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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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3.13•【字号】市政办发〔2017〕21号•【施行日期】2017.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新能源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7〕2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6届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3月13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6〕93号)和《陕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陕政办发〔2016〕54号),持续推进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依据国家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建设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国际化大都市要求,围绕聚焦“三六九”,振兴大西安奋斗目标,着眼发展大产业和促进“品质西安”建设,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全力推进节能减排和大气污染治理,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宜业宜居之城和全国重要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

二、扩大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一)发挥公交领域示范引领作用。

结合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2017—2020年市本级、区县新增公交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的比重分别达到50%、55%、60%、65%。

开设10条纯电动公交和混合动力公交专线,进一步扩大示范效应(责任单位:西安城投集团、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建委等,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新能源汽车如何进一步推广应用

新能源汽车如何进一步推广应用

新能源汽车如何进一步推广应用在当今社会,随着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和对可持续发展的追求,新能源汽车作为一种绿色出行方式,正逐渐走进人们的生活。

然而,尽管新能源汽车具有诸多优势,但其在市场上的推广应用仍面临一些挑战。

要想让新能源汽车得到更广泛的接受和使用,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

首先,基础设施的完善是关键。

充电桩的数量和分布对于新能源汽车的使用便利性至关重要。

目前,充电桩的覆盖范围还不够广泛,尤其是在一些偏远地区和老旧小区,充电设施的缺乏成为了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的顾虑之一。

因此,政府和相关企业应该加大投入,加快充电桩的建设。

一方面,可以在城市的公共停车场、商业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地增加充电桩的数量,形成密集的充电网络;另一方面,对于老旧小区,可以通过改造电力设施、合理规划停车位等方式,为居民安装充电桩提供条件。

此外,还可以探索创新的充电模式,如无线充电、移动充电车等,以满足不同场景下的充电需求。

其次,降低成本是推动新能源汽车普及的重要因素。

新能源汽车的价格相对较高,主要是由于电池成本较高。

为了降低成本,一方面,需要加大对电池技术的研发投入,提高电池的能量密度和使用寿命,降低电池的生产成本;另一方面,政府可以通过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降低新能源汽车的购买成本,提高消费者的购买意愿。

同时,企业也应该通过提高生产效率、优化供应链等方式,降低整车的生产成本,从而使新能源汽车在价格上更具竞争力。

再者,提升新能源汽车的性能和品质也是吸引消费者的重要手段。

消费者在购买汽车时,往往会关注车辆的续航里程、动力性能、安全性和舒适性等方面。

目前,新能源汽车在续航里程和充电时间方面还有待提高。

因此,汽车制造商应该不断进行技术创新,提高电池的性能,延长车辆的续航里程,缩短充电时间。

同时,要注重车辆的品质和安全性,加强质量管理,提高车辆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此外,还可以根据消费者的需求,不断优化车辆的设计和配置,提供更加舒适和便捷的驾乘体验。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8.09•【字号】朔政办发〔2016〕72号•【施行日期】2016.08.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新能源正文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朔政办发〔2016〕7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朔州市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8月9日朔州市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方案为加快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晋政办发〔2014〕77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5〕11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将发展新能源汽车作为我市优化产业结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充分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以新能源汽车为主,鼓励发展配套产业,加快推进城乡区间用电动乘用车试点建设。

以加快电动汽车推广应用为重点,坚持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相结合、市场主导和政府扶持相结合、整车引领和加强配套相结合,公共服务带动与企业实施相结合,稳步实施“煤—电—车”战略,创造良好环境,提升我市装备制造业水平和空气环境质量水平,促进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和民生改善,实现创新发展、转型发展、绿色发展和统筹发展。

二、主要任务(一)加快城乡区间用电动乘用车产业基地建设。

全面推进山西天朔电动汽车有限公司年产10000辆城乡区间用电动乘用车项目建设。

XX市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_公文写作素材大全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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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_公文写作素材大全_ XX市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一、背景分析近年来,随着环境污染和能源危机的不断加剧,新能源汽车作为清洁能源和节能减排的重要载体,受到了广泛关注和重视。

我市作为一个发展迅速的一线城市,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对于改善空气质量,促进能源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由于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工作还相对滞后,需要制定一份完善的方案加快推进这项工作。

二、总体目标本方案旨在通过一系列措施,加快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进程,实现以下总体目标:1. 新能源汽车增长速度明显加快,占机动车保有量的比重逐年提高;2. 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得到有效建设和完善,解决充电困难问题;3. 新能源汽车使用成本降低,消费者购车的积极性明显增强;4. 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得到完善和发展,推动相关产业的经济增长。

三、工作重点及措施为实现上述总体目标,我市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工作:1.政策引导(1)出台汽车限行政策,对新能源汽车免除限行限购政策,鼓励消费者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2)建立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鼓励汽车生产企业生产新能源汽车并推广应用;(3)加大对新能源汽车研发和创新的支持力度,提高车辆性能和技术水平。

2.充电基础设施建设(1)制定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规划,统筹规划充电桩、充电站等基础设施的布局;(2)加强与充电设施建设企业的合作,推动充电设施的建设进度;(3)通过政府出资或者引导社会资本,提供充电设施建设的资金和支持。

3.购车优惠政策(1)鼓励金融机构提供新能源汽车贷款并给予优惠利率;(2)设立新能源汽车购车补贴政策,降低消费者购车成本;(3)组织新能源汽车展示和推介活动,提高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的认可度和购买意愿。

4.产业链发展(1)加大对新能源汽车研发和生产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增加投入、提高自主研发能力;(2)组织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交流合作,推动智能制造和协同创新;(3)加强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培育和发展,形成具有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1.26•【字号】新政发〔2022〕12号•【施行日期】2022.0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新能源,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新政发〔2022〕12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14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2022年1月26日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为贯彻党中央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办发〔2020〕39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区优势电力资源转换,有效促进以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和燃料电池为主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动汽车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思路(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以深化电力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构建绿色交通体系为方向,重点围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加快建设绿色高效、智慧便捷、融合开放的产业发展新生态圈,为我区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新动能。

(二)基本原则坚持市场主导、政策支持。

着眼于新能源汽车未来发展和我区推广应用实际,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布局、快慢充电结合的方针,适度超前推进充换电设施建设,完善“互联网+”服务平台,培育良好的新能源汽车市场服务和应用环境。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第1篇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一、背景与目标随着能源危机和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新能源汽车(以下简称“新能源车”)作为替代传统燃油车的重要选择,在我国得到了广泛关注和政策支持。

为加快新能源车推广应用,提升我国汽车产业竞争力,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市场需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总体思路(一)遵循国家战略,紧密结合地方实际,明确新能源车推广应用的目标和任务。

(二)创新推广应用模式,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新能源车产业健康发展。

(三)完善基础设施,提高服务水平,保障新能源车安全、便捷、高效运行。

(四)加强政策引导,优化产业布局,推动新能源车产业迈向中高端。

三、主要任务(一)提升新能源车产品品质1. 加强新能源车关键技术研发,提高电池、电机、电控等核心部件性能。

2. 完善新能源车标准体系,提升车辆安全、环保、经济性能。

3. 支持企业加大新能源车研发投入,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品牌。

(二)优化新能源车产业布局1. 引导企业合理布局新能源车产能,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2. 推动新能源车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提高产业整体竞争力。

3. 加强国际合作,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升我国新能源车产业水平。

(三)完善新能源车基础设施1. 制定新能源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确保充电设施与新能源车推广同步。

2. 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充电便利性和覆盖面。

3. 推动充电设施标准化、智能化,提升充电服务水平。

(四)创新新能源车推广应用模式1. 开展新能源车分时租赁、共享出行等创新模式试点,引导消费者绿色出行。

2. 推广新能源车物流配送、公务用车等应用场景,扩大市场需求。

3. 加强新能源车宣传推广,提高社会认知度和接受度。

(五)强化政策支持1. 制定新能源车购置补贴、免征车辆购置税等优惠政策,降低消费者购车成本。

2. 实施新能源车路权优先、停车优惠等措施,提高新能源车使用便利性。

3. 加大对新能源车研发、生产、销售等环节的支持力度,促进产业可持续发展。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三五”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三五”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三五”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十三五”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2月28日江苏省“十三五”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等文件精神及国家部委的相关工作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部署,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战略取向,强化政策引领,加快市场培育,扩大推广应用规模。

加强统筹规划,科学有序构建布局合理、运行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改进和提高新能源汽车产品性能,加强商业模式创新和品牌建设,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领,市场主导。

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支持政策,加大公共服务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力度,增强社会信心,引导个人消费。

充分发挥市场对产业发展驱动和决定性作用,促进形成统一、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科学规划,充电先行。

将充电设施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结合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充电需求,做好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整体规划,科学确定规模和空间布局,构建覆盖全省、互联互通、标准统一、智能高效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网络。

——创新驱动,培育产业。

引导和推动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充电设施生产建设运营企业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加强商业模式创新和品牌建设,不断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保障产品安全和性能,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3.30•【字号】深发改〔2021〕154号•【施行日期】2021.03.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深发改〔2021〕154号各有关单位:《深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2021-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要事项和问题及时向我委反映。

特此通知。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3月30日深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2021-2025年)为加快促进深圳新能源汽车市场消费和产业高质量发展,积极构建城市绿色发展新格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0〕39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59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深圳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十四五”期间,全市新增注册汽车(不包含置换更新)中新能源汽车比重达到60%左右,至2025年,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100万辆左右,累计建成公共和专用网络快速充电桩4.3万个左右,基础网络慢速充电桩79万个左右,规范化、常态化新能源汽车管理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功能完备、布局合理、运行稳定、智慧安全的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基本建成。

二、重点任务(一)持续提升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比重。

巩固公交车和巡游出租车全面电动化成果,在物流配送、环卫、工程建设、党政机关、国有企业等公共领域进一步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尽快实现网约车、轻型物流车和环卫车全面纯电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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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促进能源消费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要求,切实做好示范区新能源汽车替换推广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配置、企业运作相结合。

根据城市规模、社会经济发展状况、节能减排和大气污染治理需要,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决定性作用,加大对新能源汽车替换推广的政策支持力度,重点在公交、出租、环卫、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以及私人应用领域推广应用一批新能源汽车。

二、工作目标
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步伐,X年,新能源公交车推广普及率不低于8%,新能源出租车推广普及率不低于5%,环卫用车、物流用车新能源化或天然气替代实现试点示范;X年,新能源公交车推广普及率不低于20%,新能源出租车推广普及率不低于10%;X年,新能源公交车推广普及率不低于30%,新能源出租车推广普及率不低于20%;积极推进私人领域应用推广新能源汽车实现新突破。

加快充(换)电站(桩)等基础设施建设。

通过行政指导和市场化
运作相结合的方式,在新建或改建大型公共设施、城市综合体、住宅小区等项目内,推进配建纯电动车可充电车位。

三、工作任务
推进建立公交、出租、环卫、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和私人应用领域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行模式,鼓励各类社会主体和资金积极参与新能源汽车租赁、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等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相关领域的工作。

(一)公交车。

新能源公交车以充换电或电池租赁等模式在若干线路上运行。

运行线路满足首末站较大、能够进行充换电站改造等条件,并满足纯电动公交车充换电需求,运行周期与纯电动公交车续航里程相吻合。

车型选择上重点支持使用纯电动城市客车。

重点支持采用PPP的形式开展公交车购买、运营工作,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替换购买电动公交车。

(X区政府牵头,示范区交通局配合)
(二)出租车。

制定出台出租车推广应用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通过政府管理,加快推进电动出租车在示范区的应用。

支持共享汽车企业入区发展,重点在手续办理、号牌设立、政策措施等方面提供支持。

(X区政府牵头,示范区经贸和安监局、交通局、公安局配合)
(三)专用车。

推动城市环卫、城管、公安、医疗等公务车
率先使用纯电动汽车,鼓励城市物流配送、企业接送车辆积极采购或租赁纯电动车辆。

(示范区城管局、公安局、交通局、社会事业局按照分工负责)
(四)鼓励私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

私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严格兑现补贴政策。

逐步实施新能源汽车不限购,重污染天气不限号行驶政策。

开设“绿色通道”,优先办理新能源汽车登记、年检等业务。

(示范区公安局牵头,X区政府、示范区经贸和安监局、住建局(交通局)、城管局配合)
(五)按照“规划长远、节约用地、布局合理、确X全”的原则,依据新能源汽车应用推广数量,加快实施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满足以后大范围推广应用对充换电基础设施的需求。

要统一充换电基础设施标准,保证充换电设施兼容。

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充电设施建设。

充分考虑纯电动出租车的续航里程和充电需要,在运行区域主要节点建设电动出租车充电设施,确保随时充电、补电。

(示范区住建局牵头,X区政府、示范区发改局配合)
(六)建立新能源汽车安全可靠运行机制。

建立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行监控措施,示范运行的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要全部安装车辆运行技术状态实时监控装置,进行可靠有效的监控和管理。

(示范区交通局、公安局牵头,X区政府配合)
(七)健全新能源汽车从业人员培训机制。

对车辆驾驶员、充电站从业人员、车辆维修人员等进行专业安全培训。

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单位要明确专门的安全责任人,确保运行车辆安全可靠。

(示范区交通局、公安局牵头,X区政府、示范区经贸和安监局配合)
四、支持政策
(一)加大对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的奖补,对出租、公交、物流等公共领域使用X省生产的新能源汽车替换的,在国家现行补贴基础上,再按国家现行补贴标准的30%给予补助,其中省级负担70%,示范区和X区两级各负担15%。

(示范区财政局负责)(二)严格执行国家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船税等政策,对新能源汽车免收牌照费。

对于新能源出租车,前3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用由财政给予全额补贴。

(示范区财政局、公安局负责)
(三)对具有X户籍或持有《居住证》、近两年内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以上的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X年给予10000元/辆财政补贴,X年给予8000元/辆财政补贴,X年给予5000元/辆专项资金补贴。

(示范区财政局、发改局、经贸和安监局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行政推动。

示范区政府机关、公共机构、企事业
单位,特别是公交、环卫、物流等企业,要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X年1月1日起,由财政性资金购买的公务车辆,必须使用纯电动汽车。

出租车替换必须购买使用电动出租车。

重点支持在城市物流配送、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企事业单位通勤等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X大学、X职业技术学院更换车辆应购买电动汽车。

新能源汽车优先进入运营领域,允许纯电动物流车进入城市限制物流车辆进入的区域。

(二)扶持产业发展。

加大对新能源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企业的招引力度,推进建设新能源汽车重点项目,促进示范区装备制造企业与省内新能源汽车产业开展协作配套。

(三)加强安全管理。

建立由整车及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业、车辆运营、基础设施保障及研究机构等单位组成的车辆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加强对公共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安全运行管理,确保新能源汽车安全高效运行。

(四)加强宣传推广。

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新能源汽车应用和补贴政策,提高全社会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度和接受度,积极引导消费者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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