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64_合同价款的约定和调整因素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合同价款的约定和调整因素

1.约定合同价款:合同价款为固定单价方式如采用其它方式,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合同价款调整的因素:

1)基准日以后实施的国家和本省法律法规

2)省建设行政部门发布的造价调整规定

3)经批准的设计变更

4)经审定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变更但修正错误除外

5)超过双方约定幅度的市场价格变化

6)清单项目或工程数量的偏差

7)超过双方约定的风险范围及幅度

8)费用索赔事件或发包人负责的其他情况

9)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调整因素

3.工程变更

1)本合同中任何工程数量的改变

2)任何工作的删减,工作内容性质质量或其他特征的改变

3)标高基线位置或尺寸的改变

4)永久工程完工所必需的任何附加工作的实施

5)合同中的施工次序和时间安排的改变

4.承包人提出工程变更建议: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可以提出工程变更建议,其应以书

面形式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同时抄送发包人,详细说明变更的原因方案及合同价格的增减情况

5.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交工程变更建议书:发包人应在7天之内作出书面回应,作出进度

计划,变更引起的资金的调整

6.合同价款调整的方法

1)变更引起数量变化幅度在正负10%以内是,其综合单价不变,措施项目非按照比例调整。超过时增加10%以外的数量或减少后生育的数量所对应的综合单价及措施项目非用有承包人重新提出

2)数量偏差在正负5%内时,综合单价不变措施项目按比例调整超过时按照5%以外的剩余数量所对应的综合单价及措施费用由承包人重新提出3)人材机单价变动在+-3%内,综合单价和措施费不变,超过时,超过部分用差价调整

4)价款调整以月为时间单元

7.承包人应在价款调整事件发生后的14天之内向造价工程师提出报告

8.造价工程师收到价款调整报告之日起14天内对其核实未作修改意见的视为确认价

款调整被确认列入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

9.预付款:约定预付款的,发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内或不迟于开工日期前的7天

内预付。发包人没有按期支付,承包人应在预付时间到期后10天内提出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未做出支付,14天后暂停施工;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工期相应的顺延

10.发包人不应向承包人收取预付款的利息。

1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约定支付的方式:双方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预付金额支付办法抵

扣方式没有约定的发包人应在开工时预付安全文明措施费的一半预付款按抵扣比例扣回,抵扣比例=预付款/(合同价-暂列金额)安全文明措施其余费用应该在预付款扣完之日起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

工程价款暂定结算的办法(法规)

双方应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预付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的方式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发生工程纠纷的解决方式约定承担风险的范围及幅度及超出风险范围的调整方法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数额鞠躬结算及支付方式安全措施和意外伤害保险的费用工期提前延后的奖惩方法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对工程价款的约定可以采用:

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可调价格

对于可调价格调整的因素:

法律法规等归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工程造价机构的价格调整设计变更经过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变更造成费用征集双方约定的其他应诉

承包人在调整情况发生后的14天之内通知发包人人保人在14天内不给予确认的视为同意承包人没有通知发包人的发包人根据有关资料决定是否调整金额

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的价格有类似于变更价格的参照类似的价格没有的应有承包人提出甲方确认达不成一致的有地方的造价机构或按合同约定的争议程序办理

工程价款的结算

工程预付款的内容:10-30%合同金额预付款是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或不迟于约定开工前的7天内拨付没有拨付字应该拨付之日起10天内乙方通知甲方甲方在14天内仍不知福乙方可以停工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预付款必须在合同中约定抵扣的方式

工程进度款的内容:按月结算的方法竣工后清算合同工期在2年以上的年终进行盘点结算当年不能竣工应该约定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形象拨付工程进度款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根据工程量结果乙方向甲方提出进度款申请14天之内,甲方按60-90%向承包人支付按照约定将预付款同期抵扣。

工程竣工结算的方式: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审:承包人负责编审实行总承包的由具体的承包人编制总承包人编审的基础上发包人审查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或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由总承认编制

其中竣工结算编审的时间要求:500万元以下的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500-2000。30天2000-5000 45天5000以上60天

工程竣工结算以合同工期为准,实际施工工期比合同期工期提前或者延后的按照合同的约定给予奖惩办法。

竣工结算争议处理:达不成一致的,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或者纠纷解决程序办理解决方法有三种:上方协商按照合同条款约定的办法提请调节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竣工结算备案是应当提供以下资料:建筑施工合同承包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建设单位或者委托的造价咨询企业给予确认的意见或审核意见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支付清单

合同纠纷解决的方案

发生一下情况的时候认定是合同无效:一方没有取得相应的资质或越级资质挂靠建设工程必须招标没有中标或者中标或中标无效

当建筑合同无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时承包人可参照合同约定的价款应予支持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工程和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建筑工程计价依据:建筑工程投资估算概算指标全省统一的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建筑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