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缓缴、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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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减员流程

住房公积金减员流程

住房公积金减员流程住房公积金减员是指参加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因特殊情况需要退出公积金缴存的一种操作。

减员流程一般包括申请减员、提交相关材料、审核、审批、注销账户等环节。

以下是住房公积金减员的详细流程:1. 了解减员条件。

在进行住房公积金减员之前,个人需要了解减员的条件和规定。

一般来说,减员的条件包括,购房、退休、外地购房、退休、离职等特殊情况。

了解减员条件可以帮助个人确认自己是否符合减员条件,为后续的减员流程做好准备。

2. 填写减员申请表。

符合减员条件的个人需要填写住房公积金减员申请表。

在填写申请表时,个人需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减员原因、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并在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3. 提交相关材料。

个人在填写完减员申请表后,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到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者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提交。

提交的相关材料一般包括,身份证、减员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退休证明、离职证明等)。

4. 审核。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到个人提交的减员申请材料后,会进行审核。

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减员申请表的真实性、相关证明材料的合法性等。

审核通过后,会进行下一步的审批流程。

5. 审批。

经过审核通过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进行减员申请的审批。

审批通过后,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将被注销。

6. 注销账户。

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完成减员手续后,将被注销。

注销后,个人可以根据需要选择将公积金提取出来,或者将账户保留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以上就是住房公积金减员的详细流程。

在进行减员操作时,个人需要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进行,确保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以便顺利完成减员手续。

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企业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缓缴或自愿缴存业务的常见问题

企业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缓缴或自愿缴存业务的常见问题

企业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缓缴或自愿缴存业务的常见问题(1)申请降低缴存比例至3%;(2)申请暂缓缴存(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补缴);(3)申请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中有两个选择:一是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停缴(阶段性停缴的无需补缴);二是在1%-4%(包括本数)间选择缴存比例继续缴存。

2.如何办理降低缴存比例、缓缴或自愿缴存业务企业专办员可以先登录我市公积金中心官网进行业务办理预约,然后按照首页“手把手教办理指南”的要求准备材料,按照预约的时间到预约的归集银行网点进行办理。

3.企业申请办理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只要企业和职工充分协商,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审议通过,即可预约申请办理降低缴存比例至3%或缓缴住房公积金。

4.企业办理降低缴存比例或缓解业务需要提供哪些材料(1)《住房公积金单位降低缴存比例确认表》或《住房公积金单位缓缴确认表原件(加盖企业公章);(2)经公示后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企业工会决议书(盖相应章);(3)企业出具的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相关情况说明(加盖企业公章);(4)专办员身份证件原件。

5.企业申请自愿缴存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对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申请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要企业和职工充分协商,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审议通过,即可预约申请办理。

6.企业申请自愿缴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1)《住房公积金单位自愿缴存确认表》原件(加盖企业公章);(2)经公示后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企业工会决议书(盖相应章);(3)企业出具的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相关情况说明(加盖企业公章)(4)专办员身份证件原件。

7.请问企业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的期限如何计算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在2020年底前提出申请办理降低缴存比例至3%或缓缴,申请期限以审核通过之日起算,最长不超过12个月;降低缴存比例至3%或缓缴业务期限届满后,企业自动恢复到申请前的缴存状态。

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自年7月~年6月单位和职工按各%比例缴存
缓缴()
拟申请缓缴时间自年月至年月
已经单位内部公示是()否()
单位申请原因:
经办人:
法人代表签名:公章:
年月日
职代会或工会意见:
工会主席签名:公章:
年月日
上级主管单位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公章:
年月日
区县公积金管理部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公章:
年月日
上海市例
审批表
缓缴住房公积金
编号:
单位全称
上级主管单位
联系地址
邮编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缴存住房公积金所在支行
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号
末次缴存月份
末次缴存比例
末次缴存职工
末次月缴存额
单位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元)
申请项目打“√”
降低
比例()
拟申请自年7月~年6月单位和职工按各%比例缴存
自年7月~年6月单位和职工按各%比例缴存
□同意降低比例□不同意降低比例□同意缓缴□不同意缓缴
公章:
年月日
1、本表一式五份,单位、上级主管单位、区县公积金管理部、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经办行各留一份。
2、单位随表附上以下资料:
(1)相关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
(2)经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盖章后的当年度《上海市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核定表》。
(3)无职代会或工会组织的单位,需附所有应缴职工的集体签名名单。
3、此表用于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公积金,申请降低比例的同时也可以申请缓缴。

住房公积金变更缴费比例流程

住房公积金变更缴费比例流程

住房公积金变更缴费比例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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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日期】2005.08.23•【字号】杭公积金[2005]32号•【施行日期】2005.08.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杭公积金[2005]32号)各有关单位: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维护缴存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50号令)、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杭房公委[2005]3号)精神,现就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条件单位严重亏损,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全体委员会议讨论通过,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

尚未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或工会组织的单位,须经本单位职工大会讨论通过。

二、申请程序符合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单位,可根据管辖关系向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机构(以下称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申请时,应当填报《杭州市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并提供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全体委员会议通过的决议、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告。

情况特殊的,应当根据公积金中心的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资料。

三、审批确认公积金中心自受理单位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在10个工作日内根据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审批决定书面告知审批结果。

单位经审批准予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应当在批准当月到公积金中心办理缴存变更手续。

四、其他事项1、单位申请降低的缴存比例不得低于单位和个人各5%,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2、单位经济效益好转或规定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恢复正常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金额。

住房公积金行政审批项目流程图

住房公积金行政审批项目流程图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审批流程图
申办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流程图
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审核流程图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行政处罚流程图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行政处罚流程图
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政处罚流程图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流程图
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办理流程图
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图。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南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南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南一、缴存服务(一)缴存登记。

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办理场所:中心指定窗口。

办理要件:1.《成都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法人(或负责人)和单位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中心审核-办理缴存登记。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5个工作日。

(二)个人账户设立。

单位设立或新录用职工,应自办理缴存登记之日起2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

办理场所:中心指定窗口和受委托银行指定窗口。

办理要件:1.《成都住房公积金中心个人账户设立清册》。

2.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3.受委托银行根据个人账户开户管理相关规定,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中心审核-去受委托银行开立个人账户。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三)变更登记。

单位或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动,应提供相关证明,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办理场所:中心指定窗口。

办理要件:单位缴存登记事项变更:1.单位名称变更。

(1)企业单位名称变更应提供:①《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变更登记申请表》一式三份,加盖变更后的单位公章。

②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一份,加盖变更后的单位公章。

③变更后单位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和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变更后的单位公章。

④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印章使用授权书一份,加盖变更后的单位公章。

(2)机关、事业单位名称变更应提供:①《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变更登记申请表》一式三份,加盖变更后的单位公章。

②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的单位名称变更批准文件复印件一份,加盖变更后的单位公章。

公积金降缴、缓缴如何办理

公积金降缴、缓缴如何办理

公积金降缴、缓缴如何办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江西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文件规定,现就单位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业务操作规范制定:一、申请条件(一)单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1、单位经济效益较差,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等于或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的;2、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但继续按现有文件规定的比例缴存,对单位生存、发展有较大影响的,或被政府定为困难企业等,能有效证明单位经营困难的。

3、单位补缴以前年度住房公积金有困难的。

(二)单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1、单位严重亏损,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等于或低于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暂时不能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2、单位由于经营原因,造成流动资金困难,暂时不能为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3、单位补缴以前年度住房公积金有困难的。

二、申请时间(一)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住房公积金实行一年一审。

(二)单位应于每年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时提出缓缴或者降低下一个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比例的申请。

(三)需继续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的单位应于上次审批到期前一个月再次提出申请。

三、办理程序(一)单位提出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前,应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在100人以上的单位)或职工大会(职工在100人以下的单位,含100人)讨论通过,形成会议决议,由单位法人签字盖章(加盖单位公章),在单位内部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有上级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的,经上级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审批同意后,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四、提交材料(一)办理缓缴或降低比例的申请表;(二)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提供的单位降低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决议及文件,或者经全体职工2/3以上签字同意的证明文件;(三)单位申请年度及上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分配表及其他报表;(四)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审计报告,未做审计的单位,需提交书面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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