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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力索具: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11-17

巨力索具: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11-17

证券代码:002342 证券简称:巨力索具公告编号:2010-060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巨力索具”)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1月10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通知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11月15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1人。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会议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一、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1、公司控股股东巨力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杨建忠、杨建国,公司董事会提名丁强、姚军战、张虹、贾宏先、田阜泽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经审核七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资料,董事会认为上述七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中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七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提名程序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同意提名杨建忠、杨建国、丁强、姚军战、张虹、贾宏先、田阜泽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公司董事会提名杜昌焘、朱保成、葛江河、刘旭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经审核四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资料,董事会认为上述四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600839四川长虹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1-21

600839四川长虹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1-21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公告编号:临2020-062号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11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监事会主席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赵勇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一、审议通过《关于在智能制造产业园投资建设生产厂房的议案》根据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布局,结合绵阳市工业及重点项目产业规划,黑电产业和能源产业规划建设于高新区集中发展区长虹智能制造产业园,公司于2018年底摘牌取得了项目全部用地后,启动建设了智慧显示终端和智慧能源项目。

园区占地1213亩,目前尚有587亩土地未进行建设,为盘活存量土地资源,同意公司投资16,889.83万元在长虹智能制造产业园内利用155亩预留土地建设生产厂房及附属设施,待项目建成后通过市场化方式实施厂房租赁或转让。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从2013年至今未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与处理业务,且未来将不再经营该类业务。

为明晰公司经营范围,同意公司将经营范围中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及处理”经营项目移除,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原《公司章程》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第十三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家用电器、汽车电器、电子产品及零配件、通信设备、照明设备、家居产品、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电子电工机械专用设备、电器机械及器材、电池系列产品、电子医疗产品、电力设备、机械设备、制冷设备及配件、数字监控产品、金属制品、仪器仪表、文化及办公用机械、文教体育用品、厨柜及燃气具的制造、销售与维修;房屋及设备租赁;包装产品及技术服务;公路运输,仓储及装卸搬运;集成电路与软件开发及销售、服务,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与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与服务;高科技项目投资及国家允许的其他投资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及处理;信息技术服务;财务咨询服务;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建筑材料、有色金属、钢材、塑料、包装材料、机电设备、贵重金属、汽车零配件、电子元器件等国内购销、进出口;增值电信业务、电信业务代办;广告设计、广告制作、广告代理、广告发布;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互联网信息服务;音频、视频制作与服务;无人机、无人机系统研发及设计、无人机技术推广、无人机技术转让、无人机技术咨询、无人机技术服务、无人机生产和销售(最终以工商管理机关登记的业务范围为准)。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85 股票简称:*ST东电 公告编号:2010-001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月15日以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1月22日在中国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景星北街38 号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0名,实到8名,执行董事王守观先生、杜凯先生因公出原因未能到会,分别委托董事长苏伟国先生、执行董事毕建忠先生代行表决权。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苏伟国先生主持,监事会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逐项表决以下议案:一、审议并批准《公司章程》修正案:(1)原“第一百四十一条 公司设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董事会由13名董事组成,其中8名为执行董事,负责处理公司的日常事务,5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不处理日常事务。

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由全体董事人数过半数同意任免。

董事无须持有公司股份。

”拟修改为:“第一百四十一条 公司设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董事会由8-11名董事组成(具体人数由董事会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其中5-7名为执行董事,负责处理公司的日常事务,3-4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不处理日常事务。

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由全体董事人数过半数同意任免。

董事无须持有公司股份。

”(2)原第二百三十四条增加第一款,拟修改为:“第二百三十四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采取现金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进行中期现金分红;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缴纳有关税项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一)弥补亏损;(二)提取法定公积金;(三)提取任意公积金;(四)支付普通股股利。

601011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2021-01-26

601011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2021-01-26

证券代码:601011 证券简称:宝泰隆编号:临2021-005号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月25日(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1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公司董事长焦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独立董事杨忠臣先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本次会议;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监事会主席张瑾女士以视频方式参加本次会议;3、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王维舟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总工程师李毓良先生、副总裁兼安全总监边兴海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一)非累积投票议案议案名称: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无三、律师见证情况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黑龙江政通律师事务所律师:谢福玲律师、柴永新律师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1月25日。

劲嘉股份:第二届董事会2010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6-02

劲嘉股份:第二届董事会2010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6-02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0-017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0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0年第四次会议于2010年5月31日在深圳市南山区文心二路万商大厦七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0年5月25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乔鲁予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周世生委托独立董事张汉斌代为出席,董事陈零越委托董事乔鲁予代为出席,达到法定人数。

公司的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通过如下决议:一、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修订说明见附件一,《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全文于2010年6月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二、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修订说明见附件二,《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全文于2010年6月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三、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

四、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侨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补充流动资金,拟在2010年6月向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侨城支行申请3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壹年;授信方式为信用;贷款利率不高于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范本】上市公司公司第x届董事会第x次会议决议及表决票

【范本】上市公司公司第x届董事会第x次会议决议及表决票

【范本】上市公司公司第x届董事会第x次会议决议及表决票【范本】上市公司公司第x届董事会第x次会议决议及表决票决议内容本次董事会会议于年月日召开,会议主要讨论并决定以下事项:1. 通过公司草案;2. 批准公司计划;3. 任命公司为董事会成员;4. 通过公司提案;5. 审议并通过公司财务报告;决议详情1. 通过公司草案经议会成员讨论和评估,决议通过公司草案。

该草案的目的是。

具体的实施细节将由公司高级管理层负责并在适当的时间向董事会汇报。

2. 批准公司计划经过充分的讨论和分析,董事会一致通过了公司计划。

该计划的目标是。

公司管理层将负责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并按计划的进度和要求执行。

3. 任命公司为董事会成员基于公司发展和战略需要,决定任命担任董事会成员职务。

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和专业知识,在公司发展和决策中发挥重要作用。

任命生效后,将全面履行董事会成员的职责和义务。

4. 通过公司提案董事会全票通过公司提案。

该提案的目标是。

公司高级管理层将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并在实施过程中持续监督和评估。

5. 审议并通过公司财务报告董事会仔细审核了公司财务报告,并一致通过。

该报告包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展望。

公司管理层将按照报告的指引继续推动公司的发展。

表决结果决议事项表决结果通过公司草案同意批准公司计划同意任命公司为董事会成员同意通过公司提案同意审议并通过公司财务报告同意签署人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及表决票由以下董事签字确认:(董事会主席)(董事会成员)(董事会成员)(董事会成员)(董事会成员)结论本次董事会会议圆满结束,通过的决议和提案将为公司的发展和未来规划提供重要的指引。

董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对公司的运营和发展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公司的利益最大化。

ST博盈: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9-16

ST博盈: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9-16

证券代码:000760 证券简称:*ST博盈 公告编号:2010-033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于2010年9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9月13日以书面及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董事。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实际收回有效表决票9份。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拟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的议案为:关于转让本公司所持成都博盈车桥有限公司51%的股权。

本公司拟进行此次股权转让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进行本次股权转让主要是为了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同时为公司增加一些流动资金。

预计该项交易可获得投资收益45.38万元,由于成都博盈车桥有限公司企业规模相对较小,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对本公司的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本公司的会计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对成都博盈车桥有限公司截止2009年12月31日的会计报表进行了审计,其主要财务指标详见本公司于2010年7月10日披露的2010-028号公告,具体审计报告全文详见本公司于2010年9月16日披露的公告。

另外,根据相关要求,本公司的会计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对成都博盈车桥有限公司截止2010年6月30日的会计报表也进行了审计,经审计后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截止2010年6月30日,成都博盈车桥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95,176,939.64元;负债总额为84,015,417.43元;净资产为11,161,522.21元;应收账款总额为27,624,648.99元。

双箭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011-01-22

双箭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011-01-22

证券代码:002381 证券简称:双箭股份公告编号:2011-001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1年1月20日在公司办公楼七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1年1月1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8人(其中非独立董事顾弘、独立董事华桂宏和张永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分别授权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其中非独立董事顾弘授权委托非独立董事沈耿亮,独立董事华桂宏和张永分别授权委托独立董事沈玉平和独立董事范仁德)。

本公司监事会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

本公司董事长沈耿亮先生主持了本次董事会。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的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一: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

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决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沈耿亮、沈会民、虞炳英、顾弘、俞明松、沈林泉、沈洪发七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范仁德、赵树高、罗培新、陈勇四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新一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不超过1500万元超募资金竞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为了公司今后发展需要,拓宽公司厂区建设面积,拟使用不超过1500万元超募资金参与竞买桐乡市国有土地资源管理局挂牌出让的洲泉镇2010-1工业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位于公司募投项目生产厂房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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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指南针证券代码:430011 公告编号:2015-014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属于临时会议。

会议通知于2015年6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公司现有董事9人,实际参加通讯表决的董事9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通讯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了鼓励和稳定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核心作用的员工,经公司经营层推荐,公司拟提名林茂升、张春林、刘辉、童馨萱、姚远、常承、范利伟、李龙潭、胡国强、刘耀坤、屈在宏、张轩、王军、王科、张友君、王浩、聂澎、李娜、张英、齐海凤、张莹、胡玉芳、莫苗苗、全克敏、裴亮、黄亮26员工为公司的核心员工。

上述人员提名已于6月17日上午9:00时至2015年6月23日中午12:00时向全体员工公示并征求意见,认定程序合法有效。

截至公示期满,全体员工均对提名上述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无异议。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核心员工提名名单需经公司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在册股东16名。

其中,3名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备案的具有做市商资格的证券公司,分别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1名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展新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其余12名为自然人投资者,全部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或核心员工。

本次股票发行新增认购人21名,全部为自然人且全部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或核心员工。

新增认购人均与公司主要股东无关联关系。

本次拟发行不超过1,350万股,每股价格人民币6.00元/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100万元(含8,100万元)。

上述在册股东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认购部分将用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商业务。

股票发行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

因本议案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展新通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陈宽余先生、孙鸣先生、郑勇先生,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顿衡先生、陈宽余先生、孙鸣先生、郑勇先生、范霖先生、彭宇先生在本议案表决过程中回避表决,由其他3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认购合同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广州展新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及陈宽余等33名自然人投资者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书》。

因本议案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展新通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陈宽余先生、孙鸣先生、郑勇先生,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顿衡先生、陈宽余先生、孙鸣先生、郑勇先生、范霖先生、彭宇先生在本议案表决过程中回避表决,由其他3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4,313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5,663万元。

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定向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总额将由原来的14,313万元变更为15,663万元,公司的股份总数将由原来的14,313万股变更为15,663万股。

针对本次股票发行公司注册资本额、股份总数变化及其相关事宜,将修改《公司章程》相应内容。

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股票发行工作需向上级主管部门递交所有材料的准备、报审;
2、股票发行工作上级主管部门所有批复文件手续的办理;
3、股票发行工作备案及股东变更登记工作;
4、公司章程变更;
5、股票发行完成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6、股票发行需要办理的其他事宜。

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天一星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过渡期损益认定的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与广州展新通讯科技有限公司2014年11月4日签订的《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广州展新通讯科技有限公司承诺将持有的天一星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过户至公司名下的工商登记办理完成之日(“资产交割日”)后,如发现本次交易过渡期内(自基准日次日2014年10月1日至资产交割日期间)天一星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账面净资产值减少,减少部分广州展新通讯科技有限公司用现金向指南针补足。

天一星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于2014年12月8日过户至公司名下,
天一星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资产交割日的净资产为39,481,726元,较基准日的净资产增加51,398元,据此过渡期的收益确认为51,398元。

因本议案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展新通讯科技有限公司,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顿衡先生、陈宽余先生、孙鸣先生、郑勇先生、范霖先生在本议案表决过程中回避表决,由其他4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同意票数为4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于2015年7月10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会议通知见《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大会股东会会议通知》。

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三、备查文件
(一)《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
(三)《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认购协议书》。

特此公告。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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