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单业务填写规范
报关单填制技巧

1.填写原则:备案信息已与中国海关计算机系统联 网.
填写目的:海关接受报关时通过报关单上的备案 号调用计算机系统内的已存有信息进 核对与核销.
2.考试中重点考察已与海关计算机联 网的备案为:
(1)加工贸易: B来料加工 C来料加工 E电子账册
经营单位考试考点
1.经营单位名称与代码都要填写.
2.委托及代理情形下的经营单位填制 及找错.
要掌握普通的代理和委托与代理外 商投资企业进口投资设备物品在填 制上的不同.
要会区别代理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的 是投资设备,物品还是非投资设备 物品,掌握不同的填法
六.运输方式
1.考试重点考察: 2-水路运输 3-铁路运输 4-公路运输 5-航空运输
Flight/XXXX或者Flight No. 航班号 Airport Departure 出发空港 Airport Destination 到达空港
3.有些是发票的固定格式,格式主要 为水路运输制作,但也有可能用于 空运.
例如:发票表示: Shippde:FromTOKYO To TIANJIN
运输
铁路 @16位转关运输申报单号/@进出境日期
运输
汽车 @+16位转关运输申报单号
运输
(3)转关运输:进口
运输
中转填报
方式
水路 船舶英文名称/@航次号
运输
航空 @ 运输
铁路 车厢编码/@进境日期 运输
汽车 运输
2.信息查找与确定 海运提单和空运单当中有专门的 栏目用于记录船名和航次号或航班 号
多熟悉提单和航空运单掌握相关内 容在单证出现的位置和英语单词的 表述,对于考试时快速准确地查找 及确定所要填写的信息很有帮助.
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新)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填制规范一、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以下简称特殊区域)企业向海关申报货物进出境、进出区,以及在同一特殊区域内或者不同特殊区域之间流转货物的双方企业,应填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
特殊区域与境内(区外)之间进出的货物,区外企业应同时填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向特殊区域主管海关办理进出口报关手续。
货物在同一特殊区域企业之间、不同特殊区域企业之间或特殊区域与区外之间流转的,应先办理进口报关手续,后办理出口报关手续。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原则上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要求填制,对部分栏目说明如下:(一)进口口岸/出口口岸实际进出境货物,填报实际进(出)境的口岸海关名称及关区代码;特殊区域与区外之间进出的货物,填报本特殊区域海关名称及关区代码;在特殊区域内流转的货物,填报本特殊区域海关名称及关区代码;不同特殊区域之间、特殊区域与保税监管场所之间相互流转的货物,填报对方特殊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海关名称及关区代码。
(二)备案号进出特殊区域的保税货物,应填报标记代码为H的电子账册备案号;进出特殊区域的企业自用设备、基建物资、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应填报标记代码为H 的电子账册(第六位为D)备案号。
(三)运输方式实际进出境货物,应根据实际运输方式,按海关规定的《运输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运输方式;同一特殊区域或不同特殊区域之间、特殊区域与保税监管场所之间流转的货物,区内企业填报其他运输”代码9);特殊区域与境内(区外)(非特殊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之间进出的货物,区内、区外企业应根据实际运输方式分别填报,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代码Y),出口加工区”代码Z)。
(四)运输工具名称同一特殊区域或不同特殊区域之间、特殊区域与保税监管场所之间流转的货物,在出口备案清单本栏目填报转入方关区代码(前两位)及进口报关单(备案清单)号,即转入XX(关区代码)XXXXXXXXX(报关单/备案清单号)。
报关单业务填写规范:原产国(地区)最终目的国(地区)

原产国(地区)/最终⽬的国(地区)
原产国(地区)指进⼝货物的⽣产、开采或加⼯制造国家(地区)。
最终⽬的国(地区)指已知的出⼝货物的最终实际消费、使⽤或进⼀步加⼯制造国家(地区)。
本栏⽬应按海关规定的《国别(地区)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国家(地区)名称或代码。
加⼯贸易报关单特殊情况下填报要求如下:
1、料件结转货物,出⼝报关单填报"中国"(代码"142"),进⼝报关单填报原料件⽣产国;
2、深加⼯结转货物,进出⼝报关单均填报"中国"(代码"142");
3、料件复运出境货物, 填报实际最终⽬的国;加⼯出⼝成品因故退运境内的,填报"中国"(代码"142"),复运出境时填报实际最终⽬的国。
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新)

三、上述填制规范适用于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边境合作区(中方配套区),保税区、保税物流园仍按现行规定填报。
二○一○年四月一日
15.区内企业经营进料加工业务,出境的成品返回区内退换的,填报“进料成品退换”(代码4600)。
16.特殊区域与境外之间进出的检测、维修货物,以及特殊区域与境内(区外)之间进出的检测、维修货物,区内企业填报“修理物品”(代码1300)。
17.区内企业将来料加工项下的边角料销往境内(区外)的,填报“来料边角料内销”(代码“0844”),将进料加工项下的边角料销往境内(区外)的,填报“进料边角料内销”(代码“0845”),不得再使用“5200”填报。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填制规范
一、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以下简称特殊区域)企业向海关申报货物进出境、进出区,以及在同一特殊区域内或者不同特殊区域之间流转货物的双方企业,应填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特殊区域与境内(区外)之间进出的货物,区外企业应同时填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向特殊区域主管海关办理进出口报关手续。
7.下列进出特殊区域的企业自用设备、物资,填报“设备进出区”(代码5300):
(1)区内企业从境内(区外)购进的自用设备、物资,以及将上述设备、物资从特殊区域销往境内(区外)、结转到同一特殊区域或者另一特殊区域的企业,或在境内(区外)退运、退换;
(2)区内企业从境外进口的自用设备、物资,申报进入境内(区外)。
进出特殊区域的企业自用设备、基建物资、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应填报标记代码为H的电子账册(第六位为D)备案号。
{报关与海关管理}如何填写报关单填写规范

{报关与海关管理}如何填写报关单填写规范第4-5位备案海关关区代码;第6-10位顺序号。
4、无备案审批文件的报关单,本栏目免于填报。
进口日期/出口日期进口日期指运载所申报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的日期。
本栏目填报的日期必须与相应的运输工具进境日期一致。
出口日期指运载所申报货物的运输工具办结出境手续的日期。
本栏目供海关打印报关单证明联用,预录入报关单及EDI报关单均免于填报。
无实际进出口的报关单填报办理申报手续的日期。
本栏目为6位数,顺序为年、月、日各2位。
申报日期指海关接受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申请办理货物进(出)口手续的日期。
预录入及EDI报关单填写向海关申报的日期,与实际情况不符时,由审单关员按实际日期修改、批注。
本栏目为6位数,顺序为年、月、日各2位。
经营单位经营单位指对外签订并执行进出口贸易合同的中国境内企业或单位。
本栏目应填报经营单位名称及经营单位编码。
经营单位编码为十位数字,指进出口企业在所在地主管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时,海关给企业设置的注册登记编码。
经营单位编码由10位数组成,规则如下:第1-4位为行政区域代码,其中1-2位表示省(自治区、中央直辖市)例如:北京市为“11”;广东省为“44”;3-4位表示省辖市(地区、省直辖行政单位),包括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城市、沿海开放城市。
例如:北京市为“1100”;广东省珠海市为“4404”;广东省其它未列名地区为“4490”。
第5位表示市内经济区域(1-经济特区;2-经济技术开发区;3-高新技术开发区;4-保税区;9-其它未列名地区)。
例如:珠海经济特区为“44041”珠海市其它地区为“44049”中山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为“44203”中山市其它地区为“44209”。
第6位表示企业性质:1-表示国有企业,(包括外贸专业公司、工贸公司及其它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国有企业);2-表示中外合作企业;3-表示中外合资企业;4-表示外商独资企业;5-表示有进出口经营权的集体企业;6-表示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个体企业;8-表示有报关权而无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9-表示其它(包括外商企业驻华机构和临时有外贸经营权的企业,外国驻华使领馆等机构)。
第5章-报关单的填制资料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表头各栏目的填报30个
♬3. 进(出)口口岸
1.本栏目是填口岸海关,而非口岸城市。 2.本栏目必须“双填”,既填报《关区代码表》中相应的
口岸海关名称,也填报其代码。 3.若感觉有多个海关可以填的话,应填报货物实际进出
我国关境口岸海关的名称及代码。例如,上海海关的 关区代码为2200,浦江海关的关区代码为2201,吴淞 海关的关区代码为2202,浦东海关的关区代码为2210。
☢须分项填报的主要有下列几种情况:商品编号不 同的;商品名称不同的;原产国(地区)/最终目 的国(地区)不同的。
15
提运单、装箱单中查找的
发票中查找的
1、进口口岸/出口口岸 2、运输方式
3、运输工具
4、提运单号 5、起运国(地区)/运抵 国(地区)
1、经营单位 2、收货单位/发货单位 3、境内目的地/境内货源 地 4、成交方式
的报关企业申请的日期。(申报时免填)
1.日期书写规范。
例如:一批进口货物于2007年2月 19日运抵,次日向海关申报,进口 日期填“07.02.19”,申报日期填 “07.02.20”。
2.对集中申报的报关单,进口日期以海关接受申报的日期为准。
21
♬ 5.单位 ☂ 经营单位
经营单位在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时, 海关给予的注册登记10位编码。 经营单位编码的结构如下:
第5章 报关单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概述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
一、报关概述
(一)含义
报关(Customs Declaration),是指进出口货物的收发 货人、进出境运输工具的负责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或 其代理人向海关办理货物、物品或运输工具进出境手续及 相关海事务的全过程。
报关单填制规范

报关单填制规范一、预录入编号预录入报关单的编号,用于申报单位与海关之间引用,其申报后尚未接受申报的报关单二、海关编号指海关接受申报时给予报关单的编号1.由海关给出自打印海关编号为18位数字例如“海关编号”2201 2005 1 7896543212.发票中给出1例“海关编号”2201 2005 1 789654321三、进口口岸/出口口岸指货物实际进出我国关境口岸海关的名称1..填写实际进出关境的口岸名称(只填海关名称即可,不需填代码。
有隶属海关时,不填直属海关)及其代码(4位代码)2..进口转关:填报进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出口转关:填报出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3.由港口分析填写提单port of discharge或port of loading四、备案号指进出口企业在海关办理合同备案手续时,海关给予编号1.一搬贸易不填需备案的贸易方式才填2.B C Z 开头的12位数字例如:B2201 5 6543213.发票中给出例“备案号”C2201 5 100693“《登记手册》”:B2201 5 487950“《征免税证明》”Z2201 5 547612五、合同协议号填报进出口货物合同(包括协议或订单)编号。
例E0683 发票中“contract NO”六、进口日期/出口日期指运输工具中申报进境(处境)进口日期必须与运输工具进境日一致出口日期供海关打印报关单证明联用不填要求8位例:2005 04 23 单据中给出例“XX运输工具于2005年4月23日进境”七、申报日期海关接受进出口货物申报的日期。
电子报关为海关计算机系统接受申报日期。
纸质报关为海关接受纸质报关单日期。
申报日期为8位数字,顺序为年(4位)、月(2位)、日(2位)。
本栏目在申报时免予填报。
八、经营单位对外签订并执行进出口贸易合同的企业。
1.填报经营单位名称及编码编码是注册登记号10位2202 2 3 4401(第五位1特区2经济开发区3高新技术园区4保税区5出口加工区6保税港区7物流园区8其它第六位P138)2.代理进出口时填报代理方外商投资企业委托进出口时,填报外商投资企业,并在标记唛码及备注栏注明“委托某公司进口”3.签约企业与执行企业不同时,以执行企业为主4由单报分析填写九、收货单位/发货单位(一)收货单位填报已知的进口货物在境内的最终消费、使用单位的名称1.自行从境外进口货物的单位。
报关单业务填写规范

报关单业务填写规范一、报关单的概念和作用报关单是进出口货物通关时所需的重要文件,是海关依法审理和统计进出口货物的依据。
报关单上的信息准确填写对于顺利办理通关手续至关重要,它直接影响到货物的进出口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以及相关税费的计算。
二、报关单填写规范的重要性准确填写报关单有助于保障贸易安全、促进货物顺利通关,并避免因信息错误或缺漏导致的滞关、扣留等问题。
因此,报关单填写规范非常重要。
三、报关单填写规范的要点下面是报关单填写规范的一些要点:1. 报关单基本信息•报关单号:每个报关单都有一个独立的编号,用于唯一标识该报关单。
•报关日期:填写报关的日期。
•进出口日期:填写实际的进出口日期。
•进出口口岸:填写实际的进出口口岸。
2. 货物信息•货物名称:填写货物的通用名称,如电子产品、服装等。
•货物编码:填写货物的海关编码,用于准确归类货物。
•货物规格:填写货物的规格,如尺寸、容量等。
•货物数量:填写货物的数量,如件数、重量等。
•货物价值:填写货物的货值,用于计算税费。
3. 运输信息•运输方式:填写货物的运输方式,如海运、空运、陆运等。
•运输工具:填写货物实际使用的运输工具,如船名、航班号等。
•装货港:填写货物的装货港。
•卸货港:填写货物的卸货港。
4. 支付信息•付款方式:填写货物的付款方式,如预付、到付、汇付等。
•贸易条件:填写货物的贸易条件,如CIF、FOB等。
•报关代理费:填写报关代理的费用。
•关税和税费:填写关税和其他相关税费的金额。
四、常见报关单填写错误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报关单填写错误,需要特别注意避免:1.货物信息错误:货物名称、编码、规格、数量等信息填写错误导致货物归类错误或与实际情况不符。
2.运输信息错误:运输方式、运输工具、装卸货港等信息填写错误导致通关手续延误或其他问题。
3.支付信息错误:付款方式、贸易条件、报关代理费、关税和税费等信息填写错误导致费用计算错误或无法准确结算。
五、报关单填写流程报关单填写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收集货物信息:收集货物的基本信息,如货物名称、编码、规格、数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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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单业务填写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物资报关单填制规范为统一进出口物资报关单填报要求,保证报关单数据质量,依照《海关法》及有关法规,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在一般情况下采纳"报关单"或"进口报关单"、"出口报关单"的提法,需要分不讲明不同要求时,则分不采纳以下用语:1、报关单录入凭单:指申报单位按海关规定的格式填写的凭单,用作报关单预录入的依据(可将现行报关单放大后使用)。
2、预录入报关单:指预录入公司录入、打印,并联网将录入数据传送到海关,由申报单位向海关申报的报关单。
3、EDI报关单:指申报单位采纳EDI方式向海关申报的电子报文形式的报关单及事后打印、补交备核的书面报关单。
4、报关单证明联:指海关在核实物资实际入、出境后按报关单格式提供的证明,用作企业向税务、外汇治理部门办结有关手续的证明文件。
进出口物资报关单各栏目的填制规范如下:一、预录入编号指申报单位或预录入单位对该单位填制录入的报关单的编号,用于该单位与海关之间引用其申报后尚未批准放行的报关单。
报关单录入凭单的编号规则由申报单位自行决定。
预录入报关单及EDI报关单的预录入编号由同意申报的海关决定编号规则,计算机自动打印。
二、海关编号指海关同意申报时给予报关单的编号。
海关编号由各海关在同意申报环节确定,应标识在报关单的每一联上。
报关单海关编号为9位数码,其中前两位为分关(办事处)编号,第三位由各关自定义,后六位为顺序编号。
各直属海关对进口报关单和出口报关单应分不编号,并确保在同一公历年度内,能按进口和出口唯一地标识本关区的每一份报关单。
各直属海关的理单岗位能够对归档的报关单另行编制理单归档编号。
理单归档编号不得在部门以外用于报关单标识。
三、进口口岸/出口口岸指物资实际进(出)我国关境口岸海关的名称。
本栏目应依照物资实际进(出)口的口岸海关选择填报《关区代码表》中相应的口岸海关名称及代码。
加工贸易合同项下物资必须在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或分册,下同)限定或指定的口岸海关办理报关手续,《登记手册》限定或指定的口岸与物资实际进出境口岸不符的,应向合同备案主管海关办理《登记手册》的变更手续后填报。
进口转关运输物资应填报物资进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出口转关运输物资应填报物资出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
按转关运输方式监管的跨关区深加工结转物资,出口报关单填报转出地海关名称及代码,进口报关单填报转入地海关名称及代码。
其他未实际进出境的物资,填报同意申报的海关名称及代码。
四、备案号指进出口企业在海关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或征、减、免税审批备案等手续时,海关给予《进料加工登记手册》、《来料加工及中小型补偿贸易登记手册》、《外商投资企业履行产品出口合同进口料件及加工出口成品登记手册》(以下均简称《登记手册》)、《进出口物资征免税证明》(以下简称《征免税证明》)或其他有关备案审批文件的编号。
一份报关单只同意填报一个备案号。
具体填报要求如下:1、加工贸易合同项下物资,除少量低价值辅料按规定不使用《登记手册》的外,必须在报关单备案号栏目填报《登记手册》的十二位编号。
加工贸易成品凭《征免税证明》转为享受减免税进口物资的,进口报关单填报《征免税证明》编号,出口报关单填报《登记手册》编号。
2、凡涉及减免税备案审批的报关单,本栏目填报《征免税证明》编号,不得为空;3、无备案审批文件的报关单,本栏目免予填报。
备案号长度为12位,其中第1位是标记代码。
备案号的标记代码必须与"贸易方式"及"征免性质"栏目相协调,例如:贸易方式为来料加工,征免性质也应当是来料加工,备案号的标记代码应为"B"。
五、进口日期/出口日期进口日期指运载所申报物资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的日期。
本栏目填报的日期必须与相应的运输工具进境日期一致。
出口日期指运载所申报物资的运输工具办结出境手续的日期。
本栏目供海关打印报关单证明联用,预录入报关单及EDI报关单均免于填报。
无实际进出境的报关单填报办理申报手续的日期。
本栏目为8位数,顺序为年4位,月、日各2位。
六、申报日期指海关同意进(出)口物资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申请办理物资进(出)口手续的日期。
预录入及EDI报关单填报向海关申报的日期,与实际情况不符时,由审单关员按实际日期修改批注。
本栏目为8位数,顺序为年4位,月、日各2位。
七、经营单位经营单位指对外签订并执行进出口贸易合同的中国境内企业或单位。
本栏目应填报经营单位名称及经营单位编码。
经营单位编码为十位数字,指进出口企业在所在地主管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时,海关给企业设置的注册登记编码。
专门情况下确定经营单位原则如下:1、援助、赠送、捐赠的物资,填报直接同意物资的单位;2、进出口企业之间相互代理进出口,或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托付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代理进出口的,填报代理方。
3、外商投资企业托付外贸企业进口投资设备、物品的,填报外商投资企业。
八、运输方式指载运物资进出关境所使用的运输工具的分类。
本栏目应依照实际运输方式按海关规定的《运输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运输方式。
专门情况下运输方式的填报原则如下:1、非邮政方式进出口的快递物资,按实际运输方式填报;2、进出境旅客随身携带的物资,按旅客所乘运输工具填报;3、进口转关运输物资,按载运物资抵达进境地的运输工具填报,出口转关运输物资,按载运物资驶离出境地的运输工具填报;4、无实际进出境的,依照实际情况选择填报《运输方式代码表》中运输方式"0"(非保税区运入保税区和保税区退区)、"1"(境内存入出口监管仓库和出口监管仓库退仓)、"7"(保税区运往非保税区)、"8"(保税仓库转内销)或"9"(其他运输)。
九、运输工具名称指载运物资进出境的运输工具的名称或运输工具编号。
本栏目填制内容应与运输部门向海关申报的载货清单所列相应内容一致。
一份报关单只同意填报一个运输工具名称。
具体填报要求如下:1、江海运输填报船舶呼号(来往港澳小型船舶为监管簿编号)+"/"+航次号;2、汽车运输填报该跨境运输车辆的国内行驶车牌号+"/"+进出境日期(8位数字,即年年年年月月日日,下同);3、铁路运输填报车次(或车厢号)+"/"+进出境日期;4、航空运输填报航班号+进出境日期+"/"+总运单号;5、邮政运输填报邮政包裹单号+"/"+进出境日期;6、进口转关运输填报转关标志"@"+转关运输申报单编号;出口转关运输只需填报转关运输标志"@";7、其他运输填报具体运输方式名称,例如:管道、驮畜等。
8、无实际进出境的加工贸易报关单按以下要求填报: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及料件结转物资,应先办理结转进口报关,并在结转出口报关单本栏目填报转入方关区代码(前两位)及进口报关单号, 即"转入ⅩⅩ(关区代码)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进口报关单号)"。
按转关运输物资办理结转手续的,按上列第6项规定填报。
加工贸易成品凭《征免税证明》转为享受减免税进口物资的,应先办理进口报关手续,并在出口报关单本栏目填报进口方关区代码(前两位)及进口报关单号。
上述规定以外无实际进出境的,本栏目为空。
十、提运单号指进出口物资提单或运单的编号。
本栏目填报的内容应与运输部门向海关申报的载货清单所列相应内容一致。
一份报关单只同意填报一个提运单号,一票物资对应多个提运单时,应分单填报。
具体填报要求如下:1、江海运输填报进口提单号或出口运单号;2、汽车运输免于填报;3、铁路运输填报运单号;4、航空运输填报分运单号,无分运单的填报总运单号;5、邮政运输免于填报;6、无实际进出境的,本栏目为空。
进出口转关运输免于填报。
十一、收货单位/发货单位收货单位指已知的进口物资在境内的最终消费、使用单位,包括:1、自行从境外进口物资的单位;2、托付有外贸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进口物资的单位。
发货单位指出口物资在境内的生产或销售单位, 包括:1、自行出口物资的单位;2、托付有外贸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出口物资的单位。
本栏目应填报收、发货单位的中文名称或其海关注册编码。
加工贸易报关单的收、发货单位应与《登记手册》的"货主单位"一致。
十二、贸易方式(监管方式)本栏目应依照实际情况,并按海关规定的《贸易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贸易方式简称或代码。
一份报关单只同意填报一种贸易方式。
加工贸易报关单专门情况下填报要求如下:1、少量低值辅料(即5000美元以下,78种以内的低值辅料)按规定不使用《登记手册》的,辅料进口报关单填报"低值辅料"。
使用《登记手册》的,按《登记手册》上的贸易方式填报。
2、三资企业按内外销比例为加工内销产品而进口的料件或进口供加工内销产品的料件,进口报关单填报"一般贸易"。
三资企业为加工出口产品全部使用国内料件的出口合同,成品出口报关单填报"一般贸易"。
3、加工贸易料件结转或深加工结转物资,按批准的贸易方式填报。
4、加工贸易料件转内销物资(及按料件补办进口手续的转内销成品)应填制进口报关单,本栏目填报"(来料或进料)料件内销";加工贸易成品凭《征免税证明》转为享受减免税进口物资的,应分不填制进、出口报关单,本栏目填报"(来料或进料)成品减免"。
5、加工贸易出口成品因故退运进口及复出口, 以及复运出境的原进口料件退换后复运进口的,填报与《登记手册》备案相应的退运(复出)贸易方式简称或代码。
6、备料《登记手册》中的料件结转入加工出口《登记手册》的,进出口报关单均填报为"进料余料结转"。
7、保税工厂加工贸易进出口物资,依照《登记手册》填报相应的来料或进料加工贸易方式。
十三、征免性质指海关对进出口物资实施征、减、免税治理的性质类不。
本栏目应按照海关核发的《征免税证明》中批注的征免性质填报,或依照实际情况按海关规定的《征免性质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征免性质简称或代码。
加工贸易报关单本栏目应按照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中批注的征免性质填报相应的征免性质简称或代码。
专门情况下填报要求如下:1、保税工厂经营的加工贸易,依照《登记手册》填报"进料加工"或"来料加工";2、三资企业按内外销比例为加工内销产品而进口料件,填报"一般征税"或其他相应征免性质;3、加工贸易转内销物资,按实际应享受的征免性质填报(如一般征税、科教用品、其他法定等);4、料件退运出口、成品退运进口物资填报"其他法定";5、加工贸易结转物资本栏目为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