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社保缴费基数(内部文件)
成都市2014年社保缴费比例基数表及最低缴费标准

成都市2014年社保缴费比例基数表及最低缴费标准作者:陈宇 来源:未知 时间:2014-03-25重要通知:成都市2014年社保缴费比例基数表及最低缴费标准目前养老缴费基数是根据上年度省平均工资(43110元/年)的60%计算,为2156元/月,依据《成人社发(2013)223号》(详见通知文件),2014年1月1日起,养老基数根据上年度省平工资的40%计算,新基数为1437元/月。
其他险种(医疗、生育、大病、工伤、失业)均不变动 文章来源:(/news/986.html )成都市2014年社保缴费比例表及最低缴费标准 一、城镇户口注:医疗保险中包含1% 的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二、非成都籍农村户口户口 险种缴费基数(元)单位缴费 个人缴费 合计执行时间比例(%) 金额(元) 比例(%) 金额(元) 比例(%)金额(元)养老保险 1437 12% 172.44 8% 114.96 20% 287.4 2014年1月起医疗保险 1911 2.5% 47.78 2.5% 47.78失业保险 1911 2% 38.22 2% 38.22 工伤保险 1911 0.6% 11.47 0.6% 11.47生育保险 1911 0.6% 11.47 0.6% 11.47 合计17.7%281.388%114.9625.7%396.34说明:1、任何员工都可以参加成都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2、以上社保缴费信息均可在成都市劳动保障信息网 查询。
据西南农业人才网( )计算,基数降低后,企业以及个体缴费比例又是怎样的呢?以2013年的基数为例,2012年全部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为38221元/年,省平工资为43110元/年,按照最低城镇 户口险种缴费基数(元)单位缴费 个人缴费 合计执行时间比例(%) 金额(元) 比例(%) 金额(元) 比例(%)金额(元)养老保险 1437 20% 287.4 8% 114.96 28% 402.36 2014年1月起医疗保险 1911 7.5% 143.33 2% 38.22 9.5% 181.55失业保险 1911 2% 38.22 1% 19.11 3% 57.33 工伤保险 1911 0.6% 11.470.6% 11.47生育保险 1911 0.6% 11.47 0.6% 11.47 合计30.7%491.8911%172.2941.7%664.18档即60%计算,成都市养老保险缴纳基数为2156元,医疗等其他保险缴纳基数为1911元。
关于下发2015年度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后社保明细及社保补差明细的通知

沧州市大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关于下发2015年度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后社保明细及社保补差明细的通知来自: 沧州市社保局 2015-06-30 关于发布2014年省社平工资的通知______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4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等有关数据的通知》(冀人社发[2015]93号)文件,2014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6239元。
暂定社保缴费及补缴明细如下:一、2015年五险缴费标准(医保卡内有钱)年缴费基数(社平工资):46239元,月缴费基数2320元/月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320*20%=464元/月个人承担:2320*8%=185.6元/月合计:649.6元/月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320*2%=46.4元/月个人承担:2320*1%=23.2元/月合计:69.6元/月工伤保险单位承担:2320*1.5%=34.8元/月医疗保险基本医疗单位承担:46239*7.5%=3467.93元/年个人承担: 46239*2%=924.78元/年生育保险:46239*0.8%=369.91元/年住院补助:24元/年大额补贴:110元/年(单位40元/年;个人70元/年)单位承担3901.84元/年;个人承担:合计:4896.62元每月:408.05元/月五险每月合计:1162.05 元/月;个人承担355.865元/月,单位承担:870.35元/月五险一年合计:13944.6元。
二、2015年五险缴费标准(单建统筹)年缴费基数(社平工资):46239元,月缴费基数2320元/月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320*20%=464元/月个人承担:2320*8%=185.6元/月合计:649.6元/月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320*2%=46.4元/月个人承担:2320*1%=23.2元/月合计:69.6元/月工伤保险单位承担:2320*1.5%=34.8元/月医疗保险(2015年)基本医疗:46239*5%=2311.95元/年生育保险:42532*0.8%=369.91元/年住院补助:24元/年大额补贴:110元/年合计:2815.86元每月:234.66元/月五险每月合计:988.66元/月五险一年合计:11863.92元。
最新2014年济南社保公积金缴费基数和比例

最新2014年济南社保公积金缴费基数和比例、代理济南五险一金
一、自2014年度起,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年度的执行时间由当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调整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二、我市2013年法人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873元。
按照国家和
省的有关规定,我市2014缴费年度(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的下限为2324元,上限为11619元。
济南五险缴费比例以及缴费基数(自2014年7月份起至2015年6月):
比例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类别
单位18%9%1%0.5%1%
个人8%2%0.5%个人不缴个人不缴
社会保险最低缴存基数为2324元,最高缴费基数11619元。
公司承担的总额为:2324*(18%+9%+1%+0.5%+1%)=685.58
个人承担的总额为:2324*(8%+2%+0.5%)=244.02。
2014年深圳社保缴费基数与比例

2014年深圳社保缴费基数与比例(深户)深圳2014年度社保缴费基数和待遇偿付基数调高为5218元/月的标准计算,2013年度则为4918元/月。
与此相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缴费基数都将受此影响。
据国家统计局有关制度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止,深圳各项社保缴费基数和待遇计发中涉及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均按5218元/月的标准计算。
而深圳2013年度深圳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待遇偿付基数则为4918元/月。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每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最高不能超过5218元的300%.此外,工伤、医疗、生育、失业等社保几大险种的缴费基数、待遇补偿基数均与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挂钩。
本文适用时间范围:2014.07.01--2015.06.302014.07.01开始,4918的基数提升至5218.25,其他缴费基数与比例不变各项险种具体缴纳情况如下:深户2014深圳社保缴费基数养老保险缴纳基数:1808、5218。
1808 ≤ 个人工资≤ 5218.25*3(即社保中养老金每月缴纳金额范围:1808 — 15654.75元)2014年深户社保基数变更一:统一职工缴费基数下限。
综合考虑减轻企业和职工缴费负担等因素,2014年职工缴费基数下限统一规定为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
2014年深户社保基数变更二:职工平均月工资增加,基数提高。
2014年2月1日起,深圳市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808元/月。
深圳市社会保险费缴费涉及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将按照新的标准执行。
医疗保险缴纳基数:5218.25。
5218.25*60% ≤ 个人工资≤5218.25*3 (同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失业保险缴纳基数:5218.25。
工伤保险缴纳基数:1808。
深户2014社保缴费比例养老保险缴纳比例:单位缴纳14%,个人缴纳8%,共计:22%。
深圳市养老保险缴费方式变更(深户)缴费比例缴费基数合计单位个人22%14%8%以员工的每月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但不得高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不得低于市最低月工资标准最低缴费:单位 1808*14%=253.12元,个人 1808*8%=144.64元医疗保险【基本一档】缴纳比例:单位缴纳比例6%(基本医疗保险一档比例)+0.2%(地方补充医疗保险比例)+0.5%(生育保险比例)=6.7%,个人缴纳2%,共计:8.7% 。
福建历年社保缴费基数

福建历年社保缴费基数
2010年,社保缴费基数为本地实际工资的24%,其中养老保险基数为19.5%、医疗保险基数为2.5%、失业保险基数为1.5%、工伤保险基数为1%。
2011年,社保缴费基数为本地实际工资的25%,其中养老保险基数为20%、医疗保险基数为2.5%、失业保险基数为1.5%、工伤保险基数为1%。
2012年,社保缴费基数为本地实际工资的26%,其中养老保险基数为20.5%、医疗保险基数为2.5%、失业保险基数为2%、工伤保险基数为1.5%。
2013年,社保缴费基数为本地实际工资的28%,其中养老保险基数为21%、医疗保险基数为3%、失业保险基数为2.2%、工伤保险基数为2.8%。
2014年,社保缴费基数为本地实际工资的30%,其中养老保险基数为21.5%、医疗保险基数为3%、失业保险基数为2.7%、工伤保险基数为3.8%。
2015年,社保缴费基数为本地实际工资的30%,其中养老保险基数为22%、医疗保险基数为3%、失业保险基数为3.3%、工伤保险基数为2.7%。
2016年,社保缴费基数为本地实际工资的30%,其中养老保险基数为22.5%、医疗保险基数为3%、失业保险基数为3%、工伤保险基数为3.5%。
2017年,社保缴费基数为本地实际工资的30%,其中养老保险基数为23%、医疗保险基数为3%、失业保险基数为2.7%、工伤保险基数为4.3%。
2018年,社保缴费基数为本地实际工资的30%,其中养老保险基数为23.5%、医疗保险基数为3%、失业保险基数为3.3%、工伤保险基数为3.2%。
2019年,社保缴费基数为本地实际工资的30%,其中养老保险基数为24%、医疗保险基数为3%、失业保险基数为3.2%、工伤保险基数为3.8%。
武汉市2014年7月-2015年6月单位社保缴纳基数及标准(最新)

个人缴费
小计
缴费比例
缴费金额
缴费比例
缴纳金额
养老保险
2687.3
20%
537.46
8%
214.98
752.44
医疗保险
2316.5
8%
185.32
2%+7元
53.33
238.65
工伤保险
2316.5
0.50%
11.58
0%
0.00
11.58
失业保险
2316.5
2%
46.33
1%
23.17
5.单位参保必须为员工同时办理以上五险,不能自行选择参保险种。
6.以上缴费项目不包含个人住房公积金,如果需要缴纳,按单位实际需求办理。
7.武汉市中心城区缴费标准指以下九个区:汉阳区、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武昌区、洪山区、青山区、东湖高新技术区、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8.五险涨福情况:养老保险较去年标准上涨181.44元;医疗保险较去年上涨39.51元;失业保险较去年上涨11.86元;工伤保险较去年上涨1.97元;生育保险较去年上涨2.77元。五险合计比去年上涨237.55元。
752.44
医疗保险
2316.5
8%
185.32
2%+7元
53.33
238.65
工伤保险
2316.5
0.50%
11.58
0%
0.00
11.58
失业保险
2316.5
2%
46.33
1%
23.17
69.50
生育保险
2316.5
0.70%
16.22
0%
2014江苏省社保基数下上限标准

2014江苏省社保基数下上限标准9月1日起,江苏省将执行新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省人社厅日前发布通知,参保人员的月缴费基数下限将从目前的2820元提高至2899元,上限则从目前的14100元提高至14496元。
此前,我省从今年7月1日起已将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下限从去年的2564元提高至2820元,上限从12820元提高至14100元。
时隔两个月,社保基数缘何再次调高?调整将给参保对象带来哪些变化?扬州日报约请相关社保专家予以解读。
算账以下限提至2899元为例某企业一直按最低缴费基数为职工甲缴纳养老保险。
9月下限调高后,甲个人每月须缴纳231.92元(2899元×8%),比目前(2820元×8%=225.6元)多缴6.32元;而企业每月须为甲缴纳579.8元(2899元×20%),比目前(2820元×20%=564元)多缴15.8元。
以上限提至14496元为例某企业一直按照最高缴费基数为职工乙缴纳社会保险。
上限调高后,乙个人每月须缴纳1159.68元(14496元×8%),比目前(14100元×8%=1128元)多缴31.68元;企业每月须为乙缴纳2899.2元(14496元×20%),比目前(14100元×20%=2820元)多缴79.2元。
注:个人社保缴费标准为社保基数的8%,企业缴纳标准为社保基数的20%。
个人缴费将增加多少?9月调整基数后下限多缴6.32元社保基数再次调高,给参保职工带来哪些变化?社保专家表示,职工9月份的工资单较以往可能会多扣一些钱。
社保基数提高,参保职工缴费也会略有增加,但今后享受的社保待遇也将逐步提升。
需要提醒的是,考虑到各地私营企业均占一定比例,且低收入群体客观存在,此次调整允许执行规定的下限标准有困难的地区作适当调整。
其中2013年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高于全省平均工资的地区,缴费工资下限可按不低于2564元确定;2013年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全省平均工资的地区,缴费工资下限可按不低于2299元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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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
281.38
9%
134.07
26.7%
415.45
说明:1、任何员工都可以参加成都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2、以上社保缴费信息均可在成都市劳动保障信息网 查询。
金额(元)
172.44 47.78 38.22 11.47 11.47
金额(元)
114.96
金额(元)
287.4 47.78 57.33 11.47 11.47
执行时间
非 成 都 籍 农 村 户 口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1%
19.11
3% 0.6% 0.6%
2014 年 1 月起
合计
合计
30.7%
491.89
11%
172.29
41.7%
664.18
注:医疗保险中包含 1% 的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户口
险种
养老保险
缴费基数 (元)
1437 1911 1911 1911 1911
单位缴费 比例(%)
12% 2.5% 2% 0.6% 0.6%
个人缴费 比例(%)
8%Βιβλιοθήκη 合计 比例(%)20% 2.5%
28% 9.5% 3% 0.6% 0.6%
金额(元)
287.4 143.33 38.22 11.47 11.47
金额(元)
114.96 38.22 19.11
金额(元)
402.36 181.55 57.33 11.47 11.47
执行时间
城 镇 户 口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2014 年 1 月起
其他险种(医疗、生育、大病、工伤、失业)均不变动
成都市 2014 年社保缴费比例表及最低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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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 缴费基数上限(元) 缴费基数下限(元) 位
பைடு நூலகம்注:两区两市7月农转居养老保险暂不调整 保险的下限暂不调整(粤地税规便函[2014]59号)
说明
上省平*300%下市平*30% 上5808*300%下*60% 2013市职工平均工资 2013市职工平均工资 2013市职工平均工资 2013市职工平均工资 2013市职工平均工资 上5808*300%下:市最低工资 上5808*300%下:市最低工资 上5808*300%下*60%
灵活就业人员 2013市职工平均工资
征收品目名称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农转居养老保险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 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 补充医疗保险 住院保险 外来从业人员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 生育保险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其他险种
统筹区 用
调整时间
人 单 2014年7月1日 广州市一体化统筹区、番禺区、花都区、增城、从化市属 13404 2139 2014年7月1日 广州市一体化统筹区 13404 1742 2014年7月1日 广州市一体化统筹区\番禺区、花都区、增城市、从化市属 17424 3485 广州市一体化统筹区、番禺区、花都区、增城市、从 2014年7月1日 5808 5808 广州市一体化统筹区、番禺区、花都区、增城市、从 化市属 2014年7月1日 5808 5808 化市属 2014年7月1日 5808 5808 广州市一体化统筹区、番禺区、花都区、增城市、从化市属 2014年7月1日 5808 5808 2014年7月1日 5808 5808 2014年7月1日 全部 17424 1550 2014年7月1日 17424 1550 2014年7月1日 17424 3485 本市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2014年7月1日 广州市一体化统筹区、番禺区、花都区、增城市、从化市属 13404 2139 2014年7月1日 5808 5808 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