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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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保卫检查考核奖惩制度

学校保卫检查考核奖惩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了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提高保卫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明确保卫检查工作要求,规范保卫人员行为。

2. 提高保卫检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3. 增强保卫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工作积极性。

4. 建立健全奖惩机制,激发保卫队伍的活力。

三、制度内容1. 考核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保卫人员,包括校门保卫、宿舍保卫、校园巡逻等岗位。

2. 考核内容(1)工作态度:包括工作纪律、出勤情况、值班情况等。

(2)业务能力:包括保卫知识掌握、应急处理能力、技能操作等。

(3)工作成效:包括安全事故预防、处理、案件侦破等。

(4)群众满意度:包括服务态度、处理突发事件能力等。

3. 考核方式(1)日常考核:由保卫部对保卫人员日常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和考核。

(2)月度考核:由保卫部组织,对保卫人员一个月的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价。

(3)年度考核:由学校组织,对保卫人员一年的工作进行综合评价。

4. 奖惩措施(1)奖励对在保卫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保卫人员,给予以下奖励:1. 表彰奖励:对优秀保卫人员给予表彰,并在全校范围内通报表扬。

2. 荣誉称号:对连续多年表现优秀的保卫人员,授予荣誉称号。

3. 薪酬待遇:对表现优秀的保卫人员,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或晋升机会。

(2)惩罚对在保卫工作中存在严重问题、违反工作纪律的保卫人员,给予以下惩罚:1. 警告: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保卫人员给予警告,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

2. 记过:对情节较重的违反工作纪律的保卫人员给予记过处分。

3. 离职:对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保卫人员,学校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四、制度实施1. 本制度由学校保卫部负责解释和实施。

2. 各级领导和保卫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确保学校安全保卫工作顺利进行。

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制度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保卫部负责修订和完善。

今年的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今年的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1.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治安保卫工作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和治安防范工作中的漏洞及其它不安全因素。

2.认真做好记录,定期进行分析制度,找出原因,全面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

3.建立和完善各项考核和奖惩制度,具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给予表彰和奖励:
⑴执行安全保卫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成绩显著的。

⑵发现并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事迹突出的。

⑶避免治安灾害事故发生或在抢捡救灾中事迹突出的。

⑷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案件事迹突出的。

⑸在安全保卫工作中认真负责、忠于职守、成绩显著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建立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违反治管理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⑴忽视安全保卫工作,致使单位内部治安秩序混乱,经常发生违法犯罪活动的。

⑵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造成治安灾害事故的。

⑶违反安全保卫制度,致使国家、企业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
⑷发现重大隐患不及时报告或能够消除的隐患不及时消除的。

⑸对发生的案件的治安灾害事故隐瞒不报的。

⑹妨碍本单位保卫人员履行职责或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公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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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执法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管理办法

治安执法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管理办法

治安执法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治安执法,提高执法队伍的素质和效能,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检查
月度考核
每个月将对所辖区域的执法队伍进行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
- 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是否规范
- 执法记录是否齐备准确
- 执法设备是否得到有效使用
不定期检查
针对重点区域和难点问题,可以不定期对执法队伍进行检查,以确保执法工作的质量。

考核
执法资格考试
新招录的执法人员需要进行执法资格考试,确保其具备从事执
法工作的基本能力。

年度考核
每年对执法队伍进行一次综合考核,以评估其整体素质和工作
成效。

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奖惩管理
奖励
对于在执法工作中表现优秀、出色完成工作任务的执法人员,
给予表扬、奖励和晋升的机会,以激励其继续发扬优秀的工作作风。

处罚
对于执法工作中存在的轻微违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警告、批评和教育;对于涉及严重违法行为的执法人员,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和惩罚,以维护执法队伍的形象和权威。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一、治安保卫工作的检查考核制度1.全面评估:以综合指标评价治安保卫工作的效果,包括犯罪率、案件侦破率、治安环境改善等方面。

通过定期组织评估,对每个单位或个人进行全面评价和排名,根据排名情况进行奖励或处罚。

2.定期巡查:通过定期巡查,对治安保卫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巡查内容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装备和人员配备情况、工作记录和报表的填写情况等。

巡查结果作为评估单位或个人工作质量的重要依据。

3.基础设施检查:对治安保卫工作中的基础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包括视频监控系统、安全门禁系统、警务通信系统等使用情况、维护情况和更新升级情况。

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指导,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案件侦破率考核:对治安保卫工作中的案件侦破率进行考核。

对案件侦破率较高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奖励,激励他们继续努力;对案件侦破率较低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考核和指导,找出问题原因并进行改进。

二、治安保卫工作的奖惩制度1.奖励制度:对在治安保卫工作中表现出色、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奖励。

可以采取荣誉称号、奖金、晋升等方式进行表彰,以激发其积极性和工作热情。

2.处罚制度:对治安保卫工作中存在犯错误、失职渎职等情况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

根据失职的严重程度和造成的影响,可以采取警告、纪律处分、降职、开除等方式进行惩罚。

3.部门对接:对治安保卫工作中涉及多个部门的重要案件或突发事件,进行部门之间的积极沟通和协同工作。

实行跨部门横向协作和纵向统一领导,确保案件的高效解决和工作的顺利开展。

4.群众参与: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治安保卫工作中的宣传、防范、举报等方面。

对于提供关键线索,协助处理案件的群众,给予相应的奖励和保护。

5.创新奖项:对在治安保卫工作中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奖励。

激励其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和经验,为治安保卫工作提供更多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保卫工作奖惩制度

保卫工作奖惩制度

保卫工作奖惩制度
第一条凡模范遵守保卫管理制度和积极维护内部治安秩序的,给予表扬和奖励;违反制度的应给予批评、处分和经济处罚。

第二条模范地遵守保卫工作管理,做出下列成绩之一的集体和个人,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三条执行并遵守治安、保卫管理制度,勇于纠正违章的。

第四条为抓获现行犯罪分子或侦破案件提供线索证据的。

第五条敢于同歪风邪气、坏人坏事做斗争,事迹突出的。

第六条发现事故隐患,积极提请整改。

发生事故奋力抢救,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和妥善处理的。

第七条防范措施落实,治安秩序稳定,无事故、无案件的。

第八条凡有下列违反治安、保卫管理制度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态度好坏,予以批评教育,经济制裁,行政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治安、保卫管理制度,经教育不改的;
(二)因工作失职,使国家财产和公用设施遭受损失的;
(三)有打架斗殴、流氓盗窃、赌博等行为的;
(四)起哄闹事,扰乱内部治安秩序,不听劝阻的;
(五)丧失警惕,不负责任,而发生案件的;
(六)违反保密规定或玩忽职守而造成失、泄密事件的;
(七)故意毁坏消防设施和其它公共设施的。

第九条单位、部门领导人因不重视本制度,不负责任,防范
措施不落实,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出现问题的,要追查领导责任。

不按照本管理制度办事,有章不循,擅离职守,而造成一定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奖罚制度

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奖罚制度

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奖罚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公司安全保卫工作能够顺利进行,为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保驾护航,切实做好防盗、防险、防止破坏的各项具体工作,做到专防与群防相结合,特制定制度如下:
1、成立专门的治安保卫组织机构,由总经理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其他各分管领导和个部门的负责人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公司的治安保卫工作负责,每个职工也应在各自岗位上认真落实防范措施,履行治安保卫和职责。

2、保卫人员值勤,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提前10分钟上岗,每班在公司或场站巡视,没小时巡视一次,尤其是危险品贮存部位,需要加强防范,检查门及仓库管理有无异常,发现情况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以便及时处理,同时做好值班及巡查记录。

3、来宾经公司相关人员同意,必须进行登记,未经允许外人不得随意进入公司办公区域或场站。

与生产无关的人,严禁擅自进入生产区,经批准需进入时,必须有公司或场站负责人陪同。

4、保卫人员应负责检查进出的车辆是否符合工作的有关规定,进入门站有无戴防火罩,物料进出必须有出门证,否则严禁放行。

5、认真开展治安保卫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在预防案件、预防治安灾害事故等方面成绩显着的,努力预防和制止治安灾害事故、案件的发生,或在治安灾害事故、案件发生时奋力
抢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对保卫国家、集体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成绩显着的给予适当奖励。

6、对治安保卫工作不负责任,违反治安保卫制度,玩忽职守,致使发生重大案件或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对重大案件或重大治安灾害事故隐患,在公安机关或主管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后仍不整改的,给予罚款甚至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

芜湖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一月。

今年的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今年的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1. 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治安保卫工作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和治安防范工作中的漏洞及其它不安全因素。

2. 认真做好记录,定期进行分析制度,找出原因,全面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

3. 建立和完善各项考核和奖惩制度,具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给予表彰和奖励:
⑴执行安全保卫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成绩显著的。

⑵发现并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事迹突出的。

⑶避免治安灾害事故发生或在抢捡救灾中事迹突出的。

⑷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案件事迹突出的。

⑸在安全保卫工作中认真负责、忠于职守、成绩显著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建立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违反治管理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⑴忽视安全保卫工作,致使单位内部治安秩序混乱,经常发生违法犯罪活动的。

⑵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造成治安灾害事故的。

⑶违反安全保卫制度,致使国家、企业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
的;
⑷发现重大隐患不及时报告或能够消除的隐患不及时消除的。

⑸对发生的案件的治安灾害事故隐瞒不报的。

⑹妨碍本单位保卫人员履行职责或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公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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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治安保卫工作的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是保证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安
居乐业的重要措施之一、它可以对治安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全面、客
观的评估,激励和引导工作人员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同时也能根据工作
人员的工作表现给予适当的奖励和惩罚,促使治安保卫工作不断提高。

首先是对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工作态度、遵纪守法情况进行评估。

例如,工作人员是否按规定履行职责,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是否与群
众建立了良好的关系等等。

其次是对单位的治安保卫设施、制度等进行评估。

针对单位的实际情况,检查单位的治安保卫设施是否完善,制度是否健全,并对各项制度的
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最后是对工作成果进行评估。

针对治安工作的目标,通过检查工作人
员所取得的成果,评估治安工作的效果和质量。

奖惩制度是根据考核结果,对工作人员进行奖励和惩罚的制度。

奖励
可以包括表彰、奖金、晋升等,以鼓励好的工作表现;惩罚可以包括批评
教育、停职检查、降级甚至开除等,以对违规行为给予相应的惩戒。

奖惩
制度要公平、公正,能够激励工作人员敢于担当、勤勉工作,同时也要注
重及时、适度,不能过于严厉或过于宽松。

总之,治安保卫工作的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是一种规范、约束和激
励工作人员的有效手段,对于提高治安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具有重要的意义。

只有通过全面、公正的评估和合理的奖惩制度,才能激发工作人员的积极
性和创造性,确保社会治安的稳定和人民的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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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1.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治安保卫工作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和治安防范工作中的漏洞及其它不安全因素。

2.认真做好记录,定期进行分析制度,找出原因,全面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

3.建立和完善各项考核和奖惩制度,具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给予表彰和奖励:
⑴执行安全保卫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成绩显著的。

⑵发现并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事迹突出的。

⑶避免治安灾害事故发生或在抢捡救灾中事迹突出的。

⑷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案件事迹突出的。

⑸在安全保卫工作中认真负责、忠于职守、成绩显著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建立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违反治管理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⑴忽视安全保卫工作,致使单位内部治安秩序混乱,经常发生违法犯罪活动的。

⑵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造成治安灾害事故的。

⑶违反安全保卫制度,致使国家、企业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
⑷发现重大隐患不及时报告或能够消除的隐患不及时消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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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妨碍本单位保卫人员履行职责或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公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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