔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和存档人员资料,配合选拔程序。

3. 相关部门负责人:配合干部选拔工作,对推荐提名人员进行初步评定,协助委员会做好选拔程序。

4. 干部选拔人员: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积极参与选拔程序,配合评定和公示工作。

六、干部选拔原则1. 干部选拔坚持委员会主导,公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 干部选拔突出能力导向,重视绩效、能力、业绩和道德品质。

3. 干部选拔坚持公开竞争、激励激励、注重培养的原则。

4. 干部选拔坚持选拔与培养相结合、选拔从严、与时俱进的原则。

七、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凡干部选拔工作中未尽事宜,参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国有企业领导干部选拔和任用工作流程

国有企业领导干部选拔和任用工作流程

国有企业领导干部选拔和任用工作流程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要求一、制订方案,进行民主推荐(一)组成工作组,拟订民主推荐工作方案;(二)组织进行民主推荐;1、召开民主推荐动员会,公布推荐职务、任用条件、推荐范围,由所在单位提供参会人员花名册、符合推荐条件人员花名册。

参会人员范围一般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直属(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如单位人数较少则可全体人员参加。

2、组织进行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民主推荐表见附件1、2、3,谈话推荐表见附件4)。

3、工作组对推荐票进行分类统计,民主推荐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4、工作组将推荐情况报人力资源部门研究后向党委汇报。

二、党委会议研究,确定考察对象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结合工作需要,提出意见报党委会议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三、组织干部考察(一)组成考察组,拟订考察方案。

人力资源部门组织成立2人以上的干部考察工作组,制订考察工作方案。

考察组要由思想政治好、有较丰富工作经验并熟悉干部工作的同志组成;(二)沟通意见。

与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就考察工作方案沟通情况,征求意见;(三)考察预告。

考察前须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考察预告(附件5);(四)进行考察;1、召开会议,确定参会人员范围,明确工作程序和要求。

对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附件6《民主测评表》),填写《干部民主测评汇总表》(附件7)。

2、组织个别谈话,详细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各方面表现情况,征求谈话人对被考察对象拟任职的意见。

谈话人员范围一般为上级主管部门领导、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单位中层及直属(下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整个谈话过程须在封闭室内依次单独进行,并形成谈话记录(附件8)。

3、征求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分管领导、纪检部门、人力资源部门以及计生部门等各方意见,纪检部门出具廉政鉴定(附件9),计生部门出具计划生育证明(附件10)。

除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方式外,还可结合实际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实地考察、查阅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一并进行。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第一条为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保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干部工作实际,制定本程序。

第一章确定意向第二条科级领导干部、非领导职务干部要严格按规定的职数配备。

乡镇、县直部门(单位)科级领导、非领导职数空缺或需要调整时,县委组织部就空缺的职位或需要调整的人员,在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初步的调整意向,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向县委汇报。

同意后,由县委组织部派出考察组,根据调整意向进行民主推荐和考察。

第二章民主推荐第三条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非领导职务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

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两种方式,两种推荐要互相映证、互为补充。

领导班子换届,民主推荐按照领导班子职位的设置全额定向推荐;个别提拔任职,按照拟任职位推荐。

民主推荐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第四条民主推荐一般按下列步骤进行:(1)召开推荐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干部名册,提出有关要求。

(2)填写民主推荐票,进行个别谈话(包括谈话推荐)。

(3)对不同职务层次人员的推荐票分别统计,综合分析。

(4)向县委组织部汇报民主推荐情况。

第五条推荐会由下列人员参加:民主推荐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人选,参加人员为乡镇在职干部、驻乡镇有关单位负责人、所属村书记、村主任以及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不在上述范围内的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

民主推荐县直部门(单位)科级干部人选,参加人员为本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本部门人数较少的(50人以下),可以由全体人员参加。

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

在民主推荐中得票相对集中的,可列为考察对象。

第六条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由县委组织部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一般应多于拟任职务人数。

国有企业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

国有企业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

国有企业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国有企业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流程名称执行核心部门人力资源部门行为实施环节单位党委人力资源部门干部所在单位、部(科)室实施过程任前谈话廉政考试会议讨论决定会议研究确定考察对象竞争上岗开始制订方案,进行民主推荐考察提出任用建议组成考察组,制订考察方案组织干部考察结束资料入档印发任职文件任前档案审核考察预告与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主要领导沟通情况,征求意见配合做好民主推荐工作宣布任职任职公示配合做好干部考察工作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要求一、制订方案,进行民主推荐 (一)组成工作组,拟订民主推荐工作方案; (二)组织进行民主推荐; 1、召开民主推荐动员会,公布推荐职务、任用条件、推荐范围,由所在单位提供参会人员花名册、符合推荐条件人员花名册。

参会人员范围一般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直属(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如单位人数较少则可全体人员参加。

2、组织进行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民主推荐表见附件1、2、3,谈话推荐表见附件4)。

3、工作组对推荐票进行分类统计,民主推荐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4、工作组将推荐情况报人力资源部门研究后向党委汇报。

二、党委会议研究,确定考察对象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结合工作需要,提出意见报党委会议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三、组织干部考察 (一)组成考察组,拟订考察方案。

人力资源部门组织成立2人以上的干部考察工作组,制订考察工作方案。

考察组要由思想政治好、有较丰富工作经验并熟悉干部工作的同志组成; (二)沟通意见。

与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就考察工作方案沟通情况,征求意见; (三)考察预告。

考察前须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考察预告(附件5); (四)进行考察; 1、召开会议,确定参会人员范围,明确工作程序和要求。

对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附件6《民主测评表》),填写《干部民主测评汇总表》(附件7)。

2、组织个别谈话,详细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各方面表现情况,征求谈话人对被考察对象拟任职的意见。

国有企业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国有企业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一、制订方案,进行民主推荐(一)组成工作组,拟订民主推荐工作方案;(二)组织进行民主推荐;1、召开民主推荐动员会,公布推荐职务、任用条件、推荐范围,由所在单位提供参会人员花名册、符合推荐条件人员花名册。

参会人员范围一般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直属(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如单位人数较少则可全体人员参加。

2、组织进行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民主推荐表见附件1、2、3,谈话推荐表见附件4)。

3、工作组对推荐票进行分类统计,民主推荐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4、工作组将推荐情况报人力资源部门研究后向党委汇报。

二、党委会议研究,确定考察对象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结合工作需要,提出意见报党委会议研究,确定考察对象.三、组织干部考察(一)组成考察组,拟订考察方案.人力资源部门组织成立2人以上的干部考察工作组,制订考察工作方案.考察组要由思想政治好、有较丰富工作经验并熟悉干部工作的同志组成;(二)沟通意见.与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就考察工作方案沟通情况,征求意见;(三)考察预告。

考察前须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考察预告(附件5);(四)进行考察;1、召开会议,确定参会人员范围,明确工作程序和要求。

对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附件6《民主测评表》),填写《干部民主测评汇总表》(附件7)。

2、组织个别谈话,详细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各方面表现情况,征求谈话人对被考察对象拟任职的意见.谈话人员范围一般为上级主管部门领导、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单位中层及直属(下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整个谈话过程须在封闭室内依次单独进行,并形成谈话记录(附件8).3、征求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分管领导、纪检部门、人力资源部门以及计生部门等各方意见,纪检部门出具廉政鉴定(附件9),计生部门出具计划生育证明(附件10)。

除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方式外,还可结合实际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实地考察、查阅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一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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