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方案及产品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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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19-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原文word版本 (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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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原文
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原文
补贴政策原文
四部委公布新能源汽车201X-2018补贴政策,纯电动乘用车最高补贴4.4万元
补贴政策系列解读
动态目录/事后清算/惩罚机制,八大解析速读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
补贴政策首提能量密度指标90-120wh/kg,动力电池企业准备好了吗?
补贴新政反响:新年开头却将面临“只订不卖”多家新能源车企未定价
补贴退坡过半,新能源客车企业寄望于整车技术提升和动力电池降价
纯电动专用车补贴政策解读:政策红利让位市场推广
变化与重点,《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方案及产品技术要求》解读
四部委公布新能源汽车201X-2018补贴政策,纯电动乘用车最高补贴4.4万元
12月30日,工信部、财政部、科技部、发改委四部委发布了“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将调整完善推广应用补贴政策。

1、提高推荐车型目录门槛并动态调整。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18年第5批)车型主要参数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18年第5批)车型主要参数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18 年第 5 批)一、新发布车型1、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解放牌CA5040XXYBEV21纯2、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解放牌CA5041XXYBEV21纯3、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解放牌CA6100URBEV24纯4、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解放牌CA6860URBEV22纯电动城市客车5、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一汽牌CA7001EVA纯电动6、一汽吉林汽车有限公司解放牌CA5020XXYEVH3纯电动厢式运输车7、一汽吉林汽车有限公司解放牌CA5021XXYEVH4纯电动厢式运输车8、一汽吉林汽车有限公司森雅牌CA7007REV纯电动轿车9、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东风牌DFA5020XXYCBEV310、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东风牌DFA5020XXYCBEV411、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东风牌DFA5030XXYABEV12、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东风牌DFA5030XXYABEV113、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东风牌DFA5030XXYABEV214、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东风牌DFA5030XXYABEV415、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东风牌DFA5030XXYEBEV16、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东风牌DFA5030XXYFBEV17、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东风牌DFA5030XXYFBEV118、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东风牌DFA5040XLCKBEV19、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东风牌DFA5040XXYBEV纯20、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东风牌DFA5040XXYBEV121、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东风牌DFA5040XXYDBEV 纯电动厢式运输车22、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东风牌DFA5040XXYDBEV1纯电动厢式运输车23、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东风牌DFA5040XXYGBEV 纯电动厢式运输车24、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东风牌DFA5040XXYKBEV 纯电动厢式运输车25、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东风牌DFA5040XXYKBEV2纯电动厢式运输车26、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东风牌DFA5040XXYKBEV4纯电动厢式运输车27、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东风牌DFA5040XXYKBEV5纯电动厢式运输车28、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东风牌DFA5040XXYLBEV 纯电动厢式运输车29、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东风牌DFA5070XDYKBEV30、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东风牌DFA7000L2ABEV纯31、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东风牌DFA7000L2ABEV232、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东风牌EQ1045TTBEV纯电动载货汽车33、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东风牌EQ5023XXYACBEV7纯电动厢式运输车34、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东风牌EQ5023XXYTBEV6纯电动厢式运输车35、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东风牌EQ5025XXYACBEV1纯电动厢式运输车36、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东风牌EQ5026XXYTBEV纯电动厢式运输车37、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东风牌EQ5028XXYTBEV1纯电动厢式运输车38、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东风牌EQ5028XXYTBEV3纯电动厢式运输车39、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东风牌EQ5031TSLACBEV 纯电动扫路车40、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东风牌EQ5031TYHACBEV4纯电动路面养护车41、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东风牌EQ5031XXYACBEV4纯电动厢式运输车42、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东风牌EQ5032XXYTBEV纯电动厢式运输车43、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东风牌EQ5040XSHACBEV4纯电动售货车44、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东风牌EQ5040XXYACBEV6纯电动厢式运输车45、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东风牌EQ5040XXYACBEV747、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东风牌EQ5041XXYACBEV49、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东风牌EQ5041XXYACBEV1551、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东风牌EQ5042XXYACBEV53、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东风牌EQ5045XXYTBEV1455、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东风牌EQ5045XXYTBEV1957、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东风牌EQ5045XXYTBEV2159、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东风牌EQ5045XXYTBEV2361、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东风牌EQ5045XXYTBEV2563、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东风牌EQ5045XXYTBEV2765、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东风牌EQ5045XXYTBEV2967、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东风牌EQ5045XXYTBEV3269、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东风牌EQ5045XXYTBEV3471、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东风牌EQ5045XXYTBEV573、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东风牌EQ5070XXYACBEV575、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东风牌EQ5072XXYTBEV纯77、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东风牌EQ5180XXYTBEV179、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东风牌EQ5180XYKTBEV纯80、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东风牌EQ6100CACBEV1纯81、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东风牌EQ6100CACCHEV插电式混合动力城市客车82、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东风牌EQ6120CACCHEV插电式混合动力城市客车83、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东风牌EQ6510LM5F1BEV 纯电动多用途乘用车84、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东风牌EQ6620CACBEV纯85、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东风牌EQ6800CACBEV10纯电动城市客车86、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东风牌EQ6800CACBEV1187、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东风牌EQ6800CACBEV5纯电动城市客车88、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东风牌EQ6800CACBEV8纯电动城市客车89、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东风牌EQ6800CACBEV9纯90、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东风牌EQ6810CACBEV1纯电动城市客车91、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东风牌EQ7000LS1F1BEV 纯电动轿车92、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风神牌DFM7000G1ABEV193、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风神牌DFM7000G1BBEV纯94、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风神牌DFM7000G1F1BEV 纯电动轿车95、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风神牌DFM7000G1F2BEV96、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风神牌DFM7000G1F3ACBEV 纯电动轿车97、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风神牌DFM7000G1F3BEV98、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风神牌DFM7000G1F4BEV 纯电动轿车。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2019-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2019-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2019-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2.18•【字号】深发改规〔2020〕1号•【施行日期】2020.0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新能源正文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2019-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9〕138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关于支持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9〕213号)等文件要求,规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我委制定了《深圳市2019-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

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2月18日深圳市2019-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9〕138号)(以下简称财建〔2019〕138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关于支持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9〕213号)(以下简称财建〔2019〕213号)和《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发改规〔2019〕2号)等文件要求,规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现制定深圳市2019-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如下:一、车辆购置补贴在深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注册登记并符合本政策规定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在获得国家车辆购置补贴后,可按要求申领深圳市车辆购置补贴。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第1篇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一、背景与目标随着能源危机和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新能源汽车(以下简称“新能源车”)作为替代传统燃油车的重要选择,在我国得到了广泛关注和政策支持。

为加快新能源车推广应用,提升我国汽车产业竞争力,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市场需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总体思路(一)遵循国家战略,紧密结合地方实际,明确新能源车推广应用的目标和任务。

(二)创新推广应用模式,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新能源车产业健康发展。

(三)完善基础设施,提高服务水平,保障新能源车安全、便捷、高效运行。

(四)加强政策引导,优化产业布局,推动新能源车产业迈向中高端。

三、主要任务(一)提升新能源车产品品质1. 加强新能源车关键技术研发,提高电池、电机、电控等核心部件性能。

2. 完善新能源车标准体系,提升车辆安全、环保、经济性能。

3. 支持企业加大新能源车研发投入,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品牌。

(二)优化新能源车产业布局1. 引导企业合理布局新能源车产能,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2. 推动新能源车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提高产业整体竞争力。

3. 加强国际合作,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升我国新能源车产业水平。

(三)完善新能源车基础设施1. 制定新能源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确保充电设施与新能源车推广同步。

2. 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充电便利性和覆盖面。

3. 推动充电设施标准化、智能化,提升充电服务水平。

(四)创新新能源车推广应用模式1. 开展新能源车分时租赁、共享出行等创新模式试点,引导消费者绿色出行。

2. 推广新能源车物流配送、公务用车等应用场景,扩大市场需求。

3. 加强新能源车宣传推广,提高社会认知度和接受度。

(五)强化政策支持1. 制定新能源车购置补贴、免征车辆购置税等优惠政策,降低消费者购车成本。

2. 实施新能源车路权优先、停车优惠等措施,提高新能源车使用便利性。

3. 加大对新能源车研发、生产、销售等环节的支持力度,促进产业可持续发展。

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申报材料

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申报材料

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申报材料
1. 车辆信息,包括车辆型号、车辆识别代码(VIN)、车辆产地证明、车辆合格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2. 车辆购置发票,需要提供购车发票原件或者复印件,以证明车辆的购置价格。

3. 车辆登记证书,需要提供车辆的正式登记证书,以证明车辆的合法所有权。

4. 车辆银行贷款合同(如有),如果购车采用银行贷款方式,需要提供相关的贷款合同作为证明。

5. 车辆保险单,需要提供车辆的正式保险单,以证明车辆已经投保。

6. 车辆使用证明,包括车辆的行驶证、车辆检验合格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7. 申报表格,需要填写相关的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申报表格,
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签字确认。

除了以上列举的材料外,还可能根据当地政策的具体要求而有所不同。

申请补贴时,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者官方网站,以确保提供的材料符合要求。

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2018年《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解读

2018年《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解读

2月12日,财政部等公布《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一、技术门槛提升,鼓励长续航
结合行业技术进步,新能源客车、乘用车及专用车系统能量密度均显著提升,如18年客车系统能量密度135以上方可超额补贴;纯电动乘用车续航400公里以上可补贴5万元。

17年以来我国持续利用政策导向提升动力电池能量密度,该政策利好优势锂电材料和动力电池龙头企业,预计各细分领域龙头聚集效应将进一步显著,关注高能量密度材料优先量产企业。

调整运营里程和拨付机制利好新能源运营环节和专用车。

对其他类型新能源汽车申请财政补贴的运营里程调整至2万公里,车辆销售上牌后即按申请拨付部分补贴,剩余达到运营里程后全部拨付。

该政策实施利好新能源汽车运营环节,特别是对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

二、破除地方保护
破除地方保护,利好龙头新能源汽车和充电基础设施企业。

通知要求各地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地方保护措施,对列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应一视同仁执行免限行、免限购、发放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等支持措施,同时从2018 年起将新能源汽车地方购置补贴资金逐渐转为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新能源汽车使用和运营等环节,预计将利好新能源汽车龙头和充电基础设施企业。

三、新能源汽车销量将高增长
新政设立缓冲期我国新能源汽车18年销量有保障。

该政策从2018年2月12日起实施,2018年2月12日至2018年6月11日为过渡期,期间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客车按照17年对应标准的0.7倍补贴,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按0.4倍补贴。

考虑去年基数效应,预计18年上半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将高增长,全年销量有保障。

合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管理细则

合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管理细则

合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管理细则(2018年修订)为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根据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政策调整完善情况以及《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合政办〔2018〕48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财政补助对象财政补助对象包括:合肥市辖区内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单位和个人;开展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处理的电池、整车生产或其授权企业。

二、财政补助标准(一)购车补助。

对单位和个人购买轴距≥2.2米且纯电续航里程(工况法)≥250公里的纯电动乘用车,按照中央财政补助标准1:0.5的比例给予地方配套补助;其他规格类型新能源汽车上按中央财政补助标准1:0.2的比例给予地方配套补助。

地方配套资金含省市两级资金,中央和地方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车辆售价的60%。

(二)团购补助。

对自行或组织员工一次性购买纯电动乘用车超过10辆的法人单位,给予2000元/辆的财政资金补助。

团购补助车辆仅限单位或个人自用,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财政拨款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团购车辆不予补助。

(三)交强险补助。

对新购纯电动乘用车的个人用户首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用给予全额财政补助,转让、过户外地的车辆不予补助,个人用户当年不重复享受。

(四)电费补助。

对新购纯电动乘用车的个人用户给予2000元的电费补贴,转让、过户外地的车辆不予补助,个人用户当年不重复享受。

(五)电池回收奖励。

对整车、电池生产企业等建立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系统并回收利用的,按电池容量给予每千瓦时10元的奖励。

三、拨付方式及流程(一)购车补助资金、电池回收补助资金由申请单位按照市新能源汽车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发布的通知要求,向新能源汽车推进中心(以下简称推进中心)申请审核并提交审核所需材料,推进中心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出具审核意见,办公室审定后报市政府审批,市财政根据市政府审批意见拨付资金,由市科技局兑现。

2018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新版】

2018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新版】

2018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内容来源网络,由深圳机械展收集整理!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

那么2018年新能源补贴政策是怎样的?补贴标准是多少钱呢?为大家整理如下:2018年新能源补贴政策2017年-2018年,国家补贴政策为,纯电动车:续航里程100-150公里,补贴2万元;150-250公里,补贴3.6万元;250公里以上,补贴4.4万;插电式混合动力车,50公里以上,补贴2.4万元。

假如你打算购买一辆续航里程为120公里的纯电动新能源汽车,销售价格为10万,中央财政补贴为2万;杭州地方补贴为中央的一半,也就是1万元,那么你只需要支付7万元。

假如续航里程为200公里,销售价格仍为10万元,国家补贴为3.6万,按规定杭州应补贴1.8万,不过如此一来,中央和地方补贴之和超过了车辆销售价格的一半,也就是5万元了。

因此,按照销售价格50%,扣除中央财政补贴的3.6万,杭州实际补贴数额为1.4万元。

据了解,新补贴标准将进一步降低,2020年后,新能源汽车补贴就将取消。

补贴标准在保持2016-2020年补贴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调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

对新能源客车,以动力电池为补贴核心,以电池的生产成本和技术进步水平为核算依据,设定能耗水平、车辆续驶里程、电池/整车重量比重、电池性能水平等补贴准入门槛,并综合考虑电池容量大小、能量密度水平、充电倍率、节油率等因素确定车辆补贴标准。

进一步完善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补贴标准,按提供驱动动力的电池电量分档累退方式核定。

同时,分别设置中央和地方补贴上限,其中地方财政补贴(地方各级财政补贴总和)不得超过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50%(详细方案附后)。

除燃料电池汽车外,各类车型2019-2020年中央及地方补贴标准和上限,在现行标准基础上退坡20%。

同时,有关部委将根据新能源汽车技术进步、产业发展、推广应用规模等因素,不断调整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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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方案及产品技术要求
附件:
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方案及产品技术要求
一、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
(一)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

车辆类型纯电动续驶里程R(工况法、公里)
纯电动乘用车150≤R
<200
200≤R
<250
250≤R
<300
300≤R
<400
R≥
400
R≥
50 1.5 2.4 3.4 4.5 5 /
插电式混
合动力乘
用车(含
增程式)
/ 2.2
单车补贴金额=里程补贴标准×电池系统能量密度调整系数×车辆能耗调整系数。

单位电池电量补贴上限不超过1200元/kWh。

(二)新能源乘用车技术要求
1. 纯电动乘用车30分钟最高车速不低于100km/h。

2. 纯电动乘用车工况法续驶里程不低于150 km。

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工况法续驶里程不低于50 km。

3.纯电动乘用车动力电池系统的质量能量密度不低于105Wh/kg,105(含)-120Wh/kg的车型按0.6倍补贴,120(含)-140Wh/kg的车型按1倍补贴,140(含)-160Wh/kg 的车型按1.1倍补贴,160Wh/kg及以上的车型按1.2倍补贴。

4. 根据纯电动乘用车能耗水平设置调整系数。

按整车整备质量(m)不同,工况条件下百公里耗电量(Y)应满足以下门槛条件:m≤1000kg时,Y≤0.0126×m+0.45;1000<m≤1600kg时, Y≤0.0108×m+2.25;m>1600kg时,Y≤0.0045×m+12.33。

百公里耗电量(Y)优于门槛0(含)-5%的车型按0.5倍补贴,优于门槛5(含)-25%的车型按1倍补贴,优于门槛25%(含)以上的车型按1.1倍补贴。

5. 工况法纯电续驶里程低于80km的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B状态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对应限值相比小于65%,比值介于60%(含)-65%之间的车型按0.5倍补贴,比值小于60%的车型按1倍补贴。

工况法纯电续驶里程大于等于80km 的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其A状态百公里耗电量应满足纯电动乘用车门槛要求。

二、新能源客车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一)新能源客车补贴标准。

具体如下:
车辆类型中央财政补
贴标准(元
/kWh)
中央财政补贴调整系数
中央财政单车补贴上限(万元)
6<L≤8m8<L≤10m L>10m
非快充类
纯电动客
车1200
系统能量密度(Wh/kg)
5.5 12 18
115-135(含)135以上
1 1.1
快充类纯电动客车2100
快充倍率
4 8 13
3C-5C(含)5C-15C(含)15C以上
0.8 1 1.1
插电式混
合动力(含增程式)客
车1500
节油率水平
2.2 4.5 7.5
60%-65%
(含)
65%-70%(含) 70%以上
0.8 1 1.1
单车补贴金额=Min{车辆带电量×单位电量补贴标准;单车补贴上限}×调整系数(包括:电池系统能量密度系数、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系数、快充倍率系数、节油率系数)
(二)新能源客车技术要求
1.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E kg)不高于0.21Wh/km·kg,0.15-0.21(含)Wh/km·kg的车型按1倍补贴,0.15Wh/km·kg 及以下的车型按1.1倍补贴。

计算E kg值所需的附加质量按照《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执行,能量消耗率按《电动汽车能量消耗率和续驶里程试验方法》(GB/T 18386-2017)测试(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也按此计算)。

2.纯电动客车(不含快充类纯电动客车)续驶里程不低于200公里(等速法)。

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纯电续驶里程不低于50公里(等速法)。

3.非快充类纯电动客车电池系统能量密度要高于115Wh/kg ,快充类纯电动客车快充倍率要高于3C ,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节油率水平要高于60%。

三、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
(一)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补贴标准。

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以提供驱动动力的动力电池总储电量为依据,采取分段超额累退方式给予补贴,具体如下:
补贴标准(元/kWh )
中央财政单车补贴上
限(万元) 30(含)kWh 以下部分
30~50(含)kWh
部分 50kWh 以上部分 850 750 650 10
(二)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技术要求
1. 装载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不低于115Wh/kg 。

2. 纯电动货车、运输类专用车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E kg )不高于0.4Wh/km ·kg ,对0.35-0.4 Wh/km ·kg (含)的按0.2倍补贴,对0.35Wh/km ·kg 及以下的按1倍补贴。

3.作业类纯电动专用车吨百公里电耗(按试验质量)不超过8kWh 。

四、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
(一)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

燃料电池乘用车按照搭载燃料电池系统的额定功率进行补贴,燃料电池客车、货车
采取定额补贴,具体如下:
车辆类型补贴标准(元/kW)补贴上限(万元/辆)
乘用车6000 20
轻型客车、货车- 30
大中型客车、中重型货
- 50

(二)燃料电池汽车技术要求
1. 燃料电池系统的额定功率与驱动电机的额定功率比值不低于30%,比值介于0.3(含)-0.4的车型按0.8倍补贴,比值介于0.4(含)-0.5的车型按0.9倍补贴,比值在0.5(含)以上的车型按1倍补贴。

2.乘用车燃料电池系统的额定功率不小于10kW,商用车燃料电池系统的额定功率不小于30kW。

3.燃料电池汽车纯电续驶里程不低于300公里。

4.燃料电池汽车所采用的燃料电池应满足《道路车辆用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模块》(标准号GB/T 33978-2017)标准中的储存温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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