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资料之外汇名词解释(doc 32页)
国际金融 名词解释

国际金融名词解释1.外汇,狭义:以外币所表示的用于国际结算的支付手段。
广义:一切用于国际结算的对外债权。
2.国际收支,狭义:指一国在一定时期内,同其他国家为清算到期的债权债务所发生的外汇收支的总和。
广义:一国居民与非居民在一定时期内因各种往来而引起的全部货币收付活动或国际交易。
3.国际储备:是一国货币当局持有的,用于弥补国际收支逆差,维持其货币汇率和作为对外偿债保证的各种形式资产的总称。
4.外汇汇率:是两种货币进行兑换的比价/用另一种货币表示的货币的价格,比率。
5.直接标价法:以一定数量的外国货币作为标准,折算成一定数量的本国货币。
6.间接标价法:以一定数量的本国货币作为标准,折算成一定数量的外国货币。
7.基本汇率:本币与关键货币对比。
8.套算汇率:交叉汇率。
9.即期外汇业务:又称现货交易,现金交易。
指外汇交易双方按照当天的汇率成交,并在成交后两个营业日之内办理外汇交割的一种外汇业务。
10.远期外汇业务:在外汇买卖成交时,双方先约定交易的货币、金额、汇率,但在将来的某个日期再进行实际交割的一种外汇业务。
11.套汇业务:利用不同外汇市场在同一时刻的外汇差异,在汇率低的市场上买进,同时在汇率高的市场上卖出,赚取不同市场汇率收益的外汇交易。
12.利息套汇:又称套利,是指利用不同国家或地区短期利率的差异,将资金由利率低的国家或地区转移到利率高的国家或地区,以赚取利益差收益的一种外汇交易。
13.外汇期权:又称货币期权或外币期权,是指在合同规定的日期或期限内,购买者有按照有利的汇率购买或出售或放弃买卖一定数量货币的权利。
14.外汇期货:也称货币期货,是金融期货的一种,外汇期货交易是指固定的货币交易场所,买卖双方通过公开竞价方式买进或卖出具有标准合同金额和标准交割日期的外汇合约的交易。
15.掉期交易:指在买进或卖出一定期限的某种货币的同时,卖出或买进期限不同,金额相同的同种货币。
16.商业信用:指进出口双方相互提供的信用,即出口商为进口商提供的信用和进口商为出口商提供的信用。
外汇名词

交易部位、头寸(POSITION)是一种市场约定,承诺买卖外汇合约的最初部位,买进外汇合约者是多头,处于盼涨部位;卖出外汇合约为空头,处于盼跌部位。
空头、卖空、作空(SHORT)交易预期未来外汇市场的价格将下跌,即按目前市场价格卖出一定数量的货币或期权合约,等价格下跌后再补进以了结头寸,从而获取高价卖出、低价买进的差额利润,这种方式属于先卖后买的交易方式。
(保证金适用)多头、买入、作多(LONG)交易者预期未来外汇市场价格将上涨,以目前的价格买进一定数量的货币,待一段时汇率上涨后,以较高价格对冲所持合约部位,从而赚取利润。
这种方式属于先买后卖交易方式,正好与空头相反。
平仓、对冲 (Liquidation)通过卖出(买进)相同的货币来了结先前所买进(卖出) 的货币。
保证金(MARGIN)以保证合同的履行和交易损失时的担保,相当于交易额的2.5~5%,客户履约后退还,如有亏损从保证金内相应扣除。
揸:买入(源自粤语)沽:卖出(源自粤语)波幅:货币在一天之中振荡的幅度窄幅:30~50点的波动区间:货币在一段时间内上下波动的幅度部位:价位坐标上档、下档:价位目标.(价位上方称为阻力位,价位下方称为支撑位)底部:下档重要的支撑位长期:一个月~半年以上(200点以上)中期:一星期~一个月(100点)短期:一天~一星期(30~50点)单边市:约有10天半个月行情只上不下、只下不上熊市:长期单边向下牛市:长期单边向上上落市:货币在一区间内来回、上下波动牛皮市:行情波幅狭小交易清淡:交易量小,波幅不大交易活跃:交易量大,波幅很大消耗上升:上升慢,下降快上扬、下挫:货币价值因消息或其它因素有突破性的发展胶着:盘势不明,区间狭小盘整:一段升(跌)后在区间内整理、波动回档、反弹:在价位波动的大趋势中,中间出现的反向行情打底、筑底:当价位下跌到某一地点,一段时间波动不大,区间缩小(如箱型整理)破位:突破支撑或阻力位(一般需突破20~30点以上)假破:突然突破支撑或阻力位,但立刻回头作收:收盘上探、下探:测试价位获利了结:平仓获利恐慌性抛售:听到某种消息就平仓,不管价位好坏停损、止损:方向错误,在某价位立刻平仓认赔空头回补:原本是揸市市场,因消息或数据而走沽市.(沽入市或沽平仓)多头回补:市场原走沽市,后改走揸市.(揸入市或揸平仓)单日转向:本来走沽(揸)市,但下午又往揸(沽)市走,且超过开盘价卖压:逢高点的卖单买气:逢底价的买单止蚀买盘:作空头方向于外汇市场卖完后,汇率不跌反涨,逼得空头不得不强补买回。
外汇名词解释汇总

外汇名词解释汇总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是外汇管理的基本行政法规,由国务院于1996年1月29日发布,1996年4月1日起实施,1997年1月14日国务院进行了修改并重新发布。
主要规定了我国外汇管理的基本原则与制度。
外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所称外汇,是指下列以外币表示的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支妒侄魏妥什海ㄒ唬┩夤醣遥ㄖ奖摇⒅遥唬ǘ┩獗抑Ц镀局ぃㄆ本荨⒁写婵钇局ぁ⒂收⑿钇局さ龋唬ㄈ┩獗矣屑壑とㄕ⒐菊⒐善钡龋唬ㄋ模┨乇鹛峥钊ǎ唬ㄎ澹┢渌饣阕什*?外汇管理:广义上指一国政府授权国家的货币金融当局或其他机构,对外汇的收支、买卖、借贷、转移以及国际间结算、外汇汇率和外汇市场等实行的控制和管制行为;狭义上是指对本国货币与外国货币的兑换实行一定的限制。
境内机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等,包括外商投资企业。
外汇指定银行:指经外汇局批准经营结汇和售汇业务的银行。
驻华机构:指外国驻华外交机构、领事机构、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外国驻华商务机构和国外民间组织驻华业务机构等。
来华人员:指驻华机构的常驻人员、短期入境的外国人、应聘在境内机构工作的外国人以及外国留学生等。
外汇帐户:境内机构、驻华机构、个人按照有关帐户管理规定在经批准经营外汇存款业务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可自由兑换货币开立的帐户。
外汇结算帐户:是我国外汇帐户的一种,根据有关境内外汇帐户管理规定,境内机构开立结算帐户,应当按规定经外汇局批准或备案,其收入范围为来源于经常项目的外汇以及经外汇局批准的其他项下外汇收入,支出用于经常项目支出或者经外汇局批准的资本项目项下支出,结算帐户的使用,应当遵守相关外汇管理规定。
外汇资本金帐户:外商投资企业中外投资方以外汇投入的资本金,此帐户为资本金帐户,其收入为中外投资方以外汇投入的资本金,支出为外商投资企业经常项目外汇支出和经外汇局批准的资本项目外汇支出。
结汇:外汇收入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外汇指定银行根据交易行为发生之日的人民币汇率付给等值人民币的行为。
2023年自考高级财务会计名词解释

1、财务会计:是通过对企业已经完毕旳资金运动全面系统旳核算与监督,认为外部与企业有经济利害关系旳投资人、债权人和政府有关部门提供企业旳财务状况与盈利能力等经济信息为重要目旳而进行旳经济管理活动。
2、管理会计:是以企业目前和未来旳资金运动为对象,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旳,为企业内部管理者提供经营管理决策旳科学根据为目旳而进行旳经济管理活动。
3、外币:“外国货币”旳简称,是指本国货币以外旳其他国家或地区旳货币。
4、外汇:是指以外币表达旳用于国际结算旳支付手段,以及可用于国际支付旳特殊债券、其他外币资产。
5、外币报表折算:是指为满足特定旳目旳,将一种货币单位表述旳会计报表换算成所规定旳另一种货币单位所表述旳会计报表。
6、外币会计:是以记账本位币核算和监督企业各项外币业务活动旳专门会计。
7、汇率:又称“汇价”或“外汇牌价”是指用一国货币兑换成另一国货币时旳比价或比率;或以一国货币所示旳另一国货币旳价格。
8、直接标价法:是指以一定单位旳外币为原则折合成一定数额旳本国货币。
9、间接标价法:是指以一定单位旳本国货币作为原则,折合成一定数额旳外币。
10、即期汇率:是外汇买卖成交后第二个工作日应交割旳外汇汇率。
11、远期汇率:是属于预定旳外汇买卖,按事先约定旳将在未来一定期日,据以交割旳外汇汇率。
12、汇兑损益:指企业发生旳外币业务在折合为记账币时,由于汇率旳变动而产生旳记账本位币旳折算差额和不一样外币兑换发生旳收付差额,给企业带来旳收益或损失。
13、单一交易观点:指企业将发生旳购货或销货业务,以及后来旳账款结算均分别视为一笔交易旳两个阶段,外币业务按记账本位币反应旳购货成本或销售收入,最终取决于它们结算时日旳汇率。
14、两项交易观点:指企业发生旳购货或销货业务,以及后来旳账款结算视为两笔交易,外币业务按记账本位币反应旳采购成本或销售收入,取决于交易日旳汇率。
15、外币记账:指反应外币交易时,在将外币折算为记账本位币记帐旳同步,还要在账簿上用交易旳成交货币记账。
{财务管理外汇汇率}外汇资料

利息的计算公式
利息的计算公式有两种,一种是用于直接标价的外币,像欧元、 英镑、澳元等,另一种用于间接标价的外币,如日元、瑞士法郎等。
(直接货币)的利息计算公式为:
利率/360X合约单位X手数X开仓价格X天数 (间接货币)的利息计算公式为: 利率/360X合约单位X手数X(1/开仓价格)X天数
{财务管理外汇汇率}外汇资料
一、什么叫外汇?
外汇,就是外国货币或以外国货币表示的能用于 国际结算的支付手段。例如:欧元、美元、日元、 英镑等等统称为外汇
我国1996年颁布 的《外汇管理条例》第三条对 外汇的具体内容作出如下规定:外汇是指:①外 国货币。包括纸币、铸币。②外币支付凭证。包 括票据、银行的付款凭证、邮政储蓄凭证等。③ 外币有价证券。包括政府债券、公司债券、股票 等。④特别提款权、欧洲货币单位。⑤其他外币
伦敦外汇交易市场 15:00—23:00(夏令时间) 16:00—00:30(冬令时间)
纽西兰06:00-23:00
悉尼07:00-12:00
东京08:00-14:00 香港09:00-14:00 新加坡09:00-16:00
法兰克福外汇交易市场 14:30—23:00(夏令时间) 15:30—24:30(冬令时间)
4,瑞郎.由于瑞士奉行中立和不结盟政策,所以瑞士被认为是
↑(启上)
5,日元.日本是二战后经济发展最快的国家之一,目前拥有世界
大的进出口贸易顺差及外汇储备,日本是无资源国,但工业、贸易发 达,海外投资大,加之政府对汇率保护政策,经常干预汇市,汇价波 动常见60-100点/天,极端时200点/天。
6,澳元.又被称为“商品货币”,其汇率与金、铜、镍、煤炭和
外汇基础知识资料

外汇市场基础知识一、什么是外汇●外汇(Forex)即国际汇兑的简称以外国货币表示的,用以进行国际结算的支付手段。
(概括地说指的是外币或以外币表示的用于国际间债权债务结算的各种支付手段)。
1.动态含义:指的是与之间为了进行贸易往来而进行的外汇活动。
即把一国货币兑换成另一国的货币,并利用国际信用工具汇往另一国,借以清偿两国因经济贸易等往来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的交易过程。
2.静态含义:外汇是一种以外币表示的用于国际间结算的支付手段。
这种支付手段包括以外币表示的信用工具和有价证券,如:银行存款、商业汇票、银行汇票、银行支票、外国政府库券及其长短期证券等。
我国1996年颁布的《外汇管理条例》第三条对外汇的具体容作出如下规定:●外汇是指:●①外国货币。
包括纸币、铸币。
●②外币支付凭证。
包括票据、银行的付款凭证、邮政储蓄凭证等。
●③外币有价证券。
包括政府债券、公司债券、股票等。
●④特别提款权、欧洲货币单位。
●⑤其他外币计值的资产。
二、外汇的特点●必须以外国货币来表示(国际性)●在国外必须能得到偿付(可偿性)●必须是可以自由兑换的货币(可兑换性)外币是否都是外汇?注意:以不可自由兑换的货币不能称之为外汇。
外币等于外汇的两个条件:一是币值稳定;二是流通性强。
三、什么是外汇市场●由银行等金融机构、自营交易商、大型跨国企业参与的,通过中介机构或电讯系统联结的,以各种货币为买卖对象的交易市场。
四、外汇市场的参与者由各国的中央银行、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自营商、大型跨国企业、经纪公司、投机者等共同参与的一个市场。
*投机的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向,二是差价,三可导致利润五、什么是汇率两种不同货币之间的比价(交换比率)。
(即汇率,又称汇价;外汇汇率就是一国货币单位兑换他国货币单位的比率。
)例如:目前人民币外汇比率是:100美元=613元人民币1944年在美国的布雷顿森林召开了一次关于汇率的会议:1、美元是世界货币2、美元才能换黄金3、一盎司黄金等于35美元4、其它货币兑美元是固定汇率汇率的分类:固定汇率(1944年至1972年)浮动汇率(1973年至今)六、汇率的标价法目前,国各银行均参照国际金融市场来确定汇率,通常有直接标价法和间接标价法两种标价式。
外汇最常用术语详解

外汇最常用术语详解1、外汇:是指外国货币,包括钞票、铸币等;外币有价证券,包括政府公债、国库券、公司债券、股票、息票等。
外汇是某种外国货币或外币资产,但不能认为所有的非本国货币都是外汇,只有那些具有可兑换性的外国货币才能称为外汇。
2、主要和次要货币:外汇交易中八种最常用的交易货币(USD美元、EUR欧元、JPY日元、GBP 英镑、CHF瑞郎、CAD加元、AUD澳元、NZD新西兰纽元)等称为主要货币,这是流动性最强和最常用的。
所有其他货币被称为次要货币。
3、货币对:外汇市场必须是以货币对的形式进行交易,一项货币的价值向来是以另一项货币为基准。
一组货币对中,前一种货币是基础货币(基准货币),后一种货币是计价货币(相对货币)。
比如欧元/美元(EUR/USD)、英镑/美元(GBP∕USD),我们在实际交流中常常省略货币对这个名词,但要知道外汇交易的对象就是货币对。
4、11个常见的货币对:欧元/美元(EUR/USD)、美元/日元(USD/JPY:)、英镑/美元(GBP∕∪SD)x 澳元/美元(AUD/USD)、美元/瑞郎(USD/CHF)、美元/加币(USD/CAD)、纽元/美元(NZD∕USD)、欧元/瑞郎(EUR/CHF)、欧元/加币(EUR/CAD)、欧元/澳元(E∪R∕A∪D),欧元/英镑(EUR∕GBP)。
5、汇率:(又称外汇利率,外汇汇率或外汇行市)是指两种货币之间兑换的匕眸,亦可视为一个国家的货币对另一种货币的价值。
比如:欧元/美元1.1178,表示欧元相对于美元的汇率为1.1178,也就是1欧元可以兑换1.1178美元;当欧元/美元变成1.1180,就表示欧元升值了,美元贬值了,1欧元现在可以兑换1.1180美元了。
6、外汇保证金交易: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外汇交易或者炒外汇,是指通过与(指定投资)银行签约,开立信托投资帐户,存入一笔资金(保证金)做为担保,由(投资)银行(或经纪行)设定信用操作额度(即20-400倍的杠杆效应,超过400倍就属于违法)。
成功外贸人宝典:外汇名词解释汇总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成功外贸人宝典:外汇名词解释汇总
境内外汇划转:指境内机构之间按照有关管理规定,通过经营外汇业务的境内的金融机构办理的符合规定形式的境内外汇汇款、转帐等行为。
自由兑换:亦称货币可兑换。
在纸币流通条件下,一个国家或货币区的居民不受官方的限制,按照市场汇率自由地将本国货币与外国货币相兑换,用于对外支付或作为资产来持有,包括货币完全可兑换和部分可兑换。
经常项目可兑换:本国居民可在国际收支经常性往来中将本国货币自由兑换成其所需的货币。
国际货币基金经织对经常项目客人兑换性作了明确的定义,在国际货币基金第八条款中对基金成员国在可兑换性方面应承担的义务作了具体的规定:(l)避免对经常性支付的限制,各会员国未经基金组织的同意,不得对国际经常往来的支付和资金转移施加汇兑限制;(2)不得实行歧视性的货币措施或多种汇率措施。
歧视性的货币措施主要是指双边支付安排,它有可能导致对非居民转移的限制以及多重货币做法;(3)兑付外国持有的本国货币,任何一个成员国均有义务购其它成员国所持有的本国货币结存,但要求兑换的国家能证明。
总之,经常项目可兑换,是指一国对经常项目国际支付和转移不予限制,并不得实行歧视性货币安排或者多重货币制度。
这是一国成为《国际货币基金经织协定》第八条款国后必须承担的国际义务。
我国于1996 年12 月宣布接受国际货币经织第八条款,实现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
资本项目可兑换:一种货币不仅在国际收支经常性往来中可以本国货
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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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资料之外汇名词解释(doc 32页)以下名词均依据有关外汇管理法规而进行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是外汇管理的基本行政法规,由国务院于1996年1月29日发布,1996年4月1日起实施,1997年1月14日国务院进行了修改并重新发布。
主要规定了我国外汇管理的基本原则与制度。
外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所称外汇,是指下列以外币表示的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一)外国货币,包括纸币、铸币;(二)外币支付凭证,包括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邮政储蓄凭证等;(三)外币有价证券,包括政府债券、公司债券、股票等;(四)特别提款权;(五)其他外汇资产。
外汇管理:广义上指一国政府授权国家的货币金融当局或其他机构,对外汇的收支、买卖、借贷、转移以及国际间结算、外汇汇率和外汇市场等实行的控制和管制行为;狭义上是指对本国货币与外国货币的兑换实行一定的限制。
境内机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等,包括外商投资企业。
外汇指定银行:指经外汇局批准经营结汇和售汇业务的银行。
驻华机构:指外国驻华外交机构、领事机构、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外国驻华商务机构和国外民间组织驻华业务机构等。
来华人员:指驻华机构的常驻人员、短期入境的外国人、应聘在境内机构工作的外国人以及外国留学生等。
外汇帐户:境内机构、驻华机构、个人按照有关帐户管理规定在经批外币在国内外持有,满足资产需求。
特别提款权: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创设的一种储备资产和记帐单位,亦称“纸黄金”。
它是基金组织分配给会员国的一种使用资金的权利。
会员国发生国际收支逆差时,可用它向基金组织指定的其它会员国换取外汇,以偿付国际收支逆差或偿还基金组织贷款,还可与黄金、自由兑换货币一样充作国际储备。
但由于其只是一种记帐单位,不是真正货币,使用时必须先换成其他货币,不能直接用于贸易或非贸易的支付。
特别提款权定值是和“一篮子”货币挂钩,市值不是固定的。
边境贸易:包括边民互市贸易、边境小额贸易和边境地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其中边民互市贸易指边境地区边民在边境线20公里以内、经政府批准的开放点或指定的集市上,在不超过规定的金额或者数量范围内进行的商品交换活动。
保税区: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海关实施特殊监管的经济区域,是我国目前开放度和自由度最大的经济区域。
其功能定位为“保税仓储、出口加工、转口贸易”三大功能。
根据现行有关政策,海关对保税区实行封闭管理,境外货物进入保税区,实行保税管理;境内其他地区货物进入保税区,视同出境;同时,外经贸、外汇管理等部门对保税区也实行较区外相对优惠的政策。
自1990年国务院批准设立上海外高桥、天津港保税区以来,截至1996年,经国务院批准,共设立了上海外高桥、天津港、大连、青岛黄岛、张家港、宁波、福州马尾、厦门象屿、广州、深圳沙头角、深圳福田、深圳盐田、汕头、珠海、海口15个保税区,海南洋浦经济技术开发区也实行保税区的管理政策。
目前,16个保税区均已经海关验收,封关营运。
十几年来,保税区各管理部门采取各种形式招商引资,积极开发,使保税区发展已具相当规模,渐趋成熟,成为当地经济新的增长点。
/p>出口加工区: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海关实行封闭管理的专门从事出口加工业务的特殊经济区域。
国际收支:是指一定时期内一经济体(通常指一国或者地区)与世界其他经济体之间的各项经济交易。
其中的经济交易是在居民与非居民之间进行的。
经济交易作为流量,反映经济价值的创造、转移、交换、转让或削减,包括经常项目交易、资本与金融项目交易和国际储备资产变动等。
国际收支平衡表:按照复式薄记原理,以某一特定货币为计量单位,运用简明的表格形式总括地反映一经济体(一般指一国家或地区)在特定时期内与世界其他经济体间发生的全部经济交易。
经常项目:是指实质资源的流动,包括进出口货物、输入输出的服务、对外应收及应付的收益,以及在无同等回报的情况下,与其他国家或地区之间发生的提供或接受经济价值的经常转移。
资本和金融项目:是指资本项目项下的资本转移、非生产/非金融资产交易以及其他所有引起一经济体对外资产和负债发生变化的金融项目。
资本转移是指涉及固定资产所有权的变更及债权债务的减免等导致交易一方或双方资产存量发生变化的转移项目,主要包括固定资产转移、债务减免、移民转移和投资捐赠等。
非生产/非金融资产交易是指非生产性有形资产(土地和地下资产)和无形资产(专利、版权、商标和经销权等)的收买与放弃。
金融项目具体包括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和其他投资项目。
错误与遗漏:基于会计上的需要,在国际收支平衡表中借贷方出现差额时,设置的用以抵消统计偏差的项目。
出口收汇核销:是以出口货物的价值为标准核对是否有相应的外汇收回国内的一种事后管理措施。
出口收汇核销单:指由外汇局制发、出口单位凭以向海关出口报关、向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出口收汇、向外汇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向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申报的有统一编号及使用期限的凭证。
逾期未收汇:指超过最迟收款日期而未结汇或收帐的出口货款。
进口付汇核销:是以付汇的金额为标准核对是否有相应的货物进口到国内或有其他证明抵冲付汇的一种事后管理措施。
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指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格式、进口单位填写、外汇指定银行审核并凭以办理进口付汇的凭证。
一份核销单只可凭以办理一次付汇。
外币计价结算: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商品买卖、租赁及其他交易活动,以外币计价或结算的行为。
打包放款:指在国际贸易中,银行凭以该出口商为受益人的信用证为抵押,向该出口商提供的用以生产、备货、装船的贷款。
出口押汇:出口商将货物装运出口后,以提货单据作为抵押品,签发由进口商或进口商委托承兑的银行作为付款人的汇票,并以此向银行通融资金的业务。
加工贸易:指把加工和扩大出口或收取报酬相结合的一种购销方式,主要有三种形式:来料加工、进料加工、来件装配。
寄售贸易:指出口商(寄售人)先将货物运到进口国,委托代销客户(代销人)在当地市场代为销售,货物售出后,再将货款扣除佣金后汇交出口商。
转口贸易:指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通过第三国所进行的一种商品交易方式。
易货贸易:指根据买卖双方的协议,以物换物形式的贸易方式。
服务:包括运输、旅游、通讯、建筑、保险、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有权使用费和特许费、各种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娱乐服务以及政府服务。
居民:外汇管理条例所称居民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自然人、居民法人。
居民自然人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连续居留一年或者一年以上的自然人,外国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在境内的留学生、就医人员、外国驻华使馆领馆、国际组织驻华办事机构的外籍工作人员及其家属除外;中国短期出国人员(在境外居留时间不满1年)、在境外留学人员、就医人员(已取得境外居留权的人员除外)及中国驻外使馆领馆、常驻国际组织使团的工作人员及其家属。
居民法人包括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部队;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但未取得法人资格的组织视为居民法人;境外法人的驻华机构视为居民法人。
口岸电子执法系统: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借助国家电信公网将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等十二个部委分别管理的进出口业务的信息流、资金流、货物流电子底帐数据集中存放在"公共数据中心",为政府管理机关提供跨部门、跨行业联网数据核查,同时为企业提供门户网站,联网办理各种进出口业务的电子化管理系统。
该系统主要包括通关管理、出口收汇管理、加工贸易管理、出口综合管理、企业综合管理以及其他综合业务。
具体是:给政府管理部门提供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舱单、进口汽车证明、增值税发票和专用税票以及各类进出口许可证件等电子底帐联网核查、核注、核销等应用项目,以及企业在网上办理进出口报关、出口交单、出口退税等业务的应用项目。
非居民:外汇管理条例所称非居民指除居民以外的自然人、法人。
境内居民个人购汇管理信息系统:2001年,国家外汇管理局设计开发了境内居民个人购汇管理信息系统。
该系统通过一个公共数据中心平台,集中了全国数据。
各商业银行总行与数据中心平台联网,商业银行营业网点通过内部网络与其总行连接。
同时,国家外汇管理局也与数据中心平台联网,各级外汇局通过内部网络与国家外汇管理局连接。
这样,银行按外汇局规定的标准售汇,每一笔售汇信息均进入系统。
如有重复售汇,系统就会自动识别提示。
外汇局对特殊售汇的核准信息也可以通过系统传送到银行,供银行调阅查询。
外汇局、银行联网操作,信息共享并交叉核对,可以有效防止重复售汇,及时、自动汇总个人购汇信息并进行分类,从而加强对个人购汇情况的分析和监管。
外债:指中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金融机构或者其它机构对中国境外的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金融机构、企业或者其它机构用外国货币承担的具有契约性偿还义务的全部债务,包括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外国银行和金融机构贷款、买方信贷、外国企业贷款、发行外币债券、国际金融租赁、延期付款、补偿贸易中直接以现汇偿还的债务、其他形式的对外债务。
外债登记:国家对外债借入、使用、偿还情况实行登记管理的制度。
实施外债登记和管理的部门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
外债统计监测:全面反映全国外债总量变动、债务分布、债务结构和未来变化趋势等。
买方信贷:指发放出口信贷的金融机构向我国进口部门或者金融机构提供的、用于购买出口国设备的信贷。
延期付款:指双方约定90天以上的进口项下贸易融资。
外国企业贷款:指境外非金融机构提供的贷款,包括外商投资企业与其境外母(子)公司的债务(应付帐款除外)。
国际金融租赁:指境外机构提供的融资性租赁。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集团)、亚洲开发银行、联合国农业发展基金会和其他国际性、地区性金融组织提供的贷款。
项目融资:指以境内建设项目的名义在境外筹措外汇资金,并仅以项目自身预期收入和资产对外承担债务偿还责任的融资方式。
它应当具备以下性质:(1)债权人对于建设项目以外的资产和收入没有追索权;(2)不需要境内机构以建设项目以外的资产、权益和收入进行抵押、质押或者偿债;(3)不需要境内机构提供任何形式的融资担保。
外国政府贷款:指外国政府向我国提供的官方贷款。
国际商业贷款:指境内机构向中国境外的金融机构、企业、个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以及在中国境内的外资金融机构筹借的,以外国货币承担契约性偿还义务的款项。
出口信贷、国际融资租赁、以外汇方式偿还的补偿贸易、境外机构和个人外汇存款(不包括在经批准经营离岸业务银行中的外汇存款)、项目融资,90天以上的贸易项下融资以及其它形式的外汇贷款视同国际商业贷款管理。
短期国际商业贷款:指1年期以内(含1年)的国际商业贷款,包括同业外汇拆借、出口押汇、打包放款、90天以上365天以下的远期信用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