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记录及证书管理制度16.6
16.6原始记录及检定证书管理制度

威海市海翔试验机制造有限公司16.6原始记录及检定证书管理制度为明确公司有关原始记录、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测试报告的形成、核验、发送、保管查阅的程序,确保各种技术文件内容的完整、准确、可靠、公正,特制订本制度。
1、原始记录一律由各检测室工作人员根据检定规程要求设计,其格式、内容应符合规定要求,设计完毕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印刷投入使用。
原始记录使用省统一规格的格式,由资料员代管保存。
2、原始记录一律用钢笔、碳素笔填写,一般不应涂改,确需改动时,应把原始数据划两条斜线,将正确数据填在改动处右上方,并在改动处加盖私章。
3、原始数据由检测人员填写,不准乱涂乱画,不合格的仪器设备应有修前数据记录,修理内容要填写详细,修后记录内容要符合规程要求。
4、复核人员必须持该项目资格证。
依照检定规程或其他技术文件逐项核实,并签字,对有疑点的数据要进行复检。
当数据中出现粗大误差、数据不真实时,可以要求检测人员复检或重新计算。
5、检测记录由实验室保管,原始数据保存两周期,过期后由公司统一处理。
6、外单位要求查阅原始记录,需经分管经理批准,并指定有关人员陪同到实验室查阅。
7、各种证书、报告由主检人员出具并签名,复核人员对证书、报告中的各种数据、图表进行审核,确认无误时,签名并注明签发时间,报主管负责人审查,签名后交收发室。
8、有检定规程的计量器具经检定合格者出具证书;不合格者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无检定规程的仪器设备出具测试报告;用户要求出具检定/校准证书按国家[96]07号文件规定要求进行。
9、当用户对实验室出具的证书、报告有疑异时,经核实确有问题,则要出具正确的更正证书、报告,并收回原来的错误证书、报告,由工作室负责人写出更改情况报告报质量负责人。
10、严禁不经检定或测试,伪造检定记录出具证书、报告,违者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经济处罚。
计量检定原始记录及证书合格证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及证书管理制度
第一条检定、校准人员对所出具的原始记录和证书的准确性负责,核验人员按检定规程、校准规范所规定的项目逐项进行核验。
第二条原始记录、证书格式的设计应按照计量检定规程、校准规范和计量标准操作程序进行。
尽可能保证检定现场信息充分,便于数据追溯。
数据修约处理应符合GB/T8170-2008《数据修约规则》的要求。
记录的修改应采用杠改,保全修改前信息,修改人应在修改处签名。
第三条凡经实验室检定、校准的仪器设备均应有原始记录及检定、校准证书副本(电子版),经授权核验员审核后,由资料管理员保存,年底整理后送资料室归档,管理期限不少于3个检定周期。
第四条向上级法定计量单位送检获得的检定证书原件统一由质量部存档,实验室需要时可提供复印件。
第五条计量检定、校准的原始记录由检定员填写并出具检定证书或报告单,由核验员审核,授权签字人签字后发放。
第六条编写、审核证书(报告单)各级人员应负下列责任
(一)检定员编写检定证书时应做到书写整齐、字迹清晰、数据完整、结论正确、签注全名,应加盖检定机构印章。
(二)报告编写人对整个试验报告负全责。
(三)报告审核人应把好质量关,确保报告完整无缺,结论正确。
(四)上述检定证书或报告单经审核后,必须加盖检定、校准专用章后方能生效。
出具证书以印錾、印钳形式的,应符合国家《计量检定印证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七条原始记录属于机密资料,不许随便转借、复印、传阅,杜绝丢失、泄密等事件的发生。
第八条未经审查出具的报告,由当事人承担一切责任。
第九条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原始记录有误、证书有误、签字不全、检定标签丢失等现象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原始记录的填制、审核、管理工作,规范我院会计核算,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原始凭证是证明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明确经济责任,并用作记帐原始依据的一种凭证,是会计核算的重要资料。
二、原始凭证必须具备的内容是: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三、原始凭证有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是合法的票据并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在市场购买商品,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地址。
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人或其他指定负责人的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有关单位公章。
四、凡填写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和小写金额必须相符。
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
支付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五、凡我院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使用合法票据。
原始记录填制人按会计法及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要求逐项填制,由填制人签章并加盖单位财务公章,保证所填列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书写清楚、规范,手续齐备;不得开具无经济业务的票据;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以及增加或减少金额开具票据。
六、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
原始记录填制人不得伪造、变造原始记录,如有违反规定的,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会计人员根据国家财经法规和会计制度,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监督:(1)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在不受理的同时,应予以扣留,并及时向单位领导人报告,请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
八、原始记录经会计人员审核无误后,签上经办人员名字,根据审核无误后的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据以登记帐簿,编制会计报表。
原始记录及证书报告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及证书报告管理制度1.检定员在检定过程中,要认真执行检定规程,认真检查检定数据,务必做到记录齐全,数据完整,打印结果字迹清晰,不缺项、不漏项,不准修改检定数据或弄虚作假,保证数据齐全。
2.所有的检定数据都要保存在计算机里,并定期做好备份工作,以保证数据的准确可靠。
3.计量中心出具的各种检定/检测数据,必须严格按国家检定规程,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要求,认真填写,并对所出具的数据负责,格式按照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要求制定。
4.出具检定证书/检测报告,项目打印填写应齐全,必须有检定人员/核验人员/证书报告签发人签字方能生效,确保出具的数据准确可靠。
5.核验员审核中如发现错误,应由原记录/证书/报告出具人重新出具,核验员不得自行更改。
6.证书/报告的修改应采用“/”改的方式,并由修改人在修改处签字盖章。
7.原始记录及证书/报告由授权签字人批准签发。
8.证书/报告正本发给客户,副本由档案管理员负责存档。
9.对电子化的检定记录等由中心计算机管理人员负责保存,应定期对所产生的检定记录实行备份,并要求每台检定用计算机设置密码,防止非授权人员存取或修改记录、文件。
10.检定数据处理要按GB 8470-87《数值修约规则》修约,不得任意取舍,以确保检定结果的一致性。
11.核验员要对检定员的操作程序,检定数据进行认真监督、复核,有异议及时提出,必要时重新检定。
12.实行检定/检测合格证专人保管制度,禁止不合格或不检定/检测出具合格证及证书/报告。
13.对于由工作不认真造成检定/检测数据/结果错误的,对检定员和核验员进行严肃处理,同时追究证书/报告签发人的责任。
14.本制度自2011年07月1日起执行。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前言为了提高质量体系的建设和运行能力,规范化的原始记录管理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本文档旨在建立和完善公司的原始记录管理制度,规范各部门的原始记录管理操作,保证原始记录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可靠性和保密性。
适用范围本原始记录管理制度适用于全公司的相关人员和部门。
定义原始记录所谓原始记录,指对实验、测试、检验、研究、开发和生产等环节所产生的记录。
原始记录是质量管理的重要文件,对于判断所研究和开发的产品性能、技术指标等及确认生产过程和产品销售的质量是至关重要的。
原始记录管理原始记录管理是指对产生过程中的原始记录的记录、审核、存储、保密等全部管理活动的统称。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原始记录的管理流程记录管理的过程1.记录:•由于实验、测试等环节所产生的记录称为原始记录;•由于审核、批准、核准等环节所产生的记录称为审核记录;•两种类型的记录均必须由相关人员进行签字或蓝印,并保证记录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相关人员必须保护记录不受破坏和篡改。
2.存储:•已记录的原始记录和审核记录必须定期归档,存放在指定的保管区域内;•对于用于技术开发和质量技术评审的原始记录,必须粘贴标识;•对于特殊要求的原始记录,必须存储在特定的设备或软件中。
原始记录的审核过程1.记录审核:•在记录的审核过程中,必须根据审核的形式,操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程序,审核内容、签字并填写意见;•审核的人员必须保证记录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对于记录不合格,必须反馈意见,进行再次审核。
2.记录批准:•在记录审核结束后,必须进行批准,由批准人员签字、上传批准记录;•在整个记录批准过程中,必须保护记录不被篡改和意外破坏;•对于记录未被批准的,必须填写原因说明。
原始记录的查阅1.记录查阅:•未经批准,不能删改任何原始记录,可以在记录上注明情况;•分部门按照记录的存储顺序进行查看和查询;•不同部门对于不同的涉及部门的记录,必须进行详尽查阅。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1. 引言原始记录是指对某项工作或活动进行记录的文件,它记录了实验、研究、生产、销售等过程中的数据和信息。
原始记录的管理对于保证工作的可追溯性、可靠性和连续性非常重要。
本文档旨在制定一套详细的原始记录管理制度,以确保原始记录的规范、安全和有效的管理。
2. 原始记录管理流程2.1 记录的分类根据不同的需要和特点,原始记录可以分为实验记录、生产记录、销售记录等。
根据具体工作流程的不同,可以进一步细分记录的类型。
2.2 记录的创建在进行实验、生产、销售等活动之前,工作人员需要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创建原始记录。
记录的创建应包括以下内容:•记录的标题和日期•记录的目的和背景•记录者的姓名和职位•记录的内容和步骤•记录的结果和结论2.3 记录的查阅和保存创建完成的原始记录需要及时提交给相应的部门或负责人进行查阅和审核。
记录应当按照一定的分类标准和编号进行保存,以便查询和追溯。
记录的保存要求如下:•记录要存放在封闭、防尘、防潮的环境下,以确保记录的安全。
•记录要按照一定的文件夹和命名规范进行存档,以方便查阅和管理。
•记录的保存期限应根据实际需要和法律法规进行规定,一般不少于五年。
2.4 记录的修改和更新在实验、工作或活动的过程中,如果原始记录发生错误或需要修改,应按照一定的流程和审批程序进行修改和更新。
修改和更新的要求如下:•记录的修改应注明修改的日期和原因,并由相应的负责人进行审核和批准。
•修改后的记录应保留修改前的内容,以便对比和追溯。
3. 原始记录的要求3.1 记录的规范为了保证原始记录的可读性和准确性,记录应符合以下规范要求:•记录应使用规定的纸张和笔迹,不得使用擦改液、贴纸等方式进行修改。
•记录要书写清晰、工整,避免涂改和遗漏。
•记录要确保信息的完整和准确,不得进行捏造或删除。
3.2 记录的安全为了保护原始记录的安全和机密性,应采取以下安全措施:•原始记录要保存在封闭、安全的环境中,不得随意带出工作场所。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原始记录管理是指对企业在业务活动中生成的原始记录进行有效管理的一项制度。
原始记录是指企业在业务活动中所产生的最初的、真实、完整和准确的文书或电子记录,如财务会计凭证、销售合同、采购订单、生产报告等。
原始记录的管理对于企业的日常运营和决策具有重要的意义,可以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工作效率和业务质量。
一、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的所有业务活动所产生的原始记录的管理。
二、定义1.原始记录:指企业在业务活动中产生的最初、真实、完整和准确的文书或电子记录。
2.原始记录管理:指对企业产生的原始记录进行有效管理的一项制度。
三、原始记录管理的原则1.规范性原则:原始记录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内部制度和标准的规定。
2.完整性原则:原始记录必须收集和保存所有与业务活动相关的信息。
3.真实性原则:原始记录必须真实记录业务活动的发生情况和结果。
4.保密性原则:原始记录必须严格保密,防止泄露和非授权访问。
5.可追溯性原则:原始记录必须能够被追溯到业务活动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责任人。
6.可读性原则:原始记录必须易于阅读和理解,不得模糊、涂改或者过度使用缩写。
四、原始记录的管理流程1.产生与登记:相关部门在完成业务活动后,负责产生和登记原始记录,包括录入系统、打印文书等。
2.核验与审批:财务部门或经理对原始记录进行核验和审批,确保其准确性和合规性。
3.保管与保存:原始记录按照文件管理制度进行分门别类的保管和保存,定期进行备份和归档,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恢复性。
4.检查与审计:内部审计部门或外部审计机构定期对原始记录进行抽查和复核,以验证其合规性和完整性。
5.销毁与清算:对于已经过期或失去法律效力的原始记录,按照规定的销毁程序进行销毁和清算,确保数据的彻底删除和防止信息泄露。
五、责任与监督1.原始记录的产生和登记由相关部门负责,需经过负责人或经理的核验和审批。
2.原始记录的保管和保存由财务部门负责,并进行定期的备份和归档。
原始记录的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的管理制度
1、原始记录是试验检测结果的如实记载,不允许随意更改,不许删减。
2、原始记录中应包括所要求记录的信息及其他必要信息以便在必要时能够判断检测工作在哪个环节可能出差错。
同时根据原始记录提供的信息,能在一定准确度内重复所做的检测工作。
3、原始记录不可重新抄写,以保证记录的原始性。
4、原始记录如确需更改,作废数据应划两条水平线,将
正确数据填在上方,盖更改人印章。
5、原始记录不得用铅笔填写,内容应填写完整,应有试验检测人员和计算校核人员的签名。
除被划改数据外,一律签名不得盖章。
6、始记录经过计算后的结果即检测结果必须有人校核。
校核者必须在本领域3年以上或取得试验检测资格的检测人员。
校核者必须在试验检测记录和报告中签字,以示负责。
7、原始记录由技术负责人妥善保管,归档后的原始记录未经有关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翻阅、借阅或更改。
8、对需要原始记录及数据做数理统计分析的情况,必须经试验室负责人同意,方可查阅。
9、记录及数据保存期一般为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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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记录及证书管理制度
1. 计量部门负责各类记录、报告、证书格式的设计、修订及出具;负责记录、证书、报告印证的管理及监督考核工作。
2 . 使用单位负责报告、证书的使用和保管;负责本单位相关记录的管理工作。
3.管理要求
①记录及证书的分类:记录的分类包括计量管理工作记录;仪器设备收发记录;计量器具管理台帐;计量器具检定计划(时间安排表);计量器具使用状态变更单以及其它计量管理工作的记录等。
证书的分类包括计量确认证书、报告:校准证书;检定证书;测试(检测)报告;检定结果通知单;报废通知单;精密测量报告单等。
②记录、证书的格式
a. 记录、证书格式的设计、修改要遵循简便、清晰、易懂、内容齐全、可操作性强的原则,尽可能采用规程或标准中推荐格式,并应尽量降低被误解或误用的可能性。
b . 记录、证书需修改时,应由申请者提出修改说明,经专业室主任同意,计量部门技术负责人批准,统一印制。
c. 记录、证书的填写
所有记录、证书、报告必须使用规定格式,采用钢笔、碳素笔填写(或打印机打印)。
记录、证书、报告的填写必须字迹清晰;内容完整;结论明确;所用名词、术语、计量单位、数据修约等均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记录中需修改数据时,采用划改方式:作废数据上
划两条水平线,将正确数据填在上方,由修改人盖名章。
证书、报告不允许更改。
记录中原始数据必须经校核者校验确认无误时,方可进行数据处理,发现异常应立即查找原因,记录填写完毕,由检定员(或试验员、测量者)、校核员签名。
d. 证书的出具
所有证书、报告应由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出具,所有内容均与原始记录一致,并履行审批手续,否则无效。
凡按照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确认合格的计量器具,出具“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一式一份,交委托单位;不合格者依具体情况分别出具:“检定结果通知单”或“报废通知单”,一式二份,一份计量部门保存;一份交委托单位。
产品零组件的精密测量出具:“精密测量报告单”一式二份,一份由检测部门保存;一份交委托单位;对只进行性能测试的仪器出具“检测报告”,一式一份,交委托单位。
e .证书的审批手续
计量器具的检定使用的检定证书、报告需由检定员、校核员、审批人签字,审批人由计量部门负责人执行,并加盖本专业“仪器仪表检定”专用章。
其中“检定结果通知单”和“报废通知单”应由检定员、计量部门负责人签字。
零组件的“精密测量报告单”由测量者、校核员签字,并加盖本专业专用章。
f.记录、证书的保存和销毁
上一年度留存在各业务室,由各业务室负责编制记录保存;其他记录每年底前交计量管理员统一归档,保存期限五年。
计量标准装置的
检定证书需保存五个检定周期,原件由计量管理员统一存档,使用部门保存复印件。
所有记录应保证安全和保密,无关人员需查询、复印记录时,必须经计量部门批准。
超过保存期限的记录、报告由计量管理员办理销毁手续后,统一销毁。
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妥善保管检定证书(校准证书),进行量值溯源时应提供上一周期的检定证书(校准证书)。
g 印章
计量部门各专业室均持有相同规格不同编号的“*****公司仪器、仪表检定专用章”,“*****公司仪器、仪表校准专用章”,印章由计量管理员留存底样,由各部门负责人领取,印章指定由专人管理,检定证书(校准证书)、检定结果通知单、测试报告、计量器具报废单、测量报告单等均需加盖此印章。
印章不满足要求时,由计量部门统一更换。
计量人员人名印章只可在原始记录书写有误进行更改时使用,以示对更改数据或发生事件负责。
h 责任
计量人员对检定(校准)、测试过程的操作、数据处理以及由此得出的结论负责。
校核者原则上应由高于或等于检定员技术等级的工人或技术人员担任,校核者需对检测数据、图表、照片等的进行认真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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