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划分方案(最新)
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加强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创新环境管理机制,加快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X〕56号)、X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X 政办发〔X〕69号)和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X〕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X大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建设美丽X为目标,建立“街巷定界、无缝衔接、全面覆盖”的管理模式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空白”的监管体系,构建“职责明晰、发现及时、处置迅速、监管有力”的现代化管理新格局,切实加强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推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基本原则(一)政府领导,部门实施。
县政府对全县环境监管。
网格化管理工作负总责,各工作部门、各乡镇政府认真落实环保职责,积极创新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机制,构建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组织开展精细化、数字化、信息化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实现环境监管常态化、信息化。
(二)属地管理,逐级履职。
各乡镇政府对辖区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是网格化建设、运行的责任主体。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原则,建立县级、乡镇、村组三级环境网格管理体制,逐级落实责任,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强化监管措施,协调解决好存在的环境突出问题。
(三)重点突出,全面提升。
全县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以治污降霾、水环境治理等为重点,兼顾其他各类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建立网格化长效管理机制,预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全面提升环境保护管理水平。
(四)细化标准,任务到位。
科学划分环境监管区域,明确监管工作责任,分解细化任务,制定考核标准,完善指标体系,建立奖惩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和奖惩兑现,推动工作落实。
(五)密切配合,务求实效。
各相关单位和各乡镇政府必须坚持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完善管理制度,落实长效措施,形成环境监管工作强大合力,确保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方案

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方案一、引言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环境问题日益凸显,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为了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提高环境监管效能,建立健全环境保护长效机制,特制定本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方案。
二、工作目标通过实施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实现环境监管区域和内容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环境问题,有效防范环境风险,确保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网格划分(一)一级网格以本行政区域为单元,建立一级网格。
由_____担任网格长,负责统筹协调本区域内的环境保护工作。
(二)二级网格以乡镇(街道)为单元,建立二级网格。
由乡镇(街道)_____担任网格长,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环境保护工作。
(三)三级网格以村(社区)为单元,建立三级网格。
由村(社区)_____担任网格长,负责落实本网格内的环境保护工作任务。
四、工作职责(一)一级网格职责1、制定本区域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协调解决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对下级网格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二)二级网格职责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
2、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的环境监管和执法检查工作。
3、协助处理本辖区内的环境信访和污染纠纷。
(三)三级网格职责1、对本网格内的污染源进行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上报环境问题。
2、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3、协助上级网格做好环境监管和执法工作。
五、工作流程(一)问题发现网格监管人员通过日常巡查、群众举报、上级交办等方式,发现环境问题。
(二)问题上报网格监管人员将发现的环境问题及时上报上级网格。
(三)问题处理上级网格根据问题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四)结果反馈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上报问题的网格监管人员和相关群众。
六、监督考核(一)建立监督机制成立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监督小组,定期对各级网格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024年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方案(2篇)

2024年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方案一、背景和目标: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环境问题日益凸显,环境保护工作愈发重要。
为了提高环境保护工作的效果和效率,我市决定在2024年启动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
本方案的目标是建立高效、科学、精细的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体系,全面提升环境保护工作的水平。
二、工作内容:1. 建立网格化监管机制:按照市域范围划分,将全市划分为若干个网格,每个网格指定一支专职监管队伍,建立专业化的网格化监管机制,并加强网格内部和网格之间的协调配合。
2. 完善监管设施建设:逐步完善监管设施,包括监测设备、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等,提高监管设施的智能化水平。
同时,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环境保护监管平台,实现信息的共享和数据的实时监测。
3. 加强监管力量建设:加大对环境监察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形成专业的监管队伍。
同时,加强对环境保护志愿者的培训和管理,将其纳入网格化监管体系。
4. 完善监管制度和政策: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明确责任分工和监管权限。
制定奖惩机制,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同时充分激励和保护环境保护行业的从业人员。
5. 强化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建立环境保护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环境数据的共享、交流与协作,提升联防联控能力。
加强监管部门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三、工作计划:1. 第一季度:启动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确定网格划分和监管队伍编制,建立网络监控中心。
加强人员培训,提升监管队伍的业务水平。
2. 第二季度:完善监管设施建设,加强监测设备的更新和维护,提高监管设施的智能化水平。
加强对环境保护志愿者的培训和管理,发挥其在网格化监管中的作用。
3. 第三季度:制定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明确责任分工和监管权限。
建立奖惩机制,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激励和保护从业人员。
4. 第四季度:建立环境保护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环境数据的共享、交流与协作,提升联防联控能力。
2024年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范本(2篇)

2024年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范本一、背景与意义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持续增长,环境问题成为制约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矛盾之一。
为加强环境监管工作,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我国决定在2024年全面推行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以分工负责、网络联动的方式,实施全面、精细、高效的环境监管,旨在全面提升环境保护工作的全面性和科学性,推动环境监管工作由重点治理向全面治理转变。
二、目标与任务1. 目标:通过实施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提升环境监管水平,实现全面监管、精准治理,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 任务:(1)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在各级环境监管部门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确保监管责任到位、权责清晰。
(2)完善环境监测网络:加强环境监测站点的布局,覆盖城乡各地,提高环境监测数据的时空覆盖能力,为环境监管提供科学依据。
(3)优化监管机制:建立健全网格化环境监管机制,明确各级监管部门职责,提升监管效能,推动环境保护工作向精细化、高效化方向发展。
(4)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环境监管信息平台建设,提高信息化水平,实现数据共享、信息互通,加强环境监管工作的科学性和精确性。
(5)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严密的执法网。
(6)加强宣传教育: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到环境监管工作中来。
三、实施步骤1. 组织机构建设(1)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领导小组,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协调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各项工作。
(2)设立网格化环境监管办公室,负责具体的实施工作,统筹协调各项任务的完成。
2. 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1)在各级环境监管部门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确保监管责任到位、权责清晰。
(2)建立环境监测网络,加强监测站点的布局,提高环境监测数据的时空覆盖能力。
(3)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机制,明确各级监管部门职责,加强协作配合,提升监管效能。
2023年环境保护监管网格化划分实施方案

2023年环境保护监管网格化划分实施方案一、背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
为了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提高监管效能,我国决定在2023年实施环境保护监管网格化划分。
网格化管理是一种将大区域划分为多个小区域,并以网格为基础开展监管工作的管理模式。
本方案旨在提出2023年环境保护监管网格化划分的实施方案,以实现环境保护目标的全面提升。
二、目标1. 实现对全国范围内环境保护工作的全面覆盖和有效管理;2. 提高环境监管工作的精细化管理水平,实现精确监管;3. 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环境监管效能;4. 加强各级环境保护部门之间的协同作战,形成一体化的环境保护监管体系。
三、实施步骤1. 制定监管网格划分方案根据国家的环境保护需求和实际情况,各地应制定相应的监管网格划分方案。
划分应尽可能充分考虑地域特点和环境污染分布情况,合理划分监管网格。
2. 建立监管网格信息平台建立环境保护监管网格信息平台,实现对监管网格的集中管理。
该平台应包括网格地理位置、责任单位、责任人、任务安排等信息,并实现各级环境保护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
3. 制定监管网格工作细则制定监管网格工作细则,明确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在监管网格内的职责和工作要求。
包括网格巡查工作、污染企业排查和整治、环境监测、应急响应等方面的工作内容和操作规范。
4. 培训相关人员组织培训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的工作人员,提高他们对网格化管理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培训内容包括网格化管理的理论基础、操作技巧和相关政策法规等。
5. 责任落实和督查考核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应明确网格化管理的责任人,加强对其责任的落实和督查考核。
同时,建立健全追责机制,对未能按要求完成工作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6. 监测和评估建立环境保护监测和评估体系,对监管网格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
并根据监测结果,及时调整和完善网格化管理。
四、资源投入为了确保环境保护监管网格化划分的实施效果,需要投入以下资源:1. 人力资源:各级环境保护部门需调配专门人员参与网格化管理工作,并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
环境保护监管网格化划分实施方案

环境保护监管网格化划分实施方案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环境污染日益加剧,特别是在工业发展较快的城市,环境保护面临巨大的压力。
而在这个背景下,环境保护监管成为必须关注的话题。
为了更好地实施环境保护监管措施,实现更加精准的监管和管控,各级政府开始着手实施环境保护监管网格化划分实施方案。
环境保护监管网格化划分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网格的划分根据辖区内的不同地域分布、环境问题和监管需求,将辖区按照一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分割,划分成各个网格。
网格应具有可操作性、划分合理、信息快速传递、管理便捷等特点。
二、网格管理机制的建立建立网格管理机制,将相应区域的各项监管措施纳入网格管理,实现对辖区内环境污染源的全面监管和管理。
同时,针对不同区域的情况,建立起不同的监管措施,对于环境问题比较严重的地区加强监管力度,以此达到最大程度的环境保护和管理。
三、信息平台建设网格化环境保护监管的关键在于信息的收集与传递。
因此,需要建立起相应的信息平台,各监管部门需要依靠该平台进行信息共享和管理。
信息平台的构建,不仅包括基础环境数据的采集和分类,还有机动车排放转移和工业废气配额等信息的共享和管理。
四、设立监管单位为了实现网格化环境保护监管的具体操作,需要设立相应的监管单位。
针对每个网格的不同情况与问题,应设立相应的监管部门,并配备专职人员,以提供便利和高效的监管服务。
五、加强法律法规建设环境保护的监管需要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因此,需要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并严格制定相关的环境保护条例。
同时,也要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对于不遵守环境保护条例的企业和个人进行惩罚,以达到更好的环境管理和保护。
六、推广宣传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不能仅仅依靠监管部门和工作人员,还需要广大市民的参与。
因此,需要开展相关的宣传工作,加强市民环保意识的培养,让市民体会到环境保护如何影响到自身的身体健康和生活环境,让市民积极参与环保工作。
总之,环境保护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多部门的齐心协力,才能够实现环境保护监管的目标。
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最新)

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为创新环境监管方式和手段,完善环境监管机制和框架,提升环境监管水平,进一步强化环境监管工作的条理性、高效性、全面性,及时有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着力改善环境质量,根据《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X办函〔X〕16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关于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会议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X〕56号)、《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X办发〔X〕47号)和《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X办函〔X〕160号)要求,通过实施网格化环境监管,形成“统一组织、统一协调、各司其职、广泛参与”的监管格局。
(二)基本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明确环境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划片包干、定人定岗、定位定责”的监管体系。
(三)工作目标。
以“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通过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切实保护和改善环境。
二、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按照《X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建立县、乡镇、工业集中区环境监管三级网格。
县政府主要负责统一组织,研究制定全县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建立三级环境监管网格和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平台,启动运行,并督导各乡镇和具有环境监管职能的相关部门落实网格内的环境监管职责。
(一)网格划分。
1.一级网格:以全县行政区域建立一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具有环境监管职能的相关部门按所明确的职责承担网格内的环境监管任务。
2.二级网格:以乡镇行政区域为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乡镇人民政府,按所明确的职责承担网格内的环境监管任务。
2024年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范文(2篇)

2024年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范文一、背景介绍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愈加突出,给人们的生活和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环境保护政策和法规,并加大了对环境监管的力度。
然而,由于环境监管力量和管理体制的不完善,导致环境监管效果并不理想。
为此,本文提出了2024年实施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方案,旨在提高环境监管工作的效能和水平。
二、目标1. 建立全覆盖、高效专业、信息化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2. 提升环境监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管能力,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监测和惩处力度;3. 促进环境监管部门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形成联防联控的工作机制;4. 提高公众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和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环境氛围。
三、关键工作内容1. 建立环境监管网格化体系(1)组织编制网格化环境监管方案,明确网格的划分、责任区域和工作任务;(2)建立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平台,实现对网格化监管工作的统一指挥、调度和督查;(3)配备环境监管人员和设备,确保每个网格有专职人员进行监管工作。
2. 提升环境监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管能力(1)加强环境监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专业素质和能力;(2)制定规范和标准,建立环境监测、执法和处罚等方面的操作规程;(3)完善环境监测设备和技术手段,提高监测和监管的准确性和效率。
3. 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监测和惩处力度(1)建立健全环境监测和预警系统,及时监测和报告环境违法行为;(2)加强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形成有效的震慑机制;(3)加强环境案件的调查和取证工作,提高有关证据的收集和保存。
4. 促进环境监管部门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1)建立环境监管部门与城市管理、公安、法院等部门的联防联控机制;(2)加强信息共享和数据交流,建立健全环境监管信息平台;(3)加强对涉环企事业单位的监管,建立环境责任追究机制。
5. 提高公众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和意识(1)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环境保护知识的了解;(2)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志愿者活动,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3)加强环境监管的公开透明化,接受社会监督,提高监管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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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划分方案
一、全面实施网格化管理,提升环境监管水平
实施环境网格化监管是做好新形势下环保工作的必然要求。
为扎实做好全区环境监管工作,确保环境持续安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上级相关工作要求,积极创新思路,以“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区、镇、街道、园区环境保护管理责任,建立健全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加快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下延,实现环境监管全方位覆盖、无缝隙管理,切实解决大气、水、农村环境监管等方面存在的盲区、死角问题,更好地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
二、科学划分工作网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一)网格划分
1.二级网格:以我区行政区域建立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区政府,由区住建委具体牵头做好全区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区直有关部门按照环境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要求,负责落实环境监管职责。
2.三级网格:我区共划分11个三级网格(详见附件3),其中以镇、街道、工业园区行政区域共建立10个三级网格,以新安江中心城区段建立1个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区城管执法局,负责落实网格内的环境监管任务。
(二)网格内容
1.实行“五定”。
即: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
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
2.建立责任制。
各级网格间要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
横向之间(部门)要加强协调,建立联动机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
3.构建环境监管信息系统。
不断完善二、三级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库,逐级联网,实现数字网格化监管。
暂时不能建立数据库的要设立台账。
(三)网格职责
1.二级网格: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二级网格第一责任人,分管副区长为直接责任人。
二级网格主要负责指导三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监督三级网格责任主体履职情况,并进行考核;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贯彻执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全区环保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2)组织制订并实施全区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对重大经济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负责全区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3)监督管理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资源开发活动、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全区生态示范区和生态农业建设。
(4)组织实施区域污染防治和污染物总量控制;负责监督全区饮用水源保护工作。
(5)配合一级网格开展全区环境保护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6)配合一级网格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案件,重点做好区级重复信访及市级以上信访的查处工作;督导镇做好区级环境信访的初访查处工作。
(7)加强对镇、街道、园区、区直有关单位环境监管工作的督导检查。
(8)对重点监管企业实行星级分类管理,建立完善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合理确定企业监管范围和频次,明确责任主体;指导督促三网格制定和落实监管计划。
2.三级网格: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区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三级网格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三级网格主要负责制定实施本网格环境监管计划,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加强饮用水源保护。
明确饮用水源保护区域,清理保护区内排污口,组织开展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和评估,掌握水质状况,杜绝水源污染事故,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2)配合做好工业污染防治。
配合市环保局对新上项目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加强工业污染源监管,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
标准,杜绝“两高一资”(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污染项目,淘汰污染严重的落后生产项目、工艺、设备,防止城市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引导、鼓励村镇工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
(3)加强生活污染防治。
加快建设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率、处理率和达标率;对具备截污纳管条件的村居,要通过管网延伸实现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对不具备条件但经济较发达、布局相对集中的村居,要建设独立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对生活垃圾实行统一收集、集中处理,提高无害化处理水平。
(4)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严格落实禁养区、限养区有关规定要求,依法取缔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科学规划,合理控制辖区内畜禽养殖总量;严禁畜禽粪污直接外排,对不能达标排放的养殖场落实规范治理措施,对限期治理不到位的予以清理取缔;大力推广生态环保养殖模式,对新建规模化养殖场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
(5)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严禁施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品种,严格限制高毒、高残留农药施用;调整优化种植业结构,引导和鼓励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积极采取生物技术、工程措施严格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严禁污水灌溉,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污染土壤修复,发展生态、有机循环农业。
(6)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
组织落实秸秆禁烧工作,推广秸秆还田、气化等综合利用技术。
(7)加强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
强化排污口管控,搞好河道清淤和河堤绿化,推广生态治理、护岸技术,保障出境河流断面水质达标;开展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加强辖区内烟尘、粉尘、扬尘管控。
(8)加强自然生态保护。
保护生态植被,加强村庄绿化、庭院绿化、通道绿化、农田防护林建设和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坚持生态保护与治理并重,加大水土保持力度,加强对水利、旅游等资源开发活动监管,遏制人为破坏生态环境。
(9)积极做好环境信访工作。
负责辖区内区级信访的初访查处工作,收集、研判辖区内环境信访形势,协助二级网格开展区级以上及重复信访案件的调查和处理工作,落实上级部门的行政措施,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正当环境权益。
三、完善保障措施,推动工作有序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X网格化环境监管领导小组,分管副区长担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认真研究部署,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各级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牵头搞好共同责任机制的落实,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二)理顺工作关系。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指导相结合,区政府各相关主管部门要指导镇、街道、园区、区直有关单位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环保管理网络。
区住建委负责指导制定实施全区辖区内环境保护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工业污染监管防治,负责指导城规划和村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区发改委负责指导制定农村经济发展相关规划及有关政策,并会同区住建委制定农村环境保护建设规
划;区经信委负责指导淘汰落后产能;区财政局负责安排资金支持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区农委负责指导规范畜禽养殖、网箱养殖和污染防治,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退耕还林,湿地保护等工作。
(三)完善工作制度。
要进一步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网格责任主体巡查、报告、查处时限、标准等工作要求,规范工作流程,保障各级网格高效运转。
要建立联席会议和联合执法制度,有效解决环境保护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查处重大环境违法案件。
要完善移交移送制度,提高环境监管效能。
要建立信息报告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网格化体系建设情况、排污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查处环境信访问题和区域环境安全隐患等情况。
(四)加强基层环保能力建设。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做到人员、职责、经费、场所、装备“五落实”。
各镇要把基层环保机构运行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实行专项支付。
(五)强化督导考核。
区政府将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考核机制,加大对镇、街道、园区环保工作的督导推进力度,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体系,实行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
定量考核主要包括当地环境质量和农村饮用水源保护、流域污染防治、工业污染防治、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村自然生态保护等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定性考核主要包括实行领导负责制,制定工作计划,量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时间节点和
配套措施,建立内部考核机制等情况。
考核结果作为镇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六)严格责任追究。
严格落实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对存在拒不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上级人民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决定、命令;违反国家有关产业政策,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不按规定淘汰严重污染环境的落后生产技术、工艺、设备或者产品;对依法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而未评价,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的建设项目,擅自为其办理征地、施工、注册登记、营业执照、生产(使用)许可证;镇生活污水处理规划建设、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工作落实不到位、影响辖区流域环境质量、不能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导致出境河流水质长期超标;不按要求清理取缔辖区内入河污水直排口;秸秆禁烧工作落实不到位,出现被上级通报着火点;未经批准,擅自调整、改变饮用水源地等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性质、范围、界线、功能区划,影响其生态功能;环境信访受理办理不到位,群众正当环境权益长期得不到维护、导致群体性上访等问题;辖区内突出环境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等行为的镇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同时,对擅自为环保违法项目提供用地、供电等便利条件,放任秸秆焚烧等违法行为,因工作不力造成突出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村(居),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