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基本方式和经过流程
政府采购工作流程

政府采购⼯作流程1、编制和批准部门采购预算采购程序的第⼀步是解决采购项⽬的确⽴问题。
采购项⽬确⽴的⽅式是编制预算和批准预算。
采购⼈(部门或单位)在编制下⼀财政年度部门预算时,应当将该财政年度政府采购的项⽬及资⾦预算列出,编制部门采购预算。
政府采购预算与部门预算按规定程序统⼀上报、审核、汇总、批复。
(年初部门预算安排政府采购资⾦)2、填报采购计划、落实采购资⾦采购⼈采购纳⼊政府采购范围内的⼯程、货物和服务时,应填报《柏乡县⾏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计划表》(以下简称政府采购计划表),报主管业务股室审核并落实采购资⾦(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采购项⽬是否列⼊年度部门采购预算;采购⾦额是否超过年度预算或追加预算和上级专项拨款,是否有分拆项⽬以规避公开招标采购⽅式的嫌疑),采购项⽬较多或配置、参数复杂的要附政府采购清单。
3、采购⽅式审批及预算评审落实资⾦后采购⼈凭《政府采购计划表》、采购清单和资⾦来源证明等资料到政府采购办核准采购⽅式。
财政投资⼯程的同时报送该项⽬批⽂及⼯程施⼯预算,并持施⼯图及⼯程预算交财政评审部门进⾏预算审核。
为发挥集中采购优势,各学区及县直学校应于⽉底前上报主管部门次⽉的采购计划,由主管部门审核并连同本级采购计划⼀并汇总,于当⽉10⽇前持资⾦来源证明等资料到采购办核准采购⽅式后实⾏部门集中采购。
采购项⽬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必须采⽤公开招标⽅式。
采购⼈或采购代理机构拟采⽤⾮公开招标⽅式招标采购的,应向政府采购办提出申请,说明理由,经政府采购办审查后,报局长批准⽅可实施。
4、采购代理选择采购⼈凭核准的《政府采购计划表》及⼯程预算审核结论书委托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或省级以上⼈民政府财政部门认定的社会中介机构进⾏采购。
社会招投标代理机构必须具备两个条件:⼀是有省以上有关部门授予的招投标代理资质;⼆是获得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登记备案资格。
社会招投标代理机构需向政府采购办公室出具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质并备案。
政府采购法律管理基本流程图

确定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单一来源流程图
采购人
在上一步确定采购方式的基础上,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采购人委托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代理机构,或自行组织
直接从某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处采购 在财政部指定媒体公布结果 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合同履行及验收 申请支付资金
政府采购质疑投诉流程图
政府采购质疑投诉流程图
供应商
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 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 工作日内
目等事项
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负责指定媒体,建立并管理政府采购评审专 家库,制订合同范本等事项,财政部门负责处理供应商对上述
各环节提出的投诉等事项
财政部门 负责监督 合同履行 和验收等
事项
财政部 门负责 审核及 支付资 金等事
项
采购人
确定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流程图
确定采购需求
确定组织形式
确定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流程图
商
政部 门指 定媒 体公 布结
人与 中标 供应 商签 订合
公
果
同
开
采购
招
人和
标
限申 额请 标变 准更
邀 请 招 标
采
购
方
式 竞争
性谈
判
在财政部 门指定媒 体发布资 格预审公
告
经评审确 定符合资 格的供应
商名单
随机邀请 至少3家 供应商投
标
发出 投标 邀请
书
在财政 部门专 家库抽 取专家
评标
确定 中标 供应
自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截止日不得少于 20日。
再开标前半天或前一天,特殊情况不得 超过2天内抽取专家。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 术,经济等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为5 人以上单数。
政府采购招标程序

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工作程序定义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较为常用的采购方式之一,适合大多数政府采购项目,其特点是公开和竞争,缺点是时间成本,人力成本都比较高。
程序1. 签定协议:根据北京市财政局相关处室的立项批复函,项目单位(采购人)和招标公司签订招标代理协议。
2. 提交需求:项目单位(采购人)向招标公司提交招标需求。
货物类招标普通需提供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期、货物用途、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供货方案、培训、验收标准及方法、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等:工程类招标普通要提供设计图纸或者工程详细做法说明等。
3. 需求论证:货物类招标:招标公司会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咨询有关专家或者召开技术需求论证会对项目单位(采购人)的技术需求提出修改意见。
工程类招标则召开设计会议,明确招标范围和招标要求,以及投标人资质,工期,材料设备要求,标准等。
以上论证还包括评标办法,招标方式是否合适。
是否需要更改招标方式等。
4 编写招标文件:需求论证完成并定稿后,招标公司负责编写完成全部招标文件。
5. 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司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
从公告日期到开标日期不少于20 天。
6. 发售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招标公告要求的时间内到招标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获得投标资格。
7. 询标答疑:投标人在获得投标文件后如对投标文件有疑问可向招标公司提出,招标公司,项目单位(采购人) 也可以根据需要安排投标人现场勘察。
准备答疑文件,进行书面答疑。
8. 开标准备:开标前一周内,招标公司准备评标专家备选名单,制订评标细则。
开标前 1-2 天,招标公司和项目单位(采购人)一同到政府采购办抽取评标专家。
9. 投标、开标:招标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投标,并当场开标、公开唱标、记录,请相关人员签署。
项目单位(采购人)或者其上级机关政府采购监察部门应该派人进行监标。
如 2000 万元以上的项目,单台 100 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采购或者政府重点项目必须请公证处进行监标。
政府采购业务内部工作流程

政府采购业务内部工作流程政府如何完成采购?需要注意什么?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政府采购业务内部工作流程,希望对您有帮助。
政府采购业务内部工作流程如下一、确定采购方式根据临河区政府印发的《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通知》和采购人提交的有关材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由财政局政府采购办负责提出相应的采购方式拟办意见,报中心主任办公会讨论批准,由分管主任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实施。
二、编制招标文件在分管主任的指导下,由承办人员,按照采购人的委托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须知;2、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质量、技术规格;3、招标价格的要求及其计算方式;4、交货、竣工或者提供服务的时间;5、供应人提供的有关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6、投标保证金的数额;7、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8、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9、开标、评标的时间及评标的标准和方法;10、采购合同格式及其条款;11、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三、发布招标公告在招标文件基本编制完毕后,由承办人员向办公室提交有承办人员和分管主任签批意见的招标公告,经办公室核稿后,由中心主任签发,办公室备案,向采购人确认并由信息部在指定媒体上发布。
招标公告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二十日发布。
招标公告中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招标项目的名称、数量;2、供应商资格要求;3、招标文件发放的办法和时间;4、招投标时间和地点。
5、邀请招标的,承办股室要于投标截止日十五日以前发出投标邀请书。
邀请书的内容参照招标公告的有关规定。
四、发送标书由综合部负责向拟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发送标书。
具体发送程序如下:1、标书由综合部统一发送或电子版考录。
2、承办股室向投标供应商提供相关咨询,并作好各项记录。
五、接收投标文件由承办股室安排有关人员负责接收拟参加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当加盖供应商单位印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后,密封送达。
政府集中采购方式流程以及相应的操作制度

政府集中采购方式流程以及相应的操作制度你了解政府集中采购方式流程以及相应的操作制度是什么吗?下面是为大家收集的关于政府集中采购方式流程以及相应的操作制度,欢迎大家阅读!政府集中采购方式流程以及相应的操作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制定本流程及相应规定。
第二条政府采购主要采用以下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来购,询价采购,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第三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应遵循以下工作程序和制度:一、根据项目需求编制招标文件,由采购中心按程序审核并由采购人确认后发布。
招标文件主要内容应包括:(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四)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五)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服务要求、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包括附件、图纸等;(六)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七)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九)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招标文件中可以标明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但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供应商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二、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应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浙江政府采购网”或《浙江日报》等媒体上发布,专业性强的项目,还应当在相关的多家媒体上有针对性发布,最大限度地体现公开透明。
招标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中心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实施地点和交货时间;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报名登记和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开标地点和时间。
邀请招标方式应以书面形式向被邀请方发出投标邀请书。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当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通过随机方式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选择三家以上。
投标邀请书的主要内容与招标公告的内容相同。
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时间不得少于20天,因特殊原因经批准缩短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10日。
政府采购的工作流程

政府采购的工作流程
(五)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与签订委托协议。采购单位按照财 五 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与签订委托协议 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与签订委托协议。 政部门批复的采购方式,与受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委 托协议,确定委托代理事项,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并据 此承担相应责任。委托协议必须明确中标(成交)人是由评标 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确定还是由采购人确定,并在 招标(谈判、询价)文件中予以明确。 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采购代 理机构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代理业务,采购单位不得 以委托业务为由提出不正当要求和倾向性意见,谋取局部 或个人利益。委托协议签署后,采购单位应积极主动地协 助采购代理机构开展工作。采购单位要按照采购需求,对 采购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进行认真的审核、审定,并签 署确认意见反馈给代理机构。
政府采购的工作流程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 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条款的前提下,双 方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总金额不得超过 原合同金额的1 o%,不得超出项目预算。采购单位应当 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将 采购合同副本报财政部门备案。合同验收工作应成立验 收工作组专门负责,直接参与该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主 要责任人不得作为验收工作的主要责任人。政府采购合 同金额50万元以下的(含50万元)的项目,验收工作组应不 少于3人;政府采购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的项目,验收工 作组应由采购单位领导牵头,财务、审计、监察、资产 管理、技术等部门人员参与,成员不少于5人;
政府采购的工作流程
政府采购的工作流程
(一)建立相互制约、相互分离的内部工作机 一 建立相互制约 建立相互制约、 制 (二)依法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政府采购 依法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二 依法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计划 (三)坚持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三 坚持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四)采购需求的确定要体现公平公正原则, 采购需求的确定要体现公平公正原则, 四 采购需求的确定要体现公平公正原则 符合政策功能取向 (五)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与签订委托协议 五 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与签订委托协议
政府采购方式审批流程说明(最全版本)

XX市XX区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方式及审批流程的说明
各有关单位: 为便于采购人把握政府采购规定,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根据现行有关政府采购法规文件,现将政府采购方式、程序的主要内容梳理并说明如下,供工作中参 考。 一、政府采购方式 (一)组织形式: 集中采购 组织形式 5万元以上 (二)采购方式: 项 目 公开招标 货物类 服务类 50万元以上 30万元以上 邀请招标 竞争性谈判 询价 定点协议供货 单一来源 按照长财会 优先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定点协议供货品目:办公设备、 (2014)6号 办公耗材、办公家具家电、印刷品、广电器材、办公用品 执行 等 10万元-50万元 10万元-30万元 10万元以下 10万元以下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工程类按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采购方式及标准(长财会[2013]8号文) 备注 5万元以下 采购人自行组织实施 分散采购 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单位内部同 时公示采购结果
政府采购业务管理流程图

政府采购业务管理流程图政府采购业务管理流程图:政府采购业务的基本流程包括采购预算编报与下达、采购计划编制与审核、确定采购需求、选择采购方式、信息公开、采购过程监督、确定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履行、过程管理、采购验收等环节。
在采购预算编报与下达环节,需要查看现有存量,评估新增需求量,并汇总各业务部门预算,进行年度工作计划的编制和审批。
在采购计划编制与审核环节,需要结合单位年度采购计划、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进行审核,并批复各部门采购计划。
在选择采购方式、信息公开环节,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采购等方式,并需要公开招标公告、采购预算等信息。
在采购过程监督环节,需要确定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进行信息公开。
在采购履行、过程管理环节,需要进行采购(货物、工程、服务)验收,并进行资金拨付和会计处理。
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和采购实施计划管理流程流程图: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编审的基本流程包括业务部门开始、分管领导、采购部门、财务部、财政部门和人大审批等环节。
在业务部门开始环节,需要评估新增需求量,并进行采购申请。
在分管领导环节,需要汇总各业务部门预算,并进行年度工作计划的编制和审批。
在采购部门环节,需要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并形成单位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
在财务部环节,需要审核批准本级政府采购预算下达的单位年度采购预算。
在财政部门和人大审批环节,需要审批年度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
组织形式管理-公开招投标业务流程图:公开招标的业务流程包括招标审批、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发售招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拆封投标文件并唱标、评标、中标、签订采购合同等环节。
在招标审批环节,需要提出采购申请,并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
在编制招标文件环节,需要确认标书并编制招标文件。
在发布招标公告环节,需要公布采购预算和招标公告。
在发售招标文件环节,需要购买招标文件。
在提交投标文件环节,需要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拆封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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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基本方式和流程
政府采购一般有三种模式:集中采购模式、分散采购模式、半集中半分散采购模式。
采购方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谈判、单一来源、询价。
非招标采购方式,是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在公开媒介上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投标,并向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中择优选择中标人的一种招标方式,相对于公开招标,称之为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也称为有限竞争性招标,是指招标方根据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资信和业绩,选择若干供应商或承包商(不能少于三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由被邀请的供应商、承包商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者的招标方式。
竞争性谈判是指谈判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谈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人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方式。
询价是指询价小组向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发出采购货物询价通知书,要求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采购人从询价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拟采用非招标采
购方式的,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向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批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以下货物、工程和服务之一的,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采购货物的,还可以采用询价采购方式:
(一)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
(二)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
(三)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经批准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的货物、服务;
(四)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政府采购工程。
申请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向财政部门提交以下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采购人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项目概况等项目基本情况说明;
(二)项目预算金额、预算批复文件或者资金来源证明;
(三)拟申请采用的采购方式和理由。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三)非采购人所能预见的原因或者非采购人拖延造成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四)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市政府采购中市政府采购中心货物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一般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1)采购人根据预算批准的政府采购项目内容和采购编号向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计划财务部递交采购需求表。
2)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计划财务部受理审核通过后在下一个工作日分配给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有关采购业务部门。
3)有关采购业务部门与采购人共同确定谈判有关技术以及相关要求。
4)谈判邀请信息公告,时间一般为10天。
5)根据响应情况组织谈判和评审,谈判和评审一般应在谈判邀请公布时间截止后1周内完成。
6)采购人对谈判结果进行确认并反馈给有关采购业务部门。
7)采购中心内部审核谈判过程和结果,时间为1个工作日。
8)公示成交结果,供应商自成交结果公示起7个工作日内可以提出质疑。
如果收到供应商质疑,则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询问和质疑处理办法》办理。
9)组织签订合同,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10)合同各方根据合同规定的时间履行合同。
包括采购人组织验收,采购人和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审核组织付款。
市政府采购中心货物服务单一来源采购一般需要经过以下程序:1)采购人根据预算批准的政府采购项目内容和采购编号向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计划财务部递交采购需求表。
2)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计划财务部受理审核通过后在下一个工作日分配给中心有关采购业务部门。
3)有关采购业务部门与采购人共同确定谈判技术以及相关要求。
4)向唯一来源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唯一来源供应商谈判准备时间一般为1到3天。
5)及时组织与供应商谈判,进行谈判评审。
6)采购人对成交结果进行确认并反馈给有关采购业务部门。
7)采购中心内部审核谈判过程和结果,时间为1个工作日。
8)组织签订合同,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9)合同各方根据合同规定的时间履行合同。
包括采购人组织验收,采购人和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审核组织付款。
市政府采购中心货物服务询价采购一般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1)采购人根据预算批准的政府采购项目内容和采购编号向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计划财务部递交采购需求表。
2)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计划财务部受理审核通过后在下一个工作日分配给中心有关采购业务部门。
3)有关采购业务部门与采购人共同确定询价有关技术以及相关要求。
4)询价信息公告,时间一般为7天。
5)对报价文件组织评审,评审在询价公布时间截止后1周内完成。
6)采购人对成交结果进行确认并反馈给有关采购业务部门。
7)采购中心内部审核询价过程和结果,时间为1个工作日。
8)公示成交结果,供应商自成交结果公示起7个工作日内可以提出质疑。
如果收到供应商质疑,则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询问和质疑处理办法》办理。
9)组织签订合同,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10)合同各方根据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履行合同。
包括采购人组织验收,采购人和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审核组织付款。
其他非招标采购方式的采购程序跟此一样。
市政府采购中心货物服务公开招标采购一般需要经过以下程序:1)采购人根据预算批准的政府采购项目内容和采购编号向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计划财务部递交采购需求表。
2)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计划财务部受理审核通过后在下一个工作日分配给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有关采购业务部门。
3)有关采购业务部门与采购人共同确定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以及相关要求。
4)有关采购业务部门进行招标文件制作,时间约2至3个工作日。
5)采购人对招标文件进行确认会签。
6)发布招标公告,从招标文件开始发售到投标截止,法定时间不少于20天。
7)开标、汇标、专家评标,时间一般控制在1周内。
8)采购人对评标结果进行确认并反馈给有关采购业务部门。
9)采购中心内部审核招标过程和结果,时间为1个工作日。
10)公示中标结果,供应商自中标结果公示起7个工作日内可以提出质疑。
如果收到供应商质疑,则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询问和质疑处理办法》办理。
11)组织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12)合同各方根据合同规定的时间履行合同。
包括采购人组织验收,采购人和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审核组织付款。
13)招标公告发布后,不得擅自终止招标。
14)如果招标失败,应按照有关规定另行组织采购。
市政府采购中心货物服务邀请招标采购一般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1)采购人根据预算批准的政府采购项目内容和采购编号向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计划财务部递交采购需求表。
2)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计划财务部受理审核通过后在下一个工作日分配给中心有关采购业务部门。
3)有关采购业务部门与采购人共同确定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以及相关要求。
4)有关采购业务部门进行招标文件制作,时间约2至3个工作日。
5)采购人对招标文件进行会签。
6)发布投标资格预审公告,公告时间按规定不少于7个工作日。
7)对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采用随机的方法,邀请不少于3家供应商参加投标。
从发出招标文件到投标截止,法定时间不少于20天。
8)开标、汇标、专家评标,时间一般控制在1周内。
9)采购人对评标结果进行确认并反馈给有关采购业务部门。
10)采购中心内部审核招标过程和结果,时间为1个工作日。
11)公示中标结果,供应商自中标结果公示起7个工作日内可以提出质疑。
如果收到供应商质疑,则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询问和质疑处理办法》办理。
12)组织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13)合同各方根据合同规定的时间履行合同。
包括采购人组织验收,采购人和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审核组织付款。
14)在发布招标邀请或者发出招标文件后,不得擅自终止招标。
15)如果招标失败,应按照有关规定另行组织采购。
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制定,并经采购人书面同意。
采购人应当以满足实际需求为原则,不得擅自提高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等采购标准。
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不得要求或者标明供应商名称或者特定货物的品牌,不得含有指向特定供应商的技术、服务等条件。
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应当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邀请、采购方式、采购预算、采购需求、采购程序、价格构成或者报价要求、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形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