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档案管理制度
造价咨询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造价咨询工作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提高档案利用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承接的各类工程造价咨询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概算、预算、结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竣工决算等。
2. 档案管理范围包括项目承接、前期调研、编制、审核、出具报告、验收等环节形成的文件、资料、图表等。
三、档案管理制度1. 档案收集(1)项目承接阶段,应收集项目合同、项目简介、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资料。
(2)前期调研阶段,应收集市场行情、材料价格、人工费等资料。
(3)编制、审核、出具报告阶段,应收集相关计算书、审核意见、报告等资料。
2. 档案整理(1)按照档案分类、编目、归档等要求,对收集的档案进行整理。
(2)对档案进行编号、标注,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3. 档案保管(1)档案保管应遵循“安全、保密、便于利用”的原则。
(2)档案存放应选择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火、防盗的场所。
(3)档案柜应定期清理、消毒,确保档案的清洁卫生。
4. 档案利用(1)档案利用应遵循“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
(2)档案查询、借阅应经档案管理人员审核,并办理相关手续。
(3)档案利用过程中,应保护档案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5. 档案销毁(1)档案销毁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
(2)销毁档案前,应经档案管理人员审核,并报单位领导批准。
四、档案管理责任1. 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2. 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3. 单位领导对档案管理工作负总责,确保档案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本单位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档案管理制度篇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档案管理制度目录1、档案管理制度2、技术档案资料分类表3、资料归档程序4、立卷的原则5、技术档案资料分类6、案卷的编目7、案卷装订要求我公司按《档案法》的要求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建立工程造价审核档案制度,并有专人负责档案管理。
(一)档案管理制度1、技术档案管理工作应做到及时、准确,并严格执行保密的有关规定。
2、各部门应重视和支持技术档案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技术档案资料由项目负责人在该项目报告出具后十日内,将需存档的资料进行分类整理(详见附录)、并移交技术档案管理人员进行装订。
任何人不得将应存档的资料据为已有,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归档。
3、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将收集的资料应及时在五日内整理、页码编号、立卷和归档。
4、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对保存的技术档案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妥善解决。
5、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公司管理档案的历史和现状情况,积极为技术档案的利用提供便利。
6、技术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技术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借阅手续,借阅档案,要说明借阅的目的和归档时间,由借阅人在“借阅档案登记簿”上登记,并及时将借出的案卷催交收回。
7、借阅的技术档案资料,未经办公室主任的同意不得擅自带出单位,不得涂改、拆卷、转借,用后及时归还。
8、查阅、借阅技术档案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借阅的技术档案、资料不得擅自复制,确定需复制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
9、非本公司人员查阅技术档案,需持单位介绍信,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调阅,并根据技术档案的性质和内容决定是否允许查阅者复印或摘录其中的有关内容。
(二)技术档案资料分类表2、工程量清单编审存档资料目录(三)资料归档程序1、《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书》出具后,原则立时归档,具体时间不超出一个月内归档。
2、工程结算审核档案应包括内容(详见《工程造价咨询档案立卷规则》。
3、工程造价咨询档案是指咨询单位从接受委托、调研、取证、编审、合仪、复核、审批到出具报告书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和保存价值的文件和材料。
造价咨询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造价咨询业务档案管理,保障造价咨询业务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造价咨询业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造价咨询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造价咨询业务档案,是指造价咨询企业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和保存价值的各类文件、资料。
第二章档案管理原则第四条造价咨询业务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档案内容必须真实反映造价咨询业务的全过程,不得伪造、篡改。
(二)完整性原则:档案应包括造价咨询业务的所有环节,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三)准确性原则:档案内容应准确无误,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四)安全性原则:加强档案保管,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五条造价咨询业务档案的收集应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等原始资料;(二)造价咨询业务合同、委托书、任务书等;(三)造价咨询过程中形成的各类计算书、分析报告、建议书等;(四)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如概算、预算、结算等;(五)造价咨询过程中的沟通记录、会议纪要等。
第六条造价咨询业务档案的整理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按照时间顺序排列,便于查阅;(二)按照项目类别、档案类型等进行分类,便于管理和利用;(三)对档案进行编号,建立档案目录。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七条造价咨询业务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的保管期限,分别采取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方式进行保管;(二)设立专门的档案室,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三)实行档案借阅制度,严格控制档案的借阅范围和用途。
第八条造价咨询业务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要求:(一)严格按照档案的保管期限和借阅制度,提供档案查阅服务;(二)对档案的利用情况进行登记,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三)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应采取保密措施。
工程造价咨询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造价咨询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工程造价咨询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1. 依法管理: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做到合法、合规管理档案。
2. 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一体化。
3. 安全保密:保护档案的安全和机密性,避免档案泄露、被篡改等安全事件。
4. 实用性原则:档案管理制度要具有实用性,方便使用、查阅和存储。
5. 完整性原则: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不得随意删除、涂改档案内容。
6. 咨询性原则:档案管理要有咨询性,为相关人员提供及时准确的档案资料。
三、档案管理的组织体系1. 建立档案管理工作部门: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统一管理档案工作。
2. 设立档案管理岗位:明确各级档案管理员职责,确保各项档案工作有序进行。
3. 制定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档案管理规章制度,规范档案管理工作。
4. 建立档案管理网络:建立档案管理信息网络,实现电子化管理和存储档案。
四、档案管理的基本内容1. 档案的建立和归档:确保各项工程造价咨询活动有档案备案,并按照规定进行归档。
2. 档案的整理和编目:对档案进行整理和编目工作,确保档案内容清晰准确。
3. 档案的借阅和查阅:建立档案借阅和查阅制度,方便相关人员进行查询。
4. 档案的保存和销毁:对档案进行分类保存,适时对无用档案进行销毁处理。
5. 档案的电子化管理:建立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档案的电子化管理。
六、档案管理的具体工作措施1. 建立档案管理流程:制定档案管理流程,确保档案工作有序进行。
2. 加强档案管理培训: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3. 定期组织档案保管:定期组织对档案进行审查和保管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
4. 建立档案管理考核机制:建立档案管理考核机制,对各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评估。
五、档案管理的监督与评估1. 加强档案管理的监督: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
造价咨询内部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造价咨询企业内部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造价咨询企业内部所有与业务活动相关的档案,包括:1. 工程造价咨询报告、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2. 工程造价咨询项目资料、设计变更、施工图纸等;3. 造价咨询项目合同、协议、付款凭证等;4. 造价咨询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培训资料等;5. 造价咨询企业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三、档案管理职责1. 企业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企业内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2.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为档案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档案管理工作;3.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档案管理责任人,负责组织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4. 企业员工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工作,按时提交相关档案资料。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1. 档案收集:各部门应按照档案范围,及时收集相关档案资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2. 档案整理:档案资料收集齐全后,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分类、编号、装订,确保档案的规范化;3. 档案归档:整理好的档案资料,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归档,并建立档案目录。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1. 档案保管:档案管理部门应配备专门的档案保管设施,确保档案的防潮、防虫、防霉、防火、防盗等;2. 档案查阅:档案资料查阅需填写《档案查阅登记表》,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3. 档案复制:档案资料复制需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并注明复制用途。
六、档案销毁1. 档案销毁需经企业领导批准,并由档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2. 档案销毁前,应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无保留价值;3. 档案销毁后,需填写《档案销毁登记表》。
七、监督检查1. 企业内部应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 档案管理部门应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造价咨询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造价咨询项目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造价咨询项目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造价咨询项目档案是工程造价咨询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反映造价咨询项目全过程的真实记录,对于维护造价咨询成果的合法权益、促进造价咨询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档案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第五条造价咨询项目组成员应积极配合项目负责人做好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确保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
第六条档案管理员负责项目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提供查阅等。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造价咨询项目档案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收集项目全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档案资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二)准确性:确保档案内容的真实、准确,不得篡改、伪造。
(三)及时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各类档案资料。
第八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分类:根据档案资料的性质、内容进行分类,便于查阅和管理。
(二)编号:对档案资料进行编号,确保档案的有序性。
(三)装订:按照档案资料的类别和数量,进行装订,保证档案的整洁、美观。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造价咨询项目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确保档案的实体安全,防止火灾、水灾、虫蛀、鼠咬等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
(二)保密:严格保密制度,确保档案内容的机密性。
(三)便捷:便于查阅和利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
第十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查阅:档案资料仅限于内部查阅,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提供。
(二)复制:需复制档案资料时,应征得档案管理员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借阅:借阅档案资料时,应填写借阅单,按时归还。
第五章档案销毁与迁移第十一条造价咨询项目档案的销毁应遵循以下规定:(一)销毁档案资料前,应经项目负责人、档案管理员和单位负责人审核批准。
造价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造价咨询机构造价档案的管理,确保造价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造价档案利用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所有造价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造价档案是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重要资源,对保障造价咨询机构合法权益、提高咨询质量、促进业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造价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造价档案管理的决策、监督和协调工作。
第五条设立造价档案管理部门,负责造价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造价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实施造价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造价档案管理体系;(二)负责造价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三)对造价档案进行鉴定,提出存毁意见,报请领导审批;(四)组织开展造价档案的统计、分析和研究工作;(五)加强造价档案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三、造价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七条造价档案的收集应遵循全面、准确、及时的原则。
第八条造价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一)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委托书等法律文件;(二)项目前期调研、设计、施工、竣工等阶段的相关文件;(三)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如预算、结算、审计报告等;(四)造价咨询机构内部管理文件、资料等。
第九条造价档案的整理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标准进行,做到分类清晰、编号规范、排列有序。
四、造价档案的保管与利用第十条造价档案的保管应遵循安全、保密、便于查阅的原则。
第十一条造价档案的保管措施:(一)设立专门的档案库房,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二)实行专人负责制,确保档案安全;(三)定期对档案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四)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制度,确保档案安全。
第十二条造价档案的利用应遵循合法、合规、高效的原则。
第十三条造价档案的利用方式:(一)提供查阅、复制、摘录等服务;(二)为内部管理、业务咨询、研究等工作提供支持;(三)配合审计、检查、诉讼等工作。
造价咨询档案管理制度及保障措施

一、引言造价咨询档案是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
为了确保造价咨询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提高造价咨询服务的质量,本制度对造价咨询档案的管理及保障措施进行规定。
二、管理制度1. 档案分类与归档(1)根据业务性质、时间顺序和文件类型,对造价咨询档案进行分类。
(2)按归档范围和标准,将各类档案归档至相应档案室。
2. 档案整理与保管(1)对归档的档案进行整理,确保档案内容完整、准确。
(2)采用适宜的档案保管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和耐久。
3. 档案利用与查询(1)明确档案利用范围,严格审批程序。
(2)提供便捷的档案查询服务,满足客户需求。
4. 档案销毁与处置(1)按照国家规定和档案保管期限,对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销毁。
(2)销毁档案时,应确保档案内容不被泄露。
三、保障措施1. 组织保障(1)成立造价咨询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档案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设立档案管理人员,明确岗位职责,确保档案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2. 制度保障(1)制定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流程、职责和奖惩措施。
(2)定期对档案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以适应业务发展和政策变化。
3. 技术保障(1)采用先进的信息化技术,实现档案的数字化管理。
(2)定期对档案管理系统进行升级和维护,确保系统稳定运行。
4. 人员保障(1)加强对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
(2)鼓励档案管理人员参加相关职业资格考试,提升专业素质。
5. 安全保障(1)建立健全档案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档案在存放、传输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2)加强档案保密工作,防止档案内容泄露。
四、总结造价咨询档案管理制度及保障措施是确保造价咨询机构档案管理工作规范、高效的重要手段。
通过实施本制度,有助于提高造价咨询服务的质量,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专业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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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档案管理制度
目录
1、档案管理制度
2、技术档案资料分类表
3、资料归档程序
4、立卷的原则
5、技术档案资料分类
6、案卷的编目
7、案卷装订要求
我公司按《档案法》的要求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建立工程造价审核档案制度,并有专人负责档案管理。
(一)档案管理制度
1、技术档案管理工作应做到及时、准确,并严格执行保密的有关规定。
2、各部门应重视和支持技术档案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技术档案资料由项目负责人在该项目报告出具后十日内,将需存档的资料进行分类整理(详见附录)、并移交技术档案管理人员进行装订。
任何人不得将应存档的资料据为已有,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归档。
3、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将收集的资料
应及时在五日内整理、页码编号、立卷和归档。
4、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对保存的技术档案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妥善解决。
5、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公司管理档案的历史和现状情况,积极为技术档案的利用提供便利。
6、技术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技术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借阅手续,借阅档案,要说明借阅的目的和归档时间,由借阅人在“借阅档案登记簿”上登记,并及时将借出的案卷催交收回。
7、借阅的技术档案资料,未经办公室主任的同意不得擅自带出单位,不得涂改、拆卷、转借,用后及时归还。
8、查阅、借阅技术档案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借阅的技术档案、资料不得擅自复制,确定需复制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
9、非本公司人员查阅技术档案,需持单位介绍信,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调阅,并根据技术档案的性质和内容决定是否允许查阅者复印或摘录其中的有关内容。
(二)技术档案资料分类表
1、造价审核存档资料目录
序资料名称备注
号
1存档资料目录
2审核委托合同
3审核报告
4审核验证定案表
5审核单位工程量计算
书
6审核单位计算书底稿
7送审单位结算书
8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
9工程经济签证
10工程变更资料
11洽谈记录
12委托方评价意见
13其他资料
资料名称备注
序
号
1存档资料目录
2工程量清单编审委托
合同
3工程量清单
4工程量计算书
5委托方评价意见
3、工程量清单控制价(标底)编审存序资料名称备注
号
1存档资料目录
2控制价(标底)编审
委托合同
3建设方提供的招标文
件
4建设方提供的答疑文
件
5控制价(标底)预算
书
6工程量计算书
7抽筋(附钢筋分析)
8委托方评价意见
(三)资料归档程序
1、《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书》出具后,原则立时归档,具体时间不超出一个月内归档。
2、工程结算审核档案应包括内容(详见《工程造价咨询档案立卷规则》。
3、工程造价咨询档案是指咨询单位从接受委托、调研、取证、编审、合仪、复核、审批到出具报告书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和保存价值的文件和材料。
4、档案立卷实行谁咨询谁立卷责任制。
工程造价咨询人员在咨询服务过程中负责收集、整理和分类归档材料,咨询终结按照它们在形成过程中的联系和
规律立卷。
咨询项目负责人负责对立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系统性和规范性进行检查。
(四)立卷的原则
1、遵循工程造价咨询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材料的系统联系;
2、正确分析和鉴别文件材料的保存价值;
3、按委托项目分别立卷(一个项目一卷);
4、卷内文件材料应真实、完整,审批和签章手续完备;
5、卷内文件材料的制作和书写必须规范、清晰,益于长期保存和利用。
6、审计结束后要及时归档。
(五)归档资料
归档资料主要由结论性文件资料、证明性文件资料、相关性文件资料组成。
1、结论性文件资料内容和排列
(1)咨询报告书正本;
(2)工程结算审核定案书;
(3)工程造价审核报告签发的报告拟稿纸。
2、证明性文件资料内容和排列
(1)咨询单位资料
a、工程结算书、工程计算底稿;
b、技术文件,包括各类分析说明文件、测算书、材料价格统计汇总表及有关咨询单位的相关资料等;
c、工程类别核定单。
(2)业主(或委托方)提供资料
a、提供的主要文件:《委托方提供资料清单》(见附件),项目建议书及批件、设计方案、招标文件、工程承包合同、工程预(结)算书、设计变更单(或清单)、施工签证(或清单)、甲供料明细单等;
b、咨询过程中形成的主要文件:各种调查材料、采集数据、取证材料、会议纪要、文函等。
(3)承包方提供的资料:
承包方的企业资质、取费证书等。
3、相关性文件资料内容和排列
(1)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司法鉴定委托书;
(2)咨询单位作业计划书;
(3)《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流程单》原件;
(4)工程施工图和竣工图一般不纳入归档范围。
如设计变更单位和施工签证较多,可用清单形式归档,原件由委托方保存;
(5)审计报告签收单;
(6)卷内备考表。
(六)案卷的编写
1、编写案卷页号:正面在页面右上角编写,背面在左上角编写;单面书写的文件材料,空白面不编页码号;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不编页码号。
2、案卷封面的编制
(1)立卷咨询单位名称。
(2)咨询业务类别: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制、投资估算编制(审核)、设计概算编制(审核)、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标底百年制;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报价编制;工程结算编制(审核);司法鉴定、项目投资控制等。
(3)案卷标题:指咨询项目的全称。
(4)时间:指远内文件材料所属的起止年月。
(5)保管期限:分为短(15年)、长期(30年)、永久三类。
工程造价咨询档案一般定为短期。
有特殊要求的可定为长期或永久。
(6)件、页数:“件”指卷内文件材料的总件数;“页数”指卷内文件材料的中页数。
(7)归档号:可按咨询单位的发文号规则编排。
3、卷内文件目录
(1)序号:以卷内文件排列先后顺次填写序号。
(2)文号:文件制发单位的发文字号。
(3)作者:文件制发单位或个人。
(4)内容:即文件的标题。
文件没有标题或标题不能说明文件内容的,可自拟标题,但需外加“〈〉”号。
(5)日期:文件形成的年、月、日。
(6)页号:卷内文件所在之页的页码。
(7)备注:留待对卷内文件变化时作说明之用。
4、卷内备考表
(1)本卷情况说明:填写卷内文件缺损、修改、补充、移出、销毁等情况,由档案管理人员填写。
(2)立卷人:由立卷者签名。
(3)检查人:由案卷质量审查者签名。
(4)立卷时间:指完成立卷的时间。
(七)案卷装订要求
1、案卷装订排列:案卷封面-卷内文件目录-文件材料-备考表-封底。
2、卷内文件目录、备考表应采用A4规格用纸。
封面宜采用120克至150克牛皮纸。
3、单卷厚度超过200页的,可分卷立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