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司法务工作宏观层面的几点认识
法务工作体会及建议

法务工作体会及建议作为一名法务人员,我在工作中积累了一些体会和经验,我认为在法务工作中的重要性是被低估的。
下面是我对法务工作的一些体会和建议:首先,法务工作需要保持高度的敏感性和机密性。
作为法务人员,我们经常处理敏感和机密的信息,包括公司战略、商业机密和法律文件。
因此,我们必须时刻保持警惕,并且要具备保密能力和严格的职业道德。
其次,要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务人员,需要具备很多技能和知识。
首先,我们应该对法律有深入的了解。
法律是我们工作的基础和内核,熟悉法律是我们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基本工具。
此外,我们还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
作为法律顾问,我们需要与各种人合作,包括高层管理人员、员工和律师。
因此,我们需要有效地与他人沟通,解释法律问题,并提供明确的建议和指导。
此外,在法务工作中,我们还需要具备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处理复杂案件和法律问题时,我们需要综合运用法律知识和分析能力,找出最佳的解决方案。
这需要我们具备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以及批判性思维和逻辑思维能力。
同时,法务人员还面临着时间的压力和工作量的挑战。
在法律文件和案件处理过程中,我们常常面临时间紧迫的情况,需要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任务。
因此,我们需要具备良好的时间管理能力,并且要具备高效的工作方法和技巧。
在法务工作中,最重要的是保持学习和不断进步的态度。
法律是一个不断更新和发展的领域,我们必须不断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和判例法,并时刻关注法律动态。
此外,通过参加培训和参与专业组织,我们可以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从我的经验来看,我还想给其他从事法务工作的人一些建议。
首先,要始终保持热情和积极的态度。
法务工作可能会带来很多挑战和困难,但我们不能气馁或懈怠。
相反,我们应该保持积极的心态,勇于面对问题,并寻求解决方案。
其次,要善于与他人合作。
在法务工作中,我们经常需要与各种人合作,包括律师、公司高层和员工。
与他们建立良好的关系和沟通,是我们工作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
公司法务心得体会发言材料

公司法务心得体会发言材料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们:大家好!我今天很荣幸能在这里跟大家分享一些我在公司法务工作中的一些心得体会。
作为公司法务,我们肩负着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处理法律风险、保障公司经营安全的重要职责。
在过去的工作中,我深刻体会到了以下几点:第一,法务人员需要综合素质过硬。
在法律领域,我们必须具备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但仅仅精通法律是不够的,我们还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协作能力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与公司内外各方进行沟通合作,并为公司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支持和保障。
第二,法务人员要勇于创新。
在法律领域,不断变化的法律环境和市场需求要求我们保持敏锐的洞察力和创新思维。
我们需要主动了解最新的法律法规,及时调整工作策略,以应对新的情况和挑战。
同时,我们也要积极推动公司内部的法治建设,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第三,法务人员要注重团队合作。
在处理复杂的法律事务中,我们无法独自完成,需要与公司其他相关部门紧密配合。
因此,与部门间的沟通和协作是非常重要的。
我们要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加强团队协作,共同解决问题,为公司提供高效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四,法务人员要善于风险预判和防范。
法律风险是公司经营中的一大挑战,我们需要在前期就能够准确预判风险点,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同时,我们还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法律体系,及时发现和解决日常运营中的法律问题,并提供相应的培训和指导,降低公司的法律风险。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公司法务是一项重要而复杂的工作。
我们应时刻保持学习的状态,与时俱进,提高自身素质水平。
只有不断提升自己,我们才能更好地为公司服务,为公司的发展保驾护航。
谢谢大家!。
浅谈对法务工作认识

浅谈我对法务工作的认识时间过得很快,转眼间我来到公司已近三个月.虽然时间不是很长,但在这三个月里,在领导以及同事们的悉心指导和帮助下,我渐渐的对自己的工作岗位有了很多新的认识和感触。
借此机会,结合岗位工作实际情况,谈谈对我公司法务工作的几点认识。
不足之处,恳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法务人员需具备的职业素质作为公司的法务,除了需要具有精良的法律知识,较强的文字能力、稳定的心理素质,还应当具备以下几点职业素质能力:(一)要具有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冲突与矛盾,说到底就是利益的协调与取舍的过程,在一个冲突事件中,法务人员的职责就是要快速做出反应。
这就需要积极发挥自己的协调沟通能力,缩小矛盾范围,缓和各方情绪,最终要将己方利益维护到最佳化。
(二)要具有敏锐的观察力和判断能力事情的发展与解决的阶段不同,解决的方案也不同,作为一名法务人员,应当要尽可能在先前阶段解决问题,不要拖入下一个阶段。
能综合各种情况,对未来事物的发展作出预判,因此需要具备敏锐的观察与判断能力.(三)要具有细心和高度的责任心细心在企业法务工作中的要求显得特别重要,对任何一个合同条款,只要稍有不在意就可能错失先机或损失惨重,这就需要法务在审查合同时高度细心,不能忽略每一合同条文的每一个字眼。
同时,还敢于承担责任,在企业有突发状况时,要踊跃冲在前面,积极出谋划策解决危机。
二、法务人员的工作内容及职责企业法务的工作内容涉及面很广.因此,我认为首先应当要在企业内部建立起一个法务工作体系,使法务工作有一套完整规范的运作流程。
这不仅是企业法律文化建设的题中之意,并且这种体系的建立也有利于法务工作的顺利开展,能大大提升办事效率。
从宏观层面来说,法务工作体系主要从以下三大方面进行建设:(一)建立并完善公司的规章制度首先要熟悉公司总体架构的运行情况,并找出其中的弊端,寻求完善的解决方案,充分调动公司各单元的活力;其次要跟踪研究新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参与审核公司原有的规章制度并进行改进完善;再次,要协助领导及时修订各部门、各岗位的工作职责,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最大限度的保障公司的利益。
对公司法务工作宏观层面的几点认识

、对公司法务工作宏观层面的几点认识1.法务工作的指导思想公司的根本目的在于生产经营,包括法务工作在内的一切管理工作应当以一切服务于公司业务、服务于生产经营为根本宗旨,以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水平作为根本任务。
法务服务主要体现在为公司的决策以及业务活动提供法律支持、清除法律障碍。
法律人员不但应知道哪些行为合法,哪些行为不合法,而且应知道怎样尽可能将不规范、不合法的活动变为合法或者至少不违法;实在无法合法化时,向领导讲清楚可能的后果以便决策。
法务工作的指导思想应立足于“疏”,尽可能避免“堵”。
2.法务工作的方式、方法法务工作的方式、方法应当充分体现服务于公司业务、服务于公司其他部门的指导思想。
首先,应当注意与业务部门人员进行有效沟通,认真倾听他们的想法与意图,想办法从法律上将这些想法、意图完善。
其次,应当有充分的耐心将业务在法律上的判断解释清楚,让业务人员真正感受到确实是在为他们考虑,得到他们发自心底的认同。
只有当业务人员认为法律人员的介入确实让其产生了实实在在的安全感时,法务部门与人员才算真正融入到公司的服务管理队伍中。
再次,法务人员应充分认识到企业效率的重要性,在保证规范的前提下,最大可能地提高工作效率。
3.法务工作的作风法务工作渗透到公司业务的各个环节,但有时并不易让人察觉,或一时不易让人理解,效果暂时不易得到体现。
这就要求法务工作人员在工作作风上坚持虚心、细心、耐心、恒心:虚心请教业务人员,熟悉业务背景与流程,不能以偏盖全,草率作出法律判断;细心思考业务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寻求最合适的规避方式,不能因为业务存在法律风险,法律人员将来可能承担责任,而一概回绝;耐心解释法律结论,说服业务人员充分考虑法律判断,不能武断、草率;持之以恒,脚踏实地,精益求精,做好每一件小事。
4.法务人员的培养与建设一项工作开展的效果如何,起决定性作用的是人,法务工作自然不能例外,如何培养、建设法务人员以提高其业务水平与工作能力,就成为关系法务工作成败的关键因素。
简论公司法律宏观环境浅析

简论公司法律宏观环境浅析[论文摘要]文章从国内和国际两方面进行宏观法律环境分析,进而分析我国公司面对的各种环境状况,以期对相关领域的建设有所裨益。
[论文关键词]公司国内国际法律宏观环境法律环境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方面。
这些因素常常影响公司的经营行为,尤其是影响公司较长期的投资行为。
法律环境浅析主要对我国公司面对的国内宏观法律环境和国际宏观法律环境分析。
一、国内宏观法律环境分析主要的因素(一)法律规范在我国,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步步推进,已经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备的保护公司正当经营活动和经营利益的法律法规体系。
就部门法而言,公司法律保护体系的框架是由宪法保护、行政法保护、民法保护、经济法保护、刑法保护和诉讼程序法保护所构成的。
就法规而言,公司的法律保护体系,则是基于规范性文件而为的保护。
与公司经营密切相关的主要法律简介: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作为公司而言,首先是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拥有合法的民事权利能力,其次才能通过自身合法的经营行为在社会中实现自身的民事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而且,一切行为必须符合《民法通则》规定的“当事人地位平等、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的精神。
因此《民法通则》是公司维护自身权益从事一切经营活动的最基本的法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我国《合同法》正是对民事、经济等各种合同从其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和转让以及违约责任等各方面加以规范的专门法。
一般情况,公司的经营活动都是通过订立合同这种方式来进行的。
所以,《合同法》对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非常重要。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我国的《公司法》是为了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而制订的。
它的宗旨就是规范和调整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公司法》不仅规范公司行为,使公司在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上健康发展和运行,而且还对公司的合法权益予以充分的保护。
因此,《公司法》已成为规范我国公司制企业从事经营管理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十分重要的法律之一。
公司法务工作心得体会3篇

公司法务工作心得体会3篇(实用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教育资料,如心得体会、体会字数、经典美文、学习心得、唯美句子、写作心得、观后感、读后感、作文大全、其他范文等等,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Moreover, this store provides various types of educational materials for everyone, such as experience, word count, classic beauty, learning experience, beautiful sentences, writing experience, observation, reading experience, complete essay, other sample essays, etc. If you want to learn about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pay attention!公司法务工作心得体会3篇【第1篇】法务工作心得体会精选20年,围绕公司发展大计,立足法务工作,法务岗完成了以下工作任务:在的时间里,法务岗紧抓合同工作审核这一主线,锐意提高工作效率,注重细节,为公司争取利益。
对公司法律事务工作的几点认识5篇

对公司法律事务工作的几点认识5篇第一篇:对公司法律事务工作的几点认识对公司法律事务工作的几点认识一、法律事务工作的指导思想公司法律事务作为公司后台管理工作的一部分,应以服务于公司的业务发展为目的,尽一切努力为公司的业务活动提供法律支持、清除法律障碍。
法务人员不但应知道哪些行为合法,哪些行为不合法,而且应尽可能将不合规、不合法的活动予以合规、合法,同时及时汇报相关业务的法律风险点以供领导决策。
其指导思想应立足于“疏”,避免“堵”。
二、法律事务工作的方式与方法法律事务工作应当充分服务于公司业务、服务于公司各部门及分支机构。
首先,应当注意与业务部门及分支机构进行有效沟通,认真倾听他们的想法与意图,想办法从法律上将这些想法、意图完善。
其次,应当多从业务部门及分支机构的角度出发,将相关的法律问题解释清楚。
只有当业务部门及分支机构真正感受到法律部确实是在为他们考虑,产生了实实在在的安全感时,才能彼此之间相互信任,真正成为一个有凝聚力的团队。
第三,法务人员应充分认识到企业效率的重要性,在保证合规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提高工作效率。
三、法律事务工作的作风法律事务工作渗透到公司业务的各个环节,并不易让人察觉,有时还不易理解,且效果不会立即得到体现。
这就要求法务工作人员应坚持虚心、细心、耐心、恒心的工作作风,即虚心请教业务人员,熟悉业务背景与流程,不以偏盖全,草率作出法律判断;细心思考业务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寻求最合适的处理方式,不因业务存在法律风险而回避责任;耐心解释法律风险,告知业务部门及分支机构人员相关法律风险,不武断、草率;持之以恒,精益求精,做好每一件小事。
四、法律事务人员应持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与工作能力法律事务工作开展的效果如何,起决定性作用的是人,法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与工作能力,是关系法律事务工作成败的关键因素。
一位合格的法务人员,不但应具有扎实的法律专业基础,不说外行话,不做外行事;而且应深入了解、熟悉公司的经营程序与环节,注重实现法律知识与公司业务知识的融会贯通,持续提高实际工作能力。
法务工作认识与感悟新闻稿

法务工作认识与感悟新闻稿
法务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它涉及到公司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也关系到公司的发展和稳定。
在我从事法务工作的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了法务工作的重要性,并从中获得了很多感悟。
法务工作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
作为一名法务人员,我们需要熟悉法律法规,掌握法律知识和技能,能够为公司提供合法合规的建议和意见。
同时,我们还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能够与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外部律师、政府机构等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
法务工作需要具备敏锐的洞察力和判断力。
在法务工作中,我们需要对公司的各项业务进行全面的了解和分析,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法律风险和问题。
同时,我们还需要具备较高的判断力,能够在复杂的法律环境下做出正确的决策和判断。
法务工作需要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作为一名法务人员,我们需要时刻保持警觉,防范法律风险,为公司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
同时,我们还需要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时刻为公司的发展和稳定着想,为公司的利益而努力。
法务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它需要我们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敏锐的洞察力和判断力,以及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在我从事法务工作的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了这些要素的重要性,并将继续努
力提升自己的能力,为公司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对公司法务工作宏观层面的几点认识1.法务工作的指导思想公司的根本目的在于生产经营,包括法务工作在内的一切管理工作应当以一切服务于公司业务、服务于生产经营为根本宗旨,以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水平作为根本任务。
法务服务主要体现在为公司的决策以及业务活动提供法律支持、清除法律障碍。
法律人员不但应知道哪些行为合法,哪些行为不合法,而且应知道怎样尽可能将不规范、不合法的活动变为合法或者至少不违法;实在无法合法化时,向领导讲清楚可能的后果以便决策。
法务工作的指导思想应立足于“疏”,尽可能避免“堵”。
2.法务工作的方式、方法法务工作的方式、方法应当充分体现服务于公司业务、服务于公司其他部门的指导思想。
首先,应当注意与业务部门人员进行有效沟通,认真倾听他们的想法与意图,想办法从法律上将这些想法、意图完善。
其次,应当有充分的耐心将业务在法律上的判断解释清楚,让业务人员真正感受到确实是在为他们考虑,得到他们发自心底的认同。
只有当业务人员认为法律人员的介入确实让其产生了实实在在的安全感时,法务部门与人员才算真正融入到公司的服务管理队伍中。
再次,法务人员应充分认识到企业效率的重要性,在保证规范的前提下,最大可能地提高工作效率。
3.法务工作的作风法务工作渗透到公司业务的各个环节,但有时并不易让人察觉,或一时不易让人理解,效果暂时不易得到体现。
这就要求法务工作人员在工作作风上坚持虚心、细心、耐心、恒心:虚心请教业务人员,熟悉业务背景与流程,不能以偏盖全,草率作出法律判断;细心思考业务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寻求最合适的规避方式,不能因为业务存在法律风险,法律人员将来可能承担责任,而一概回绝;耐心解释法律结论,说服业务人员充分考虑法律判断,不能武断、草率;持之以恒,脚踏实地,精益求精,做好每一件小事。
4.法务人员的培养与建设一项工作开展的效果如何,起决定性作用的是人,法务工作自然不能例外,如何培养、建设法务人员以提高其业务水平与工作能力,就成为关系法务工作成败的关键因素。
一位合格的企业法务人员,不但应具有扎实的法律专业基础,不说外行话,不做外行事;而且应时刻牢记理论联系实际,平时注意学习经济管理、企业管理知识,深入了解、熟悉企业的经营程序与环节,注重实现法律知识与公司业务知识的融会贯通,切实提高实际工作能力。
5.法务工作的范围与机制在公司集团化管理模式业已确定的背景下,法务工作也应以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的整个集团为着眼点。
从范围上讲,法务工作应当包括总部与子公司两大块。
前者主要为总部研发、生产、投资、融资、计财等业务提供法律支持与服务,后者主要以规范子公司管理、防范经营风险为中心任务。
从机制上讲,总部法务部对各子公司的法务工作应当拥有确实的指导、监督权。
对于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与业务(包括标的额在一定数额以上的合同的签订、重大争议事件、诉讼事件、资产重组事项等),各子公司法务人员必须报告总部法务部,共同处理;对于一般法律事务,子公司的法务人员可以与总部法务部进行沟通、探讨,法务部分工负责,对子公司的法务工作实现划片指导、监督。
二、对公司法务工作微观层面的几点设想1.关于总部的法务工作(1)合同审批。
合同审批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距最大限度降低公司经营风险的目标仍有差距。
一些业务部门仍不注意对签约对象资信情况以及履约能力的审查,防范风险的认识需要进一步统一。
(2)知识产权工作。
关于专利工作。
因为历史的原因,目前公司的专利工作由科研人员办理,法务部介入的力度较小。
由于研究机构已划归总部,因此专利工作应逐步过度到由法务部直接办理。
当务之急,公司的有关部门应尽快研究制订出发明专利激励制度,提高公司申报专利的数量与质量。
关于商标工作。
驰名商标的认定申请规则与意义因新《商标法》的颁布实施产生了重大变化,是否还有必要继续开展这项工作,应当重新研究。
(3)争议案件(包括诉讼案件)的处理。
争议案件的处理难度一般都很大,应当群策群力,发挥集体智慧寻求解决方案。
因此,不应当仅有少数人介入,全体法务人员都应对争议案件出谋划策,并从中得到锻炼和提高。
(4)公司投资发展的法律支持。
目前,在公司的投资发展业务中,法务部的介入主要体现在后期新公司设立合同、章程等规范文本的制作上,这是不够的。
实际上,在对一个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时,法务人员就应对项目公司的管理情况、重大法律事务以及是否存在潜在风险等进行实地了解并作出判断,作为可行性论证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对项目公司的改制进行方案设计时,法务人员应当发表意见;这样,也有利于提高后期规范文本的制作质量。
(5)公司融资证券事务的法律支持。
为适应国家对上市公司监管力度不断加强的趋势,法务人员应当与证券部门人员充分沟通,共同研究国家有关的监管规则,规范审慎地出具有关文件。
加强与顾问律师事务所的联系,为配股融资减轻阻力。
(6)公司会计、审计工作的法律支持。
公司的会计记录与实际业务开展情况是否相符,如何对产生差异的原因进行规范、合理的解释,帐目记载是否有充足的法律依据,如何认定效力有瑕疵的重大合同,公司的产权是否清晰规范,等等,需要法律人员作出专业判断。
(7)重大业务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公司拟开展的重大业务是否合法、合规,可选方案中哪个风险最小,如何运做等,已发生的可能要遭遇风险的业务如何规避、如何通过合法的手段达到公司目的,可以在意见书中列明。
(8)法律法规的出台与修改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分析。
去年以来,《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新《商标法》、《药品管理法》的修改等,都对公司产生了重大影响。
法务部应指派专人关注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走向,并联系公司实际,及时作出分析,供公司领导与业务部门参考。
(9)法务培训、宣传与业务学习、交流。
为提高公司领导、员工的法务意识,法务部应继续组织不同形式、不同层次的法务培训与宣传;同时,为提高法务人员自身的专业水平与业务能力,应定期组织学习、交流。
(10)指导、监控子公司的法务事务。
具体内容见附件1《子公司法务事务分类监控体系》及附件2《集团法务事务管理指导意见》。
2.关于子公司的法务工作(1)子公司法务部门与人员的设置。
目前,各子公司法务人员的配备情况远远不能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
许多子公司根本没有一名专职法务人员;配备了专职人员的,又多没有相应的专业学历与知识水平,无法胜任目前工作,这种状况应当改变。
建议按照专业化、年轻化的要求,在规模较大的子公司,设立专门的法务部门;规模较小的,可以暂设一两名法务人员,归属办公室或企管部门,待条件成熟时再设独立部门,但绝不能不设法务人员。
(2)子公司法务工作的内容。
总部法务工作的范围基本都应当作为各子公司法务工作的内容。
从目前情况看,各子公司主要应开展以下几方面的工作:第一,建立合同审批制度,规范合同管理,切实提高合同、尤其是重大合同的签订质量,明确各级人员的合同责任;第二,加强应收帐款清欠工作,依据帐龄、对方资信等情况对应收帐款进行分类,采取不同的法律手段确权;第三,加大打假力度,加强集团内各子公司的联系与配合,构建完善的打假网络。
(3)子公司法务评价体系的设置。
在对子公司进行业绩考评时,法务评价应当作为重要内容,为此,建议专门研究子公司法务评价体系的设置,不定期进行考核,督促各子公司提高依法经营水平。
附件一:子公司法务事务分类监控体系(讨论稿)一、子公司上报—总部介入、参与型Ø 性质发生该类型事务的子公司,必须及时上报总部,由总部组织人员与子公司相关人员一起处理。
Ø种类1.对集团市场形象产生实质影响的法务事件;2.子公司的合并、分离、兼并以及极其重大的改制问题;3.标的额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下同)的合同或协议;4.标的额达到500万元或其他重要的涉外合同或协议;5.标的额达到500万元的争议或诉讼案件;6.商标的授权许可以及发明专利的事宜;7.子公司要求、总部领导批示介入、参与的其他事务。
二、子公司汇报—总部指导、监督型Ø性质发生该类型事务的子公司,必须及时向总部汇报,由总部组织人员对该事务进行指导、监督,子公司相关人员据此处理。
Ø种类1.对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的法务事件;2.子公司一般性资产重组、改制问题;3.子公司与其他单位签订的重大合作合同或协议;4.房地产、重要设备的租赁、买卖合同或协议;5.标的额在500——1000万元的合同或协议;6.一般性涉外合同或协议;7.标的额在200——500万元的争议或诉讼案件;8.重要商标的注册、实用新型专利申报;9.重大打假案件的处理;10.子公司要求、总部领导批示指导、监督的其他事务。
三、子公司通报—总部记录、备案型Ø性质发生该类型事务的子公司,必须及时向总部通报,由总部组织人员对该事务进行记录、备案,子公司相关人员再行处理。
Ø种类1.对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一定影响的法律事务;2.标的额在200——500万元的一般合同或协议;3.标的额在200万元以下的争议或诉讼案件;4.子公司的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的权属状况;5.子公司重大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6.一般打假案件的处理;7.子公司认为应当通报、总部认为应当记录、备案的其他事务。
四、子公司自决—总部督促、抽查型Ø性质该类型事务由子公司相关人员自行解决,总部进行督促、抽查。
Ø种类上述三种类型以外的一般法务事务。
附件二:集团法务事务管理指导意见(讨论稿)一、总则二、管理机构与人员三、合同管理四、知识产权管理五、诉讼及争议案件管理六、债权、债务管理七、其他事务管理八、附则一、总则1.1为规范集团及所属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保障并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意见。
1.2 本意见所称的法务事务包括:1.2.1 企业合同(协议)的起草、审批与履行监督;1.2.2 企业规章制度的制订与修改;1.2.3 企业商标、专利、字号等知识产权的保护;1.2.4 企业诉讼及争议案件的处理;1.2.5 企业货款以及其他应收账款等债权的保护;1.2.6 企业重大经营活动的法律风险分析;1.2.7 企业改制重组、资本运作以及会计审计等业务的法律支持;1.2.8 企业法务的培训与宣传;1.2.9 企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
1.3 集团法律事务的管理应完成以下两个转变:1.3.1 从分散、兼职负责向集中、专职管理转变;1.3.2 从事后被动救济向事前主动参与转变。
1.4总部法务部负责集团法务事务的宏观管理,各企业法务部门或人员(以下统称法务部门)负责本企业法律事务的微观管理。
1.5集团实行法律事务监控制度,各企业法务部门应按照《法务事务分类监控体系表》的要求,处理本企业法律事务,接受总部法务部的指导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