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务合同条件
劳务合同用工标准

一、总则为了规范劳务用工行为,保障劳务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国劳务市场实际情况,制定本用工标准。
二、适用范围本用工标准适用于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签订的劳务合同。
三、劳务人员基本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性别、学历、专业等条件。
3. 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劳务合同所必需的身体条件。
4. 无犯罪记录。
四、劳务合同签订1. 劳务人员与用人单位应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劳务合同。
2. 劳务合同应当明确以下内容:(1)劳务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2)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3)劳务岗位、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等;(4)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5)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6)合同期限、终止条件、违约责任等;(7)其他双方约定的事项。
3. 劳务合同应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五、劳动报酬及支付1. 劳动报酬应根据劳务人员的劳动技能、工作量、工作难度等因素合理确定。
2. 劳动报酬支付方式应按合同约定执行,一般采用月结或按项目结算。
3. 劳务人员完成工作后,用人单位应及时支付劳动报酬。
六、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1. 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劳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2. 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为劳务人员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如带薪年假、节假日加班费等。
七、合同期限及终止1. 劳务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可以约定试用期。
2. 劳务合同期满,双方均可续签合同。
3. 劳务合同终止条件包括:(1)合同期限届满;(2)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3)劳务人员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4)用人单位依法终止或解除合同;(5)其他依法应当终止合同的情形。
八、违约责任1. 劳务人员违反合同约定,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用人单位违反合同约定,给劳务人员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餐馆员工能签劳务合同么

一、劳务合同的定义
劳务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就提供劳务、完成工作任务、获取劳动报酬等事项达成的协议。
在我国,劳务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劳动合同形式,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
二、餐馆员工是否可以签订劳务合同
1. 餐馆员工可以签订劳务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因此,餐馆员工作为劳动者,与餐馆作为用人单位之间,是可以签订劳务合同的。
2. 劳务合同的内容
餐馆员工与餐馆签订的劳务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方式等;
(2)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3)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和劳动报酬;
(4)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5)合同期限;
(6)违约责任;
(7)其他双方约定的事项。
三、签订劳务合同的注意事项
1. 劳务合同应当是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
2. 劳务合同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3. 劳务合同中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时间等应当符合国家规定。
4. 餐馆作为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5. 餐馆与员工签订劳务合同时,应充分尊重员工的意愿,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员工签订不平等的劳务合同。
四、总结
餐馆员工可以签订劳务合同。
签订劳务合同时,双方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理。
同时,餐馆作为用人单位,应依法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待遇。
劳务合同签订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务合同签订行为,保障劳务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本单位与劳务人员签订的各类劳务合同。
第三条劳务合同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本单位应当依法签订劳务合同,不得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务合同。
第二章劳务合同签订程序第五条劳务合同签订前,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务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其符合岗位要求。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务人员提供劳务合同样本,并告知合同的主要内容。
第七条劳务人员对合同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应当协商解决。
第八条劳务合同签订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九条劳务合同签订时,应当由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
第十条劳务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将合同文本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第三章劳务合同内容第十一条劳务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二)劳务岗位名称、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等;(三)劳务人员的工资待遇、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及劳动环境;(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六)合同期限;(七)违约责任;(八)争议解决方式;(九)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劳务合同中的工资待遇、工作时间、劳动保护等条款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三条劳务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应当明确、具体,便于操作。
第四章劳务合同签订注意事项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务合同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一)不得以欺诈、胁迫等手段签订劳务合同;(二)不得签订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劳务合同;(三)不得签订无效的劳务合同;(四)不得签订限制劳务人员合法权益的劳务合同。
第十五条劳务人员在签订劳务合同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一)仔细阅读合同内容,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二)对合同内容有疑问的,可以向用人单位询问或咨询专业人士;(三)不得签订内容违法的劳务合同;(四)不得签订限制自己合法权益的劳务合同。
公司要求职工签劳务合同是否合法

公司要求职工签劳务合同是否合法
签订劳务合同只有在满足个别条件下才能进行,并非所有的情况下都可以签订劳务合同。
劳务合同中的劳务者所享受到的各种福利待遇,相比于劳动合同中的劳动者而言要低很多。
如果用人单位为了承担较少的责任、减少企业开支而在符合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与劳动者签订劳务合同,是违法的。
公司对于以下人员应当签订劳务合同:
1、已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2、退休返聘人员;
3、已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兼职人员;
4、企业内退人员等。
司法实践中,构成劳动合同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劳动者从事劳动要接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
2、劳动者从事劳动要受到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约束;
3、劳动者所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的业务组成部分。
也就是说,在实践中用人单位与职工构成上述条件的即使与其签订的是《劳务合同》,其实质仍然是劳动合同关系,适用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劳务合同需要多大年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务合同有年龄限制。
具体如下:1. 最低年龄限制:劳务合同用工的最低年龄是16周岁。
根据《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这意味着,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劳务人员。
2. 最高年龄限制:劳务合同的最高年龄限制没有明确规定。
但是,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不能再签订劳动合同,而应签订劳务合同。
目前,我国法定退休年龄为男性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几种情况不受上述年龄限制:1. 特殊行业:对于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可以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但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 未成年人劳动保护: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3. 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转换: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劳动合同终止,应签订劳务合同。
随着延迟退休政策的实施,法定退休年龄可能会相应推迟。
在签订劳务合同时,以下事项需要注意:1. 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劳务合同应明确约定劳务人员的基本情况、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劳动保护条件等。
2. 规定违约责任:劳务合同应明确约定双方违约责任,包括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3. 保留相关证据:在签订劳务合同时,双方应妥善保管合同文本和相关证据,以便日后维权。
总之,劳务合同有明确的年龄限制。
在签订劳务合同时,双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同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充分了解合同内容,保障自身权益,避免纠纷。
如有疑问,可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
什么情况下签劳务合同

什么情况下签劳务合同
在以下情况下,您可能需要签订劳务合同:
1. 雇佣关系确立:当雇主与雇员之间建立正式的雇佣关系时,劳务合同是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重要文件。
2. 工作内容明确:在雇员的工作内容、职责和工作范围需要详细规定时,劳务合同可以提供明确的指导。
3. 薪酬和福利约定:为了保障雇员的薪酬和福利,劳务合同中通常会包含工资、奖金、社会保险、休假等条款。
4. 工作时间和地点:当工作时间和地点有特殊要求时,劳务合同可以明确规定工作时间、地点以及可能的加班安排。
5. 保密和竞业限制:为了保护雇主的商业秘密和竞争优势,劳务合同中可能包含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条款。
6. 试用期规定:在雇员试用期间,劳务合同可以明确试用期的期限、待遇以及转正的条件。
7. 合同期限:无论是固定期限合同还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劳务合同都需要明确合同的开始和结束日期。
8. 解除和终止条件:劳务合同应包含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条件,以及双方在合同终止时的权利和义务。
9. 争议解决方式:为了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纠纷,劳务合同中通常会
包含争议解决的条款。
10. 法律适用和管辖:劳务合同应明确适用的法律以及管辖法院或仲裁机构。
签订劳务合同是确保双方权益的重要步骤,建议在专业法律顾问的协助下进行。
劳务合同签订的条件要求及注意事项

劳务合同签订的条件要求及注意事项1. 嘿,你晓得不,劳务合同签订那可是有条件要求的哟!比如说,对方得是个合法合规的主体吧,这就像你找对象得找个靠谱的人一样重要呢!咱可不能稀里糊涂就跟不正规的打交道啊。
还有啊,合同里的条款得看仔细咯,别到时候吃了哑巴亏还不知道咋回事,就像买东西不看清楚说明,后悔都来不及啦!咱得练就火眼金睛呀!2. 哎呀呀,劳务合同的签订注意事项可不少咧!你想想,要是工资待遇都不明确,那不就像蒙着眼走路一样危险嘛!还有工作内容和工作条件这些,也得搞清楚呀,总不能稀里糊涂就去干一些不适合自己的活儿吧,那不就亏大啦!你说对不对?3. 哇塞,签订劳务合同可得小心啦!像那种霸王条款咱可坚决不能同意呀!这就好比是有人硬要你吃你不喜欢吃的东西,你能乐意吗?咱们得维护自己的权益呢!还有合同期限也要注意,太短了没保障,太长了又怕束缚住自己,这可真得好好琢磨琢磨,你说是不是这么个理儿?4. 嘿!劳务合同签订的条件要求可不能小瞧哦!比如说对方得按时支付工资吧,这就像你肚子饿了要吃饭一样理所当然呀!要是碰到那种老拖着不给钱的,那得多闹心呀!另外,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也得合理安排呀,总不能让咱累得半死吧,那可不行!5. 哟呵,劳务合同签订的时候可得多长几个心眼呀!比如一些福利待遇是不是真的能落实,这可关系到咱的切身利益呢!就像你期待一个惊喜,结果却发现是一场空,那得多失望呀!而且安全保障也很重要哦,可别傻傻地去冒险,到时候后悔都来不及!6. 咦,你知道吗?劳务合同签订有好多要点呢!像工作地点要是太偏远或者环境太差,那可得好好考虑考虑呀!这就像你选房子一样,得挑个合心意的地方呀。
还有保密条款这些,也得搞清楚,万一不小心泄露了啥秘密,那可麻烦大啦!可得谨慎谨慎再谨慎呐!我的观点结论就是:劳务合同签订一定要重视条件要求和注意事项,谨慎对待,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权益和利益,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劳务合同多长时间可以签

一、劳务合同签订的时间限制1. 劳务合同签订的最短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一个月内必须签订书面劳务合同。
2. 劳务合同签订的最长时间劳务合同签订的最长时间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一般来说,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可以根据双方的协商确定。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以下情况下的劳动合同最长不得超过一定期限:(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最长不得超过6年。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约定合同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6年。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最长不得超过6年。
二、劳务合同签订的其他注意事项1. 劳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有利于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争议。
2. 劳务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3. 劳务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4. 劳务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当遵守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总之,劳务合同签订的时间限制为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最长不得超过6年。
在签订劳务合同时,双方应当注意合同内容、形式以及履行原则,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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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务合同条件 篇一:2、不要随便签定劳务合同 集体合同的签署与相应法规 一、专题界定 集体合同是工会或职工代表代表职工与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条件等问题,经协商谈判订立的书面协议。专题针对集体合同的订立,集体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的权利义务,结合相关法规和案例做了解释和说明。 二、名词解释 1. 集体合同 是工会或职工代表代表职工与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条件等问题,经协商谈判订立的书面协议。 三、案例分析 案例1 农民合同制工人能够享受集体合同待遇吗 【案例】于某等8名农民合同制工人一直在某皮革制品公司工作,公司与他们签劳动合同时,约定月工资为480元,每月30日发放。后皮革制品公司工会与该公司又签订了集体合同,在有关劳动报酬的条款中规定: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550元。第二个月,公司照例向于某等8名农民工发放了480元的工资。 于某将另几位农民工召集一起来到经理办公室,问:“上个月,咱们公司的集体合同已经规定,员工的工资不能少于 550元,怎么我们这个月的工资还是480元?”“你们每人的劳动合同所规定的工资,不就是480元吗?”经理不解地问,“公司是按劳动合同发给你们工资,没什么不妥,因为你们是农民工,跟其他职工不一样,不能享受集体合同里的待遇。” 【评析】这些农民工的工资是否应增加呢? 集体合同是企业与代表全体职工的工会之间为完成生产任务和改善职工的物质生活条件而缔结的书面协议。它的法律效力高于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劳动者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的条款的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当两者出现不一致时,应按集体合同的规定执行。劳动法规定: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尽管于某等是农民合同制工人,但他们也是公司的员工,也应该享有集体合同中相应的权利。所以,经理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公司应自集体合同生效之日起,将于某等8名农民工的工资,至少增至550元。 案例2 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不一致怎么办? 【案例】王师傅与某企业签订有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陈师傅的工资每月计发一次。合同履行期间,企业工会与企业经协商签订了一份集体合同,该份集体合同中约定:企业所有员工每年年终可获得一次第13个月的工资。根据这份集体合同的具体规定,陈师傅属于可以享受第 13个月工资的员工范围。该集体合同获得企业职代会通过并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审核后开始生效实施,但年终过后,陈师傅没有得到企业支付的第13个月工资。于是,陈师傅向企业提出补发第13个月工资的要求。但企业表示,陈师傅和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劳动报酬的支付次数,双方应严格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拒绝了陈师傅的要求。双方由此产生争议。 【评析】争议焦点:劳动者和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与企业工会和企业签订的集体合同内容不致时如何处理。《劳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适用集体合同标准”。本案中,陈师傅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虽然没有约定可以享受第13个月工资,但工会与企业签订的集体合同中规定了第13个月工资的有关内容。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应当按照集体合同的规定补发陈师傅年终第13个月工资。 案例3 集体合同订立要符合程序 【案例】媒久是一个有着几百人的工厂,工会成员30多人。由于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较差,工会代表全体职工向工 厂书面提出集体协商要求,双方代表协商后签字,形成了集体合同草案。企业随即向企业员工公布并报送行政管理部门。后来职工提出异议,企业以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已经生效为由不予理睬。 【评析】集体合同订立要符合程序,否则是不会生效的。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中第38条规定,经集体协商双方协商一致的,形成集体合同草案。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会议讨论。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或者职工出席,并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第39条集体合同草案通过后,由集体协商双方的首席代表签字,并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十日内,由用人单位向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自备案之日起十五日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本案中企业协商草案未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 者职工代表会议讨论,就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程序不合法,也还没有得到审查结果,是不会生效的。 案例4 职工代表5年内除个人严重过失外,企业不得解除其劳动合同 【案例】 企业裁员增效这股风很快就刮到了老宋所在的玻璃容器厂,厂里决定裁员20%。老宋是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本来是不用担心的。可是厂里找他谈话,虽没有明说, 话里话外说他这么多年兢兢业业,对厂里的贡献有目共睹,现在厂里有了困难,希望他发扬一下蜡烛精神。而他确实已经燃烧了么多年,该休息一下了。老宋心里很不是滋味,说道:“我是老工人了不假,可也不是厂里的累赘。我技术过关,从没有过事假病假,合同期限也还有4年,我还是职工代表按规定不应该和我解除合同”。厂长说:“现在不是情况特殊吗,厂里规定50岁以上的老工人一律解除合同” 【评析】集体合同的订立过程是企业职工代表组织职工实现民主权利的过程,使企业职工代表与企业行政方协商对话的过程。在集体合同的履行期间,职工代表通常还要代表职工对企业的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因此免不了有得罪企业或领导的情况。为推行集体合同制度,发挥职工代表的作用,国家在《集体合同规定》中专门规定,职工一方代表在合同期内在担任代表之日起5年内,除个人严重过失外,企业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所谓严重过失,即可与职工解除合同的法定理由,包括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合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本案中企业以裁员为名与老宋解除合同是不对的。 四、操作实务 1.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关于集体合同的职能 集体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和终止都应该按照属 地原则向主管的劳动行政部门报送、备案、审查。集体劳动合同只有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才能生效。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规定,市和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开展集体协商,签订、履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2.集体合同须知 不仅规定本企业的一般劳动和生活条件,而且涉及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内容具有广泛性、整体性的特点。集体合同的效力高于个人劳动合同,集体合同适用于企业全体职工; 集体合同规定了本企业的最低劳动标准,个人劳动合同规定的各项劳动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否则无效,无效部分以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代替。企业违反集体合同的规定,侵害了工会和全体职工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失时,应承担物质赔偿责任 3. 集体合同草案生效程序 经集体协商双方协商一致的,形成集体合同草案。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会议讨论。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或者职工出席,并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 4.集体合同生效程序 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后,由集体协商双方的首席代表签字,并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十日内,由用人单位向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自备案之日起十五日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5. 集体合同协商、生效发生争议处理 集体劳动合同在协商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同级工会和企业组织等三方面的人员,共同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集体合同一经生效,集体合同双方应当履行。履行集体合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对方通报,协商处理。 五、 相关法规 1.对集体合同签订及其内容要求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33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 第35条 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18条 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就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福利、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依法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 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2. 对于集体合同争议的处理规定 《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试行办法》 第28条 因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用人单位工会可以就解决争议问题与用人单位平等协商。 第29条 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不成的,用人单位工会应当提请上级工会协同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协调处理。 第30条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上级工会依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办法参与处理。 3.对集体协商代表产生、及资格的规定 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