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范文(精选6篇)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范⽂(精选6篇) 为使隐患发现及时,治理到位,确保隐患不发展成事故,应制定规范的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下⾯店铺为⼤家整理了有关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的范⽂,希望对⼤家有帮助。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篇1 1.⽬的 为了建⽴安全⽣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和减少事故,保障公司财产安全和⼈员健康,根据新《安全⽣产法》、《安全⽣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6号令)等法律、⾏政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适⽤范围 本制度适⽤于公司各类隐患的排查、治理及整改。
3.定义及隐患分级 3.1安全⽣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公司、员⼯个⼈违反安全⽣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的物的危险状态、⼈的不安全⾏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事故隐患分为⼀般事故隐患和重⼤事故隐患。
⼀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发现后能够⽴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定时间整改治理⽅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公司⾃⾝难以排除的隐患。
4.职责 4.1 公司主要负责⼈全⾯负责公司安全⽣产隐患的排查治理⼯作。
4.2 安全管理员负责安全⽣产隐患排查的组织⼯作,对各类隐患提出整改建议,及时组织验收,并对落实本制度进⾏监督检查,统计分析,制作报表;对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员提出奖励建议。
4.3各部门安全⽣产责任⼈负责本部门安全⽣产事故隐患的⽇常检查,按安全管理部门要求及时整改。
4.4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公司⽣产设备及⽣活设施的隐患检查及整改。
4.5公司员⼯均有义务对发现的安全⽣产隐患进⾏报告,积极参与相应的隐患整改⼯作。
5.资⾦保障 5.1在年度财务计划安排时,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列⼊财务预算,予以资⾦保障。
隐患排查工作管理制度(五篇)

隐患排查工作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____《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及《____自治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其所属各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隐患,是指生产和辅助生产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安全生产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
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公司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公司安全总监对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负全面负责。
第五条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监督检查重大隐患的整改治理。
第六条安全质量环保部负责人监管安全生产隐患的日常监管工作,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报告。
第八条安全质量环保部接到隐患报告后,要立即____核实并予以查处;并跟踪到隐患得到治理,及时向领导报告。
第九条隐患排查与治理所需的资金由公司从安全____中解决,要保证有充足的资金整改治理隐患并落实到位。
第十条安全质量环保部每月对公司隐患排查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一条隐患在未治理完成前必须每次都报,直至隐患整改治理完成。
第十二条隐患整改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公司总经理、各职能部门全面负责;做到五落实,既“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落实。
第十三条对于重大隐患,各部门要在____小时内报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安全质量环保部在____小时内报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并及时派专人到重大隐患现场。
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制度5篇

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制度5篇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
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制度,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制度篇1为切实加强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各类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为安全生产、安全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特制定隐患排查、整改、登记消除报告、隐患排查责任、事故隐患奖惩五项制度。
一、隐患排查制度1、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实行每日排查制度,逐环节、逐部位排查,掌握隐患的存在,分布情况,分析产生隐患的原因,制定整改和防范措施。
3、排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人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设备、设施是否处于正常的安全运行状态;有毒、有害等危险作业场所安全生产状况;从业人员是否经过三级培训教育,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在工作中是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放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从业人员是否正确佩带;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有无违章指挥,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行为;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对从业人员的违章违纪行为是否及时发现和制止;危险源的检测监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
4、对排查出的隐患,按照《隐患排查登记和消除报告制度》执行。
5、设立公开举报电话,畅通隐患举报渠道,鼓励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和监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对及时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举报,按照《事故隐患奖惩制度》标准兑现奖励。
6、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和责任。
二、安全隐患整改制度事故隐患是指生产作业过程中存在的人的安全因素、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
隐患治理管理制度(5篇)

隐患治理管理制度1评价目的为强化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明确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统一检查内容和要求,提高检查效果,逐步实现检查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本制度适用本单位的隐患治理,包括风险分析、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和安全检查出的事故隐患整改。
3职责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本单位存在的隐患进行登记,发现重大隐患及时上报到主要负责人,负责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控制措施4.1各类型安全检查、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和风险评价(包括加油站内部检查、上级检查、外部政府有关部门检查等)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加油站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在《隐患治理台账》(AQBZH-JL/3-14)中登记并分类排队实行分级管理。
4.2加油站是隐患整改工作实施的责任单位,在实施整改工作中要坚持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的“四定”原则,即: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期限、定负责人、定整改资金。
4.3加油站能整改的,应制定隐患整改计划,安排专人负责,限期完成整改。
加油站在选择隐患治理的控制措施时,在考虑可行性、安全性和可靠性的基础上,应采取以下控制措施:(1)工程技术措施;(2)管理措施;(3)培训教育措施;(4)个体防护措施。
4.4加油站无法自行整改的重大隐患,应向上级单位和当地政府、安全监管部门报告,报告要说明无力解决的原因和采取的防范措施。
4.5加油站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防范措施,并纳入整改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书面向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安全监管部门报告,报告要说明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原因、整改计划和防范措施。
4.6对发现的隐患,检查人员要尽快通知加油站站长,指出隐患部位,内容及影响,提出整改意见及整改期限并进行登记。
对于重大隐患,检查人员要以书面的形式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AQBZH-JL/3-15)及时送达加油站领导批准。
4.7排除隐患所需经费,可根据项目的内容,分别列入大修、基建、技改费用中解决。
4.8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业或者停止使用。
隐患排查及治理管理制度(5篇)

隐患排查及治理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事故隐患整改治理项目。
三、职责:____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3.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负责人为分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领导责任。
各部门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公司领导报告。
3.3安全环保部门负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____公司安委会下属各成员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3.5技术部门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
四、内容4.1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4.2对于一般性事故隐患,安全环保部应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排除。
4.3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环保部应联系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做出暂时局部、全部停车或停止使用的强制措施决定,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限期彻底整改。
4.4事故隐患的范围4.4.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
4.4.2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缺陷、设备缺陷等。
4.4.3建设、施工、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能量伤害。
4.4.4停工、生产、开工阶段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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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9篇)精选范文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9篇)温馨提示:本文是笔者精心整理编制而成,有很强的的实用性和参考性,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编辑,并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修改套用。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1篇: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号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要求, 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第二条: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 均有权向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安监部门报告。
各级领导或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 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组织整改。
第三条:公司主要负责人以及财务部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 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列入安全投入费用。
第四条:公司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活动, 排查液氯汽化、甲苯氯化、邻氯甲苯氯化、水解、动火作业、登高作业、入罐作业等环节的事故隐患;各生产车间每周、班组每一天至少组织一次隐患排查。
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 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 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并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和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第五条:公司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 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
公司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六条:公司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景进行自查分析, 并分别于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和下一年1月15日前, 将上季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表格和文字说明材料整理成书面隐患排查治理自查报告向丹阳市安监局和有关部门报送。
报告应当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 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 应当按照重大事故隐患报告规定的资料及向丹阳市市安监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五篇)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事故隐患的检查与整改,明确职责,有效保证公司员工在生产经营中的安全与健康,保证企业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2、事故隐患是指在某个处所,基本设备、设施,甚至在某作业中存在着的物的不安全因素,如不加以解决或消除,就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
3、隐患检查与整改工作是防止事故发生的主要预防性的措施,必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二、隐患的检查、登记与确认1、隐患的检查(1)公司每月、车间每周、班组每日至少对本单位各种设备、设施、危险源及其作业环境等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2)公司要定期组织专业性隐患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2、隐患的登记(1)公司建立隐患检查登记台账,对检查出的以及上报隐患及时登记。
登记内容为:检查人员、时间、隐患部位及危险状态,责成的整改责任人、整改标准和完成期限等。
(2)凡检查出的隐患经确认为无力整改的,应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并在登记台账上注明上报时间、车间及接收人等。
3、隐患的确认与反馈公司在收到车间隐患报告后,要及时进行确认,班组级隐患由车间领导通知班组长,进行确认反馈;车间级隐患由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反馈。
三、隐患的分级、分类与归口管理1、隐患的分级。
班组级隐患由班组管理,班组长是隐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在自己管理为主的基础上,车间对班组隐患负有管理义务,同时具有监管责任(下同);车间级隐患除自己管理外,接受公司领导管理,公司级隐患坚持自己管理为主,上报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协助管理。
2、隐患实行分类班组、车间在上报隐患时,按照生产设备、电器特种设备、技改工艺质量、火灾、交通盗窃等五类,以便归口上报。
3、隐患的管理(1)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归口管理。
凡属生产车间存在的隐患由公司管理;凡属设备电器、特种设备等存在的隐患,由维修电工管理。
四、隐患的整改1、隐患的检查与整改工作要坚持“三明确、三不交”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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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推进项目安全隐患派查治理工作,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
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
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二条对于一般性事故隐患,安全科应要求有关部门限期排除。
第三条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联系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做出暂时局部、全部停止使用的强制措施决定,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限期彻底整改。
第四条事故隐患的范围
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
2、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工艺缺陷、设备缺陷等。
3、施工、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能量伤害。
4、停工、生产、开工阶段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
5、可能造成职业并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和作业条件。
6、在敏感地区进行作业活动可能导致的重大污染。
7、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理活动。
8、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
9、以往生产活动遗留下来的潜在危害和影响。
第五条每周应会同各相关部门,对厂区进行隐患排查一次,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第六条对所排查的安全隐患,相关部门编制整改措施,并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落实整改。
第七条对难以立即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方案需包括: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八条在隐患治理过程中,负责整改的部门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在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
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止使用,对难以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第九条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向公司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报告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以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
第十条事故隐患坚持“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监控整改”的原则,由存在事故隐患的部门组织整改,整改责任人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第十一条各部门和相关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
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第十二条整改责任单位要按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对事故隐患认真整改,并于规定的时限内,向上级报告整改情况。
整改期限内,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进行专人监控,明确责任,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第十三条整改工作结束后,整改部门要按要求写出隐患整改回复报告,由相关人员组织检查验收。
第十四条对整改措施不到位,检查验收不合格,事故隐患未消除的应停止其相关设施、设备的运行和操作使用。
直到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