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写的交房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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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签完多长时间交房

购房合同签完多长时间交房

一、购房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时间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交房时间,这是交房时间的主要依据。

一般来说,购房合同中会约定以下几种情况:1. 约定具体的交房日期: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具体的交房日期,如“甲方应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2. 约定交房期限:合同中未约定具体的交房日期,但规定了交房期限,如“甲方应在房屋建设完成后90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3. 约定交房条件:合同中约定了交房条件,如“甲方应在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二、法律规定交房时间1. 商品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日期应当自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 保障性住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性住房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保障性住房的交付使用日期应当自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特殊情况下的交房时间1.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期交房: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导致房屋无法按时交付,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延期交房,并应及时通知购房者。

2. 因政府规划调整导致的延期交房:如政府规划调整导致房屋无法按时交付,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延期交房,并应及时通知购房者。

3. 因购房者原因导致的延期交房:如购房者未按时支付购房款、提供相关资料等,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延期交房。

综上所述,购房合同签订后,交房时间一般如下:1. 如果购房合同中约定了具体的交房日期,则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约定日期前将房屋交付给购房者。

2. 如果购房合同中约定了交房期限,则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房屋建设完成后90日内将房屋交付给购房者。

3. 如果购房合同中约定了交房条件,则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将房屋交付给购房者。

4. 如果购房合同未约定交房时间,则根据法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60日内将房屋交付给购房者。

需要注意的是,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交房时间的相关规定,确保自身权益。

住宅购房合同里的交付标准

住宅购房合同里的交付标准

一、房屋交付时间1. 房屋交付时间以购房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期为准。

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交房时间延误,双方应协商解决,并相应调整交房时间。

2. 出卖人应在购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前30日,书面通知买受人交房事宜。

二、房屋交付条件1. 房屋主体结构、装饰装修及设备应符合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且质量合格。

2. 房屋内部设施齐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燃气、供暖、电梯、消防等。

3. 房屋外观整洁,无影响居住的瑕疵。

4. 房屋产权清晰,无权属纠纷。

5. 房屋面积、户型、朝向等符合购房合同约定。

三、房屋交付程序1. 出卖人应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应按时接收房屋。

2. 买受人接收房屋时,应出示购房合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3. 双方应在房屋交付现场进行房屋验收,如有异议,应在验收现场提出。

4. 出卖人应在房屋交付后,向买受人提供房屋产权证书、房屋质量保证书等文件。

四、房屋交付质量保证1. 出卖人保证房屋交付时,主体结构、装饰装修及设备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2. 房屋交付后,如因房屋质量问题导致买受人遭受损失,出卖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3. 房屋交付后,买受人应按照购房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限和质量保修责任,享受房屋保修服务。

五、房屋交付费用1. 房屋交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购房款、税费、物业管理费等。

2. 双方应在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各项费用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及支付金额。

3. 如有其他费用,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六、违约责任1. 如出卖人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应承担违约责任,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2. 如买受人未按约定时间接收房屋,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3. 如双方在房屋交付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1. 本交付标准为购房合同附件,与购房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交付标准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3. 本交付标准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购房合同上面的交房日期

购房合同上面的交房日期

一、交房日期的定义交房日期是指开发商根据购房合同约定,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的具体日期。

交房日期是购房合同中的重要条款,直接关系到买受人能否按时入住。

二、交房日期的约定1. 双方应按照以下原则约定交房日期:(1)在签订购房合同前,开发商应向买受人提供房屋交付的初步时间表,包括主体结构封顶、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阶段。

(2)购房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交房日期,并注明具体年月日。

(3)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导致交房日期延迟,双方应协商解决,并在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延期交房的具体时间。

2. 以下情况可视为购房合同中交房日期的变更:(1)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导致交房日期延迟,双方协商一致后变更交房日期。

(2)买受人提出合理要求,开发商同意变更交房日期。

(3)购房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期已过,但房屋尚未交付,双方协商一致后变更交房日期。

三、交房日期的确认1. 开发商应在交房日期前30天向买受人发出交房通知,内容包括交房时间、地点、所需材料等。

2. 买受人应在接到交房通知后,按照约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交房手续。

3. 如买受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办理交房手续,开发商有权根据购房合同约定处理。

四、交房日期的违约责任1. 如开发商未按约定日期交房,应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由双方在购房合同中约定。

2. 如买受人未按约定日期办理交房手续,应承担相应责任,如支付违约金等。

五、交房日期的其他注意事项1. 交房日期应与购房合同中约定的交付使用日期相一致。

2. 交房日期应充分考虑房屋施工、验收、交付等环节所需的时间。

3. 交房日期的约定应遵循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

4. 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前,应充分了解交房日期的相关政策、规定,确保自身权益。

总之,购房合同中的交房日期是双方当事人非常关注的一个条款。

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双方应充分协商,确保交房日期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购房合同说明交房日期

购房合同说明交房日期

一、交房日期的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合同双方的约定,现将购房合同的交房日期说明如下:1. 本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下简称“约定交房日期”)。

2. 交房日期的计算方式如下:(1)本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以出卖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之日起计算。

(2)出卖人应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后____个工作日内通知买受人。

(3)买受人应在接到出卖人通知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办理交房手续。

二、交房日期的变更1.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交房日期延期的,出卖人应在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____个工作日内通知买受人,并说明原因。

买受人同意变更交房日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交房日期变更协议。

2. 因出卖人原因导致交房日期延期的,出卖人应承担以下责任:(1)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为:____元/天,自约定交房日期起至实际交房日期止。

(2)因延期交房给买受人造成的损失,出卖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交房手续1. 出卖人应在约定交房日期前____个工作日通知买受人办理交房手续。

2. 买受人应在接到出卖人通知后____个工作日内办理以下手续:(1)领取房屋钥匙、相关证明文件及物业管理资料。

(2)支付剩余房款及应缴纳的相关费用。

(3)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四、违约责任1. 出卖人未按约定交房的,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1)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为:____元/天,自约定交房日期起至实际交房日期止。

(2)因延期交房给买受人造成的损失,出卖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2. 买受人未按约定办理交房手续的,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1)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为:____元/天,自接到出卖人通知之日起至实际办理交房手续之日止。

(2)因未按时办理交房手续给出卖人造成的损失,买受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其他约定1. 本合同交房日期说明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购房合同第八页交房日期

购房合同第八页交房日期

第八条交房日期一、交房时间1. 出卖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将房屋交付买受人。

2. 本合同的交房时间为【具体日期】,即【年】年【月】月【日】。

二、交房条件1. 出卖人应确保房屋在交房时符合以下条件:(1)房屋已取得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

(2)房屋主体结构及配套设施已经按照设计文件及合同约定全部完工,并经验收合格。

(3)房屋内的公共设施设备运行正常,能够满足买受人入住使用。

(4)房屋的供电、供水、供气、供暖等配套设施齐全,且符合国家标准。

2. 出卖人应在交房前向买受人提供以下文件:(1)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2)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3)房屋质量保证书。

(4)住宅使用说明书。

(5)物业管理公约。

三、交房程序1. 出卖人应在约定的交房时间前,提前通知买受人准备交房事宜。

2. 买受人应在接到交房通知后,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交房手续:(1)买受人应在交房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件、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文件到指定地点办理交房手续。

(2)买受人应按照出卖人提供的房屋验收标准,对房屋进行验收。

(3)买受人如对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应在验收时提出,并由出卖人负责整改。

(4)验收合格后,买受人应签署《房屋验收确认书》。

四、逾期交房责任1. 如因出卖人原因导致房屋逾期交房,出卖人应按照以下方式承担逾期交房责任:(1)逾期交房超过30天,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退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

(2)逾期交房超过60天,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

2. 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房屋逾期交房,出卖人应提供相关证明,并经双方协商后,可适当延长交房时间。

五、其他约定1. 本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为最终交房时间,如因特殊原因需调整交房时间,双方应协商一致,并在合同中予以注明。

2. 交房时,买受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进行验收,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购房合同第八页交房日期

购房合同第八页交房日期

一、交房日期1. 根据本合同约定,出卖人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房屋交付买受人。

2. 出卖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向买受人交付房屋。

如因出卖人原因导致无法按时交付房屋,出卖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 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无法按时交付房屋,出卖人应立即通知买受人,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处理。

以下情况属于不可抗力:(1)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台风等;(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停建、停工等;(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暴乱等。

4. 如因买受人原因导致无法按时交付房屋,买受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以下情况属于买受人原因:(1)买受人未按时支付购房款;(2)买受人违反合同约定,导致房屋无法按时交付;(3)其他因买受人原因导致无法按时交付房屋的情况。

5. 出卖人应按照以下顺序交付房屋:(1)出卖人将房屋验收合格,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2)出卖人通知买受人交付房屋;(3)买受人按照本合同约定接收房屋。

6. 出卖人应在交付房屋时,向买受人提供以下资料:(1)房屋所有权证书;(2)房屋使用说明书;(3)物业管理资料;(4)其他与房屋相关的文件。

7. 出卖人应在交付房屋时,保证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符合以下要求:(1)房屋结构安全,无质量问题;(2)房屋外观整洁,无破损;(3)配套设施设备齐全,符合设计要求;(4)物业管理服务到位。

8. 如因出卖人原因导致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不符合上述要求,出卖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9. 买受人应在收到出卖人交付的房屋及相关资料后,对房屋进行验收。

买受人应在验收合格后,签署《房屋验收合格证明》。

10. 如买受人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应在验收合格后____日内向出卖人提出书面异议。

出卖人应在收到异议后____日内予以答复,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11. 如因出卖人原因导致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1)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2)赔偿买受人因此遭受的损失;(3)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购房合同交房日期页

购房合同交房日期页

购房合同交房日期页购房合同是房地产交易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具有法律效力,是买卖双方履行权利和义务的依据。

在购房合同中,交房日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条款,它关系到购房者何时能够入住新房,也是判断开发商是否按时交付房屋的重要标准。

交房日期是指开发商将房屋交付给购房者的具体时间。

在购房合同中,通常会明确约定交房日期,以保障购房者的权益。

交房日期一般会在合同签订后的一定时间内,具体时间根据房屋的类型、规模、工程进度等因素确定。

交房日期的确定需要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

开发商应确保房屋建设进度按计划进行,避免因工程进度延迟导致交房日期推迟。

如果开发商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交付房屋,应当及时与购房者沟通,说明情况,并协商推迟交房日期。

如果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交付房屋,属于违约行为。

购房者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合同中通常会约定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和赔偿损失的范围,购房者可以据此向开发商主张权利。

购房合同中的交房日期页还应当明确交房的具体条件。

交房条件一般包括房屋的结构安全、设施设备齐全、装修符合约定标准等方面。

购房者应在交房时对房屋进行验收,确保房屋符合交房条件。

如果房屋不符合交房条件,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整改,直至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在实际操作中,购房合同中的交房日期页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交房日期应当是具体的日期,避免使用模糊的表述,如“个月”、“个月之内”等。

2. 交房日期应当明确写明在合同中,并与合同其他页码进行编号,以便查阅和引用。

3. 购房合同中的交房日期页应当有买卖双方的签字或者盖章,以证明双方对交房日期的认可。

4. 购房合同中的交房日期页还应当有开发商的联系方式,以便购房者在与开发商沟通交房事宜时有所依据。

总之,购房合同中的交房日期页是购房者权益的重要保障,购房者应当仔细阅读和理解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并在合同签订前与开发商充分沟通,确保交房日期和条件的明确约定。

购房合同交房日期规定

购房合同交房日期规定

购房合同交房日期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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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卖方):[卖方全称]
乙方(买方):[买方全称或姓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
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出售位于[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给乙方,并约定交房日期等事项,达成
如下协议:
一、房屋信息
1. 房屋位置:[具体地址]
2. 建筑面积:[面积]平方米
3. 房屋结构:[结构描述]
4. 房屋用途:[住宅/商用/其他]
二、交易价格
1. 房屋总价:人民币[金额]元
2. 付款方式:[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
三、交房日期
1. 甲方应于[具体日期]前将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房屋交付给乙方。

2.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交房日期延迟,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协商确定新的交房日期。

四、质量保证
1. 甲方保证所售房屋权属清晰,无任何抵押、查封等权利瑕疵。

2. 甲方保证房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无安全隐患。

五、违约责任
1. 如甲方未按约定日期交房,每逾期一日,应按房屋总价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如乙方未按约定付款,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款项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六、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添加其他相关条款]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卖方):[签字盖章]
乙方(买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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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写的交房日期篇一:购置新建商品房的交付时间确定购置新建商品房的“交付使用”时间如何确定字体:[大中小] 来源:中国税网作者:何晓霞日期:2010-07-29某企业从房地产开发商处购置一套新建的商品房作为办公使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规定第二条第一款规定:“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企业不知以下几个时间哪个才是对“交付使用”时间的准确理解。

1.开发商向购房者交房的时间;2.与开发商签定的购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3.购房者装修后迁入使用时间;4.购房者由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的时间;5.购房者取得房产证的时间。

何为“交付使用”,在相关的税法规范性文件中并没有做概念性的解释。

所谓商品房,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

商品房的交付使用是商品房买卖的重要环节。

交付使用的时间和条件,买卖双方通常会在合同中作出明确约定。

根据《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

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所以,开发商交付房屋,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交付必须经过竣工验收合格,这是法律上对房屋出卖人向房屋使用人或产权受让人进行交付时应当满足的最低条件,当然,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高于此线的交付条件及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7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此我国商品房买卖中所使用的“交付使用”的概念指的是:出卖人依合同约定将房屋交给买受人实际占有,买受人因此行使对房屋的占有权利。

现就以上5种不同的时间简要分析如下:一、开发商向购房者交房是一个笼统的概念,房屋交付使用具体时间应以开发商与购房者签字确认的房屋交付使用通知书中注明的交付日期为准。

开发商向购房者交房,应签定《房屋交付使用通知书》,并将房屋的钥匙交给购房人。

这里如果仅仅交钥匙也不是交付使用的必要条件,只是能够使用的其中一个充分条件。

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交房的条件为该房屋完成综合验收后向买房人交付使用(通常也应如此),而不是以交钥匙实际转移房屋的占有作为交付的条件时,即使买房人在收到入住通知后前往开发商处办理了收房手续领取了房屋钥匙,并且实际使用并控占了该房屋,但是开发商在发出入住通知书为其办理入住手续时并未验收合格,未向相关部分备案相关资料,则其违反了合同的约定,更重要的是其行为违反了法律关于交付条件应当遵循的底线,此时的交付行为被视为无效,因此,仅仅是交钥匙并不能视为“交付使用”。

二、购房合同约定的日期并不一定是实际的交付日期。

实践中有各种情况可能会使合同不能按约定的时间履行,如开发商不能按期办理各种验收手续等,因此,购房合同上约定的日期不能视为交付日期,应以实际的交付日期为准。

三、购房人对房屋进行的装修等行为属于使用过程中的非必要条件,不能认为装修完成后才交付使用。

四、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此行为不适用新购房产的处理,不适用该规定。

根据国税发[2003]89号第二条第四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注: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文件规定,该条款有关房地产开发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废止。

)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或出租、出借的房产其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可以商品房转为自用固定资产的时间来确定,而不是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的时间来确定。

而土地使用税则要依据财税[2006]18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即: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五、通常情况下,交付使用也并不一定以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的取得为必要条件,因为办理证件过程中有很多客观因素。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动产以交付为转移所有权的时间,而不动产和一些特殊的动产需要履行一定的手续和满足形式要件,才能发生所有权的转移。

房屋所有权的转移就是以登记为要件的。

所以将商品房交付给买受人并不一定能使所有权转移。

在商品房买卖的实践中,房屋交付和登记之间往往有一个时间间隔,在没有办理登记取得房屋产之间,房屋买受人对房屋只是事实上的占有,而不是法律上的所有。

因此,房产证及土地使用证只是产权过户的一个证明,不是交付使用的证明。

综合上述分析,商品房的交付使用,就是开发商将已建成的房屋转移给买受人占有,其外在表现主要是将房屋的钥匙交付给买受人,并签定《房屋交付使用通知书》,此时,房屋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表),在此后的次月起,购房的企业应缴纳房产税。

其他注意的问题,企业在购置新建商品房时是否也在交付使用的次月起计提折旧呢?还是以发票的开具时间来确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准则(2006)》规定:“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进口关税和其他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场地整理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因此,企业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时间即不是上述分析的交付使用时间,也不是取得发票的时间,应为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此时购买方应该依此来进行固定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并进行账务处理及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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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如您对上述版权说明或其他事宜有任何疑问并欲进一步了解的,请致电中国税网,中国税网将积极为您解答。

篇二:延期交房补充协议书丁香园小区延期交房补充协议书甲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由于甲方未按购房合同约定时间将符合使用条件的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为了维护乙方的权益,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签定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一、本协议内容作为《**小区购房合同》的补充协议执行,与购房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交房时间1、2015年5月30日一期开始交房,8月30日前结束(一期包括3、5、6、7、8、10、11、12、13号楼)。

2、交房时房屋必须符合购房合同中所列的使用条件。

三、证件办理甲方应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销售所必须的房产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保障业主应有的合法权益,于交房时办理完毕;并按照合同规定,于交房后两年内办理房产证。

四、违约赔偿1、2014年9月30日到购房合同规定交房日期之间的违约金按照购房合同执行,2014年9月30日至2015年5月30日期间的违约金,不再按购房合同执行,每天按业主所交实际款额的万分之三计算,2015年5月30日未按期交房,不再按购房合同执行,违约金从2015年5月30日起,每天按业主所交实际款额的万分之四计算。

因部分业主连续还代,违约赔偿金计算基数,每月核算一次2、因业主还款形式不一致,特作如下规定:1)全款支付的业主,享受以上违约补偿。

2)分期付款的业主,在交房之日必须支付到购房合同规定的付款额度,就可享受以上赔偿。

3)合同签订办理按揭付款的业主,无论有无办理代扣业务,有无按时支付代扣金额,均可享受上述补偿,补偿按照实际支付金额同比例支付。

五、违约金支付方式2014年9月30日至2015年5月30日的违约金自2014年11月开始每月抵扣业主的代扣款,分期与全款及交房后办理代扣的在交房之日抵扣业主的配套费和尾款,配套费征收标准必须符合政府规定,甲方必须出具书面材料。

六、工程进度的监督1、甲方承诺在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一期楼座内的所有工程,并冬季施工建设地库。

具体工程计划及施工进度表,甲方须向业主公示。

2、乙方自发推选工程监督人员,并按甲方提供的工程计划及施工进度表每星期实地考察监督,并在业主群公示施工进度的图片和文字,甲方须向乙方监督人员提供安全防护装备。

3、工程进度未达到工程计划及施工进度要求的,甲方有义务向乙方监督人员做出解释。

七、解决争议的方式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以友好协商的原则妥善解决,如双方发生争议,可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亦可直接向太原市人民法院起诉。

八、附则1、本协议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签补充协议,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及合同或附件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均须双方同意后由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具有本合同同等效力。

4、合同签定后,不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如单方解除合同,应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备注:本协议共4页,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指定授权人:或指定授权人: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于。

篇三:签订购房合同是常常被忽视的“陷阱”签订购房合同是常常被忽视的“陷阱”一、基本的“五证”齐全(要合法有效)。

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许可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开发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共五证。

这是买房能否办房产证的关键。

(确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范围内;买现房则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产证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并且还要核对一下其营业执照和开发资质证书,要注意这些证照文件的单位名称是否一致)。

二、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

一定要参照最好是采用且不要随意修改《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认真填写,了解各项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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