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设计与完善
论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完善

论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完善
独立董事制度是一种具有独立思考和决策权的公司治理机制,对于保护中小股东利益、防止公司内部腐败、促进公司稳定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近年来,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完善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一、完善之处
1.法律规定的明确性。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明确规定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权利和选举方式等,为独立董事的履职提供了法律保障。
2.独立董事数量和比例的逐步提高。
《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应至少设立3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比例应不低于董事会总人数的1/3,提高了独立董事的比例和数量。
3.独立董事的选举程序更加规范。
独立董事的选举程序应当符合法律规定,选举应当公开、公平、公正。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推荐应当充分尊重股东权益,避免出现一些形式主义的选举方式。
二、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
1.独立董事的权利和责任。
目前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权利相对较弱,无法发挥更大的作用。
同时,一些独立董事履职不力或缺乏独立性,也需要进一步完善其责任制度。
2.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思考、独立决
策,避免受到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干扰和控制。
但是,目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其独立性保障。
3.独立董事的专业性。
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专业作用。
但是,一些独立董事缺乏必要的专业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其专业性水平。
综上所述,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完善还需要从多个方面加强。
浅谈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完善

浅谈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完善独立董事是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中非常重要的角色,旨在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行,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我国独立董事制度是在资本市场改革不断深入的背景下逐渐完善的。
本文将从独立董事制度的发展历程、存在问题及对策、加强独立董事监督等方面进行讨论。
一、独立董事制度发展历程我国股份有限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应当设立独立董事,并明确其职责。
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可以追溯到1999年证券法的颁布,随着我国资本市场不断扩大,独立董事制度不断深化。
至2006年,证券法经历了一次修订,明确加强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已经成熟,成为上市公司治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二、存在问题及对策在实践中,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尽管已经得到完善,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1. 独立董事的人选不够独立,存在利益和关系密切的情况。
有些公司的独立董事由大股东或高管安排,个别独立董事虽然符合条件,但不具备充分的独立性。
2. 独立董事在公司中的实际作用很难得到发挥,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
据统计,目前我国独立董事的投票参与度不高,往往是由于无法获得充分信息或者不便行使独立意见。
3. 独立董事的履职报酬低,对其职责的认知难以提高。
目前,我国独立董事的薪酬福利仍然较低,对一些有实力的人才吸引力不够。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对策。
1. 支持多元化人才的加入,减少独董的利益冲突。
独立董事不应受到任何股权或利益方面的控制,公司应选聘符合条件的人才,并通过公开选拔等方式选聘,确保其选择的独立董事符合职责要求。
2. 加强独立董事在公司中的作用,完善监管措施。
公司应当加强对独立董事的相关信息披露,让独立董事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提高独立董事的投票参与度。
3. 合理调节独立董事的薪酬水平,提高其职责认知。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设置合理的职责任务和薪酬福利,让独立董事更好地履行其职责。
另外,应鼓励独立董事参加培训,提高其职责的认知。
浅谈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完善

浅谈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完善独立董事制度是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现代企业治理体系建设中的核心内容。
经过多年的发展和改革,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已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进一步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势在必行。
我国应建立健全独立董事选聘机制。
目前,在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选聘上存在着政府干预的问题,往往由政府指定代表担任独立董事,这样容易使得独立董事失去独立性和公正性。
应该建立一套公正、透明、科学的选拔机制,遵循市场规律和专业能力原则,确保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我国应加强独立董事的监管和考核。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监管力度不够,很多独立董事缺乏独立性和责任感,进一步影响了独立董事履职的效果。
应加强对独立董事的监管,明确独立董事的权责和责任,定期对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我国应提高独立董事的权威性和影响力。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在决策过程中的权威性和影响力不够,往往处于弱势地位,无法有效的制衡和监督董事长和高管团队。
应该加强独立董事的职权和话语权,确保他们在公司决策中的独立性和公正性,提高权威性和影响力。
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完善是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建设的重要内容。
通过建立健全独立董事选聘机制、加强独立董事的监管和考核、提高独立董事的权威性和影响力以及加强独立董事的培训和管理,可以进一步提升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促进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
希望相关部门和企业能够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制度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完善工作。
我国的独立董事制度及其完善建议(5篇范例)[修改版]
![我国的独立董事制度及其完善建议(5篇范例)[修改版]](https://img.taocdn.com/s3/m/a46b2e1cb8f67c1cfbd6b871.png)
第一篇:我国的独立董事制度及其完善建议我国的公司治理结构迫切需要改革,这也是公司法修改过程中大家争论激烈的一个问题。
我国现行公司法规定的公司治理结构由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组成,符合各国公司法的通常规定,其中监事会专门行使监督职能。
近几年来,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中引入了独立董事制度。
独立董事也是行使监督职能,在实践中产生了与监事会的职能发生冲突和协调的问题。
一、国外独立董事制度的发展现状及我国建立该制度的作用在公司制企业中建立独立董事制度,起源于美国和英国。
英美等国的公司治理结构中,没有设立监理会,对董事、经理的监督主要依靠成熟的市场运作机制、社会中介机构和股东的投票选择权。
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膨胀发展,运营业务、经营规模呈巨型化趋势,对公司董事、经理的监督、约束,尤其是事关公司生存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的选择,越来越需要进行事前、事中的监督和更多地听取外部专家的意见。
所谓外部董事是相对于内部董事而言的,外部董事也叫非经营董事, 是指非公司雇员的兼职董事,他们的职责是作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参加董事会会议,为公司决策、财务审计、业务控制提供咨询,监督内部董事和经理人员。
而且要求外部董事必须对公司战略、经营和资源配置,包括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作出独立的判断。
由此派生出独立于公司经营管理层的独立董事。
要作出“独立的判断”,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 独立董事必须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不得由董事会任命; (2) 独立董事必须具有5 年以上的商事、法律或财务工作经验; (3) 独立董事在过去3 年内不是本公司或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或雇员,与公司没有10 万美元以上的交易,与公司雇员没有直系亲属关系或利害关系; (4) 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不得超过3 年,满3 年后,独立董事可以继续作为董事留任,但失去其独立董事资格。
相关法律规定, 独立董事有以下的特殊权力: (1) 由独立董事批准的“自我交易”,法院可免除审查。
浅谈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完善

浅谈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完善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上市公司数量的日益增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完善越发凸显出其重要性。
作为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独立董事制度的完善对于提高上市公司的治理水平,增强公司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从独立董事制度的意义、独立董事的职责与权利以及完善独立董事制度的必要性等方面展开探讨。
独立董事制度的意义。
独立董事作为公司治理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最主要的作用就是监督。
独立董事不受公司控制股东或者董事会其他成员的影响,以独立的立场对公司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不受侵害。
独立董事也是公司的良好顾问和决策者,他们以独立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公司提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指导和支持。
独立董事制度的完善意味着公司治理结构的更加合理和完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决策科学性,为公司的稳健运营和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独立董事的职责与权利。
独立董事是董事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职责主要包括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审议重大事项、提出反对意见和建议等。
独立董事有权利参加公司董事会的各项决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审查和提出意见。
独立董事还有权利独立聘请专业人士,获取必要的信息和数据,并在董事会上发表独立观点。
独立董事还享有豁免法律责任的权利,他们在公司董事会上提出正当意见时,免于因此而将承担法律责任。
这些职责和权利的赋予,使独立董事能够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保障公司治理的公正和透明。
完善独立董事制度的必要性。
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虽然已经立法规定,但在实际运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些上市公司在选聘独立董事时存在“花瓶化”现象,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受到质疑。
一些独立董事在履行职责时存在被动、若即若离的情况,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应当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完善独立董事制度,提升其监督和决策效能。
具体来说,首先要加强对独立董事的选拔和任聘程序,确保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资质。
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完善

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完善摘要目前,在上市公司实行独立董事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监督董事会中的其他董事,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本文认为,在我国上市公司实行独立董事制度,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十分必要。
目前独立董事在我国的开始实践的时间并不长久,还存在许多问题。
如何规范独立董事制度,已成为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司健康发展的迫切课题。
本文将通过对我国现行独立董事制度的分析说明目前在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独立董事的法律等方面存在不完善之处,通过对相应问题的分析,提出相关的建议,以尽快完善我国的独立董事制度。
关键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问题完善AbstractAt present, listed companies independent directors is improving the corporate governance structure of an important system, Oversight Board to the other directors to protect the interests of medium and small investors. This paper said that in China listed companies independent director system, improve the corporate governance structure is very necessary. Currently China's independent directors in the beginning of practice time is not long, and there are still many problems. How the system of independent directors, has become a complete listing of the corporate governance structure and protect the interests of small investors. guarantee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the pressing issues. This paper will be passed on the existing independent director system's analysis shows that in the independence of the independent directors. Independent directors of the legal and other aspects flawed, the corresponding issue of the analysis, put forward relevant proposals. so as to improve China's independent director system.Key words: listed Companies,independent director system, problem, perfect.目录前言 0一、独立董事制度产生的背景 0二、国内外独立董事制度的比较研究 (1)(一)国外对独立董事制度的研究状况 (1)(二)我国对独立董事制度的研究状况 (2)三、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3)(一)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存在的问题 (3)(二)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存在的问题的原因分析 (5)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完善对我国公司治理的意义 (6)(一)进一步完善独立董事对公司治理的作用 (6)(二)有利于提升公司形象 (7)(三)适应全球资本市场一体化的需要 (8)五、完善独立董事制度的建议 (8)(一)完善有关法律法规 (8)(二)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9)(三)确保独立董事真正“独立” (10)(四)优化独立董事制度外部环境 (10)结束语 (11)致谢 (12)参考文献 (13)前言公司治理是一种对公司管理和运营进行监督和控制的体系。
我国上市公司中的独立董事制度研究

我国上市公司中的独立董事制度研究独立董事制度是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上市公司自2001年开始实施了独立董事制度,也逐渐形成了一套完善的制度体系。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对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研究。
一、独立董事制度的意义及作用独立董事是指在公司管理层与股东之间建立桥梁的专门委员会成员,其角色是代表公司所有股东监督经营者的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利益,保护公司的长期发展。
独立董事制度是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一种重要安排,具有维护公正性、规范经营行为、提升公司价值等作用。
二、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演进历程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历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从2001年到2005年,在这个时期,独立董事制度主要在法律及监管规章中得到确立。
第二个阶段是从2006年到2013年,在这个时期,独立董事制度的应用范围逐渐扩大,并开始出现一些实施问题。
第三个阶段是从2014年至今,在这个时期,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进一步完善,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
三、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运作情况我国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制度主要有两种运作模式,一种是纯独立董事制度,另一种是独立董事结合监事会制度。
在实际运作中,独立董事担任了公司监督、建言献策和参与决策等重要职责,对公司治理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如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不够,监督力度不强等。
四、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完善建议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需要不断改进完善。
建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进一步强化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二是加强独立董事对公司治理的监督;三是提高独立董事的能力和素质;四是进一步提升独立董事的地位和权利。
总之,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治理效率和透明度,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在今后的实践中,应不断改进完善独立董事制度,进一步提高其效果和作用。
我国的独立董事制度及其完善建议

我国的独立董事制度及其完善建议独立董事是公司治理结构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他们以独立的身份参与公司决策和监督,能够帮助公司提高运营效率,加强对公司高层管理者的监督和约束,维护公司的股东利益。
然而,我国的独立董事制度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和改进。
首先,我国的独立董事制度在制定上存在一些缺陷。
目前,独立董事的资格和选择标准主要由公司股东大会决定,这容易导致独立董事成为公司股东利益追随者,无法真正实现独立监督的目的。
因此,应该将独立董事的资格和选择标准规范化,明确要求独立董事不能持有大股东的股份,并且具备一定的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
其次,我国的独立董事制度在权力和责任方面也有待完善。
目前,我国独立董事的权力相对较弱,责任也不明确。
在决策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常常忽视独立董事的建议和意见,这使得独立董事的作用得不到有效发挥。
为了改善这种现象,应当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运作程序,确保独立董事在决策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并且明确独立董事对公司高层管理者及公司股东、债权人的监督责任。
此外,我国的独立董事制度在激励和约束机制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
独立董事的薪酬和激励机制应该与其履行职责和实践责任的程度挂钩,激励优秀人才加入并发挥积极作用。
同时,对于失职的独立董事,应加大追责力度,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使其为自身的行为负责。
最后,在独立董事的培训和评价方面,也需要加强完善。
独立董事的职责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支持,因此,应该加强独立董事的培训机制,提供必要的培训课程和资源,使其能够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和水平。
同时,在独立董事的评价中,除了对其履职情况进行评价外,还应对公司的治理机制进行评估,以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综上所述,我国的独立董事制度需要在多个方面进行完善和改进,不仅应规范独立董事的资格和选择标准,加强其权力和责任约束,优化激励和约束机制,同时加强独立董事的培训和评价,以提升其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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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 独立董 事制度 有利 于保护 中小投 资者利 益
在资本 市场完 善 的国家 , 权结构 比较分 散 , 股 流
收稿 日期 :0 9 1 — 6 20 — 0 2 作者 简 介 : 李坤 鹏 (9 7 ) 男 ( 1 7 ~ , 汉族 ) 河南商 丘人 , , 河南 省工 商行 政管理 广播 电视 大 学工商 系讲 师 , 士。研 究方 向 : 济法学 。 硕 经
主要 是为 了制约大 股东 的操 纵行 为 ,监 督和约 束公 司的决策者 和经 营者 ,最 大限度 的保 护 中小股 东 的 利益 。 由此 ,我 国引进独 立董事 制度 主要有两 大 目
的 : 是发挥 其在董 事会 内部 的独立 监督 职能 ; 一 二是 发挥 经营决策 职能 , 为公 司提 供专业 建议 。…
部分 为技术 、 法律 、 财务 或经营管 理方 面的专家 。他
从 实践 上看 , 国公 司普遍 存 在 “ 股独 大 ” 我 一 或
“ 内部 控制人 ” 的现象 , 大股东 职权越 来越 大 , 用行 滥 为也越来 越多 。另外 , 由于公 司治理 结构 的缺陷 , 监 事 会往往 附和 于董事会 , 成为 摆设 , 不到 真正 的监 起 督 作用 。 基于此 , 国引入 了独立 于公 司股 东且不 在 我
公 司 内部 任职 的董事 制度 ,希望通过 独立董 事 的特
殊 地位和 职权 , 上市公 司提供 一种更 客观 、 对 更独立 的监控机制 , 而维护投 资者 的利益 。 从
等作 用 。但 由于我 国上 市 公 司 治 理结 构 自身 的 缺 陷 , 独 立 董事 处 于 非 常尴 尬 的地 位 , 响 了其 作 使 影
( ) 二 独立董 事制度 有利 于合理 的经 营决策 《 导 意见 》对 独 立董 事设 定 了严 格 的任 职条 指 件 , 了需 要 了解 上市公 司运作 的基本 知识外 , 除 更要 求有 五年 以上法律 、经 济或其他 履行独 立董事 职责 所需 的工作 经验 。 因此 , 国上 市公 司的独立 董事大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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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设计与完善
李坤 鹏
( 南 省 工 商 行政 管 理 广 播 电视 大 学 5 商 系 , 南 开 封 4 50 ) 河 1 2 河 7 04
通股 占公 司股 本 的大 部分 ,并且 很少有单 一大股 东 股权超 1 %。如美 国 的摩 根 士丹 利投 资银 行 , 行 0 发
意见》 以下简称 《 ( 指导 意见》 , ) 这标 志着我 国正式 在
在外 的股 票数 占总股数 的 8% , 6 虽然 机构 投 资者 持 股 比重 达 到 6 .%, 却 由 75家机构 分别 持有 , 1 9 但 4 第
第3 0卷 第 1 期
V 1 0 o1 o . N . 3
开封 教 育 学 院 学报
J un l fK i n n tueo d c t n o ra af gI s tt fE u ai o e i o
2 0年 3月 2 01 0日
M a . 01 r2O 2 0
们参 加董事会 , 以凭借 其专业 知识 和实践经验 , 可 给 出合理 化 的建 议 , 助管理 层做 出决策 , 协 提高决策 的
科学化 、 民主化 。
二 、 国独立董 事制 度存在 的 问题 我 我 国独 立 董 事 制 度 的 实施 虽 然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可 以起 到保 护 中小 股 东利 益 , 高公 司决 策科 学 化 提
护公 司和 中小股 东的利 董事制度 的引人 , 那 很容
易造 成独立 董事 和监事会 的职权 重叠 。因此 , 指 该《
导 意见》 出台后 , 利弊 就在学 界引起 了争论 。 其
一
、
我 国 引入 独立董 事制 度的意 义
从《 指导 意见 》 的立 法 目的上 看 , 立董 事 制度 独
一
A股 上市公 司 中实施 了独立 董事 制度 。独立 董事 制
度 最早产 生于美 国 ,由于美 国采取 的单层 制公 司治 理模 式 , 司机关 只有 股东大会 和董事 会 , 立董 事 公 独 行 使监督 职能 。 而我 国公 司法 确定 的是股东 大会 、 董 事会 和监 事会并存 的公 司治理 模式 ,监事会 被赋 予
摘 要 : 独立董 事制度是 我 国公 司治理 过程 中引入 的一项 重要制度 。 由于我 国公 司法人 治理结 构存在 着
自己独特 的一 面, 因此 , 制度 的 实施过 程 中出现 了一 系列 问题 。 在 通过对 这些 问题 的研 究 , 结合 我 国的 实际情
况 , 设计 出一套适合 我 国国情 的制 度 , 应 完善 公 司法人 治理结构 。 关键词 : 司治理 ; 立董事 ; 度设计 公 独 制
大股 东持股 比重也不 过 1 .3 而我 国的情况 比 06 %。
较 特殊 , 上市公 司普遍存 在 “ 一股独 大” “ 或 内部控 制
人 ” 大 股东可 以利用 自己的地位掏 空公 司或让公 司 ,
为 自己提供贷款 担保 等 , 而形成关 联方 交易 , 公 从 使
司的财务 指标失 去意义 ,难 以真正反 映企业 的经 营 情况。 引入该制 度 , 以通过赋 予独 立董事 的特别 职 可 权 ,在一 定程度 上 防止 大股东 或 内部 控制人 利用控 股 地位 做 出不利 于 公 司或 中小 股东 利 益 的行 为 , 保
中图分类 号 :D 1 . 9 22 9 文献标 识码 : A
文章 编号 :10 — 6 0 2 1 ) 10 5 — 3 0 8 9 4 (0 0 0 — 0 2 0
20 年 8 1 01 月 6日,中 国证券监 督 管理 委员 会
颁布了 《 关于 在上市公 司建立 独立董 事制度 的指 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