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补助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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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讲_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综合性项目政府补助,政府补助退回的会计处理

第70讲_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综合性项目政府补助,政府补助退回的会计处理

第二节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考点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总额法净额法补偿以后期间的成本费用或损失收到补助资金时借:银行存款等贷:递延收益借:银行存款等贷:递延收益成本费用或损失发生时借:递延收益贷:其他收益(日常)营业外收入(非日常)【提示】不需要分摊借:递延收益贷:库存商品、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等补偿已发生的成本费用或损失借:银行存款等贷:其他收益(日常)营业外收入(非日常)借:银行存款等贷:库存商品、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等【教材例12-4】甲企业于2×17年3月15日与其所在地地方政府签订合作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当地政府将向甲企业提供1000万元奖励资金,用于企业的人才激励和人才引进奖励,甲企业必须按年向当地政府报送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并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甲企业于2×17年4月10日收到1000万元补助资金,分别在2×17年12月、2×18年12月、2×19年12月使用了400万元、300万元和300万元,用于发放给总裁级高管年度奖金。

本例中不考虑相关税费等其他因素。

假定甲企业选择净额法对此类补助进行会计处理,其账务处理如下:(1)2×17年4月10日甲企业实际收到补助资金:借:银行存款10000000贷:递延收益10000000(2)2×17年12月、2×18年12月、2×19年12月甲企业将补助资金发放高管奖金,相应结转递延收益:①2×17年12月借:递延收益 4000000贷:管理费用 4000000②2×18年12月借:递延收益 3000000贷:管理费用 3000000③2×19年12月借:递延收益 3000000贷:管理费用 3000000如果本例中甲企业选择按总额法对此类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则应当在确认相关管理费用的期间,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其他收益”科目。

政府补助的处理

政府补助的处理

财政专项资金的账务处理探讨一、《企业会计准则2006》(简称新准则)。

新准则借用国际会计准则的叫法为财政性资金起了个新名,叫政府补助,并为此专门制定了具体准则即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准则中明确了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又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类似于挖潜改造资金。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准则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具体账务处理如下:收到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递延收益”;形成资产时,借记“固定资产”,贷记相关科目;资产使用时,借记相关损益科目,贷记“累计折旧”,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借记“递延收益”,贷记“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收到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递延收益”;后期发生费用后,借记“递延收益”,贷记“营业外收入”。

(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收到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营业外收入”。

二、《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第七十六条规定企业收到的专项拨款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待拨款项目完成后,属于应核销的部分,冲减专项应付款;其余部分转入资本公积。

第八十二条规定资本公积包括资本(或股本)溢价、接受捐赠资产、拨款转入、外币资本折算差额等。

拨款转入,是指企业收到国家拨入的专门用于技术改造、技术研究等的拨款项目完成后,按规定转入资本公积的部分。

制度规定“专项应付款”科目,核算企业接受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款项,如专项用于技术改造、技术研究等的资金,以及从其他来源取得的款项。

【实用文档】政府补助的退回,特定业务的会计处理,政府补助的列报

【实用文档】政府补助的退回,特定业务的会计处理,政府补助的列报

第二节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四、政府补助的退回已计入损益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应当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1)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成本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2)存在尚未摊销的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3)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对于属于前期差错的政府补助退回,应当按照前期差错更正进行追溯调整。

【例题】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企业购置环保设备可以申请补贴以补偿其环保支出。

丁企业于2×18年1月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交了210万元的补助申请,作为对其购置环保设备的补贴。

2×18年3月15日,丁企业收到了政府补贴款210万元。

2×18年4月20日,丁企业购入不需安装环保设备,实际成本为480万元,使用寿命10年,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不考虑净残值)。

本例中不考虑相关税费。

假设2×19年5月,有关部分在对丁企业的检查中发现,丁企业不符合申请补助的条件,要求丁企业退回补助款,丁企业于当月退回了补助款210万元。

丁企业的账款处理如下:方法一:丁企业选择总额法进行会计处理,应当结转递延收益,并将超过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2×19年5月丁企业退回补助款时:借:递延收益 1890000(2100000-17500×12)其他收益 210000(差额)贷:银行存款 2100000方法二:丁企业选择净额法进行会计处理,应当视同一开始就没有收到政府补助,调整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将实际退回金额与账面价值调整数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视同未收过政府补助)因为本例中以前期间实际冲减了制造费用,所以本例中这部分退回的补助补记退回当期的制造费用。

2×19年5月份丁企业退回补助款时:借:固定资产 2100000制造费用210000贷:银行存款 2100000累计折旧210000【例题】甲企业于2×14年11月与某开发区政府签订合作协议,在开发区内投资设立生产基地,协议约定,开发区政府自协议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向甲企业提供300万元产业补贴资金用于奖励该企业在开发区内投资,甲企业自获得补贴起5年内注册地址不得迁离本区,如果甲企业在此期限内搬离开发区,开发区政府允许甲企业按照实际留在本期的时间保留部分补贴,并按剩余时间追回补贴资金。

会计实务:企业收到政府奖励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会计实务:企业收到政府奖励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企业收到政府奖励如何进行账务处理?问:政府奖励我公司4万元,用于购买电动汽车,财务如何入账?折旧如何计提?计提的折旧能否税前扣除?答:1、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第六条规定,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里;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第七条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但是,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然损益。

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收到的政府奖励,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账务处理如下:(1)收到奖励款并购买车辆借:银行存款贷:递延收益借:固定资产贷:银行存款(2)计提折旧借:管理费用等贷:累计折旧借:递延收益贷:营业外收入2、税务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第一条企业接收政府划入资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规定:(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包括政府有关部门,下同)将国有资产明确以股权投资方式投入企业,企业应作为国家资本金(包括资本公积)处理。

该项资产如为非货币性资产,应按政府确定的接收价值确定计税基础。

(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国有资产无偿划入企业,凡指定专门用途并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全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 70号)规定进行管理的,企业可作为不征税收入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口其中,该项资产属于非货币性资产的,应按政府确定的接收价值计算不征税收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1寄国有资产无偿划入企业,属于上述(一)、(二)项以外情形的,应按政府确定的接收价值计入当期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府没有确定接收价值的:按资产的公允价值计算确定应税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企业发生的支出应当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口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我公司应该收到的财政补贴收入,但在当年没有收到,应该怎么做账务处理?

我公司应该收到的财政补贴收入,但在当年没有收到,应该怎么做账务处理?

我公司应该收到的财政补贴收⼊,但在当年没有收到,应该怎么做账务处理?我公司应该收到的财政补贴收⼊,但在当年没有收到,应该怎么做账务处理?当年不做处理,在实际取得财政补助收⼊的当年度,区分具体⽤途、性质和使⽤情况进⾏财税处理。

政府补助的账务处理原则(⼀)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选择性处理:冲减资产或递延确认收益;资产载体消失,余额确认为当期收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补偿后期,递延确认;补偿当期,计⼊损益或冲减成本;补偿前期,直接计⼊损益或冲减成本。

综合以上两个会计处理来看,只在财政补助实际已取得的当年,冲减成本或计⼊损益。

已购进的资产或已发⽣的费⽤正常⼊账,也没有要求将应取得的财政补助与实际补助的对象资产或对象费⽤,在时间上⼀⼀对应⽽要求追溯调整。

因此,会计上是按已取得年度处理。

财政补助不同于⼀般经济交易的收⼊,是否符合条件,或补助条件是否发⽣变化,⼀般不是能通过合同或协议能够确定的,主导权和确定权主要在政府⼀⽅,经济利益流⼊的时间和⾦额均有⼀定的不确定性。

所以,按实际已取得财政补助年度进⾏处理,合理合规,即符合会计准则处理要求,也符合税法上所指的取得。

以下接着完整介绍⼀下财政补助的⼀些基本处理要求。

(三)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应当区分不同部分进⾏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应当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以上补助形式⽐较常见,会计上按不征税收⼊处理。

如要纳税调整,只是时间性差异。

(四)与⽇常经营⽆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营业外收⽀。

与税法相同。

(五)财政贴息。

1、财政将贴息资⾦直接拨付给企业的,企业应当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2、财政将贴息资⾦拨付给贷款银⾏,【两种⽅法】⼀是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额作为借款的⼊账价值,按照借款本⾦和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

⼆是按照借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借款的⼊账价值并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借款费⽤,实际收到的⾦额与借款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递延收益。

政府补助收入的账务处理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政府补助收入的账务处理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政府补助收入的账务处理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摘要:政府补助准则在我国实施的时间相对较短,企业会计人员对政府补助收入的账务处理及其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尚不甚明确。

文章通过对政府补助收入概述的分析为基础,分条理地对政府补助的账务处理进行详尽的介绍,最后,笔者相对较为深入的探讨政府补助收入对企业四种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的影响,促进相关人员更好的对政府补助收入的账务处理及其对财务报表的影响进行理解。

关键词:政府补助;账务处理;财务报表一、政府补助收入的概述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获取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政府补助收入的形式主要包括:财政拨款、财政贴息、税收返还、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

根据政府补助的定义可以看出政府补助收入的特点主要包含两方面:无偿性与直接取得资产。

企业在进行账务处理时,首先应当区分是否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06)规定的范畴,然后再按照适用的准则做出正确的账务处理,这是保证财务报表信息能够准确反映企业经营状况的关键。

二、政府补助收入的账务处理对政府补助收入进行账务处理时,需要分为三个方面:第一,政府补助收入的金额;第二,政府补助的分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06)规定:政府补助可以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第三,根据政府补助收入的分类选择准确的账务处理。

(一)政府补助收入金额的确定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收入可以分为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

对于货币性资产,企业一般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对政府补助收入进行计量,除非有特殊情况表示企业能够收到相关政府补助时,企业才可以按应收金额进行确认,比如企业取得的按照粮食储备量给予的粮食保管费补贴等。

对于非货币性资产,企业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如果公允价值不可靠取得时,企业应当按照名义金额1元进行计量。

企业应当按照正确的计量方法确定政府补助的金额,不得少计也不得多计。

政府补助的核算如何计算

政府补助的核算如何计算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的资本。

本⽂主要介绍了政府补助的核算。

⼀、政府补助及其确认条件《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第⼆条规定,“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的资本。

”政府补助按其关联情况分类,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于购建或以其他⽅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例如,某些国有粮⾷企业实⾏商业化经营后国家给予的经营补贴、国家和主管部门拨给企业⽤于⼯程咨询、可⾏性研究、规划设计和其他前期⼯作的前期⼯作费拨款等国家给予企业的财务⽀持,以扶持其在某⼀特定时期的发展⽽给予的政府补助。

当然,对于企业从政府⽆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货币性资产,不能⼀概确认为政府补助。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第五条规定,政府补助在符合政府补助定义的情况下,还要同时满⾜两个条件才可予以确认:⼀是企业能够满⾜政府补助所附条件;⼆是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的计量(⼀)初始计量应根据政府向企业提供补助的性质、补助的公允价值进⾏计量。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如政府拨款等,应按照收到的和应收的⾦额计量,即按照确认资产的⾦额借记“银⾏存款”或“其他应收款”等科⽬,贷记“递延收益”科⽬。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额计量。

即按照固定资产、⽆形资产和长期投资等的公允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等,贷记“递延收益”、“营业外收⼊”等科⽬。

(⼆)后续计量1.企业收到与资产相关的后续政府补助。

根据准则的规定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当期损益。

2.企业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根据准则规定,应区别情况分别处理:⽤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和损失的,应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期间,计⼊当期损益;⽤于补偿企业已发⽣的相关费⽤和损失的,直接计⼊当期损益。

政府补助的最新会计处理

第十六章政府补助第一节政府补助概述一、政府补助的定义及其特征为了体现一个国家的经济政策,鼓励或扶持特定行业、地区或领域的发展,世界上很多国家,包括市场经济国家的政府通常会制定一些政策法规对有关企业予以经济支持,如无偿拨款、担保、注入资本、提供货物或者服务、购买货物、放弃或者不收缴应收收入等,这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

但是,政府对企业的经济支持并非都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政府补助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

企业在迸行政府补助会计处理时首先需要根据政府补助准则关于政府补助的定义来判断企业从政府取得的经济支持是否属于政府补助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

根据政府补助准则的规定,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政府如以企业所有者身份向企业投入资本,将拥有企业相应的所有权,分享企业利润。

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关系是投资者和被投资者的关系,属于互惠交易。

这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对企业的投资在性质上是一致的。

政府补助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主要有如下特征:一是无偿性。

无偿性是政府补助的基本特征。

政府并不因此享有企业的所有权,企业将来也不需要偿还。

这一特征将政府补助与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采购等政府与企业之间双向、互惠的经济活动区分开来。

政府补助通常附有一定的条件,这与政府补助的无偿性并无矛盾,并不表明该项补助有偿,而是企业经法定程序申请取得政府补助后应当按照政府规定的用途使用该项补助。

二是直接取得资产。

政府补助是企业从政府直接取得的资产包括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

比如,企业取得的财政拨款,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方式返还的税款,行政划拨的土地使用权等。

不涉及资产直接转移的经济支持不属于政府补助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比如政府与企业间的债务豁免,除税收返还外的税收优惠,如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

此外,还需说明的是,增值税出口退税也不属于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会计处理1.0 目的: 规范政府补助的核算内容和会计处理,规范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批露的统一。

2.0 定义与核算内容2.1 政府补助的界定政府补助: 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政府包括各级政府及其所属机构,国际类似组织也在此范围之内。

2.1.1 企业取得的政府拨付的补助(如鼓励投资的奖励、科研经费、财政贴息等)、先征后返(退)或即征即退等办法返还的税款、无偿划拨非货币资产等都属于政府补助的范畴。

2.1.2 对于无偿取得但不涉及资产直接转移的经济支持,不属于政府补助的范畴,如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

2.1.3 增值税出口退税不属于政府补助。

2.1.4 政府拨入的投资补助等专项拨款中,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作为“资本公积”处理的,属于资本性投入的性质。

政府的资本性投入无论采用何种形式,均不属于政府补助。

2.2政府补助的特征2.2.1 无偿性:是政府补助的基本特征。

政府并不因此享有企业的所有权,企业将来也不需要偿还。

但政府补助通常附有一定的条件。

企业经法定程序申请取得政府补助后,应当按照政府规定的用途使用该项补助。

2.2.2 直接取得资产:政府补助是企业从政府那里直接取得的资产,包括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形成企业的收益。

比如,政府直接拨付的补助款,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返还的税款,行政划拨的土地使用权等。

2.3政府补助的分类2.3.1 按有无条件,分为:无条件政府补助和附条件政府补助。

附条件政府补助:政府在特定的不确定未来事项发生或不发生时有权收回的政府补助。

不能满足条件时,政府有权收回;能否满足条件具有不确定性。

无条件政府补助:除附条件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3.2 按关联情况,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收入的账务处理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政府补助收入的账务处理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摘要:政府补助准则在我国实施的时间相对较短,企业会计人员对政府补助收入的账务处理及其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尚不甚明确。

文章通过对政府补助收入概述的分析为基础,分条理地对政府补助的账务处理进行详尽的介绍,最后,笔者相对较为深入的探讨政府补助收入对企业四种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的影响,促进相关人员更好的对政府补助收入的账务处理及其对财务报表的影响进行理解。

关键词:政府补助;账务处理;财务报表一、政府补助收入的概述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获取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政府补助收入的形式主要包括:财政拨款、财政贴息、税收返还、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

根据政府补助的定义可以看出政府补助收入的特点主要包含两方面:无偿性与直接取得资产。

企业在进行账务处理时,首先应当区分是否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06)规定的范畴,然后再按照适用的准则做出正确的账务处理,这是保证财务报表信息能够准确反映企业经营状况的关键。

二、政府补助收入的账务处理对政府补助收入进行账务处理时,需要分为三个方面:第一,政府补助收入的金额;第二,政府补助的分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06)规定:政府补助可以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第三,根据政府补助收入的分类选择准确的账务处理。

(一)政府补助收入金额的确定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收入可以分为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

对于货币性资产,企业一般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对政府补助收入进行计量,除非有特殊情况表示企业能够收到相关政府补助时,企业才可以按应收金额进行确认,比如企业取得的按照粮食储备量给予的粮食保管费补贴等。

对于非货币性资产,企业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如果公允价值不可靠取得时,企业应当按照名义金额1元进行计量。

企业应当按照正确的计量方法确定政府补助的金额,不得少计也不得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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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补助的分类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会计上有两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一是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随着资产的使用而逐步结转入损益;二是将补助冲减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反映长期资产的实际取得成本。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通常在满足补助所附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一)会计处理方法政府补助的无偿性决定了其应当最终计入损益而非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其会计处理有两种方法:一是总额法,将政府补助全额确认为收益;二是净额法,将政府补助作为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所补偿费用的扣减。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通常情况下,若政府补助补偿的成本费用是营业利润之中的项目,或该补助与日常销售行为密切相关如增值税即征即退等,则认为该政府补助与日常活动相关。

(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总额法取得时:借:银行存款(××资产)贷:递延收益摊销时:借:递延收益贷:其他收益【提示】(1)如果企业先收资金再购建,则应在开始对相关资产计提折旧或摊销时开始将递延收益分期计入损益;(2)如果企业先购建再收到资金,则应在相关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按合理、系统的方法将递延收益分期计入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时或结束前被处置(出售、转让、报废等),尚未分摊的递延收益余额应当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损益,不再予以递延。

2.净额法将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

企业对某项经济业务选择总额法或净额法后,应当对该项业务一贯地运用该方法,不得随意变更。

实务中存在政府无偿给予企业长期非货币性资产的情况,如无偿给予的土地使用权和天然起源的天然林等。

对无偿给予的非货币性资产,企业应当按照公允价值或名义金额对此类补助进行计量。

企业在收到非货币性资产时,应当借记有关资产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其他收益”等科目。

对以名义金额(1元)计量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计入当期损益。

【例9-32】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企业购置环保设备可以申请补贴以补偿其环保支出。

丁企业于2×18年1月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交了210万元的补助申请,作为对其购置环保设备的补贴。

2×18年3月15日,丁企业收到了政府补贴款210万元。

2×18年4月20日,丁公司购入不需要安装环保设备,实际成本为480万元,使用寿命10年,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不考虑净残值)。

2×26年4月,丁企业的这台设备发生毁损。

本例中不考虑相关税费。

丁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方法一:丁公司选择总额法进行会计处理(1)2×18年3月15日实际收到财政拨款,确认递延收益:借:银行存款 2 100 000贷:递延收益 2 100 000(2)2×18年4月20日购入设备:借:固定资产 4 800 000贷:银行存款 4 800 000(3)自2×18年5月起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月末)计提折旧,同时分摊递延收益:①计提折旧(假设该设备用于污染物排放测试,折旧费用计入制造费用):借:制造费用40 000贷:累计折旧40 000②分摊递延收益(月末)借:递延收益17 500贷:其他收益17 500(4)2×26年4月出售设备,同时转销递延收益余额:①出售设备:借:固定资产清理 960 000累计折旧 3 840 000贷:固定资产 4 800 000借:营业外支出 960 000贷:固定资产清理 960 000②转销递延收益余额:借:递延收益 420 000贷:营业外收入 420 000方法二:丁企业选择净额法进行会计处理(1)2×18年3月15日实际收到财政拨款:借:银行存款 2 100 000贷:递延收益 2 100 000(2)2×18年4月20日购入设备:借:固定资产 4 800 000贷:银行存款 4 800 000借:递延收益 2 100 000贷:固定资产 2 100 000(3)自2×18年5月起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月末)计提折旧:借:制造费用22 500贷:累计折旧22 500(4)2×26年4月出售设备:借:固定资产清理 540 000累计折旧 2 160 000贷:固定资产 2 700 000借:营业外支出 540 000贷:固定资产清理 540 000(三)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在收到时应当先判断企业能否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如收到时暂时无法确定,则应当先作为预收款项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待客观情况表明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后,再确认递延收益;如收到补助时,客观情况表明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则应当确定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例9-33】甲企业于2×14年3月15日与企业所在地地方政府签订合作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当地政府将向甲企业提供1 000万元奖励资金,用于企业的人才激励和人才引进奖励、甲企业必须按年向当地政府报送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并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协议同时还约定,甲企业自获得奖励起10年内注册地址不迁离本区,否则政府有权追回奖励资金。

甲企业于2×14年4月10日收到1 000万元补助资金,分别在2×14年12月、2×15年12月、2×16年12月使用了400万元、300万元和300万元,用于发放给总裁级别类高管年度奖金。

本例中,甲企业应当在实际收到补助资金时应当先判断是否满足递延收益确认条件。

如果客观情况表明企业在未来10年内离开该地区的可能性很小,比如通过成本效益分析认为甲企业迁离该地区的成本大大高于收益,则甲企业收到补助资金时应当计入“递延收益”科目,实际按规定用途使用补助资金时,再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甲企业选择净额法对此类补助进行会计处理,其账务处理如下:(1)2×14年4月10日甲企业实际收到补贴资金借:银行存款 10 000 000贷:递延收益 10 000 000(2)2×14年12月、2×15年12月、2×16年12月甲企业将补贴资金发放高管资金时:①2×14年12月借:递延收益 4 000 000贷:管理费用 4 000 000②2×15年12月借:递延收益 3 000 000贷:管理费用 3 000 000③2×16年12月借:递延收益 3 000 000贷:管理费用 3 000 000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这类补助通常与企业已经发生的行为有关,是对企业已发生的成本费用或损失的补偿,或是对企业过去行为的奖励,如果企业已经实际收到补助资金,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如果会计期末企业尚未收到补助资金,但企业在符合了相关政策规定后就相应获得了收款权,且与之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企业应当在这项补助成为应收款时按照应收的金额予以确认,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例9-34】乙企业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该企业的这种产品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际即征即退。

乙企业2×17年8月在进行纳税申报时,对归属于7月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提交退税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的退税额为10万元。

软件企业即征即退增值税属于与企业的日常销售密切相关,属于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乙企业2×17年8月申请退税并确定了增值税退税额,账务处理如下:借:其他应收款 100 000贷:其他收益 100 000【例9-35】丙企业2×15年11月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并于2×15年12月20日收到了政府补助资金200万元。

2×15年12月20日,丙企业实际收到补助资金并选择按总额法进行会计处理,其账务处理如下:借:银行存款 2 000 000贷:营业外收入 2 000 000(四)政府补助的退回应当分别下列情况进行会计处理:(1)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成本的,应当调整资产账面价值;(2)存在尚未摊销的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3)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例9-36】接【例9-32】,假设2×19年5月,有关部分在对丁企业的检查中发现,丁企业不符合申请补助的条件,要求丁企业退回补助款,丁企业于当月退回了补助款210万元。

丁企业的账款处理如下:方法一:丁企业选择总额法进行会计处理,应当结转递递延收益,并将超过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2×19年5月丁企业退回补助款时:借:递延收益 1 890 000其他收益 210 000贷:银行存款 2 100 000方法二:丁企业选择净额法进行会计处理,应当视同一开始就没有收到政府补助,调整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本例中应调整固定资产成本和累计折旧,将实际退回金额与账面价值调整数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19年5月份丁企业退回补助款时:借:固定资产 1 890 000制造费用 210 000贷:银行存款 2 100 000【例9-37】甲企业于2×14年11月与某开发区政府签订合作协议,在开发区内投资设立生产基地,协议约定,开发区政府自协议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向甲企业提供300万元产业补贴资金用于奖励该企业在开发区内投资,甲企业自获得补贴起5年内注册地址不得迁离本区,如果甲企业在此期限内搬离开发区,开发区政府允许甲企业按照实际留在本期的时间保留部分补贴,并按剩余时间追回补贴资金。

甲企业于2×15年1月3日收到补贴资金。

假设甲企业在实际收到补贴资金时,客观情况表明甲企业在未来5年内搬离开发区的可能性很小,甲企业应当在收到补贴资金时计入“递延收益”科目,由于协议约定如果甲企业提前搬离开发区,开发区政府有权追回部分补助,说明企业每多留在开发区内一年,就有权取得与这一年相关的补助,与这一年内补助有关的不确定性基本消除,补贴收益得以实现,所以甲企业应当将该补助在5年内平均摊销结转计入损益。

甲企业的账务处理如下:(1)2×15年1月3日甲企业实际收到补贴资金:借:银行存款 3 000 000贷:递延收益 3 000 000(2)2×15年12月31日及以后年度,甲企业分期将递延收益结转入当期损益:借:递延收益 600 000贷:其他收益 600 000假设2×17年1月,因甲企业重大战略调整,搬离开发区,开发区政府根据协议要求甲企业退回补贴1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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