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执行绿色采购新政策——专访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徐舟
本市全面启动政府采购制度——上海市政府采购办公室负责人答本刊记者问

本市全面启动政府采购制度——上海市政府采购办公室负责
人答本刊记者问
佚名
【期刊名称】《上海财税》
【年(卷),期】1999(000)006
【摘要】无
【总页数】3页(P4-6)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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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绿色采购政策倡导可持续供应链

推行绿色采购政策倡导可持续供应链随着全球环境问题的日益凸显,各国纷纷提出了加强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在这个背景下,推行绿色采购政策成为了一种重要的手段,旨在倡导企业采购环保产品和服务,以推动可持续供应链的建设。
本文将从绿色采购政策的背景和意义、具体措施以及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绿色采购政策的背景与意义绿色采购政策是指政府、企事业单位通过制定相应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采购过程中优先选择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产品和服务的采购方式。
这项政策的背景源于环境保护的迫切需求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在过去的几十年间,全球范围内的环境问题日益严峻,大气污染、水质污染、固体废物处理等问题不断突出,给人类的生存环境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同时,人们也逐渐认识到过度开采与消费带来的资源枯竭和环境损害,这使得可持续发展理念被广泛提出并得到了广泛的认同。
推行绿色采购政策的意义在于,通过引导企业采购环保产品和服务,促使企业转变发展观念,加强对环境和资源的保护。
这不仅有助于改善环境质量,减少污染排放,还能够提高企业形象和品牌价值,获得更多消费者的认可和支持。
二、推行绿色采购政策的具体措施推行绿色采购政策需要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规范企业的采购行为。
具体措施包括:1. 设立绿色采购目录:政府可以制定绿色采购目录,列出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产品和服务,并要求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采购过程中优先选择目录内的产品和服务。
2. 引入环境标志认证:政府可以要求企业在产品上标注相应的环境标志,以证明其符合环境保护标准。
同时,政府还可以通过认证机构对企业的环境性能进行评估和认证,为企业和消费者提供权威的参考依据。
3. 建立绿色供应链评估体系:政府可以引导企业建立绿色供应链评估体系,对供应商的环境性能进行评估和监管。
通过对供应链的管理,可以从根本上促进环保理念的传播和实施。
4. 提供经济激励政策:政府可以通过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经济激励政策,鼓励企业采购环保产品和服务。
以治理体系现代化为目标 构建协调统一的政府采购法律体系

从政府采购视角观察《招标投标法》修订前后的变化。
《招标投标法》从适用范围、采购方式、政策功能、管理流程等多个维度延伸突破,从单一的规范招标方式的法律开始向综合性的公共采购法华丽转身。
《招标投标法》与《政府采购法》“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现象会更加突出。
本文建议站在推进我国政府采购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政治高度,按照法制统一、加入GPA和优化营商环境等要求,同步推进《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两法修订,构建协调统一的政府采购法律体系。
以治理体系现代化为目标构建协调统一的政府采购法律体系文/徐舟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第一部分 从政府采购法制统一视角看《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2019年12月3日,《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修订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如果单纯从规范招标方式的法律规范角度来说,修订稿可谓亮点多多,它总结我国二十多年招标投标的经验和教训,直面沉疴痼疾,顺应时代发展,在招标程序上做出了许多创新性、突破性的制度设计,在电子招标投标上进行了系统性制度安排。
作为长期从事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实务工作、关注政府采购法治发展的一名基层工作者,纵观修订稿,笔者主要有以下几点感受:一、《招标投标法》开始由单一的规范招标方式的法律向综合性的公共采购法华丽转身《招标投标法》从适用范围、采购方式、政策功能、管理流程等多个维度延伸突破,具体体现中国政府采购2020年第1期23在以下方面:(一)强制招标范围与政府采购范围的重合度进一步提升。
第一,修订稿局部扩展了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范围,重点增加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而目前无论是从法理层面还是实操层面,PPP项目选择社会资本方主要都是依据《政府采购法》。
第二,强制招标范围与改革中的政府采购范围将进一步趋同。
“放管服”改革后,国家不再对民营资本投资项目做强制招标要求,强制招标范围被限定为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或援助资金项目。
如何在医疗卫生领域推行绿色采购

如何在医疗卫生领域推行绿色采购在当今社会,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全球关注的重要议题。
医疗卫生领域作为关系到人们生命健康的重要部门,也应当积极响应绿色发展的理念,推行绿色采购。
绿色采购不仅有助于减少医疗行业对环境的负面影响,还能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多赢局面。
一、绿色采购的概念与意义绿色采购,简单来说,就是在采购过程中充分考虑环境因素,优先选择那些对环境友好、资源节约、能源高效利用的产品和服务。
在医疗卫生领域推行绿色采购具有多重重要意义。
首先,有助于减少医疗废弃物的产生。
医疗活动会产生大量的废弃物,如一次性医疗器械、药品包装等。
通过选择可重复使用、可回收的产品,可以有效降低废弃物的总量,减轻对环境的压力。
其次,绿色采购能够降低能源消耗。
医疗机构中各类设备的运行需要消耗大量的能源。
选择节能型的医疗设备和设施,可以减少能源的浪费,降低运营成本。
再者,有利于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健康。
一些环保型的医疗产品和材料可能含有更少的有害物质,从而减少对人体的潜在危害。
二、医疗卫生领域绿色采购面临的挑战然而,在医疗卫生领域推行绿色采购并非一帆风顺,面临着诸多挑战。
一方面,绿色医疗产品和服务的市场供应相对不足。
由于绿色产品的研发和生产成本较高,部分供应商对绿色产品的投入和生产积极性不高,导致市场上可供选择的绿色医疗产品种类有限。
另一方面,医疗机构对绿色采购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
部分医疗机构在采购决策中,更多地关注产品的价格和性能,而忽视了其对环境的影响。
此外,缺乏统一的绿色采购标准和规范也是一个重要问题。
不同地区、不同医疗机构对绿色采购的标准和要求存在差异,这给供应商和采购人员带来了困惑,也增加了绿色采购的难度。
三、在医疗卫生领域推行绿色采购的策略为了克服这些挑战,在医疗卫生领域成功推行绿色采购,我们可以采取以下策略:1、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培训、宣传活动等方式,提高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和采购人员对绿色采购的认识和理解。
如何推动绿色公共采购在政 府中的应用

如何推动绿色公共采购在政府中的应用在当今社会,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
政府作为社会的管理者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在推动绿色发展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绿色公共采购作为一种有效的政策工具,可以引导市场朝着绿色、可持续的方向发展,从而为实现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那么,如何推动绿色公共采购在政府中的应用呢?一、加强绿色公共采购的意识培养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是绿色公共采购的决策者和执行者,他们对绿色公共采购的认识和理解程度直接影响着政策的实施效果。
因此,加强对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绿色公共采购意识至关重要。
首先,可以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培训班等形式,向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普及绿色公共采购的概念、意义和方法,让他们了解绿色公共采购对环境保护、经济发展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
其次,可以组织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到绿色公共采购工作开展较好的地区进行考察和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拓宽视野,提高认识。
最后,建立绿色公共采购的激励机制,对在绿色公共采购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完善绿色公共采购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完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是推动绿色公共采购在政府中应用的重要保障。
目前,我国虽然已经出台了一些与绿色公共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但还不够完善和系统,存在着标准不统一、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强绿色公共采购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建设。
一是制定专门的绿色公共采购法,明确绿色公共采购的目标、原则、范围、程序和监督机制等,为绿色公共采购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
二是完善绿色公共采购的标准和规范,制定统一的绿色产品和服务的认证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确保绿色公共采购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三是加强对绿色公共采购政策的执行和监督,建立健全绿色公共采购的绩效考核机制,对政府部门的绿色公共采购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确保政策的有效落实。
什么是绿色采购如何实施

什么是绿色采购如何实施在当今社会,环保意识日益增强,绿色采购成为了一种重要的采购理念和实践方式。
绿色采购不仅有助于保护环境、节约资源,还能为企业带来诸多好处,如提升企业形象、降低成本、满足消费者需求等。
那么,到底什么是绿色采购?又该如何实施呢?绿色采购,简单来说,就是在采购过程中,充分考虑环境因素,优先选择那些对环境影响较小、资源利用效率较高的产品和服务。
它不仅仅关注采购物品的价格和质量,还将环境友好性纳入了考量范围。
实施绿色采购具有多方面的重要意义。
首先,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绿色采购能够减少资源消耗和废弃物排放。
比如,选择可回收材料制成的办公用品,可以降低对自然资源的开采;采购节能电器能够减少能源的浪费,从而降低温室气体的排放。
其次,对于企业自身而言,绿色采购有助于降低成本。
虽然绿色产品在初期可能价格稍高,但从长期来看,其节能、耐用等特点能够为企业节省大量的运营费用。
此外,绿色采购还能提升企业的社会形象,增强消费者对企业的信任和认可,为企业赢得更多的市场份额。
那么,如何实施绿色采购呢?以下是一些关键的步骤和策略。
第一步,制定绿色采购政策和目标。
企业需要明确表明对绿色采购的支持,并制定具体的、可衡量的目标。
例如,规定在一定时间内,绿色采购产品的比例要达到多少,或者在能源消耗方面要实现多大程度的降低。
第二步,建立绿色供应商评估体系。
寻找那些具有良好环境管理体系和绿色产品供应能力的供应商。
评估供应商的环境绩效,包括他们的生产过程、原材料来源、废弃物处理方式等。
同时,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共同推动绿色采购的发展。
第三步,进行产品和服务的绿色评估。
在采购决策过程中,对不同的产品和服务进行详细的环境影响评估。
这包括产品的生命周期分析,从原材料获取、生产加工、运输、使用到废弃处理的整个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
例如,在采购办公用品时,要考虑纸张是否来自可持续森林,墨盒是否可回收等。
第四步,加强内部培训和沟通。
竞争性谈判响开完标后质疑文件

竞争性谈判响开完标后质疑文件《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提出质疑。
”那么,“应知之日”从哪天算起,就成为处理这个问题的第一个关键点。
从法理上说,“应知”是一种应然行为,与实然行为不同的是它更多强调理论上的可能性。
“我们认为‘应知之日’就是供应商购买标书的时间,这个时间是被采购中心记载下来的。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徐舟说。
徐舟的观点得到了业内的普遍认可,而且也比较符合法理解释:既然购买了标书,理论上就应该知道了标书的内容以及它对自己的影响。
业内⼈士指出,在实际操作中,“应知之日”必须被具体化,以便于采购中心和供应商把握,也便于实现法律规定的可操作性。
否则“应知之日”就是存在于⼈脑中过于主观的概念,对它的界定只能听取供应商或采购中心的一面之词而没有客观衡量标准。
受理还是不受理对于开标后,标书遭质疑,是否受理的问题,各地看法不一。
受理这种观点的理论支持是,由于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有先后,在等标期内供应商都可以获取招标文件。
所以,很有可能在开标时或者开标后,供应商质疑仍在法定期间内,仍有权提出质疑。
采购⼈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能因已经开标而拒绝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质疑。
江苏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尹存月就是这种观点的支持者。
当记者问到此时接受质疑是否会拖延采购时间时,尹存月认为,除采购中心确实发现实质性问题,不停⼈评标会造成损失之外,评标应该继续进行,这同时能够防⼈无效质疑造成无谓的时间浪费。
不受理⼈东省佛⼈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吴国伟认为:“不该受理,是法律规定不予受理。
”吴国伟解释,除了《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财政部18号令第二十七条规定:“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和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时间十五日前……”,同时第二十⼈条规定:“……延长投标截⼈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时间三日前……”这三条规定不是相互孤立的,而是相辅相成、互相制约的。
如何在采购方案中体现绿色采购

如何在采购方案中体现绿色采购在当今社会,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
企业在采购活动中,也应当积极践行绿色采购理念,以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同时提升企业的社会形象和竞争力。
那么,如何在采购方案中体现绿色采购呢?首先,明确绿色采购的定义和目标是至关重要的。
绿色采购,简单来说,就是在采购过程中充分考虑环境因素,优先选择那些对环境友好、资源节约、能源高效利用的产品和服务。
其目标是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降低采购活动对生态系统的破坏,推动供应商改进其环境表现,并为消费者提供更环保的选择。
在制定采购方案时,第一步要进行全面的市场调研。
了解市场上各种产品和服务的环保性能,包括原材料的来源、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产品的使用寿命和可回收性等。
通过与供应商的沟通和交流,获取详细的环境信息,并对不同供应商的绿色水平进行评估和比较。
制定严格的绿色采购标准是核心环节之一。
这些标准应当涵盖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从原材料的获取、生产制造、包装运输、使用到废弃处理。
例如,对于原材料,要求供应商采用可再生、可回收或低环境影响的材料;在生产过程中,限制能源消耗、温室气体排放、废水废气废渣的产生;对于包装,优先选择可降解、可重复使用的材料,并减少过度包装;在产品使用阶段,注重能源效率和耐久性;废弃处理时,要便于回收和再利用。
供应商的选择是绿色采购方案中的关键因素。
优先选择那些具有良好环境管理体系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供应商。
可以通过查看供应商的环境认证,如 ISO 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了解其在环保方面的投入和表现。
同时,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共同推动绿色采购的实施。
在合作过程中,鼓励供应商不断改进其产品和服务的环保性能,共同制定绿色发展目标,并对其进行定期的评估和监督。
在采购合同中明确绿色条款也是必不可少的。
详细规定供应商在环保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包括提供环保产品和服务的承诺、遵守相关环保法规的要求、接受环境绩效的监测和评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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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关注I SPECIAL FOCUS
如何执行绿色采购新政策—
—专访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徐舟
文/本刊记者江畅
为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简化节能(节水)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优化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市场环境,2019年2月1B,《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出台,并于4月1号幵始正式执行。
这项新政策和以往的绿色采购政策有什么区别。
对操作机构来说要注意什么。
对此,本刊记者采访了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徐舟副主任。
记者:请问绿色采购新政带来哪些变化?
徐舟:一是清单的形式和内容发生变化。
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由以往的实行产品清单管理到现在的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这是非常显著的一个变化。
产品清单和品目清单有什么区别?产品清单中有干干万万个不同品牌不同规格型号的具体产品,而品目清单中只有十几个、几十个产品种类(品目)。
举个例子,无论是以前的产品清单,还是现在的品目清单,台式计算机都属于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以往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在台式计算机这个品目下,列有联想、同方、
扫码阅读《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惠普、戴尔等诸多品牌诸多型号的具体台式机产品;而现在的品目清单中,只列举台式计算机这个产品品目,不再出现具体品牌型号的台式机产品。
二是采购操作模式发生变化。
对供应商而言,以往首先要将自己的一款款产品送到节能、环保认证机构去进行认证,认证通过后,再向相关部委申请将自己的产品列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来说,以往必须一个个查证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在节能清单里的所在页,跟产品型号是不是完全一致,一个个查询比对工作量很大。
今后,供应商只需要将自己的产品送到国家认可的节能、环保认证机构去进行认证,获得有效的认证证书后,就可以凭认证证书参加政府采购获得。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只需要让供应商在其投标文件里面提供其投标产品的认证证书就可以了,采购人如果不放心,还可以去查询认证证书是否真实。
市场监管总局会建立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信息发布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也会建立转发认证信息,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证书编号查询真伪。
三是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的范围将逐步扩大。
这对供应商来说是一个利好的变化。
以往的节能产品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认证,环境标志产品是由环境保护部批准的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认证。
今后,认证机构要适度放幵,不会只有两家机构。
目的是在确保认证机构公正性、权威性的基础上,希望认证机构之间有适度的、有序的竞争。
为什么要有竞争。
这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需要。
6屮国政府采购,2019年第07
期
SPECIAL FOCUS|本期关注
四是信息更加透明,监督更加便利。
国家通过权威信息平台及时公布认证机构以及获证产品的信息。
市场监管总局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
哪些认证机构是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哪些产品已经通过认证都会在统一的信息平台发布,便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去查询核实,也便于其他供应商以及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五是绿色采购的要求和力度进一步加大。
对于已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鼓励采购人在采购需求中提出比认证标准更高的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要求,对符合条件的获证产品给予优先待遇。
对于未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鼓励采购人综合考虑节能、节水、环保、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因素,参考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在采购需求中提出相关绿色采购要求,促进绿色产品推广应用。
记者:请问绿色采购新政策有哪些影响?
徐舟:新的绿色采购政策调整主要有三方面影响。
一是扩大了市场主体的自主权。
企业可以自主选择认证机构,有利于市场主体。
二是减轻了供应商负担。
从产品清单到品目清单,少了一个管理环节,企业只需要申请产品认证,不需要再申请将产品列入清单。
另外,开放认证机构有利于促进竞争、优化服务,也有利于市场主体。
三是对采购方来说优化了采购操作。
以往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得逐项查询产品,看看这个产品是否列入了节能产品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清单,有的时候产品编码很长,既有阿拉伯数字又有英文字符和大写小写的区分,十分复杂,今后只要投标人提供产品的认证证书就可以,这样核实的工作量会减小很多。
记者:请问绿色采购新政策如何落地?
徐舟:我们中心的做法可以作为参考。
第一,对强制采购品目,采购文件中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岀具并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列为实质性要求,比如像空调机、打印机、计算机等,都属于强制采购品目,在采购这些产品时,要列为实质性要求。
不过,政府采购项目有的是采购单项产品,有时则会涉及多种产品,如集成项目,可能既有计算机、显示器也有视频监控设备、机房空调等。
针对这种情况,我们中心采用了两种方式。
对于单项(或者有限的若干项)产品采购项目,例如中央空调项目招标,就在招标文件里做一个实质性要求“本项目采购的多联式空调机组,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品目,投标人应当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其投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该认证证书应当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并处于有效期内,否则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无效。
”
对于集成类项目采购,可能涉及很多产品,不知道供应商投标会具体采用哪些产品,我们就在采购文件中给供应商一个原则性的规定,告知供应商哪些品目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如果供应商投标产品当中包含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则应当在其投标文件里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第二,对于优先采购品目,一般是在综合评分法里设一个评分项。
我们的评分办法是这样写的,“本次采购的某某产品属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或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品目,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投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认证证书应当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并处于有效期内)白勺,每有一项得X X分,最多得X X分,未提供的得0分。
”具体分值设置根据项目的情况而定,如果项目涉及优先采购产品多则分值稍微高一点,项目涉及优先采购产品少则分值低一点,体现出优先采购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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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07期I由国改府采购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