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敞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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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货车分类

铁路货车分类

铁路货车可以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进行分类。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铁路货车分类:
1. 平车(Flatcar):平板货车没有围栏或侧壁,用于运输大型、重型货物,如钢材、机械设备等。

平车通常具有坚固的平板底部,以便于货物的装载和卸载。

2. 敞车(Open Wagon):敞车是一种有围栏但没有顶棚的货车,适用于运输散装货物,如煤炭、矿石、谷物等。

敞车通常具有侧门或顶棚开口,方便装卸货物。

3. 罐车(Tank Car):罐车是专门用于运输液体或气体的货车,通常具有圆筒形的罐体。

罐车可以用于运输石油、化学品、液化气等。

4. 冷藏车(Refrigerated Car):冷藏车是一种具有保温和冷却设备的货车,用于运输需要冷藏或冷冻的货物,如食品、药品等。

冷藏车可以保持货物在特定温度范围内的新鲜和品质。

5. 封闭车(Boxcar):封闭车是一种具有围栏和顶棚的货车,用于运输各种货物。

封闭车通常具有侧门和货门,以便于装卸货物,并提供一定程度的防护和安全性。

6. 平台车(Gondola):平台车是一种具有侧栏但没有顶棚的货车,适用于运输散装货物,如煤炭、矿石、建筑材料等。

平台车通常具有倾卸功能,可以便于货物的卸载。

关于铁路通用敞车下侧门故障原因分析及对策

关于铁路通用敞车下侧门故障原因分析及对策

关于铁路通用敞车下侧门故障原因分析及对策摘要:开门是车身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耐腐蚀性、密封性、安全性和可靠性是开门车设计的关键。

在运用中部分敞车存在侧开门和下侧门部件丢失、车门破损、车门使用状况不良等故障。

结合我国使用货车的基本国情,从设计现有开门和底门的耐腐蚀性、密封性、安全性和可靠性等方面进行分析和改进,以满足我国开门车的要求。

关键词:铁路通用敞车;下侧门;故障原因引言铁路通用敞车是铁路运输中的主型货车,主要承担煤炭、矿石、建材、机械设备、钢材、木材等大宗货物的运输,现有数量约占我国铁路货车总量的60%。

在铁路运输过程中,由于铁路通用敞车下侧门易发生故障,导致车辆摘车临修和货物洒落问题时有发生。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多次组织对铁路通用敞车下侧门进行运用专项整治,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但是,根据运用货车典型故障统计来看,铁路敞车车门故障发生频率依然居高不下,影响铁路运输安全,干扰运输秩序。

为此,必须对铁路通用敞车下侧门从材质防腐、结构强度、检修工艺等方面进行改进,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故障的发生。

1.原因分析敞车下侧门故障主要有车门变形、破损,引发下侧门故障主要是下侧门源头质量问题、下侧门检修质量不高、货物腐蚀和装卸3个方面的原因。

下侧门源头质量问题;门板材质通用敞车下侧门板现采用Q450NQR1高强度耐候钢,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受大气及货物侵蚀,腐蚀速度快,造成下侧门门板变薄,刚度变弱,易发生变形、破损等故障。

折页结构;通用敞车下侧门折页下部为凹槽结构,该部位与折页接触面积过小,加之采用的扁钢强度不足,在日常运用过程中易发生折断、弯曲等故障。

车门结构,车门整体为薄片结构,仅通过压形和门折页增加抗变形强度。

车门受力部位较为集中的两侧和下侧强度弱,受货物积压后极易发生翘起、变形等故障。

门框强度,通用敞车下侧门门框强度弱且存在尺寸突变应力集中点,在日常运用过程中易发生门框变形和下部裂损等故障。

2.措施及建议2.1提高检修质量提高车门整形、截换和焊接质量(1)对变形的车门、门框使用专用设备进行整形,将车门下部腐蚀、强度不足的部分分解整形后进行水平截换,综合考虑焊缝位置、车门形状和经济性,截换部分高度为230~300mm为宜,搭接量不小于20mm,边缘搭接部位平滑处理。

C80E(H、F)型通用敞车运用考验情况分析研究

C80E(H、F)型通用敞车运用考验情况分析研究

1 概述C 80E(H、F)型敞车(见图1)是我国铁路货车由70 t 级向80 t级全面升级换代的27 t轴重通用敞车,主要由车体、车钩缓冲装置、风制动装置、手制动装置和转向架等组成,用于装运煤炭、矿石、建材、机械设备、钢材及木材等货物,既能满足人工装卸,又能适应翻车机等机械化卸车作业,并且能够适应解冻库作业要求。

自2014年6月14日开始,5 000辆C 80E(H、F)型通用敞车陆续在大秦铁路运煤专用线投入运用考验,采用单元万吨(机车+96辆C 80E(H、F))、1.5万t编组(机车+144辆C 80E(H、F))及组合1.5万t编组(机车+96辆C 80E(H、F)+机车+54辆C 70,机车+108辆C 70+机车+48辆C 80E(H、F),机车+105辆C 80B +机车+48辆C 80E(H、F))的模式进行运用考验,截至2015年8月15日,已运用考验1年2个月,平均运用考验里程为159 513 km,最多运用考验里程为217 251 km,最少运用考验里程为53 911 km。

C 80E(H、F)型通用敞车采用国内最先进的制造设计技术,有效保证在大秦线大坡度、高频率及大载质量条件下的行车安全,但在运用考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对行车安全有较大影响的故障。

2 C 80E(H、F)型通用敞车主要优点2.1 车轮踏面、轮缘磨耗轻微C 80E(H、F)型通用敞车装用DZ1型交叉支撑式转向架、DZ2型摆动式转向架和DZ3型副构架式转向架,能够实现低动力和准径向两大功能,降低轮轨横向力及车轮磨耗,保证车辆长期稳定可靠运行。

通过对运用20万km的车辆C 80E(H、F)型通用敞车运用考验情况分析研究王保平: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湖东车辆段,段长,高级工程师,山西 大同,037300摘 要:C 80E(H、F)型敞车是我国新一代27 t轴重通用敞车,介绍C 80E(H、F)型通用敞车的主要优点,重点分析其在运用考验过程中发生的滚动轴承油脂渗漏、摇枕弹簧窜出、车门门板裂纹、承载鞍纵向弹性垫变形、制动故障关门车、配件漏装错装及质量缺陷等典型故障,并提出相关的建议及措施。

铁路敞车规格及类型

铁路敞车规格及类型

敞车主要装运不怕受潮的货。

对于不能装棚车的货物,采取防潮、防盗措施能保证货物安全的,也可以使用敞车装载。

我国现有60吨和50吨的敞车较多。

装敞车的散装货物,凡能捆扎成件的(如钢材、钢管等),应尽量捆扎成大件,每车不超过100件。

敞车货物的配载,也应充分考虑利用货车的载重量和容积,在保证货物安全运送的前提下尽量做到满载。

铁路敞车的常用数据
类型自重载重容积车内长×宽×高最大宽×高车底板距轨面高度底板材质
C13 17.7 60 57.3 12920*2750*1600 3160*3045 1293 木
C16 19.3 60 49.9 12500*2900*1400 3190*2484 1097 钢
C60 17.2 60 67.4 12920*2820*1850 3160*3137 1147 木
C62 18.2 60 68.8 12500*2900*1900 3180*3149 1079 钢
C65 19.3 60 75.0 13000*2900*2000 3190*3267 1073 钢
注:重量的单位为吨,长宽高的单位为毫米,容积的单位为立方米。

C70型通用敞车

C70型通用敞车

C70型通用敞车1 主要用途C70型通用敞车是供中国准轨铁路使用,主要用于装运煤炭、矿石、建材、机械设备、钢材及木材等货物的通用铁路车辆,除能满足人工装卸外,还能适应翻车机等机械化卸车作业,并能适应解冻库的要求。

2 主要特点2.1 采用屈服极限为450MPa的高强度钢和新型中梁,载重大、自重轻;优化了底架结构,提高了纵向承载能力,适应万吨重载列车的运输要求。

2.2 车体内长13m,满足较长货物的运输要求;对底架结构进行了优化,车辆中部集载能力达到39吨,较C64型敞车提高了70%,可运输的集载货物范围更广。

2.3 采用新型中立门结构,提高了车门的可靠性,可解决现有C64型敞车最大的惯性质量问题。

2.4 采用E级钢17型高强度车钩和大容量缓冲器,提高了车钩缓冲装置的使用可靠性。

2.5 采用转K6型或转K5型转向架,确保车辆运营速度达120km/h ,满足提速要求;改善了车辆运行品质,降低了轮轨间作用力,减轻了轮轨磨耗。

2.6 侧柱采用新型双曲面冷弯型钢,提高了强度和刚度,更适应翻车机作业。

2.7 满足现有敞车的互换性要求,主要零部件与现有敞车通用互换,方便维护和检修。

3 主要性能参数载重70t自重≤23.8t轴重23t+2%-1%容积77m3比容 1.1m3/t自重系数0.33每延米重≤6.69t/m商业运营速度120km/h通过最小曲线半径145m全车制动倍率11.2全车制动率(常用制动位)空车19.4%重车17.4% 限界:符合GB146.1-1983《标准轨距铁路机车车辆限界》的规定4 主要尺寸车辆长度13976mm车辆定距9210mm车辆最大宽度3242mm车辆最大高度3143mm车体内长13000mm车体内宽上侧板处2892mm连铁处2792mm 车体内高2050mm地板面距轨面高(空车) 1083mm车钩中心线高(空车) 880mm门孔尺寸(宽×高)侧开门孔1620mm×1900mm下侧门孔1250mm×951mm 固定轴距转K6型1830mm转K5型1800mm 车轮直径840mm5 主要结构该车主要由车体、转向架、车钩缓冲装置及制动装置等组成。

轨道列车车体—铁路货车车体结构

轨道列车车体—铁路货车车体结构

内补强座 侧柱补强板
侧墙为板柱式结构,由侧柱、上侧梁、侧板、斜撑、连铁、侧柱补强板及侧柱
1.2
侧 墙
内补强座等组焊而成。上侧梁采用140×100×5的冷弯矩形钢管,侧柱采用 8mm厚冷弯双曲面帽型钢,斜撑采用槽型冷弯型钢。侧柱与侧梁连接采用专
用拉铆钉铆接,侧柱根部设有铸造侧柱内补强座。
结构简介
角部加强铁
车体-敞车(C70)
铁道车辆发展概述
目前,铁路发展的主要方向是“高速”和“重载”。也就是旅客列车实现高速运输, 货物列车实现重载运输。
350km/h
20,000t(20t、80t)
铁道车辆发展概述
近年来,我国研制开发了具有自主知 识 产 权 的 载 重 70t 级 敞 车 、 棚 车 、 平 车、罐车和漏斗车等5大类10余种新 型提速、重载铁路货车,实现了中国 铁路货车由60t级向70t级全面升级换 代。
结构简介
底架
侧墙
端墙
下侧门 中立门
结构简介
1.1底架
由中、侧、枕、横、端、纵向、小 横梁及钢地板组焊而成。采用锻造 上心盘(直径为Φ358mm)及材质 为C级铸钢的前、后从板座,前、 后从板座与中梁间,脚蹬、牵引钩、 绳栓、下侧门搭扣与侧梁间均采用 专用拉铆钉连接。
结构简介
上侧梁
斜撑
连铁
侧板
侧柱
• 车体内长13m,满足较长货物的运输要求;对底架结构进行了优化,车辆中部 集载能力达到39t,较C64型敞车提高了70%,可运输的集载货物范围更广。
主要特点
采用新型中立门结构,提高了车门的可靠性。 采用E级钢17型高强度车钩和 MT-2型缓冲器,提高了车钩缓冲装置的使用可靠性。
主要特点

(完整版)C70型通用敞车

(完整版)C70型通用敞车

C70型通用敞车1 主要用途C70型通用敞车是供中国准轨铁路使用,主要用于装运煤炭、矿石、建材、机械设备、钢材及木材等货物的通用铁路车辆,除能满足人工装卸外,还能适应翻车机等机械化卸车作业,并能适应解冻库的要求。

2 主要特点2.1 采用屈服极限为450MPa的高强度钢和新型中梁,载重大、自重轻;优化了底架结构,提高了纵向承载能力,适应万吨重载列车的运输要求。

2.2 车体内长13m,满足较长货物的运输要求;对底架结构进行了优化,车辆中部集载能力达到39吨,较C64型敞车提高了70%,可运输的集载货物范围更广。

2.3 采用新型中立门结构,提高了车门的可靠性,可解决现有C64型敞车最大的惯性质量问题。

2.4 采用E级钢17型高强度车钩和大容量缓冲器,提高了车钩缓冲装置的使用可靠性。

2.5 采用转K6型或转K5型转向架,确保车辆运营速度达120km/h ,满足提速要求;改善了车辆运行品质,降低了轮轨间作用力,减轻了轮轨磨耗。

2.6 侧柱采用新型双曲面冷弯型钢,提高了强度和刚度,更适应翻车机作业。

2.7 满足现有敞车的互换性要求,主要零部件与现有敞车通用互换,方便维护和检修。

3 主要性能参数载重70t自重≤23.8t轴重23t+2%-1%容积77m3比容 1.1m3/t自重系数0.33每延米重≤6.69t/m商业运营速度120km/h通过最小曲线半径145m全车制动倍率11.2全车制动率(常用制动位)空车19.4%重车17.4% 限界:符合GB146.1-1983《标准轨距铁路机车车辆限界》的规定4 主要尺寸车辆长度13976mm车辆定距9210mm车辆最大宽度3242mm车辆最大高度3143mm车体内长13000mm车体内宽上侧板处2892mm连铁处2792mm 车体内高2050mm地板面距轨面高(空车) 1083mm车钩中心线高(空车) 880mm门孔尺寸(宽×高)侧开门孔1620mm×1900mm下侧门孔1250mm×951mm 固定轴距转K6型1830mm转K5型1800mm 车轮直径840mm5 主要结构该车主要由车体、转向架、车钩缓冲装置及制动装置等组成。

C70、C70H型通用敞车

C70、C70H型通用敞车

C70、C70H型通用敞车1 主要用途C70型通用敞车是供中国准轨铁路使用,主要用于装运煤炭、矿石、建材、机械设备、钢材及木材等货物的通用铁路车辆,除能满足人工装卸外,还能适应翻车机等机械化卸车作业,并能适应解冻库的要求。

2 主要特点2.1 采用屈服极限为450MPa的高强度钢和新型中梁,载重大、自重轻;优化了底架结构,提高了纵向承载能力,适应万吨重载列车的运输要求。

2.2 车体内长13m,满足较长货物的运输要求;对底架结构进行了优化,车辆中部集载能力达到39吨,较C64型敞车提高了70%,可运输的集载货物范围更广。

2.3 采用新型中立门结构,提高了车门的可靠性,可解决现有C64型敞车最大的惯性质量问题。

2.4 采用E级钢17型高强度车钩和大容量缓冲器,提高了车钩缓冲装置的使用可靠性。

2.5 采用转K6型或转K5型转向架,确保车辆运营速度达120km/h ,满足提速要求;改善了车辆运行品质,降低了轮轨间作用力,减轻了轮轨磨耗。

2.6 侧柱采用新型双曲面冷弯型钢,提高了强度和刚度,更适应翻车机作业。

2.7 满足现有敞车的互换性要求,主要零部件与现有敞车通用互换,方便维护和检修。

3 主要性能参数载重70t自重≤23.8t轴重23t+2%-1%容积77m3比容 1.1m3/t自重系数0.33每延米重≤6.69t/m商业运营速度120km/h通过最小曲线半径145m全车制动倍率11.2全车制动率(常用制动位)空车19.4%重车17.4% 限界:符合GB146.1-1983《标准轨距铁路机车车辆限界》的规定4 主要尺寸车辆长度13976mm车辆定距9210mm车辆最大宽度3242mm车辆最大高度3143mm车体内长13000mm车体内宽上侧板处2892mm连铁处2792mm 车体内高2050mm地板面距轨面高(空车) 1083mm车钩中心线高(空车) 880mm门孔尺寸(宽×高)侧开门孔1620mm×1900mm下侧门孔1250mm×951mm 固定轴距转K6型1830mm转K5型1800mm 车轮直径840mm5 主要结构该车主要由车体、转向架、车钩缓冲装置及制动装置等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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敞车铁路集装箱运输规则铁运[2007]203号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明确铁路集装箱运输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维护运输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运输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和《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铁道部规章制定本规则。

第2条本规则适用于全国营业铁路的集装箱运输。

第二章运输基本条件第3条本规则所称的集装箱是指具备下列条件的运输设备:1.具有足够的强度,可长期反复使用;2.适于多种运输方式运送,途中无需倒装货物;3.设有供快速装卸的设施,便于从一种运输方式转移到另一种运输方式;4.便于箱内货物装满和卸空;5.容积不小于1立方米。

集装箱不包括车辆和一般包装。

第4条铁路运输的集装箱:按重量和尺寸分为1吨箱、10吨箱、20英尺箱、40英尺箱以及经铁道部批准运输的其他重量和尺寸的集装箱。

按箱主分为铁路箱和自备箱,其中铁路箱是承运人提供的集装箱,自备箱是托运人自有或租用的集装箱。

按所装货物种类和箱体结构分为普通货物箱和特种货物箱。

普通货物箱包括通用箱和专用箱,专用箱包括封闭式通风箱、敞顶箱、台架箱和平台箱等;特种货物箱包括保温箱、罐式箱、干散货箱和按货物命名的集装箱等。

按是否符合国家或铁道行业标准分为:标准箱和非标箱。

第5条集装箱箱主应保证集装箱质量符合国家或铁道行业标准,由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鉴定、认可、制造、维修,并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确保集装箱的质量满足铁路运输安全要求。

第6条特种货物箱、专用箱和非标通用箱应经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相关试验和认证,由托运人向发站提交有关技术文件和上路运输申请;铁路局(公司)对运输安全性等进行审查后,提出意见报铁道部公布上路运输。

第7条集装箱应按国家或铁道行业标准涂打相应的标记和标志。

20英尺以上的集装箱应有集装箱检验单位徽记、国际集装箱安全公约(CSC)安全合格牌照、国际铁路联盟认证标记,其中国际集装箱安全公约安全合格牌照上应标有维修检验日期或有连续检验计划标记,且箱体标明的集装箱号码应与牌照一致。

第8条仅在国内运输的自备箱,由箱主向发站提出申请,车站逐级上报,铁道部统一公布编号后,在全路使用。

自备箱箱主发生变更时,要提出集装箱证书和检修记录,由铁路局(公司)委托有资质单位检验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

第9条集装箱所装货物应适合集装箱运输的要求,不得腐蚀、损坏箱体。

性质互抵的货物不得混装于同一箱内。

易于污染箱体的货物不得使用铁路通用集装箱装运。

第10条在一定季节和区域内不易腐烂的易腐货物,经承运人确定,可使用通用集装箱装运。

第11条集装箱办理站(包括办理集装箱的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下同)是全国营业铁路办理集装箱运输业务的车站。

集装箱办理站名在《货物运价里程表》中公布。

集装箱在集装箱办理站间办理运输。

第12条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要求办理集装箱运输时,由产权单位向接轨站提出申请,经铁道部审核后公布。

第13条集装箱应采用门到门运输。

托运人和收货人可使用自有运力或委托运输单位进行,车站应提供便利条件。

特殊情况下,根据托运人、收货人要求也可在站内指定区域装、掏箱。

铁路箱出站时,车站应与门到门运输单位或托运人、收货人签订运输安全协议并收取保证金。

第14条托运的集装箱,每箱总重不得超过其标记总重和铁道部规定的限制重量。

在集装箱总重有限制的办理站间运输时,不得超过限制总重。

第15条集装箱军事运输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16条集装箱运输危险货物要严格按照《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的规定,托运人、承运人、收货人和办理地点符合要求,箱体除符合铁道部有关技术标准外还要适应所装货物的要求。

第17条不符合集装箱运输条件的,不能按集装箱办理运输。

第三章托运、承运和交付第18条集装箱运输,以货物运单(以下简称运单)作为运输合同。

托运人托运集装箱应按批提出运单。

每批必须是标记总重相同的同一箱型,最多不得超过一辆铁路货车所能装运的箱数。

铁路箱和自备箱不得按一批办理。

集装箱装运多种品名的货物不能在运单内逐一填记时,托运人应按箱提出物品清单一式三份。

加盖车站日期戳后,一份由发站存查;一份随同运送票据递交到站;一份退还托运人。

集装箱内单件货物的重量超过100 千克时,应在运单“托运人记载事项”栏内分别注明实际重量。

在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卸车的集装箱,应在运单“托运人记载事项”栏内记明“在×××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卸车”。

第19条托运的集装箱不得匿报货物品名,货物中不得夹带危险货物、易腐货物、货币、有价证券以及其他政令限制运输的物品。

第20条托运人应使用箱体状态良好的集装箱。

使用铁路箱时,承运人应提供状态良好的集装箱。

托运人在使用前必须检查箱体状态;发现箱体状态不良时,承运人应予以更换。

第21条集装箱的装箱由托运人负责。

装箱时应充分利用箱内容积,码放稳固,装载均匀,不超载、不集重、不偏重、不偏载、不撞砸箱体。

要采取防止货物移动、滚动或开门时倒塌的措施,确保箱内货物和集装箱运输安全。

第22条集装箱施封由托运人负责。

通用集装箱重箱必须施封,施封时左右箱门锁舌和把手须入座,在右侧箱门把手锁件施封孔施封一枚,用10号镀锌铁线将箱门把手锁件拧固并剪断余尾。

其他类型集装箱的施封方法另行规定。

托运的空集装箱可不施封,托运人须关紧箱门并用10号镀锌铁线拧固。

第23条托运1吨集装箱时,托运人应在门把手和箱顶吊环上各拴挂一个货签。

货签上“货物名称”栏免填。

拴挂前应撤除集装箱上残留的旧货签。

第24条托运人施封后,应在运单上逐箱填记集装箱箱号和相应的施封号码。

运单内填记不下时,可另附清单。

已填记的箱号和施封号码不得随意更改;必须更改时,托运人须在更改处盖章证明。

托运人应如实填记运单。

箱内所装货物的品名、件数、重量及使用的箱型、箱号、封印号等应与运单(物品清单)记载的内容相符。

第25条发送的集装箱应于承运人指定的进站日期当日进站完毕。

到达的集装箱,应于承运人发出催领通知的次日起算,2日内领取集装箱货物,并于领取的当日内将箱内货物掏完或将集装箱搬出。

集装箱货物(含空自备箱)在车站存放超过上述免费暂存期限,应按规定核收货物暂存费。

第26条托运人或收货人使用铁路箱超过下列期限,自超过之日起核收集装箱延期使用费:1.站内装箱时,应于承运人指定的进货日期当日装完。

站内掏箱时,应于领取的当日内掏完。

2.到达的集装箱应于承运人发出催领通知的次日起算,2日内领取集装箱。

3.集装箱门到门运输重去空回或空去重回时,应于领取的次日送回;重去重回时应于领取的3日内送回。

第27条集装箱的掏箱由收货人负责。

铁路箱掏空后,收货人应清扫干净,将箱门关闭良好,撤除货签及无关标记,有污染的须除污洗刷。

车站对交回的铁路箱空箱应进行检查,发现未清扫或未洗刷的,应在收货人清扫或洗刷干净后接收,或以收货人责任委托清扫人员清扫洗刷。

第28条收货人领取自备箱时,自备箱与货物应一并领取。

第四章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的交接第29条承运人与托运人或收货人交接集装箱时,施封的凭箱号、封印和箱体外状,不施封的凭箱号和箱体外状交接。

第30条从车站搬出铁路箱时,车站根据运单填写“铁路箱出站单”(附件1)作为出站和箱体状况交接的凭证。

集装箱送回车站时,车站收妥集装箱并结清费用后,在乙联上加盖车站日期戳和经办人章,将收据交还箱人。

第31条承运人有权对集装箱货物品名、重量、数量、装载状况等进行检查。

需要开箱检查货物时,在发站应通知托运人到场;在到站应通知收货人到场;无法约见托运人或收货人时,应会同驻站公安检查,并做好记录。

托运人有违约责任时,承运人应按合同约定或有关规定向托运人或收货人核收违约金和因检查产生的作业费用。

可继续运输的,车站应会同托运人或驻站公安补封,编制货运记录。

第32条发站在接收集装箱时,检查发现箱号或封印内容与运单记载不符或未按规定关闭箱门、拧固、施封的,应由托运人改善后接收。

箱体损坏危及货物和运输安全的不得接收。

第33条到站应向运单记载的收货人交付集装箱。

在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装卸车的集装箱,交接办法由车站与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的使用单位商定。

第34条收货人在接收集装箱时,应按运单核对箱号,检查施封状态、封印内容和箱体外状。

发现不符或有异状时,应在接收当时向车站提出。

到站检查发现施封锁脱落、失效、站名或号码不符、箱体损坏危及货物安全的集装箱,应向收货人出具货运记录,并按记录点交货物。

第35条交接责任的划分:交接前由交方承担,交接后由接方承担。

但运输过程中由于托运人责任造成的事故和损失由托运人负责;因集装箱质量发生的问题,责任由箱主或集装箱承租人负责。

集装箱在承运人的运输责任期内,箱体没有发生危及货物安全的变形或损坏,箱号、施封号码与运单记载一致,施封有效时,箱内货物由托运人负责。

第36条铁路箱由于托运人或收货人责任造成丢失、损坏及无法洗刷的污染时,应由托运人或收货人负责赔偿,责任人在“铁路箱出站单”上签认,车站凭“铁路箱出站单”编制“集装箱破损记录”(附件2),作为向责任人索赔的依据。

自备箱由于承运人责任造成上述后果时,车站应编制货运记录,由承运人负责赔偿。

赔偿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第五章附则第37条本规则由铁道部运输局负责解释。

第38条本规则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铁路货物运输规程》及有关规定办理。

铁道部前发《铁路集装箱运输规则》(铁运〔1989〕82号)同时废止。

附件1:附件2:铁路运输货物索赔须知在铁路运输过程中,如果货物发生、短少、污染、损坏,请在车站提取货物时检查货物现状,核对铁路货运记录内容相符后,在货运记录“收货人”栏内签名,领取货记录(货主页),并自领到货运记录的次日起180日内向到站或发站提出赔偿要求。

如果货物超过运到期限,请向到站提出查询,经过30日(鲜活货物超过运到期限),仍不能在到站交付货物时,托运人或收货人可按货物灭失向到站或发站提出赔偿要求。

一、三种赔偿方法1.办理保价运输的货物,全批货物灭失时,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保价金额;部分损失时,赔偿金额按损失货物占全批货物的比例乘以保价金额赔偿。

2.未办理保价运输的货物,在铁道部规定的赔偿限额内赔偿。

3.办理保险运输的货物,凭车站出具的货运记录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到当地保险公司办理赔偿。

二、在办理索赔手续时,需向车站提供索赔的下列证明文件:1.货物运单(原件)2.货运记录(原件)3.赔偿要求书(在车站安全室领取)4.与该事故有关的证明文件(1)发票报销联(原件或加盖财务专用章的复印件)(2)证明货物价值的有关资料(3)物品清单(在发站没有填制的除外)(4)领货凭证(货物全部灭失时须提供)(5)事故的货物鉴定书(无须鉴定除外)三、填写赔偿要求书的注意事项1.填写内容准确、清楚;发生涂改,须在涂改处加盖索赔人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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