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管理制度(附职业技能鉴定考评 考务人员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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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职业技能鉴定考务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13.职业技能鉴定考务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考务工作人员职责一、主考、副主考职责1.主考负责本考点的全面工作,主持本考点的考务。

副主考协助主考工作。

2.负责选聘和培训监考员及试卷运送、保管等其他工作人员。

3.负责组织布置考点及考场,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4.负责本考点备用试卷的管理。

如因试卷不完整、字迹模糊、错装等原因启封备用试卷,须经主考批准后,方可启封备用卷。

5.负责本考点违规考生、违纪考务工作人员及偶发事件的处理。

6.负责本考点答卷回收和运送工作。

每科考试结束后,组织和验收各考场的答卷,并派专人保管与保卫,按时送到保密室。

7.负责本考点的安全保卫及医疗、后勤保障工作。

切实组织好安全保卫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要立即报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院或考区主任。

8.负责本考点的考试情况报告工作。

考试结束后,应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或考区主任书面报告本次考试情况。

二、场外流动联络员职责1.负责指定考场的联络工作,及时向正、副主考汇报情况。

2.制止所辖考场的监考员擅自离场、互相串门的行为。

3.负责监视因特殊情况考生的就医、上厕所等。

4.因特殊情况,监考员确需要离开考场时,报经主考同意顶替监考。

5. 负责考场外围可疑车辆及设施的巡查,警惕和防范无线作弊事件发生。

三、考务组职责考务组由考点一名副主考任组长,组员由中层干部组成。

其职责为:1.组织实施考试过程中的考务工作。

2.安排考场,选调监考人员和工作人员,制定考试工作手册。

3.配合主考对监考人员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明确工作职责,掌握工作要点,规范操作要领,做好监考工作。

4.通知信号种类及发布信号时间。

5.收发各类工作人员工作标志。

6.检查考点考场考前布置工作。

7.准备拆封试题、密封试卷所需用品、用具。

8.向保密员交待各考场考试科目、时间。

负责与保密组试题(卷)的交接工作。

9.准备分发“考场记录”、备用试卷封面封条,分发收回草稿纸。

10.统计本考点缺考情况及违纪作弊情况,每日考试完毕,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考试情况。

职业技能鉴定站考评员、考务人员工作守则

职业技能鉴定站考评员、考务人员工作守则

职业技能鉴定站考评员、考务人员工作守则职业技能鉴定站考评员、考务人员工作守则考评员工作守则:1.考评员是经劳动行政部门认可、具有执行职业技能鉴定资格的专业人员,主要负责对某工种、层次职业技能鉴定的考核、评分工作。

2.考评员在执行考评工作时,必须持有和佩戴由劳动行政部门制定的,带有本人照片的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证书及胸卡。

3.考评员在进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前,必须熟知本次鉴定的工种、级别、项目、内容、要求及所定标准,并在考前由设备维修保养人员配合做好相关设备的准备和检查工作。

4.考评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考场规则,严格按评分标准评定成绩,作到准确、公平、无误。

5.如有亲属或任教班的学员参加鉴定(考核),考评者应回避。

6.考评员必须秉公办事,遵守考评纪律,不弄虚作假,不徇私舞弊,不以权谋私。

并主动接受参考人员的监督,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与批评、教育、取消考评员资格证书,提请有关部门给与纪律处分。

考务工作人员守则:1.考务工作人员要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保证鉴定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2.考务工作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严守考试时间,不得脱岗。

3.考务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对考生一视同仁,不亲不疏。

4.考务工作人员要遵守考务规则,严守秘密,不得以任何形式营私舞弊,对违犯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5.考试期间,考务人员一律佩戴标志,不经允许不得随意出入考场。

职业技能鉴定站技能考试、考场、考务规则:考务规则:1.布置安排理论考场和实现技能操作考场,负责安排监考人员。

2.安排二人以上的专人,并会同保卫人员按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地方领取试卷,严格执行试卷交接规定,确保安全,不得丢失、损坏,试卷领回后,应按保密规定妥善保管。

3.负责试卷或图纸、毛坯料的发放、装订及打印标记工作,做到细致无差错。

4.鉴定考试期间,考务人员要负责组织清洁、卫生等工作。

考试、考场规则:1.考生要尊重监考人员,要有礼貌,要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

2.考生必须穿工作服、工作鞋,女生戴工作帽,做好劳动保护,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准吸烟。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管理制度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管理制度

林学系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及鉴定工作管理制度一、考评人员登记表(此表在国家林业局鉴定指导中心)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应具有定期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并获得相应工种职业资格鉴定考评员资格证书,在证书有效期间根据本系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工作的需要,可参与具体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各工种考评小组组长和成员由林学系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安排确定。

具有考评员资格的教师要填写林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登记表,报系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备案。

林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登记表二、考评员资格证书(鉴定站管理员保管)三、考评人员工作守则1、严格遵守考评人员的职责,完成规定的各项任务。

2、在执行考评和考务工作时必须佩带考评人员胸卡。

3、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做好考核评分工作,做到公道正派,廉洁奉公。

4、严格遵守和执行职业技能鉴定程序和考场规则.5、严守考评纪律,不许弄虚作假,不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并主动接受考评组长的监督。

6、按时到达工作岗位,忠于职守、履行职责。

有事不能到场考评,应提前与组长请假。

7、履行职责期间,不擅离职守,因病不能继续履行职责时,要经小组长同意方可离岗.8、保守鉴定试题秘密和鉴定成绩的秘密。

四、监考人员守则1、认真履行职责,做好考试的监督、检查工作。

2、考生及入考场后,先核查照片御准考证是否一致。

3、对试题的内容不作任何解释。

4、对违纪考生,视情节轻重,先警告,严重者,报告下组长处理,填写考场记录。

5、考场内不得吸烟、读书看报、不准说话,不准将试题带出考场。

6、考试结束后按照考号顺序装订试卷。

7、考试期间与考试无关的人员不得入场干扰考试。

8、遵守考场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营私舞弊。

五、考生须知1、考生应了解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政策规定。

2、考生申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应持有效证件,严禁伪造和弄虚作假.3、考生要服从鉴定站以及考评员、监考人员安排,并接受监督、检查。

4、参加考试时必须带《准考证》.5、考生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或指定的地点。

二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和考务员守则OK

二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和考务员守则OK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和考务人员守则考评员:是指具有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可职业技能鉴定资格的专业人员,主要负责对某工种、层次职业技能鉴定考核、评分等工作。

考务员:是指职业技能鉴定所的一般工作人员,主要负责考场的组织,准备等各种考务工作。

一、考评员守则1、考评员和考务员在执行考评及考务工作时,必须佩戴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发的、带有本人照片的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胸卡或职业技能鉴定考务员胸卡。

2、考评员进行职业技能考核工作前,必须熟知本次考核的工种、项目、内容、要求及评分标准,并在考前由考务员配合做好有关设备的准备和检查工作。

3、考评员或考务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考场规则。

4、考评员必须做好考核评分工作,严格按评分标准评定成绩,力求做到准确、公平,最后应将考核结果填写在职业技能鉴定发证审批表上,并签名。

5、如有亲属或任教班的学员(学生)参加考核,考评员应主动回避。

6、考评员必须秉公办事,严守考评纪律,不许弄虚作假,不徇私、不舞弊、不以权谋私并主动接受主考人的监督。

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吊销考评员资格证书乃至提请有关部门给予纪律等处分。

二、考务员守则1、在鉴定组织实施的过程中,遵守公正性原则、程序化原则、保密性原则、相互约束原则。

鉴定组织实施过程包括:鉴定前的组织准备(制定鉴定计划、发布鉴定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鉴定前的技术准备(完成试题准备、考场准备、人员准备);鉴定施测(实施理论和技能考试、阅卷和考评打分);鉴定后的结果处理(进行成绩登记、质量分析、处理结果、颁发证书)。

2、准考证是参考人员参加鉴定考试的必备证件,不得以其它证件代替。

准考证上要写明理论和操作考试的日期、时问、地点以及考试的主要注意事项。

在考场中,准考证配以身份证共同使用,不允许两证不全者进入考场。

3、各技能鉴定机构应设有保密场所和设施用以存放未启用的试卷。

试卷、答案、评分标准未启用前,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以任何理由启封。

考务管理办法

考务管理办法

考务管理办法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办法为了规范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工作,保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质量,根据XXX《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则》和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了下面的办法。

一、工作流程一)制定鉴定计划职业技能鉴定按照先培训后鉴定的程序进行,并结合实际情况,按计划分期分批鉴定。

各单位提前一周将本单位的鉴定工作计划上报审核,并报经上级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批准后组织实施。

在执行中,如需调整计划,报经批准后方可变动。

鉴定计划包括职业(工种)、等级、人数、时间以及实施方案、组织安排等。

二)发布公告考核站根据批准的鉴定计划发布鉴定公告。

公告基本内容为鉴定的职业(工种)、职业资格等级、鉴定时间和地点、鉴定方法、收费项目和标准、报名的对象、条件、时间和地点等有关事项。

三)组织报名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有效证件到指定的地点报名,并填写《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

考核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填写《职业技能鉴定报名登记表》。

签发《职业技能鉴定准考证》,《职业技能鉴定准考证》应贴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

四)考前准备考核站依据鉴定工作规则和考核任务,提供符合鉴定要求的环境及必要条件。

主要包括考场设置、考评员和监考人员安排以及考务、考场设备、设施、器具、材料的准备、后勤服务等,并将鉴定工作安排报上级鉴定中心备案。

职业技能实际操作考核,应结合实际进行,由考核站按照有关要求在现场设置考场,并从现场借(租)用设备、设施、机具等。

考核站依据《职业技能鉴定报名登记表》制定《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安排表》、《职业技能鉴定理论考场安排表》、《职业技能鉴定实作考场安排表》、《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人员安排表》、《职业技能鉴定考场记录表》。

五)编制、申请试卷鉴定命题必须从国家指定题库中提取试题组卷。

组卷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试题内容进行调整和补充,一般不超过试卷内容的30%。

国家题库中没有试题的职业(工种),各单位根据鉴定计划,依据国家有关标准,结合实际自行编制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命题,并报上级鉴定中心审核备案。

职业技能鉴定站考试管理制度

职业技能鉴定站考试管理制度

职业技能鉴定站考试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我院现有各类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的规范管理,保证考试的科学、公平、公正,确保考核的质量,根据国家制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工作职责(一)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维护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和考核认证工作的声誉。

(二)加强对考试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思想道德教育,自觉接受培训认证考试办公室的监督和检查。

(三)负责上机考试的设备、考试系统、试题库的安装和调试及试题库的保密工作;做好证书的发放工作。

(四)组织考务人员参加承办机构组织的业务培训,加强对培训教师和考试学员的管理,建立完备的学员档案,做好培训教师的管理工作。

(五)根据承办机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培训认证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积极做好考试的组织工作。

(六)做好考试宣传工作,及时上报各种数据信息及磁盘。

二、实施原则在鉴定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遵守公正性原则、程序化原则、保密性原则、相互约束原则,把学生对职业资格证书的获得与毕业证书挂钩。

各类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由学院成教处主管和协调。

根据不同工种的特点,再具体组织和实施。

严格遵守不同技能鉴定考试所规定的有关制度和办法。

三、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的管理(一)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设负责人一名,负责本考试点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设系统管理员一名,负责机房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及上机考试系统的安装、高度、维护、安全保密及考核成绩的回收等工作。

(三)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应有专门的保密场所和有效的保密措施,并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四)每次考试工作结束后,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向承办机构报告本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工作开展情况,年终做年度总结并制订下年度工作计划。

四、组织与实施组织实施过程包括:鉴定前的组织准备(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制定鉴定计划、发布鉴定公告、准备试题,鉴定考试点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鉴定前的技术准备(鉴定考试点完成考场准备、人员准备);鉴定施测(实施理论和技能考试,将试卷收齐汇总,送交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鉴定后的结果处理(鉴定考试点会同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进行成绩登记、质量分析、处理结果、颁发证书)。

技能鉴定考场管理制度

技能鉴定考场管理制度

技能鉴定考场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技能鉴定考场管理工作,保证考试公平、公正、公开,提高技能鉴定的准确性和权威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技能鉴定考场,包括理论考试、实际操作考试等。

三、管理机构1.技能鉴定考场管理委员会:负责技能鉴定考场的统筹管理工作,包括制定考试规则、监督考场环境、评审考试成绩等。

2.技能鉴定考场监考组:负责具体的考场管理工作,包括考生接待、考场布置、考试监督、成绩统计等。

3.技能鉴定考场工作人员:包括考务人员、监考员、教练员等,负责具体的考务工作。

四、考场规范1. 考场环境:考场应保持整洁、安静,具备良好的通风和照明条件,保证考生有一个舒适的考试环境。

2. 考场布置:考场布置应符合考试要求,考场桌椅要整齐排列,考生应按照座位号有序入座。

3. 考生接待:考务人员应在考试开始前领取考生报到单、身份证、文具等,检查考生身份,指引考生入座。

4. 考试监督:监考员应全程监考,确保考试过程公平公正,严禁抄袭、作弊行为。

5. 成绩统计:考试结束后,考务人员应及时统计考试成绩,核对无误后交由评审人员评分。

五、考试规则1. 考试时间:考试时间应按照规定严格执行,考试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考场。

2. 考试内容:考试内容应符合技能鉴定标准,难易适中,能全面考察考生的技能水平。

3. 考试方式:考试方式包括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以确保能全面检验考生的技能水平。

4. 考试秩序:考生应按照监考员的指示有序进行考试,不得违反考场规定,否则将取消考试资格。

六、违规处理1. 若考生被发现抄袭、作弊等行为,将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 若监考人员被发现纵容抄袭、作弊等行为,将取消其监考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3. 若考务人员被发现有不当行为,将取消其考务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七、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须经技能鉴定考场管理委员会审批。

2. 对于违规行为的处理,应依据《技能鉴定考场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职业技能鉴定站考评员、考务人员工作规范

职业技能鉴定站考评员、考务人员工作规范

职业技能鉴定站考评员、考务人员工作规范1. 介绍此规范适用于职业技能鉴定站的考评员和考务人员,以确保他们履行工作职责时遵守一定的标准和行为准则。

2. 工作职责- 考评员的主要职责是根据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考生进行技能评估和鉴定。

- 考务人员的主要职责是协助组织和管理考评活动,包括考试安排、场地准备、考试材料管理等。

3. 行为准则- 考评员和考务人员应保持公正、客观和专业的态度,不受外界干扰或个人偏见的影响。

- 他们应尽力保证考评过程的公平性和透明度,确保每位考生都能得到公正的对待。

- 守时是重要的品质,他们应准时到达考评现场,并确保考评活动按计划进行。

- 保密是必须遵守的原则,考评员和考务人员不得泄露任何考试信息或涉及考生身份的敏感信息。

- 与考生和其他工作人员之间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和互动,以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 在工作中,他们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法律法规,不从中谋取私利或利用职务之便。

4. 专业知识和能力- 考评员和考务人员应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执行相关的职责。

- 他们应持续研究和更新相关知识,以跟上行业的发展和变化。

- 他们应遵守鉴定标准和程序,确保评估和鉴定工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5. 违规处理- 考评员和考务人员如违反此规范,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和法律责任。

- 职业技能鉴定站将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举报任何违规行为,并展开调查和处理。

以上是职业技能鉴定站考评员、考务人员工作的规范。

希望所有工作人员能够严格遵守,保证职业道德和工作质量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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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管理制度
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以下简称鉴定站)对全省消防鉴定加强考试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实现考试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为进一步强化考试管理、完善考试机制,确保考试质量,促进鉴定站考试工作的改革与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试卷的管理
第一条鉴定站试卷接收、保管实行“统一保管、专人负责”的管理制度,执行严密的保密措施。

在鉴定站取卷直至考试结束后整个过程中,严禁无关人员接触、打开、偷窥或窃取试卷。

第二条严格履行试卷交接手续。

试卷交接过程中应当场清点核,对试卷内容与数量,检查密封、包装合格后由鉴定站与送卷方双方签字负责。

第三条试卷在运送途中必须有两人以上守护,做到人不离卷、卷不离车。

不得在途中随意停留或不按路线行车,严禁携带试卷出入公共场所。

第四条试卷存放期间,必须有专人昼夜值守。

试卷保密室铁门及保险柜的钥匙要分别掌管,开启时须两人以上在场,保险柜密码由鉴定站站长管理。

第五条试卷在考前属国家绝密级或机密级材料,只能由监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在考场当众拆封。

试卷在启用前,任何人都无权以任何理
由启封。

第六条如发生试卷丢失或试题泄密情况,应及时向相关领导报告,立即采取有力措施,迅速查明原因,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

第二章考试的组织与考场设置
第七条鉴定考试的日常组织工作由鉴定站考务室具体负责。

第八条鉴定考试由鉴定站统一组织,具体实施。

第九条鉴定站门口应有明显考场标志,入口醒目处须张贴考生守则、考生违纪处罚规定、考场分布平面图和考场安排表。

第十条鉴定理论考试必须单人、单桌、单行排列,考生之间要保持一定距离,考生考号应贴于课桌右上角。

第十一条鉴定站每期鉴定考试设主考一人,副主考若干人,全面负责考点的考试工作。

考前,各考点负责人要对考试进行周密研究,具体落实保密措施,制定试卷周转办法,对考评员进行业务培训,对考点、考场内外的环境布置要提前落实,考试用品要准备齐全。

第十二条鉴定站鉴定考试接受中国消防协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派遣的督导员的监督、督导。

第十三条鉴定站设置巡考人员,协助维持考场秩序。

第十四条督导员、考评员、考务员、巡视员均须佩戴标志进入考场。

第三章考试违纪处理
第十五条凡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违纪,考评员、考务员除如实登记在“考场记录表”表上,还须及时向鉴定站领导反映情况,并填写“考生违纪登记表”一式二份,详细记载考生违纪情节,并依据上述
条款提出处理意见,签上考评员、考务员、督导员的姓名。

登记表一份留存,一份报鉴定站领导审批。

第十六条凡在阅卷过程中发现试卷有违纪舞弊嫌疑,考评员(批卷员)应及时向考评组长反映,并提供相应证据材料,配合查实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报鉴定站领导审批。

第十七条凡对考生的违纪行为隐瞒不报、漏报或包庇,甚至怂恿、参与作弊的,鉴定站将坚决查处,追究单位或当事人的纪律责任,做出严肃处理。

敢于坚持原则,并对查处违纪舞弊行为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或个人,鉴定站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表彰和奖励。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考务人员守则
1、严格遵守考评人员的职责,完成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2、在执行考评和考务工作时,必须佩戴相应工作人员胸卡。

3、坚持原则,秉公评判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和评分守则独立完成评判工作,如是认真填写考评记录。

4、在每次考核前应知晓本次鉴定的职业等级、人数和具体实施方案,了解有关设备、仪器的准备情况。

5、严格遵守和执行职业技能鉴定程序和考场规则。

6、验收考评纪律,不弄虚作假,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变更考评结果和非正当要求。

7、严禁泄漏鉴定试题内容和鉴定成绩。

8、按时到达工作岗位,忠于职守,履行职责。

因事不能按时就
位履行职责,应提前请假。

9、履行职责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责时,要经考评小组组长同意,方可离开岗位。

10、应主动接受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监督。

11、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以权谋私等违反本守则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评人员资格并收回考评人员资格证书和胸卡直至提请有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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