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票的安全措施【最新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作票的安全措施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本规定规定了XX电业局工作票、操作票、停电申请书(以下简称“两票一书”)的种类、使用范围、填写要求、执行程序、审核评价及各职能处室和各类人员的管理职责和安全责任。

1.2 本规定适用于XX电业局变电、线路、配电、农电和用户电气设备及基建安装工作中两票一书的执行和管理。

2、引用标准

2.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部分) DL408-91;

2.2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DL409-91;

2.3 农村低压电气安全工作规程DL477-2001;

2.4 川电生[1996]196号文《变电倒闸操作票规范化实施细则》;

2.5 XX电业局《调度管理规程》。

3、管理职能

3.1 全局建立以局长为首的三级两票一书管理和安全保证监督网,由生产副局长具体负责对两票一书的执行情况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和管理。

3.2 电业局生技处是全局两票一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两票一书的管理及本规定的解释;安监处负责监督全局两票一书的贯彻执行和考核;调度通讯局负责全局调度系统停电申请书的技术管理;各车间由主管生产负责人和生技科长负责本车间的两票一书管理,安监员负责监督检查本车间的两票一书执行情况。

3.3 凡从事两票一书工作范围内的部门和各级人员,均应严格执行上级规定和本规定。各部门可根据现场情况制定补充条文,经电业局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4、通用部分

4.1 通用术语

4.1.1 设备术语:

一、二次设备按原水利电力部调度通讯局颁发的《电力系统调度术语》(试行)的标准填写。如一次设备“断路器、隔离开关、保险”分别以“开关、刀闸、熔断器”填写(二次保险仍填写为“保险”)。

4.1.2 状态术语:

设备的四种状态为“运行、备用、停用、检修”;220kV变电站可按省调要求对设备的四种状态采用以下写法:“运行、热备用、冷备用、检修”(两种写法中“备用”对应于“热备用”,“停用”对应于“冷备用”)。

4.1.3 操作术语:

开关、刀闸、令克的操作为“合上、拉开”;熔断器的操作为“给上、取下”;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压板的操作为“投入、退出”;接地线的操作为“装设、拆除”;转换开关的操作为“从XX位置切至XX 位置”。

4.2 书写的一般格式要求

4.2.1 工作票用圆珠笔采用一式二份的复写方式填写;操作票用

钢笔填写;停电申请书可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

4.2.2 工作票、操作票、停电申请书填写应内容正确,字迹清楚,不得随意涂改。出现错、漏字处需要修改时,应在错、漏字处画“=”并在该处盖“校对”章后,紧接着后面书写(停电申请书附图部分一律不得涂改)。修改不得超过三处(停电申请书中经调度部门同意的时间改动一次为一处),“拉、合”等关键字及设备调度命名、编号和操作时间不得修改。

4.2.3 工作票的工作内容栏和操作票的操作任务栏中的设备必须填写电压等级和双重编号。电压单位用“kV”表示,电压符号如“Uab”,下标“ab”用小写,对符号“U”一次设备用大写,二次设备用小写。编号用阿拉伯字书写,并加“#”在编号前面,如“#5开关”、“#53刀闸”等;母线分段编号用罗马数字(Ⅰ、Ⅱ、Ⅲ、Ⅳ等)书写,如“10kV Ⅰ段母线”、“35kVⅡ段母线”等。工作票中属同一电压等级的出线,只在第一个设备前书写电压等级,以后的同一电压等级的单个设备名称之间用顿号分开。

班组小工作票的填写参照执行。

4.2.4 操作票中开关操作时间必须填写,格式为“XX:XX”,其中前两位表“时”,后两位表“分”,如:操作时间为“8点35分”表示

为“08:35”;操作时间为“17点30分”表示为“17 :30”。

5、工作票

5.1 工作票的种类与使用范围

5.1.1 我局现行使用和执行的工作票共有六种:

a、变电第一种工作票;

b、变电第二种工作票;

c、线路第一种工作票;

d、线路第二种工作票;

e、农村低压工作票(简称低压工作票);

f、班组小工作票(简称班组派工单)。

5.1.2 变电、线路第一种工作票的使用范围:

a、高压设备(包括变电和线路)上工作需要设备全部或部分停电者;

b、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照明回路或配电变压器台架、配电变压器室内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包括变电和线路)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5.1.3 变电、线路第二种工作票的使用范围:

a、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或带电线路杆塔上)的工作;

b、控制器和低压配电器、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

c、二次接线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

d、非当值值班人员用绝缘棒和电流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

e、低压控制、通讯、监控、照明回路上的工作;

f、变电站内非电气设备上的工作。

5.1.4 事故调查、处理:

5.1.4.1 对电气设备的事故调查、设备紧急缺陷处理以及供电设备的事故抢修,可以不填写第一、二种工作票,但必须认真作好安全措施,由有权签发工作票人员来明确工作负责人,严格履行许可手续,并在命令记录由许可人签名记录。

5.1.4.2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定性为设备事故抢修和紧急缺陷处理:

a、因110kV及以上母线停运造成大面积停电,而系统短时间内无法转移负荷者;

b、因35kV及以上设备缺陷持续存在或有迅速恶化趋势而负荷无法转移,需立即处理者;

c、在供给重要的一类负荷的线路和母线上进行的设备缺陷或事故处理;

d、对尚无法鉴定设备是否出现严重故障或缺陷而又无法停电的设备所进行的诊视、检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