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项目政府采购方式的选择及采购流程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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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模式的操作程序

PPP模式的操作程序

PPP模式的操作程序分为5个阶段:项目识别、项目准备、项目采购、项目执行和项目移交。

五个阶段按照PPP项目操作逻辑前后连接,形成完整的PPP项目采购流程,其中任何一个阶段出现问题,都可能导致PPP 项目失败。

项目识别阶段项目识别阶段的主要功能是挑选适合采用PPP模式的项目,包括项目发起、项目筛选、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4个步骤。

项目识别环节的各项工作主要由政府负责,其关键问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明确项目筛选责任主体目前,在国家层面上PPP牵头机构有两家,分别是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

在执行阶段,要明确项目筛选责任主体,这是成功采用PPP模式的前提。

第二,明确项目筛选标准根据《操作指南》的筛选原则,“投资规模较大,需求长期稳定,价格调整机制灵活,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类项目”适宜采用PPP模式。

但是这个原则属于定性描述,筛选标准并不明确,在实际操作中很难落实。

第三,PPP政策缺乏操作细则目前从国家到地方,出台的政策比较多,但都缺乏操作细则。

财政部的承受能力论证细则(《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财金〔2015〕21号))刚出台不久,物有所值评价细则还迟迟没有推出。

这种情况下,每个地方在做PPP项目时,根据自己的理解来进行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这就会导致评价和论证方法混乱,给人为干预论证结果留下空间。

第四,如何界定社会资本国务院办公厅最新发布的《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2号)中对“社会资本”进行了定义,指出“对已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作为社会资本参与当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但是,对于其他控股国有企业,还是没有清晰的阐述。

第五,如何界定公共产品的范围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首先强调的是一个公共性,政府对社会资本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数量或价格应有一定程度的制约。

ppp项目详细流程

ppp项目详细流程

PPP项目流程大纲一、项目识别:1.项目发起政府发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PPP中心),应负责向交通、住建、环保、能源、教育、医疗、体育健身和文化设施等行业主管部门征集PPP项目社会资本发起社会资本应以项目建议书的方式向PPP中心推荐潜在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2.项目筛选PPP中心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潜在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进行评估筛选,确定备选项目。

调研时间一般不超过15个工作日。

PPP中心应根据筛选结果制定项目年度和中期开发计划。

对于列入年度开发计划的项目,项目发起方应按PPP中心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新建、改建项目应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产出说明和初步实施方案;存量项目应提交存量公共资产的历史资料、项目产出说明和初步实施方案。

3. 物有所值评价PPP中心会同行业主管部门,从定性和定量两方面开展物有所值评价工作。

定量评价工作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开展。

项目本级财政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在物有所值评价结论形成后,完成物有所值评价报告编制工作,报省级财政部门备案,并将报告电子版上传PPP综合信息平台⑴定性评价重点关注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与采用政府传统采购模式相比能否增加供给、优化风险分配、提高运营效率、促进创新和公平竞争等⑵定量评价主要通过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全生命周期内政府支出成本现值与公共部门比较值进行比较,计算项目的物有所值量值,判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否降低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

4. 财政承受能力论证财政部门应根据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财政支出、政府债务等因素,对部分政府付费或政府补贴的项目,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每年政府付费或政府补贴等财政支出不得超出当年财政收入的一定比例。

二、项目准备1. 管理框架构建组建机构分为专门协调机构和项目实施机构。

其中专门协调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建立,负责项目评审、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等。

项目实施机构可以为政府或指定的有关职能部门或者事业单位,负责项目准备、采购、监管和移交等。

PPP项目采购的17个步骤

PPP项目采购的17个步骤

PPP项目采购的17个步骤PPP项目采购的17个步骤导语:市场经济竞争激烈,企业之间竞争出现多样化,更重要的是竞争的程度越来越深入;在企业运作中的高技术、高效率的竞争更是激烈。

下面和店铺一起来看PPP项目采购的17个步骤,希望有所帮助!步骤1:做好项目采购前的准备工作与一般的政府采购项目相比,PPP项目方案复杂,采购环节多、周期长。

集采机构在拿到一个PPP项目后,首先要对项目内容进行分析,了解项目内容和特点;要与项目实施机构进行交流,就项目方案进行沟通、协商,了解项目在识别、准备阶段的有关情况,熟悉项目方案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在此过程中,需要对项目方案中的有关内容进行审查,查验项目立项、审批手续的齐备性和项目资料的完整性;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进行方案论证,并与潜在的社会资本及相关供应商进行沟通,全面掌握项目建设方案、预算构成、收益及回报和项目运营、执行、移交等过程中的相关内容。

其次,要与项目实施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委托代理事项以及双方在项目采购中的权利和义务。

步骤2:选择适当的采购方式根据《指南》《办法》有关规定,PPP项目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和单一来源。

《办法》对公开招标方式适用范围作了界定,同时提出,应结合PPP项目情况和采购需求特点,依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选择恰当的采购方式。

需要注意的是,PPP项目一般都会超过公开招标的限额标准,如因情况特殊需采取公开招标以外的非招标方式,应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设区的市级财政部门审批。

一般来说,PPP项目方案在完成识别、准备工作后,就已经拟定了采购方式,集采机构可按照方案中批准的方式组织采购。

步骤3:开展资格预审《指南》《办法》均明确规定PPP项目采购应当实行资格预审,也就是说,不管采取何种方式进行采购,都必须实施资格预审。

在一般的政府采购项目中,资格预审并非强制性的前置程序,而在PPP项目中,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都要求对参加采购活动的社会资本进行资格预审。

项目PPP实施方案(共4篇)

项目PPP实施方案(共4篇)

篇一:ppp项目实施的基本流程ppp项目实施的基本流程(一) 编制实施方案和资格预审文件主要工作:按照财政部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进行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1. 编制资料清单;2. 向政府相关部门调研访谈,详细了解项目情况;3. 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内容主要包括:(1) 项目概况(2) 风险分配基本框架(3) 项目运作方式(4) 交易结构(5) 合同体系(6) 监管架构(7) 采购方式选择4. 进行物有所值评价;5. 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1) 编制财务模型,进行财务测算(2) 重点进行财政支出测算和承受能力评估(3) 形成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结论6. 向相关政府部门汇报实施方案,并进行修改完善;7. 形成项目实施方案报批稿;8. 项目实施方案获批后,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资格预审公告;9. 协助发布资格预审公告;10. 协助项目实施机构成立评审小组;11. 协助组织项目资格预审和评审工作。

(二) 实施招标程序主要工作:编制招标文件,进行招商推介,解答投资人有关问题,吸引投资人关注和参与投标。

1. 制定招标阶段的具体工作计划;2. 主持起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主要包括:(1)投标人须知(2)项目协议,(3)合资合同(如政府部门或其指定机构参股项目公司的)(4)技术参考资料3. 与政府有关部门讨论招标文件;4. 修改招标文件并完成终稿;5. 起草招标公告并协助项目实施机构在相关媒体发布招标公告,组织发售招标文件;6. 协助项目实施机构接待潜在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及尽职调查;7. 参加标前会议;8. 编制标前会议备忘录,并向所有潜在投标人发送;9. 回答和澄清潜在投标人的提问,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10. 继续研究招标文件并使文件符合法律规范和行业惯例,如发现重大疏漏或对项目实施机构不利的条款,及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进行修正;11. 将招标文件的任何变化及时通知潜在投标人;12. 与有关政府部门保持联系,协调解决招标阶段出现的各种问题;13. 制定开标计划和开标安排,制定开标阶段的各种有用文件;14. 协助布置开标现场并派工作人员参加开标仪式。

PPP全流程示意图课件

PPP全流程示意图课件

流程
采购文件编制
谈判与合同签署
资格预审(15个工作日,也就是20天)
响应文件评审
五种采购方式
PPP3)项目采购(3月半-4月)流程采购文件编制谈判与合同
采购文件编制
响应文件评审
资格预审
采购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评审资格预审
五种采购方式
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的评审小组组成(5人以上单数,专家不少于2/3)
五种采购方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的评审小组组成(5人以上单数,
1、成立谈判小组确定或制定谈判文件
2016
对供应商人数的要求,少于3家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少于3家,终止谈判并重新开展采购公开招标响应的供应商只有2家,在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竞争性谈判采购
2017
2015
适用范围
流程
实践要点
竞争性谈判公招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没有合格标的或重新招标未能成
竞争性磋商
评价报告编制
评价信息披露评价信息管理评价报告编制
财政承受能力论证(一般性支出的10%)
1.责任识别(哪些是政府该承担的责任)
财政承受能力论证(一般性支出的10%)1.责任识别(哪些是政
运营补贴
风险承担
股权投资
运营补贴风险承担股权投资
财政承受能力论证(一般性支出的10%)
2.支出测算
财政承受能力论证(一般性支出的10%)2.支出测算
筛选程序
政府1.财政部门(或ppp合作中心)会同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
社会资本
1.经地方政府批准入库2.社会资本编撰项目建议书(项目产出、技术可行性、财务可行性、项目实施计划等)3.财务部(PPP合作中心)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审查4.反馈,提出意见,同意或者拒绝5.按照重要性和紧迫性的优先顺序纳入PPP项目启动计划

PPP流程和入库及项目评审

PPP流程和入库及项目评审

建立协调机制 负责:
# VFM及财政承受 能力验证(财政) #方案审核(政府)
项目准备 项目采购 项目监管 项目移交
项目评审 组织协调 检查督导
未通过验证的,调整 实施方案,重新验证。 二次仍未通过验证的,
不再采用PPP模式
一、PPP操作流程 ▎2 项目准备阶段续
二、项目准备(续)
(第二阶段)
6、实施方案编制
13、融资管理
14、绩效监测
(监督方:PPPU/IE) 与支付(待续)
15、中期评估 (IE/3-5年)
股东协议
股东协议
(政、社…) (社、社…)
项目公司 (SPV)的责任:
未完成融资时: #政府初始介入:提 取履约保函/终止 PPP合同; # 融资条款修订:不
可 抗力,可依约
融资方案设计 机构接洽 合同签订 融资交割
支付与奖惩: # 支付:依约按实际 绩效付款(IE/F to
SPV); # 超额收益分配: 依约定支付(SPV
to F/G); # 奖励:优于标准 # 惩罚:未达标准
项目合同管理: (第28条)
政府优益权:
财政风险控制:
(第27条:SPV违约 (存在政府支付
造成公共利益受损)
的情况)
处置方式:临时接
知》(财金〔2014〕156 号)2014.12.30 附件:《PPP
项目合同指南(试行)》
1.鼓励设立PPP中心;允许社会资本发起。 2.引入PPP“物有所值”(VFM)评估方法。即“每花一分钱, 均要取得最好的效益. 3.设定财政承受能力评价方法。 4.引入竞争性磋商概念。即政府方遴选社会资本合作伙伴的过 程,除了政府采购法规定的5种方式外,结合PPP项目特点,首次 引入竞争性磋商方式。 5.引入直接“介入”概念。是国际项目融资通行的一种保障政府 和债权人权利的机制 。 6.PPP合同争议仲裁解决。预设了PPP合同的民商合同性质。

PPP项目操作流程图

PPP项目操作流程图
常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偿还施加硬性约束。
债权融资模式
要点一
总结词
通过债权融资,PPP项目公司可以获得相对低成本的资金 ,但需要承担固定的债务偿还责任。
要点二
详细描述
债权融资是指通过向银行或其他金来自机构借款来筹集资金 。这种融资方式通常成本较低,因为债权投资者通常要求 获得固定的利息回报,而不会参与PPP项目公司的经营决 策。然而,债权融资会增加PPP项目公司的债务负担,因 为需要承担固定的债务偿还责任。此外,如果PPP项目公 司的经营状况不佳,可能会面临无法按时偿还债务的风险 。
按照PPP合同约定,政府从项目公司手中接过项目的所有权和管理权,完成移交 工作。
03
PPP项目风险控制
PPP项目风险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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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PPP项目融资模式
股权融资模式
总结词
通过股权融资,PPP项目公司可获得长期稳 定的资金支持,降低债务负担。
详细描述
股权融资是指通过出售或购买PPP项目公司 的股份来筹集资金。这种融资方式可以降低 项目的债务负担,因为股权投资者通常只要 求获得与风险相匹配的回报,而不是固定的 利息支付。此外,股权融资还可以提高PPP 项目公司的财务灵活性,因为股权投资者通
绩效评价
评价目的
对PPP项目实施效果进行客观评估,为后续 项目提供经验和借鉴。
评价内容
项目产出、效益、可持续性等方面,以及社 会资本的运营管理、技术创新等方面。
评价方式
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通过数据采 集、专家评审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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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操作流程图
目 录
• PPP项目概述 • PPP项目操作流程 • PPP项目风险控制 • PPP项目融资模式 • PPP项目合同管理 • PPP项目监管与绩效评价

PPP项目简要流程

PPP项目简要流程

PPP项目简要流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切实做好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16]1744号对PPP项目领域进行划分:发改部门负责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项目;财政部门负责公共服务领域PPP项目。

PPP 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和使用者付费两种回报方式,原则上不再实施完全由政府付费的项目。

基本流程:一、项目储备、准备:PPP项目从遴选、论证、批复、采购到组织实施大约需要四到五个月时间,建议项目运作提前做好储备工作。

1、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结合本行业特点和相关规划,规划、遴选适宜采用PPP 模式的潜在项目,负责PPP 项目的前期立项、实施方案编制,具体组织政府采购社会资本、项目合同签订、项目组织实施和运行监管等工作。

2、项目规划方案经区政府批准后,行业主管部门以项目计划书的形式向区财政局、区发改局申报,内容应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合作模式、回报方式与合作周期等。

3、区财政局会同区发改局建立联审制度,对行业主管部门报送的PPP 项目进行识别论证,适于采取PPP 模式的,按程序纳入财政部门、发改部门PPP 项目库。

入库情况将作为安排政府投资、确定与调整价格、享受PPP 专项政策的重要依据。

4、对区政府确定当年实施的PPP 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区财政局向区政府报批,确定项目实施机构和政府出资方案。

实施机构为行业主管部门或所属的事业单位,负责项目立项等前期准备及全过程实施等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确定政府出资人,制定政府出资方案,鼓励地方控股的国有企业作为政府出资人代表,参与项目准备及实施工作。

二、项目采购与组织实施1、项目实施机构对已经过区政府批准实施方案的项目开展采购活动,采购方式优先采用竞争性磋商、公开招标等方式,并统一在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政府采购。

区财政局负责对采购方式、采购过程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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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政府采购方式的选择及采购流程(完整版)2016-01-07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 模式)是指政府与社会资本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

早在2014年9月23日,财政部就发布了《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由此,拉开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PPP模式的序幕。

(来源:中伦律师事务所:邵学军、李兵)一、引言为规范PPP项目的识别、准备、采购、执行、移交等各环节的操作流程,2014年11月29日,财政部印发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财金(2014)113号,下称“113号文”);2014年12月31日,财政部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下称“《PPP项目采购办法》”),对政府采购PPP项目的流程进行进一步规范。

根据113号文和《PPP项目采购办法》,PPP项目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和单一来源采购五种方式;PPP项目的一般采购流程包括资格预审、采购文件的准备和发布、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采购评审、采购结果确认谈判、签署确认谈判备忘录、成交结果及拟定项目合同文本公示、项目合同审核、签署项目合同、项目合同的公告和备案等若干基本环节。

然而,对于上述五种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和具体采购流程,113号文和《PPP项目采购办法》并未给出进一步的细则行规定。

根据113号文第十七条第一款,“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开展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而对于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113号文第十七条第二款也仅在采购公告发布及报名、资格审查及采购文件发售、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及响应文件评审等几个环节进行了规定,对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以及其他采购环节上的流程,113号文并没有进一步规定。

因此,在实务操作中,113号文和《PPP项目采购办法》的现有规定并不能满足PPP 项目采购的流程性规范需要。

为此,我们特对113号文、《PPP项目采购办法》、《招标投标法》(主席令第21号)、《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文件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旨在厘清PPP项目五种采购方式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PPP项目的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根据《政府采购法》、113号文、《PPP项目采购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PPP项目五种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如下: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条、《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四条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等规定,就政府采购的服务项目,各级政府应当制定公开招标的数额标准。

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服务项目,必须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服务项目,拟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即PPP项目的实施机构,下同)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依法向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批准。

三、PPP项目采购的基本流程(一) 资格预审根据《PPP项目采购办法》第五条,PPP项目采购应当实行资格预审。

项目实施机构应当根据项目需要准备资格预审文件,发布资格预审公告,邀请社会资本和与其合作的金融机构参与资格预审,验证项目能否获得社会资本响应和实现充分竞争。

一般的政府采购中,资格预审并非采购的必经前置程序,然而,PPP项目中,无论采取何种采购方式,均应进行资格预审程序。

我们理解,这是由于PPP项目作为一种新型的政府采购服务、建立了政府与企业间的长期合作关系,政府希望通过前置的资格预审程序,实现项目实施机构对参与PPP项目的社会资本进行更为严格的筛选和把控,保障项目安全。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113号文和《PPP项目采购办法》等规定,PPP项目资格预审流程如下:(二)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根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113号文和《PPP项目采购办法》等规定,通过公开招标及邀请招标方式采购PPP项目的流程如下:(三)竞争性谈判和竞争性磋商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113号文、《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和《PPP项目采购办法》等规定,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PPP项目的流程如下: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113号文、《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PPP项目采购办法》等规定,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PPP项目的流程如下:就竞争性谈判和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需要特别说明是:第一,我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政府采购方式并不包括竞争性磋商,竞争性磋商是财政部于2014年依法创新的政府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和竞争性谈判相比,二者关于采购程序、供应商(即PPP项目中的社会资本,下同)来源方式、采购公告要求、响应文件要求、磋商或谈判小组组成等方面的要求基本一致;但是,在采购评审阶段,竞争性磋商采用了类似招标采购方式中的“综合评分法”,从而区别于竞争性谈判的“最低价成交”。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在就《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PPP项目采购办法》有关问题答记者问中解读:“之所以这样设计,就是为了在需求完整、明确的基础上实现合理报价和公平交易,并避免竞争性谈判最低价成交可能导致的恶性竞争,将政府采购制度功能聚焦到‘物有所值’的价值目标上来,达到‘质量、价格、效率’的统一。

”第二,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一般性规定,供应商的来源方式均包括以下三种:(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3)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的供应商参与采购。

但是,针对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的PPP项目,113号文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开展采购的,按照下列基本程序进行:(一)采购公告发布及报名:竞争性磋商公告应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上述113号文规定中,供应商的来源仅涉及通过发布公告一种方式,而并未涉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从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邀请两种方式。

上述规定究竟为立法疏漏抑或是相关立法针对PPP项目采购的特别规定,财政部目前出台的相关文件中尚未给出答案;而在实务操作中,对于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的PPP项目,对于上述文件,我们通常从严格解释的角度建议项目实施机构以发布公告作为供应商的唯一来源方式。

(四)单一来源采购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113号文、《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和《PPP项目采购办法》等规定,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PPP项目的流程如下:四、PPP项目采购实务中的其他常见问题以上,我们对PPP项目不同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及流程进行了初步梳理。

此外,在我们接触的PPP项目实务中,客户也曾围绕PPP项目采购中的某些特殊问题向我们进行了咨询。

在此,我们对其中较为常见的几个典型问题进行了归纳:(一)不同PPP项目采购方式的时间预估在我们接触的PPP项目的法律咨询中,某些地方政府亟需社会资本尽快参与PPP 项目的投资、开发和建设,在这类项目中,客户通常希望进一步了解不同采购方式的时间预估,以期选择最能满足项目开发进度要求的采购方式。

在上文梳理的PPP项目采购流程中,以红色字体进行特别标注的时间均为相关规定对于采购流程中的某一环节存在最低时间限制的事项(即相关规定对于某一环节存在“不少于”或“不得少于”一定期限的限制性表述)。

通过梳理,我们发现,在项目的资格预审阶段后(资格预审阶段存在最低时间限制的环节的时限总计约为15个工作日),以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方式采购PPP项目的环节最为复杂,且在多个环节存在最低时间限制(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采购方式中,存在最低时间限制的环节的时限总计约为30日);以单一来源方式采购PPP项目的环节最为简单;以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PPP项目各环节上的最低时间限制最少(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中,存在最低时间限制的环节的时限总计约为8个工作日)。

当然,如前文所述,相关规定对于不同采购方式的条件存在不同要求,对于达到当地政府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PPP项目,如通过公开招标以外的方式进行采购(例如,在公开招标的资格预审阶段,符合资格预审条件的社会资本在连续两次的资格预审中均不足3家),则项目的实施机构应当在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向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批准。

(二)对于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而言,参与采购程序的社会资本是否可以低于三家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在采购过程中,如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则应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这就意味着,如采取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在项目采购过程始终,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均应在三家以上。

但是,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二十一条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在下述情况下,参与采购的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两家:对于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经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对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1)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两家;或者,(2)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但是,如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一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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