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农组示范村创建计划
农业示范点建设方案

农业示范点建设方案农业示范点建设方案应由本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书写,以下仅供参考,请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撰写。
一、建设背景农业示范点建设是为了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目前,我国农业发展面临着诸多问题,如农业生产方式落后、农产品质量不高等,因此建设农业示范点对于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建设目标1. 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通过引进先进的农业技术和设备,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增加农民收入。
2. 提升农产品质量:通过标准化生产和管理,提高农产品质量,满足市场需求,增加农产品附加值。
3. 促进农民增收致富:通过建设农业示范点,带动周边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增加收入,实现共同富裕。
三、建设内容1. 引进先进的农业技术和设备: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引进适合当地的农业技术和设备,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2. 建立标准化生产和管理体系:制定农业生产标准和管理制度,规范农业生产和管理流程,确保农产品质量。
3. 开展技术培训和交流活动: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开展技术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农民的技能水平和管理能力。
4. 建立农产品销售平台:搭建农产品销售平台,将优质农产品推向市场,增加农民收入。
5. 建立农业示范点管理制度:制定农业示范点管理制度,明确各方职责和权利,确保示范点的正常运行和管理。
四、预期成果1. 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通过引进先进的农业技术和设备,预计可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20%以上。
2. 提升农产品质量:通过标准化生产和管理,预计可以提高农产品质量20%以上。
3. 促进农民增收致富:通过建设农业示范点,预计可以带动周边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增加收入50%以上。
五、实施计划1. 前期准备阶段:调查当地农业发展情况,制定建设方案和计划。
2. 实施阶段:根据计划逐步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时完成。
3. 验收阶段:对示范点进行验收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
4. 后期维护阶段:对示范点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发展。
乡村振兴背景下村庄规划要点分析

乡村振兴背景下村庄规划要点分析摘要:在城镇化高速发展阶段中后期,大量乡村地区人口向城市产业和城市区域转移,城乡二元结构逐渐向城市倾斜,农村区域产生了人口收缩和土地荒废等多种现象。
本文以乡村振兴为背景,结合村庄规划核心思想和要求,提出了新时代背景下实现村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服务普惠,风貌美丽,治理现代”的基本策略,对实现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出了村庄规划要点。
关键词:乡村振兴背景;村庄规划;分析探讨引言党的十九大首次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正像一支新的强心针注入我国乡村,作为新经济时代“三农”乡村工作的一个核心组成部分,具有划时代的重要里程碑意义。
自2018年起,每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多次提及乡村振兴战略,中央农村经济发展工作小组会议和中央农村经济工作小组会议将推进乡村企业振兴经济工作开展列为重点专项工作。
各部门还印发了对乡村经济相关领域环境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土地流转承包优惠政策、产业创新发展融合先导示范区等交通设施项目建设等多项关于支持促进乡村经济振兴的重大政策文件。
1乡村振兴战略的内涵以及村庄规划的意义1.1乡村振兴战略的内涵乡村振兴战略是我国现代化社会建设与发展过程中所提出的重要政策和战略任务,其具体要求主要有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以及生活富裕。
借助乡村振兴战略能够为解决“三农”问题提供便利条件,有利于建设新型农村、发展新型农业、提高农民收入。
乡村振兴战略作为一项惠农政策,在推动乡村快速发展的同时,也能极大地助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1.2村庄规划的意义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落实村庄规划是非常有必要的,其所体现出的有利影响主要有以下三点:首先,村庄规划能够解决当前城乡生活水平差距大、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同时提高农民经济收入和生活质量;其次,村庄规划为村庄建设质量和效率的提升提供了可靠保障,防止村庄建设过程中出现侵占基本农田和触及生态红线等问题;最后,村庄规划有利于保护环境和历史建筑,使得村庄所独有的文化特色能够顺利地传承下去,从而实现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共同发展。
农业农村部关于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

农业农村部关于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18.07.13•【文号】农科教发〔2018〕4号•【施行日期】2018.07.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农业农村部关于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农科教发〔2018〕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畜牧、兽医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进一步做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推动农业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增强做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深入推进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升农业农村生态文明。
要深刻把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自然生态观,正确处理“三农”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自觉把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要求贯穿到“三农”发展全过程。
要深刻把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道路,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和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要深刻把握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民生福祉的宗旨精神,着力解决农业面源污染、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等农业农村突出环境问题,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
要深刻把握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系统思想,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提高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
要深刻把握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方法路径,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和耕地保护制度,给子孙后代留下良田沃土、碧水蓝天。
二、加快构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构建农业绿色发展制度体系。
乡村振兴政策盘点(2018-2019 年)

乡村振兴政策盘点(2018-2019 年)作者:暂无来源:《农村工作通讯》 2019年第24期2018 年2 月,中央1 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发布,确定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到2050 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将全面实现。
2018 年2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旨在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
2018 年2 月,《农业部关于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转型升级的意见》全文发布。
要求各级农业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新时代“三农”工作。
2018 年2 月,农业部和财政部印发了《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
明确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购置先进适用农业机械,以及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新产品试点等方面,鼓励有条件的省份采取融资租赁、贴息贷款等形式,支持购置大型农业机械。
2018 年3 月,中共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组建农业农村部。
4月3 日,农业农村部正式挂牌,明确将中央农办的职责,农业部的职责,以及发改、财政、国土、水利等部门的有关农业投资项目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农业农村部,明确农业农村部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战略、规划和政策,形成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强大合力。
2018 年5 月,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发布《关于做好2018 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2018 年中央财政继续支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畜牧大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予以支持。
并通过政策实施,整县推进地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 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2018 年6 月,经党中央批准、国务院批复,自2018 年起,将每年农历秋分设立为“中国农民丰收节”。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政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3456”政策举措(2018年-2022年)》的通知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政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3456”政策举措(2018年-2022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8.08.12•【字号】川财农〔2018〕127号•【施行日期】2018.08.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政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3456”政策举措(2018年-2022年)》的通知川财农〔2018〕127号各市(州)、扩权县(市)财政局: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加快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水平。
财政厅制定了《财政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3456”政策举措(2018年-2022年)》,现予以印发。
请结合工作实际,积极衔接政策,制定推进实施方案,加快探索助推乡村振兴发展的有效路径。
四川省财政厅2018年8月12日财政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3456”政策举措(2018年-2022年)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农业大省这块金字招牌擦亮”的重要指示,围绕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聚焦“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目标,对标“一干多支、五区协同”要求,统筹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和组织振兴,全面构建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的财政政策机制,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乡村振兴多元投入格局。
到2022年,财政保障乡村振兴发展成效显现。
乡村产业全面提升,特色优势产业做大做强,“川”字号品牌知名度大幅提升;生态宜居乡村加快建设,乡村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布局合理有序,农村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乡风文明大幅提高,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社会治理更加有效,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领导力、战斗力全面增强;农民生活富裕美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稳定增加,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关于印发蕉岭县新农村建设资金和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2018)

关于印发蕉岭县新农村建设资金和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2018)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有关单位:《蕉岭县新农村建设资金和项目管理试行办法》业经2018年5月18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委农办反映。
蕉岭县人民政府2018年5月30日蕉岭县新农村建设资金和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277个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的实施方案》(粤委办〔2017〕55号)和广东省财政厅、中共广东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省级财政资金奖补和使用监管办法〉的通知》(粤财农〔2017〕303号)以及中共广东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村建设项目组织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委农工办〔2018〕5号)等规定,为规范我县新农村建设资金和项目管理,确保建设项目组织有序、建设规范、管理到位,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吸引更多社会资金、帮扶资金、群众自筹资金投入到新农村建设中,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新农村建设资金,是指各级财政用于新农村建设的资金(含专项资金)。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条县委农办、县扶贫开发局主要职责:1. 每年制定新农村建设资金和项目使用计划,报送县财政局;2. 及时组织镇村做好新农村建设资金和项目申报;3. 指导督促镇村项目实施和监督管理;4. 会同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新农村建设资金和项目完成情况进行验收;5. 县委农办负责全县面上村78个行政村的新农村建设项目的指导和监管。
县扶贫开发局负责全县19个省定贫困村的新农村建设项目的指导和监管。
第四条县财政局主要职责:统筹新农村建设资金,按有关规定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使用单位,加强对使用单位的资金监管,组织绩效评价等工作。
2018年关于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实施方案

2018年关于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实施方案( 18年2月21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三农”工作,坚定不移地推进现代农业发展,转变发展方式,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现就加快我市现代农业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思路和预期目标(一)总体思路:以建设现代农业体系为目标,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核心,以“一区三园两基地”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2345”现代农业发展计划(即:突出节水高效农业、设施农业“两个重点”,抓住现代农业园区、农村土地流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三个关键”,加快农业科技推广能力、农业现代化水平、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农业行政执法水平“四个提升”,巩固提高啤酒原料、无公害蔬菜、专业化制种、食用菌、优质肉羊肉牛“五大产业”),切实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确保农业持续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和农村持续稳定,促进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全面持续快速发展,努力形成园区带动、区域联动、集群发展的现代农业产业格局,积极推进农业装备现代化、农业技术现代化、组织管理现代化,不断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
(二)预期目标:18年,全市农业增加值达到15.2亿元,增长5%;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0382元,增长13.5%;粮食总产量保持30万吨左右;肉蛋奶总产量达到3.5万吨,增长3%;农机总动力达到98万千瓦,增长2%;农机化综合作业水平达到79%。
到18年,全市农业增加值达到16亿元,增长5%;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1784元,增长13.5%;粮食总产量保持30万吨左右;肉蛋奶总产量达到3.8万吨,增长4%;农机总动力达到100万千瓦,增长2%。
把我市建成全国标准化啤酒大麦、全国高原无公害蔬菜、全省草食畜牧业、全省专业化制种、沿山冷凉灌区食用菌生产基地和全省重要的特色农产品生产与加工基地。
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1.提高乡村环境和服务设施质量,实施美观乡村示范建设计划;
2.提升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加快分级治理步伐,健全乡村治理体系;
3.增强乡村社区文化活力,改善乡村社会治安环境;
4.建立美丽乡村示范社区,推进和谐乡村建设。
二、项目内容
1.建设内容:
(1)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包括社区文化广场、公共广场、生态园等;
(2)修建公共厕所、公共洗手间、公交站台等;
(3)改善乡村道路,确保安全;
(4)改善农村环境,种植绿化植物,提高乡村绿化率;
(5)开展乡村文化活动,丰富乡村社区文化内涵。
2.项目建设步骤:
(1)明确项目建设内容,编制具体方案;
(2)搜集相关信息,获取资金支持;
(3)组织调研,实施规划设计;
(4)招标采购,科学合理安排建设工程;
(5)进行工程施工,完善建设条件;
(6)开展精细化管理,确保项目高效实施。
三、项目管理
1.建立责权制,严格项目管理;
2.清晰任务分工,健全监督检查机制;
3.安排专人负责把握进度,以实现按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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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农组示范村创建计划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完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大力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目标要求
通过开展创建农组建设示范村活动,重点选择领导班子得力、群众基础好、发展潜力大的村进行全力打造,使创建村达到班子坚强有力、党员作用明显,经济发展强劲、农民生活富裕、工作运行规范、村容村貌整洁的目标,努力建成一批在全镇有影响力的示范村典型。
三、具体措施
(一)按照创建要求,对创建目标、活动重点等各项任务进行分解细化,摸清底子,掌握情况,精心研究制定创建方案,有针对性地解决创建工作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加强镇党委的自身建设和村级组织建设。
严格按照创建“五个好”基层党组织要求,认真扎实开展工作,全面提高为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服务的本领和技能,进一步提升全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
(三)重点抓好载体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1、深入推行“双向承诺制”。
要求全镇各党组织,要围绕省、市和县相关会议精神,结合年度工作目标,就村级建设的重要事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组织党员签订承诺书,并将党组织及党员承诺予以公开。
同时做到“三要”:一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二要具体实在,容易操作;三要搞好结合,突出服务。
对承诺兑现情况进行“回头看”,切实抓好村党组织和党员承诺事项和兑现情况的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用兑现承诺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2、“双培双带”先锋工程。
认真制定“双培双带”先锋工程计划,新培育一批“双培双带”示范户,新确定一批“培、带”对象。
组织农村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农业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完善和规范农村发展党员票决和公示制度,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干部在干事创业中的引领和带动作用,用足用活各项政策,为农村党员干部创业搭建平台、创造条件、提供方便。
3、认真做好流动党员“双向带动”工作。
抓住流动党员农忙集中返乡的有利时机,抓好流动党员的学习培训,征询流动党员对家乡发展的意见建议,引导流动党员为加快家乡发展作贡献,为促进本地繁荣当先锋。
4、做好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
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要求和工作任务,按照党员特长和从业结构,合理调整无职党员岗位设置,细化职责任务。
积极引导有服务能力的无职党员充分发挥自身优
势,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上积极贡献力量,彰显先进性。
5、进一步规范党员议事会制度。
充分发挥党员在议事会中的作用,使村民代表会更好地民主议事、公开理事、公正办事。
6、继续深化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
进一步加大宣传和投入力度,继续拓宽服务领域,加强督查,完善制度,提高办理效率,确保正常运行,把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纳入各村工作的年度目标考核范围,作为一项常规工作常抓不懈。
(四)着力探索增加村级集体收入的新路子。
通过开发资源、土地流转、搞好社会化服务等多种途径,重点在为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积极支持农村党组织或党员创办农村经济专业技术协会,加强农村专业技术协会队伍建设。
(五)搞好基层组织建设保障工作,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
依托基层组织活动场所建立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室(站);按照“一室多用、实用管用”的原则设立党代表工作室,规范村级活动场所的建设和布局。
加大村党组织工作经费和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保障投入力度,按照“一定三有”要求,建立村干部报酬正常增长机制。
全面实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落实党务、村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村干部坐班值班、服务承诺、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要充分发挥村民代表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村级事务中的决策、管理和监督作用。
四、组织领导
1、为保障创建工作顺利开展,镇成立创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示范村活动领导小组,建立党委书记牵头抓,副书记、联系村的班子成员配合抓,支部(总支)书记亲自抓的责任领导体系,密切配合,具体组织协调和指导创建活动。
2、按照创建标准,定期督查各村开展情况,把创建工作做为农组工作的重要内容,在项目、资金、技术、规划上对创建村予以扶持,切实解决创建活动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