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政府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的文件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布局提升办学水平的意见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布局提升办学水平的意见【法规类别】职业与职工教育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豫政[2015]74号【发布部门】河南省政府【发布日期】2015.12.04【实施日期】2015.12.0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布局提升办学水平的意见(豫政〔2015〕74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豫政〔2014〕75号)精神,全面实施我省职业教育攻坚二期工程,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进一步整合职业教育资源,促进优胜劣汰,优化学校布局,集中力量建设以品牌示范学校和特色学校为骨干的中等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等),切实提高我省中等职业教育的办学质量和水平,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工作目标从2015年起,围绕做大做强职业教育的总体要求,用3年时间,采取撤销、合并、兼并、划转、转型、共建等形式,整合一批弱、小、散的中等职业学校,推动中等职业教育资源向优质学校集中,优化学校布局,增强办学能力,提升办学质量。
经过资源整合、布局调整,到2018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调减至420所左右;原则上校均在校生规模达到3000人以上;在优化学校布局过程中,确保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和在校生数与普通高中大体相当,确保中等职业教育资源不流失;办学条件基本达到《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或《技工院校设置标准(试行)》(以下统称《标准》)要求,不断提高我省中等职业教育的办学质量和水平。
二、基本原则1.严格标准,统筹规划。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标准》,将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布局调整工作作为提高办学水平的重要工作抓手,根据产业布局、就业需求和教育现状,认真统筹规划中等职业学校布局,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布点和专业布局,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南阳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南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南阳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已由南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审议通过,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9月26日审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020年11月6日南阳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2020年8月26日南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2020年9月26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第三章建设第四章配建和移交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和建设,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和建设,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中小学校,是指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完全学校。
第三条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应当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坚持政府主导、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城乡统筹、重点保障、社会参与的原则,确保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和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及其人口变化趋势相适应。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领导和组织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建设,将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优先安排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建设用地和资金。
第五条教育、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编制、用地供给、建设管理等工作。
发展改革、公安、财政、生态环境、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人防、税务、地震、文物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做好中小学校、幼儿园土地供应、征收等工作。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有关事项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2.09.18•【字号】•【施行日期】2002.09.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有关事项的通知各省辖市教育局、省直有关厅局:为加强我省骨干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改善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省级中等职业学校的通知》(教职成[2002]161 号)要求,我厅将于10月份对全省的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进行评估。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估对象全省所有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非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经省辖市教育局或省直厅局推荐,也可参加此次评估。
二、评估标准及指标体系评估标准参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省级中等职业学校的通知》(教职成[2002]161号)有关标准;评估只指标体系为《河南省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申报表》,可从河南省教育厅网站上下载,下载文件:/zjpg.zip(《河南省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评估指标体系(试行)》),/sbb.zip(河南省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申报表)。
三、评估要求各参评学校9月30日后请到河南省教育厅网站上下载《河南省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评估申报系统》软件,下载软件:/sbrj.zip (《河南省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评估申报系统》),该软件补丁包下载地址:/sbxtbd .zip。
根据要求安装,填写《河南省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身报表》生成上报数据,用WinZip或WinRAR打包后,通过Email报省教育厅。
省教育厅职称处Email:**********************.cn。
四、评估时间9月30日前,各省辖市、省直厅局组织所属参评学校进行初评,并将参评申请报省教育厅。
10月份,省教育厅组织评估组进行复评。
各参评学校的上报数据以复评后的数据为准上报省教育厅,截止日为10月30日。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6.20•【字号】宛政[2007]63号•【施行日期】2007.06.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宛政[2007]6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豫政[2006]20号)精神,深入实施科教兴宛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培养和造就一大批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技能型人才,大面积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现就大力发展我市职业教育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明确职业教育的发展思路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改革促发展,优化布局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提升职业教育水平,着力培养大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技能型人才,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为推动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和促进就业、再就业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
(二)发展思路。
把发展职业教育、特别是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推进职业教育办学从计划培养向市场驱动转变,从政府直接管理向宏观引导转变,从单纯重视学历教育向学历教育与非学历培训并重转变,实现办学理念市场化、办学体制多元化、办学格局多层化、办学形式多样化、专业设置特色化,扶优扶强一批示范性职业学校,扩大资源总量和办学规模,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大力推进职业教育快速健康发展。
(三)目标任务。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满足人民群众终身学习需要,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灵活开放、自主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设计南阳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设计南阳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11.22•【字号】宛政办〔2022〕81号•【施行日期】2022.1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正文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设计南阳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宛政办〔2022〕8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卧龙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设计南阳建设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11月22日设计南阳建设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设计河南”建设部署,充分发挥设计对创新驱动发展、赋能产业升级、繁荣南阳文化、焕新城乡面貌、创造美好生活的先导性、战略性和支撑性作用,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设计河南建设中长期规划(2022—2035年)和设计河南建设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豫政办〔2022〕82号),紧密结合南阳设计工作实际,围绕提档工业设计、优化建筑设计、提质文旅设计、做美乡村设计等重点任务,做深做细做实设计工作,赋能南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推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市设计南阳建设全面推进,设计理念不断更新,设计应用广泛深入,设计成效更加凸显,使之成为促进南阳经济社会发展的“助推器”和“催化剂”,着力打造与省域副中心城市相匹配的全省设计产业示范区。
———产业规模不断壮大。
全市设计产业规模力争达到300亿元,引进培育国内领军设计企业5家以上,形成5家左右年产值超过10亿元的设计领军企业,全市设计产业综合实力明显增强。
———创新能力显著提升。
推动市内大中专院校建成一批一流设计学院,培养和引进5名以上具有国内影响力的设计大师,培养100名以上优秀工业设计师。
建成1家以上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20家以上省级工业设计中心。
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调整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的意见》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调整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的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改革【发文字号】教职成[1999]3号【发布部门】教育部【发布日期】1999.09.09【实施日期】1999.09.0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调整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的意见》的通知(1999年9月9日教职成[1999]3号)调整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和整体效益,是贯彻落实全教会精神,全面促进素质教育,实现《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出的工作目标,促进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现将我部《关于调整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地各部门对这次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工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从当地的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方案和政策措施。
在调整工作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联系。
关于调整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的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改革,优化中等职业教育资源配置,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在新的历史时期的资源重组,提高办学质量和整体效益,促进中等职业教育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现就调整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调整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势在必行我国目前的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部门、行业和地方分别举办中等职业学校,形成了“条块分割”的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对调动各方面办学的积极性,促进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是,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有的学校布局结构已经不能继续适应经济建设、经济体制改革及教育体制改革的需要,严重制约着我国中等职业教育的进一步发展,因此,调整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势在必行:1、目前,中等职业教育整体规模效益不高,1998年,我国中等职业学校和成人中专约22000所,除普通中专学校校均规模约1200人,已基本达到原国家教委规定的中专学校设置有关标准外,其它几类学校校均规模只有500人左右,其中有些学校已经连续几年没有招生,教育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利用,急需通过调整优化,增强中等职业教育的整体效益。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南阳联合教育中等职业学校的批复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南阳联合教育中等职业
学校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阳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3.03.24
•【字号】宛政文〔2023〕10号
•【施行日期】2023.03.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中等教育
正文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南阳联合教育中等职业学校的
批复
宛政文〔2023〕10号
高新区管委会:
你区《关于筹设南阳联合教育中等职业学校的请示》(宛开管文〔2023〕13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的通知》(教职成〔2010〕12号)等规定,综合评审意见,同意设立南阳联合教育中等职业学校,按程序报河南
省教育厅备案。
南阳联合教育中等职业学校为全日制民办非营利性中等职业学校,业务上接受
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和指导,办学规模暂定为1800人,专业设置按有关规定报批。
你区要承担属地管理责任,督促学校依法依规办学,积极协调解决学校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指导学校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专业建设,坚持产教融合,创新培养模式,打造特色品牌,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2023年3月24日。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意见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7.09•【字号】宛政[2009]52号•【施行日期】2009.07.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意见(宛政〔2009〕5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河南省职业教育攻坚动员大会精神,推进我市职业教育快速健康持续发展,更好地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和河南省次中心城市对技能型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的需求,现就实施2009-2012年职业教育攻坚计划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职业教育攻坚的重要意义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的职业教育工作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改革促发展的指导方针,办学规模逐步扩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
但从总体上看,职业教育仍然是我市教育事业中的薄弱环节,存在着发展不平衡、投入不足、学校规模小、办学条件差、管理体制不顺等问题。
进一步加快职业教育发展,是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是提升南阳综合竞争力,走新型工业化、城镇化道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现实选择;是实现由人口大市向人力资源强市转变的重要途径;是推进教育事业协调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抓职业教育就是抓经济、抓就业、抓扶贫、抓投资环境、抓产业竞争力的观念,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进一步增强抓好职业教育攻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抓住当前职业教育发展的历史机遇,加大结构调整和政策支持力度,强力推进职业教育快速健康发展,为南阳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
二、职业教育攻坚的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一)总体思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科教兴宛、人才强市战略,把职业教育特别是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教育事业发展的战略突破口,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改革促发展,调整学校布局,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做大做强职业学校,提升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和服务社会经济能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职业教育向规模化、集团化、品牌化发展,促进职业教育与市场需求、劳动就业紧密结合,着力构建以中等职业教育为主体,中职高职相互衔接、职前职后相互沟通的具有地方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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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南阳市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等4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宛政办…2009‟6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制定的关于南阳市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等4个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七月八日南阳市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工作实施方案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九年七月八日)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决定》(豫政…2008‟64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等4个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2009‟63号)精神,加快中等职业学校教育资源整合步伐,优化学校布局,做大做强职业学校,提高办学质量和规模效益,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接受优质职业教育的需求,推动我市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化职业教育办学体制、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改革,打破行业、部门界限,合理调整布局,进行资源重组,实现优胜劣汰。
重点支持一批规模较大、特色鲜明、就业率高、起示范带头作用的骨干中等职业学校,整合、培育一批符合市场需求、有发展前景、充满活力的中等职业学校,淘汰一批办学条件差、学校规模小、社会效益低且无发展前途的中等职业学校,全面提升我市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二、基本原则———科学规划,城乡统筹,合理布局;———以市为主,分级实施,分类整合;———服务产业,培育特色,完善体系;———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扎实推进。
三、目标任务2009—2012年,在我市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实施期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由目前的105所调整到50所左右。
其中: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由61所调整为25—28所(市属学校5—8所,县属学校20所),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由34所调整为20所(市区10所,县10所),技工学校由10所调整为5所,办学规模校均达到3000人以上。
到2012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数由目前的3万多人增长到5万人以上,在校生数由目前的11万多人增长到15万人以上,实现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招生数和在校生数均达到1:1的目标。
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扩大办学规模,提升办学水平,培育特色学校,打造品牌专业,努力构建融学历教育、技术培训、技能鉴定、科技服务为一体的,具有南阳特色的中等职业教育体系。
四、具体指标(一)市属中等职业学校以职教园区建设为平台,以专业为纽带,对现有的18所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分类别进行资源整合,拟建设工业、农业、现代服务、加工制造、建筑、文体艺术等专业类别的中等职业学校5—8所。
整合后的市属中等职业学校,要逐步建设成为办学有特色、就业率高、办学规模在5000人以上的骨干中等职业学校。
(二)县(市、区)属中等职业学校对现有43所中等职业学校进行资源整合,保留20所学校。
各县(市、区)要以职教中心建设为重点,努力办好1—2所规模在3000人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
(三)技工学校对现有10所技工学校进行资源整合,保留5所学校,其中市属技工学校2所,县属技工学校2所,民办技工学校1所。
(四)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对现有34所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进行资源整合,保留20所学校,其中南阳市区保留10所学校,各县保留10所学校。
对连续3年每年招生不足200人、在校生规模达不到600人规模的民办学校,本着自愿协商、互利共赢、有利于发展的原则,由学校自行寻找合作伙伴进行整合。
鼓励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进行优化组合,采取股份制、合作办学等形式整合资源。
五、建设重点(一)职教园区建设。
在南阳中心城区重点建设好职教园区,搭建职业教育发展的平台,打造豫西南职业教育的航母。
建设规划:在大学园区(南阳农校新校址附近)预留控制建设用地7000亩左右,分两期进行建设。
第一期(2009—2012年)征地3000亩,在实施职教攻坚计划期间,用4年时间完成建设任务。
2009年可先征地500—1000亩,启动职教园区建设工程。
第二期(2013—2017年)征地4000亩左右,用5年时间完成建设任务。
职教园区内规划建设工业、农业、现代服务、加工制造、建筑、文体艺术等专业类别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民办学校)5—8所,每所学校在校生规模要达到5000人以上。
同时,在职教园区建设实习实训中心(含实习工厂)、图书阅览中心、文化体育中心、技能培训鉴定中心(含教师培训)、就业服务中心、教学科研中心、后勤服务中心等若干个中心,集约用地,节约投资,实现资源共享。
资金筹措:2009—2012年,全市筹措职教攻坚经费12亿元。
职教园区建设资金筹措以职教攻坚经费为支撑,采取政府财政投入、城市教育费附加集中使用、社会筹资(企业、个人、民办学校投资及招商引资)、合并撤销学校资产置换资金、职业院校自筹资金、利用银行贷款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建设。
(二)县级职教中心建设。
各县(市、区)要集中力量建设好职教中心,办学规模达到3000人以上。
六、时间要求学校布局调整工作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条件成熟一所整合一所,保证在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实施期间(2009—2012年)完成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任务。
各县(市、区)要在2009年7月底前制定布局调整方案,并分别报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七、保障措施(一)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工作,牵涉面广、任务重、难度大、政策性强,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精心组织,稳步推进。
南阳市人民政府职业教育攻坚领导小组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工作的规划统筹与组织实施。
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密切合作,共同做好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调整工作。
(二)根据学校布局调整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教职工编制和领导职数,解决好人员调整、分流问题,足额补充缺编教师、特别是专业课教师。
(三)搭建融资平台,通过财政投入、社会筹资、学校自筹、利用银行贷款等方式,多渠道解决布局调整所需经费。
对合并、撤销学校的资产,要进行清产核资,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确保教育资源不流失。
合并及撤销学校所在区域中小学教育资源不足的,采取政府购买的办法,优先改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中小学教育资源饱和的,采取土地置换的方式筹措资金。
无论是政府购买设置中小学校或是学校资产置换,所得资金要全部用于职业学校建设。
(四)布局调整工作期间,各学校要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学校教学、后勤等各项工作的管理,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思想稳定,确保教学、工作、生活秩序的稳定,确保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工作平稳、有序、如期完成。
南阳市示范性职业学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九年七月八日)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决定》(豫政…2008‟64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等4个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2009‟63号)精神,加快建设一批特色鲜明、规模较大、质量较高、起示范带头作用的骨干中等职业学校,全面提升我市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2009—2012年,重点建设7所以上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民办学校,下同),按年度、分批次稳步推进。
通过实施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全面提升职业学校的办学实力、改革能力和发展水平,并发挥其引领、骨干和辐射作用,带动全市职业学校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办出特色。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方针;坚持扶优促强、示范引领,特色鲜明、合理布局,公办民办一视同仁的原则,高质量地完成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的目标任务。
三、建设重点学校综合建设。
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要以提高学校综合实力为目标,在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上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在人才培养模式、课程建设、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上成为改革的先锋;在学生职业技能和素质的全面养成、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就业指导与服务上树立起标杆。
重点专业建设。
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要以专业建设为龙头,加强校企合作、工学交替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加强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注重校内实训与校外顶岗实习相衔接,确保学生有半年以上的顶岗实习工作经历。
加强“双师”结构和“双师”素质的专业教学团队建设,逐步形成由行业企业一线技术人员兼职讲授实践技能课程的机制,重视提高专任教师的综合职业素养与实践教学能力。
社会服务能力建设。
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要与企业合作开展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积极为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使企业和社会分享学校资源优势。
重视教师技术开发服务能力的培养,引导教师主动为企业和社区服务。
四、遴选条件和实施步骤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项目,由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审核、申报,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联合评审确定。
涉及基本建设项目的,按有关程序审批。
经省审批确定的项目,市里将对其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接受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的考核验收。
对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学校,暂停对该学校项目的支持。
(一)遴选条件推荐申报的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必须是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并且办学特色鲜明,成绩突出,就业率高,当地政府重点支持。
基本条件如下:1.管理水平先进。
学校领导班子结构合理,办学理念先进,办学定位准确,具有科学决策能力和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管理机构健全。
2.办学实力领先。
学校办学条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有一支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
具有满足专业教学需要的校内外实习实训条件,信息化建设成效显著,现代化水平较高。
3.事业发展较快。
近年来学历教育招生和非学历培训人数较多并且持续增加。
建立了办学条件好、工学结合紧密、教学质量高、就业前景好的若干骨干专业。
毕业生就业率、就业质量较高。
4.改革创新突出。
改革意识较强,运行机制灵活,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联系紧密;广泛吸引行业企业参与办学,建立了稳定有效的校企合作机制和顶岗实习制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成效显著。
5.服务能力较强。
学校发展方向、专业设置和办学模式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积极承担面向区域产业发展的社会培训,主动为行业企业提供应用技术开发等科技服务,在区域职业教育发展中具有明显的带动作用。
6.政策环境良好。
当地政府重视职业教育发展,职业教育办学经费有保障,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管理体系健全。
(二)实施步骤根据省教育厅等部门确定的项目建设规划,我市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创建活动具体实施步骤为:2009年(第一批),申报2所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并及时总结经验,为以后各批次项目建设提供工作基础。
2010年(第二批),申报、建设3所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完成第一批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的项目建设并接受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的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