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末考试试卷评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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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期末考试卷子打分标准

语文期末考试卷子打分标准

一、试卷概述本次语文期末考试试卷共分为四个部分,分别为:基础知识与运用、阅读理解、作文和综合运用。

试卷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二、评分标准1. 基础知识与运用(30分)(1)字形(10分)正确书写汉字,要求字迹工整,无错别字。

错一个字扣1分,扣完为止。

(2)词语(5分)正确使用词语,要求词语搭配合理,无病句。

错一个词语扣0.5分,扣完为止。

(3)句式(5分)正确运用句式,要求句子通顺,无语病。

错一个句子扣1分,扣完为止。

(4)标点符号(5分)正确使用标点符号,要求标点符号使用规范。

错一个标点符号扣0.5分,扣完为止。

2. 阅读理解(40分)(1)现代文阅读(20分)正确理解文章内容,回答问题准确。

错一个答案扣1分,扣完为止。

(2)文言文阅读(10分)正确翻译文言文,要求翻译准确,无错别字。

错一个字扣1分,扣完为止。

(3)古诗词阅读(5分)正确理解古诗词内容,回答问题准确。

错一个答案扣1分,扣完为止。

3. 作文(30分)(1)立意(10分)立意明确,富有创意,能够体现时代精神。

(2)结构(10分)结构完整,层次分明,条理清晰。

(3)语言(10分)语言流畅,用词准确,富有文采。

(4)内容(5分)内容充实,观点明确,有说服力。

4. 综合运用(10分)(1)文学常识(5分)正确回答文学常识问题,要求答案准确。

错一个答案扣1分,扣完为止。

(2)文化素养(5分)正确回答文化素养问题,要求答案准确。

错一个答案扣1分,扣完为止。

三、评分注意事项1. 试卷评阅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确保评分公平、公正。

2. 评分时,要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对成绩较好的学生,要注重挖掘其优点;对成绩较差的学生,要关注其进步空间。

3. 评卷过程中,要注重培养学生的语文素养,鼓励学生发挥个性,展现自我。

4. 评分时,要注重学生的书写规范,对书写工整、整洁的学生给予适当加分。

5. 评卷过程中,要关注学生的答题态度,对认真答题、态度端正的学生给予适当加分。

阅卷评分要求

阅卷评分要求

阅卷评分要求
1、分数比例:考勤及作业占10%,期中占20%,期末占70%。

2、阅卷时间12月27日上午10:00——12月30日下午结束。

3、阅卷前必须认真阅读试题和参考答案,研究并预见可能出现的解题过程和答案,严格按同一标准评分,做到评判准确、估足估够、合理得分并按要求规范的写到指定位置,不可打人情分或板子分,不得漏评、错评。

4、评卷时一律用红笔,对的打“∨”,错的打“×”。

大小要适宜,评分时每大题前面应有小分,学生的卷面成绩总分应打在试卷中间的右上角。

写分数时,数字要写清楚,不能涂改。

卷面乱的适当扣卷面分,可标注清楚。

5、任课教师评分应认真负责,严格按照试卷评分标准进行,严禁随意加分、减分,做好评卷复核和核分工作,杜绝各种差错。

6、评阅合分后,经认真详细审察,准确统计出该科目总分、平均分、及格率和优秀率(80分以上含80分),试卷(按班按学号)整理,教师应填好考评表及各科成绩登记表,并签具教师姓名,按规定格式连同学生答卷,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交苏友来老师审查。

学生答卷由教务处保存至学生毕业离校,期末考试试卷留存档案以备检查用。

7、凡因工作敷衍塞责、玩忽职守,不遵守阅卷工作要求或弄虚作假(包括篡改成绩等)造成失误者和一定影响者,教务处将上报学校予以严肃处理。

8、各任课教师在改完试卷后将各科总评成绩以电子版形式报到班主任处,班主任最后将电子版及纸质版各科成绩表(期中、期末)报教务处存档。

考试成绩一经评卷教师上交,教务处主管人员有权对教师的评卷进行抽查或复查外,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阅卷制度

阅卷制度

阅卷制度
1、凡学校组织的期中、期末考试,由教务处组织各年级组进行集体流水阅卷。

各学科按年级进行交叉分组集体阅卷。

各年级组长为阅卷组长,所有阅卷工作由组长进行具体的流水分工。

为确保阅卷工作的严肃性,不允许学生参与阅卷工作。

各阅卷组要根据学校的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

2、阅卷必须客观、公正,严格掌握评价标准,认真按标准阅卷,公正的给予学生合适的评价等级,努力减少差错。

教师个人不得擅自改动试卷考分,如有差错,要改考分,须征得阅卷组长同意。

3、试卷的评阅和成绩评定
A阅卷前同一年级任课教师制定好阅卷答案及评价标准。

B对同一课程,实行统一地点、统一时间、统一标准、集体评阅、流水作业、全面复核的试卷评阅制度。

C试卷评阅要依据参考答案或评价要点,保证客观公正。

D必须使用红色笔评阅试卷,决不允许使用蓝色、黑色等颜色的笔。

使用铅笔预评试卷,要保证卷面干净、整洁。

4、阅卷完毕,阅卷组长将试卷、阅卷分析、阅卷记录一同交教务处。

5、试卷上评价等级的确定:取全体学生的60%为A,30%B,10%C。

6、优秀率、合格率的计算方法取全体学生的30%为优秀,90%合格。

某某大学二级学院期末考试阅卷细则

某某大学二级学院期末考试阅卷细则

****大学二级学院期末考试阅卷细则1.任课教师应该按照评分标准,公正、公平、科学地评阅试卷,所评定的成绩应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学生对该课程的掌握情况。

2.阅卷集中在学院会议室进行。

阅卷实行流水作业,由3位以上教师阅同一套试卷。

阅卷过程中,教师应根据评分标准认真阅卷,不得随意划分。

3.试卷必须用红笔批阅。

每一题都须有批阅记录.阅卷过程中,只记得分,不记减分,不得画“√”和“×”。

大题号下方标明该大题总得分,右侧标明步骤分或小题得分。

最后将各题得分记入试卷首页的“得分栏目”内,并计算总分。

卷面上题首、卷首分数必须一致。

若要涂改分数,需由阅卷人在修正后的分数旁签字。

试卷的第一份阅卷签名时需填写全名,第二份试卷及其以后的可只填写姓。

4.一门课程的成绩评定应呈正态分布。

其中,优秀率(90分以上)不得超过30%,如果优秀率需超过30%,任课教师必须写出本课程详尽的学习状态分析报告,交教学副院长审批,优秀率上限最高不得超过40%,学习状态的分析报告作为教学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5.学院办公室要严格保管好原始试卷和成绩单,不公开张贴学生的考试成绩。

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查阅、涂改试卷。

6.试卷批阅后,任课教师须对试题的难易度、覆盖面、重点难点所占比值、题型多样性,考试成绩分布情况,学生对该课程的掌握情况、知识欠缺,以后改进的措施等给出试卷分析并填写《****大学试卷分析统计表》,签字后将试卷分析表与学生成绩单贴于试卷册上,并将试卷分析情况报告教学秘书,建立考试档案。

7.阅卷结束后,由学院统一安排的人员进行复核,并经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字后,任课教师在规定时间内按有关要求将成绩录入学校综合教务系统。

阅卷工作细则

阅卷工作细则

阅卷工作细则罗江县初中、小学期末考试阅卷工作细则罗江县2007年初中、小学期末学业考试阅卷工作于2008年1月25日至26日进行,为保证阅卷工作质量,严肃阅卷工作纪律,规范阅卷工作程序,特制定如下工作细则。

一、组织领导1、组长:李文(教育局局长、党委书记)副组长:张茂林(副局长、局纪委书记)职责:领导全县初中、小学期末学业考试阅卷工作。

2、巡视组:张茂林、罗富贵、刘丰光、石田璞、罗光华、罗家德职责:巡视全县阅卷工作,检查阅卷场各项工作是否规范。

3、纪检组:张茂林、罗富贵、刘丰光、石田璞职责:监督全县阅卷工作,对保密工作、阅卷纪律、工作程序等进行监督,受理与阅卷工作有关的违纪举报并调查处理。

4、阅卷场工作指导组:张茂林、罗富贵、刘丰光、石田璞、罗家德职责:具体负责全县阅卷工作,根据《罗江县初中、小学期末考试评卷工作细则》要求,对各阅卷场组织机构、职能小组、工作纪律、试卷编码及保管、质量检查、阅卷要求、成绩录入等工作予以检查和指导。

5、阅卷场工作督查组:第一组:实验中学阅卷场石田璞、谢贤友第二组:实验小学、西街小学阅卷场刘丰光、刘应香职责:对试卷袋进行编码。

24日下午进入阅卷场工作,负责照单点收各校送来的试卷,按试卷编码表(绝密)对试卷进行编码后移交阅卷场试卷保管组。

督促阅卷场试卷保管组对试卷袋启封,将试卷袋编码准确抄写在试卷密面指定位置,保证试卷袋和试卷编码一致,查验试卷有无破损、泄密等现象,若有应及时处理。

根据《罗江县初中、小学期末学业考试评卷工作细则》要求,对阅卷场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及时向局阅卷领导小组的相关工作组通报重大事件,协助阅卷场领导小组处理具体事务。

参加阅卷场的质检工作。

负责对破损、泄密、需重新装订等情况的试卷作相应处理。

向成绩录入组提供试卷编码表,负责成绩录入的微机管理,待录分工作结束后收回试卷袋编码表及成绩录入U盘(由成绩录入组密封后交一式二份)。

二、学科阅卷工作学科阅卷工作由学科评卷指导组负责。

试卷批阅要求

试卷批阅要求

试卷评阅1.所有课程的试卷评阅,均必须使用红色笔批改试卷。

2.多人(含2人)授课的课程,要求流水阅卷,由各系(教研室)组织协调。

改革课程的评卷,按改革课程方案执行。

3.严格按试卷答案及评分标准进行评卷,不得随意评分;如果有创新答案,应该本着鼓励的原则,同时应在标准答案上做相应补充说明。

4.主观题,每道小题评阅时原则上写得分(正分),写在题目的左侧;客观题,须在每个答案处有批阅符号,答对的打“√”,答错和未作答的题打“×”,不是全对的题,应打半对符号,可以不在每个答案处给分,按标准在大题中赋总分。

5.计算题,应按步骤、要点等给分;问答、分析、综合、评价试题按要点评分。

6.在批改试卷中的笔误(包括分数改动),错误改正处应签名(评卷人全名)确认。

装订试卷时,评卷人应在每一本试卷的第一份试卷每道大题评卷人栏中签名(评卷人全名)。

成绩评定1.考试、统考课程学期总成绩的评定:有实验的课程,原则上进行综合评定;课堂考勤、作业成绩、实验成绩、期末考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比例按照授课计划执行;教师应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实事求是评定每个学生的成绩,做到有理有据、客观公正。

2.考查、非统考课程学期成绩的评定:根据平时或阶段性测验和课堂考核、作业成绩、实验实习等成绩综合评定,具体比例由任课教师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确定。

所有考查、非统考课程应至少有四次或以上的成绩记载,不得以期末考试成绩作为该门课程的总评成绩。

3.有课程设计内容的课程,其课程设计的成绩应独立评定,不记入相应课程综合评定成绩。

体育课成绩应根据学生的考勤、体育技能成绩、理论水平和课外活动等进行综合评定。

具体评定办法由基础教学部制订,教务处批准后实施。

4.考试、统考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分,考查课、体育课及各类实践性环节的教学成绩可采用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记分制记分。

百分制和五级积分制之间的换算关系为:90分及以上者为优;80-89.5分(含80分)为良;70-79.5分(含70分)为中;60-69.5分(含60分)为及格;60分以下者为不及格。

本科期末考试试卷规范

本科期末考试试卷规范(试行)一、命题1.命题要以教学大纲为依据,命题的覆盖面应包括课程的主要内容,反映本课程的基本要求。

既着重检查学生对本门课程所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理解掌握情况,也应通过相应难度的综合运用题,检查学生独立思考和开拓探求的能力。

要大力提倡改革考试内容,以考核学生的综合能力;2.各教学单位所有课程考试的命题,都要求必须同时提供其覆盖面、难易度、题目量、水平相当的甲和乙两套试卷和参考答案,两套试卷中内容相同的题目不得超过20%;试题表述要简明、准确;试题难度适当,题量应与考试时间相匹配;考试课程的名称应规范,全称书写。

3.命题教师须于规定时间把出好的试卷交教学单位主管教学的领导审定后,由教务处任选一套为期末考试用卷,另一套留作补考用;各教学单位用于期末考试的甲、乙试卷和批阅过的试卷都必须妥善保存,试卷将作为上级部门对学校、教学单位教学质量检查和评估的重要资料;公共政治课、公共外语课等课程实行统一命题;有重大改革的考试需要有整套的考核办法,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申请备案。

4.为规范全校期末考试试卷的制作格式和归档管理的严肃性,以教务处拟定的试卷模板为准,请各教学单位遵照制作;为便于统一要求,各教学单位原则上不得自行设计试卷抬头,该试卷格式可从教务处网页上下载;试卷一定要电脑打印,经校对无误后,印刷、装订、封存;试卷使用后,对多余的空白试卷必须及时销毁,不准向外发放。

5.试题必须附答案及详细的评分标准、评分细则。

二、阅卷、成绩评定、成绩登录以及试卷分析1.教师要严格以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为依据进行阅卷,做到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准确无误、宽严适度,标准一致、给分有理,扣分有据。

尽量减少主观误差,防止偏严、偏宽、错评、漏评等现象的发生;严禁随意加、减分或送分;试卷必须用红笔批阅;保持试卷的整洁,不得在试卷上出现与试卷批阅无关的字迹;每一题都须有批阅记录,小分以得分或失分计算均可,计算形式要统一;考核方式如是论文形式,教师需对论文认真批阅,提出批阅意见,并附评分依据;评卷符号要统一。

集中阅卷和试卷装订要求

集中阅卷和试卷装订要求一、试卷评阅原则(一)集体阅卷原则所有考试课程必须组织多名(至少三名)教师集体阅卷,个别特殊情况下可以两名老师阅卷:一门课程有多名任课教师的,由课程承担单位组织全体任课教师组成阅卷组进行集体阅卷;一门课程只有一名任课教师的,由课程承担单位(系、教研室)指定有相同或相近课程教学经历的教师与任课教师组成阅卷组进行集体阅卷。

(二)集中阅卷原则所有期末考试课程阅卷工作各教学单位要按学校要求统一部署,在指定地点和指定时间内集中完成阅卷工作,不得在其他场所进行阅卷。

试卷评阅应严格按照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进行,试题的评分必须按给分点给出正分,并在试卷上有明确的标识,所有试卷评阅人不需要在试卷上评卷人一栏签名,统一在集中阅卷登记表上签名,集中阅卷登记表装订进试卷册存档,每册试卷装订一份登记表即可。

具体评阅打分要求如下:1、每大题需要在大题题目评分汇总处填写大题总得分;2、每小题需要在小题序号处填写每小题正分;3、各小题得分点按标答要求在对应位置注明正分;4、未得分的注明0分,不打×。

(三)集中验收原则阅卷结束后,各教学单位要成立阅卷检查组,对本单位试卷进行集中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按学校《试卷立卷归档管理办法》进行立卷归档,经学校教务部和档案馆验收合格后,按教学单位将试卷统一移交学校试卷保管室存档。

二、集中阅卷的落实期末考试阅卷工作要做到“五有”:一是阅卷组织有计划,二是阅卷之前有培训,三是阅卷过程有监督,四是阅卷之后有检查,五是过程管理有记录。

扎扎实实做好阅卷工作,杜绝阅卷不规范情况发生。

三、试卷装订凡考试课程试卷均需要按照教学班级装订(学号由小到大排列),且装订的每一册均需包含以下材料,装订顺序如下:1、武汉工商学院统一印制的试卷档案封面(封面字体应填写工整、信息准确、不使用简称);2、学生成绩表;3、学生平时成绩记录表;4、期末课程考试成绩分析表;5、考场情况记载表;6、期末考试命题计划表;7、空白试卷及标准答案(直接在试卷上作答的无需再装订空白卷);8、集中阅卷登记表;9、学生试卷或答题纸,学生试卷以班级为单位按成绩单(学号)的顺序整理装订(用答题纸作答的只装订答题纸,不需要装订学生试卷);10、武汉工商学院统一印制的试卷档案封底;11、含单独答题卡的试卷,答题卡按对应试卷册顺序装入专门答题卡袋,并在答题袋填写基本档案信息,与试卷封面保存一致。

阅卷评分标记的具体要求:

期末考试试卷阅卷的具体要求:
(1)必须批改试卷中的所有试题;评阅时必须使用红色笔。

(2)每道小题的批改:试题完全正确的打(√),完全错的打叉

(×),否则打半勾();有错误的部分用下划线标出,不完整的用省略号标出;使用阿拉伯数字在被扣分试题的右侧记负分(扣分)。

(3)所有大题均在大题题号的左侧标出正分,表示该大题所得分数。

选择、判断、填空题的小题无需另给正分;问答、简答题、论述的小题还需在题目左侧标出正分,表示该小题所得分数。

(4)在试卷首页左上方的得分统计表中写明各大题的实得分数和总得分,并签上阅卷教师的全名。

(5)批改标记和分数应书写工整,易于辨认;对于在批改试卷中的误笔(包括分数改动),应在其错误处打双横杠后改正,教师要在修改处下方签名。

(6)保持试卷的整洁,不得在试卷上出现与阅卷评分无关的字迹。

教师在批改试卷时应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严格按照试卷的评分标准批改,避免出现误判、错判和随意扣分、送分现象,保证累加总分准确无误。

评阅后必须进行认真复查。

对成绩不合格的试卷,特别是55-59分的试卷要逐一进行认真、细致的复查,严防误判、漏判。

如有疑问,请与廖主任联系:2383247,网上录入成绩及提交成绩时请谨慎,反复检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农学院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日。

评卷标准

河南师范大学期末考试试卷评阅标准为规范我校期末考试试卷评阅工作,做到“给分有理,扣分有据,宽严一致,公平公正”,从而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特制订我校期末考试试卷评阅标准。

具体内容如下:1.使用我校统一规定的“考试试卷模板”,进行命题和制卷。

2.各学院以教研室为单位组织2人(含2人)以上集体评卷。

3.评卷记分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只记得分,不记扣分。

完全答对的题目记满分,完全答错或未答的题目记“0”分,不得在试卷上打“×”或“√”。

4.评卷记分一般分为四个层次:①要点首分,②小题首分,③大题首分,④卷首分。

(1)要点首分(一般每个要点分不超过4分)是指小题中包含有若干个要点的得分,分别记在各要点的前面。

(2)小题首分是指小题中各要点的得分之和,分别记在各小题的序号前面。

(3)大题首分是指大题中各小题的得分之和,分别记入各大题的得分栏目内。

(4)卷首分是指各大题的得分以及得分的总和,分别记入卷首各大题的得分及总分栏目内。

5.记分和签名:须在规定位置。

每本试卷的前三份试卷中评卷人、合分人与复核人须签全名,其他试卷可只签姓。

注意保持试卷卷面整洁,避免涂改。

6.试卷分数更改:(1)若评卷人更改试题分数,一律使用红色中性笔或钢笔,并在更改处签名;若更改试卷总分,除评卷人在更改处签名外,还须教研室主任在更改处签名。

(2)若试卷复查核准、复查中更改分数一律使用蓝色中性笔或钢笔,并在更改处签名。

(3)所有分数更改须在错误的分数上划“/”,然后在错误的分数旁边书写正确的分数并签名。

7.试卷复核人与合分人不能是同一个人。

8.试卷评阅结束后,各学院须尽快安排专人统一复查试卷,确保卷面成绩,即卷首总分无误,方可进行成绩录入。

开学第一周,各学院须再次安排专人复查试卷,如因合分错误等原因,耽误与学生成绩相关的工作,按《河南师范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执行。

9.试卷装订可安排在每学期补(缓)考考试结束后两周内。

专业课试卷须依照学号从小到大,以班级为单位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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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考试试卷评阅要求
1.评阅试卷一律要用红色笔,不能用兰色笔、黑色笔或铅笔。

2.要参照标准(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用统一标准判卷,做到阅卷评分严格、公正,无误判。

3.试卷评阅中,每道大题的得分(正分)标在题目的左上角,每道小题错误的减分(负分)标在右下角,得分减分要清楚、标注规范。

4.试卷卷面总成绩要与各道大题得分之和一致;各道大题得分与每道小题减分相吻合。

做到合分准确无误。

5.试卷评阅完毕,应将每道大题的得分字迹清楚地标注在试卷第一页的得分栏中,总分合计要准确无误。

6.试卷评阅中尽量不要有更改分数现象,如确需更改,要有更改人和系主任的签字。

对大面积更改分数现象,要附文字说明。

7.试卷封面要按学校的统一要求进行,封面信息要填写完整。

请注意按学生层次选择正确的试卷封面(科技学院,泰安校区)
8.试卷评阅完毕,要对试题的难易程度,学生的成绩,根据课程要求和教学大纲进行试卷分析。

请注意按学生层次选择正确的成绩分析表(科技学院,泰安校区)
试卷装订要求
1、按学生学号顺序排序
2、副本装订顺序为:(左侧装订)
成绩单、试卷分析、试卷样卷及评分标准(A卷A卷答案B卷B卷答案A4纸打印)、监考记录
3、本学期公共课样卷不再重复打印,每门课程的每个层次样卷只打印一份放入相应的试卷袋内,其他试卷袋内不再装入样卷,只需在监考记录的最下方写明“样卷见试卷袋号”字样即可。

(09-10(1)样卷所在试卷袋编号一览表见下页)
09-10(1)样卷所在试卷袋编号一览
如:
请董爱芹老师在采矿(科本)09-1班的试卷袋内装入《大学语文(科本)》的样卷,其他所有科本层次的《大学语文(科本)》考试班级内的试卷袋内不再装入样卷,只需在监考记录的最下方写明“样卷见试卷袋科本1号”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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