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关系
案件中的民事法律关系(3篇)

第1篇一、引言民事法律关系是民事法律规范在调整社会关系过程中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它是民事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结果,是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义务的体现。
在民事案件中,民事法律关系是案件的核心,是法院审理案件的基础。
本文将围绕案件中的民事法律关系展开论述,分析其在案件中的重要性、构成要素以及具体应用。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性民事法律关系在民事案件中具有以下重要性:1. 民事法律关系是案件的核心。
民事案件的发生往往源于民事法律关系的不稳定,只有明确民事法律关系,才能找到案件纠纷的根源。
2. 民事法律关系是法院审理案件的基础。
法院在审理案件时,需要依据民事法律关系来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从而作出公正的判决。
3. 民事法律关系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
通过明确民事法律关系,可以规范社会成员之间的行为,减少纠纷,维护社会和谐。
三、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民事法律关系由以下要素构成:1. 法律关系主体。
法律关系主体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和国家。
在民事案件中,当事人通常是法律关系主体。
2. 法律关系客体。
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等。
在民事案件中,法律关系客体通常是当事人争议的标的。
3. 法律关系内容。
法律关系内容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义务的具体表现,包括权利和责任。
在民事案件中,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案件的核心。
四、案件中的民事法律关系应用1. 确定当事人身份。
在民事案件中,首先要确定当事人身份,即明确哪些主体参与了民事法律关系。
这有助于法院判断案件的法律性质和审理范围。
2. 确定法律关系客体。
在民事案件中,明确法律关系客体有助于法院判断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例如,在合同纠纷案件中,法院需要明确合同标的、合同条款等内容。
3. 确定法律关系内容。
在民事案件中,明确法律关系内容有助于法院判断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
民事法律关系,指根据民事法律规范确立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
1、民事法律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一般是自愿设立的。
3、民事法律关系是以民事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法律关系。
三、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1、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简称民事主体,是指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民事权利和负担民事义务的人。
)
2、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是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的权利和负担的义务,亦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
3、民事法律关系客体。
(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
四、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
1、是否直接具有财产利益的内容
财产关系是指直接与财产有关的具体由财产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
人身关系是指与主体不可分离的,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
2、义务主体的范围
绝对法律关系是指义务主体不特定,权利人以外的一切权利人均为义务人的民事法律关系。
相对法律关系义务主体为特定人的民事法律关系。
3、内容的复杂程度
单一民事法律关系是指只有一组对应的权利义务的民事法律关系。
复合民事法律关系是指两组以上对应的权利义务的民事法律关系。
4、形成和实现的特点
权利性民事法律关系是指民事主体依其合法行为而形成的,能够正常实现的民事法律关系。
保护性民事法律关系是指因不法行为而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第三章民事法律关系第一节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与意义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民事法律关系,是指基于民事法律事实,由民法规范调整而形成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
换言之,当社会关系被民法调整时,便形成一种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而这种权利和义务又是受国家强制力保障实现的,从而形成了约束双方当事人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调整社会关系的具体法律形式。
(一) 民事法律关系是民事法律规范调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所形成的社会关系当社会关系被民法调整时,便形成一种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而这种权利和义务又是受国家强制力保障实现的,从而形成了约束双方当事人法律关系,即民事法律关系,它是民法调整社会关系的具体法律形式。
(二)民事法律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而形成的社会关系民事法律规范公布后,他指抽象的表明国家保护什么,不保护什么,只有民事法律事实的出现才能使民事法律关系设立、变更和终止。
如甲乙结婚的事实,才能确立甲乙之间的夫妻关系。
(三)民事法律关系是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民事法律规范对社会关系的调整,是通过讲民事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转化为民事权利和义务来实现的。
民事权利的实现、民事义务的履行是以国家的强制力为保障的。
这种具有民事权利和义务的社会关系,就是民事法律关系。
综上所述,民事法律规范是民事法律关系发生的依据,民事法律事实是民事法律关系发生的原因,民事法律关系是民事法律规范调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结果。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一)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的平等性质,决定了民事法律关系的平等性。
(二)民事法律关系大量的是民事主体自主形成的法律关系民事法律虽是国家制定的,反映国家的遗志,但民事法律关系在通常情况下大都是在民事主体自主自愿的基础上形成的,因此也体现了当事人自己的意志。
(三)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通常是对等的、相互的民事法律关系有物权法律关系、债权法律关系、知识产权法律关系、人身权法律关系、婚姻家庭法律关系及继承权法律关系等。
民事法律关系

答案
(1)王某与李某之间形成了法律关系,属于合同法律 关系。 (2)法律关系由主体、内容、客体三要素构成。 主体:王某与李某 内容: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构成法律关系
王某的权利:取得合同约定的加工物; 义务:则为支付加工费用;
李某的权利:获得加工费; 义务:提供符合要求的节日彩灯。
客体:双方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加工行为。
第一节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2.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规范所调整的平等主体 之间的社会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是根据民法规范建立起来的关系, 而民法是调整具有平等法律地位的主体之间的 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所以,民事法律 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或者财产关系。
第一节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3.民事法律关系是以权利义务为基本内容的人身关 系和财产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关系,即民法 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的目的是赋予当事人民事 权利,或者使当事人承担民事义务,权利义务构成 了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第一节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4.民事法律关系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社 会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现的, 国家禁止不履行民事义务和对他人民事权利的 侵犯。
第一节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
(一)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 这是根据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的不同而进行
的分类。 ➢ 人身关系又分为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 ➢ 财产关系又分为物权关系和债权关系。
第二节 民法基本原则
案例分析1
第二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是指构成民事法律关系的 必要条件。
民事法律关系由主体、内容和客体三要素构成。
第二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非法人组织 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民事法律关系是指不同个体之间在民事活动中形成的法律上的关联和相互权利义务的关系。
它是由当事人因其自愿行为而在民法上形成的,并受民法管辖的一种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包括:
1、权利义务关系:权利义务关系是指当事人之间由于民事活动形成的相互权利义务的法律关系。
如,买卖合同就是买方与卖方之间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2、法律责任关系:法律责任关系是指当事人之间因其违反民事法律规定而形成的责任关系。
如,当买方未能按时付款,卖方便有权要求买方承担民事责任。
3、人格权关系:人格权关系是指当事人之间由于某种民事活动而形成的各种精神上的关系。
如,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就是一种人格权关系。
4、权利性状态关系:权利性状态关系是指当事人之间由于民事活动而形成的具有特殊性质的法律关系。
如,结婚后夫妻之间就形成了一种权利性状态关系。
第二讲 民事法律关系

(2)划分意义 ①权利的内容不同; ②是否可以转让不同; ③保护方式不同。对财产权的保
护方式主要是经济补偿,对人身 权的保护方式则可以是除经济补 偿外的其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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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
(1)标准:民事权利的作用
①支配权:指权利人可以直接支配权利客 体享受一定利益且具有排他性的权利[物权等]
(2)划分意义
可确定义务主体的范围及其所承担的义 务的性质(作为或不作为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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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主权利与从权利 (1)标准:依权利的依存关系 ①主权利:指在相互关联的两个民事权
利中能够独立存在的权利。[债权等] ②从权利:指不能独立存在而从属于主
权利的权利。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均 为从权利。
b.延期性抗辨权:是仅能使对方的请求权 在一定期限内不能行使,故又称为一时性 抗辨权。如同时履行抗辨权、不安抗辨权、 先诉抗辨权(383)等的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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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关于民事权利的表述哪一个是错 误的?( )
A.抵销权是一种形成权 B.知识产权是一种支配权 C.债权请求权不具有排他性 D.支配权不存在对应义务
2.行为:是指权利人行使权利的活动以及 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活动。它通常有 “给”“做”“供”三种形式。“给”是 交付他人某一已有的物;“做”是为他人 制作一尚不存在的物;“供”是为他人提 供某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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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智力成果:人类运用脑力劳动创造的 精神财富。
4.人身利益:是精神利益在民法上的用 语,是指民事主体因享有人身权而得到 的心理上、生理上、生产经营上以及从 事民事活动等方面不可缺少的切身利益
体的土地若干亩 B.张某自家采摘的苹果腐烂变质 C.月圆月缺,潮起潮落 D.李某对自己儿子不赡养自己的行为予以
民事法律关系的基础知识

民事法律关系的基础知识民事法律关系是指在民事活动中涉及法律规范的各方之间产生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相互关系。
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各方之间存在权利和义务的相互联系,这些联系受到法律的保护和调整。
本文将介绍民事法律关系的基础知识,包括民事主体、民事行为和民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一、民事主体民事主体是指在民事活动中能够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民事主体可以是单个个体,也可以是组织机构。
自然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拥有完全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活动。
法人是指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形式,如企业、合作社、社会团体等。
其他组织是指具有特定目的和任务的法律实体,如政府机构、非营利机构等。
二、民事行为民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依法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
民事行为可以是单方行为,也可以是双方或多方之间的合同行为。
单方行为是指一个民事主体独自进行的行为,如遗嘱、捐赠等。
合同行为是指多个民事主体之间通过协商达成的一种约定,合同双方在法律上都有权利和义务。
民事行为的要素包括行为主体、客体、意思表示和法律目的等。
三、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当一方违反法律规定,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时,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民事责任是通过对违法行为的赔偿或其他补救措施来实现的。
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民事责任可以分为民事侵权责任、合同责任、无过错责任等不同类型。
民事侵权责任是指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应承担侵权责任并对损害进行赔偿。
合同责任是指合同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对方受到损害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赔偿损失和支付违约金等。
无过错责任是指在特定情况下,由于法律规定或者事实存在的某种原因,当事人应承担责任,即使他们没有过错。
四、民事证据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民事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存在和实施,需要通过证据来加以证明。
民事证据是指为证明事实真实性、证明权利归属、证明行为违法性等目的而提供的各种材料或信息。
民法 第三章 民事法律关系

VII. 原权 vs. 救济权
依权利之间的派生关系,可分为原权和救 济权。
原权是原生的权利;救济权是原权受到侵 害或有被侵害之虞时产生的救援性权利。
练习: 1. 所有权属于____。
A. 请求权 B. 相对权 C. 非专属权 D. 支配权 2. 人格权属于____。 A. 专属权 B. 绝对权 C. 支配权 D. 原权
三、权利的命运(形成、变更与消灭)
1. 形成 1)原始取得:不以他人的权利为前提而取得权利,
比如对无主物的先占。 2)传来取得:以他人的权利为前提而取得权利。
2. 变更 1)主体变更,比如说债权的让与。 2)内容变更,如债权人免除部分利息。
3. 消灭:指民事权利本身不再存在 1)权利人的抛弃行为; 2)支配权的标的物灭失; 3)请求权的内容实现。
【法条链接】 《民法通则》第129条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
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 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因 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 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构成要件:
(1)须合法权益处于紧急的危险中; (2)须在不得已的情况下采取避险措施; (3)避险行为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
以民法总论为例,其内容可以作如下划分: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自然人、法人和非
法人组织;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民事权利、民事义
务和民事责任; 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原因:
法律事实(法律行为、代理) 民事权利的效力障碍:诉讼时效。
五、民事法律事实
民事法律事实,又称法律事实,指符合 民法规定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 变更或消灭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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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不同的角度看,一个行为可能同时是事实 行为或或纯属事件,例如: 甲杀死乙,乙的儿女继承了乙的财产,对于 发生的继承法律关系,甲杀死乙属于事件。 甲杀死乙,甲要承担侵权责任,对于发生的 侵权责任,甲杀死乙属于事实行为。
3、民事法律事实构成
从法律关系演变变动所依据的法律事实的 数量,可以将法律事实分为单一法律事实 与法律事实构成。
合法行为
行为
违法行为
表意行为 行为
民事行为 准民事行为
非表意行为
事实行为
民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基于其意志实施的、 试图发生一定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 如合同、合伙、结婚、设立公司、立遗嘱。
民事行为主要包括: (1)民事法律行为 :是民事主体依法实施的 旨在引起预期的民事法律后果的合法行为。 (2)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是行为成立后,其 是否发生法律效力尚不确定,必须等待法律规定的 事实的出现才能具有效力的民事行为。 (3)可变更、撤销的民事行为:是不完全具备 民事法律行为的条件,经当事人主张即可变更或撤 销的民事行为。 (4)无效的民事行为:是不具备民事法律行为 的条件,依法不能产生行为人预期的民事法律后果 的民事行为。
权利义务之所附--------客体: 即针对 什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简称民事主体,是 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承 担民事义务的人。
分类: 权利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的一 方。 义务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负担义务的一 方。 在双务法律关系中,双方当事人既是权利主 体又是义务主体。
下列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而取得物权的情形 是哪一项? A、张三以自己的房屋为王二向银行借款提 供抵押,银行对张三的房屋拥有抵押权 B、李四将祖传的油画赠与救命恩人赵五, 赵五接受取得油画的所有权 C、甲父因病去世,甲继承其父三间房屋 D、甲父因病去世,乙根据与甲生前所订立 遗赠抚养协议,取得甲父生前所收藏古董一 件 答案:C
社会关系
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
重伤害,触犯刑 律 刑事法律关系
由公安机关主管,并立案 侦察(刑事诉讼程序) 自诉案件,由法院主管 (刑事诉讼程序) 由公安机关主管,当事人对 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不服可 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打 架 斗 殴 事 件
轻伤害,触犯刑 律 刑事法律关系 违反治安管理处 罚法 情节轻微,造成 一定损害
单一法律事实是指某一法律关系的变动依据的直接 事实是一个。 如人的出生是产生抚养关系的事实,买卖合同的订 立是买卖关系建立的事实; 法律事实构成是指某一法律关系的变动需要直接依 据两个或两个以上事实。 如一个遗嘱继承关系的产生,除了应当有被继承人 立遗嘱这一法律行为外,还需要立遗嘱人死亡这一 法律事件的出现;房屋、车辆买卖除了应当有当事 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外,还需要进行过户登记。
民事法律关系 的客体
物(物权法律关系) 行为(债权法律关系) 智力成果(知识产权法律关系) 人身利益(人身权法律关系) 权利
四、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民事法律关系的 主体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和负担的民事义务。
主体是否具有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是民事法律 关系与非法律的一般社会关系及其他法律关系相 区别的标志。
下列对于民事法律关系,表述不正确的 是( ) A、主要根据当事人的意志发生 B、以权利义务为内容 C、均以法律明文规定而发生 D、保障措施具有补偿性
2、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
根据民法事律事实的发生是否具有直接的当 事人的意志性而将民事法律事实分为自然事 实与行为事实。 自然事实,是指其本身不直接包含当事人的 意志性的民事法律事实。 行为,是受当事人的意志支配的活动。 是否直接包含当事人的意志性,是两者区别 的关键。
自然 事实 民 事 法 律 事 实
民事法律关系是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其产生、变更或消灭,首先必须符合民法的规定。 但是,民法的规定本身,并不能直接引起民事权利 义务的产生、变更或消灭。例如,民法规定,民事 主体可以对合法取得的财产享有所有权。但这一规 定并不能直接使某个具体的当事人享有某项具体的 所有权。当事人要实际地享有所有权,必须通过自 己的行为(如买卖、赠与等)才能取得对特定财产 的所有权。 因此,在符合民法规定的前提之下,当出现某种可 以导致民事后果的客观情况时,民事法律关系才能 产生、变更或消灭。这些能够依法引起民事后果的 客观情况,被称为民事法律事实。
第二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有主体、客体、 内容。 主体针对客体,享有什么权利、承担什么 义务。
从动、静两方面理解其含义:
1、动:任何民事法律关系都是以权利义务为内 容:权利义务的产生、变更及其终止。 2、静:权利义务之所属--------主体:即谁来 行使权利、谁来履行义务
)。
下列各项,属于民事法律事实中的行为 的是 ( ) A. 侵权 B.婴儿出生 C. 合同 D.火山爆发
杨某因工厂事故而死,该死亡在民法上是 ( ) A.民事法律行为 B.民事法律事实 C.生活事实 D.偶发事实
自然事实与行为事实划分的意义:
A、行为是民事主体有意识的活动,因此一 般要求民事主体有意识能力。自然事实与人 的意识无关,因此不要求民事主体有意识能 力。 B、行为有合法与违法之分,自然事实则不 然。
第三章 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节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
民事法律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产生的, 由民法规范调整而形成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民事法律事实 + 民事法律规范 = 民事法律关系 (权利与义务关系)
(1)民事法律规范是民事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 (2)民事法律事实是民事法律关系形成的基础。 (3)民事法律关系是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 社会关系。
二、民事法律事实
1、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
民事法律事实,是指依法能够引起民事 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情 况。 (1)是客观存在的社会生活中的事实。 (2)能够引起一定的民事法律后果。 (3)引起何种法律后果取决于法律的 规定。
如结婚产生夫妻间权利和义务关系,结 婚即为法律事实; 死亡引起婚姻法律关系的消亡、继承法 律关系的产生,死亡。
依据我国民法,下列不能成为民事法律 关系主体的有( ) A、胎儿与死者 B、植物人 C、触犯刑法正被执行刑期的人 D、被宣告死亡但实际未死亡的人
三、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 的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 所指向的对象。
不同类型的民事法律关系有不同的客体。物、 行为、智力成果和人身利益,分别是物权关系、 债权关系、知识产权关系和人身权关系的客体。
民事行为
准民事行为
事实行为
不需意思能力 法定权利义务 需意思能力 法定权利义务
需意思能力 自己设立权利 义务
民事行为与事实行为的区别:
1、事实行为完全不以意思表示为其必备要 素,而民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必备要素;
2、事实行为依法律规定直接产生法律后果, 民事行为依据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的内容而发 生效力;
张男与李女通过网络聊天认识,因意气相投,相互 羡慕,遂互留地址,互递照片,并决定交友。但双 方一直没有见面。一年后,张男通过网络约会李女 于2000年2月14日在玫瑰餐厅见面。李女同意了张男 的邀请。李女十分重视此次约会,为了此次约会, 专门到美容店进行了美容,并按约定时间到玫瑰餐 厅。但李女从日上中天一直等到日没西天,也未见 到张男的影子。李女十分恼怒,便按照地址找到张 男,质问此事。双方为此发生争执。李女怒而诉至 法庭,要求张男赔偿其精神损失费1万元。问:张男 与李女之间的关系为何种关系?( )。 A、侵权关系 B、合同关系 C、道义关系 D、既属道义关系,又属民事法律关系
准民事行为, 是行为人实施的有助于确定民事 法律关系相关事实的意愿表达或事实通知行为。 它主要包括: 意思通知(告知欲望):催告 观念通知(告知事实):承诺迟到通知 债权让与通知 感情通知(告知感情):被继承人的宽恕
事实行为,也指非表意行为,法律不考虑行为 人是否有变动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但依照法 律规定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 例如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无因管理、先 占无主物、侵权行为。
3、事实行为的构成不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 的民事行为能力,而民事行为以行为人具有 民事行为能力为生效条件。
民事行为与准法律行为:
1、二者都是表意行为,都要求当事人意 思能力。 2、法民事律行为中的意思表示是行为人 表示的效果意思,即主动追求、自己为自 己设立法律后果;
准法律民事行为的的表示并不直接追求 法律后果,之所以发生了法律后果是因为 法律的强行规定。
三、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民事法律关系 主要分为如下几大类:
1、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根据民法调整对象的不同所作的分类。
2、绝对关系和相对关系。 根据民事法律关系的义务主体范围所做 的分类。
3、物权关系和债权关系。 根据财产关系的权利主体实现其民事权 利的不同方式所做的分类。
1、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由民事权利和民事 义务构成。 2、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是直接相互对应的。 3、民事权利表现为法律保障其实现的性质, 民事义务体现为法律强制其履行的特性。
民事法律关系是主体、客体、内容三个 要素不可分离的有机整体,“主体为权 利义务之所属,客体为权利义务之所 附”,内容为权利义务之具体化。
如人的死亡可能导致继承关系的发生;
地震若将房屋震塌导致所有权的消灭,事前 若投保时,又使保险赔偿关系发生。
事件:某种客观现象的发生
自然事件 社会事件 (出生、死亡、自然灾害、 战争、罢工、动乱)
自然 事实 状态:某种客观现象的持续 (如时效制度)
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事实事件的是( A、发行股票 B、签订合同 C、发生地震 D、承兑汇票 答案: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