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术散打竞赛规则教学教材
武术散打竞赛规则(2016)

武术散打竞赛规则(试行)中国武术协会2016目录第一章通则第一条竞赛种类第二条竞赛办法第三条参赛年龄与资格审查第四条体重分级第五条称量体重第六条抽签第七条服装护具第八条比赛礼节第九条弃权第十条竞赛中的有关规定第二章竞赛监督委员会及其职责第十一条竞赛监督委员会的组成第十二条竞赛监督委员会的职责第三章仲裁委员会及其职责第十三条仲裁委员会的组成第十四条仲裁委员会的职责第十五条申诉程序及要求第四章裁判人员及其职责第十六条裁判人员的组成第十七条辅助裁判人员的组成第十八条裁判人员的职责第五章可用方法与禁用方法、得分标准与判罚第十九条可用方法第二十条禁用方法第二十一条得分部位第二十二条禁击部位第二十三条得分标准第二十四条犯规与罚则第二十五条暂停比赛第六章胜负与名次评定第二十六条胜负评定第二十七条名次评定第七章编排与记录第二十八条编排第二十九条记录第八章口令与手势第三十条台上裁判员口令与手势第三十一条边裁判员手势第九章场地与器材第三十二条场地第三十三条器材附表第一章通则第一条竞赛种类团体比赛、个人比赛。
第二条竞赛办法(一)循环赛、淘汰赛。
(二)每场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每局比赛2分钟(青年比赛和少年比赛可采用1分30秒),局间休息1分钟。
第三条参赛年龄与资格审查(一)成年运动员的参赛年龄为18-40周岁;青年运动员的参赛年龄为16-17周岁;少年运动员的参赛年龄为12-15周岁。
(二)只有注册运动员持《身份证》方可参赛。
(三)运动员必须有参加该次比赛的人身保险证明。
(四)运动员必须出示报到之日前15天内、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包括脑电图、心电图、血压、脉搏等指标在内的体格检查证明。
第四条体重分级(一)48公斤级(≤48公斤)(二)52公斤级(>48公斤-≤52公斤)(三)56公斤级(>52公斤-≤56公斤)(四)60公斤级(>56公斤-≤60公斤)(五)65公斤级(>60公斤-≤65公斤)(六)70公斤级(>65公斤-≤70公斤)(七)75公斤级(>70公斤-≤75公斤)(八)80公斤级(>75公斤-≤80公斤)(九)85公斤级(>80公斤-≤85公斤)(十)90公斤级(>85公斤-≤90公斤)(十一)100 公斤级(>90公斤-≤100公斤)(十二)100公斤以上级(>100公斤)第五条称量体重(一)运动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称量体重,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散打比赛规则 (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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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参赛年龄与资格审查(一)成年运动员的参赛年龄限在18—35周岁,青少年运动员的参赛年龄限在15—18周岁以下。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携带《运动员注册证》。
(三)运动员必须有参加比赛的人身保险证明。
(四)运动员必须出示自报到之日起前15天内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包括脑电图、心电图、血压、脉搏等指标在内的体格检查证明。
第四条体重分级 1、48公斤级(≤48Kg)2、52公斤级(>48Kg-≤52Kg)3、56公斤级(>52Kg-≤56Kg)4、60公斤级(>56Kg-≤60Kg) 5、65公斤级(>60Kg-≤65Kg) 6、70公斤级(>65Kg-≤70Kg) 7、75公斤级(>70Kg-≤75Kg)8、80公斤级(>75Kg-≤80Kg) 9、85公斤级(>80Kg-≤85Kg) 10、90公斤级(>85Kg-≤90Kg) 11、100公斤级(>90Kg-≤100 Kg) 12、100公斤以上级(>100 Kg)第五条称量体重及其规定(一)称量体重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在抽签前进行,第二次在进入前八名后进行。
2.1.1课时3武术散打竞赛规则

十五、读秒
读秒一般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因对方犯规而有可能造成伤害,为保障运动 员的安全进行的读秒;另一种是运用合理的方法重击对方,使其不能马上 继续比赛,为保障其安全进行的强制读秒。 读秒分3种情况: 1.读8秒 :台上裁判员在读秒过程中,运动员已举手示意可继续比赛,但仍 须读完8秒后再继续进行比赛。 2.读10秒 :台上裁判员在读秒过程中, 运动员没有示意要求继续比赛,或虽已 示意可以继续比赛,但发觉其知觉失常 时仍须读到10秒,终止比赛。 3.终止读秒 :台上裁判员在读秒过程 中,如果发现运动员出现休克、关节脱臼 、骨折等危险状态时,即刻停止读秒,取 下运动员的护齿并用手势请医生将其送到 后场进行急救处理。
是指运动员完成动作时的质量和效果均不符合击 中的要求。运动员使用方法进攻时,因进攻时机 不对或己方处于被动状态而勉强发出动作,虽然 打到了对方,但是没有造成相应的击中效果。
(2)双方下台或同时倒地,不得分。 (3)用方法主动倒地,对方不得分。 (4)抱缠时击中对方,不得分。
是指一方运动员抱住另一方运动员后,或者在双 方互相搂抱的过程中击打对方,即使是有效部位 也不予记分。
(三)罚则
1.每出现一次技术犯规,劝告一次。 2.每出现一次侵人犯规,警告一次。 3.侵人犯规达 3 次,取消该场比赛资格。 4.故意伤人,取消其比赛资格,所有成绩无效。 5.使用违禁药物或局间休息时吸氧,取消比赛资格,所有成绩无效。
八、暂停比赛
(一)运动员倒地(主动倒地除外)或下台时。 (二)运动员犯规受罚时。 (三)运动员受伤时。 (四)运动员相互抱缠超过 2 秒而不能产生摔法效果时。 (五)运动员主动倒地超过 3 秒时。 (六)运动员被指定进攻后达 5 秒钟仍不进攻时。 (七)运动员举手要求暂停时。 (八)裁判长纠正错判、漏判时。 (九)场上出现问题或险情时。 (十)因灯光、场地、电子计分系统故障等客观原因影响比赛时。
《武术散打》课程说明书

《武术散打》课程说明书
系主任签名:分管教学院长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武术散打考试细则:
1、技能考试(40分)
专项技能
(1)基本技术。
10%
左右直拳,左右里合腿,左右踹腿,抱腿勾踢摔,抱腿打腿摔,抱腿旋压摔。
要求:动作正确有力。
(2)组合动作。
5%
1垫步侧弹腿接滑步左踹腿。
2垫步侧踹腿接右里合腿。
3垫步侧踹腿接右蹬腿。
4垫步侧踹腿接左踹腿。
要求:动作连贯有力。
(3)打靶。
15%
要求:动作到位力量要有渗透力,拳靶的高度要以对方的下巴处为最佳高度,拳要打至靶心,腿靶的高度要以对方的下巴处或腰部为最佳高度,脚外侧要打至靶心。
(4)实战对练。
10%
要求:动作规范,动作真实不能假打,严禁使用禁用的动作,注意禁击部位。
2、素质考试(60分)
(1)考试内容:耐力素质35分(女士800米、男生1000米),立定跳远25分
(2)评分标准:参照《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执行。
武术散打竞赛规则与裁判法-InternationalWushuFederation

武术散打竞赛武术散打竞赛规则规则规则与裁判法与裁判法国际武术联合会International Wushu Federation目录第一章 通则第一条 竞赛种类第二条 竞赛办法第三条 参赛年龄与资格审查第四条 体重分级第五条 称量体重第六条 抽签第七条 服装护具第八条 比赛礼节第九条 弃权第十条 竞赛中的有关规定第二章 仲裁委员会及其职责第十一条仲裁委员会的组成第十二条仲裁委员会的职责第十三条申诉程序及要求第三章 裁判人员及其职责第十四条裁判人员的组成第十五条辅助裁判人员的组成第十六条裁判人员的职责第四章可用方法与禁用方法、得分标准与判罚第十七条可用方法第十八条禁用方法第十九条得分部位第二十条禁击部位第二十一条得分标准第二十二条犯规与罚则第二十三条暂停比赛第四章 胜负与名次评定第二十四条胜负评定第二十五条名次评定第五章 编排与记录第二十六条编排第二十七条记录第六章 口令与手势第二十八条台上裁判员口令与手势第二十九条边裁判员手势第七章 场地与器材第三十条场地第三十一条器材Page | - 2 -第一章 通则第一章第一条竞赛种类团体比赛、个人比赛。
第二条竞赛办法(一)循环赛、淘汰赛。
(二)每场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每局比赛2分钟(青年比赛和少年比赛可采用1分30秒),局间休息1分钟。
第三条参赛年龄与资格审查(一)成年运动员的参赛年龄为18-40周岁;青年运动员的参赛年龄为15-17周岁;少年运动员的参赛年龄为12-14周岁。
(二)运动员必须持有所代表国家或地区的护照。
(三)运动员必须有参加该次比赛的人身保险证明。
(四)运动员参赛时必须出示报到之日前15天内的包括脑电图、心电图、血压、脉搏等指标在内的体格检查证明。
第四条体重分级(一)少年体重分级:1.39公斤级(≤39公斤)2.42公斤级(>39公斤-≤42公斤)3.45公斤级(>42公斤-≤45公斤)4.48公斤级(>45公斤-≤48公斤)5.52公斤级(>48公斤-≤52公斤)6.56公斤级(>52公斤-≤56公斤)7.60公斤级(>56公斤-≤60公斤)(二)青年体重分级1.48公斤级(≤48公斤)2.52公斤级(>48公斤-≤52公斤)3.56公斤级(>52公斤-≤56公斤)4.60公斤级(>56公斤-≤60公斤)5.65公斤级(>60公斤-≤65公斤)6.70公斤级(>65公斤-≤70公斤)7.75公斤级(>70公斤-≤75公斤)8.80公斤级(>75公斤-≤80公斤)(三)成年体重分级:1. 48公斤级(≤48公斤)2. 52公斤级(>48公斤-≤52公斤)3. 56公斤级(>52公斤-≤56公斤)Page | - 3 -4. 60公斤级(>56公斤-≤60公斤)5. 65公斤级(>60公斤-≤65公斤)6. 70公斤级(>65公斤-≤70公斤)7. 75公斤级(>70公斤-≤75公斤)8. 80公斤级(>75公斤-≤80公斤)9. 85公斤级(>80公斤-≤85公斤)10. 90公斤级(>85公斤-≤90公斤)11. 90公斤以上级(>90 公斤)重称量体重第五条称量体(一)运动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称量体重,必须携带本人护照。
武术散打竞赛规则

武术散打竞赛规则目录第一章通则第一条竞赛种类第二条竞赛办法第三条参赛年龄与资格审查第四条体重分级第五条称量体重及其规定第六条抽签第七条服装护具第八条比赛礼仪第九条弃权第十条竞赛中的有关规定第二章裁判人员及其职责第十一条裁判人员的组成第十二条辅助裁判人员的组成第十三条裁判人员的职责第三章仲裁委员会及其职责与申诉第十四条仲裁委员会的组成第十五条仲裁委员会的职责第十六条申诉程序及要求第四章竞赛监督委员会及其职责第十七条竞赛监督委员会的组成第十八条竞赛监督委员会的职责第五章技法要求、得分标准与判罚第十九条可用方法第二十条禁用方法第二十一条得分部位第二十二条禁击部位第二十三条得分标准第二十四条犯规与罚则第二十五条暂停比赛第六章胜负评定与名次评定第二十六条胜负评定第二十七条名次评定第七章编排与记录第二十八条编排第二十九条记录第八章口令与手势第三十条台上裁判员口令与手势第三十一条边裁判员手势第九章场地与器材第三十二条场地第三十三条器材附:武术散打竞赛常用图表第一章通则第一条竞赛种类(一)团体比赛(二)个人比赛第二条竞赛办法(一)循环赛(二)淘汰赛(三)复活赛(四)每场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每局净打2分钟,局间休息1分钟。
第三条参赛年龄与资格审查(一)成年运动员的参赛年龄限在18—35周岁,青少年运动员的参赛年龄限在15—18周岁以下。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携带《运动员注册证》。
(三)运动员必须有参加比赛的人身保险证明。
(四)运动员必须出示自报到之日起前15天内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包括脑电图、心电图、血压、脉搏等指标在内的体格检查证明。
第四条体重分级1、48公斤级(≤48Kg)2、52公斤级(>48Kg-≤52Kg)3、56公斤级(>52Kg-≤56Kg)4、60公斤级(>56Kg-≤60Kg)5、65公斤级(>60Kg-≤65Kg)6、70公斤级(>65Kg-≤70Kg)7、75公斤级(>70Kg-≤75Kg)8、80公斤级(>75Kg-≤80Kg)9、85公斤级(>80Kg-≤85Kg)10、90公斤级(>85Kg-≤90Kg)11、100公斤级(>90Kg-≤100 Kg)12、100公斤以上级(>100 Kg)第五条称量体重及其规定(一)称量体重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在抽签前进行,第二次在进入前八名后进行。
《武术散打》课程说明书
《武术散打》课程说明书武术散打课程说明书引言:武术散打是一种综合性格斗术,它源自中国古代武术,在近代演化为一项全面的格斗技术。
武术散打以其独特的技战术、健身效果和精神锻炼而备受世界各地的青睐。
本课程旨在向学员介绍武术散打的基本技巧和原理,并提供系统化的训练以提高学员的身体素质和战斗能力。
一、课程目标1. 掌握武术散打的基本拳法和踢腿技巧。
2. 培养学员的身体灵活性、协调性和耐力。
3. 培养学员的格斗技能和自我防卫能力。
4. 提升学员的集中力、自信心和纪律性。
二、课程大纲第一课:基础技能训练1. 高效热身:以跑步、拉伸和基本动作训练为主,预备学员身体活动。
2. 基本站立姿势:教授正确的站立姿势,包括脚步和手臂的摆放。
3. 基础步法:介绍前退、后退、左右移动和转身的基本步法。
4. 基本拳法:教授直拳、勾拳、摆拳和上勾拳的正确击打方式。
5. 基本踢腿技巧:介绍直踢、侧踢、膝撞和脚踢的基本动作。
6. 基础防守技巧:教授如何进行基本的格挡和闪避。
第二课:组合技巧训练1. 组合攻防连续练习:在教授不同的拳法和踢腿技巧后,引导学员进行连续攻防练习。
2. 实战模拟训练:进行模拟实战对抗,让学员应用所学技巧进行战斗。
3. 特殊环境应对训练:在不同的环境下进行训练,如狭窄地带和光线不好的环境。
第三课:身体素质训练1. 力量训练:通过引体向上、俯卧撑等动作来提升学员的肌肉力量。
2. 爆发力训练:通过冲刺、跳跃等训练来提高学员的爆发力。
3. 耐力训练:进行有氧运动,如跑步和跳绳,以提升学员的心肺功能。
4. 柔韧性训练:进行拉伸和瑜伽等训练,以增加学员的灵活性和关节活动范围。
第四课:心理素质培养1. 自信心培养:通过鼓励和正面反馈,帮助学员培养自信心。
2. 集中力培养:引导学员通过冥想和专注训练,提高他们的集中力。
3. 纪律性培养:通过整齐划一的军事化训练,培养学员的纪律性和执行力。
4. 坚韧性培养:组织学员进行高强度的训练,培养他们的坚韧性和毅力。
武术散打竞赛规程
武术散打竞赛规程一、竞赛日期和地点待定。
二、参加单位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大庆市、伊春市、鹤岗市、鸡西市、双鸭山市、七台河市、黑河市、绥化市、大兴安岭地区、省农垦总局、哈尔滨铁路局。
三、竞赛项目(一)成年组:52公斤、56公斤、60公斤、65公斤、70公斤、75公斤、80公斤、85公斤、90公斤、90公斤以上。
(二)青少年甲组:48公斤、52公斤、56公斤、60公斤、65公斤、70公斤、75公斤、80公斤、80公斤以上。
(三)青少年乙组:45公斤(大于40公斤)、48公斤、52公斤、56公斤、60公斤、65公斤。
四、运动员资格按《黑龙江省第十二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
五、参加办法(一)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医生1人,男运动员17人。
(二)每队每级别限报1人。
(三)年龄规定:成年组:1992年12月31日前出生;青少年甲组:1993年1月1日—1994年12月31日出生;青少年乙组:1995年1月1日—1996年12月31日出生。
六、竞赛办法(一)执行中国武术协会审定的最新《武术散打竞赛规则》。
(二)各项目运动员报名人数在4人以上(含4人)采用单败淘汰制,4人以下采用单循环制。
(三)不设种子选手。
(四)运动员报到后先称量体重,然后抽签进行编排。
按报名级别参赛,报名后不能更改。
七、奖励与计分办法(一)按《黑龙江省第十二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录取与计分。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八、仲裁委员会、竞赛监督委员会及裁判员(一)大会设仲裁委员会。
人员组成及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二)竞赛监督委员会人员组成及职责范围按《武术散打竞赛规则》执行。
(三)裁判员由省体育局选派。
九、报名与报到(一)各单位填写省体育局统一制定的报名单一式3份(打印填写),于赛前1个月分别报省体育局竞技体育处、省青少年训练管理中心和承办单位。
(二)各运动队和裁判员于赛前3天报到。
十、其他(一)参赛运动员须填写《武术散打参赛运动员声明》,并持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运动员体检证明(包括脑电图、心电图、脉搏、血压等检查项目,以本次赛前15天内有效)和人身保险证明。
武术散打竞赛规则裁判法
武术散打竞赛规则裁判法一、引言武术散打作为一项广受欢迎的竞技体育项目,既具有激烈的对抗性,又融合了中国传统武术的精髓。
为了保证比赛的公平性和规范性,武术散打竞赛需要明确定义的规则,并有专业的裁判来执行和判罚。
本文将重点探讨武术散打竞赛规则和裁判法,并阐述其重要性。
二、比赛规则1. 比赛时间和场地:武术散打比赛通常为两个五分钟的回合,中间有一分钟的休息时间。
比赛场地应平整、安全,并具备必要的保护措施。
2. 竞赛分级:根据选手的身高、体重、技术水平等因素,对参赛选手进行分级,保证比赛的对等性和公正性。
3. 比赛服装和保护装备:参赛选手需穿着统一的比赛服装,并佩戴合适的保护装备,包括头盔、口罩、护胸、护腿等。
4. 比赛规则:武术散打比赛以攻防技击为主,允许使用拳、腿、肘、膝、手掌、指等各种攻击方式。
但禁止使用肘、膝直接攻击头部,禁止使用头部攻击对手。
5. 得分规则:比赛中,裁判员会根据选手的攻击技巧、力度和准确度等因素,在每个回合结束时评分。
打击对手头部得分最高,其次是躯干,最后是四肢部位。
三、裁判法1. 裁判人员:武术散打比赛需要配备有丰富经验的裁判员,他们应熟悉比赛规则和裁判法,并且具备公正、客观、专业的态度。
2. 裁判员分工:武术散打比赛通常由一个主裁判和若干辅助裁判组成。
主裁判负责比赛整体的掌控和裁决,辅助裁判则负责观察选手的得分情况和技术动作是否规范。
3. 裁判判罚:裁判员应对选手的违规行为给予警告、罚分或者取消比赛资格的判罚。
常见的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使用不合规的攻击方式、攻击头部、故意击打敏感部位等。
4. 比赛结果的判定:比赛结束后,裁判员会根据比赛规则和选手的得分情况,综合考虑每个回合的评分,进行终局判定。
得分更高的选手获胜,如果出现平局,将进行额外的回合。
5. 观众和媒体的监督:为了确保比赛的公平性和透明度,武术散打比赛应允许观众和媒体的监督,防止裁判员的主观判罚或其他不公正行为。
四、规则的重要性1. 维护比赛的公平性:规则的制定和执行能够确保每个选手在比赛中享有公平的竞争机会,避免不正当的行为给比赛结果带来的影响。
散打比赛规则
散打比赛规则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散打比赛规则一、竞赛办法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每局净打2分钟,局间休息1分钟。
二、体重分级1、48公斤级(≤48Kg)2、52公斤级(>48Kg-≤52Kg)3、56公斤级(>52Kg-≤56Kg)4、60公斤级(>56Kg-≤60Kg)5、65公斤级(>60Kg-≤65Kg)6、70公斤级(>65Kg-≤70Kg)7、75公斤级(>70Kg-≤75Kg)8、80公斤级(>75Kg-≤80Kg)9、85公斤级(>80Kg-≤85Kg)10、90公斤级(>85Kg-≤90Kg)11、100公斤级(>90Kg-≤100 Kg)12、100公斤以上级(>100 Kg)三、进攻方法(一)禁击部位:后脑、颈部、裆部。
(二)(二)得分部位:头部、躯干、大腿、小腿。
(三)(三)禁用方法:(四) 1、用头、肘、膝、和反关节的动作进攻对方。
(五)2、用转身后摆腿进攻对方头部。
(六)3、用迫使对方头部先着地的摔法或有意砸压对方。
(七)4、一方倒地,另一方用脚进攻对方头部。
(八)四、可用方法:(九)除禁用方法外的各种武术流派的招法。
(十)五、胜负评定(十一)(一)优势胜利(十二)1、在比赛中,双方实力悬殊,台上裁判员征得裁判员长同意,裁技术强者为该场胜方。
2、被重击(侵人犯规除外)倒地不起达10秒,或虽能站立但知觉失常,判对方为该场胜方。
3、一场比赛中,被重击强制读秒(侵人犯规除外)达3次判对方为该场胜方。
(十三)(二)每局胜负评定(十四)1、在每局比赛结束时,依据边裁判员的评判结果,判定每局胜负。
2、一局比赛中,一方受重击被强制读秒(侵人犯规除外)2次,另一方为该局胜方。
3、一局比赛中,一方下台两次,另一方为该局胜方。
4、一局比赛中,双方出现平局时,按本局受精干,劝告少者,当天体重轻者顺序判定胜负,如上述三种情况仍相同,则为平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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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拳套的重量:男子65公斤级及以下级别和女子及青少年运动员的拳套重量为230克;男子70公斤级及以上级别的拳套重量为280克。
第八条比赛礼仪
(一)介绍运动员时,运动员向观众行抱拳礼。
(二)每局比赛开始前,运动员上台后先向本方教练员行抱拳礼,教练员还礼;运动员之间再相互行抱拳礼。
第十四条仲裁委员会的组成
第十五条仲裁委员会的职责
第十六条申诉程序及要求
第四章竞赛监督委员会及其职责
第十七条竞赛监督委员会的组成
第十八条竞赛监督委员会的职责
第五章技法要求、得分标准与判罚
第十九条可用方法
第二十条禁用方法
第二十一条得分部位
第二十二条禁击部位
第二十三条得分标准
第二十四条犯规与罚则
第二十五条暂停比赛
(五)检录长1人。
第十二条 辅助裁判人员的组成
(一)编排记录员2—4人。
(二)检录员4—6人。
(三)医务监督1人,医务人员2—3人。
(四)宣告员l—2人。
(五)电子计分系统操作员2~3人。第十三条 ຫໍສະໝຸດ 判人员的职责(一)总裁判长
1.负责组织裁判人员学习竞赛规程、规则和裁判法。
2.检查落实场地、器材、裁判用具及称量体重、抽签、编排等有关竞赛的准备工作。
(二)比赛进行时,运动员实力悬殊,为保护本方运动员的安全,教练员可举弃权牌表示弃权,运动员也可举手要求弃权。
(三)不能按时参加称量体重、赛前3次检录未到或检录后擅自离开,不能按时上场者,作无故弃权论。
(四)比赛期间,运动员无故弃权,取消本人全部成绩。
第十条竞赛中的有关规定
(一)临场执行裁判员应集中精力,不得与其它人员交谈,未经裁判长许可不得离开席位。
(二)运动员必须遵守规则和比赛礼仪,尊重和服从裁判员。在场上不准有吵闹、谩骂、甩护具等任何表示不满的行为。每场比赛未宣布比赛结果前,运动员不得退场(因伤需急救者除外)。
(三)每名教练员只能代表所报名单位进行现场指导,并只能带一名助手或队医协助工作。比赛时,教练员和助手或队医坐在指定位置;局间休息时,允许给运动员按摩和指导。
(三)宣布比赛结果时,运动员交换站位。宣布结果后,运动员先相互行抱拳礼,再向台上裁判员行抱拳礼,裁判员还礼。然后向对方教练员行抱拳礼,教练员还礼。
(四)边裁判员换人时,互相行抱拳礼。
第九条弃权
(一)比赛期间,运动员因伤病(需有医务监督出具的诊断证明)或体重不符不能参加比赛,作弃权论,不再参加后面场次的比赛,但已进入名次的成绩有效。
(三)必须在仲裁委员的监督下称量体重,由检录长负责,编排记录员配合完成。
(四)运动员必须按照大会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称量体重。称量体重时裸体或只穿短裤(女子运动员可穿紧身内衣)。
(五)称量体重先从比赛设定的最小级别开始,每个级别在1小时内称完。如体重不符,在规定的称量时间内达不到报名级别时,则不准参加后面所有场次的比赛。
第六条抽签
(一)由编排记录组负责抽签,有仲裁委员会主任、总裁判长及参赛队的教练或领队参加。
(二)在第一次称量体重后进行抽签,由比赛设定的最小级别开始。如该级别只有1人,则不能参加比赛。
第七条服装护具
(一)比赛的护具分红、黑两种颜色。运动员必须穿戴竞赛组委会指定的拳套、护头、护胸,并且必须穿戴自备的护齿、护裆和缠手带,护裆必须穿在短裤内,缠手带的长度为2.5米—3.5米。
武术散打竞赛规则
武术散打竞赛规则
第一章通则
第一条竞赛种类
第二条竞赛办法
第三条参赛年龄与资格审查
第四条体重分级
第五条称量体重及其规定
第六条抽签
第七条服装护具
第八条比赛礼仪
第九条弃权
第十条竞赛中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裁判人员及其职责
第十一条裁判人员的组成
第十二条辅助裁判人员的组成
第十三条裁判人员的职责
第三章仲裁委员会及其职责与申诉
(一)循环赛
(二)淘汰赛
(三)复活赛
(四)每场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每局净打2分钟,局间休息1分钟。
第三条参赛年龄与资格审查
(一)成年运动员的参赛年龄限在18—35周岁,青少年运动员的参赛年龄限在15—18周岁以下。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携带《运动员注册证》。
(三)运动员必须有参加比赛的人身保险证明。
(四)运动员必须出示自报到之日起前15天内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包括脑电图、心电图、血压、脉搏等指标在内的体格检查证明。
(四)运动员严禁使用兴奋剂,局间休息时不得输氧。
第二章 裁判人员及其职责
第十一条 裁判人员的组成
(一)总裁判长1人,副总裁判长1—2人。
(二)临场执行裁判组:裁判长、副裁判长、台上裁判员各1人,边裁判员3人或5人。根据比赛需要,可设1—2组裁判人员。
(三)记录员、计时员各1人。
(四)编排记录长1人。
第六章胜负评定与名次评定
第二十六条胜负评定
第二十七条名次评定
第七章编排与记录
第二十八条编排
第二十九条记录
第八章口令与手势
第三十条台上裁判员口令与手势
第三十一条边裁判员手势
第九章场地与器材
第三十二条场地
第三十三条器材
附:武术散打竞赛常用图表
第一章通则
第一条竞赛种类
(一)团体比赛
(二)个人比赛
第二条竞赛办法
9、85公斤级(>80Kg-≤85Kg)
10、90公斤级(>85Kg-≤90Kg)
11、100公斤级(>90Kg-≤100 Kg)
12、100公斤以上级(>100 Kg)
第五条称量体重及其规定
(一)称量体重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在抽签前进行,第二次在进入前八名后进行。
(二)运动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称量体重,并且必须携带《运动员注册证》。
3.根据竞赛规程、规则的要求,解决竞赛中的有关问题。但不能修改竞赛规程和规则。
4.每场比赛,运动员因弃权变动秩序,应及时通知裁判长、编排记录长和宣告员。
5.比赛中指导各裁判组的工作,根据需要可以调动裁判人员。
6.负责检查裁判员执行规则的情况。裁判组出现有争议的问题,有权做出最后决定。
7.审核、签署和宣布比赛成绩。
第四条体重分级
1、48公斤级(≤48Kg)
2、52公斤级(>48Kg-≤52Kg)
3、56公斤级(>52Kg-≤56Kg)
4、60公斤级(>56Kg-≤60Kg)
5、65公斤级(>60Kg-≤65Kg)
6、70公斤级(>65Kg-≤70Kg)
7、75公斤级(>70Kg-≤75Kg)
8、80公斤级(>75Kg-≤80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