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生态河道设计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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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整理

山东省生态河道设计要点

前言

山东省河流均为季风区雨源型河流,分属黄河、淮河、海河流域及独流入海水系。由于山东半岛三面环海,雨水集中,有利于河系发育,全省平均河网密度为0.24km/km2。山东境内黄河横亘东西,大运河纵贯南北,其他中小河流密布全省,干流长度在5km 以上的河流有5000多条,10km 以上的有1552条,流域面积在200~3000km2的河流有389条。

(试行)。

10总则

1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结合山东省河道实际情况,制定本设计要点。

2、本设计要点适用于我省中小河流(流域面积50~3000km2)治理项目的规划设计,流域面积小于50km2或大于3000km2以上的河流可参照执行。

3、本设计要点主要适用于生态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阶段,可行性研究及施工图设计阶段可参照执行。

4、本设计要点主要依据《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DL5021-93)、《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98)、《河道整治设计规范》(GB50707-2011)、《河道生态建设技术规范》(DB33/1038-2007)、《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

究报告编制规程》(DL5020-93)、《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关于印发<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指导意见>的通知》(水利部、财政部水规计[2011]277号)等有关规范规程和文件。

在生态河道治理设计中,应按照国家和山东省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定的内容和深度要求,结合本要点的规定编制。

一、基本资料

1、自然地理状况

简述河道地理位置、所属区域地形地貌、水文气象、土壤植被、河流水系、生态环境等基本自然地理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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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的规定,

的有关规定。

二、水文

法。

当工程地址及上、下游实测洪水资料短缺时,可根据经审批的暴雨洪水计算方法,由设计暴雨推求设计洪水。(四)应根据类似地区或相邻河流的设计洪水成果,以及治理河段的历史洪水调查分析成果等资料,对采用的设计洪水成果进行合理性分析。

(五)涉及排涝工程的,应根据相关规划和涝区自然地理条件、经济社会情况合理确定排涝原则和标准,划分排涝分区,进行排涝水文计算。

三、工程地质

(一)工程地质勘察的适用规范

生态河道治理工程地质勘察可以参照《堤防工程地质勘察规程》(SL188-2005)和《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SL55-2005)中的相关要求。

工程区地震动参数及相应的地震基本烈度可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查图获取。

(二)工程地质勘察的总体要求

1、堤防工程

生态河道堤防工程应按已建堤防工程和新建堤防工程分段分别进行工程地质评价,明确主要工程地质问题,提出处理措施的建议。新建堤防工程需对比较线路作出相应的工程地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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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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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到较为自然的状态,改善其生态完整性和可持续性。

分析河道、堤防工程现状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特别是河道存在的生态问题,根据存在问题提出治理目标。2、治理原则

(1)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的原则。设计要在河流整体治理规划和相关规划指导下,处理好干支流、上下游、左右岸的关系,处理好与水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注意与除涝、山洪和地质灾害防治等相衔接。(2)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的原则。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生态河流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留足洪水出路,严禁缩窄河道,合理确定治导线和堤距。

(3)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根据河流特点和防洪保护需要,通过方案比选合理确定治理方案和措施,注重生态保护,处理好工程安全性与经济性的关系。

(4)外型缓坡化、适度透水性、表面粗糙化、材质自然化、成本经济化的原则。要结合当地条件,优化设计方案,充分利用当地材料,尽可能减少对河流生态及当地环境的影响,护坡、护岸尽量采用植物措施和天然材料、生态复合材料,注意与城市景观、生态环境的协调。

3、治理任务

根据流域规划或专业规划,综合分析河道防洪、排涝、灌溉、供水、航运、生态环境、文化景观、河势控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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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堤防工程一般可不进行抗震设计;对工程场地地震基本烈度为7度及以上的重要防洪墙及穿堤建筑物应按照《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SL203-97)的规定进行抗震设计。

(二)工程总布置

1、根据河道治理任务,合理确定河道治导线和各类建筑物布置

堤线、治导线位置及建筑物总体布置要充分考虑河道的生态要求,以不侵占河道行洪通道为原则,尽量保持河道相对稳定的河道弯曲走向,蜿蜒形态,并保留河道内相对稳定的跌水、深潭及应有的滩地,防止河道渠化设计。

2、河道建设或其他项目建设、开发,应保持原有河道正常功能,保持或适当扩大原有水面面积。

3、禁止为了土地开发而对河道裁弯取直。当河道由于弯曲太大影响河岸稳定时,经过充分论证,在满足河岸、堤防安全和河床稳定的条件下,适当对河道裁弯,原河道占地仍应作为河道保留,不得挪作他用。

4、河道建设或其他项目建设、开发,不得以任何理由和目的用盖板或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将河道暗渠化。

六、工程设计

(一)河道设计

1、纵断面设计

河道纵断面宜保持原有天然坡降,确需调整河道纵比降时,应进行充分论证,以保障河床冲淤相对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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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河道内影响防洪、航运、景观的障碍物,应提出清除方案。

5、对不影响河道行洪排涝的滩地应尽量予以保留,有利于不同生物的栖息。

6、应根据淤积的类型和疏浚的规模,合理选择环保型清淤疏浚方式。妥善处理清淤的淤泥,防止对河道产生二次污染。

(三)堤防与护岸

1、堤防设计

堤防工程设计应符合《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98)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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