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送电管理制度
停、送电工作管理制度

停、送电工作管理制度1. 目的和适用范围为确保企业生产运营的安全性和稳定性,规范停、送电工作,防止电力事故的发生,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部企业管理负责人、电力设备运维人员、电力工作人员等相关人员。
2. 定义•停电:指短时间切断某一或多个区域的电力供应。
•送电:指恢复停电区域的电力供应。
3. 停电工作管理3.1 停电申请1.全部停电工作需提前向企业管理负责人提交停电申请,包含停电区域、停电时间、停电原因等认真信息。
2.停电申请需提前至少3个工作日提交,并经企业管理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3.2 停电通知1.停电申请获得审批通过后,需要及时向受影响的相关部门、人员发送停电通知,包含停电时间、停电区域、停电影响等内容。
2.停电通知应提前至少24小时提示相关人员,确保其做好准备工作。
3.3 停电监控1.在停电过程中,需指派专人负责停电区域的监控工作,确保停电期间没有心外情况发生。
2.停电期间需紧密关注停电区域的安全情形,并及时处理可能发生的问题。
3.4 停电恢复1.停电工作结束后,需由企业管理负责人授权后,方可启动送电工作。
2.送电工作完成后,需通知受影响的相关部门、人员,确保停电区域的电力供应已经恢复。
4. 送电工作管理4.1 送电准备工作1.送电前需进行设备检查和测试,确保电力系统运行正常。
2.检查全部电力设备的完好性,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4.2 送电计划1.订立认真的送电计划,包含送电区域、送电时间、电力负荷等具体内容。
2.送电计划需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提交企业管理负责人审批,并保证相关人员在送电前已知悉送电计划。
4.3 送电执行1.送电工作执行应严格依照送电计划进行,并由特地的电力工作人员负责。
2.在送电过程中,需紧密监控电力设备的运行情况,确保正常供电。
3.如发现异常情况或电力设备故障,应立刻停止送电工作,并调度维护和修理人员及时处理。
5. 安全保障措施5.1 安全培训1.全部参加停、送电工作的人员应接受必需的安全培训,了解电力设备的基本知识和操作要求。
停送电管理制度

停送电管理制度
一、停电工作应按停送电审批单或电气工作票的命令执行。
二、严禁约时停送电。
三、停电时,必须先断开该线路可能来电的所有低压开关、高压出线柜真空断路器、高压进线柜真空断路器,并将高开柜手车摇至试验位置。
用验电器验明确无电压后,在所有线路上可能来电的各端挂接地线,高低压开关柜上分别贴"禁止合闸"标志牌。
四、进行停电操作时,由操作人填写倒闸操作票,停电操作必须按照低压出线柜、低压进线柜、高压出线柜、高压进线柜的停电顺序依次操作,送电的顺序与此相反,严禁带负荷停、送电。
五、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六、送电时确认检修工作已完成,得到工作负责人同意,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后,由专人拆除所内停电设备(线路)所有安全措施,恢复正常后方可送电。
七、对无计划停电要及时向调度汇报,并记入停送电记录本内。
设备停送电管理制度

设备停送电管理制度设备停送电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设备检修工作中的平安措施得以正确执行,防止设备误停、误送电和人身损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其次条设备停、送电联系管理制度是运行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风电场应仔细执行设备停、送电联系管理制度其次章适用范围第三条凡电气、机械设备检修,需要集控运行值班人员对设备进行停电操作的,必需使用“停电联系单”。
第四条设备检修结束后,需要集控运行值班人员对设备进行送电操作的',必需使用“送电联系单”。
第三章使用规定第五条当需要集控运行值班人员停电或送电时,由风电场设备的运行专责人员,按格式填写停电或送电联系单一式两份,并在“风电场联系人”栏内签名。
第六条风电场维护人员将填好的一式两份停电或送电联系单(应经过班长签字)送交集控运行,值长在“集控接受人”栏中签字。
其中,一份由集控运行收存,另一份由风电场维护人员带回。
第七条停电或送电操作完成后,监护人、操作人在“停电或送电措施执行人”栏中签字,然后报告值长,并由值长签字。
第八条集控运行停、送电操作执行人在完成上述手续后,可用电话通知维护人员或值长,并在“停(送)电已通知维护人”栏内记入对方受话人姓名,在“通知人”栏内签下自己的姓名,同时,受话人在“停(送)电已通知”栏内签下自己的姓名,并在“通知人”栏内记入对方通知人的姓名。
第九条停、送电联系单的签字必需按以上规定进行,不能以任何理由代替签名。
停、送电联系单中的各项内容必需严厉仔细地填写,否则按工作票或操作票不合格处理。
第十条已执行完毕的停电或送电联系单分别由集控运行和停(送)电联系单位保存三个月,以便备查。
第十一条工作需要办理停电或送电联系单而没有办理的,按工作票或操作票不合格处理。
第四章附则第十二条相关人员应仔细执行设备停、送电联系管理制度,公司相关部门将对本制度在风电场的执行状况进行检查考核。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设备停送电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设备检修工作中的安全措施得以正确执行,防止设备误停、误送电和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

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为了保障电力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避免电力事故的发生,制定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规范停送电作业行为,保障电力设施安全性与稳定性。
1. 停送电范围1.1 断电范围停送电的范围通常为供电站至供电范围内的终端用户,需要由负责人人员进行严格的审核和把关。
1.2 停电范围停电范围包括城市和乡村、工厂和居民区、道路、铁路、交通和高速公路等地方。
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影响因素,在停电前提前通知当地有关部门及客户,进行必要的物业管理单位、公共设施部门等相关方的沟通。
2. 停送电操作规范2.1 全面考虑安全因素在执行停送电作业时,要考虑安全因素,规范操作流程,确保停送电作业没有任何安全隐患。
降低因操作不当而导致的电力事故的发生概率。
2.2 操作前的检测和检修停送电作业的操作人员必须在执行前检查设备的各个部分是否正常,若发现设备存在瑕疵,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并及时维修。
2.3 操作规范停送电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能马虎或者随意性地进行电力设施的操作,任何操作都应该符合安全规范和标准。
3. 安全风险分析3.1 安全风险评估安全风险评估需要对每次停电要素进行评估,并评估存在的风险程度,通过分级管理,区分出重大风险与一般风险。
3.2 设施安全风险分析通过设施安全风险分析,找出设施缺陷,进而排除隐藏在设备中的安全隐患,实时发现设备缺陷,修复设施缺陷。
4. 处理应急事件4.1 应急事件的响应和处理对于突发的应急事件,如停电事件和线路损坏等,需要及时响应并处理,查找问题并进行修复。
为此,应事先制订紧急应对计划和应急预案。
4.2 现场处置对于现场发生的突发事件,需要紧急处置,及时组织现场抢修,将损失降到最低,对外及时发布信息,让用户及有关单位及时掌握事态并采取措施。
以上是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简述,目的在于提高电力设备的运行率,减少因电力设备事故导致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
为此,应加强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提升人员素质,不断提升停送电安全管理水平。
高压电气系统停送电管理制度(4篇)

高压电气系统停送电管理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为确保高压电气系统的运行安全,提高电气设备的可靠性和使用寿命,规范停送电操作,减少停电对生产和工作的影响,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高压电气系统的部门和人员。
二、术语和定义1. 高压电气系统:指额定电压高于1000V的电气设备和线路。
2. 停电:指有计划地切断电源,停止电力供应。
3. 送电:指恢复电源,恢复电力供应。
三、停送电申请及审批流程1. 停送电申请流程(1)各部门需提前向电气工程师提出停送电申请,包括停电的日期、时间、地点以及停电的原因和范围。
(2)电气工程师根据停电申请进行分析和评估,确定停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电气工程师将停电申请和评估结果报送给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并提出停电建议。
(4)相关部门负责人评估建议,并决定是否同意停电申请。
2. 停送电审批流程(1)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停电申请,并对停电申请进行评估和决策。
(2)相关部门负责人将核准的停电申请和决策结果报送给公司电气管理部门备案。
四、停送电操作流程1. 停电操作流程(1)停电前,需对停电范围内的设备进行检查和确认,确保设备处于安全状态。
(2)在停电前,需向停电范围内的人员发出停电通知,提前通知有关人员做好准备工作。
(3)停电操作前需关闭相关设备的电源开关,切断电气设备与电源的连接。
(4)对于关键设备,需提前对其进行保护措施,避免因停电造成损坏。
(5)停电操作完成后,需通知相关人员停电工作已经完成,并确保设备处于安全状态。
2. 送电操作流程(1)送电操作前,需对送电范围内的设备进行检查和确认,确保设备处于安全状态。
(2)在送电前,需向送电范围内的人员发出送电通知,提前通知有关人员做好准备工作。
(3)送电操作前需打开相关设备的电源开关,恢复电气设备与电源的连接。
(4)对于关键设备,需提前确认其运行状态,确保设备正常。
(5)送电操作完成后,需通知相关人员送电工作已经完成,并确保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电网停送电管理制度

电网停送电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有效应对突发状况,保障用户用电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停送电的定义1.停电:指计划性的停止供电服务,一般是为了进行设备维护、升级或其他计划性工作。
2.送电:指设备正常运行状态下,为用户提供电力服务。
三、停送电的管理原则1.以安全为第一原则2.保证电网系统的稳定运行3.保障用户用电权益四、停送电的管理范围1.适用于全电网范围内的停送电管理2.适用于各类电力设备的维护、升级等情况下的停送电管理五、停送电的管理责任1.电力系统运营商有责任制定停送电计划,确保计划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2.设备维护单位有责任按照计划进行设备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六、停送电的管理流程1.制定停送电计划:电力系统运营商按照设备的维护升级情况,制定停送电计划,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
2.通知用户:电力系统运营商在停送电前,需提前通知用户,并说明停电的原因和时间。
3.实施停送电:设备维护单位按照计划进行设备维护,电力系统运营商按照计划进行电网的停电操作。
4.恢复送电:设备维护单位完成设备维护后,电力系统运营商恢复送电操作。
七、停送电的应急处理1.突发情况下的停送电:若出现突发情况需停止供电,应尽快通知用户,并尽快修复设备,恢复供电。
2.用户投诉和申诉:用户对停送电情况有异议时,可投诉至电力系统运营商,电力系统运营商需及时响应并解决问题。
八、停送电的监督检查1.相关主管部门有权对停送电计划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计划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2.相关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停送电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九、停送电的处罚措施1.对未按计划进行停送电操作的单位,主管部门可责令整改,并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
2.对因违规操作导致事故的单位,主管部门可追究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
十、本制度的解释权1.电力系统运营商有权对本制度的解释权。
2.本制度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可后方可实施。
电力公司停送电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保障电力供应,提高供电服务质量,根据《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停送电工作,包括计划性停送电、临时性停送电和紧急停送电。
第三条停送电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章停送电分类及范围第五条停送电分类:(一)计划性停送电:指按照电力系统运行计划,为维护电力设施、进行线路改造、设备更新等进行的停电。
(二)临时性停送电:指因设备故障、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原因,临时采取的停电措施。
(三)紧急停送电:指因设备严重故障、电力系统安全事故等紧急情况,必须立即采取的停电措施。
第六条停送电范围:(一)计划性停送电:适用于公司所属变电站、输电线路、配电线路及用户。
(二)临时性停送电:适用于受影响范围内的变电站、输电线路、配电线路及用户。
(三)紧急停送电:适用于受影响范围内的变电站、输电线路、配电线路及用户。
第三章停送电申请与审批第七条停送电申请:(一)计划性停送电:由相关业务部门根据工作计划提出停送电申请,报公司安全生产部审核。
(二)临时性停送电:由发现设备故障、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相关部门立即报告公司安全生产部,并提出停送电申请。
(三)紧急停送电:由发现设备故障、电力系统安全事故的相关部门立即报告公司安全生产部,并提出停送电申请。
第八条停送电审批:(一)计划性停送电:公司安全生产部对停送电申请进行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
(二)临时性停送电:公司安全生产部对停送电申请进行审核,报公司领导审批。
(三)紧急停送电:公司安全生产部接到紧急停送电申请后,立即报告公司领导,由公司领导决定是否批准。
第四章停送电通知与实施第九条停送电通知:(一)计划性停送电:公司安全生产部在停送电前3个工作日向受影响范围内的用户发出停电通知。
(二)临时性停送电:公司安全生产部在停送电前1个工作日向受影响范围内的用户发出停电通知。
公司停送电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司电力设施安全稳定运行,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电气设备的停送电操作、维护、检修等工作。
第三条停送电操作必须遵循安全、可靠、高效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电力设施安全管理的规定。
第二章停送电操作人员要求第四条停送电操作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取得电工操作证;2. 熟悉电气设备的性能、结构和工作原理;3. 掌握停送电操作程序、安全注意事项及应急处理措施;4.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五条停送电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公司组织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三章停送电操作程序第六条停送电操作应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提出停送电申请,经批准后填写停送电工作票;2. 停电前,由停送电操作人员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确认设备无异常;3. 停电操作人员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绝缘工具进行停电操作;4. 停电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5. 停电操作完成后,确认设备无异常,方可送电。
第七条送电操作程序与停电操作程序相同。
第四章停送电安全措施第八条停送电操作过程中,必须采取以下安全措施:1. 使用绝缘工具、绝缘手套、绝缘鞋等个人防护用品;2. 严格执行停电、验电、放电、接地、悬挂警示牌等程序;3. 在电气设备上作业时,必须穿戴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4. 严格执行停送电工作票制度,确保操作过程安全可控;5. 加强现场安全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五章停送电应急处理第九条发生紧急情况时,停送电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以下应急处理措施:1. 立即停止操作,迅速撤离现场;2. 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3. 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扩大;4. 按照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开展救援工作。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第十条对认真执行本制度,确保停送电操作安全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事故或严重后果的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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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送电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安全用电,杜绝重大电气事故的发生,所有作业人员(检修电工、设备操作工、施工单位)均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一、一般规定
1. 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电工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2.操作人员、监护人员必须熟悉配电室供电线路、配电设备开关、保护装置等的构造、原理、操作方法等。
检修或进入设备内部检查都必须办理停送电工作票,在同一时间段对相同设备、线路进行检修工作的班组必须各自办理停送电工作票。
任何班组或个人都不得借用他人停电时间进行检修或处理故障,停电后必须挂带有编号的停电工作牌并上锁,钥匙谁检修谁保管,严禁传讯、约时或打信号停送电。
3.停送电工作票坚持“一个项目办一张票”的原则,禁止重复和延期使用。
(工作票原则上当日有效,当日检修未完成项目在不影响生产的情况下可以延长至本项目检修工作完毕)
4.值班电工执行停送电作业时,必须由两人以上进行,1人操作、1人监护。
5.检修作业时,对检修设备相邻上下工序的设备必须进行停电、挂牌、监护。
(调度指挥中心开票人员和检修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商定)
6.停电操作时,应先停负荷开关,再拉隔离开关,严禁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
7.在停电后的设备线路上工作前,必须进行验电、放电、三相短路接地(合接地刀闸),必要时装设临时遮拦,并在该设备按钮箱上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字样的警示牌。
8.停送电工作必须坚持“谁停电、谁送电”的原则。
特殊情况下必须由当班上一级管理人员办理送电,并写明原因。
10. 值班电工送电时,先合隔离开关,再合负荷开关。
11. 调度指挥中心在开车前必须认真核对当天的停送电票,待停送电票全部返回调度指挥中心或查明原因后方可开车。
12. 电气设备或供电系统发生事故跳闸时,应由维修电工或经过培训的值班电工在故障原因查明并排除故障后,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送电。
停电故障原因查不明时,严禁强行送电,要及时汇报上级部门并采取紧急措施。
13. 交接班期间,调度指挥中心、值班电工、检修人员必须做好未完成项目的交接工作,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14. 非调度指挥中心工作人员进入调度指挥中心实行来客登记制度。
非配电室值班人员进入配电室实行来客登记制度。
15. 经确认长时间停用的闲置设备,由调度指挥中心提交申请,业主审批严格按照停送电管理制度办理停送电工作票,钥匙和停送电工作票由调度指挥中心负责保管。
现场控制按钮必须挂停电工作牌。
16. 安检人员必须监督、督促停送电制度的执行情况,杜绝违规操作。
17. 检修期间,任何人不得私自按下任何启动按钮。
二、值班制度
1. 在要害部位(MCC室、DCS室)设置出入人员登记表,对每名进出入此区域人员进行详细登记,并佩戴由中钢下发的”要害区域操作证”。
对携带物品进行筛查保管,非工作人员禁止出入此区域。
2. 值班交接保留文字记录,由值班人员保管并移交至轮班人员手中。
3. 施工方在送电后值满72小时,将此工作移交给业主。
三、低压停送电制度
(一)停送电工作票的管理
1.停送电工作均需要向调度指挥中心提出,“停送电工作票”由调度指挥中心值班人员填写并登记核实后方可进行停电工作。
2.检修负责人在配电室办理停电后,把停送电工作票交给配电室值班电工登记,由安检员带登记后的停送电工作票现场确认后,交给检修负责人,要求参与作业人员全部签字,检修完毕送电后及时交回调度指挥中心保存。
3.调度指挥中心做好日常停送电工作票的收集保管,月底整理移交机电科存档。
(二)停电前工作准备
1.生产车间、机电修巡检班、安检人员在停车前2小时把当班巡查存在的问题及需要检修或清理的项目报回调度指挥中心,由调度指挥中心分类汇总后送维修中心主任,生产科科长安排处理。
2.系统停车后,调度指挥中心将系统切换至集中控制状态。
3. 调度指挥中心在检修前派专人去维修中心集中办理停电票,检修或生产过程中需办理停电的到调度指挥中心办理停电票。
(三)低压停电程序
1.维修中心负责人根据检修任务通知单组织安排当日检修任务,明确分项检修负责人。
需停电检修项目的负责人到维修中心及时办理停送电工作票。
2. 值班电工根据停送电工作票要求,经核实无误后进行停电作业,停电后,检修负责人确认并对停电开关上锁,同时挂上“有人作业,禁止合闸”字样停送电工作牌。
经安检员再次核实检查后,钥匙
交由检修负责人保管。
3. 检修负责人接到钥匙后,与调度指挥中心通过电话或对讲机联系,确认该设备是否在停电状态(核实该设备在集控模拟屏上是否显示失电状态)。
双方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下一步作业,调度指挥中心做好调度记录。
4. 值班电工停电后,必须做好停电记录工作。
5. 检修负责人持钥匙、现场停电牌到达检修现场后需进行以下作业:①在需检修设备现场控制按钮(或箱)上挂“正在检修,禁止合闸”字样警示牌。
②按下现场启动按钮,再次确认是否停电。
③按下停止按钮闭锁后,方可开始检查、检修作业。
④参与检修人员签字。
(四)低压送电程序
1. 检修完毕后,检修负责人做好现场清理工作,确认工具未遗留在设备内和检修人员全部撤离现场。
经安检员现场确认无误在停送电工作票上签字后,方可申请送电试车。
2. 检修负责人摘取现场停电牌,持钥匙和停送电工作票到配电室申请送电。
3. 配电室值班人员以安检员签字为准,确认无误后由检修负责人摘牌、开锁,值班电工执行送电操作,并做好详细记录。
4. 送电完毕后检修负责人及时把停送电工作票送到调度指挥中心,由指挥指挥中心签字确认,如需试车,将该设备切换到就地控制位置进行试车作业,试车完毕后,将该设备切换为集中控制状态,终结该项检修项目。
试车完毕后仍需继续检修时,需重新办理停送电工作票。
5. 临时取消的检修项目的停送电工作票需及时返回调度指挥中心撤销停电指令。
三、特殊情况下的停送电可不在配电室办理停送电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特殊情况是指检修设备需要频繁启动(靠人力不能转动)不断地改变部件位置才能检修或更换。
2. 特殊设备检修时,相邻设备停送电按正常程序执行,检修设备需办理特别停送电票。
3. 工作程序为:申请人向调度指挥中心提出→调度指挥中心开特别停送电票,并将设备打到就地位置→维修中心副主任以上领导审批(生产停电由生产科车间主任以上领导审批)→申请负责人拍下现场急停按钮(现场有专用的配电柜时断开配电柜内开关),由安检员挂牌并确认该设备已停电后,方可开始作业→作业时必须由组长以上人员或安检员监护现场启动按钮→需要转动设备时,安检员确认设备上(内)无人或工具材料时,急停复位,按下启动按钮,设备转动到需要的位置时,安检员拍下急停按钮,再试启动按钮确认停电后再进行检修,周而复始,直到检修完毕→安检员确认设备上(内)无人或工具材料时,急停复位,开始试车→试车完毕后,摘牌→通知调度指挥中心将设备切换到集中控制状态(安检员做好每次停送电记录)。
检修负责人和检修人员签字后,由检修负责人将特别停送电票和相邻设备的停送电票交回调度指挥中心。
4. 生产过程中,短时间(10-20分钟)能处理好的故障或检查设备时,可由(生产科)主任以上人
员、(维修中心)检查负责人拍下急停按钮,并通知安检员挂牌,启动按钮在组长以上人员或安检员的监护下进行故障处理或检查。
作业完毕,由安检员急停复位、摘牌,并通知调度指挥中心。
如估计不足不能按时完成的须立即派人办理停电手续。
5. 发生事故后,岗位人员拍下急停按钮,立即通知主任以上人员、安检员、调度指挥中心,由安检员挂牌监护后开始救援或抢修。
6. 停机注油时,不需要打开设备进行注油时(在黄油嘴上注油时),可以不办理停电手续(不包括加、换机油)。
7. 测试或调整设备参数时可以不办理停送电手续。
8. 清理溜槽可以不停下道工序的皮带或刮板,但必须办理上道工序设备的停电手续。
(不包括人在溜槽里清理)四、高压停送电票的办理
高压停送电的办理除按以上程序办理外,还需要经机电副厂长、维修中心主任或副主任审批。
高压配电室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审核停送电票内容后,方可按高压停送电程序办理停送电。
五、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