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科学技术领域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以技术为核心竞争力,实行科技人员占比较高的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是对企业是否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一系列要求和指标,下面将详细介绍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
一、技术研发投入占比。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中,技术研发投入占比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
一般要求企业在过去一年的销售收入中,技术研发投入占比不低于5%。
这个指标体现了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的投入程度,也是衡量企业是否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重要标准之一。
二、自主知识产权。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中,自主知识产权也是一个关键指标。
企业需要在核心技术领域拥有自主研发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软件著作权、商标等。
这些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都是评定企业是否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重要依据。
三、核心技术水平。
企业的核心技术水平也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中的重要考量因素。
企业需要在特定领域拥有领先的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能够在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
这需要企业在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等方面具备一定的实力和成绩。
四、高级人才比例。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中,高级人才比例也是一个重要指标。
企业需要拥有一定比例的高级人才,包括博士、硕士等高级专业人才。
这些高级人才在企业的技术创新和研发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也是评定企业是否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重要标准之一。
五、市场地位和发展前景。
最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还需要考量企业在市场中的地位和发展前景。
企业需要有良好的市场表现和发展前景,能够持续保持技术创新和市场竞争优势,具备持续健康发展的潜力。
综上所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涉及多个方面的指标和要求,企业需要在技术研发投入、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水平、高级人才比例以及市场地位和发展前景等方面具备一定的实力和条件。
只有全面满足这些认定标准,企业才能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的资格认定,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和优惠政策,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发展水平。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全文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全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第三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应遵循突出企业主体、鼓励技术创新、实施动态管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依据本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申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第五条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组织与实施第六条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组成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为:(一)确定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方向,审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二)协调、解决认定管理及相关政策落实中的重大问题;(三)裁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事项中的重大争议,监督、检查各地区认定管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指导整改。
第七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科技部,其主要职责为:(一)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研究提出政策完善建议;(二)指导各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处理建议;(三)负责各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备案管理,公布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核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四)建设并管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五)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了高新技
术企业的认定标准、认定程序、认定的期限以及落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
有关制度。
第一条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有创新能力,有一定竞争优势,可以获得技
术和经济效益的企业。
第二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应当以技术创新、研发能力、市场竞
争力以及经济效益为主要标准,同时还应考虑企业的企业文化、内部管理、质量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情况。
第三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程序应当由申请企业提交书面申请、专家
评审、行政审批等步骤组成。
第四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期限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一般高新技术企
业的认定期限不得超过3年。
第五条高新技术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进行落实
工作。
第六条对本办法的解释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归属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指南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指南随着科技的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成为了国家支持创新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确定的高新技术领域从事软件、集成电路、新材料、生物医药、先进制造、新能源等科技活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技术为核心进行创新的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目的是为了促进科技创新,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一、申报资格要求1.企业应是注册成立并在中国境内有效运营的企业,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2.企业应当具有自主研发能力,拥有相应的技术研发团队和设施设备。
3.企业应当在高新技术领域从事相关科技活动,具有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等自主知识产权。
4.企业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政策的相关要求。
二、认定条件1.研发投入要求:企业在前两年的研发投入应占营业收入比例达到一定标准。
2.研发人员要求:企业应在一定时期内拥有一定数量的核心技术研发人员。
3.自主知识产权要求:企业应在一定时期内具有一定数量的有效专利或软件著作权。
4.新产品研发要求:企业应在一定时期内开发出新产品或具有明显创新特点的产品。
5.科技成果应用要求:企业应能够将科技成果应用于产品开发或生产过程中。
三、认定程序1.企业自愿申请: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愿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2.填写申报材料:企业需要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明和资料。
3.审核评估:相关部门将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估,包括企业的研发投入情况、自主知识产权情况等。
4.公示和备案:通过审核的企业将被公示,并由有关部门进行备案。
5.定期复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需要定期进行复核,确保其仍然符合认定条件。
四、认定的意义和效益1.获得政府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可以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提供的科技创新支持政策。
2.增强核心竞争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可以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3.提高企业形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可以提高企业在行业内的形象和信誉度。
4.融资便利: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可以提高企业的融资能力,获得更多的投融资资源的支持。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条件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条件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条件
高新技术企业是一种以研发开发为主支撑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以革新技术和实现效
率发展为驱动因素的创新类企业。
为了评价和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下面介绍高新技术企业
认定的条件。
一、财务指标。
高新技术企业应具备良好的财务指标,包括:注册资本规模与净资本
比例的调整指标,营业收入的增幅指标,净利润增长率指标,总负债率指标以及其他有效
的财务指标。
二、技术指标。
高新技术企业必须具备良好的技术指标,包括:大宗技术转让指标,
技术创新投入指标,产品全球市场占有率指标,销售收入技术含量指标,技术含量提升潜
力指标,质量管控指标,专利技术指标,软件产品技术指标,研发增效率指标等。
三、管理指标。
高新技术企业的管理层应高度重视,要存在正规的管理机构和体系,
严格执行企业制度,建立完善、有效的经营管理模式,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并具有良好社
会形象和企业诚信业务经营能力。
四、投资指标。
高新技术企业应具备良好的投资指标,要有较高的营收增速,投入效
益获得较高的返回,积极推进技术改造、建设项目、技术引进项目等。
五、外部指标。
高新技术企业通常有海外技术合作和外贸活动,需要更积极进行国际
技术交流与合作,提升技术先进度和质量。
总之,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首先要看企业的财务指标是否达标,要求企业具有良好的
技术指标,以及企业管理水平、企业技术研发、投资能力以及企业对于国际科技合作能力。
只有达到这些指标,才能够贴上“高新技术企业”的标签,获得政府的支持和奖励措施。
高企认定条件及流程

高企认定条件及流程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政府为支持新技术高度发展,帮助企业实现全面优化结构及进一步提高竞争力的重要措施,其认定通过后,将获得税务优惠及其他方面的扶持。
国家和地方政府认定企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及认定流程相对统一,全国各地的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政策差别也不大。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合法经营资质。
2、财务状况良好。
3、具有新产品开发能力和网络技术开发能力,并实现商业应用。
4、利用最新技术达到市场经济效益。
5、与国际、国内新技术有关的研发活动尤其是领先技术有着重要的地位。
6、被中国科学技术部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覆盖面跨度大。
7、科研投入较大,技术服务性收入占比高,技术进步有明显成效。
8、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指定内容及格式的材料。
1、提交申请
企业应根据各地政府部门认定要求及流程,准备好相关申请资料,办理申请手续。
2、材料审核
收到企业的申请,首先进行材料的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下一步。
3、现场测评
审核通过后,组织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驻企,对企业的有关设施设备及其技术等进行实地考察、测评,以判定企业是否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
4、报批
审核现场测评后,将企业现场测评报告及申请资料,报送政府部门,负责审核、批准企业认定或不予认定等。
5、结果公告
政府部门经审批通过后,公布认定结果,并将相关认定证明及证书发放给企业。
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企业及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葫政发[1997]41号
![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企业及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葫政发[1997]41号](https://img.taocdn.com/s3/m/271516dfab00b52acfc789eb172ded630b1c98a2.png)
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企业及产品认定管理办法正文:---------------------------------------------------------------------------------------------------------------------------------------------------- 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企业及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葫政发[1997]41号)第一条为加强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及产品的认定管理工作,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及产品的发展,促进高新技术成果商品化、产业化、国际化,根据《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各经济组织和个人在我市境内创办和开发的高新技术企业及产品认定工作。
第三条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是市政府管理高新技术企业及产品认定工作的主管理部门。
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及产品的评审认定工作,由市科委会同地税等有关部门组成的高新技术企业及产品认定办公室组织进行。
第四条按照我市高新技术领域的划定和科学技术发展,高新技术及产品范围暂定为:(一)电子信息技术及产品;(二)光机电一体化技术及产品;(三)新材料技术及产品;(四)新医药、生物工程技术及产品;(五)新能源与高并行节能技术及产品;(六)环境保护与治理技术及产品;(七)航空航天技术及产品;(八)海洋工程技术及产品;(九)化工新技术及产品;(十)其它在传统产业基础上应用并能带来较高经济效益的新工艺、新技术及产品。
高新技术及产品范围和细目,由市科委按照发展改善,并根据上级高新技术产品目录进行补充和修订并予以发布。
第五条高新技术产品具有技术密集和知识密集的基本特征,应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产品的创新性和辐射性,能够促进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及带动相关行业的发展,可打入国际市场或替代进口产品。
(二)高新技术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符合市科委定期公布的高新技术产品细目。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方法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方法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由国家统一管理、实施的重要政策。
认定要求企
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1、企业应具备高新技术、创新能力:企业的创新研发能力要达到国
家颁布的技术标准,并能有效利用技术进行改良和更新,满足用户需求;
2、企业应具有一定的市场份额:企业要拥有比较大的市场份额,并
不断拓展市场;
3、企业应具备一定的财力:企业要有合理的企业利润,并有能力投
资新型技术的研发;
4、企业的管理体系要达标:企业要拥有完善的管理系统,确保经营
活动的正常开展;
5、企业应具备良好的商业道德和法律责任:企业的经营行为要健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良好的商业道德。
上述要求是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的重要准则,经过认真申请,企业
可以获得国家认可,并获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
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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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人民政府令
(第99号)
现将《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予以公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孙兆林
二○○六年十月十二日
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
第一条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规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管理行为,依照《辽宁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
第三条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实施。
第四条参照《辽宁省高新技术产品目录》,结合我市实际,划定下列范围为高新技术:
(一)微电子科学与电子信息技术;
(二)新医药、生物技术;
(三)新材料技术;
(四)光电子与光机电一体化技术;
(五)新能源、高效节能技术;
(六)环境保护与环境生态技术;
(七)地球、空间、海洋技术;
(八)核应用技术;
(九)其他在传统产业基础上应用的新工艺、新技术及高效农业新工艺、新技术。
市科技行政部门应根据上级部门制定的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目录,国内外高新技术发展方向以及本市的具体情况,定期对本市高新技术范围进行修订。
第五条高新技术企业是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经济实体,高新技术企业必须具备下列各项条件:
(一)从事本办法第四条规定范围内一种或多种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单纯的商业经营除外)业务。
(二)产权明晰,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是熟悉本企业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的专业人员。
(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20%以上;从事高新技术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0%以上。
(五)企业年总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并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与设施,全员劳动生产率年人均在10万元以上,年人均利税在2万元以上;技术开发型企业年收入在500万元以上。
(六)用于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应占本企业每年总收入的3%以上。
(七)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性收入与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的总和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40%以上。
技术性收入是指: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入股、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工程设计和承包、技术出口、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以及中试产品收入。
(八)有明确的企业章程和严格的技术、财务管理制度。
(九)企业的各项环保指标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第六条设立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认定小组),负责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工作。
认定小组由市科技、财政等部门及有关专家组成。
第七条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每年组织两次,采取企业申请、分批认定、两年有效、第三年复审的程序。
第八条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一)符合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企业填写《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批表》,并向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申请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高新技术产品介绍、生产装备及管理现状、科研经费的投入使用情况、企业的发展情况及前景预测);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证书;
3.企业的章程和技术、生产、财务管理制度;
4.经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
5.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高新技术产品投产鉴定证书;
6.环保达标鉴定材料。
(二)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按照认定标准和条件,在进行现场实地考察的基础上,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提交认定工作小组进行评审。
(三)评审合格的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由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颁发《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和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牌匾。
第九条市级高新技术企业满两年复审一次,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书面通知复审企业;
(二)企业向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申报材料;
(三)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对申请复审的市高新技术企业进行核查;
(四)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对复审合格的市高新技术企业重新颁发《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第十条企业申请复审时,须向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提交复审报告(包括企业研发、生产、效益情况概述,符合市级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情况说明等),并附《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报表》一式三份。
第十一条已认定的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合并、分立、转业的,须重新申请认定;停业或被兼并的,收回认定证书和命名牌匾,停止其享受的有关优惠政策。
第十二条企业申请认定或年度复审中弄虚作假的,撤销其认定资格,废止认定证书和命名牌匾,并两年内不予受理其认定申请。
第十三条经认定的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按本市相关规定落实有关优惠政策。
第十四条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确定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时,对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项目优先予以考虑。
第十五条市科技行政部门每年从高新技术企业中评出优秀市高新技术企业2至5家,符合法定条件的,连续给予科技三项经费的重点支持。
同时在科学技术项目选定、向省、国家推荐项目等方面优先考虑。
第十六条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同时享受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相关的优惠政策。
第十七条本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关于印发〈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企业及产品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葫政发〔1997〕41号)同时废止。
发布部门:葫芦岛市政府发布日期:2006年10月12日实施日期:2006年10月12日(地方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