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讨论稿
建筑劳务分包招标管理办法

建筑劳务分包招标管理办法建筑劳务分包招标管理办法是指在建筑施工项目中,委托外部企业进行劳务分包时的招标管理规定。
为了合理、公正、顺利地进行建设项目,必须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招标管理办法。
以下针对建筑劳务分包招标管理办法进行了详细阐述。
一、招标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招标程序应公开,招标标准、评标办法和合同条款应公平公正,遵循市场原则和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横向比较原则:以不同供应商之间的质量、价格和服务进行横向比较,选取最优供应商。
(三)经济合理性原则:根据项目需求和预算限制,选择经济合理的分包商。
二、招标步骤(一)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技术规范、合同条款、评标标准等。
标书应明确要求分包商具备的资质、经验和技能要求。
(二)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应在合适的媒体上发布,并设定截止日期。
公告内容包括项目名称、规模、招标内容等。
(三)资格预审: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预审条件,对报名的分包商进行资格审查,如有不符合条件者淘汰。
(四)报名投标:合格的分包商需提供相关资料进行投标,并缴纳保证金。
(五)评标: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评审,综合考虑价格、质量、服务等因素,确定中标分包商。
(六)签订合同:与中标分包商签订详细的劳务分包合同,明确工作内容、进度、付款方式等。
三、评标标准(一)技术能力:评估分包商的专业能力、资质、经验、技术人员配置等。
相关证书和资质应齐全,工程项目经验应充分。
(二)价格合理性:评估分包商的报价是否合理、透明,与市场价格相符合。
(三)施工方案:评估分包商的施工计划、安全措施、质量保障方案等,是否能满足项目需求。
(四)服务水平:评估分包商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工程质保期、维护、保养等服务内容。
四、管理要求(一)公示:评标结果应进行公示,包括中标单位、合同金额等。
同时应公布中标单位的资质等信息。
(二)管理监督:建立专门的招标管理部门,对招标过程进行监督,并对不符合法规要求的行为进行处罚。
劳务招标管理制度

劳务招标管理制度劳务招标是指组织机构为了满足特定需求,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选择合格的供应商提供劳务服务的过程。
劳务招标具有透明、公平、公正、竞争性和选择性等特点,对组织机构、供应商和劳务服务的提供者都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和规范劳务招标管理行为,保证其公平合理,制定劳务招标管理制度非常必要。
二、劳务招标管理制度1. 目的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劳务招标管理行为,保证招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实现提供最优劳务服务的目标。
2.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组织机构内部进行的所有劳务招标活动。
3. 基本原则(1)公开透明原则:组织机构对劳务服务的需求和招标信息公开透明,保证供应商平等竞争。
(2)公平竞争原则:组织机构依法平等对待供应商,不得设置歧视性门槛,确保招标活动的公平竞争。
(3)合理选定原则:组织机构应合理选择供应商进行劳务招标,确保最优的服务提供者能够获得合作机会。
(4)保密原则:招标文件、竞标报价等招标信息应严格保密,防止信息泄露导致竞标失效。
4. 招标程序(1)确定需求:组织机构确定自身劳务需求,明确招标范围、招标数量、招标条件等。
(2)编制招标文件:根据需求确定招标文件内容,包括招标公告、项目计划、技术规范、合作方案、评标标准等。
(3)公告招标:将招标公告发布在媒体上,公开征求供应商投标。
(4)接受投标:组织机构接受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预审和技术审查。
(5)评标定标: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进行评分和定标,确定最终合作方。
(6)签订合同:组织机构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劳务合同,并确保双方权利义务明确。
5. 招标文件(1)招标公告:明确招标项目的基本信息、招标条件、投标要求、投标截止日期等。
(2)项目计划:包括项目实施进度、周期、预算等。
(3)技术规范:明确劳务服务的技术要求和标准。
(4)合作方案:供应商应提交合作方案,包括劳务服务内容、实施方式、服务保障等。
(5)评标标准:明确评标依据和评标权重,确保评标结果科学公正。
招投标管理论文(通用9篇)

招投标管理论文(通用9篇)招投标管理论文(通用9篇)招标投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工程建设、货物买卖、财产出租、中介服务等经济活动的一种竞争形式和交易方式,以下是小编搜索整理一篇招投标管理论文,欢迎大家阅读!招投标管理论文篇1摘要:施工单位在招投标及合同签订活动中经常遇到一些不利于己方的行为,需要加强法律意识,培养专业性人才,在招投标及合同签订活动中加强风险防范,维护企业利益,使企业能够顺利中标,实现经济效益,使国有资产合理配置得到法律保障。
我国目前的招投标过程中很多违法、违规行为存在,与招投标双方对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了解、不熟悉有很大关系。
本文就招投标与合同法律制度之间的有关问题进行论述,并对目前招标投标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进行分析,以期更好地实现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和规范运作。
关键词:招投标,合同,建设工程,公正一、序言近来,工程招投标活动存在的不规范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
工程招投标过程是招投标双方相互选择、相互理解,最后通过合同谈判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过程,是我国现阶段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最主要方式。
虽然属于一种比较特殊的合同订立方式,但也应该遵守有关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
而在实际的招投标工作中,由于很多招标人和投标人对有关招投标制度与合同法律制度之间的关系不十分清楚,导致很多违法、违规现象发生,极大地影响了招标投标过程的规范性。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经历了从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令性计划分配任务,到建设施工企业逐步进入交通建设领域承揽工程施工任务,再发展到现在各工程建设市场的逐步形成,建设施工企业逐渐适应国家的改革,积极参加各个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建设领域在政府的引导下,逐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透明度不断增强,改革的成效是有目共睹的。
2000年1月1日,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并陆续制定一系列政策法规,规范相关规章制度,逐步形成建设工程招投标法规体系的基本框架,有效遏制了各个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行为,对规范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惩治招投标活动中的违规行为起到了重要用。
设备采购项目劳务招投标管理办法

设备采购项目劳务招投标管理办法1. 引言2. 定义•设备采购项目:指需要采购设备的项目。
•劳务招投标:指设备采购项目中,对劳务进行招标和投标的过程。
•投标人:指有意愿参与劳务招标的个人或组织。
•招标文件:指招标人发布的关于劳务招标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
•中标人:指成功中标的投标人。
3. 招标流程3.1 招标准备阶段3.1.1 制定招标文件•招标人根据设备采购项目的需求,制定与劳务相关的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中应包含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模板等。
3.1.2 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通过适当的方式发布招标公告,包括但不限于在相关网站、报刊上发布公告,以及个别邀请潜在投标人。
3.2 投标阶段3.2.1 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可以通过、购买等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人应确保招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负责解答投标人的相关疑问。
3.2.2 准备投标文件•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招标人。
•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书、资质文件、商业报价等内容。
3.3 开标评标阶段3.3.1 开标•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按时召开开标会议,公开、透明地开启投标文件。
•开标过程应有监督人员和记录人员在场,并记录开标过程的相关细节。
3.3.2 评标•评标小组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分和评议。
•评标过程应全程录音或录像,并记录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
3.4 中标与结果公示3.4.1 中标人确定•根据评标结果,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并通知中标人中标结果。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明确相关责任和义务。
3.4.2 结果公示•招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招标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内容应包括中标人单位名称、中标金额等。
4. 诚信及违约处理•所有参与劳务招投标活动的个人或组织都应遵守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原则。
•对于违反诚信原则或违约行为的个人或组织,招标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取消其中标资格、限制其参与未来的招标活动等。
劳务招标管理制度

劳务招标管理制度一、引言为了规范和加强企业劳务招标管理,确保招标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提高劳务招标工作的透明度和效率,制定本劳务招标管理制度。
二、定义1.劳务招标:企业根据业务需求,在合规范围内向外部供应商公开招标,选择适合的劳务服务合作伙伴的过程。
2.劳务招标管理:企业通过设置一系列政策、流程和控制措施,管理和监督劳务招标活动的全过程。
三、招标范围和程序1.招标范围:(1)通过劳务外包方式获取的各类服务。
(2)人力资源和劳动力供应服务。
(3)其他与劳务相关的服务。
2.招标程序:(1)发布招标公告:将招标信息发布在企业内部网站、互联网相关平台等途径,明确招标适用的时限和要求。
(2)资格预审: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预审,筛选出符合条件的投标人。
(3)招标文件编制:制定详细的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内容、要求、技术规范、履约标准等。
(4)投标提交: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5)评标和中标: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标,并选定中标人。
(6)合同签订:与中标人签署正式合同。
四、招标文件的内容和要求1.招标文件的内容:(1)招标公告:包括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招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等。
(2)技术规范:明确劳务服务的质量要求、履约标准等。
(3)报价要求:明确投标人需要提供的报价信息和报价方式。
(4)履约保证金:要求投标人提供一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5)合同范本:将招标文件中的合同范本作为参考,明示合同签订的基本条款。
2.招标文件的要求:(1)明确:招标文件要明确具体,不留歧义。
(2)完整:招标文件应包含所有相关信息,以确保投标人可以准确理解和回应招标要求。
(3)规范:招标文件需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的相关标准和规范。
(4)公平:招标文件应公平、公正,不对任何一方投标人有特殊要求。
五、投标评标和中标原则1.评标原则:(1)公开:评标过程应当公开,确保投标人知晓评标过程。
(2)公正:评标过程应基于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标准进行,不偏袒任何一方。
专业分包及劳务分包招投标管理办法三篇

专业分包及劳务分包招投标管理办法三篇篇一:专业分包及劳务分包招投标管理办法XXX有限公司专业分包及劳务分包招投标管理办法1目的为了进一步规范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及劳务分包招投标活动,保证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及劳务分包招投标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进行,降低采购成本,提高企业效率,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2.1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由公司承揽的所有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及劳务分包的招投标工作。
2.2本办法所称招投标是指在公司发出招标文件日期开始至中标分包商接收到中标通知书为止的有效时间期限内为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选取合格分承包商的过程。
2.3专业分包及劳务分包定义及划分2.3.1专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企业完成的活动;专业分包通用化工程项目:桩基础及护坡工程、建筑防水工程、防腐保温工程、钢结构及预应力工程、幕墙及金属门窗工程、改造加固特种专业工程、塔吊及外用电梯及爬升架(砼泵及布料杆)安装租赁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等;临建房工程、直螺纹工程纳入通用化专业分包管理范畴;专业分包属地化工程项目:土石方工程、商品混凝土工程;人防门工程、检验试验合同、保安服务合同纳入属地化专业分包管理范畴;2.3.2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劳务分包工程分为主体结构劳务工程、二次结构及粗装修劳务分包工程、临时设施(临水临电)及零星作业劳务分包工程、脚手架单项劳务分包工程、机电劳务分包工程等。
3基本准则3.1对于公司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及劳务分包的招标应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形式。
3.2对于公司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及劳务分包的招标应按承揽的单项工程统一进行招标,不得分批、分部位肢解分包工程。
3.3对于业主推荐分承包商,应采用招投标的方式按本管理办法执行。
劳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

劳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劳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务招投标行为,保障劳务项目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招标主体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务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合于劳务招标活动的组织和管理。
第三条劳务招标应遵循公开、平等、竞争、诚信的原则,确保中标单位具备相应能力和信誉。
第四条劳务招标分为招标公告、投标文件准备、评审中标、合同签订和履行等环节。
第五条本办法的相关术语定义如下:1. 劳务:指劳动者以非劳动合同关系为主要方式,提供工作力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务关系,并将工作成果作为经营收入的劳动形式。
2. 招标人:指招标活动的发起者。
3. 招标代理机构:指由招标人礼聘的专业机构,负责组织、管理和监督招标活动的代理机构。
4. 投标人:指参预招标活动并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者个人。
5. 中标单位:指在劳务招标中被确定为中标的单位。
6.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者其授权的招标代理机构成立,负责评审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单位。
第二章招标公告第六条招标公告应明确劳务项目的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需求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地点、投标人资格条件、评标办法等。
第七条招标公告应通过互联网、报纸、电视、公告栏等渠道进行广泛发布,确保招标信息公开、透明。
第八条招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接受潜在投标人的咨询,并及时提供相关信息。
第九条招标人可以适当设立投标保证金要求,以提高投标人的认真度和资金实力。
第十条招标人应在招标公告中明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地点和方式,并确保所有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能够顺利提交投标文件。
第十一条招标人应组织开标工作,确保投标文件的公开、透明。
第三章投标文件准备第十二条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应详细了解招标人对劳务项目的要求,并按照要求编制详实的投标文件。
第十三条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投标报价,包括劳务报价和其他费用报价。
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思考及建议

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思考及建议第一篇: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思考及建议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思考及建议质监站监察室(2012年4月28日)交通工程实行招投标,既是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也是我市交通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既是一个经济行为,可有效地选择合理单位,节省投资,也是一个政治过程,可化解矛盾,维护一方稳定。
经过多年努力,目前我市初步形成了较为规范的“公平、公开、公正”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环境。
但从近几年交通工程招投标活动监管的实际情况来看,由于有些单位对交通招投标法律、法规学习理解不够,在指导思想、具体操作等方面的有所偏差,也存在着一些不够规范的地方,流标情况时有发生、借资质投标、廉政风险点未规避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招投标活动的公开程度仍需扩展,公开招标是招投标工作的主要方式,只有高度的公开,才能确保竞争的充分,使招标人在满足项目基本要求的前提下,以最低或较低的价格获得最优的服务,从而能够合理使用投资,节约资金。
同时公开是公平、公正的前提和基础,公开招标是监督的基础,公开招投标活动的内容是招投标基本原则。
当前招投标活动中,主要存在几方面的问题:(1)有些小而散的项目完全符合不公开招标的条件,目前却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由于利润空间小对潜在投标单位缺少吸引力,导致经常流标;(2)招标信息公开不足,如招标报名日期仓促、招标文件含糊不清、关键条款缺少等;(3)公开的评标方法简单,只提供原则的条条框框,实际操作性不强。
2.对施工企业资格审查控制不严,有些不具备投标资格的无独立资质单位借用一些有资质的企业参加投标,一旦中标,有资质单位收管理费后放手不管,这种“高资质投标,低素质进场,无资质施工”违反建设程序的做法是当前工程建设模式的一大漏洞,直接影响工程施工的质量。
这种现象的泛滥,固然与施工单位的出卖资质获得利益有关,但很多时候与建设单位默许有着一定关系。
3.地方保护主义较严重,建设单位利用手中掌握的工程验收权、行政处罚权等特殊权利来限制外地、外行业的企业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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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三局一公司华南公司劳务分包招投标管理办法(讨论稿)第一章:总则1、为规范分公司劳务分包招标评标活动,维护企业利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2、分公司范围内主体结构、二次结构及粗装修、临建劳务等所有劳务分包招标活动,均适用本办法。
3、招标评标过程应当遵循客观、公平、公正、科学、合理低价、优质优价的原则,评标议价过程严格保密,严禁泄露标底及串标行为。
4、分公司范围内劳务分包招标由分公司(经理部)劳务招标委员会组织,项管部牵头,招标项目全过程参与并予以配合,提供招标所需信息。
5、对经理部特大型项目或局、公司重点关注项目的招标工作,经理部需邀请分公司项目管理部劳务主管参加,且必须是由核心劳务层承担,对于超出分公司范围的(土建工程合同额3亿及以上)项目劳务招标,邀请公司项目管理部参加。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1、分公司成立劳务招标委员会组长:夏元云组员:梁永建刘纯旭陈卫华张鹏寇广辉贺小聪王飞郭煜刘永刚周连超周晓东曾凤荣丁龙云黄佳李江招投标项目经理及项目商务人员。
劳务招标委员会下设劳务招标工作小组。
劳务招标委员会职责:全面管理分公司劳务招标活动,监督及指导分公司劳务招标管理行为,对本办法进行修订。
2、经理部成立劳务招标委员会经理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拟定劳务招标委员会人员及职责3、招投标小组工作职责:3.1、参与劳务招标开标、评标及议标工作;3.2、维护招标过程的公平、公正;3.3、对议标结果进行分析,给出中标候选单位报领导小组最终确定;4、项目部职责:4.1、参与投标队伍的考察,推荐投标队伍,负责编制招标文件,提供相关资料及信息,参与劳务开(评)标活动,对中标候选人给出建议。
4.2、项目经理必须参与劳务分包招标全过程。
积极配合分公司(经理部)组织的相应劳务招标工作。
在投标交底会上必须明确业主及项目自身的质量、安全、进度等履约标准和具体要求。
4.3、项目经理对参加招标的入围分包商有建议权,有否决权,但没有决定权。
5、主要相关职能部门职责:5.1、项管部:负责审核招标申请,拟定、组织评审、编制发放招议标文件,组织开标,投标澄清,发中标通知书,拟定、组织评审、起草合同及签订合同等。
所有相关资料必须经过部门负责人审定签字确认后移交至项管部。
5.2、商务部:负责劳务招标工作的标底测算工作,对招议标文件中劳务分包合同清单列项进行分析与审核,提供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确定工作包的最终划定,提交最终的招标清单。
在开标后二次约谈前由商务部牵头项目及项管部确定控制价(开标后三天内)。
5.3、技术部:负责审核可能影响报价的施工方案或方案要点,审核分包商提供的施工方案(如有)。
5.4、纪检审计部:对劳务分包招议标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章:招标范围、招标劳务确定1. 招投标范围1.1 土建部分分包额度超过50万的原则上必须进行招标。
若需要采用议标形式的项目,如临建工程或后期延续施工项目则必须发起议标流程,流程通过后方可进行下一步议标工作。
1.2 参加投标的分包商必须是公司合格分包商名册中的分包商。
采用议标方式的分包商必须是公司核心层或基本层劳务分包商。
2、招标劳务的确定:2.1 招标小组对适合本工程项目施工的合格劳务分包商发就其主体资格、以往业绩等进行审查。
着重审查其在项目部所在地实际人员规模、后续劳动力供应能力、技术工种配套比例等。
通过资格审查确定投标的劳务分包商不得少于4家。
如果2家单位中标,确定分包单位不得少于6家。
招投标小组必须确保通过审查的单位都有能力承担招标工程施工的能力。
2.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分包单位,原则上不得参与投标:2.2.1、核心层劳务在建工程数量达到5个,基本层达到3个,配合层达到2个的分包单位;核心层劳务在建项目中有正在收尾或短期内可以完工的项目,可以酌情考虑放宽1个在建项目个数限制;在分公司合作时间两年以上且信用评价分数达到85分以上的,可适当增加1个项目;2.2.2、未按照结算时限要求完成结算的合同超过2个;2.2.3、分公司范围内同时有两个及以上的项目发生劳动力不足且在投标期间仍未妥善解决的分包单位;2.2.4、近两年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且不能妥善解决,造成我司重大损失的分包单位;2.2.5、近两年发生过指使工人聚众滋事、恶意讨薪并造成重大影响的分包单位;2.2.6、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原则调整付款比例超1次的。
第四章:招投标过程管理1、招标1.1、市场部接到中标通知书或知道项目中标一天内,由市场部移交投标图纸及清单等相关资料至商务部,由商务部牵头,项管部及项目经理配合在五天内完成工作包划分及招标清单工程量;由技术部牵头、项管部配合项目部五天内完成招标用平面布置、施工进度安排及施工部署方案;1.2、工作包划分及施工部署完成后二天内,由项管部整理招标资料(招标清单、招标文件、招标用施工部署及策划、合同范本、施工图纸等);1.3、由项目经理及项管部共同在合格分包上中筛选投标分包,并上报招投标委员会领导,确定投标劳务单位;1.4、由项管部牵头组织项目经理、商务部、技术部、市场部、安全部、器材部及邀标劳务分包召开投标交底会(如:质量要求、安全要求、工期要求以及现场要求使用的周转材、架体等相关约定),并向分包发放招标文件;1.5、各投标方应按规定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密封投标书,在规定时间、地点交给分公司项目管理部。
逾期不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可能的中标资格;2、确定招标成本及控制价2.1、由分公司(经理部)商务部牵头,项管部、项目部配合,依据投标成本测算价、分公司两年内类似工程合同及分包结算价、工程当地市场摸底价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评审确定合理的成本及控制价。
2.2、招标测算价全过程严格保密,分公司(经理部)纪检部门监督。
3、开标3.1、开标应在投标文件提交齐全之后进行,开标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应作为废标处理,如投标人需对己送出的标书进行修改,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正式书面密文形式送达交标地点。
3.2、招标工作小组全员参与,标书应当场拆封,项管部填写开标记录,参与开标人员当场签字确认。
3.3、参与开标人员应对开标结果严格保密。
4、评标4.1评标原则:4.1.1.评标应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原则,采取集体评议方式进行。
4.1.2.参与评标的招投标小组成员人数不得少于80%,且必须包括分公司主管生产的副经理或商务的副经理、纪监人员,招标项目部的项目经理。
与投标单位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应当回避。
4.1.3.劳务招标必须遵循市场价值规律,本着“合理低价、优质优价”原则进行,杜绝单纯追求最低价中标。
4.2、评标管理4.2.1、评标工作应在开标后立即进行,项管部介绍招标项目概况,宣读投标单位的标书4.2.2、工作小组应客观公正的履行职责,评标期间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泄露投标相关的信息,不得损害企业利益。
4.2.3、当投标报价经评审小组认定为低于成本价的,作为废标处理4.2.4、对于投标报价,当单价乘以工程量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修正后的投标报价需经投标人确认,若投标人不予以确认,工作小组将视具体情况而定,必要时可做废标处理。
4.2.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作废标处理:(1)、对于不能满足招标文件工期、质量创优、安全达标等要求的;(2)、不能响应招标文件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3)、招标文件约定的截止时间以后提交标书的;(4)、以他人名义投标、私底下串通投标的;(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章的;(6)、经评审小组认定,明显不愿承接该工程的;4.2.6、根据开标结果,首先淘汰报价最高的,然后淘汰报价明显低于市场合理价格的分包。
5、二次商谈及最终报价5.1、由项管部及项目共同统计开标汇总结果报工作小组,根据开标结果,选择报价较低的2—3家投标单位进入二次议标阶段按最低价、次低价、顺序第三低的单位进入;5.2、为了体现“优质优先”的原则,此时如果其中有上年度被评为优秀的分包商,则该分包商在其总价的基础上,按清单所列的建筑平米,以每平米3元的价格进行总价扣减(该扣减仅作为排名使用),再以总价作比较,从高到低依次淘汰,选取备选单位。
5.3、根据开标报告,由项管部牵头组织商务部、技术部、项目分包进行二次约谈。
主要针对项目特点及重难点、业主要求、工作内容及一次报价中出现的疑问再次进行明确。
5.4、议标洽谈时,工作小组对投标单位报价中明显高于市场价或低于成本价的给予提醒,投标单位可根据自身企业情况进行调整,二次约谈分包现场进行最终报价并签字确认;5.5、与投标单位进行洽谈时,项管部、项目部及纪检部门人员必须参与,由项管部记录分包约谈记录,双方参与约谈人员对达成的一致意见,进行现场书面签认5.6、原则上通过劳务二次报价情况选择最终入围约谈单位,对特殊项目(项目为之前无施工经验,劳务成本难于合理确定,工作小组意见不统一以及劳务报价不合理等),可视情况进行第三次报价。
第五章:定标、定价及合同签订1、定标原则1.1、中标原则:原则上二次报价最低的分包单位作为中标候选人。
招投标工作小组须结合本项目自身特点,充分评估劳务分包前期合作项目履约情况以及当时环境下劳务分包的资源组织及资金状况等进行分析研究,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劳动力饱和度、项目适宜度)后,报招标领导小组,由招标领导小组报(分公司)经理批准,确定中标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
1.2、经理部牵头招标的劳务分包,经理部需向分公司主管领导及分公司经理汇报中标候选人情况,经同意后作为中标单位。
2、定价原则:根据分包二次报价确定1-2家候选中标单位。
由项管部组织商务部及项目部,结合部门控制价与分包共同商定确定中标单价。
若单价有异议时,则向招标委员会汇报,再行商定。
3、合同签订3.1、定标后3日内,由项管部向中标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
3.2、中标单位为2家及以上时,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日内,项目部组织中标单位前往施工现场划分施工标段,中标单位对标段划分结果现场签字确认。
3.3、标段划分完毕7日内,且分包单位进场前,需草签劳务合同。
正式合同在系统中评审通过后一周内,签订正式合同。
3.4、签订的分包合同参照分公司合同范本,加盖骑缝章,签字盖章齐全。
4、合同交底:正式版合同签订一周内由项管部在项目对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及劳务分包进行合同交底。
第六章临建工程由于临建项目业主要求进场时间短、造价低,临建项目按照年初一次性投标确定年度施工单位及相应清单价格,年度内新开项目按照年度招标确定的分包单位和价格,按照公司规定的议标流程执行。
所有项目临建工程与主体工程分别招议标。
七、其他1、对于公司内部员工在招投标过程不遵守相关保密规定,私自跟投标单位通风报信的,一经查实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严惩。
2、对于整个招标过程必须按公司相关流程规定授权进行报审报批,并做好过程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