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社会保障卡政策问答

合集下载

关于社保卡相关知识问答

关于社保卡相关知识问答

社会保障卡门诊就医须知“持卡就医,实时结算”启动后,参保人员就医是否必须带社会保障卡?答:是的。

参保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必须带上社会保障卡。

由于2009年是“持卡就医,实时结算”的第一年,参保人员就医时在带上社会保障卡的同时,还要带上“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手册”(蓝本)和“北京地区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手册”。

参保人员什么特殊情况下发生的全额现金垫付医疗费用可进行报销?答:如遇有急诊未持社会保障卡、计划生育手术、企业欠费、手工报销或补换社保卡期间、参保后未发社会保障卡等情况就医的,仍由参保人员个人现金全额垫付医疗费用,不能在医院直接完成实时结算,符合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条件的,要按照原流程办理手工报销手续。

持社会保障卡就医门(急)诊诊疗费怎么报销?答:持社会保障卡就医挂号时,门(急)诊诊疗费由原累加后按比例支付,调整为由医疗保险基金定额支付2元,其余费用由参保人员现金交纳。

持社会保障卡怎样看病?答:首先,在挂号时必须出示社会保障卡,现金交纳个人自付、自费费用,医院为参保人员出具收费票据;其次,到诊室看病时,要向医生主动出示社会保障卡和“北京地区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手册”;第三,交费时,须将社会保障卡和交费单据一起交给结算人员,缴纳个人自付、自费部分费用;最后拿到结算单据后,认真核对单据上的各项内容,收回社保卡。

如何读懂实时结算收费票据?答: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结算医疗费用后,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计算机打印的收费票据。

收费票据除定制内容外,还打印有本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结算结果。

“其中医疗保险范围内金额”指本次费用中能够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总额;“本次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指按政策规定,根据参保人员身份及本年度发生费用累计情况,对本次医疗保险范围内金额进行分解后,应由医疗保险基金给与支付的费用总额;“本次个人负担”指本次费用中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费用总额,包括医疗保险范围外金额和范围内个人自付金额;“本次个人现金支付金额”即需要参保人员现金交纳的本次个人负担金额;“本年度门诊大额医疗互助资金累计支付”指一个自然年度内,医疗保险门诊大额医疗互助资金为参保人员已累计支付的总额;当次就医医疗费用总额=“本次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本次个人负担”。

社会保险法基础知识问答大全

社会保险法基础知识问答大全

社会保险法知识问答1什么是社会保险?答: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按照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原则,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参保者在遭遇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风险情况下提供物质帮助(包括现金补贴和服务),使其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免除或减少经济损失的制度安排。

2社会保险的主要特点是什么?答:一是社会共济。

社会保险按照大数法则,在全社会范围内统一筹集资金,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实际互相共济,集合社会多数人的力量,均衡分担少数人遭遇的社会风险。

二是责任分担。

社会风险由全体社会成员共同承担。

个人、用人单位、国家都应承担社会保险责任。

三是政府主导。

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国家通过立法,规定参保是用人单位和个人的义务,政府负责组织推动社会保险组织和运作,并对社会保险工作进行监督。

3、用人单位应该履行哪些社会保险义务?答:用人单位的指招用劳动者进行有组织的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该履行的社会保险义务可归纳为四个方面:(1)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义务。

就是用人单位在合法成立、合法用工后,必须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时间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社会保险登记,如实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告知单位和所用职工的个人基础信息。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登记信息,为用人单位和职工建立社会保险档案。

(2)申报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用人单位发生职工增减变化、缴费基数变化、社会保险登记信息变化等情形时,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时间和手续,自行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申报;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无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4、用人单位享有哪些社会保险权利?答: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七十四条第四款、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八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后,享有以下权利:(1)有权免费查询、核对其缴费记录。

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保卡一卡通政策问答

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保卡一卡通政策问答

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保卡一卡通政策问答01、什么是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答:现在所说的“一卡通”发放是指各项补贴资金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集中打卡发放到补贴对象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的一种发放模式。

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以下简称补贴)资金是指按照党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由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直接兑付到人到户,用于实现特定政策目标的各类财政补贴、补助资金(不含社会保险和涉密补贴资金等)。

02、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主要包括哪些资金?答: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主要包括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学前教育生活补助、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就业补助等农业、教育、民政、卫健、人社、林业、交通、住建等有关部门管理的财政补贴资金。

03、为什么要集中发放到社会保障卡?答:社会保障卡具有普及率高、使用便捷、功能多样、安全高效的优势,使用社会保障卡领取补贴便于核实补贴对象身份信息、实现“一人一卡”,方便群众取用补贴资金。

04、为什么要推行“一卡通”发放模式?答:应用“一卡通”系统,实现补贴资金发放全过程线上办理,便于进行数据统计、过程监督、留痕管理;发放到个人社会保障卡,可以从根本上解决“一人多卡”取用不便等突出问题,增加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05、社保卡银行账号在哪里查看?怎么判断自己的社保卡发卡银行?答:社保卡有个人照片的那一面,靠下部有一行字体较大、十位数以上的数字,那就是社保卡的银行账号。

社保卡有个人照片的那一面,左上角有发卡银行的标识和名称,可以查看确认发卡银行。

06、社保卡银行账户与普通银行卡相比,有哪些优势啊?答:社保卡银行账户免收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和卡挂失费;免收省内同行存取款手续费;免收每月前2笔省内跨行存取款手续费,惠民措施很多啊。

07、为什么要激活社保卡银行账户?如何激活呢?答: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养老金、失业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等都要发放到社保卡银行账户,如果不激活,资金将无法取出,会给您带来诸多不便。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2.21•【字号】甬政发[2012]139号•【施行日期】2013.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甬政发〔2012〕13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宁波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人民政府2012年12月21日宁波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费的征缴管理,保障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以下统称社会保险费)的征缴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缴费单位,是指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省政府规定,应当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组织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个体工商户)。

本办法所称个体劳动者,是指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省人民政府的规定,可以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其它灵活就业人员以及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以个人形式参保的人员。

第四条社会保险费的缴费费率按照国家、省、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社会保险费以货币形式征收,实行自行申报、五费合征、按月缴纳、年终清算的办法。

第六条缴费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本办法出台前已参加社会保险但尚未实施社会保险登记的缴费单位,应按参保地属地管理原则补办社会保险登记。

第七条缴费单位应当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之日起5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登记;个体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方法应与参保申报方式一致,暂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社保卡的政策

社保卡的政策

社保卡的政策社会保障卡又叫社保卡,群众又叫一卡通、医保卡、退休卡、保障卡等,由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放。

那么社保卡的政策你了解多少呢?以下就是店铺给你做的整理,希望对你有用。

社保卡政策问答:一、什么是社会保障卡?答:社会保障卡是面向社会公众发行,应用于社会保障各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卡,是持卡人办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的电子凭证。

社保卡按国家统一标准设计制作,已通过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审批,具有信息记录、业务经办、信息查询等功能,并为规范和方便各类社会保险待遇的发放,加载了金融借记功能。

二、社保卡发行对象有哪些?答:目前,我市社保卡发行对象主要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障参合人员。

三、社保卡有哪些功能?答:社保卡有4方面的功能:一是信息存储:记录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的个人基本信息(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业务信息;二是电子凭证:持卡人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并可凭社保卡办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业务;三是信息查询:持卡人凭社保卡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用终端设备,查询个人权益相关信息,进行社保卡卡内数据更新;四是金融功能:具备普通金融借记卡使用功能,技术上支持通过社保卡金融账户支付各类社保待遇资金以及个人参保缴费。

目前,社保卡主要在医疗保险业务中先行应用,作为个人享受各类医保待遇的凭证,多种医保待遇资金已通过社保卡的金融账户支付。

四、如何申领社保卡?答:全市范围内各类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可由单位经办人员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到慈溪市社保卡中心或就近的镇(街道)劳动保障管理服务所办理;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及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随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一寸彩色证件照一张,可以在全大市范围内就近的镇(街道)劳动保障管理服务所办理社保卡个人信息确认和申领手续;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障参合人员可到所在地村(社区、居委),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办理,由监护人持参保人户口本、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以及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社保卡个人信息确认和申领手续。

宁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若干政策问题的处理意见

宁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若干政策问题的处理意见

宁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若干政策问题的处理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07.04.29•【字号】甬劳社老[2007]73号•【施行日期】2007.04.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养老保险正文宁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若干政策问题的处理意见(甬劳社老〔2007〕73号)各县(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认真贯彻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平稳实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请结合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办法》(甬劳社老〔2007〕37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一并执行:一、关于待遇计算有关问题1.鉴于省劳动保障厅2007年度退休人员养老金计算中的封顶比例及办法尚未公布,我市2007年5月1日以后退休人员按新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高于按老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的,其高出部分暂按2006年度的封顶比例(30%)计算,待省政策明确以后,再根据我市办法重新计算并结算。

2.参保人员按老办法计算养老金时,中断缴费人员其“上年全市职工社会月平均工资”根据其中断缴费时间往前推算确定,推算至2006年5月1日之后的,按2005年全市职工社会月平均工资确定;推算至2006年4月30日之前的,按实际推算确定。

3.参保人员按老办法计算养老金时,最低基本养老金按2005年统筹地职工社会月平均工资乘40%确定。

4.中断缴费人员不享受最低基本养老金待遇。

参保人员本人家庭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本人正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不缴费的不计入中断缴费年限。

5.按市劳动保障局《关于2006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问题的通知》(甬劳社老〔2007〕45号)文件规定进行新老养老金计算办法对比时,按2005年度老办法计发的基本养老金低于2005年度最低养老金水平的,先补足到2005年度最低养老金水平,再加上2006年调整机制的额度后进行比较。

宁波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政策

宁波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政策

宁波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政策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保障居民健康成为了国家和地方政府的重要任务。

在这个大背景下,宁波市实施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保障了广大居民的健康权益。

一、宁波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基本情况宁波市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由市级财政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共同出资组成。

参保对象包括宁波市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参保费用由居民自行缴纳。

根据参保居民的不同情况,参保费用分为三档。

其中,城市居民每人每年缴纳300元,农村居民每人每年缴纳200元,低保户和特困户免缴参保费用。

二、宁波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宁波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包括:门诊医疗、住院医疗、基本药物、门诊特殊疾病治疗、门诊慢性病管理等。

其中,门诊医疗报销比例为50%,住院医疗报销比例为70%。

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报销范围,报销比例为60%。

门诊特殊疾病治疗和门诊慢性病管理的报销比例为50%。

三、宁波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流程居民在就诊时,需出示医保卡和身份证,医院将根据居民的医保类型进行收费。

居民在就诊后,可凭医保卡和发票到社保卡服务网点办理报销手续。

居民也可以通过宁波市社保卡服务平台进行在线报销。

报销流程简单便捷,大大提高了居民的报销效率。

四、宁波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优势宁波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为广大居民提供了优质的医疗保障服务。

制度的实施,不仅保障了居民健康,也有助于推动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同时,该制度的实施也为宁波市的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五、宁波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展望随着宁波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将不断提高。

未来,宁波市将进一步加大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为广大居民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保障服务。

总之,宁波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为广大居民提供了良好的医疗保障服务。

我们相信,在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宁波市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将不断完善,为广大居民的健康保障作出更大的贡献。

社会保障卡知识问答

社会保障卡知识问答

社会保障卡知识问答1.问:什么是社会保障卡?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IC)卡。

3.问:社保卡有什么作用?答:①.个人社会保障相关信息记录、电子凭证和信息查询等;②.记录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性别、民族、户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③.查询本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缴纳情况;④.可持卡到医院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到药店买药;⑤.办理医疗、失业、养老、工伤和生育等社保事务;⑥.查询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累计总额等信息;⑦.办理领取养老金等社保事务,进行求职、失业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职业培训等。

3、问:如何办理社会保障卡申领手续,什么时候能领卡,怎么领?答:具有本市行政区域户籍人员、持有本市居住证明或长期居住本地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均可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到社保卡服务网点免费申领社会保障卡。

4、问:社保卡服务网点在哪?答:我市社保卡服务网点有两个,非农户居民和职工在中国银行二楼社保卡服务网点办理;农户居民在各乡镇信用社或政务中心一楼社保卡服务窗口办理。

5、问:如何查询制卡进度?答:成功办理社会保障卡申领手续后,可以通过以下三种办法查询制卡进度:①、登录晋州市人社局官网服务大厅进行查询;②、关注“晋州人社”公众号查询制卡进度;③、到社保卡服务窗口进行查询。

6、问:如何领取社会保障卡?答:制卡成功后,个人领卡需本人携带有效证件到所属服务网点领卡。

7.问:持卡就医是否需要选定医院?答:实行持卡就医后,个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仍以医保手册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为准,我市联网协议医疗机构有晋州市人民医院、晋州市中医院、晋州同济医院、石家庄市第一医院、石家庄市第二医院、石家庄市第三医院、石家庄市第四医院、石家庄市第五医院、石家庄市第六医院、河北省人民医院、河北省中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河北省儿童医院、河北省胸科医院、河北以岭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在这些医疗机构就诊,可以实现联网出院即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