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物业维修基金使用范围061020
南京市物业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南京市物业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南京市物业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物业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市政发[ ]8号)第一条:为了建立房屋维修保障机制,培育物业管理市场,维护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本市市区国有土地范围内,新建商品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已购公有住房、公有住房以及拆迁实行产权调换的私房等,其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基金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物业维修基金(以下简称维修基金)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的大修、更新、改造的维修保障资金。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
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本办法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住宅小区或单幢房屋内,建设费用已分摊进入住房销售价格的共用上下水主立管道。
落水管、烟道、水箱、加压水泵、锅炉、电梯、天线、照明。
供电线路、暖气线路、安全设施、消防设施、道路、绿地。
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公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五条:维修基金归业主所有,管理实行专户储存、政府监管、规范使用的原则。
第六条:南京市房产管理局是维修基金的主管部门,市财政局对维修基金管理实行监督。
南京市物业管理机构负责维修基金归集、管理的日常工作。
各区房产管理部门按照规定权限负责辖区内维修基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维修基金实行二级帐户管理,市房产管理局在银行设立维修基金存款专户为一级帐户,业主委员会设立的帐户为二级帐户。
第八条:维修基金按以下规定缴交:(一)已购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按多层住宅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售房款的 3 0%缴交;购房人按购房款 2%缴交;(二)购买多层商品房的,购房人按购房款的2%缴交;购买高层商品房或设有电梯的多层商品房的,购房人按购房款的3%缴交(三)拆迁实行产权调换的私房的,多层房屋产权人按拆迁规定的商品房价计算房价的2%缴交;高层房屋产权人按拆迁规定的商品房价计算房价的3%缴交;(四)出租公有住房的,出租人按每年收取租金的20%缴交。
南京市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南京市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宁政发(2000)8号第一条为了建立房屋维修保障机制,培育物业管理市场,维护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本市市区国有土地范围内,新建商品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已购公有住房、公有住房以及拆迁实行产权调换的私房等,其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基金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物业维修基金(以下简称维修基金)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的大修、更新、改造的维修保障资金。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
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本办法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住宅小区或单幢房屋内,建设费用已分摊进入住房销售价格的共用上下水主立管道。
落水管、烟道、水箱、加压水泵、锅炉、电梯、天线、照明。
供电线路、暖气线路、安全设施、消防设施、道路、绿地。
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公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五条维修基金归业主所有,管理实行专户储存、政府监管、规范使用的原则。
第六条南京市房产管理局是维修基金的主管部门,市财政局对维修基金管理实行监督。
南京市物业管理机构负责维修基金归集、管理的日常工作。
各区房产管理部门按照规定权限负责辖区内维修基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维修基金实行二级帐户管理,市房产管理局在银行设立维修基金存款专户为一级帐户,业主委员会设立的帐户为二级帐户。
第八条维修基金按以下规定缴交:(一)已购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按多层住宅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售房款的3 0%缴交;购房人按购房款2%缴交;(二)购买多层商品房的,购房人按购房款的2%缴交;购买高层商品房或设有电梯的多层商品房的,购房人按购房款的3%缴交;(三)拆迁实行产权调换的私房的,多层房屋产权人按拆迁规定的商品房价计算房价的2%缴交;高层房屋产权人按拆迁规定的商品房价计算房价的3%缴交;(四)出租公有住房的,出租人按每年收取租金的20%缴交。
南京维修基金缴纳标准

南京维修基金缴纳标准
目前,关于南京市维修基金缴纳标准的具体规定如下:
1. 住房建筑的物业服务单位应根据每个业主所持有的住房建筑面积的不同,按照每平方米1元的标准向业主收取维修基金,具体缴纳金额应按照住房资产的面积总和计算。
2. 物业服务单位应将维修基金全部上缴给区级居委会或村委会,由其转由区级财政集中管理。
3. 业主可在物业服务单位处领取维修基金缴纳凭证,作为出售、交换、转让住房产权时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申请住房改建、拆迁补偿等相关手续的必要条件之一。
4. 对一些特殊情况下的业主,如专业市场、商场、写字楼、工业用房等非住宅物业,其维修基金的缴纳标准另行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南京市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可能会随着市政府的相关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动。
因此,企业或个人在缴纳维修基金时,应及时关注最新的市政策规定。
南京小区住宅公共维修基金使用管理办法

南京××小区住宅公共维修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管理,保障住宅正常的维修、使用,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住房(1998)213号]及《南京市物业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宁政发(2000)8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维修基金管理依“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按幢、按单元设账,核算到户”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三条维修基金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工程。
本办法所称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住宅楼房内或物业管理区域内属全体产权人或部分产权人共同所有且使用的房屋的有关部位及设施设备。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项目应依照《物业管理公约》约定。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工程是指除日常运行维修养护范围以外的中修、大修及改造、更新工程。
第四条业主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成立后,由业委会代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产权人向市房管局指定的银行开立账户存储。
业委会申请开户时,应填写《业主管理委员会维修基金开户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开户申请书;2、业委会成立的批准文件;3、产权人分户清册;4、业委会主任私章和业委会的印鉴;5、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
第五条维修基金需使用时,应按照下列程序办理:1、业委会应委托专业的有资质的企业对维修工程的必要性及费用依照相关标准定额进行评估和核算。
2、经业委会认定后,物业管理企业方可进行维修工程。
3、维修工程结束后,业委会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应出具证明,不合格的,应要求返工。
4、物业管理企业持维修工程结算发票及业委会出具的证明申请支取维修基金。
第六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在每年年初制定房屋及小区公共设施维修(包括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计划及经费预算,报业委会批准后执行。
维修项目完成后,业委会应根据竣工决算进行维修基金的具体分摊,并计入各产权人明细户中。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业委会应召开业主大会作出支出决议:1、一次支出维修基金30万元以上的。
房屋维修基金的用途范围

房屋维修基金的用途范围1. 引言房屋维修基金是指由小区业主共同缴纳的资金,用于小区内公共设施的维修和保养。
合理使用维修基金,能够保持小区的良好环境,提高业主的生活质量。
本文将详细探讨房屋维修基金的用途范围,包括小区公共区域的维修、设备设施的更新、意外损坏的修复等。
2. 小区公共区域的维修小区公共区域是指供所有业主共享的区域,包括大门、走廊、楼道、公共花园等。
这些区域承担着保持小区整洁、安全的重要任务。
房屋维修基金可以用于以下方面的维修:2.1 修补破损的地面和墙面长时间的使用和日常的磨损会导致公共区域地面和墙面破损,如裂缝、掉漆等。
使用维修基金可以修补这些破损,保持公共区域的整洁和美观。
2.2 更换破损的门窗公共区域的门窗经常会因为长时间的使用而出现故障,如开关不灵、密封不严等。
维修基金可以用于更换破损的门窗,确保公共区域的安全和舒适。
2.3 维修破损的电梯电梯是小区内常用的交通工具,经常承担着大量的使用压力。
使用维修基金可以定期维修和保养电梯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不给业主的生活带来不便和危险。
2.4 水电设施的维修小区内的供水和供电设施也需要定期的维修和保养。
维修基金可以用于修复漏水、维护水泵以及更换老化的电线等,保证业主正常的用水和用电需求。
3. 设备设施的更新随着科技的进步和时代的发展,一些设备设施也需要及时更新以适应新的需求和标准。
房屋维修基金可以用于以下方面的设备设施更新:3.1 更新老化的供暖系统供暖系统是保障小区业主冬季生活的重要设施。
使用维修基金,可以将老旧的供暖设备更换为新型、高效的供暖系统,提高供暖效果,降低能源消耗。
3.2 更新老化的给排水系统给排水系统是保障小区业主生活便利的重要设施。
使用维修基金,可以更新老化的给排水设备,提高整体的运行效率和安全性。
3.3 更新老旧的公共照明设备公共照明设备是小区整体亮化和安全的重要保障。
使用维修基金,可以更新老旧的公共照明设备,采用更节能、环保的LED灯具,提高照明效果,降低能源消耗。
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

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
1.维修和保养公共设施:物业维修基金可以用于维修和保养小区内的
公共设施,包括电梯、楼梯、门禁系统、楼道照明、消防设备等,保障小
区居民的日常生活安全和便利。
2.修缮和改善公共区域:物业维修基金可以用于修缮和改善小区内的
公共区域,如公园、花园、院落、健身设施等,提升居住环境的整体品质,增加居民的生活乐趣。
3.维护和维修外墙和共用部位:物业维修基金可以用于维护和维修小
区建筑的外墙和共用部位,如外墙漆修补、防水层补充、屋顶维修等,保
证小区建筑的安全和可靠。
4.消防设备和安全设施的维护:物业维修基金可以用于维护和保养小
区内的消防设备和安全设施,包括消防栓、灭火器、防火门等,确保小区
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5.公共设施的更新和改造:物业维修基金可以用于公共设施的更新和
改造,如更换老化的电梯、翻新老旧的公共厕所、改造陈旧的停车场等,
提升小区的整体设施水平。
6.公共区域的日常维护:物业维修基金可以用于公共区域的日常维护,如清洁、绿化、除草、垃圾处理等,保持小区环境的整洁和卫生。
最后,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应该注重资金的合理利用和长期规划,避
免浪费和滥用。
只有在确保小区设施安全、居住品质提升的前提下,合理
使用物业维修基金,才能更好地满足居民的需求,提高小区的整体价值和
竞争力。
南京市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南京市维修基金管理办法为了保障南京市市民的安全和财产利益,南京市政府于近日出台了《南京市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该办法的主要目的是建立完善的维修基金体系,保障房屋的正常使用和运行,有效促进房屋管理和物业服务水平的提升。
下面,本文将从“基金来源和筹集”、“基金使用和管理”等方面详细介绍该办法的主要内容。
一、基金来源和筹集南京市维修基金主要来源有两种:一是由物业管理公司收取业主的维修基金,这是目前大部分小区普遍采用的方式;二是由政府补贴,用于特定公建住宅的维修和改造。
维修基金的筹集依据为业主选择维修基金的方式自行缴纳,或通过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委员会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申请,由物业服务企业在合同中规定收取维修基金的方式。
在确定维修基金的筹集额度时,应结合小区建筑物的维修需要和业主的支付能力等因素进行科学、公正、合理地制定。
二、基金使用和管理南京市维修基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用于小区建筑物的日常维修和保养。
这包括对建筑物的墙体、屋顶、电梯、水电设施、门窗等各个方面进行修缮、更换、维护等工作;二是用于进行大修和改造。
当小区建筑物已经老化,已经达到了大修、改造的标准,而且当业主出现拒缴或无力缴纳的情况下,可通过使用维修基金进行大规模的维修和改造,为小区更换部分设施或物品,从而防止建筑物的不可逆性破坏或危害业主的安全;三是用于向政府申请补贴。
对于特定的住宅物业,政府将根据住宅的情况向其提供适当的补贴,以便其得以进行必要的维修和改造,从而确保住房的应有的质量和安全性,同时还能有效保护住户的安全和利益。
南京市维修基金的管理依据为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是小区物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职责是为小区业主提供维修基金的咨询、申请和批准服务,并积极参与小区维修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同时,业主还有权关注物业管理公司的资质和服务质量,并对其服务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如有需要,业主委员会可以将物业服务企业的违规行为或故意损毁建筑物的行为报告给有关部门并向公安机关报案,以维护业主权益、建筑物安全和公共利益。
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

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
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如下:
1、维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更新、改造时才能使用。
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的确定标准分摊费用比例。
2、维修基金闲置时,除用于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基金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
3、特殊使用
(1)物业管理公司可从维修基金中暂借相当于一个月的物业日常维修、更新费用的备用金;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住宅需要大修或者专项维修、更新的,可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的预付款,但预付款最高不得超过工程款总额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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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物业维修基金使用范围061020
日期: 2006年10月20日编辑:无来源:无【打印】【关闭】
(一)房屋本体:
拆换加固受损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复原承载能力。
修缮屋面渗漏部位(超过整幢屋面面积20%以上),重铺、新换隔热板。
整体修缮户外墙面、顶棚、踢脚线、外檐、雨篷抹灰层或块料面层。
整体修缮公共部位楼地面面层。
玻璃幕墙整体灌注结构胶,更换变形铝合金框架、损坏玻璃。
(铝塑板墙面参照执行)
户外走廊通道、楼梯间、门厅、地下室门窗整体修换。
(二)公建配套:
1、道路(路幅宽7米以下):整体修复路面、路牙。
2、绿地:体会收投入使用一年后,原有绿地率下降30%的,进行补栽、补植。
3、公益性文体设施(亭廊、台、池、雕塑、游乐场、健身设施等):体会收投入使用三年后,设施自然损坏需修换的。
第二部分共用设备修理基金使用范畴
(一)垂直电梯
1、机房部分:
1)曳引机组:更换电动机定子、转子、轴承;减速器轴承、蜗杆、从动轴。
2)限速安全系统:更换限速器、安全钳、涨紧轮。
3)操纵屏:更换主控板、励磁板、电源板。
4)选层器:整体更换。
5)终端爱护装置:更换上、下极限杠杆、钢丝绳、钢丝绳涨紧装置。
2、井道部分:
1)轿厢、轿架:更换轿厢、操纵箱(内召)、超满载装置、安全钳。
2)自动门机构:更换轿门安全触板、开关门电机。
3)导轨:更换变形损坏部件。
4)导靴:整体更换。
5)曳引钢丝绳:全部更换。
6)对重:更换导靴。
7)缓冲器:更换缓冲弹簧或活塞。
3、厅站部分:
1)呼唤按钮箱(外召):各层全部更换。
2)层楼指示器:各层灯具、线路全部更换。
(二)中央空调
1、空调压缩机部份:
1)活塞式压缩机:更换气缸套、盖,更换活塞、气阀、连杆衬套、轴瓦、轴封器、截止筏,更换油泵泵体、齿轮、转子、轴承,更换联轴器柱销、档圈、传动组。
2)离心式压缩机:更换电动机、主轴、工作叶轮组件、轴承、进口导叶。
3)螺杆式压缩机:更换转子、平稳活塞、轴承、卸载滑筏。
2、中央空调给水:更换钠离子交换器、各类水泵、膨胀水箱、Φ150以上(含Φ150)管道、阀门、过滤器,修换电机绕组、绝缘。
3、冷凝器:更换阀门、管道。
4、蒸发器:更换阀门,修换壳管、盘管。
5、膨胀阀:更换。
6、操纵系统:更换主控板。
7、辅助设备:更换油分离器、贮液器、过滤器、电磁阀、压力操纵器、油压差操纵器、冷却塔外壳及通风机。
8、风机盘管:更换风机、盘管。
9、新风及变风量机组:更换风机、电动机、表冷器、操纵箱。
10、双效溴化锂吸取式机组:更换各类泵及电机,修换发生器、吸取器、引射器、U型管、换热器、蒸发器、冷凝器。
11、通风设备:整体更换风机、风扇、散流器、除尘器。
(三)锅炉
1、炉体:整体更换下降管、水冷壁、耐火砖炉墙、炉胆、烟管。
2、水处理设备:更换水泵,阴、阳离子交换器。
3、燃煤炉燃烧器:修换齿轮变速箱、风机、出渣机、炉排。
4、燃油、燃气炉燃烧器:修换风机、气泵、油泵、雾化器、电磁阀、调剂阀,油咀。
5、供热设备:更换分汽缸、换热器。
(四)电气系统
1、强电:
(1)高压柜:更换各类柜体、外表,修换断路器、隔离开关、负荷开关、操纵机构、互感器、熔断器、避雷器、接地开关、手车及机械闭锁电器连锁。
(2)变压器:更换冷却风扇、操纵箱、柜体、温度指示仪、绝缘油,修换绕组、绝缘、油枕、散热片。
(3)低压电器:电动机整机更换(5kw以上),转子、定子绕组修换(10kw以上),更换蓄电池、不间断电源,更换各类柜体、外表,修换断路器、开关及接触器(100A 以上)、互感器、隔离器、电容器,整体更换配电箱、操纵箱、照明箱,全部更换照明灯具、线路、插座。
2、弱电:
1)电话通讯:修换各类型程控交换机,更换交接箱、中继箱。
2)广播音响:更换全部音箱、扬声器、音响布线。
3)电视系统:修换卫星抛物面天线、同意机,全部更换同轴电缆分配箱。
4)火灾报警:修换区域报警、集中报警操纵器,全部更换探测器、报警器。
5)安保监控:更换电视监控操纵台、监视器(多画面),小区周边防范的远红外探头(5米以上)和彩色摄像头(多方位、多焦距),修换入侵报警系统。
6)综合布线系统:整体更换配线箱、交接箱、电缆、光缆,全部更换适配器。
(五)消防设备:
1、整体更换防火卷帘,更换防火门、防排烟风机、排烟防火阀。
2、消防给水:修换消防泵,更换接合器,整体更换消防栓箱,全部更换喷淋装置,整体翻修水池,更换Φ150以上(含Φ150)管道、阀门。
(六)给排水:
1、生活给水:整体翻修水池、水箱,更换水泵、电机、液位操纵器、气压水罐、Φ150以上(含Φ150)管道、阀门,水泵修理需解体更换叶轮、泵轴。
2、排水设备:全部更换排水管、水封,整体更换管道,翻新化粪池、窨井、检查井、雨水井,更换动力、有源化粪池动力设备。
(七)质量要求:
设备在修复后必须达到完好。
按其出厂标准,总体各项性能指标达到原产品标准的90%以上,正常运转能耗不得高于原产品标准的110%。
必要时,由行业主管部门或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