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料库工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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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仓库废料管理制度

工地仓库废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地仓库废料管理,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工程成本,保障施工现场的环保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地仓库的废料管理,包括建筑垃圾、金属材料、木材、化工产品等。

第二章废料分类与标识第三条废料分类:1. 建筑垃圾:包括砖块、混凝土、砂浆、废钢筋等。

2. 金属材料:包括废钢、废铝、废铜等。

3. 木材:包括废木料、废木板等。

4. 化工产品:包括废油漆、废涂料、废溶剂等。

第四条废料标识:1. 每种废料应分类存放,并设置明显的标识牌,标明废料名称、类别和注意事项。

2. 废料标识牌应采用醒目的颜色和文字,确保易于识别。

第三章废料收集与存放第五条废料收集:1. 施工现场产生的废料应立即收集,不得随意堆放。

2. 废料收集应遵循“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各施工班组负责各自产生的废料收集。

第六条废料存放:1. 废料应按照分类存放,不同类别的废料不得混合存放。

2. 废料存放区域应保持整洁,定期清理,防止蚊虫滋生和火灾发生。

第四章废料处理与利用第七条废料处理:1. 废料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处理。

2. 废料处理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并签订处理合同,确保废料得到妥善处理。

第八条废料利用:1. 鼓励施工单位对废料进行资源化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

2. 施工单位应积极探索废料利用技术,推广废料利用项目。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九条监督:1. 仓库管理员负责监督施工现场的废料管理情况。

2.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的废料管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条考核:1. 废料管理纳入施工现场的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与施工单位的奖惩挂钩。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工程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我们期望能够有效管理工地仓库废料,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工程成本,同时保障施工现场的环保和安全。

废料场管理制度范本

废料场管理制度范本

废料场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废料场管理,规范废料的收集、分类、储存和处置行为,防止环境污染,提高资源利用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管理原则1. 废料场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科学、环保、节约的原则。

2. 废料场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确保废料处理流程的顺畅。

第三条废料分类1. 废料分为可回收废料、有害废料、危险废料和其他废料。

2. 可回收废料指具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废料,如废金属、废纸、废塑料等。

3. 有害废料指对环境或人体健康有害的废料,如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油漆等。

4. 危险废料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特性的废料。

5. 其他废料指不属于上述分类的废料。

第四条废料收集与运输1. 各部门应按照废料分类标准,对产生的废料进行分类收集。

2. 废料收集应采用合适的容器和包装材料,防止废料泄漏和污染。

3. 废料运输应遵循安全、环保、高效的原则,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运输单位。

第五条废料储存1. 废料应按照分类储存,设置明显的分类标识。

2. 储存废料的场地应符合环保、安全等相关要求,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

3. 废料储存过程中,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储存安全。

第六条废料处理1. 可回收废料应交由专业回收单位处理,实现资源再利用。

2. 有害废料和危险废料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3. 其他废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尽量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七条环保与安全1. 废料场应遵守国家环保法规,确保废料处理过程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2. 废料场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人员安全。

第八条培训与宣传1. 废料场应对员工进行废料处理、环保、安全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员工意识和技能。

2. 废料场应积极开展废料分类、环保等方面的宣传活动,提高全体员工的环保意识。

第九条监督与检查1. 废料场应定期对废料处理情况进行自查,确保各项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工厂车间废料管理制度

工厂车间废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厂车间废料的管理,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保障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厂所有车间产生的废料,包括固体废料、液体废料和气体废料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国家有关环保法规和标准,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原则。

第二章废料分类与收集第四条废料分类1. 可回收废料:如金属、塑料、纸板等。

2. 有害废料:如废油、废液、废电池等。

3. 一般废料:如生活垃圾、破损物品等。

第五条废料收集1. 各车间应设立废料收集点,明确标识,方便员工投放。

2. 废料收集容器应定期清洗,保持清洁。

3. 废料收集时应注意分类,不得混放。

第三章废料处理与利用第六条废料处理1. 可回收废料:应按照国家规定,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理。

2. 有害废料:应按照国家规定,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3. 一般废料: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填埋或焚烧处理。

第七条废料利用1. 对可回收废料,鼓励内部员工进行二次利用,降低生产成本。

2. 对有害废料,鼓励内部员工参与环保活动,提高环保意识。

3. 对一般废料,鼓励内部员工进行分类投放,提高资源利用率。

第四章责任与奖惩第八条各车间负责人对本车间的废料管理负直接责任。

第九条对在废料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经济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厂环保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三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废料车间管理制度及流程

废料车间管理制度及流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废料车间的管理,提高废料回收利用率,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员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废料车间的废料收集、分类、处理和回收利用等工作。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条生产部:负责废料车间的日常管理,监督废料回收流程,组织废料处理和回收利用。

第四条物资管理部:负责废料的仓储和保管,确保废料的安全储存。

第五条技术研发部:负责对废料进行技术分析,提出废料回收利用方案。

第六条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废料处理过程中的环保要求,确保废料处理符合环保标准。

第三章废料分类与收集第七条废料分类:废料分为可回收废料和不可回收废料两大类。

第八条可回收废料:包括金属、塑料、纸类、玻璃等,需按照不同材质进行分类存放。

第九条不可回收废料:包括有害废弃物、垃圾等,需单独收集并按环保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条废料收集:各生产车间应设置废料收集点,员工需将废料分类投放到指定收集点。

第四章废料处理与回收第十一条废料处理:可回收废料由物资管理部负责分类整理,定期出售给有资质的回收企业。

第十二条废料回收利用:技术研发部负责对废料进行技术分析,提出回收利用方案,并监督实施。

第十三条废料处理费用:废料处理费用由生产部、物资管理部和财务部共同核算,纳入生产成本。

第五章安全与环保第十四条安全生产:废料处理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确保员工安全。

第十五条环保要求:废料处理必须符合环保标准,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六章监督与考核第十六条生产部负责监督废料回收流程,定期对废料处理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七条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废料处理过程中的环保要求,确保废料处理符合环保标准。

第十八条财务部负责对废料处理费用进行核算,确保费用合理。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废料车间工作流程1. 生产车间产生废料后,按照规定进行分类,投放到指定收集点。

2. 物资管理部定期收集各车间废料,并进行分类整理。

工程材料废料管理制度

工程材料废料管理制度

工程材料废料管理制度制度应明确废料管理的责任主体。

在工程项目中,从项目经理到普通工人,每个人都应当承担起废料管理的责任。

项目管理团队需设立专门的废料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废料管理计划,并监督实施情况。

同时,每位参与施工的人员都应接受废料管理的培训,了解废料分类、存放、回收等相关知识。

制度要规定废料的分类标准。

不同材料的废料需要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

例如,金属废料可以回收再利用,而含有有害物质的废料则需要专业处理。

因此,制度中应详细列出各类废料的分类标准和处理方法,确保每种废料都能得到妥善处理。

制度应包含废料的收集与存放流程。

施工现场应设立专门的废料收集点,并配备必要的收集设施。

所有废料必须按照分类标准投放到指定位置。

为了安全和环境保护考虑,制度还应规定废料存放区域的设置要求,如防火、防漏等措施,以及定期清理和消毒的工作指引。

制度要明确废料的运输与处理流程。

废料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二次污染,运输工具需具备相应的防护措施。

对于可回收的废料,制度应建立与回收企业的合作机制,确保废料能够得到合理利用。

对于不可回收的废料,则需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制度还应包括监督检查和应急预案。

监督检查机制能够确保废料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正。

应急预案则是针对可能出现的废料泄露、火灾等紧急情况,制定快速有效的应对措施,以最小化潜在的环境影响。

制度应鼓励创新和持续改进。

鼓励员工提出废料管理的创新方案,通过技术革新和管理创新,不断提高废料处理的效率和效果。

同时,定期评估废料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根据反馈信息进行调整和完善。

公司废料管理制度

公司废料管理制度

公司废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废料管理,促进环保工作,遵循法律法规,尽最大努力减少废料排放,保护环境,在公司的经营管理中建立健全废料管理制度,规范员工废料处理行为,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条公司废料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领导、员工等所有履行职责的人员,具体负责人应根据本制度有关规定开展废料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废料管理制度内容包括废料概念、分类、收集、处理、记录等方面,具体内容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确定,经过相关领导审批后正式施行。

第二章废料管理第四条废料是指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形成的无价值或者有害的废弃物料,包括固体废料、液体废料和气体废料等。

第五条公司的废料主要包括办公用纸、旧设备、废旧物品、废弃包装等,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分类管理,减少废料产生。

第六条各单位应制定废料分类标准,并设置相应的废料桶、容器等设施,方便员工投放废料。

第七条废料应按照有关规定分类投放,如纸张类、塑料类、金属类、有害废料等,不得混投。

第八条废料收集点应设置在易清洁、通风良好的地方,以便于清理、运输和处理废料。

第九条废料收集点应设置标识,清晰标注废料种类、投放规定等相关信息。

第十条废料定期清理,确保废料收集点整洁,减少二次污染。

第三章废料处理第十一条废料处理包括废料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等环节,各单位应按照废料管理制度要求,完成相应工作。

第十二条废料收集应按照规定进行,避免混投、交叉污染,确保废料清洁。

第十三条废料贮存应注意防潮、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避免废料发生变质、腐烂等不良情况。

第十四条废料运输应选择有资质的收运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运输,确保废料安全、无害。

第十五条废料处置应选择符合要求的处理单位,采取科学有效的处理方法,避免对环境造成影响。

第十六条对于有害废料,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特殊处理,避免对环境、人体造成危害。

第四章废料记录第十七条各单位应建立废料记录系统,定期更新维护,确保记录真实、完整。

建筑公司废料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废料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废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公司废料管理工作,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筑公司全体员工及相关合作单位,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工程师、技术人员、施工人员、保洁人员等。

第三条建筑公司废料管理采取“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即废料产生单位负责废料管理工作。

第二章废料分类管理第四条废料应根据类型和性质进行分类,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垃圾、砖瓦碎料、木材废料、金属废料、可回收物、有害废料等。

第五条废料产生单位应按照建筑废料分类标准对产生的废料进行分类、打包、标识,并使之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六条废料应当就地就近进行分类、暂存、集中处理,不得擅自倾倒、乱堆放或向公共场所丢弃。

第七条每个工地应设置废料仓库或暂存点,配备相应的收集容器和标识,确保废料能够得到妥善管理。

第八条废料产生单位应按照管理要求定期进行清理、清运,确保废料的及时处置和回收利用。

第九条废料产生单位应建立废料台账,记录废料的产生、收集、处理和处置情况,形成废料管理档案。

第十条废料产生单位应定期进行废料管理培训,提高员工对废料管理的重视和自觉性。

第十一条建筑公司应与相关废料处理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确保废料的准确处置和资源化利用。

第十二条建筑公司应建立健全废料管理考核制度,对废料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废料产生单位,建筑公司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本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由建筑公司负责制定和修订,并在公司内部进行宣传和培训。

第三章废料资源化利用第十五条建筑公司鼓励废料的资源化利用,积极开展建筑垃圾的再生利用和回收。

第十六条建筑公司应加强与废料处理企业的合作,共同探讨废料资源化利用的技术和途径。

第十七条废料资源化利用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确保资源利用的安全和环保。

第十八条建筑公司应注重废料回收利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探索可持续发展的废料管理模式。

公司仓库废料管理制度

公司仓库废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仓库废料管理,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确保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仓库的废料管理,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料、报废物资以及仓库日常管理中产生的废品。

第三条废料管理应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确保废料得到妥善处理。

第二章废料分类与标识第四条废料分为以下几类:1. 有害废料:指对人体健康、环境造成危害的废料,如废电池、废油漆、废溶剂等;2. 可回收废料:指可进行回收利用的废料,如废纸、废塑料、废金属等;3. 废弃废料:指无回收利用价值,需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废料。

第五条废料分类标识:1. 有害废料:使用红色标签,标注“有害废料”字样;2. 可回收废料:使用蓝色标签,标注“可回收”字样;3. 废弃废料:使用黑色标签,标注“废弃”字样。

第三章废料收集与存放第六条废料收集:1. 各部门在产生废料时,应按照分类要求将废料放置在指定的收集容器内;2. 收集容器应定期清理,保持清洁卫生;3. 废料收集人员应定期巡查,及时清理废料。

第七条废料存放:1. 废料应按照分类要求存放,不同类别的废料应分开存放;2. 废料存放区域应通风良好,避免潮湿、高温、易燃等不利因素;3. 废料存放区域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第四章废料处理第八条废料处理:1. 有害废料: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2. 可回收废料:通过回收、加工、再利用等方式进行处理;3. 废弃废料: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九条废料处理费用:1. 有害废料处理费用由产生部门承担;2. 可回收废料处理费用由产生部门承担;3. 废弃废料处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条公司设立废料管理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废料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十一条废料管理监督小组定期对各部门废料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

第十二条对在废料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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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料库工人管理制

1
2020年4月19日
qb
废品管理制度
-12-20发布 -12-20实施
**发电厂发布
1qg/012-
前言
本制度按gb/t1.1-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结合本厂的具体情况修订编写而成。

编写要求和表述方法与gb/t 1.1- 要求完全一致。

本制度是在 4月1日发布的qg/012- 《废品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行修订的。

附录一、附录二、附录三、附录四、附录五、附录六、附录七、附录八、附录九都是本制度的规范性附录。

本制度于 12月20日发布实施,同时替代 4月1日发布的
qg/012- 《废品管理制度》。

本制度由厂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制度由物资公司归口。

本制度由物资公司负责起草。

本制度起草人:
本制度审核:
2
2020年4月19日
本制度审定:
本制度批准:
本制度由物资公司负责解释。

废品管理制度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废品管理的职能和要求,实施和监督检查;确立了废品的管理内容。

本制度适用于全厂废品的管理工作。

2.术语
废品:废品是指设备或材料的主要部分已损坏,虽经大修后仍不能恢复原来的使用性能的物资,及生产或非生产过程中更换下来的各种废弃材料和没有使用价值的下脚料、边角料等。

3.职责与分工
4.1物资公司
4.1.1物资公司在分管厂领导指导下,负责全厂废品的监督回
收、保管和处理工作。

3.1.2负责对施工作业现场及各部门废品管理的监督检查与考核工作。

3
2020年4月19日
3.1.3负责对生产技术部工作包、工程承包合同、检修公司维护工作票、综合服务总公司及鲁源集团公司工作单中更换备品、材料清单的核查工作。

3.1.4依据部门提供的更换设备材料清单,督促项目责任部门及时、全部移交产生的废品。

3.1.5负责召集附录二所列各部门对废品进行确认。

3.1.6负责废品处理时出门证的签发。

3.1.7负责全厂废品的检数、检重。

5.2生产技术部
5.1.1负责大修、小修、技改等项目开工前一周内向物资公司
提供更换设备、材料清单。

5.2.2负责在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对产生的废品数量、由
物资公司处理等问题要作出明确约定。

5.3.3外包工程项目开工前,负责向物资公司提供其签订的外
包工程承包合同的开工日期、结束时间、及整个工程所产
生的废品的数量清单。

6.3检修公司各队
6.1.1负责大修、小修、技改、维护等项目开工前一周内向物
资公司提供更换设备、材料清单工作。

6.2.2负责本部门范围内废品的收集、临时保管和移交工作。

4
2020年4月19日
6.3.3负责向物资公司提供其范围内大修、小修、技改等项目
开工时间、结束日期及整个检修项目产生废品的数量清
单。

6.4.4负责本部门范围内废品移交时的检数、检重工作。

6.5.5负责本部门废品移交物资公司过程监护工作。

7.4节能环保部
7.1.1负责工程承包合同、工作单开工前一周内向物资公司提
供更换设备、材料清单工作。

1
7.2.2负责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工作单中,对产生废品数
量、由物资公司处理等问题要作出明确约定。

7.3.3负责本部门范围内废品的收集、临时保管和移交工作。

7.4.4负责本部门废品移交物资公司过程监护工作。

8.5基建部
8.1.1负责工程承包合同、工作单工程开工前一周内向物资公
司提供更换设备、材料清单工作。

8.2.2负责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工作单中,对产生废品数
量、由物资公司处理等问题要作出明确约定。

8.3.3负责本部门范围内废品的收集、临时保管和移交工作。

8.4.4负责本部门废品移交物资公司过程监护工作。

9.6综合服务总公司、鲁源集团公司
5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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