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管理制度为加强食堂的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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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卫生工作管理制度(5篇)

食堂卫生工作管理制度(5篇)

食堂卫生工作管理制度食堂饮食卫生关系到全体员工的身心健康,为加强食堂管理,搞好食堂饮食卫生工作,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1、全体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卫生食品法》和有关卫生工作条例,提高认识搞好食品卫生工作的重要性,增强搞好食品卫生工作的自觉性。

2、严格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认真落实饮食卫生管理制度,严格把好“病从口入”关。

3、保持食堂内外整洁卫生。

4、严格搞好个人卫生,炊事人员须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上岗售饭须穿戴工作衣帽,保持工作衣帽的整洁。

5、炊事人员在售饭前必须先洗手,严禁抽烟,严禁用手直接接触熟食品,出售食品应用盛具或夹具。

6、严格区分生熟食品的盛器和用具,炊用具每周进行一次彻底的擦洗消毒。

隔餐食品必须进柜上架,防止虫咬蝇叮鼠爬,隔餐饭菜须回锅处理后出售。

7、严格执行食品采购、验收、保管制度,不采购、不验收、不加工、不出售腐烂变质、变味食品。

8、搞好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每周五进行一次彻底清扫,参加人员:伙食会计、采购员、炊事员;做到经常性的灭蚊灭蝇工作。

食堂卫生工作管理制度(2)是为了保障食堂卫生状况,确保食堂食品安全,保护员工和消费者的身体健康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

一、责任与管理机构1. 食堂卫生管理应设专门机构,负责食堂卫生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食堂卫生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制定和修订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卫生检查计划,组织卫生培训和教育,监督卫生操作等。

二、员工卫生管理1. 员工应每天参加体温测量,身体健康状况不佳者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并停止从事与食品接触的工作。

2. 员工应按规定佩戴卫生防护用品,如手套、口罩等。

3. 员工接触生食前应经过手部卫生处理,必要时应戴手套。

三、食品采购与储存管理1. 食堂应定期组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

2. 食堂应与供应商签订食品安全协议,确认供应商的食品安全控制措施。

3. 食品应按规定储存,不同食品应分区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学校食堂管理细则(最新)

学校食堂管理细则(最新)

学校食堂管理细则(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食堂的规范化管理,保障师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食堂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校所有食堂及其工作人员,包括食堂管理人员、厨师、服务员等。

第三条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质量至上、服务为本”的原则,确保食品安全、营养均衡、服务优质。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学校成立食堂管理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分管副校长、后勤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

其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和修订食堂管理细则;2. 监督食堂的日常管理工作;3. 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师生意见和建议;4. 协调解决食堂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食堂设经理一名,全面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工作。

食堂经理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熟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2. 具备三年以上餐饮管理经验;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第六条食堂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持有健康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2. 接受过食品安全培训,掌握食品安全知识;3. 具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工作态度。

第三章食品安全管理第七条食堂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的安全。

第八条食品采购管理:1. 采购食品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食品安全责任;2. 采购的食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采购过期、变质、伪劣食品;3. 采购人员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

第九条食品储存管理:1. 食品储存场所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防止食品受潮、霉变;2. 食品应分类存放,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3. 冷藏、冷冻设施应定期检查,确保温度符合要求。

第十条食品加工管理:1. 食品加工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2. 食品加工工具、设备应保持清洁,定期进行清洗和消毒;3. 食品加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食品煮熟煮透。

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机关食堂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局机关食堂工作的规范化管理,落实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更好地为机关工作和职工生活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实施范围为局机关、协办单位。

第三条局机关食堂(以下简称食堂)的主要任务是:坚持“服务第一”的方针,为机关职工提供卫生、营养、方便、经济的就餐服务。

第四条食堂主要为职工提供工作早餐及中餐,同时兼顾提供机关公务接待工作餐。

第五条食堂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安全卫生、厉行节约、优质服务、程序规范的原则。

第二章业务管理第六条局机关应当建立食堂管理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食堂的牵头管理,局财务审计处负责资金管理,局机关党委负责监督管理,苏州公园管理处负责验审管理,定期开展食堂管理情况监督检查。

食堂其他协办单位应遵循局机关的管理要求,共同做好食堂日常管理和保障工作。

第七条局办公室负责食堂管理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并协同局有关处室(单位)定期对食堂场所、设备设施进行清洁、消毒和维护保养,保持清洁卫生和良好运行状态。

第八条食堂须依法申领《餐饮服务许可证》,按照许可范围运行。

第九条食堂的布局、内部场所设置、设备设施配置等应符合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要求。

第十条局机关应当加强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按规定督促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康管理档案。

第十一条食堂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加强食品加工制作、贮存、供应等环节的规范管理。

第十二条食堂应对购进的食品原材料的数量、质量、价格以及安全情况进行监督与证明,及时发现和清退不符合卫生质量要求物品。

验收必须由购买人、验货人、保管人同时到场填写进货单,过称验收、核价,并作为记账凭证。

第十三条食堂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置方案,加强食堂食品、水源和库房的安全监控,定期检查食品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第十四条食堂应制定消防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置方案,按规定完善消防设施,配备消防器材,定期检查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食堂管理制度准则5篇

食堂管理制度准则5篇

食堂管理制度准则5篇食堂管理制度准则1为使食堂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使食堂能做到优质、安全、高效地服务于师生,特制定以下管理方案。

一、食堂工作流程管理1.采购。

食堂设采购一名,每天采购完毕后认真填好采购单,并签名。

保管员用于月底盘点,管理员用于月底结帐,然后存档。

2.验收和保管。

食堂设保管员1名,每日对照采购单,对所采购物品进行核实验收,验收完毕后在采购单上签名,并保留采购单,以便月底盘点。

3.制订菜单和领用物品。

食堂炊事员实行主、副厨值班轮流制。

主厨负责根据当天采购员采购原料及仓库存储,协同食堂管理员拟制当天中、晚餐菜单及次日早餐计划并予公布,然后领用各项所需材料,在领用单上签名,以便月底结合采购单进行盘点结帐。

4.饭菜加工。

每餐饭菜必须在就餐前5分钟准备好。

整个加工过程由主厨统一分工调配厨房职工。

加工后的饭菜要注意保热、保洁。

5.就餐。

就餐期间食堂内部事务统一由食堂管理员进行协调。

负责打菜的职工要固定窗口。

食堂管理员要根据就餐情况及时调配饭菜,如有饭菜不足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

6.餐后清洗、清理与打扫。

餐后,管理员组织分工,对餐桌、厨具、餐具进行清洗,并分类放在固定位置,厨房、餐厅进行打扫、冲洗;对剩余饭菜进行适当处理。

7.每周六要进行厨具、餐具的清洗及厨房、餐厅及周边环境的大扫除。

每月底要对采购原料及使用原料进行盘点,并列出当月库存物品清单及数量;每月底膳食委员会要和食堂管理员进行当月成本核算和帐务整理。

二、食堂工作制度1.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服从管理员安排,遇事要请假。

无故迟到扣除当天工资50%,无故矿工一次扣除当月工资5%,病、事假扣除当天工资。

2.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

文明服务,态度和蔼,主动热情,礼貌待人,热爱本职,认真负责。

不断钻研业务,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3.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各种厨具、餐具要固定放置,使用完毕后及时放回原处,各种物品不随处乱放。

食堂员工的管理制度

食堂员工的管理制度

食堂员工的管理制度食堂员工的管理制度1为加强食堂的规范化管理,特制定以下制度:一、食堂工作人员职责范围:1、机关食堂工作人员必需热心食堂工作,搞好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的早、中、晚餐和客餐。

负责食堂的卫生清扫和餐具消毒,做到炊、餐具清洁,保持食堂内外干净整齐。

2、食堂工作人员做到服务热忱,举止文明,工作时必需着装整齐,无传染性疾病。

二、管理方法:1、事务长凡外出选购物品,一律运用机关统一设置的实物选购单,由卖方在证明人栏内签字,购买后由炊事员验收,在验收人栏内签字,每月由主管领导、党政办主任对凭据进行审核签字,方可作为食堂报销单据。

2、事务长负责食堂各种物品的购买和保管,严禁购买病、腐、霉变食品,每天登记就餐人员,每月算好就餐人员的餐数,收好餐费。

3、食堂工作人员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搞好食堂伙食,做到荤素搭协作理、饭莱味香色美,既不超越伙食标准,又使大家满足。

星期六、星期天要保证值班人员就餐。

4、机关工作人员就餐时间为早上7:30—8:00,中午12:00—12:30、工作人员就餐由事务长实行记餐的方法进行登记。

早、晚餐3元/人,个人支付。

晚餐供应值班人员就餐,其他人员另收费,每月底由事务长将就餐次数汇总报财政所,由财政所统一拨付给食堂。

享受补贴的只限机关干部、来镇办事的村干部、镇直各部门工作人员及来镇办事的'上级工作人员。

5、机关工作人员和各类会议就餐实行报餐制度,就餐人员需在上午10时或下午4时前向食堂报餐。

6、一般来客或会议,一律在食堂就餐。

由各分管领导对来客就餐进行支配,到党政办公室填写就餐单,分管领导签字后交食堂。

标准为:召开一般性基层干部会议每桌120元,上级部门领导来镇就餐每桌160元;党代会、人大会等重要会议另行支配。

每月底食堂凭来客就餐证明,向财政领取客餐费。

村级及部门人员来机关办事用餐,由办公室通知食堂,食堂登记后,每月底凭办公室的来客就餐证到财政所报销。

7、机关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乱拿食堂碗、碟等物品,确需借用时,必需向事务长出示借据,并按时归还,否则,事务长有权拒绝。

食堂管理规章制度培训

食堂管理规章制度培训

一、培训目的为了提高食堂管理水平,确保食品安全,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加强食堂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特举办本次食堂管理规章制度培训。

二、培训对象食堂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采购员、管理员等。

三、培训内容1.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1)食堂环境卫生:食堂应保持整洁、干净,地面、墙壁、设备等要及时清洗消毒,不留卫生死角。

(2)食品卫生:采购、储存、加工、销售过程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确保食品新鲜、卫生。

(3)个人卫生: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不得在操作间内吸烟、喝酒。

2. 食堂消防安全制度(1)食堂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等,并定期检查、维护。

(2)食堂工作人员应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提高火灾应急处理能力。

(3)严禁在食堂内使用明火,如煮饭、炒菜等。

3. 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采购原料:采购员必须采购新鲜、合格的食材,不得采购过期、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

(2)储存食品:食品应按照种类、品种分别存放,生熟食品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3)加工食品:厨师在加工食品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食品质量。

(4)销售食品:食品销售前必须经过检验,确保食品安全。

4. 食堂财务管理制度(1)食堂财务收支必须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收支两条线。

(2)食堂工作人员不得私拿公款,不得挪用、侵占食堂资金。

(3)食堂财务报表必须按时提交,接受监督。

四、培训要求1. 食堂全体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本次培训内容,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2. 食堂管理人员要加强对食堂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3. 食堂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提高食堂管理水平。

五、培训总结通过本次培训,食堂全体工作人员对食堂管理规章制度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为提高食堂管理水平、保障食品安全奠定了基础。

希望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为师生员工提供优质、安全的餐饮服务。

机关食堂管理制度规范

机关食堂管理制度规范

机关食堂管理制度规范为了加强局机关食堂管理,确保安全、文明、有序运行,制订本制度。

一、食堂工作人员职责局机关食堂承包人等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承包合同各项规定,文明服务。

做好餐具、炊具、厨具等消毒、管理以及厨房、餐厅等卫生保洁工作,做好防鼠害、灭蚊蝇等工作。

保证食材、食品安全、新鲜,严禁购买、出售霉烂、变质和超过保质期食品,严禁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二、食堂用餐人员限定鉴于本食堂场地限制和局机关内部管理工作需要,为确保机关人员正常用餐,局机关食堂用餐人员只限于:局机关在职工作人员及配偶、子女,局机关正常上班时间值班保安人员,局卫生保洁员,以及局退休人员集中学习日中餐,乡镇来县局办事人员工作餐,上级来局检查指导工作需在食堂就餐的人员等。

三、实行规定时间内提前订餐制度工作日上班期间需在机关食堂用餐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前到局机关食堂订餐(订餐时间因事未在局机关的,可委托在局机关的干部订餐,或拨打电话订餐)。

订餐时间:早餐前一天(周一早餐为上周五)下午15:20前,中餐当天上午9:20前,晚餐当天下午15:20前。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前订餐的,食堂不提供就餐;订餐未用餐者,须按规定用餐标准向食堂全额交纳所订餐餐费。

四、用餐时间1正常工作日上班期间,食堂每日为干部职工提供早、中、晚餐,早餐7:00一8:00;中餐:12:00-13:00;晚餐根据上级规定的作息时间,夏季18:00-19:00,其他季节17:30-18:30。

其余时间均不得要求食堂工作人员供餐。

双休日、节假日等非正常工作日不予开餐。

五、工作餐票实行按季清零发放给局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餐票当季有效(如一季度1-3月工作餐票,有效期为当年一季度内即3月底前,其他月份据此类推),超过规定期限的工作餐票,自动作废。

六、爱护公物,文明用餐局机关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与局机关食堂管理制度,爱护食堂财物,维护食堂卫生和用餐秩序。

在规定时间提前到食堂订餐,凭票文明礼让领餐用餐。

食堂管理制度处罚规定

食堂管理制度处罚规定

一、总则1. 为加强食堂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员工就餐质量,提高食堂服务水平和员工满意度,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及食堂工作人员。

二、食堂管理1. 食堂工作人员需具备相关资质,持证上岗。

2. 食堂工作人员应遵守劳动纪律,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3. 食堂工作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整洁的工作服,佩戴工作牌。

4. 食堂工作人员应确保食材新鲜、卫生,不得采购过期、变质、不合格的食品。

5. 食堂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循食品加工、烹饪操作规范,确保食品安全。

6. 食堂工作人员应保持食堂环境卫生,及时清理垃圾,定期消毒。

7. 食堂工作人员应热情服务,耐心解答员工疑问,确保员工就餐满意。

三、处罚规定1. 对违反劳动纪律的食堂工作人员,给予口头警告,情节严重的,给予书面警告或记过处分。

2. 对未按时到岗、迟到、早退、旷工的食堂工作人员,每次扣除当月工资的10%。

3. 对采购过期、变质、不合格食品的食堂工作人员,给予警告处分,并承担相应经济损失。

4. 对违反食品安全规定的食堂工作人员,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或降职处分。

5. 对未保持食堂环境卫生、不及时清理垃圾的食堂工作人员,给予警告处分,并责令改正。

6. 对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堂工作人员,给予严重警告或除名处分。

7. 对故意损坏食堂设备、设施、餐具、厨具的食堂工作人员,照价赔偿,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8. 对违反公司其他相关规定的食堂工作人员,依照公司规章制度予以处罚。

四、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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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为维护机关食堂正常秩序,给全体机关干部一个优良用餐环境,特制定本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一、用餐时间
夏:中午:12:00-13:00 下午:18:00-19:00
冬:中午:12:00-13:00 下午:17:30-18:30
二、食堂采购
1、凡外出采购物品,一律使用机关统一设置的实物采购单,购买后由厨师验收签字,每月由主管领导对凭据进行审核签字,方可作为食堂报销单据。

2、食堂采购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严禁购买病、腐、霉变食品,每天登记就餐人员,每月算好就餐人员的餐数,收好餐费。

3、搞好食堂伙食,做到荤素搭配合理、饭莱味香色美,既不超越伙食标准,又使大家满意。

三、餐厅卫生
1、环境卫生由厨房统一管理,保持清洁,无垃圾污物。

2、要做到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

3、公用餐具严格执行一冲,二洗,三消毒、四保洁制度。

4、厨房、餐厅要保证室内无蝇、蚊、虫,定期消杀。

5、机关同志要自觉遵守管理制度,爱惜环境卫生,不乱扔、乱倒、乱吐,要将污物及剩饭倒入分类桶内。

四、公务用餐
1、接待上级工作人员的公务用餐一律在机关食堂。


主要接待人及主管领导提前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报由主管领导统一安排方可用餐。

严格限制和禁止饮酒,控制用餐人数,与工作无关人员原则不得陪同就餐。

2、严格控制公务用餐标准,原则上每人用餐标准不得超过15元。

大型公务用餐实行单餐结算,所有公务餐由办公室派单,饭单核算以派饭人、接待人当日共同签字为准。

五、正常用餐
1、机关工作人员就餐实行报餐制度,就餐人员需在上午10时或下午4时前进行报餐,报餐后没有就餐的,按正常就餐标准扣除费用。

2、机关食堂用餐定为中午和下午用餐。

实行机关同志自费和直接补贴到食堂规定,据实补贴。

3、机关干部职工用餐一律不得外捎,要增强节约意识,发现过度浪费现象,一次处罚20元。

4、机关干部中午和下午饭间值班人员就餐免费。

5、村干部开会或观摩会等需要就餐免费。

机关干部参加市处活动等加班就餐免费。

6、村级及上级部门人员来机关无公务用餐,应提前报餐,由办公室通知食堂安排,费用自理。

7、机关干部不得随意乱拿食堂碗、碟等物品,确需借用时,有餐后及时归还,否则,食堂有权拒绝。

六、帐目管理
1、中餐2元/人、晚餐1元/人,个人刷卡支付。

每月底由食堂负责人将就餐次数汇总,按照财务规定程序报批后,由财政所统一拨付给食堂。

享受补贴的只限机关干部、来处办事的村干部、来处办事的上级工作人员。

2、食堂帐务必须每季出榜公布1次,全年由党政办公室组织对食堂帐务清理2次,半年一次,并出榜公布。

厨房管理制度
一、生熟用具分开,不得混用,保持炊具、灶具清洁卫生。

二、厨师要注意节约,杜绝浪费。

不得使用腐烂变质的原料制作菜肴,严禁食物中毒。

三、在油锅加热时不准离开,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四、食堂的一切餐具和饮具,一律不准自行外借。

五、机关干部误时未进餐者,厨师不再操作饮食。

六、操作间每天必须保持卫生干净,做到无蝇、无鼠、无蟑螂。

厨房卫生每周大扫除一次;操作台、冰箱、和面机、蒸柜保持每天清洁无污物,检查不合格一次扣除50元。

七、要经常检查,保养所有食堂设备。

每天要严格检查水阀,油阀,气阀,电闸等安全设施,如有严重失职者,处以100-200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者,负全部责任。

八、厨师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有事必须向主管领导履行请假手续,并妥善安排好灶房的一切事务,保证机关正常用餐。

九、厨师由党政办管理,定期进行评议,连续两次评议不称职者,应予以谈话,连续三次以上的,则予以劝退。

厨师个人卫生制度
一、要自觉做到勤洗手,剪指甲,经常换洗工作服。

操作前先洗手,保证食品清洁卫生。

二、要着装穿戴整齐,禁止赤膊和穿拖鞋上班,违者处以20—50元罚款。

三、炊事员必须身体健康,定期检查,生病要积极治疗,康复后方能上岗,得了传染病要主动报告领导。

四、操作间严禁抽烟,饮酒,违者处20-5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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