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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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工作流程

政府采购工作流程

政府采购⼯作流程1、编制和批准部门采购预算采购程序的第⼀步是解决采购项⽬的确⽴问题。

采购项⽬确⽴的⽅式是编制预算和批准预算。

采购⼈(部门或单位)在编制下⼀财政年度部门预算时,应当将该财政年度政府采购的项⽬及资⾦预算列出,编制部门采购预算。

政府采购预算与部门预算按规定程序统⼀上报、审核、汇总、批复。

(年初部门预算安排政府采购资⾦)2、填报采购计划、落实采购资⾦采购⼈采购纳⼊政府采购范围内的⼯程、货物和服务时,应填报《柏乡县⾏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计划表》(以下简称政府采购计划表),报主管业务股室审核并落实采购资⾦(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采购项⽬是否列⼊年度部门采购预算;采购⾦额是否超过年度预算或追加预算和上级专项拨款,是否有分拆项⽬以规避公开招标采购⽅式的嫌疑),采购项⽬较多或配置、参数复杂的要附政府采购清单。

3、采购⽅式审批及预算评审落实资⾦后采购⼈凭《政府采购计划表》、采购清单和资⾦来源证明等资料到政府采购办核准采购⽅式。

财政投资⼯程的同时报送该项⽬批⽂及⼯程施⼯预算,并持施⼯图及⼯程预算交财政评审部门进⾏预算审核。

为发挥集中采购优势,各学区及县直学校应于⽉底前上报主管部门次⽉的采购计划,由主管部门审核并连同本级采购计划⼀并汇总,于当⽉10⽇前持资⾦来源证明等资料到采购办核准采购⽅式后实⾏部门集中采购。

采购项⽬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必须采⽤公开招标⽅式。

采购⼈或采购代理机构拟采⽤⾮公开招标⽅式招标采购的,应向政府采购办提出申请,说明理由,经政府采购办审查后,报局长批准⽅可实施。

4、采购代理选择采购⼈凭核准的《政府采购计划表》及⼯程预算审核结论书委托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或省级以上⼈民政府财政部门认定的社会中介机构进⾏采购。

社会招投标代理机构必须具备两个条件:⼀是有省以上有关部门授予的招投标代理资质;⼆是获得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登记备案资格。

社会招投标代理机构需向政府采购办公室出具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质并备案。

政府采购流程

政府采购流程

政府采购流程一、公开招标1、受理申请表;2、确定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其他采购方式);3、编制招标文件;4、招标办审核招标文件,采购人对招标文件进行确认;5、发布招标公告;6、投标报名,资格预审,发售招标文件;7、组织答疑,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补遗(发布变更公告);8、组织召开招标会;9、中标公示;10、签发中标通知(成交确认)书;11、未中标供应商退还投标保证金;12、签订合同。

中标供应商和业主单位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13、中标供应商退还投标保证金。

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14、将招标文件资料经整理后统一装订编号归档。

二、协议采购1、受理申请表;2、确定采购方式;3、由业主填写《政府采购定标申请联系单》选择供应商;4、由供应商提供报价单;5、根据协议采购有关规定确定中标价;6、出具中标通知书。

三、询价采购1、受理申请表;2、确定采购方式;3、制作询价单,发布招标公告;4、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5、确定成交供应商,招投标中心根据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条件下,以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6、出具中标通知书。

四、竞争性谈判1、受理申请表;2、确定采购方式;3、编制招标文件;4、发布招标公告;5、成立谈判小组,所需专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签产生;6、谈判。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7、确定成交供应商;8、出具中标通知书。

五、单一来源采购1、受理申请表;2、确定采购方式;3、采购人与供应商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的基础上协商;4、供应商填写报价单;5、确认,报监督科备案;6、出具中标通知书。

一、采购资金的确认(一)属于财政拨款的采购资金,由财政部门有关业务科室根据下达给采购单位的年度采购预算,按照拨款申办程序,由负责资金拨付和账户管理的科室于采购前将计划安排的采购资金划入政府采购资金专户;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试点单位的采购预算资金,单位只须在网上填报采购预算给相关业务科室批复后采购办人员即可在网上查询到,其资金不需拨入政府采购资金专户。

政府采购流程图

政府采购流程图

公告期结束3工作 日前,投标人提交
资格证明文件
采购人从评审合格投标人中通过随机方式 选择3家以上的投标人,向其发出投标邀请
公告发布7工作日 内向采购人提出书
面质疑
7工作日内采购人 书面答复
评标委员会编写评 标报告
2工作日内,采购 代理机构将评审报
告 送交采购人
发出招标文件,至 截止日≥ 20日
是否需澄清、 修改
1、 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
公告发布7工作日 内向采购人提出书
面质疑
评标委员会编写评 标报告
发布招标公告 (公告期限5工作日)
7工作日内采购人 书面答复
2工作日内,采购 代理机构将评审报
告 送交采购人
发出招标文件,至 截止日≥ 20日
是否需澄清、 修改
是否需延长截 止、开标时间


书面形式通知所有 供应商,发布更正
30工作日内财政部 门做处理决定
转非招标采购方式

招标文件是否无 不合理条款,各 项程序是否合规
开标;检查密封; 宣读投标内容
评标;评标委员会 进行初审,澄清有 关问题,比较与评
价工作
最低评标法:按投 标报价由低到高排 序中标候选供应商
综合评分法:按评 分由高到低排序中
标候选供应商
符合条件或实质响 应供应商不足3家

在原截止时间≥ 3 日前,书面形式通
公告,至截止日≥
知所有供应商,发
15日(不足顺延)
布更改公告
响应时间截止
符合条件的
供应商是否

满足3家
质疑人是否 满意

15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投 诉,财政部门视情况书面 通知采购人暂停签订合同

政府采购主要程序及需注意事项

政府采购主要程序及需注意事项
六、环保清单中产品的相关销售渠道和联系方式将在上述网站公布。 七、环保清单将于2012年7月再次调整并公布,财政部将会同环境保护部对2012年5月31 日前取得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的产品进行审核和公示。 请遵照执行。 • 附件: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九期) (包含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九
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销售联系表(第九期)) •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
• (3)询价小组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 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 (4)应当比照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 应商,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 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 为成交供应商。

3、发布采购公告、出售采购文件环节需注意的事项
• (1)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 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二十日 。
• 相关规定
– 政府采购法第十条: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 国货物、工程和服务。
–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 [2007]119号
–《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办库[2008]248
• 进口产品的概念
–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 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关于 政府 采购 进口 产品 管理 有关 问题 的通
四、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应当严格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在确定工程总包单 位时,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明确落实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五、环保清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 部网站、中国绿色采购网上发布,请各采购当事人到上述网站查阅、下载。
– 第十五条 采用性价比法评标的项目,对自主创新产品可增加 自主创新评分因素和给予一定幅度的价格扣除。按照第十四条 所述原则,在技术评标项中增加自主创新产品评分因素;给予 自主创新产品投标报价4%-8%幅度不等的价格扣除。

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流程

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流程

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流程一、预算编制采购需求科室(单位)提出采购申请并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局党组会审议,主要审议采购项目实施必要性、采购控制价及测算依据、采购方式、供应商资格条件等。

直属单位的采购申请在报局党组审议前,应当经过本单位支委会审议通过。

二、意向公开采购需求科室(单位)应当根据批复下达的政府采购预算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及时全面公开采购意向。

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应当尽量提前,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实施计划备案、立项申请)开始前30日。

采购意向按采购项目公开。

除以协议供货、定点采购方式实施的小额零星采购和由集中采购机构统一组织的批量集中采购外,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均应当公开采购意向。

采购意向公开的内容应当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预算金额、采购需求概况(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预计采购时间等。

三、需求论证政府采购预算批复后政府采购活动实施前,采购需求科室(单位)负责对采购项目的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供应商资格条件,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等进行论证,形成需求论证报告。

除下列政府采购项目以外,其他政府采购项目应当进行采购需求论证:1.国家、行业有强制标准的采购项目;2.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采购项目;3.按照规定进行商城(场)直购、网上竞价、批量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采购项目;4.同一年度内,已经论证过的相同采购项目;5.政府采购进口产品。

四、实施计划备案、立项申请采购需求科室(单位)应在政府采购计划备案监管系统里填报采购实施计划(适用于年初部门预算已申报采购项目)、立项申请(适用于年中追加的采购项目)报财政局相关科室审核批复。

五、采购实施财政批复后提交市交易中心正式实施前应向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报告。

政府采购流程的八个步骤

政府采购流程的八个步骤

政府采购流程的八个步骤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为履行职能需要,以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方式获取所需物品和服务。

政府采购具有一定的程序性和规范性,下面将介绍政府采购的八个步骤。

第一步:需求确定政府采购的第一步是需要确定采购需求,包括明确需求物品或服务的具体情况、数量、质量要求以及采购标准等。

需求确定是政府采购的起点,直接关系到采购的后续流程和效果。

第二步:编制采购计划采购主体根据需求确定的内容,制定采购计划,包括采购项目的预算、采购方式、招标文件准备以及评审标准等。

采购计划是政府采购的指导性文件,为后续的采购活动提供指导和依据。

第三步:制定招标文件根据采购计划的内容,制定招标文件,明确招标范围、标书内容、技术要求、评标标准等相关内容。

招标文件是政府采购的重要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对供应商的参与和竞争起着重要的规范和引导作用。

第四步:发布招标公告政府采购需根据招标文件的内容,向社会公开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标。

招标公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准确,透明公开,确保供应商的平等竞争权利。

第五步:开标评标招标活动结束后,进行开标评标工作,对供应商的标书进行评审和比对,最终确定中标人。

评标过程应当公开透明,确保评标结果的公正、合理和合法。

第六步:签订合同确定中标人后,政府采购主体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履行标准和交付要求等相关内容。

合同是政府采购的法律依据,保障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和结果的实现。

第七步:履行合同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要求,履行向政府采购主体提供所需物品和服务的责任。

政府采购主体应当履行监督和检查职责,确保合同的有效履行和项目的顺利实施。

第八步:验收结算政府采购活动结束后,进行验收和结算工作,包括对所提供物品和服务的质量、数量进行验收,最终结清款项,完成政府采购项目的全部流程。

验收结算是政府采购的最终环节,标志着项目的正式完成和采购活动的有效落实。

总之,政府采购涉及多方利益关系,需要按照规定流程和程序进行操作,确保项目的合法,公平,透明和高效。

政府采购业务内部工作流程

政府采购业务内部工作流程

政府采购业务内部工作流程政府如何完成采购?需要注意什么?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政府采购业务内部工作流程,希望对您有帮助。

政府采购业务内部工作流程如下一、确定采购方式根据临河区政府印发的《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通知》和采购人提交的有关材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由财政局政府采购办负责提出相应的采购方式拟办意见,报中心主任办公会讨论批准,由分管主任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实施。

二、编制招标文件在分管主任的指导下,由承办人员,按照采购人的委托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须知;2、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质量、技术规格;3、招标价格的要求及其计算方式;4、交货、竣工或者提供服务的时间;5、供应人提供的有关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6、投标保证金的数额;7、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8、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9、开标、评标的时间及评标的标准和方法;10、采购合同格式及其条款;11、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三、发布招标公告在招标文件基本编制完毕后,由承办人员向办公室提交有承办人员和分管主任签批意见的招标公告,经办公室核稿后,由中心主任签发,办公室备案,向采购人确认并由信息部在指定媒体上发布。

招标公告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二十日发布。

招标公告中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招标项目的名称、数量;2、供应商资格要求;3、招标文件发放的办法和时间;4、招投标时间和地点。

5、邀请招标的,承办股室要于投标截止日十五日以前发出投标邀请书。

邀请书的内容参照招标公告的有关规定。

四、发送标书由综合部负责向拟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发送标书。

具体发送程序如下:1、标书由综合部统一发送或电子版考录。

2、承办股室向投标供应商提供相关咨询,并作好各项记录。

五、接收投标文件由承办股室安排有关人员负责接收拟参加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当加盖供应商单位印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后,密封送达。

政府采购的工作流程

政府采购的工作流程

政府采购的工作流程
(五)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与签订委托协议。采购单位按照财 五 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与签订委托协议 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与签订委托协议。 政部门批复的采购方式,与受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委 托协议,确定委托代理事项,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并据 此承担相应责任。委托协议必须明确中标(成交)人是由评标 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确定还是由采购人确定,并在 招标(谈判、询价)文件中予以明确。 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采购代 理机构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代理业务,采购单位不得 以委托业务为由提出不正当要求和倾向性意见,谋取局部 或个人利益。委托协议签署后,采购单位应积极主动地协 助采购代理机构开展工作。采购单位要按照采购需求,对 采购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进行认真的审核、审定,并签 署确认意见反馈给代理机构。
政府采购的工作流程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 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条款的前提下,双 方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总金额不得超过 原合同金额的1 o%,不得超出项目预算。采购单位应当 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将 采购合同副本报财政部门备案。合同验收工作应成立验 收工作组专门负责,直接参与该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主 要责任人不得作为验收工作的主要责任人。政府采购合 同金额50万元以下的(含50万元)的项目,验收工作组应不 少于3人;政府采购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的项目,验收工 作组应由采购单位领导牵头,财务、审计、监察、资产 管理、技术等部门人员参与,成员不少于5人;
政府采购的工作流程
政府采购的工作流程
(一)建立相互制约、相互分离的内部工作机 一 建立相互制约 建立相互制约、 制 (二)依法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政府采购 依法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二 依法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计划 (三)坚持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三 坚持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四)采购需求的确定要体现公平公正原则, 采购需求的确定要体现公平公正原则, 四 采购需求的确定要体现公平公正原则 符合政策功能取向 (五)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与签订委托协议 五 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与签订委托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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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

及时宜自勉,岁月不待人。

一、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相关业务流程
(一)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业务办理流程
至市公管局3楼305业务科办理。

办理流程:
按照市财政局《淮南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通知单》或完整填写政府采购项目申报(受理)登记表→确认采购需求→收集代理机构应提供的资料→业务科工作人员初审→资料齐全合格,进行网络登记→业务科长复审。

所需资料:
(1)《淮南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通知单》或政府采购项目申报(受理)登记表;
(2)招标需求;
(3)代理机构的资料:代理协议、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职业证件、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二)采购单位(采购人)政府采购流程
1、市本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流程
(1)采购单位将本年度的政府采购计划列入本年度部门
预算→(2)采购单位把政府采购项目在财政大平台上申报→(3)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将政府采购计划下达至市公管局业务科→(4)市公管局业务科完成采购方式审核和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下达到市交易中心→(5)市交易中心经中心领导审核后,确定项目负责人→(6)项目负责人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制订招标文件(采购中心代理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制订招标文件),并预约开标时间及场地→(7)招标代理机构同时上传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采购中心代理项目由项目负责人上传)→(8)项目负责人初审→(9)交易中心领导审核→(10)公管局督查科审核备案后,发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11)招标文件约定的质疑期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及时做出答疑及澄清→(12)开标前半日,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执“专家抽取申请书”和“专家抽取介绍信”,以项目负责人确定应抽取评标专家的专业和人数后,到公管局法规科抽取评标专家→(13)开标日,项目负责人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确定的地点和时间,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接收投标文件、准时开标、组织专家评标,采购人可派一人参加评标委员会评标,项目负责人参与开评标全过程(采购中心代理的项目,项目负责人组织开评标全过程)→(14)评标结束后,发布(成交)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中标(成交)候选人全称、中标(成交)金额、评标委员会名单,业绩、荣誉等按招标
文件要求公示,采用综合评分法需公示各投标人得分汇总表(评标委员会签字后的汇总表扫描件)→(15)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投标人对评标结果的询问与质疑,询问收到三日内回复,质疑七个工作日内回复。

对回复不满意,可在接到回复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公管局督查科或财政局政府采购科投诉→(16)公示期满,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约定退还未中标(成交)人投标保证金、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17)中标(成交)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与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中的询标承诺签订合同,招标代理机构以见证人在合同上签字并盖章→(18)中标人、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已签订好的合同及中标(成交)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履约保证金缴纳证明到公管局法规科进行合同备案→(19)招标代理机构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向交易中心把全部招投标资料及合同归档→(20)项目进行完毕或按合同要求,交易中心向财政局开具付款通知单,办理项目款项支付,并将验收报告(验收单)存档。

2、市辖县区及属地管理单位政府采购流程
(1)采购单位将所采购项目向公管局业务申报政府采购项目,提供已落实项目资金来源证明及项目的相关批准资料→(2)同市本级预算单位流程的4至19→(3)项目完工验收后,采购人将验收报告(验收单)交交易中心存档,采购
单位根据资金性质安排付款。

(三)、政府采购投标人操作流程
1、实名登记:投标人须在“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实名登记,登记的类型必须为“供应商”;投标人在网站首页点击“投标单位实名登记”,再点击“注册”即可注册,暂不需要UK登录,只需填写相关基本信息和上传有关扫描件,不需到现审核,具体内容详见投标单位实名制的通知。

投标人相关信息填写和上传完毕后,点击入库申请,我们工作人员将进行审核是否通过;→
2、网上报名:投标人完成实名登记后,点击网上报名,选中所报名的项目,点击“新增报名”,当出现打印报名回执码后,说明其报名成功。


3、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报名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下载,即可下载已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在建设工程中发布的货物采购项目,也在“供应商”类型中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要点击工程业务栏中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4、准备投标: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准备投标文件,准备投标时所需的证书业绩原件(最好能够编制目录,按目录整理原件),在开标前两个工作日前对应账号转入投标保证金,为确保保证金安全转入,建议在转出第二天查看保证金是否退回,若退回建议更换到本项目的其他保证金号转入或重转。


5、投标: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在开标前一个小时左右到开标现场,准备
招标文件上标明的报名费,认真清点投标所需原件,被授权人应随身携带身份证,随时接受评委询标。

→6、中标:投标人应交纳履约保证金,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按招标文件约定履约。

若在公示期内有质疑和投诉,中标人应配合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及相关监管部门调查取证。

→7、质疑与投诉: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质疑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质疑期内在实名登记平台中提出,或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投标人(仅限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对评标结果质疑,应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对答复不满意,可向市公管局督查科或财政局政府采购科提出。

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人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标段号或分包号;3)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4)相关要求及主张;5)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应当署名。

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阅网站政策法规栏目下《淮南市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质疑处理暂行规定》)。

(四)、招标代理机构政府采购流程
1、招标代理机构应在安徽省财政部门备案,具有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资格,并在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备案→
2、与采购人签订代理合同→
3、协助采购人办理政府采购
业务受理→4、充分与采购人沟通,了解项目需求,制订项目进度表,制订招标文件初稿→5、招标文件经采购人审核后,交项目负责人初审,项目预算200万元以上的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专家会审;→6、进行计划分包,预约场地及开标时间;→7、同时上传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初审,交易中心领导审核后,局督查科审核备案后发布;→8、开标前半日抽取专家,开标日组织开、评标→9、起草中标(成交)结果公示,提交项目负责人审核后发布→10、接受投标人质疑,协助采购人处理答复质疑,配合监管部门处理投诉→11、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以见证方身份参与合同起草并签字→12、移交项目招投标资料、合同及相关答疑处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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