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上海社保缴费一览表
上海社保基数2013年4月-2014年3月

上海城镇社保基数及比例(上海户口和异地城镇户口)2815-14076
险种
缴费基数
企业缴费
个人缴费
小计
缴费比例
缴费金额
缴费比例
缴费金额
养老保险
2815
22%
619.3
8%
225.2
844.5
工伤保险
2815
0.5%
14.08
0%
0
14.08
失业保险
2815
1.7%
险种
缴费基数
企业缴费
个人缴费
小计
缴费比例
缴费金额
缴费比例
缴费金额
养老保险
2346
22%
516.12
8%
187.68
703.8
工伤保险
2346
0.5%
11.73
0%
0
11.73
医疗保险
2346
6%
140.76
1%
23.46
164.22
残保金
2346
1.6%
37.54
-
-
37.54
总计
企业缴费总计
706.15
47.86
1%
28.15
76.01
生育保险
2815
0
22.52
医疗保险
2815
12%
337.8
2%
56.3
394.1
残保金
2815
1.6%
45.04
-
-
45.04
档案管理费
20
20
总计
企业缴费总计
1106.6
社保费计算表(2014年企业)

从2014年7月1日起,非本市户籍失业保险参保人由个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调整为个人缴纳失业保险业负担,2014年下半年暂缓执行费率调整政策,继续维持失业保险单位费率0.5%。
从2015年1月起设置两1.5%,即从2015年1月起失业保险单位费率调整为1%,从2016年1月起失业保险单位费率调整为1.5%
(镇属)
业保险费调整为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
失业保险单位费率从0.5%调整为1.5%。
为减轻企单位费率0.5%。
从2015年1月起设置两年过渡期,每年增加0.5个百分点直至单位费率为起失业保险单位费率调整为1.5%。
2014年度上海社保缴费一览表

城保
比例
21.0 %
6.0 %
-
0.5 %
-
27.5%
8.0 %
1.0 %
-
9.0 %
缴费基数
2770元
581.7元
166.2元
-
13.9元
-
761.8元
221.6元
27.7元
-
249.3元
备注
本年度的缴费基数为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36元的55 %
备
注
(1)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5108元,下限为3022元。(2)单位缴费基数按单位内个人月缴费基数之和确定。(3)非城镇户籍的外来从业人员“综保转城保五年过渡期”,本年度为第四个过渡年。经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协商一致也可直接按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规定参保缴费。(4)原参加小城镇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具有本市户籍的从业人员根据规定至2014年3月底过渡期已满,单位和个人的缴费基数和比例自本年度起按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相关规定执行。(5)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仍按本市相关规定处理社会保险费。按照《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并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6)上表所列缴费标准起止期,自2014年4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止。(7)表中所列缴费数额供参考,请按官方最后公布的数额为准。
未测算
未测算
未测算
未测算
未测算
未测算
未测算
未测算
未测算
未测算
最低缴费
3022元
634.7元
332.5元
45.4元
15.2元
30.3元
1058.1元
241.8元
60.5元
2014上海社保汇编20140731

在 职 退 休
44 岁以下 45 岁至退休 退休至 69 岁 70 岁以上
死 亡 伤 残 保 障 养 老 金 生育金 失业金
工伤残疾 见工伤保险 残疾:按等级 工伤身故
0.5%
‐‐‐‐
死亡: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20 倍。
退休金
没有封顶线
2
更新说明
和 2013 年度相比较,2014 年社保资料的变化是: 1、社平工资基数的变化带来的各种缴费水准调整; 2、社保医疗除封顶线线由 34 万调到 36 万之外,没有其他调整; 3、居民医疗保险的没有调整,新增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4、红十字会婴幼儿和学生保险资料的没有更新; 5、中智、外服等机构的保险套餐,是此类机构采购保险公司产品后在添加其他内容的打包产品,不属 于公共福利范畴,本汇编不再收录; 6、工伤保险没有调整; 7、失业保险没有调整; 8、总工会保险的资料没有变化。
5
基础养老金计算办法举例:
例 1: 假设参保人员缴费年限为 30 年, 2015 年底办理养老金申领手续, 退休时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 6000 元,
历年缴费工资基数均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300%,调整后基础养老金具体按以下五个步骤计算: 第一个步骤:计算月缴费工资指数=月缴费工资基数÷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1)2010 年底以前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的月缴费工资指数均为 1; (2)2011 年~2015 年月缴费工资指数均为 3; 第二个步骤:计算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参保人员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所有月缴费工资指数的平均值 =(1×25 年×12 个月+3×5 年×12 个月)÷(30 年×12 个月)=480÷360=1.3333 第三个步骤:计算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6000 元×1.3333=8000 元 第四个步骤:计算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 =(6000 元+8000 元)÷2=7000 元 第五个步骤:计算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缴费年限×1% =7000 元×30 年×1% =2100 元 例 2: 假设参保人员缴费年限为 30 年, 2015 年底办理养老金申领手续, 退休时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 6000 元, 历年缴费工资基数均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150%,调整后基础养老金具体按以下五个步骤计算: 第一个步骤:计算月缴费工资指数=月缴费工资基数÷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1)2010 年底以前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的月缴费工资指数均为 1; (2)2011 年~2015 年月缴费工资指数为 1.5; 第二个步骤:计算平均月缴费工资指数=参保人员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所有月缴费工资指数的平均值 =(1×25 年×12 个月+1.5×5 年×12 个月)÷(30 年×12 个月)=390÷360=1.0833 第三个步骤:计算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6000 元×1.0833=6500 元 第四个步骤:计算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 =(6000 元+6500 元)÷2=6250 元 第五个步骤:计算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缴费年限×1% =6250 元×30 年×1% =1875 元 6
2013年4月起至2014年3月上海职工保险缴费标准

名称 类别 基数 比例 缴费 基数 费率 单位 22.0% 6.0% 2346 0.5% 28.5% 22.0% 12.0% 1.7% 0.5% 0.8% 37.0% / 9.0% 8.0% 2.0% 1.0% / / 11.0% 0.5% 37.5% 30.0% 14.0% 2.7% 0.5% 0.8% 48.0% 11.7 669.0 619.3 337.8 47.9 14.1 22.5 1042.0 / 212.0 225.2 56.3 28.2 / / 310.0 11.7 881.0 844.5 394.1 76.0 14.1 22.5 1351.2 原小镇职工已过渡、小 城镇本市农村户籍没有 个人失业金 50% 55% 60% 个人 8.0% 1.0% 小计 30.0% 7.0% 单位 516.1 140.8 金额 个人 187.7 23.5 小计 703.8 164.2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三险 (外地农业户 50% 籍职工) 工伤保险 小计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五险 失业保险 (本地、外地 2815 60% 城镇户籍职 -14076 工伤保险 工) 生育保险 小计
注:2013年职工保险缴费的基数,按职工2012年度实际月平均工资性收入确定,缴费基数的上限与下限,按2012年度全市 职工月平均工资4692元的300%和60%相应确定,分别为1407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元、2815元。
2014年07月至12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费率

年月至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费率
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月缴费工资额按实际工资总额确定。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均按从业人员实际工资总额核定,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全省上年度社平”)的,按全省上年度社平核定;低于全省上年度社平的,其中基本养老保险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报同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备案后,可按实际工资总额征缴,但年度不得低于全省上年度社平,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
是以费率计算的。
(具体工伤保险费率见“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表”)
、年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全省上年度社平,年度不得低于全省上年度社平,年度不得。
2013年-2014年上海社保基数调整分析

缴费比例缴费金额缴费比例缴费金额养老保险281522%619.38%225.2844.5工伤保险28150.50%14.0750%014.075失业保险2815 1.70%47.855 1.00%28.1576.005生育保险28150.80%22.520%022.52医疗保险
2815
12%337.82%56.3394.1企业缴费总计
1041.55
个人缴费总计
309.65
1351.2
缴费比例缴费金额缴费比例缴费金额养老保险281521%591.28%225.2816.4工伤保险28150.50%14.10%014.1失业保险2815 1.50%42.30.50%14.156.4生育保险28151%28.20%028.2医疗保险
2815
11%309.72%56.3366企业缴费总计
985.5
个人缴费总计
295.6
1281.1
缴费比例缴费金额缴费比例缴费金额养老保险302221%634.628%241.76876.38工伤保险30220.50%15.110%015.11失业保险3022 1.50%45.330.50%15.1160.44生育保险30221%30.220%030.22医疗保险
3022
11%332.422%60.44392.86企业缴费总计
1057.7
个人缴费总计
317.31
1375.01
小计小计总计
2013年4月上海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2013年10月调整后上海社保基数及比例(上海户籍+外地城镇户籍)
小计总计
险种缴费基数企业缴费个人缴费总计
险种缴费基数企业缴费个人缴费2014年04月上海社保基数及比例(上海户籍+外地城镇户籍)
险种缴费基数企业缴费个人缴费。
上海外来人员社保缴费基数

上海外来人员社保缴费基数
环球视觉网讯:2014年上海社保缴费基数3022-15108元,非城镇户籍的外来从业人员缴费基数根据规定在本标准执行期内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5%,经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协商一致也可按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规定参保缴费。
外来从业人员社保缴费比例如下:
(1)3022-15108元
养老保险:单位21%,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11%,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1.5%,个人0.5%;
生育保险:单位1%,个人不缴费
工伤保险:单位0.5%,个人不缴费
(2)2770元
养老保险:单位21%,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6%,个人1%
工伤保险:单位0.5,个人不缴费;
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不需要缴纳
(来自:产经新闻/qiye/)
中金网财经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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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上海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一览表
险种缴费
比例
基数
用人单位缴费 ( % ) 个人缴费 ( % ) 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合计养老医疗失业合计
城镇职工保险
比例21.0 % 11.0 % 1.5 % 0.5 % 1.0 % 35.0 % 8.0 % 2.0 % 0.5 % 10.5 %
最高缴费额
15108元
未测算未测算未测算未测算未测算未测算未测算未测算未测算未测算
最低缴费
3022元
634.7元332.5元45.4元15.2元30.3元1058.1元241.8元60.5元15.2元317.5元备注本年度的最高缴费额为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36元的300 %;最低缴费额为5036元的60 %
综保过渡城保
比例21.0 % 6.0 % -0.5 % -27.5 % 8.0 % 1.0 % -9.0 %
缴费基数
2770元
581.7元166.2元-13.9元-761.8元221.6元27.7元-249.3元备注本年度的缴费基数为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36元的55 %
备注(1) 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5108元,下限为3022元。
(2) 单位缴费基数按单位内个人月缴费基数之和确定。
(3) 非城镇户籍的外来从业人员“综保转城保五年过渡期”,本年度为第四个过渡年。
经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协商一致也可直接按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规定参保缴费。
(4) 原参加小城镇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具有本市户籍的从业人员根据规定至2014年3月底过渡期已满,单位和个人的缴费基数和比例自本年度起按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相关规定执行。
(5) 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仍按本市相关规定处理社会保险费。
按照《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并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6) 上表所列缴费标准起止期,自2014年4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止。
(7) 表中所列缴费数额供参考,请按官方最后公布的数额为准。
学习是成就事业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