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维早期行事探究_王辉斌
王维若干事迹考辨

王维若干事迹考辨
王辉斌
【期刊名称】《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学报》
【年(卷),期】2007(000)002
【摘要】针对陈铁民《关于古代作家生平事迹易犯的几种错误》一文中所涉及的王维生平事迹中的若干问题,本文分别从十二个方面,作了答辨与商榷.目的在于还原王维生平的历史真实,全面、系统、翔实地研究王维其人其作.
【总页数】8页(P41-48)
【作者】王辉斌
【作者单位】襄樊学院,中文系,湖北,襄樊,441053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I207.209
【相关文献】
1.夏桀若干事迹考辨——以出土楚简与传世文献比较为基点 [J], 张峰
2.王维若干交游考辨 [J], 王辉斌
3.王维生平事迹考辨 [J], 谭庄
4.李汝珍生平若干事迹考辨 [J], 李明友
5.孙盛若干生平事迹及著述考辨 [J], 王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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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维早期行事探究

王维早期行事探究[1].txt.. 2000 年11 月.. .. .. .. .. .. .. .. .. 山西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 .. .. .. .. .. .. .. .. .. Nov. , 2000 第23 卷.. 第..古代文学研究王维早期行事探究王辉斌( 襄樊学院中文系, 湖北襄樊441053)关键词: 订交洛阳; 被出济州; 汶阳归客; 休假告归; 家贫禄薄摘.. 要: 文章主要对王维开元年间的行事进行了新的探索。
认为: ( 一) 王维与祖讠永曾在开元五年、十五年、十九年、二十二年过从四次; ( 二) 王维被贬济州后, 曾任职曲阜一带, 于开元十三年春正月获赦还长安; ( 三) 开元十四年夏, 铨选后的王维被调任! 淇上., 其于赴任途中曾还家一次, 被后人定为伪作的#休假还旧业便使.一诗, 即为王维写于是时。
.. .. 本文所谓王维生平中的! 早期行事., 是指他开元三年( 715) 远渡黄河入京至开元二十三年( 735) 擢任右拾遗间20 年的一段历史事实。
对于王维此期的行事, 研究者们或众说一辞, 或殆若聚讼, 令人无所适从, 因而颇需重新考察。
所以, 本文就王维在此期间与祖讠永的交往时次, 贬鲁与离鲁的实况, 以及补选与告归等史况, 作一具体探索, 并就有关问题与陈铁民#王维新论.略作商榷。
一.. 与祖讠永的交往实况祖讠永是王维在开元年间的重要交游之一。
关于二人的交往概况, 辛文房#唐才子传.卷二有如是记载: ! ( 祖讠永) 少与王维为吟侣, 维在洛州, 寓官舍, 赠祖三诗, 有云: %结交二十载, 不得一日展。
贫病子既深, 契阔余不浅。
& 盖后流落不遇, 极可伤也。
.对于辛氏的这一记载, 陈贻#唐诗论丛.王维生平事迹初探.、陈铁民#王维新论.王维年谱. 以及傅璇琮主编#唐才子传校笺.等, 均从而不疑。
如陈铁民#王维年谱.即认为: 开元九年( 721) , 王维贬济州途经洛阳, 曾与祖讠永相聚; 四年后的开元十三年( 725) , 祖讠永及第后授职济州以东, 于洛州与王维再晤。
宋本王维集考述

宋本王维集考述王君莉;王辉斌【摘要】宋本王维集,主要有蜀刻本《王摩诘文集》与建昌本《王右丞文集》两种,前者刻印于北宋中晚期之际,后者则板梓于南宋.建昌本又称麻沙本,其原刻为日本静嘉堂文库所收藏.建昌本之影抄本《王右丞文集》与蜀刻本《王摩诘文集》,现均藏于国家图书馆.这两种宋本王维集,既各有所长又各有所短,从现存最早之宋刊本王维集而言,宋蜀刻本较之建昌本更具有版本学价值.然而值得指出的是,自从元刊《须溪先生校本唐王右丞集》以建昌本①(系统)为底本并问世后,明清两朝的各种王维集本,亦无不如此,其中,最具有典型性者,即为赵殿成的《王右丞集笺注》.赵注不仅将只有十卷诗文的王维集随意扩展为二十五卷,而且还因未见到宋蜀刻本《王摩诘文集》,而使其笺注留下了许多方面的遗憾.所以,以宋蜀刻本《王摩诘文集》为底本,对王维集进行一次全现整理,也就势在必然.【期刊名称】《南都学坛》【年(卷),期】2017(037)005【总页数】6页(P41-46)【关键词】王维集;蜀刻本;建昌本;影抄本【作者】王君莉;王辉斌【作者单位】电子科技大学图书馆,四川成都 611731;湖北文理学院文学院,湖北襄阳 441053【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I12宋本王维集存世,现可知主要有两种,即:蜀刻本《王摩诘文集》十卷,建昌本《王右丞文集》(一作《王右丞集》)十卷。
对于这两种宋刻本,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卷十六于“《王右丞集》十卷”略有记载:“唐尚书右丞河中王维摩诘撰,建昌本与蜀本次序皆不同,大抵蜀刻唐六十家多异于他处本,而此集编次尤无伦。
”[1]468 蜀刻本《王摩诘文集》,刻印于北宋中晚期之际,每半页十一行,行二十字,现藏于国家图书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据以影印(以下简称“影宋本王集”)。
建昌本又称麻沙本(以下或称“建昌本”,或称“麻沙本”,主要是出于行文的方便,特此说明),为南宋刻本,每半页十一行,行二十字,原刻本为日本静嘉堂文库所藏,其影抄本现藏于国家图书馆,每半页十行,行十八字,上有瞿镛铁琴铜剑楼印。
王维开元行踪求是

Wang Wei's Tracks during the Period of kaiyuan 作者: 王辉斌
作者机构: 襄樊学院中文系,湖北襄樊441053
出版物刊名: 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页码: 64-68页
主题词: 王维;开元行踪;知南选;黔州
摘要:文章考察的王维'开元行踪',主要是以其'知南选'为研究的中心.认为:王维在开元二十八年秋,自长安经大散关入蜀,'知南选'于黔州.翌年春正月事毕,在渝州顺长江东下至夏口,然后逆汉水直抵襄阳,并于南阳临湍驿与神会等'谈经数日',旋北归长安.翌年改元宝,唐玄宗下诏,文武百官九品以上者,连升两级,王维由正八品下的监察御史擢升为从六品下的侍御史.王士源<孟浩然集序>、胡适辑<神会语录>,均称'侍御史王维'者,即皆因此而始.。
中华书局版_王维年谱_疏误

第27卷 第3期 运城学院学报V o.l27 N o.3 2009年6月 Journa l of Y uncheng U n i versity Jun.2009中华书局版 王维年谱疏误王辉斌!(襄樊学院中文系,湖北襄樊441053)摘 要:中华书局版 王维集校注所附 王维年谱,虽然为作者的∀增补、修改#本,但其中存在问题之多,仍不亚于刊载在 文史上的旧 王维年谱。
文章选择其中具有代表性的六个问题,或指其谬,或辨其误,以供研究王维者参考。
关键词:中华书局版;王维年谱;指谬辨误中图分类号:B22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8008(2009)03-0025-05中华书局版陈铁民 王维集校注附录五 王维年谱(以下简称∀ 年谱 #),是作者在原 王维年谱!的基础上,经过修改而成一种新的 王维年谱。
正因此,作者在该书 前言中,乃有∀这次收入本书,又作了一些增补、修改#的说明[1]17。
对于发表于 文史也即被收入 王维新论之 王维年谱,由于其中错误甚多之缘故,我曾撰 陈铁民<王维年谱>商评[2]一文,就其中具有代表性的错误,着眼于方法的角度,从∀为强己说而置事实于不顾#、∀牵强附会与揣测臆想并存#、∀不熟悉唐代的各种制度#、∀不谙王维交游生平而成误#四个方面,进行逐一质疑与辨正。
本文则旨在就中华书局版的增订本 王维年谱所存在的几个问题,以条陈之形式,或指其谬,或辨其误,这对于王维生平事迹的考证与探讨,应是不无参考价值的。
一、王维离家赴长安的年岁与时间问题、对于这一问题, 年谱于开元三年内说:∀十五岁,离家赴长安。
# 年谱之所以认为王维开元三年为十五岁且∀离家赴长安#者,其依据主要源于两个方面:一是认为王维生于武则天长安元年(701),至开元三年正好十五岁;二是王维 过始皇墓题下有∀时年十五#之注,表明十五岁的王维此时已来到了长安,因为∀始皇墓#乃在长安近郊之骊山。
据此二者,故 年谱又说:∀( 过始皇墓)诗即(王维)离乡赴长安途经骊山时所写。
王辉斌的主要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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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求是录》是2000年3月江西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王 辉斌。
《李白求是录》围绕对李白的研究,主要对存在于李白生平中的一些 “旧说”与“新说”进行了辨正,就李白集中的有关作品进行了“个案” 研究,对1949年至1999年50年间的李白研究分步进行了归纳与总结,并 以翻译的形式向读者介绍了日本学界有关李白研究的最新成果。
王辉斌,字靖华,1947年10月17日(农历九月十四日)生,湖北天门 人,湖北文理学院文学院教授。中国孟浩然研究会会长,中国李白研究会、 中国杜甫研究会常务理事,《孟浩然研究论丛》主编。当代中国将文学史 研究打通关的人。主要从事中国古代文学、文学文献学、辑轶学研究与戏 曲论著、乐府文学批评。
主持并完成国家社科基金及教育部、湖北省人文社科项目等多项。
《李白研究新探》是2013年黄山书社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王辉 斌。
《李白研究新探》观点新颖,有较高的学术价值。
《李白研究新探》对李白研究的贡献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即:“李 白生平求是”、“李白作品索解”、“研李著述评译”。其中,“李白生 平求是”为全书重点中的重点,其关键在于《李白研究新探》对于李白生 平的研究,乃是本着“作家研究年谱为先”的原则进行的,对存在于李白 生平中的相关“新说”进行了多角度的考辨,使李白生平的历史真实得以 最大程度之还原。“李白生平求是”虽并非为一部“李白年谱”,但其却 有着较“年谱”更为具体、更为精细谨严的系列考证,并藉材料提出了许 多为“年谱”所不曾涉笔的李白生平中的历史真实。
而尤为引人注目的是,生活在这一时期的诗人们,虽然在各自不同的 文化背景下进行着各种样式、各种风格的诗歌创作,并且取得了非同一般 的成就,但他们在对待前人的文学遗产方面,却有着惊人的一致性,即其 都是以尊崇唐人唐诗为己任的。
关于唐代诗佛王维的研究郑晗磊2014014056

2014-2015中国文学史期末考试文献题目:关于唐代诗佛王维的研究*名:***学号: **********年级: 2014级学院:文学院专业:中国语言文学完成日期: 2014年 6月 8 日一.王维生平事迹的研究成果10部1.谭优学《王维生平事迹再探》,《南京师范名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82年02期。
2.杨军《王维生平的若干问题——就《王伟年谱》与陈铁民同志商榷》,《苏州铁道师院学报》1984年00期。
3.金五德《王维贬济缘由及离济时间考辨》,《中国文学研究》1987年第2期。
4.陈铁民《我的王维研究》,《唐都学刊》1991年04期。
5.王辉斌《王维若干事迹考辨》,《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学报》 2007年第2期。
6.王辉斌《关于王维生平事迹的再讨论——陈铁民《再谈》一文驳评》. 贵州教育学院学报. 2007年第6期。
7.王辉斌《关于王维生平中的几个问题》,《南阳师范学院学报》2008年第7期。
8.谭庄《王维生平事迹考辩》,《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学报》2010年01期。
9.王辉斌《唐代诗人生平中的几个问题——就陈子昂、王维、权德舆生平研究答诸生疑》,《三峡论坛》2011年第1期。
10.刘万川,曹向华《王维生平研究中有关职官的几个问题》,《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报)》2014年02期。
二.王维“诗中有画”研究成果16部1. 张洪忠《王维“诗中有画”中的诗与画》,《美术研究》2000年03期。
2. 蒋寅《对王维“诗中有画”的质疑》,《文学评论》2000年第4期。
3. 李园《王维“诗中有画”艺术研究》,《南京师范大学》2004年。
4. 胡承英《论王维山水诗歌的审美意蕴》,《中央民族大学》2006年。
5.罗显克,钟良《“诗”与“画”边界研究:以王维诗为中心》,《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6期。
6. 黄静《也谈王维的“诗中有画”》,《现代语文:上旬.文学研究》2008年第11期。
卅年心血铸一剑斩棘披荆探幽微——试评王辉斌先生《四大奇书探究》

卅年心血铸一剑斩棘披荆探幽微——试评王辉斌先生《四大奇书探究》贾晓峰【摘要】王辉斌先生的《四大奇书探究》是一部"观点独特,新见迭出""思考精审,辩驳有力""立论有据,文献翔实"的著作,学术价值明显.在研究方法上,该书以"有一份材料说一份话"为审视点,是对清代朴学之风的发扬与光大.全书视野开阔,学养深厚,是王先生为学术做出的又一可贵贡献.【期刊名称】《湖北文理学院学报》【年(卷),期】2018(039)003【总页数】3页(P82-84)【关键词】王辉斌;《四大奇书探究》;古典长篇小说【作者】贾晓峰【作者单位】长治学院中文系,山西长治 046011【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K207.41中国古代文学历史悠久,内容极为丰富,这决定了其研究方法具有多样性的特点。
大体上,这些方法可概括为阐释和实证两大类型。
阐释性研究的目的主要是对作品的思想、艺术等成就做出切实、独到的揭示;实证性研究则旨在通过史料文献的考证整理以获得文本、作者等的真实信息、本来原貌。
中国古代文学的丰富性也致使一个研究者很难研究这一学科的各个领域,而是不得不专攻个别领域,呈现出专深者有余,博通者颇为罕见的状况。
在中国古代文学研究的知名学者中,王辉斌先生则是以广博、多产和勇于提出新见著称的一位。
他的研究纵跨从先秦到明清各个阶段,涉猎诗、词、散文、小说、戏曲多个领域,表现出宏通的研究视野和深厚的学识学养,是一位颇有影响力的前辈学者。
王辉斌先生的《四大奇书探究》由黄山书社2014年出版,汇集了王先生前后近30年间发表的28篇论文,是他对《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金瓶梅》四部长篇小说数十年探索的结晶。
该书分为上下两编,上编为“四大奇书探幽”,共有16篇文章,重点探讨“四大奇书”的作者、作年、抄本、祖本、题旨等问题;下编为“四大奇书批评”,共有12篇文章,主要是对“四大奇书”的各种评点本进行研究,涉及成书年代、批评者、真伪、批评特色、批评年表等,内容颇为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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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第22卷2000年第3期(总第90期)王维早期行事探究王辉斌(襄樊学院中文系,湖北襄樊 441053)摘要:王维开元年间的行止主要有:1.王维与祖讠永曾在开元五年、十五年、十九年、二十二年过从四次。
2.王维被贬济州后,曾任职曲阜一带,于开元十三年春正月获赦还长安。
3.开元十四年夏,铨选后的王维被调任“淇上”,于赴任途中曾还家一次,被后人定为伪作的《休假还旧业便使》一诗,即为王维写于是时。
关键词:唐代文学;王维;订交洛阳;被出济州;汶阳归客;休假告归;家贫禄薄中图分类号:I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744(2000)03-0019-04 本文所谓王维生平中的“早期行事”,是指他开元三年(公元715年)远渡黄河入京至开元二十三年(公元735年)擢任右拾遗间整20年的一段历史事实。
对于王维此期的行事,研究者们或众说一词,或殆若聚讼,令人无可适从,因而颇需重新考察。
所以,本文旨在就王维在此期与祖讠永的交往时次,贬鲁与离鲁的实况,以及补选与告归等史况作一具体探索,并就有关问题与陈铁民《王维新论》略作商榷。
一 与祖讠永的交往实况祖讠永是王维在开元年间的重要交游之一。
关于二人的交往概况,辛文房《唐才子传》卷二有如是记载:“(祖讠永)少与王维为吟侣,维在洛州,寓官舍,赠祖三(祖讠永行三)诗,有云:`结交二十载,不得一日展。
贫病子既深,契阔余不浅。
'盖后流落不偶,极可伤也。
”对于辛氏的这一记载,陈贻火欣《唐诗论丛·王维生平事迹初探》、陈铁民《王维新论·王维年谱》,以及傅璇琮主编《唐才子传校笺》等,均从而不疑。
如陈铁民《王维年谱》即认为:开元九年(公元721年),王维贬济州途经洛阳,曾与祖讠永相聚,四年后的开元十三年(公元725年),祖讠永及第后授职齐州以东,于洛州与王维再晤。
另《王维新论·王维生平新探》还认为,王维在“八、九岁即与咏(应作讠永)相识”,若以王维生于公元701年计之,则是文乃将王维与祖讠永初次订交的时间系在唐中宗景龙二年(公元708年)前后。
如此,综“年谱”与“新探”则为:王维与祖讠永在开元年间先后过从三次,其时间分别为景龙二年、开元九年、开元十三年。
由于《王维新论》的这一结论,是建立在《唐才子传》所载的基础上的,而《唐才子传》此载又乃为误,故《新论》的结论亦误。
《王维新论》的错误首先表现在《王维生平新探》认为王维与祖讠永初识于唐中宗景龙年间的说法,纯为臆测所致。
这是因为,当时只有“八、九岁”的王维,是根本不可能从其家乡(今山西永济)远渡黄河到洛阳或者长安与祖讠永相识的。
而据王维《过秦皇墓》题下的一条“自注”可知,王维自其家乡至京师长安,乃在他“时年十五”的开元三年。
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
问题的另一个方面则是,从现存的全部祖讠永之作可知,祖讠永一生的足迹是不曾到过王维的家乡即今山西省晋南一带的,此则表明,王维与祖讠永的初交地也不可能是在王维的家乡。
所以,《王维新论》对王维《赠祖三讠永》中的“结交二十载”以及《喜祖三至留宿》中的“早岁同袍者”之笺释,都是不足取的。
其次,《王维新论》中的《王维年谱》据《赠祖三讠永》一诗,认定祖讠永曾至济州与王维过从一时的说法,亦无可成立。
其原因在于,“年谱”的这一结论,一则是承袭了《唐才子传》的错误记载,另则为轻信了《赠祖三讠永》题下“济州官舍作”的自注。
而《唐才子传》之所以作如是记载者,关键亦是以这条“自注”为依据的。
其实,这条“济州官舍作”的所谓“自注”,并非出自王维手笔,而是后人妄为。
这是因为,开元十三年在济州任司仓参军的王维,如确实是在“济州官舍”写了此诗并于诗中记载了他在是年已与祖讠永“结交二十载”,就表明他与祖讠永初识时只有五岁。
而如前所言,王维与祖讠永在“八、九岁”时订交既不可能,那么五岁之说就更难以令人置信。
此为其一。
收稿日期:2000-05-15作者简介:王辉斌(1949-),男,湖北天门人,襄樊学院中文系教授,主要从事中国古代文学研究。
—19—其二,此诗所述写的时令明确为秋,而王维在开元十三年的春正月即已离鲁(详后)。
其三,祖讠永在开元十二年及第[1]后是否授官,尚值怀疑,因为据《旧唐书·王翰传》可知,开元十四年前后的祖讠永乃为一“文士”而非已“解褐”。
其云:“(张)说既罢相,出翰为汝州长史,改仙州别驾。
至郡,日聚英豪,从禽击鼓,恣为观赏,文士祖讠永、杜华常在座。
”据两《唐书·张说传》,知张说罢相在开元十四年四月,则王翰出为汝州长史即应在是年四月或稍后。
而《全唐诗》祖讠永集中有《汝坟同仙州王长史翰闻百舌鸟》、《寄王长史》二诗,又可佐证。
这说明,开元十四年四月及其后的祖讠永,乃是在汝坟与仙州(均在今河南)一带的。
若如“年谱”所言,祖讠永及第后即被授官齐州(今山东济南)以东,且其又言唐制规定六品以下官四考为一任,那么,开元十四年前后的祖讠永就不应以一“文士”的身份,“常在座”于王翰的仙州长史府。
由此可见,《王维年谱》所持之祖讠永及第后授职鲁中云云,也是难以立足的。
根据以上三点,可知所谓的“济州官舍作”之王维“自注”,乃是完全靠不住的,而《王维年谱》的结论为误,也就甚为清楚。
王维的《赠祖三讠永》诗既非写于济州(今山东茬平),而祖讠永及第后又不曾任职鲁中,那么,“年谱”关于王维与祖讠永在开元十三年曾相晤于济州的说法,自然也就站不住脚了。
而其据此提出的王维《喜祖三至留宿》与祖讠永《答王维留宿》均写于开元十三年的济州,以及据祖讠永诗中“四年不相见”相推,认为二人在开元九年曾会晤于洛阳云云,亦均因此而全误。
另,《王维年谱》认为赵殿成《王右丞集笺注》卷十四《送别》一诗,乃系王维写于济州并与祖讠永相关者,亦为错误,盖因“年谱”惟一的依据,就是《万首唐人绝句》将此诗之题作《齐州送祖三》。
现既已知王维在济州期间根本不曾与祖讠永过从,则《绝句》之作是题乃不可据信,自是极为明白。
那么,王维与祖讠永在开元年间的交往实况又究竟如何呢?根据对二人各自诗作及其行踪的考察,可知在开元二十三年王维任右拾遗前,他们共有过四次过从。
按王维《赠祖三讠永》诗中的“结交二十载”,表明二人在“二十”年间至少乃有两次相交,即初次的订交与王维写此诗的是次再会。
而王维《喜祖三至留宿》与祖讠永《答王维留宿》二诗,亦表明了二人在此期间有过两次会晤,其一为祖讠永留宿王维家中的那一次,其二为祖讠永诗中所言“四年不相见”即是次的四年前的一次。
但祖讠永留宿王维家中的这一次,又非为王维写《赠祖三讠永》的那一次,这是因为,前者的时令为“积雪带余晖”,后者则是“落日照秋草”,二者季节明显不同。
由此又可知,祖讠永《答王维留宿》中的“四年不相见”之“四年”前的祖、王相见的“那一次”,亦非王维写《赠祖三讠永》的那一次,更非二人初次订交的那一次。
如上所言,王维远渡黄河入京乃在他“时年十五”的开元三年,而其集中的《哭祖六自虚》诗,又表明他在开元五年(公元717年)已由长安到了洛阳[2],则与“家于洛阳”的祖讠永结交“同袍”之“早岁”,就当在本年前后。
开元五年,王维十七岁,以此勘之“结交二十载”,乃为开元二十四年(公元736年)。
但开元二十四年的秋天,王维一则已在长安任右拾遗,另则其当时的情况也不是“契阔余不浅”,故据此可知,“结交二十载”之“二十”,乃是举其成数而言。
所以,《赠祖三讠永》诗的作年,应在王维未为张九龄擢任右拾遗的开元二十二年前后,其作地则在长安。
王维开元五年在洛阳与祖讠永初次相交,据其《哭祖六自虚》诗,当与祖自虚其人不无关联。
这是因为,此诗既述写了王维在开元五年前后与祖自虚的笃密交谊,又明确交待了二人过从之地为洛阳,而祖讠永不仅为洛阳人,且又排行第三,则其与排行第六的祖自虚很可能为从兄弟关系。
对于祖讠永访王维于家中且被留宿的那一次,拙作《王维婚姻问题四题》[3]一文,已考订在开元十九年春的长安,以此勘之祖讠永《答王维留宿》诗中的“四年不相见”,可知二人在此次之前亦即此次的“四年”前的那一次“相见”,乃为开元十五年。
是年,王维已任职“淇上”。
值得注意的是,淇上与祖讠永“常在座”于王翰长史府所在地的仙州甚近,则二人的此次相会,很有可能就是在“淇上”一带。
综上,可知王维与祖讠永在开元年间即开元二十三年前过从四次的具体概况为:二人初次相交在开元五年的洛阳,第二次聚晤为开元十五年的“淇上”,第三次再会为开元十九年的长安,第四次在开元二十二年,其地亦为长安。
二 贬鲁与离鲁的历史真实王维贬鲁,事在开元九年的秋天。
其前,任太乐丞未久的王维,与著名史学家刘知己的长子时为太乐令的刘贶,均因“黄师子事”案而遭贬谪。
据《旧唐书·刘子玄传》,知刘贶被贬时刘知己曾亲自出面“诣执诉理”而未果,这说明唐廷知对此案的处理是极为严厉的。
正因为如此,故王维在离开长安之际,于《被出济州》一诗中,写下了“纵有归来日,多愁年鬓侵”的句子,以表明他对这一处理的心有余悸。
但数年后的王维终于“归来”长安了,并且他还在途经广武时写下了《寒食汜上作》一诗,以表明他的这次“归来”是如何的不易。
诗云:“广武城边逢暮春,汶阳归客泪沾巾。
落花寂寂啼山鸟,杨柳青青渡水人。
”值得注意的是,王维此次的被贬既为济州,撰之情理,他本应自称“济州归客”,然诗中却明明白白写为“汶阳归客”,其中原因何在?要弄清楚这一问题,首先得对“汶阳”有所了解。
按“汶阳”系西汉所置县,治所在今山东宁阳县东北,北齐废,隋开皇四年改鲁县又置,至开皇十六年则又改为曲阜县,治所移至今山东曲阜市。
《隋书·地理志》对此有详载,兹不具引。
由是而观,可知王维在—20—《寒食汜上作》中自称为“汶阳归客”,实际上就是“曲阜归客”之谓。
考高适《奉酬北海李太守丈人夏日平阴亭》诗有云:“寄书汶阳客,回首平阴亭。
”刘开扬《高适诗集编年笺注》于“汶阳客”注云:“时高适在汶阳,故云。
”此则表明,只有身在汶阳者才可称为“汶阳客”,而王维既作如是称,则其曾一度至汶阳可知。
但王维的是次至汶阳,并非为他遇赦后还长安时之途经,因为据李吉甫《元和郡县图志》卷十、两《唐书·地理志》可知,唐代由济州经郓州、陈留、洛阳至长安,其全程为1920里,而由济州绕道兖州、曲阜至长安,其全程为2500里,以王维当时急切盼归的心情言,他是肯定不会放着近路不走而取道远途以还长安的。
这样看来,王维于《寒食汜上作》诗中自称“汶阳归客”者,所表明的应是他在“被出济州”后,又曾由济州再贬“汶阳”。
对于王维的这次再贬,谭优学《王维生平事迹再探》[4]一文,虽然已曾涉及,但其认为乃系“转官吴越”则不的。
其原因在于,潭文的“转官吴越”说既与“汶阳归客”不符,又极为牵强地将卢象集中的《别弟妹》二首归为王维斯时所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