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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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章程

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章程

第六章医院管理第九节医学装备管理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章程第一条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为"委员会")是为了促进医院仪器设备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而设立的机构,是对全院公共经费购置大型仪器设备以及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放置、维修等进行符合实际的论证而设立的咨询、监督机构。

第二条委员会的宗旨是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并为医院今后的临床、教学和科研发展认真负责的原则和精神,最大限度地发挥仪器设备对临床、教学和科研的支撑作用,逐步建立起分布合理,运行高效的临床、教学和科研服务公共平台。

第三条委员会的职能一、根据医院各科室建设发展的需要,有步骤地配合制定我院购置大型仪器设备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采购计划,避免仪器购置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随意性和个人因素。

二、论证、审定拟购仪器设备的可行性调研(包括技术参数、质量、价格、信誉度、售后服务以及应用前景、使用率、运行费等),结合我院现有的仪器设备状况,提出可行性意见。

三、对医院的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效益和运行成本进行评估,对用效率低的仪器设备提出不予购置的建议,避免造成资源浪费。

四、促进全院所有仪器设备专管公用管理模式的建立及执行,协调全院仪器设备的合理分配和布局,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实现资源共享,拓展仪器的使用功能、使用效率和效益。

五、对拟申报维修的现有大型仪器设备进行全面评估,提出指导性意见。

第四条委员会应遵守的事项一、遵守医院有关仪器设备管理的各项政策、规章和管理制度,履行委员会的义务。

二、严格执行国家、医院规定的保密制度以及与医院重大仪器设备引进工作相关的保密事项和委员会明确的专项保密措施。

三、各委员不得徇私舞弊,干扰论证活动的正常秩序;不得与仪器公司相互串通,在论证过程中不得接受相关单位的贵重礼品、回扣或有价证券等。

第五条委员会决议一、委员会会议可根据实际需要定期或不定期举行。

二、会议决议需采取表决程序,表决程序要能充分表达委员的意愿,表决结果要符合我院的长远发展战略。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制度 (八)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制度 (八)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制度(八)一、目的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09年修正本)、等医疗器械法律法规,保证医疗器械质量,保障患者检查治疗安全,进一步提高我院医学装备管理、服务的水平及质量,明确各项工作管理主体、责任部门,体现三级质控。

二、使用范围全院临床医技科室医学装备管理三、内容使用计量器具的部门,必须做好计量器具的使用与保养工作,制订出相应的使用操作规程,由专人负责,并严格按照说明书及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所有计量器具都应建立使用记录并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常用计量器具应每次使用后擦净保养,不常用者应定期做通电试验。

存放计量器具的场所,要求清洁卫生。

温度、湿度要符合检定规程的规定,并保持相对稳定。

在用计量器具必须有计量鉴定证书或合格标记,发现合格证书丢失或超期的,要及时查找原因,办理补证手续。

计量器具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计量管理员处理,各使用部门无权擅自修理计量器具。

精密贵重仪器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送修,并做好记录。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计量器具不得使用:.1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2过检定周期;.3有效合格证书或印鉴;.4计量器具在有效使用期内失准、失灵;.5未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本单位不能修理的计量器具,应委托取得《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单位修理,并在取得该单位开具的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计量文件、技术档案资料管理制度计量文件、技术资料、质量凭证、单据要由专人保管并进行编号、登记,借出时履行借用手续,以防丢失和损坏。

.认真填写计量技术档案,做到内容完整、字迹端正,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相关规范。

按规定的保存时间保管好计量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若销毁档案资料须经批准。

对发生丢失计量档案的事件应做好记录,查清原因再追究责任。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1目的
1.1为了规范和加强医学装备管理,促进医学装备合理配置、安全与有效利用,充分发挥使用效益,保障我院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依据《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2范围
2.1本制度规定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组成及职责
2.2本制度适用于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
3内容
3.1设备管理委员会由院长、医学装备主管副院长、质控科主任、护理部主任、财务科主任、设备科主任、设备科工程师组成。

3.2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若干。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日常事务由副主任负责。

3.3设备科为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的常设机构。

3.4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负责设备购置计划的讨论、大型设备的可行性论证、大型设备的报废讨论、制定、修订和监督执行设备管理的有关制度。

3.5主任或其委托人为设备管理委员会会议召集人、出席
人数不得少于委员人数的三分之二。

3.6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设备科做好会议记录,主任可临时召开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会议。

附加说明
本制度由设备科提出
本制度由设备科负责起草
本制度由设备科负责解释。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制度 (七)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制度 (七)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制度(七)一、目的为更好地管理好本院的医疗装备,确实保证医疗装备正常运行,保障医院诊疗工作安全。

二、使用范围全院临床医技科室装备管理三、内容全院医疗、教学、科研仪器装备以及医用压力容器和医用制冷设施,均由装备科统一负责,按计划采购、管理、调配、保管、维修等工作。

各科室每年所需增添医疗装备仪器,填写医疗器械购置申请表并申述申购的理由、人员配置、房屋设施、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等,通过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的讨论后送院领导审批。

大型医疗装备(50万元以上),申购科室要提供调研报告,由院长会议批准;万元以上装备由分管院长(必要时请示院长)审批;千元装备由装备科(必要时请示分管院长)审批,院内医疗装备均由装备科统一采购,各科室不得自行购买。

医疗仪器报帐,财务科须见到装备科和使用科室验收合格的签署意见后,方可付款报销。

大型精密国产装备到货后,装备科应会同使用科室、装备安装工程人员三方共同验收,办理领用手续。

进口仪器到货后,装备科及时与进出口公司及商品检验检疫局联系,确定开箱验收日期,装备科、使用科室负责人会同商检局代表共同验收,写好验收记录,三方签字。

装备科必须建立建全医疗装备的财产、帐卡制度,并定期核对,做好医疗装备报废的审核和实物处理工作。

装备科必须建立万元以上装备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购置申请书(复印件,原件在财务付款材料中)、调研报告、中标公司标书、合同书、验收记录、仪器技术资料、保养维修记录等。

所有装备的技术资料,由装备科归档保存。

装备科可向使用科室及维修人员提供复印件。

各科室仪器装备须制定操作规程,确定专人负责保管使用。

实习及进修人员不得单独操作使用。

装备科定期下科室检查装备的使用、保养情况。

各科室医疗仪器如发生故障,使用科室保管人员及时通知装备科报修。

凡急救仪器,立即派技术人员下科室检修;对于一般可搬动的小型仪器送至维修组检修,并填写维修申请单,修复后凭收据领回;大型精密仪器损坏,限于我院目前维修技术力量,装备条件不足,由装备科协助对外联系解决。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制度 (三)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制度 (三)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制度(三)
一、目的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规定,保证医疗器械质量,保障患者检查治疗安全,进一步提高我院医学装备管理、服务的水平及质量,明确各项工作管理主体、责任部门,体现三级质控。

二、使用范围
全院临床医技科室医学装备管理
三、内容
(一)在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工作,具体工作由装备科和医学装备质量管理与控制小组成员共同完成。

(二)新申购的医学装备装机前由厂家工程师进行装机环境评估(配合装备工程师)、安装时在本科室主任的领导下协助装备工程师做好新装备的安装工作,并做好装机后现场培训信息的搜集整理记录工作,交装备科备案。

(三)协助装备科做好本科室医学装备的信息采集、装备日常维护保养、装备故障的自检及报告、装备运行情况的跟踪反馈,并建立各装备运行情况与维修档案,供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对该装备进行评估及成本效益分析评价等。

(四)加强医学装备的安全有效管理,建立本科室医学装备安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工作制度与流程,建立医学装备使用安全事件监测与报告制度。

协助装备科对全院的装备安全运行进行有效监测和报告。

(五)对医学装备使用中出现的安全事故进行分析、评估,并将情况及时汇报给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由委员会根据发布风险预警,决定暂停或终止高风险医学装备的临床、医技科室使用。

(六)对本科室装备在工作中存在的技术问题或功能模块更新,及时上报科主任,并由科主任报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经研究讨论必要时邀请相关装备的工程技术人员对本科室装备使用人员进行操作培训和考核,并建立制度和档案,报装备科存档。

对各装备操作手册随机存放,方便查阅、工作。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及职责范文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及职责范文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及职责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的工作,规范委员会成员的行为,推进医学装备的科学管理和合理利用,提高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二条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是医疗机构的重要管理机构,下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等职务。

第三条主任委员由医疗机构的领导担任,副主任委员由相关科室的负责人担任,委员由各部门的代表担任。

第三章职责范围第四条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1. 负责制定医学装备管理的相关制度和政策;2. 负责制定医学装备的采购计划,并进行评审和审核;3. 负责医学装备的配备和分配,确保医疗机构的各科室能够正常运转;4. 负责对医学装备进行维修、保养和更换工作,并做好相应的记录;5. 负责医学装备的培训工作,提高医务人员的使用技能;6. 负责医学装备的质量监控和安全管理,及时解决使用中的问题;7. 负责医学装备的报废和淘汰工作,及时更新医疗设备;8. 协助医疗机构进行医学装备的项目评审和验收;9. 定期召开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会议,总结工作经验,制定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

第四章工作程序第五条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的工作程序包括:1. 负责医学装备的采购计划编制,征求各科室的意见和建议;2. 根据医疗机构的实际需求和经费状况,确定最终的采购方案;3. 与供应商进行洽谈,并进行医学装备的评估和比较,选择合适的供应商;4. 确定采购合同和相关文件,按照合同执行采购程序;5. 对医学装备的货物验收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6. 对已购买的医学装备进行管理和维修,确保其正常使用;7. 定期组织医学装备使用培训和技术交流活动;8. 对医学装备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和分析,及时处理使用中的问题;9. 对老旧的医学装备进行报废和淘汰,及时更新设备;10. 协助医疗机构进行医学装备项目评审和验收工作;11. 定期召开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会议,总结工作经验,制定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及职责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及职责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及职责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是一个负责医学装备管理的机构,其工作制度和职责如下:
一、工作制度:
1.制定和修订医学装备管理的政策和规章制度;
2.组织开展医学装备管理的宣传和教育工作;
3.负责医学装备的采购、验收、进库和库存管理;
4.组织医学装备的维修、保养和报废工作;
5.制定医学装备的使用标准和操作规程;
6.组织医学装备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7.协助医院安排医学装备的使用时间和使用人员;
8.建立医学装备的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

二、职责:
1.负责医学装备的采购工作,包括编制采购计划、起草采购合同和组织招标等;
2.负责医学装备的验收工作,包括验收标准的制定和验收过程的监督;
3.负责医学装备的进库和库存管理,确保医学装备的安全和完好;
4.组织医学装备的维修、保养、报废和更新工作;
5.制定医学装备的使用标准和操作规程,提供医学装备的技术指导和支持;
6.组织医学装备的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医务人员对医学装备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7.协助医院安排医学装备的使用时间和使用人员,优化医疗资源的利用;
8.建立医学装备的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医学装备的可追溯性和信息化管理。

以上是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制度和职责,旨在确保医学装备的安全、有效和高效使用,为医院的医疗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汪之初院长负责召集委员会成员开会研究医院大型医疗设备
购置商讨及报废有关问题,必要时可要求院外有关专家参加。

二、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总结和检查工作,安排下阶段工
作,商讨购置计划和设备报废事宜。

遇特殊情况,主任可召集临时会议。

三、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应在有一半以上人员出席的情况下召开。

四、医疗设备管理会议应有参加会议一半以上且有投票权的委员
同意方可落实。

五、设备工程部是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落实委员
会的决议,凡属一年内经招标采购的医疗设备再次购入时的延标监管。

六、设备工程部是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在医疗设备管
理委员会闭会期间,设备工程部可以在其权限范围内,履行管理职能,在此期间遇有不能自行处理的事宜,应及时向主任请示。

七、设备工程部协助主任收集议案,做好会议问题、资料和文件,
负责做会议记录,整理记录,编制会议纪要,并向委员会成员通报,整理保存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的文件和档案。

八、主任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由副主任依次临时主持医疗设备管
理委员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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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章程
第一条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是医院医学装备管理机构,在院长领导下开展工作,日常工作由设备科负责。

第二条组织机构
(一)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设主任1人,由院长担任。

(二)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设副主任2人,由副院长担任。

(三)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设委员9人、秘书1人。

(四)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下设医学装备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

第三条职责和任务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卫生行政部门的管理制度、办法及标准要求,领导全院医学装备管理工作。

(二)负责全院医学装备年度发展规划的评估、资金预算、购置论证,确保医学装备的配置符合医院发展规划的要求。

(三)负责全院医学装备使用质量与安全控制管理。

(四)建立各部门之间的组织协调机制,监督和考核相应职能部门的工作执行情况。

(五)收集相关医学装备信息,为医院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第四条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医学装备工作,遇重大问题,由主任委员决定适时召开。

第五条设备科为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的常设机构。

第六条本章程由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讨论通过,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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