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请销假制度
高校请销假管理制度

高校请销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学生请假和销假管理,维护校园秩序,加强学生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请假管理第一条学生请假应提前进行申请,未经批准不得擅离校园。
第二条学生请假应填写请假申请表,并附上请假原因、请假开始和结束时间,递交辅导员进行审核。
第三条学生请假需注意事项:1. 学生请假一般应提前至少三天申请,特殊情况需提前向辅导员进行说明。
2. 学生请假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纪律,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3. 学生请假期间需做好学习安排,及时与辅导员联系。
4. 学生请假期间如有变更或延长,请及时通知辅导员。
第三章销假管理第一条学生请假结束后,应及时进行销假手续。
第二条学生销假应向辅导员递交销假申请表,并说明请假原因、请假期间的活动情况。
第三条学生销假需注意事项:1. 学生销假应在请假期满后的第一天进行,逾期未销假的,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2. 学生销假后应及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学习和活动。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一条学生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校者,将被视为违规行为,需要接受相应的处理。
第二条学生未按规定时间进行销假者,将被进行警告处理。
第三条学生擅离校园从事违法违规活动者,将受到严厉处理,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五章相关要求第一条学校应当加强对学生请假和销假的宣传教育工作,让学生充分了解请销假管理制度。
第二条辅导员应当加强对学生的请假和销假管理,做好相关的辅导和指导工作。
第三条学校应当建立请假和销假的档案管理制度,对学生请假和销假情况进行记录和归档。
第六章其他第一条对于因特殊原因需离校的学生,学校也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特殊处理。
第二条本制度由学生事务办公室负责解释和执行,如有不清楚处请及时咨询。
第七章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并有修改和补充的权利。
如有问题请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
学生请销假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学生请销假管理,确保学生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校学生。
第三条学生请销假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保障学生人身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2. 实事求是原则:如实反映学生请假原因,不得弄虚作假;3. 严谨有序原则:请销假手续完备,程序规范;4. 及时反馈原则:请假学生应及时向班主任汇报请假情况。
第二章请假规定第四条学生请假应提前向班主任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校。
第五条请假类型:1. 短期请假:因家庭、个人原因需离开学校1天以内(含1天)的,可申请短期请假;2. 长期请假:因家庭、个人原因需离开学校1天以上至1周以内(含1周)的,可申请长期请假;3. 特殊请假:因特殊原因需离开学校1周以上的,应申请特殊请假。
第六条请假程序:1. 学生填写《学生请假单》,详细说明请假原因、请假时间、联系电话等;2. 班主任审核后,报请学校领导审批;3. 经批准后,学生应按时返校。
第七条请假注意事项:1. 请假期间,学生应确保通讯畅通,便于班主任联系;2. 请假期间,学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3. 请假期间,学生应关注自身安全,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第三章销假规定第八条学生请假结束后,应及时向班主任销假。
第九条销假程序:1. 学生填写《学生销假单》,详细说明销假原因、销假时间、联系电话等;2. 班主任审核后,报请学校领导审批;3. 经批准后,学生可恢复正常学习生活。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条学生请销假期间,学校应密切关注学生动态,确保学生安全。
第十一条学生请销假期间,班主任应与学生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学生去向,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第十二条学生请销假期间,学校应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三条学生按时请销假,表现良好的,给予适当奖励。
学院学生请、销假管理制度

学院学生请、销假管理制度
学院学生请、销假管理制度
第一条除寒暑假和节假日外,学生必须坚持在校学习,未经请假,不得擅离校,放假必须按学院和培训中心规定的`日期离校、返校。
第二条学生因病请假必须凭医院的诊断证明办理请假手续,一天以内的由导员批准;二天由校学团办批准;超过二天者由学校主管领导批准。
学生因事请假必须由学生本人填写“学生请假条”,一天以内由导员批准,二天由校学团办批准。
超过二天者由校主管领导批准。
第三条因事、因病请假超一天以上者均须有家长意见(信函或电话)报学团办备案。
第四条学生请假应事先办理手续,经批准视为有效,除了急病和特殊情况来不及请假须在十二小时内补假,不允许他人代假,口头告假,若口头告假,视为旷课。
第五条住宿学生周末离校回家要本人签字,报导员备案,签离宿条,以备舍务查寝出示。
班级请假人数控制在30%以内,沈阳地区学生除外。
除节假日外,导员的一天假期权限控制在10%内。
第六条学生假满返校后,必须到最后请假批准人处办理销假手续,如有特殊情况须续假,应及时与学校沟通,说明续假理由,并与事后持有有效证明办理补假手续,逾期不销毁,或不办理手续以及补假未批准者,一律按旷课处理。
大学学生请销假制度

大学学生请销假制度第一条请假范围:学生因故不能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和集体活动(含学院和班级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或不能按时回校就寝(已办理走读的学生除外),以及课余时间或节假日离校学生,均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
第二条请假类别:包括病假、事假、公假、节日假四种。
1、病假:学生因病不能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和集体活动(含学院和班级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可请病假。
2、事假:学生因事不能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和集体活动或不能按时回校就寝及课余时间离开市区,可请事假。
3、公假:学生因参加院级及以上活动而不能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活动,可请公假。
4、节日假:学生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离开本市,可请节日假。
第三条审批权限:1、学生请假1天以内可由辅导员审批。
请假2―7天,由辅导员审核同意后报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审批。
请假7天以上1个月以内,经辅导员审核同意报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审批后,报学生处备案。
请假1个月以上,须在履行以上手续后,由学生处向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汇报。
2、节日假不超过国家法定假日期限,辅导员可直接集中审批,逾期则按事假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3、学生假满而未能返校时,应履行续假手续。
续假一般不得超过2天,2天以内,由辅导员审批;2-7天须辅导员审核同意后报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审批;如遇特殊情况,续假超过7天,必须经辅导员审核同意报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审批后,报学生处备案。
第四条请假手续:1、学生请假持请假条到辅导员处请假,经辅导员或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批准签字后,方可离校。
2、病假:学生须持校医院或县(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和请假条到辅导员处办理病假手续,若因急病不能及时开具病假证明时,应在7天内完成补办手续,手续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须经本人或其监护人签字。
3、事假: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事假应从严掌握,如确实遇到特殊情况方可准假。
4、公假:学生须持组织活动相关机构的负责教师开具的证明办理请假手续。
5、节日假:学生离开学校前应到辅导员处登记,说明节日假离校期间去向和联系方式,按节日假办理请假手续。
学校学生请销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学生请销假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请销假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实事求是原则:学生请销假应如实反映情况,不得隐瞒或伪造。
2. 及时性原则:学生请销假应提前办理手续,不得事后补办。
3. 合理性原则:学生请销假应充分考虑教育教学活动的需要,合理安排。
4. 纪律性原则:学生请销假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违反。
第二章请假管理第三条学生请假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 事假:因个人原因需要请假,如生病、家庭事务等。
2. 病假:因身体原因需要请假,需提供医院证明。
3. 丧假:因直系亲属去世需要请假。
4. 其他特殊情况:如学校组织的活动、会议等。
第四条学生请假程序:1. 学生请假需提前向班主任提出申请,班主任审核同意后,报年级主任批准。
2. 请假学生需填写《学生请假单》,请假单应包括请假原因、起止时间、联系电话等。
3. 学生请假期间,需关注学校通知,按时返校。
第五条学生请假注意事项:1. 请假期间,学生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与班主任联系。
2. 请假学生需按时返校,不得无故拖延。
第三章销假管理第六条学生销假程序:1. 学生请假结束后,需及时向班主任报告销假情况。
2. 学生销假需提供相关证明,如病假证明、丧假证明等。
3. 班主任审核同意后,报年级主任备案。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七条学生请销假违规行为:1. 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校。
2. 请假时提供虚假信息。
3. 请假期间,不按时返校。
4. 请假结束后,未及时销假。
第八条学生请销假违规处理:1. 轻微违规:给予口头警告或批评教育。
2. 严重违规: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等处分。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学校学生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是学校学生请销假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学生请销假行为,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希望全体学生严格遵守,共同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学校学生请假销假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学生请假销假工作,保障学生正常学习、生活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校学生。
第三条学生请假销假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确保请假销假工作的合法性。
(二)公平公正:对待学生请假销假工作公平公正,确保每位学生的合法权益。
(三)便于管理:简化请假销假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便于学校对学生请假情况进行管理。
第二章请假条件与程序第四条学生请假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因疾病、家庭紧急情况、特殊情况等原因,确需离开学校。
(二)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或比赛,需请假参加。
(三)因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的其他原因。
第五条学生请假程序:(一)学生提出请假申请,填写《学生请假申请表》。
(二)请假学生将《学生请假申请表》提交给辅导员或班主任。
(三)辅导员或班主任审核请假申请,符合请假条件的,签署意见后报送相关部门审批。
(四)相关部门审批后,将审批结果反馈给辅导员或班主任。
(五)辅导员或班主任将审批结果通知学生。
第六条学生请假需提供以下材料:(一)因病请假: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历证明或诊断证明。
(二)因家庭紧急情况请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因特殊情况请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章销假手续第七条学生销假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销假手续。
第八条学生销假程序:(一)学生返回学校后,及时将《学生请假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辅导员或班主任。
(二)辅导员或班主任审核学生销假材料,确认无误后,签署意见。
(三)辅导员或班主任将学生销假材料报送相关部门。
(四)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将销假结果反馈给辅导员或班主任。
(五)辅导员或班主任将销假结果通知学生。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九条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下列规定处理:(一)未经批准擅自离校,按旷课处理。
(二)请假后未按时销假,按旷课处理。
2024年学生请销假制度

1.请假期限在2天以内,由辅导员签字、批准;
2.请假期限在3-5天的,由辅导员签字、审核,学院主管领导签字、批准;
3.请假期限在6-10天的,由辅导员签字、审核,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学生处审批;
4.请假期限在10天以上的,由辅导员签字、审核,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学生处审批,最终由学校主管校长签字同意。
二、准假权限
1、一周以内的请假,由班主任审批;
2、超过一周,在一月以内的请假,由教导主任审批;
3、一月以上的请假,由业务校长审批。
三、补假手续
1、学生因急事而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在两天内由学生家长代为办理补假手续。补假期满,不能销假者应事先办理续假手续。
2、学生在假期、节假日必须按学校的规定按时离校、返校,逾期不归者必须持有效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学生请销假制度2
1、学生在宿舍期间,如有事想离校,必须写请假条,经舍务教师批准后方可离校。
2、学生上课期间有事离校,也要写请假条,若晚上不能返校,班主任在假条上签字后由请假学生将假条转交给舍务教师后方可离校。
3、遇到特殊情况,如学生夜间生病要离校治疗,舍务教师要在第一时间向带班领导汇报并通知学生家长将学生接回,决不能耽误学生治疗时间。第二天上午上课前将该学生的情况通知给班主任。
五、学生因故不能参加校外教育、教学实习,应由带队教师或任课教师签字同意,由辅导员签字、审核,学院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在校外期间由带队教师或任课教师签字、批准。
六、学生在节假日期间应按规定期间离返校,因故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的,需按上述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七、节假日离校并且不在本宿舍住宿的,需履行请假手续。
4、学生中途离校的,应凭班主任的`签条出校门,签条由传达室收存。
学生请假销假制度(通用21篇)

学生请假销假制度(通用21篇)学生请假销假制度篇1为了加强学生的管理,规范学生的请销假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规则1、请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种。
事假,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公假,因参加学校安排的重大活动,并经有关领导批准证实后确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2、学生因病因事等原因不能按时上课或参加全校性集体活动,必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3、学生请假,原则上需学生家长到校或打电话与班主任联系,以说明原由。
并且,学生到家后需打电话确定到家。
4、考试期间,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请假。
如必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均须报学校审批,同意请假后方准予参加缓考。
二、请假程序1 、由班主任负责管理。
请假的同学应到班主任处领取请假条,并按要求由班主任如实填写。
2 、学生请假,应事先本人写请假条,说明请假的原因和时间,请病假需有班主任或医院有效证明。
请事假要有充足理由,一般应从严掌握。
请假条填好后,班主任签署意见。
三、准假权限1、一天以内的请假,由班主任审批;2、二至五天以内的请假,由教导主任审批;3、一周以上的请假,由校长审批;4、班级干部一律没有准假的权利。
四、补假手续1、学生因急事而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在一天内由学生家长代为办理补假手续。
补假期满,不能销假者应事先办理续假手续。
2、学生在假期、节假日必须按学校的规定按时离校、返校,逾期不归者必须持有效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五、销假请假期满,返校后必须及时到班主任处销假,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论处。
六、其它1、学生请假,如果学生以欺骗手段请假,被查出,则取消该生的请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2 、学生请假2天以上的,在教导处领导没有同意,班主任已经同意的情况下,学生不准离校,必须按正常时间上课。
如果不来上课,则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3、如学生违反请假制度,均作旷课处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大学生请销假制度
为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严格考勤制度,培养学生养成良好习惯,减少和避免学生意外事故发生,确保学生圆满完成学业,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所有在校学生应当按时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和
学院统一组织的活动,所有活动都应当进行考勤。
因故不能参加学习活动(如上课、实习、劳动、军训、学校、院系组织的活动等)时,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学生在假期期满后,必须按规定的日期返校。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校的,应按规定办理续假手续。
节假日期满不能返校者,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第二条学生请假首先应填写《请假条》,说明请假事由和请假时间,并附有关证明材料(事假者必须有家长的证明,病假者必须有校医院证明)。
请假条须先经辅导员批准,然后按准假权限逐级报有关领导批准,经批准后的《请假条》,由请假学生交辅导员方可离校或不参加学习及活动。
请假期满,学生应持经辅导员签字(证明返校时间)后的《请假条》办理销假手续。
第三条学生请病假一天以上的,必须经校医院出具诊断证明,方可办理请病假手续,否则一律按旷课记。
如因特殊情
况不能办理手续的,必须在7天内补办相关手续,手续可委托班委代为办理,但须经本人或其监护人签字。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事假应从严掌握,如确实遇到特殊情况方可准假。
学生在填写《请假条》前,须让其家长与辅导员联系并说明情况,销假时在《请假条》上要有学生家长的签名。
学生假满而未能返校时,应履行续假手续,续假应由学生本人及家长电话联系其辅导员并说明原因,得到同意后,方可由学生委托其所在班级班委代其办理,续假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
请假和续假的总天数不得超过本学期总天数的三分之一。
请假手续应由学生本人办理。
学生请假地如不在学校,应让其家长联系辅导员且得到批准后,方可委托其所在班级班委代其办理请假手续。
除特殊情况外,学生不得先休假再补假。
第四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离校应当请假。
请病假应当有医疗单位证明,事假应当有家长证明。
请假三天以内由辅导员批准;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的,由系主管领导批准;一周以上两周以内的由学生工作部批准;两周以上的,由主管院领导批准。
第五条下列情况之一者,以旷课论处:
(1)不履行请假手续而离校者;
(2)不按请假制度履行请假手续者;
(3)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校者;
(4)假满后不销假者;
(5)假满后申请续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校者;
(6)请病假没有医院证明而不参加学习活动者;
(7)擅自离校而委托他人为自己请事假者;
(8)事后补假者(确有特殊情况,且持有有效证明经系领导同意者除外);
(9)请假理由与事实不符者。
第六条学生在双休日若班级、院系无集体活动,须向辅导员请假后,方可离校。
但星期日晚自习前必须返校。
第七条本制度自2019年4月28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