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关于煤炭产量信息网络监控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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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煤炭产量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朔州市煤炭产量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调控全市煤矿生产总量,控制煤矿超能力生产,促进全市煤矿安全状况稳定好转,堵塞税费漏洞,增加财政收入,保护合法生产、遏制违法生产, 科学规范地对煤矿企业的产量实行数据管理。

按照省政府统一安排,全市所有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和使用煤炭产量监控系统.为确保煤炭产量监控系统正常、有效地运行,特制定朔州市煤炭产量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第二条各县区煤炭局及煤矿企业应当建立煤炭产量监控系统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至少2人。

工作人员应当具备计算机、煤矿安全及生产技术等专业知识。

第三条各县区煤炭局及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煤炭产量监控系统规章制度,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按特殊工种管理,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四条生产矿井必须安装和使用煤炭产量监控系统.新建、改(扩)建、改造等矿井的煤炭产量监控系统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煤炭产量监控系统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矿井,不得投产。

第五条为确保煤矿煤炭产量监控系统正常、安全运行,确保设施、设备连接线路的完好和供电正常,煤矿企业应当为煤炭产量监控系统架设供电专线,安装防雷电接地装置等设施,确保设备完好和传输数据准确。

第六条煤矿企业异常处理程序1、煤矿企业产量监控系统中心站值班人员发现系统通讯线路中断、数据显示异常,要立即通知矿调度室和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在30分钟之内查明原因,1小时之内恢复正常,同时填写《朔州市煤炭产量监控系统异常情况处理报告表》,及时传到县区煤炭局监控中心,报告必须由矿维修人员、矿监控人员、驻矿安监员、值班矿领导签字.2、煤矿煤炭产量监控系统中心站值班人员发现称重传感器、变送器、系统监控终端发生故障,要立即通知矿值班领导,由矿值班领导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或联系安装厂家(维护单位)进行排查,尽快恢复正常,并在2小时之内填写《朔州市煤炭产量监控系统异常情况处理报告表》,传真到县区煤炭局监控中心,报告内容必须由矿维修人员、矿监控人员、驻矿安监员、值班矿领导签字。

县煤炭总量控制工作方案

县煤炭总量控制工作方案

县煤炭总量控制工作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洒在桌面上,一缕缕思绪随着咖啡的香气在空气中弥漫。

这个县煤炭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已经在我脑海中萦绕多日。

现在,就让我用这十年的方案写作经验,一气呵成。

一、背景分析煤炭,曾经是我国能源的支柱,但随着环保意识的提升和新能源的崛起,煤炭的总量控制显得尤为重要。

近年来,我县煤炭消费量逐年上升,给环境和经济带来了巨大压力。

因此,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煤炭总量控制方案,已成为当务之急。

二、目标设定2.中期目标(3-5年):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合理范围内,煤炭消费占比逐年下降。

三、措施建议1.加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政策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的重要性,提高全县人民对环保的认识,形成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2.优化能源结构加大对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扶持力度,鼓励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发展低碳经济。

同时,加快煤炭替代步伐,推广清洁能源。

3.提高煤炭利用效率推动企业技术改造,提高煤炭利用效率。

加强对企业的监管,确保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措施落实到位。

4.完善煤炭市场体系建立健全煤炭市场体系,规范煤炭市场秩序,提高煤炭资源配置效率。

加大对煤炭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5.加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监测建立健全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监测体系,对煤炭消费情况进行实时监控,为政策制定提供数据支持。

6.强化责任考核将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对未完成控制目标的地区和部门进行问责。

四、实施方案1.制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3.建立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信息平台,实现数据共享,提高监管效率。

4.定期召开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座谈会,分析问题,研究对策。

五、预期效果1.环境质量改善: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将有助于减少大气污染,改善环境质量。

2.经济结构优化: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高经济效益。

3.能源结构优化:促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全县加强煤炭质量监督管理实施方案

全县加强煤炭质量监督管理实施方案

全县加强煤炭质量监督管理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煤炭质量监督管理各项工作,推动煤炭高效清洁利用,不断改善大气质量,根据《X市加强煤炭质量监督管理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按照“集中经营,统一配送,分类指导,齐抓共管”的原则,健全完善煤炭市场经营及质量监管体系,规范煤炭市场秩序和煤炭经营企业经营行为,减少煤炭消耗造成的环境污染,不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1.总量控制、布局合理。

各乡镇依据本地区城乡规划、兼顾环境保护和方便群众的需求,确定煤炭交易市场位置、二级煤炭配送网点布局和数量。

2.集中经营、定点配送。

煤炭经营企业应当入驻煤炭交易市场,二级煤炭配送网点销售的煤炭必须由入驻煤炭交易市场的煤炭经营企业统一配送。

3.分级管理,强化监督。

县级煤炭经营主管部门和发改、工信、环保、工商、质监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对乡镇煤炭交易市场进行监督管理,各乡镇负责对本乡镇煤炭交易市场和二级配送网点的日常监督管理。

二、工作目标建立健全煤炭经营管理体系,完成煤炭交易市场和二级配送网点布局建设,逐步取缔高耗能、高污染的煤炭利用方式,推广和普及煤炭清洁利用技术,禁止销售和使用不符合标准的高灰分、高硫份劣质煤,切实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

三、工作重点(一)建立煤炭经营机构备案制度1.煤炭经营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后,在30个工作日内到县煤炭经营主管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

煤炭经营企业向当地煤炭经营主管部门备案的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场所、联系方式、经营煤炭种类、工商营业执照、企业自有储煤场证明(或使用权证)或租赁、联营场地合同证明、储煤场地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

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在变更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告知县煤炭经营主管部门。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县工商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2.各乡镇7月底前完成本乡镇煤炭交易市场布局方案,8月底前完成煤炭市场及二级煤炭配送网点建设。

2024年煤矿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范文(2篇)

2024年煤矿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范文(2篇)

2024年煤矿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范文一、背景和目标近年来,我国的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趋于稳定,但仍存在着一些安全隐患和问题。

为了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我们决定在2024年实施煤矿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

本方案的目标是通过建立煤矿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推动各级监管部门对煤矿安全生产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监管,有效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降低煤矿事故发生率。

二、实施步骤与内容1. 制定网格化监管方案(1)明确网格划分原则:按照煤矿所在地区、煤矿规模、煤矿类型等因素,制定网格化监管划分原则,确保划分结果科学合理。

(2)确定网格化监管职责:明确网格化监管中各级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确保各级监管部门能够有效履行职责。

(3)制定网格化监管流程:根据煤矿安全生产的全过程,制定网格化监管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每个环节都能够得到有效监管。

2. 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1)构建信息化平台:建立煤矿安全生产的信息化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和交流,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2)建立网格化监管机构:在各级监管部门内设立专门的网格化监管机构,负责网格化监管工作的实施和推进。

3. 加强煤矿安全监管(1)完善日常监管体系:加强对煤矿的日常监管,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等,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得到落实。

(2)加强现场监管:通过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加强对煤矿现场的监管,及时发现和解决煤矿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4. 完善监管手段和工具(1)提升监管技术水平:加强对监管人员的培训和技术支持,提高监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2)推广使用现代化监管工具:推广使用现代化监管工具,如无人机、智能监测系统等,提高监管效能和准确性。

5. 加强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1)加强部门间的协同配合:各级监管部门之间应加强协同配合,建立信息共享和交流机制,共同推进煤矿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

(2)加强同行业之间的信息共享:推动煤矿企业之间的信息共享,形成行业自律的监管机制,共同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的水平提升。

煤业矿业监测监控系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煤业矿业监测监控系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监测监控系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化煤矿瓦斯防治攻坚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20〕3号)以及《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开展“一通三防”专项监察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20〕2号)以及《贵州煤矿安监局省能源局关于印发贵州省煤矿“一通三防”全覆盖专项监察实施方案的通知》(黔煤安监办函〔2020〕31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煤矿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切实提高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时间及对象(一)整治时间:2020年3月至12月。

(二)整治对象:全省正常生产建设煤矿,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

二、工作目标针对部分煤矿监测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调校不规范、数据不真实等突出问题,通过开展煤矿监测监控系统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监测监控系统管理,规范监测监控设备安装、设置和传感器调校、测试等工作,确保装备齐全、功能完善、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置迅速。

建立完善省、市、县、煤矿四级联网和煤矿与煤矿企业集团联网监测监控。

— 1 —三、整治内容及责任分工(一)整治内容。

煤矿企业:一是矿井监测监控系统未联网。

未与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及所属企业集团联网并实时上传数据。

二是系统升级改造未完成。

未按要求完成监测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及验收,系统各项技术指标和性能不能满足要求。

三是数据采集传输不真实。

存在蓄意包裹等人为造成传感器失效和修改、删除、屏蔽数据,使用假监测监控系统等。

四是设备安装设置不达标。

监测监控设备未严格按要求进行安装和门限值设置,未按规定设置“三闭锁”、分级报警和逻辑报警等功能。

五是设备调校测试不规范。

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传感器存在异地违规调校,甲烷超限闭锁、风电闭锁未每15天测试1次,存在失电状态下违规断电测试等。

六是系统基础管理不到位。

监测监控管理机构不完善,未配齐满足矿井监测监控需要的值班、维护、检修、调校等从业人员;煤矿企业未建立健全瓦斯涌出异常预警制度、瓦斯事故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各类账卡及报表未按规定建立,图纸、各类帐卡及报表等资料数据造假。

临汾市煤炭产量监控系统管理办法(修改版)

临汾市煤炭产量监控系统管理办法(修改版)

临汾市煤炭工业局煤炭产量监控系统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监控煤炭产量,科学开发利用和保护煤炭资源,促进煤炭工业的可持续发展, 根据《山西省煤炭产量监控系统管理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临汾市范围内所有合法生产的煤矿企业以及新建、改(扩)建和改造等建设矿井、各县、市、区煤炭产量监控系统行政主管部门及接入产量监控系统网络的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煤炭产量监控系统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临汾市煤炭产量监控系统由市级网络监控中心、县级网络监控调度室、市县两级煤炭行政主管部门及接入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煤矿产量监控系统组成,是运用数字化称重和网络传输技术,对煤炭产量实施远程监测,实现市、县两级煤炭行政主管部门对煤炭企业的煤炭产量信息动态统计、汇总和监管。

第四条全市煤炭产量监控系统运行的网络设备及软件的任何扩充、改变必须提交书面报告,经市级煤炭产量监控系统主管单位同意上报省煤炭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五条市煤炭工业局委托市煤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负责全市煤矿产量监控系统的建设、更新改造、维护、运行管理等具体工作。

第六条市、县两级煤炭产量监控系统运行、维护、网络租用、设备更新改造等费用从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中列支。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七条市煤炭工业局工作职责:1、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市、县、矿三级产量监控系统的运行和管理工作;2、负责制定煤炭产量监控系统的运行管理制度;3、负责全市煤炭产量动态信息的统计、汇总和分析;4、负责核准煤矿生产能力;5、负责毛煤与原煤折算系数的审核批复。

第八条市煤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工作职责:1、受市煤炭工业局委托全权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市、县、矿三级产量监控系统的运行,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2、负责接受省局、市局有关指令并下传各县煤炭工业局、县级网络监控调度室和有关煤矿;3、负责接收全市所属入网煤矿上传数据并上传省煤炭行政主管部门;4、负责所属入网煤矿的产量数据的统计、汇总和分析;5、负责对煤矿企业煤炭产量监控系统出现故障,在2小时内未接到当地县级网络监控调度室的报告下达网络监管处理决定书或处罚决定书。

煤炭产量远程监测系统管理办法

煤炭产量远程监测系统管理办法

煤炭产量远程监测系统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管理,结合省煤炭工业厅、市煤炭工业局、集团公司对《煤炭产量远程监测系统管理办法》文件的要求,保证煤炭产量远程监测系统的正常运行,充分发挥煤炭产量监测系统在组织协调生产方面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xxxx、股份公司所属矿井、区域公司资源整合矿井。

二煤炭产量远程监测系统建设第三条矿井产量监测系统统一规划、统一标准。

第四条煤炭产量监测系统的建设安装技术要求必须严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行业标准MT1082-2008(煤炭产量远程监测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第五条所有生产矿井必须建设煤炭产量远程监测系统。

新建、改扩建、资源整合矿井,煤炭产量远程监测系统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

产量远程监测系统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矿井,不得进行生产活动。

三煤炭产量远程监测系统管理职责第六条公司总调度室负责煤炭产量远程监测系统建设的组织与实施、管理办法的制定,负责矿井产量监测系统与公司其他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上级管理部门所需的产量数据联网上传协调工作。

第七条公司信息服务中心和各矿信息部门协助做好煤炭产量远程监测系统所需网络IP资源的规划、畅通保障工作。

第八条各矿调度室负责本矿煤炭产量远程监测系统的全面管理工作,负责建立规章制度、管理机构、技术资料、日常维护记录资料的保存等工作,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协调部门之间工作,确保系统运行正常;负责与上级部门业务对接工作。

第九条各单位要选用责任心强、工作负责并具有一定计算机、通信、网络技术知识和皮带秤计量知识的人员负责维护和检修、维修工作。

维护和检修人员要熟悉系统组成和各装置、部件的工作原理、皮带秤调零、计量标校方法。

第十条各矿井调度室要做好(矿用隔爆兼本安型电子皮带秤)安全标志证书和(矿用隔爆兼本安型电子皮带秤下位机)防爆合格证等证件的过期换证工作。

第十一条各矿调度室要高度重视煤炭产量远程监测系统工作。

煤炭产量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煤炭产量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煤炭产量监控系统管理规定近年来,随着煤炭行业的不断发展,煤炭产量的监控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为了推动煤炭产量的高效管理和监控,制定煤炭产量监控系统管理规定是必要的。

本文将针对煤炭产量监控系统的管理提出相关规定,以确保煤炭行业的正常运营和可持续发展。

一、监控系统的安装和维护为了有效监控煤炭产量,企业应当配备先进的监控系统,并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稳定性。

监控系统的安装应便于数据的实时记录和传输,并能对煤炭产量进行精确计量和统计。

企业应当对监控系统进行定期维护,确保其功能完好,并及时修复任何可能存在的故障。

二、数据的采集和分析监控系统应能够实时采集和记录与煤炭产量相关的数据,包括煤炭的开采量、运输量和库存量等。

同时,监控系统应具备数据分析的功能,能够对产量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为企业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三、数据的公开与共享为促进煤炭产量监控的透明化和信息的公开共享,企业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将产量数据及时公布,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同时,企业也可以与相关煤炭企业进行数据共享,提高信息的互通互联。

四、数据的管理和安全监控系统对于煤炭企业来说,是一项重要的资产。

为了保护监控系统的数据安全,企业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备份、访问权限管理、防火墙设置等,防止数据泄露或被不法分子篡改。

同时,企业还应建立健全的数据管理制度,对于数据的采集、存储、使用和清理进行规范。

五、异常情况的处理在实际监控中,可能会出现煤炭产量异常的情况,如产量偏低或偏高。

企业应当及时发现并处理这些异常情况,分析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调整,以确保煤炭产量的稳定和正常。

六、违规行为的处罚为规范煤炭产量的监控,对于拒不安装或故意破坏监控系统的企业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

同时,对于虚报产量、窜改数据等违规行为,也应依法予以严惩,以维护煤炭行业的良好秩序。

七、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煤炭产量监控系统的管理和监督,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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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最新推荐------------------------------------------------------ 县委关于煤炭产量信息网络监控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强资源性资产的管理,推行煤炭产量信息网络监控系统,净化煤炭企业发展环境,规范税费征收秩序,确保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建设煤炭产量信息网络监控系统,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靠科技进步,坚定不移地走资源利用率高、安全有保障、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的可持续发展的煤炭工业富县之路,是规范煤炭行业税费征收秩序,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杜绝税费收入跑冒滴漏的重要手段,对于增加地方财税收入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二、推行范围先在县第二煤矿、百良煤矿和平政煤矿推广,其它煤矿随后实施。

三、组织领导为了确保煤炭产量信息网络监控系统推行工作顺利进行,县政府成立由县长樊存弟任组长,常务副县长雷哲生同志、副县长杨武民、洽管委党工委书记、财政局长范四海任副组长,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务局、物价局、国税局、地税局、电信局、技术监督局、县安监局、县煤炭局、检察院、公安局、县采购中心、县国有资产管理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煤炭企业产量监控系统推1 / 17行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王正社同志担任,副主任王景文同志担任,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监控网络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具体方案为了管理规范、监督科学、设施先进、节约资源,我们对彬县、四川邻水县、贵州遵义县的煤矿信息监控系统进行了对照、比较、总结,并结合我县道路好、煤矿少、规模大,开发刚起步的实际,采取择优选取提出如下方案:(一)在我县以上3个煤矿安装称重计量信息监控系统。

即在每个煤矿的出口和堆煤场安装电子称重系统、摄像探头监控系统、红外线监控系统和报警系统,达到视频、音频,摄像数据传输等功能齐全。

在县城设立监控中心,安装视频、音频数据图像信息接收、故障报警、监测等设施,实行每天24小时实时监控。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岗位。

在国有局现有业务股室的基础上增设信息监控中心、结算股和稽查大队。

(三)人员配备。

根据实际需要,借鉴外地经验,新增机构需配备人员27人。

具体岗位:县城监控中心需配备13人(每班3人,每天3班,还包括向各煤矿派驻的信息监控员3人);结算股4人,稽查大队10人,共27人。

人员组成:①从公安系统抽调2人,从煤炭、水务、矿产资源、安监、环保、物价部门各抽调1人,共8人。

②从财政系统内部调剂---------------------------------------------------------------范文最新推荐------------------------------------------------------ 19人。

所需人员12月底前到位,确保2018年元月份正式投入工作。

(四)结算管理。

国、地税依据监控产量依规、依率计征,其它规费按照统一收费项目、统一标准、统一票据,实行一票式收费。

票据由财政部门统一印制。

五、职责分工(一)煤炭企业产量信息监控系统推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负责协调全县的煤炭行业产量监控系统推行工作,并组织煤矿法人、相关部门召开宣传动员大会。

2.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推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向县政府报告,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

3.组织制定煤炭产量监控系统运行后的具体管理办法。

4.协助县采购中心组织煤炭产量信息监控系统技术服务单位招标,明确相关细节的质量要求,协助煤炭生产企业与监控系统技术服务单位签定安全运营合同。

5.负责煤炭产量信息监控系统终端服务器安装、调试,防火墙软件,机房建设等配套设施工作。

6.负责煤炭产量信息监控系统机构组建和人员操作培训、系统初始化工作。

7.负责设备运行故障报警、信息共享反馈工作。

(二)县煤炭局3 / 171.协助县煤炭产量信息监控系统建设工作办公室了解煤炭生产企业基本情况。

2.协助联系煤炭生产企业安装煤炭产量监控系统。

3.提供煤炭企业目前产煤量,协助解决其它相关问题。

(三)县公安局1.为安装煤炭产量信息网络,提供安全秩序和环境。

2.依法查处擅自拆卸、改动、破坏、损毁系统设备行为。

(四)县财政局确保煤炭产量信息网络监控系统安装所需资金。

六、实施步骤此项工程大约需要两个多月时间,按照组建机构人员、设备安装、验收调试同步进行的要求,决定从2018年11月25日开始实施,分工程准备、工程实施、调试验收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工程准备阶段(11月25日—11月30日)(一)国有局确定筹建人员2—4名,负责分期准备工作,落实建设资金。

(二)召开一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煤炭企业负责人动员会议,对推行煤炭产量监控系统的目的、意义以及设备的安装要求,运行原理进行详细阐述。

(三)县采购中心发布招标公告,选定国内多家技术成熟且有资质的企业进行竞标,通过竞标的办法以性价比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最优者为中标施工单位;拟定技术要求指标。

根据国内现行成熟产品---------------------------------------------------------------范文最新推荐------------------------------------------------------ 的技术性能,采取优选的方法,结合本县实际确定煤炭产量监控系统的技术、质量指标要求,编制工程设计及材料费用预算方案。

(四)联系落实县监控中心机房地址,勘察落实各煤炭企业信息测控称重系统建设地址。

(五)和电信部门联系落实光纤线路建设和租用事宜。

第二阶段:工程实施阶段工作内容(12月1日—12月31日)(一)和中标单位签定施工合同。

对技术指标、质量要求、售后服务、工期、付款方式等进行全面约定。

(二)按合同及推行要求,各煤矿准备好安装环境和条件。

(三)财政保证建设资金到位、购置服务器、防火墙、监控系统软件、上网、报警、音频、视频等设备。

(四)安装煤炭企业称重、信息监控、传递、报警系统和县监控中心有关设备。

各煤矿必须确保监控设备安装顺利进行,确保现有设备、设施安全无损。

(五)与国税、地税、国土、水利、环保、安监、物价等相关部门协商有关业务衔接、合作事宜。

(六)从相关单位抽调所需人员配合施工建设,了解熟悉有关设备的使用情况及注意事项。

(七)设备调试。

包括煤炭企业称重系统,监控中心、结算室接收系统,以及信息适时传递、共享、报警系统的畅通。

第三阶段:验收试运行阶段(2018年元月1日—元月10日)5 / 17(一)施工技术服务单位要确保性能全优,凡安装设备的煤炭企业和县监控中心要逐个验收,每验收合格一户,方能结算90%价格。

(二)施工单位要协助搞好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并进行设备设施试运行,确保每个工作人员能够熟练操作上岗。

(三)要在合阳建立售后服务点,确定专人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七、有关工作要求(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煤炭产量监控系统推行是今年我县加强煤炭行业管理的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作、形成推行工作的强大合力,确保推行工作按期顺利完成。

(二)宣传引导、加强沟通。

此次推行工作涉及煤矿企业4户,随后每投产一户,安装一户,逐步实施,全面监控。

为了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对企业的宣传和引导,把推行的基础工作做深入,做细致。

(三)抓好培训,优化服务。

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做好培训工作,使工作人员能够熟练掌握软件的操作要领和使用方法,尽快使系统投入运行,发挥效能。

在推行工作中,与技术服务单位、企业间要建立起顺畅的沟通渠道,及时解决问题,通过高效优质的服务促进推行工作顺利开展。

(四)明确责任,按期完成。

煤炭行业产量监控系统推行安装工作于2018年元月10日前结束。

公安、国土、煤炭、安监等相关部门需全力协助,排除推行中的阻力,对不安装或不按推行领导小组要---------------------------------------------------------------范文最新推荐------------------------------------------------------ 求安装、办理相关手续的应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所有煤炭生产企业出煤口的监控系统安装调试到位,2018年元月11日起正式运行。

(五)数据统一,依法征管。

各税费征管部门从2018年元月1日起,应以数据处理中心反馈的各煤矿产量作为计征税费的基础依据。

根据××发XX7号文件精神,现就作风建设年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中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二次全会和市纪委二届四次全会精神,以解决干部和机关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为重点,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切实加强干部作风和机关作风建设,尤其是党政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实现干部和机关作风的进一步转变,为切实加强和改进中心建设,提高“保姆式”、“一站式”服务质量和水平提供有力保证,为池州加快发展、奋力崛起、实现跨越服务。

二、目标和原则(一)目标要求:1、领导班子有新形象。

中心党政班子带头践行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自觉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解决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执策水平和执政能力。

7 / 172、工作效能有新提升。

工作人员认真执行机关效能建设的各项制度,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使中心机关效能建设有新加强,公务接待、文风会风得到改进,节约意识进一步增强。

3、优化服务有新进展。

认直履行“限时办结”和“服务承诺”,完善“保姆式”服务工作机制,提升“保姆式”服务质量和水平;建立健全统一招投标交易规则,使招投标交易活动更能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4、推动发展有新成效。

市政务服务中心作为政府综合性行政服务的平台,承担着行政许可、审批“一站式”服务职责,同时又是“保姆式”服务的牵头单位,如何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职责,事关投资环境、发展环境的优化问题。

为此,应不断探索和创新工作方法和服务机制,提高服务功效、服务水平,为促进招商引资、全民创业搞好优质服务。

(二)指导原则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发展。

以作风的转变推动各项工作,推动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

2、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

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共同提高,增强工作针对性。

3、坚持联系实际、注重结合。

找准作风建设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力求取得好的成效,做到作风建设和各项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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