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资料管理制度
统计管理制度范本(4篇)

统计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为了有效管理和利用统计信息,提高统计工作的质量与效益,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内部进行的各类统计工作。
三、职责1. 统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统计工作。
2. 各部门负责按时提供需要统计的数据和相关资料。
3. 所有员工须按照制度的要求,积极配合统计工作。
4. 统计部门负责对统计数据进行分析、整理和报告。
四、统计数据的收集1. 各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统计部门提供需要统计的数据和相关资料。
2. 数据的填报应准确、完整,不得伪造、篡改或删除。
3. 统计数据的交流、传递和存储应根据安全和保密的原则进行。
五、统计数据的分析和报告1. 统计部门负责对收集到的统计数据进行分析和整理。
2. 定期向上级部门提交统计报表和分析报告,并按要求解释分析结果。
3. 统计数据的报告和使用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保密规定。
六、统计工作的检查和评估1. 上级部门负责对统计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 各部门要配合上级部门的检查和评估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七、违规处理对于违反制度规定的情况,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追究责任等。
八、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2. 对于本制度中未尽事宜,可以参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以上是统计管理制度的一份范文,具体的制度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制定和实施统计管理制度可以有效规范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同时也能促进部门间的合作和沟通,提升整体统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统计管理制度范本(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统计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做到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确保统计机构的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统计管理是指对统计工作进行组织、计划、实施、监督、评价和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和程序。
第三条统计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统计数据的可信度和公信力。
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打印)

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打印)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为了保证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确保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需要建立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
以下是该制度的详细规定。
一、审核1.审核范围该制度涉及的审核范围包括统计表、调查问卷、原始记录等所有与统计工作相关的资料。
2.审核方式审核方式应根据资料的特点和涉及的内容确定,一般采取抽样检查或完全抽查的方式进行审核。
3.审核标准审核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确保统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具备可读性、可比性和可追溯性。
4.审核记录对于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错误,应当进行记录,并按照程序及时进行纠正。
二、签署1.签署范围签署范围包括输出的各种统计报表、填写的调查问卷、统计分析报告等所有需要签署的统计资料。
2.签署人员签署人员应为具有相应资格和职责的人员,应包括主管领导、责任统计员等。
3.签署标准签署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签署人员应认真核对各项信息,确保统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按照规定进行签署。
4.签署记录签署时应填写签署记录,记录签署人员、签署时间、签署地点等相关信息。
三、交接1.交接范围交接范围包括统计资料的交接、数据传递、电子档案移交等涉及到资料的交接事宜。
2.交接人员交接人员应为具有相应资格和职责的人员,应在接手前认真核对统计资料,确保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3.交接程序交接程序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内部规定,包括交接资料的数量、格式、准确性、完整性的核实,以及资料的签字确认等程序。
4.交接记录交接时应填写交接记录,记录交接双方、交接时间、交接内容等相关信息。
四、归档1.归档范围归档范围包括统计资料、原始记录、调查问卷等所有涉及到统计工作的资料。
2.归档标准归档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内部规定,归档人员应认真核对各项信息,确保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按照规定进行归档。
3.归档方式归档方式应根据资料的种类和特点确定,需进行分类、整理和标识,以便于检索和利用。
统计资料的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统计资料的档案管理,确保统计资料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统计工作的各类统计资料,包括统计报表、分析报告、原始记录、调查问卷、数据文件等。
第三条统计资料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集中统一管理原则;2. 安全保密原则;3. 完整性原则;4. 及时性原则;5. 可利用性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统计资料档案管理工作由单位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统计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负责统计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3. 对统计资料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确保档案信息安全;4. 定期对统计资料档案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5. 对统计资料档案的利用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统计部门负责统计资料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2. 按照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及时将统计资料报送档案管理部门;3. 对统计资料档案的保管、利用和销毁提出意见;4. 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开展统计资料档案的鉴定、数字化等工作。
第三章收集与整理第六条统计资料档案的收集应做到全面、完整、及时,具体要求如下:1. 收集各类统计报表、分析报告、原始记录、调查问卷、数据文件等;2. 收集过程中应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3. 收集的统计资料应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分类、编号、登记。
第七条统计资料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1. 按照档案分类标准,将统计资料进行分类;2. 对整理后的统计资料进行编号、编制目录;3. 对整理后的统计资料进行装订、归档。
第四章保管与利用第八条统计资料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1. 严格按照档案保管标准,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2. 对统计资料档案进行防盗、防火、防潮、防虫、防霉等防护措施;3. 对档案库房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
统计管理制度(9篇)

统计管理制度为了确保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在提供信息、参与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统计报表分工与审核:1、公司统计工作由生产技术部负责。
2、统计员应协调公司的统计工作,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及时准确的完成统计报表,建立和健全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妥善保管、调用和移交。
3、各种定期统计报表由生产部统计填报并签名,主管领导应对上报报表进行审核、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
二、统计数字差错的订正:1、统计资料发出后,如发现错误应及时用电话或口头查询订正。
2、重大错误必须以书面形式订下,并将原报表数字加以订正,以防误用。
三、统计纪律:1、统计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统计制度规定提供统计资料,不准虚报、瞒报、迟报和拒报。
2、任何人不得篡改统计资料或编造虚假数据,必须如实报送各种统计资料,并对所报送统计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各种统计报表和资料必须由统计人员亲自送审。
3、属于保密性质的统计资料,必须严格保密,严防丢失,提供时应按公司保密制度的规定执行。
四、统计工作的交接:1、统计人员协调工作时必须认真办妥交接手续,在未办妥以前原任统计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更不得因工作调动而影响统计工作的正常进行。
2、统计人员调离工作时必须做好下列工作:(1)将经办工作的情况全面地向接替人员交待清楚。
(2)培训接替人员业务,使其能独立工作。
(3)所有统计资料(包括原始凭证、统计手册、台账、报表、文件、历史资料等)与(统计用具(计算机、绘图仪、书刊等)应一一列出清单移交。
五、统计资料归档管理统计员应及时整理统计资料,加强资料管理,各种统计资料保存连续完整,对于各种报表统计员应做到及时整理,分类归档,同时备份同期电子统计资料,统计软件,并保证与纸质资料数据一致。
统计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地、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保证统计资料的准确性与及时性,发挥统计工作在企业生产活动中的重要作用,防止数出多门,乱发报表,根据《中华人了共和国统计法》及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统计资料保存、管理制度

统计资料保存、管理制度一、前言统计资料保存、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保存、利用和销毁而制定的一系列制度和规定。
在当今信息化时代,各种统计资料的收集和利用已经成为各行各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统计资料保存、管理制度对于各种机构和企业至关重要。
二、统计资料的分类统计资料主要可以分为纸质资料和电子资料两种形式。
纸质资料包括各种报表、文件、表格等纸质载体,而电子资料则是指各种数字化的数据、文件等。
针对这两种不同的形式,统计资料保存、管理制度应当有所不同的规定。
三、统计资料保存管理制度的内容1、统计资料的收集在统计资料保存、管理制度中,首先需要规定统计资料的收集程序和要求。
包括对于哪些数据进行收集和记录、如何进行数据采集、由谁来负责数据的录入等详细的规定。
2、统计资料的整理和保存统计资料整理和保存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它关乎到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在统计资料保存、管理制度中应当规定统计数据的整理程序和标准,以及统计资料的保存时限和保存形式等。
3、统计资料的利用统计资料的利用是统计工作的最终目的,因此在统计资料保存、管理制度中也应当有相关规定。
包括如何进行数据分析、报表的制作、数据的报送和共享等方面的规定。
4、统计资料的销毁统计资料的销毁是保护数据安全和信息安全的重要环节。
在统计资料保存、管理制度中应当规定统计资料的销毁程序和要求,包括哪些数据可以销毁、如何销毁、由谁来负责销毁等方面的规定。
五、统计资料保存管理制度的要求1、合法合规统计资料保存、管理制度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保统计数据的合法合规性。
2、科学严谨统计资料保存、管理制度应当科学严谨,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便捷高效统计资料保存、管理制度应当考虑到信息化和数字化的发展趋势,保证统计数据的便捷获取和高效利用。
4、安全可靠统计资料保存、管理制度应当注重数据安全和信息安全,确保统计数据不受损坏、篡改或泄露。
统计资料的保存、管理制度

统计资料的保存、管理制度
资料的保存、管理制度是指组织或机构为了保存和管理资料而制定的相关规定和程序。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资料保存、管理制度:
1. 文件分类和编号制度:确定不同种类文件的分类和编号规则,便于查找和管理。
2. 资料存储和保管制度:明确资料的存储位置和存储方式,如纸质档案室、电子文档管理系统等,并规定相应的保管责任人。
3. 资料借阅和归还制度:规定资料借阅程序、借阅期限、借阅人员的权限和责任,以及资料归还和交接的程序。
4. 资料安全保密制度:确保重要资料的安全和保密性,包括对资料的存储、传输和销毁等环节进行控制和管理。
5. 资料备份和恢复制度:制定资料备份的频率和方式,以及资料丢失或损坏时的恢复和修复措施。
6. 资料销毁和报废制度:规定资料的销毁时限、销毁方式和程序,以及报废资料的处理方式。
7. 资料检索和查询制度:建立资料索引和查询系统,使用户能够快速、准确地检索所需的资料。
8. 资料档案馆管理制度:对于大量历史档案和重要资料,建立
专门的档案馆,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和规定,确保资料的长期保存和利用。
9. 资料拷贝和转存制度:规定对于重要资料的拷贝和转存程序,以确保资料的安全和可持续性。
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示例,实际的资料保存、管理制度还需根据具体组织和机构的实际情况制定。
统计资料管理制度

统计资料管理制度统计资料管理制度一、目的与依据为了规范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存储和使用,确保统计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提高统计数据的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在统计工作中的相关操作和管理。
三、统计资料的收集1. 统计资料的收集工作由指定人员负责,确保收集到的资料真实、准确、全面。
2. 收集到的统计资料应及时整理清理,确保其可读性和可用性。
3. 收集到的统计资料应按照文件分类,建立健全的档案系统进行存储。
四、统计资料的整理与存储1. 统计资料的整理工作由指定人员负责,确保资料的格式、标准化。
2. 统计资料的存储应建立电子存档和实体存档两种方式,并进行备份,确保资料的安全性和可恢复性。
3. 统计资料应按照文件分类,建立档案系统进行整理和存储,并设立专门的档案室。
五、统计资料的使用1. 对于需要使用统计资料的工作人员,应提出书面申请并经主管部门批准。
2. 使用统计资料的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所需准确的数据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或篡改数据。
3. 使用完毕的统计资料应及时归档,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六、统计资料的报送1. 统计资料的报送工作由指定人员负责,确保报送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 报送的统计资料应按照相关要求和时间节点进行报送,并填写相关报表。
3. 报送的统计资料应备份并留存一定时间,以备查阅和稽核。
七、统计资料的销毁1. 统计资料的销毁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包括定期销毁和特殊情况下的应急销毁。
2. 销毁的统计资料应记录销毁人员和时间,并留存相关销毁凭证。
3. 销毁的统计资料应确保彻底销毁,防止泄漏。
八、违反制度的处理对于违反统计资料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等。
九、责任与监督1. 本单位对统计资料的管理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负责制定、执行和完善统计资料管理制度。
统计资料保存、管理制度

统计资料保存、管理制度一、前言统计资料保存、管理制度是指为了规范和保障统计工作中涉及的数据信息的采集、保存、管理和使用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统计资料保存、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障数据的安全和保密性,提高数据利用率,具有重要的意义。
制定一套完善的统计资料保存、管理制度对于保障国家数据资源安全和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是十分必要的。
二、统计资料保存、管理制度的基本要素1. 数据采集:规范统计数据的采集方式、时间、频次,确保数据采集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 数据保存:建立完善的数据保存制度,包括数据备份、存档、归档等,确保数据的长期保存和安全性。
3. 数据管理:建立统一的数据管理平台,对数据进行分类、整理、加工和分析,确保数据的有效管理和合理利用。
4. 数据使用:规范数据的使用范围和权限,防止数据滥用和泄露,保护数据的安全和隐私。
5. 数据安全:建立完善的数据安全制度,包括数据加密、防火墙、安全审计等,保障数据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6. 管理机构:明确统计资料管理的责任部门和人员,建立健全的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
7. 监督检查:建立完善的监督检查机制,对统计资料保存、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统计资料保存、管理制度的重要性1. 保障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规范的统计资料保存、管理制度可以有效保障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为国家决策提供可靠的数据基础。
2. 保障数据的安全和保密:建立完善的数据安全制度和管理机构可以有效保障数据的安全和保密性,防止数据泄露和滥用。
3. 提高数据利用率:规范的数据管理和使用制度可以有效提高数据的利用率,为政府决策和社会研究提供更准确、更有用的数据支撑。
4. 服务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完善的统计资料保存、管理制度可以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促进国家经济社会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四、统计资料保存、管理制度的实施路径1. 立法规定:国家应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统计资料保存、管理制度的基本要求和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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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资料管理制度
为妥善保存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并规范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的标识、收集、编目、归档、贮存、保管和处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管理制度第1条原始记录要全面、完整,主要包括:
(1)企业基本情况类:企业及下属经营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照或行政审批资料。
(2)审批文件类: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备案、许可文件,包括:发改、建设、土地、环保、规划、银行等主管部门审批、备案、许可文件。
(3)施工类:施工合同、劳务合同、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项目形象进度,工程预算、结算、变更记录等;
(4)竣工类:工程决算、质量验收、交付凭证等;
(5)销售类:销售许可证,各小区(楼盘)的待售、销售、出租以及不可销售房屋记录等;
(6)劳资类:人员的构成、技术结构及变动情况,工资、福利、津贴、奖金等;
(7)投资资金类:投资资金来源记录与凭证;
(8)安全类:工程事故、伤亡报告、索赔等;
(9)财务类:企业资产负债,利润,营业税、管理税等完税证明,资金支付等。
(10)能源消耗类:电力、煤炭、成品油消耗等。
第2条统计台帐主要包括:
(1)项目规划情况台帐;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和土地情况;
(3)房地产销售统计台帐;
(4)房地产开发投资统计台帐;
(5)房地产开发施工统计台帐
第3条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的形式由使用部门根据自身的需要制定,经经营副总审核其可行性后,由总经理审批其是否能正式使用。
第4条原始记录由档案室负责保管,统计台帐及统计报表由统计科负责保管。
第5条对于已超出保存期的原始记录,由档案管理员负责销毁。
第6条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的保管方式要便于存取和检索,保管设施应提供适宜的环境,以防止损坏、变质和丢失。
第7条各部门需查阅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时,需提出书面申请,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档案室或统计科做好查阅记录。
第8条各部门要做好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的填写和呈报及归档工作,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的填写应准确,干净。
不得在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上随便涂写。
如记录时出现错误,在错误处划一杠,再填写正确数据,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
涂写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以保证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的有效性。
第二章内部统计报表制定、变更和废除制度第9条公司内各部门因工作需要,要求有关部门填报的定期统计报表,须经统计科审查同意,并经分管经理批准后,方能定为正式报表.公司内正式定期统计报表,由统计科制订“报表目录”,未经公司批准的报表,各单位可拒绝填报。
第10条公司内统计报表如有需要变更时,原制表部门提交
统计科审查后,通知填报部门,修改后不必再办审批手续。
第11条在项目开发完成后,相关报表随之废除,其他特殊情况要废除报表的,由分管经理批准后,通知相关部门废除。
第三章统计数据管理制度
第12条各级领导所需要的统计数字,应由统计科负责提供,以避免使用统计数字的混乱现象。
第13条各部门向外提供统计资料,公布统计数字,一律以统计科所掌握的统计资料为准。
第四章数据质量检查、控制制度
第14条各职能部门兼职统计员在填写统计台帐时,要认真、负责,确保填报数据与原始记录统一。
第15条专职统计员在基础数据收集和整理的过程中,注重各专业主要数据之间的衔接,对数据质量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统计数据客观真实。
第16条统计数据质量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管理。
统计科对各职能部室上报的统计数据质量进行管理,负责统计台帐数据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统计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对统计科上报的统计报表进行数据质量的监督、审查工作。
第17条统计负责人是统计数据质量第一责任人,专(兼)职统计员是统计数据质量直接责任人。
第五章统计资料归档及保密制度
第18条各部室在工作中形成的原始资料,要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要求,将其整理装订成册,编制移交清单,定期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第19条原始资料整理归档时,要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的价值,分类立卷存档。
第20条原始资料移交归档时,要检查文件资料的文本及附件是否完整,如有缺失应由当事人立即查补归档。
第21条不同年度、不同类型的原始资料,一般不放在一起立卷,对密不可分的文件资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
档案各级分类应统一名称,其名称应简明扼要,以充分表示档案内容、性质为原则,不能笼统含糊。
第22条原始资料管理人员及专(兼)职统计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司有关规定,防止公司统计资料失密和泄漏。
第六章统计资料保管、调用和移交制度第23条公司统计资料要科学、准确,确定保管期限,保管期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
第24条定期进行库藏统计资料的整理、核对工作,做到账实相符,清除不必要保存的资料,对破损或载体变质的资料,要及时进行修补和复制。
库藏资料因移交、作废、遗失等注销编号,登记时要注明原因,并保存依据。
第25条做好统计资料室的防盗、防水渍、防潮、防虫蛀、防鼠害、防高温、防强光等工作,门窗应结实牢固,确保统计资料的安全性。
第26条凡查阅统计资料者必须经分管领导和统计负责人批准方可查阅。
第27条查阅者必须在查阅登记簿上详细登记日期、查阅内容、用途和查阅后使用效果。
第28条如需借出统计资料,必须填写“调卷单”,经分管经理核准后向统计资料管理人员调阅,并且必须在10天内归还,到期需续借的,必须按程序再次办理手续。
第29条档案归还时,经统计资料管理人员核查无误后,归档存档。
“调卷单”由统计资料管理人员留存备查。
第30条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得将统计资料传阅给其他单位和与使用事项无关的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损坏统计资料原样,更不准丢失统计资料。
否则,将视情节对责任人处以经济处罚。
第31条统计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认真办妥交接手续,在未办妥以前,原任统计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更不得因工作调动而影响统计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32条统计人员调离工作时,必须做好下列工作:
(1)将经办工作的情况全面地向接替人员交待清楚;
(2)培训接替人员的业务,使其能独立工作;
(3)所有统计资料(包括原始凭证、统计手册、台帐、报表、文件、历史资料等)与统计用具(如计算机、书刊等),应一一造出清单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