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现金、销售折扣与折让和销售退回的区别及分录
关于折扣、折让、返利和佣金的账务处理

关于折扣、折让、返利和佣金的账务处理在商业活动中,折扣、折让、返利和佣金现象很多。
如何正确的处理这些账务是非重要的,本文旨在为企业如何规范折扣、折让、返利和佣金管理提供参考。
一、现金折扣与销售折让1、定义1)现金折扣:公司为鼓励客户尽早付款而对销售货款所给予的一定比率的扣减。
现金折扣一般用[2/10,l/20,n/30]表示,其含义是:10天内付款给予2%的折扣,第11天至第20天内付款给予1%的折扣,第20天之后付款没有折扣,最迟的付款期限为30天。
2)销售折让:公司因售出商品的设计、质量存在缺陷、达不到验收技术标准等原因而对客户在产品售价上给予的减让。
2、账务处理及涉税安排1)现金折扣:按照“总价法”核算,即销售产品时的应收账款和主营业务收入、增值税发票开具均不考虑现金折扣,如客户在折扣期内付款享受现金折扣时,现金折扣记入财务费用。
2)销售折让:已经确认收入的,在实际发生时冲减当期主营业务收入、增值税、应收账款,公司凭客户提交的客户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及折让证明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从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销售折让部分的增值税;未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按扣除销售折让后的金额确定主营业务收入、增值税、应收账款。
增值税发票按扣除销售折让后的金额开具。
二、折扣销售与返利1、定义1)返利(特指递延返利)指公司为了刺激销售,提高签约代理商的销售积极性而采取的当代理商在一定市场、一定时间范围内达到指定的销售额时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的行为,一般根据当年销售额确定下年返利。
2)折扣销售(即当次返利)是指因签约代理商单次购买数量很大或处于对特定代理商的特殊考虑(如重点利润来源、重点渠道客户、重点市场区域等)而对下一年度的返利额度提前返还。
2、账务处理1)递延返利台帐登记,从签约代理商年度返利表开始,逐笔登记每笔订单的返利金额,及时反映签约代理商的返利进度和返利余额情况;折扣销售(即当期返利)在台帐登记时与递延返利区别对待,不递减签约代理商年度销售返利金额,需具体记录每笔合同的合同金额,折扣金额,应收金额(折扣后合同金额)。
商业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让财税处理有哪些区别

商业折扣,现⾦折扣,销售折让财税处理有哪些区别1、商业折扣的业务处理对⽐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因⽽不影响销售商品收⼊的计量。
税法对商业折扣的定义与会计准则是⼀致的。
依据《中华⼈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及适⽤指南》的解释,销售货物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商业折扣后的⾦额确定销售收⼊⾦额。
由此可见,商业折扣的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相同。
实务中,商业折扣有两种做法,⼀是折扣销售,即按照折扣后的⾦额开具发票,确认收⼊,计算销项税额;⼆是销售折扣,即将未折扣前的销售额与折扣额开在同⼀份发票上。
这两种做法均符合现⾏流转税、所得税处理及会计处理的规定。
2、现⾦折扣的业务处理对⽐现⾦折扣是指在销售商品收⼊⾦额确定的情况下,债权⼈为⿎励债务⼈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向债务⼈提供的债务扣除。
关于现⾦折扣的会计核算有两种处理⽅法:⼀是按合同总价款扣除现⾦折扣后的净额计量收⼊;⼆是按合同总价款全额计量收⼊。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采⽤的是第⼆种做法。
这样,当现⾦折扣实际发⽣时,直接计⼊当期损益。
依据《中华⼈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及适⽤指南》的解释,销售货物涉及现⾦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折扣前的⾦额确定销售货物收⼊⾦额。
现⾦折扣在实际发⽣时计⼊当期损益。
由此可见,现⾦折扣的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致。
现⾦折扣允许税前扣除的合法凭据应当是购销合同注明的折扣条件及有关收款单据。
购货⽅获得的现⾦折扣,冲减财务费⽤。
⾄于购货⽅获得的现⾦折扣是否转出进项税额,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争议。
3、销售折让的业务处理对⽐销售折让是指企业由于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
销售⾏为在先,购货⽅希望售价减让在后。
⽽且,在通常情况下,销售折让发⽣在销售收⼊已经确认之后,因此,销售折让发⽣时,应直接冲减当期商品的销售收⼊。
需要注意的是,销售折让属于资产负债表⽇后事项的,应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后事项》的相关规定进⾏处理。
折扣、折让、回扣、佣金、返利之间的区别

商业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让、销售回扣、销售佣金和销售返利等内容的形成原因、发生时间、表现特征、处理和处理等。
商业折扣形成原因:为了促进销售而给予购货方折扣。
发生时间:与销售行为同时发生。
表现特征:在销售业务发生时,按照一定折扣率折扣后的价格对外销售并开具,或采取实物折扣。
会计处理:在发生时将按照一定折扣率计算的折扣额直接从销售收入中扣除后作销售。
税务处理:如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则可按照折扣后的净额计算销售收入并缴纳流转税税和所得税,无需进行其他账务处理。
但实物折扣需按视同销售处理。
现金折扣形成原因:为了鼓励债务人在规定期限内提前付款而给予购货方折扣。
发生时间:发生于销售行为之后。
表现特征:付款时间越短折扣越大,超过一定期限则无折扣,如2/10,1/20,N/30(折扣率/回扣天数)。
会计处理:作发生期费用处理,不得减少销售收入。
税务处理:允许计入财务费用并税前扣除,但不得减少销售收入而少缴流转税。
销售折让形成原因:由于货物本身存在问题(如质量、过时或功能落后等问题)而给予购货方折让。
发生时间:发生于销售行为之后。
表现特征:给予购货方在销售总额上一定的减让,减让可能是直接减少对方的购货款,也可能给予一定的实物。
会计处理:发生时直接冲减当期销售收入。
税务处理:凭购货方退回的发票或按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开具红字发票后冲减当期销售收入,这样不但可以少交流转税,而且也可以合法抵减计算所得税的销售收入。
但用实物减让需按视同销售处理。
销售回扣形成原因:为了吸引购货方,促进销售,而给予购货方或其当事人各种金钱或物资折扣、优惠等利益。
发生时间:可能与销售行为同时发生,也可能滞后于销售行为。
表现特征:在发生销售行为时或发生后销货方按照与购货方的约定而给予购货方一定金钱或物资等利益,但一般发生的回扣均比较混乱。
会计处理:比照销售折扣进行规范和会计处理,但中的处理很不规范。
折扣、折让、回扣、佣金、返利的区别及核算

折扣、折让、回扣、佣金、返利的区别及核算折扣、折让、回扣、佣金、返利的区别及核算许多人对各类折扣、折让、回扣、佣金及返利等词意类似容易混淆的概念和实务处理模糊不清。
下面笔者以案例的形式对各种不同的折扣、折让进行了归纳和整理,以加深理解这些概念。
销售折扣销售折扣是企业为了促进销售或为了鼓励购货方及时结清货款而给予购货方的折扣优惠。
销售折扣实际上是价格上的减让,折扣的程度就是折扣率,折扣的多少就是折扣额。
销售折扣又分为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
1.商业折扣商业折扣又称折扣销售,是指企业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为了促进销售,将货物按照一定折扣率(或折扣额)折扣后的价格对外销售。
例如:某时装公司为了减少库存积压,将原定价为800元/套(不含税价,以下均为不含税价)的西服按照八折的折扣率销售给某百货公司10套,即按640元/套的价格进行销售。
这就是一种典型的商业折扣(或称折扣销售)。
商业折扣仅限于货物价格上的折扣或折让,如果销货方将自产、委托加工和购买的货物用于实物折扣,则该实物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应视同销售计缴流转税。
假如上述案例中,时装公司将按八折折扣优惠的方式改为买十套西服送20件单价为100元的衬衫,则百货公司在购买10套西服时,时装公司同时向百货公司赠送了20件衬衫,上述情形仅需按照8000元计算销售,衬衫属于“捆绑销售”不属于视同销售范畴,因此仅应该按照实际收款金额8000元计算销售收入。
上述案例在开具发票时,应先按照销售西服10件计8000元,销售衬衫20件计2000元分别填列发票,然后在下一栏按照衬衫销售额开具红字2000元,最后填列销售净额8000元。
这样2000元折扣就符合税法“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要求。
2.现金折扣现金折扣是销售单位为了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前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
企业为了鼓励客户提前付款,可能与债务人达成协议,债务人在不同的期限内付款可享受不同比例的折扣,付款时间越早,折扣越大。
商品销售折让、商业折扣、现金折扣怎么处理?

商品销售折让、商业折扣、现金折扣怎么处理?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商业折扣、销售折让的处理企业销售商品有时也会遇到现金折扣、商业折扣、销售折让等问题,应当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1)现金折扣,是指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
企业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财务费用。
(2)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
企业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3)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
对于销售折让,企业应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①已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的,通常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②已确认收入的销售折让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当按照有关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例11—9】甲公司在20×7年7月1日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2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3 400元。
为及早收回货款,甲公司和乙公司约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
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额。
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1)7月1日销售实现时,按销售总价确认收入:借:应收账款 23 400贷:主营业务收入 2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 400(2)如果乙公司在7月9日付清货款,则按销售总价20 000元的2%享受现金折扣400(20 000×2%)元,实际付款23 000(23 400-400)元。
借:银行存款 23 000财务费用 400贷:应收账款 23 400(3)如果乙公司在7月18日付清货款,则按销售总价20 000元的1%享受现金折扣200(20 000×1%)元,实际付款23 200(23 400-200)元:借:银行存款 23 200财务费用 200贷:应收账款 23 400(4)如果乙公司在7月底才付清货款,则按全额付款:借:银行存款 23 400贷:应收账款 23 400【例 11—10】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800 000元,增值税额为136 000元。
浅议销售折扣_折让_销售退回及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销售账务处理

一、通过 S A8000 认证,提高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能力 20 世纪 50 年代,正式提出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美国人霍华德·鲍 温(Bowen)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商人们在追求利润、制定决策或遵循法 律条文时以我们所处的社会目标与价值为前提的义务。史蒂芬·罗宾斯 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是指超过法律和经济要求的,企业为谋求对社会 有利的长远目标所承担的责任。而哈罗德·孔茨等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 就是认真地考虑公司的一举一动对社会的影响。目前比较流行的是由总 部设在美国的社会责任国际 (Social Accountability International,简称 SAI)所确立的概念表述:企业社会责任区别于商业责任,它是指企业除 了对股东负责,即创造财富之外,还必须对全体社会承担责任,即应承担 起对劳动者、消费者、环境、社区等利益相关方的责任,一般包括遵守商 业道德、保护劳工权利、保护环境、发展慈善事业、保护弱势群体等等。作 为企业,应当约束自己自私的牟利行为,并担负起更多的社会责任:对 内,企业要保障员工的尊严和福利待遇,为员工提供符合人权的劳动环 境;对外,企业要在社会环境中发挥良好的作用,不仅要为社会创造财 富,提供物质产品,改善人民的生活水平,而且要教育员工在行为上符合 社会公德,企业在生产方式上要符合环保要求。企业对社会发展的贡献 越大,得到的社会认可和社会支持就越多,企业发展的空间也就越大。 企业的社会责任可以划分为四个层次:第一层是履行经济职能的基 本责任,包括产品、就业以及经济增长等责任,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企
销售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让 和销售退回区别

大致应该有销售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
1、销售折扣即商业折扣,是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给予的价格扣除
例如某公司3月份实现销售商品10000件,商品标价每件20元,每件实际成本为12元,税率17%,并给予购货方10%的销售折扣。
借:应收账款2106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80000(10000*20*0.9为折后的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30600(180000*17%)
借:主营业务成本12000
贷:库存商品120000
2、现金折扣是指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
例如某公司3月1日份实现销售商品10000件,商品标价每件20元,每件实际成本为12元,税率17%,并规定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
购货方3月9日付款,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
借:应收账款234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34000
收到货款
借:银行存款194000(200000*80%+34000)
财务费用40000(200000*20%折后的金额计入财务费用)
贷:;应收账款234000
3、销售折让指企业因售出的商品质量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
如果销售折让发生在确认销售收入之前,则应在确认销售收入时直接按扣除销售折让后的金额确认,若已确认收入应在发生时冲减氮气销售商品收入,还应按规定冲减已确认的销项税。
4、销售退回指不符合对方产品质量而发生的产品退回。
若未确认收入应当冲减发出商品同时增加库存商品科目,若已确认收入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同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成本。
销售折扣、折让及销售退回的会计处理【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一、销售折扣 税法上的销售折扣包括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而会计上的销售折扣仅 指现金折扣。 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了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 除。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中均规定: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 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商品销售收入。即商业折扣对会计核 算不产生任何影响,应当以实际成交价格确定销售收入。但是,如果销 货方将自产、委托加工和购买的货物用于实物折扣,则该实物折扣不得 从销售额中减除,应视同销售计缴流转税。 现金折扣是指销货企业为了鼓励客户在一定期限内早日偿还货款,对 销售价格所给予的一定比率的扣减,实质上是企业为了尽快向债务人收 回债权而发生的财务费用,折扣额即相当于收回债权而支付的利息。企 业会计制度中规定应当采用总额法对现金折扣进行会计处理,现金折扣 在实际发生时直接计入财务费用,购买方实际获得的现金折扣冲减取得 当期的财务费用。税法规定现金折扣允许计入财务费用并税前扣除,但 不得减少销售收入而少缴流转税。 税法中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销售折扣,如果销售额和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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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的区别
做分录如下:
(1) 商业折扣是指对商品价目单中所列的商品价格,根据批发、零售、特约经销等不同销售对象,给予一定的折扣优惠。
商业折扣通常用百分数来表示,如5%、10%、15%等。
扣减商业折扣后的价格才是商品的实际销售价格。
商业折扣通常作为促销的手段,为扩大销路,增加销量。
一般情况下,商业折扣都直接从商品价目单价格中扣减,购买单位应付的货款和销售单位所应收的货款,都根据直接扣减商业折扣以后的价格来计算。
因此,商业折扣对企业的会计记录没有影响。
【例1】某企业销售某型号电视机,产品价目单上的电视机单价为每台2500元,购买500台,规定给予10%的商业折扣,则该企业销售甲产品的实际销售单价
=2500-2500×10%=2250(元),共计1 125 000元。
在符合收入确认的条件下,企业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金额也是根据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开具的,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
款) 1 316 250
贷:主营业务收
入
1 125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91 250
(2)现金折扣是指企业为了鼓励客户在一定期限内早日偿还货款而给予客户的折扣优惠。
现金折扣对于销售企业来说,称为销货折扣;对于购货企业来说,称为购货折扣。
现金折扣一般表示为“2/10,1/20,n/30”等。
2/10表示如果客户在10天内偿付货款,给予2%的折扣;1/20表示如果客户在20天内偿付货款,给予1%的折扣;n/30表示如果客户在30天内付款,则无折扣。
现金折扣使得企业应收账款的实收数额,随着客户付款的时间不同而有所差异。
这样,就产生了应收账款的现金折扣计价核算问题。
应收账款入账价值应将未扣减现金折扣前的实际售价(即总价)作为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把实际发生的现金折扣视为销货企业为了尽快回笼资金而发生的理财费用(在现金折扣实际发生时计入财务费用)。
即不把可能发生的现金折扣从应收账款中扣除,现金折扣不影响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
税法上也要求按全额计算增值税。
那么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直接作为理财费用计入“财务费用”中核算。
【例2】某企业赊销乙产品6000元,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n/30。
假设客户在10天内付款就可以享受现金折扣2%;如客户超过10天在30天内付款,则不享受现金折扣。
销售产品时,应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 7020
贷:主营业务收入 6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20
如果购货方10天内付款(假设按应收账款金额计算现金折扣,即考虑增值税),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6879.6
财务费用(7 020×2%)140.4
贷:应收账
款 7 020
假设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6 900 财务费
用 (6
000×2%)120
贷:应收账
款
7 020
如果购货方超过10天在30天内付款,那么就无现金折扣,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7 020
贷:应收账款 7 020
注意:考试时现金折扣的计算基数一定要看题目的要求。
另外再引申一下,如果说企业同时出现了销售折扣和现金折扣,该如何处理呢?我们看另外一个例子:
【例3】某企业赊销乙产品7500元,企业给予购货方的商业折扣为20%,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n/30。
确认收入时,应收账款入账价值应为扣除商业折扣而不扣除现金折扣的金额:
借:应收账
款
7 020
贷:主营业务收
入
(7 500-7 500×20%)6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 000×17%)1 020
如果购货方10天内付款(假设按应收账款金额计算现金折扣,即考虑增值税),编制如下分录:
借:银行存款 6 879.6
财务费用(7 020×2%)140.4
贷:应收账款 7 020
假设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6 900
财务费用(6 000×2%)120
贷:应收账款 7 020 如果购货方超过20天在30天内付款,则无现金折扣,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7 020
贷:应收账款 7 020
相应的购货方取得现金折扣冲减财务费用,作为一项理财收益,计入“财务费用”贷方。
(3)销售折让是指企业的商品发运后,由于商品的品种、质量等不符合规定的要求或因其他原因应退货而未退货的商品,对购买方在价格上给予的额外折让。
给予销售折让会使企业销售收入相应减少,所以应对销售收入进行调整。
从理论上讲,企业应当按月计算收入、结转成本、计算盈亏,所以发生的销售折让应冲减销售产品那个月份的销售收入,但在实际工作中却难以操作。
实际做法是:一般不管属于本年销售的产品还是以前年度销售的产品,都在给予购买者销售折让的当月冲减销售收入。
【例4】A企业在2005年4月份销售商品一批,售价6000元,增值税1020元,同年6月份由于品种质量不符合购货方要求,购货方要求在价款上给予10%的销售折让,A企业同意,并到税务机关开具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A企业在6月份给予销售折让时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收
入 (6
000×10%)6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 020×10%)102
贷:应收账款(或:银行存
款)
702
由于销售折让只涉及价款上的折让,不存在退货的问题,所以核算时不存在销售成本冲减的问题,与下面的销售退回一定要区别开。
(4)销售退回是指企业销售的产品,因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的要求而被购买方退回。
退回是销货的全部或部分取消,是产品销售收入的减少。
【例5】A企业在2005年4月份销售商品一批,售价6000元,增值税1020元,成本为5000元;同年6月份由于品种质量不符合购货方要求,购货方要求退回该批货物,A企业同意并到税务机关开具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A企业在6月份销售退回时就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收
入 6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 020
贷: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 7 020 借:库存商
品 5 000
贷:主营业务成
本 5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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