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源管理制度
中介房源管理制度

中介房源管理制度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房地产市场也日益活跃起来,房地产中介业务作为房地产交易的重要环节,逐渐成为一种常见的商业模式。
但与此同时,由于房地产中介市场的缺乏监管和规范,造成了许多买卖双方的诉求和投诉,中介商之间的恶性竞争和不良行为等问题屡见不鲜。
因此,建立规范化的中介房源管理制度,已经成为时代的任务和必然要求。
一、中介房源管理制度的定义中介房源管理制度是指在房屋买卖过程中,中介公司为房屋所有人代理经营的详细规范管理流程。
中介房源管理制度是指为了维护中介公司的良好形象,保证房源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一套规范性管理的制度。
二、中介房源管理制度的目标中介房源管理制度的主要目标如下:1.保证房源信息真实、准确、可靠,防止信息失实和虚假广告的出现,实现中介服务和客户满意的双赢目标;2.规范中介公司的行为,确保中介公司的服务质量,促进公正、透明的市场竞争,维护消费者权益;3.提高中介公司的管理水平、效率,增强公司的竞争力,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中介房源管理制度的实施1.管理制度的制定中介房源管理制度的制定应充分考虑市场的特点和中介公司的实际情况,参考国内外行业的规范和经验,从中介房源管理的各个环节出发,制定细致、完善、易操作的管理制度。
2.信息收集和审核对于买卖双方提供的房源信息,中介公司应当进行详细审核。
包括通过房屋老业主、房屋管理机构等渠道收集购房信息,并通过人际关系互相确认信息的真实性。
3.信息发布中介公司在发布任何房源信息之前,必须进行严格的审核,按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发布房源信息,并在网站、杂志、广播等媒体上及时更新发布信息。
同时,对于经纪交易,中介公司必须在房屋审批手续齐全后才能发布。
4.交易环节中介公司有义务对中介经营的房屋认真对接租户信息,及时跟进房屋的出租、销售业务进展情况,并对客户提出的问题解答详细、准确、及时。
5.价格和服务中介公司必须为客户提供完整的价格和服务方案,价格和服务方案必须公开、透明,同时也要知会客户在出售、出租期间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和税费等。
房产中介房源管理制度

房产中介房源管理制度一、制度简介本制度旨在规范房产中介机构对房源的管理,确保房源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维护市场秩序和客户权益。
二、管理原则1. 真实性原则:房源信息必须真实可靠,不得虚报、瞒报、漏报。
2. 及时更新原则:房源信息应实时更新,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3. 保密原则:中介机构应保护客户隐私,不得泄露客户个人信息。
4. 责任追究原则:中介机构应对房源信息的管理和发布负责,如出现信息失真等问题,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管理流程1. 房源登记:中介机构应对每一套源进行实地考察,登记相关信息,包括房屋位置、面积、户型、建筑年代、产权年限、房价等。
2. 信息审核:中介机构应对采集到的信息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发布与维护:经审核通过的房源信息应在中介机构的网络平台或门店予以发布,并定期维护,确保信息的实时更新。
4. 客户隐私保护:中介机构应对客户个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四、管理要求1. 中介机构应建立健全的房源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人和相关部门,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2. 中介机构应定期对房源信息进行核查,如发现信息失真等问题,应及时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 中介机构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能力,确保房源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 中介机构应与委托人签订合法有效的委托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 中介机构应对客户进行风险提示,告知客户房源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至关重要,如发现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应及时更正,避免客户产生损失。
五、违规处罚1. 中介机构如发现虚报、瞒报、漏报房源信息等违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暂停业务等处罚。
2. 中介机构员工如发现违规行为未及时上报或参与违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3. 对于恶意发布虚假信息骗取客户信任、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将上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六、监督检查1. 行业协会应定期对中介机构房源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通报。
房源维护日常管理制度范本

房源维护日常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司房源维护管理工作,确保房源信息的真实、准确、有效,提高房源成交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房源维护管理工作应遵循真实、合法、及时、准确的原则,维护公司声誉和客户权益。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司房地产经纪业务的房源维护管理工作。
二、房源信息管理第四条房源信息应包括房源基本信息、房源照片、房源区位信息、房源权属信息等,由经纪人负责收集、整理和更新。
第五条房源信息应真实反映房源现状,不得虚构、隐瞒、误导客户。
房源照片应清晰、真实,不得使用意境图或经过修饰的图片。
第六条房源信息应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分类、编码,便于查询和管理。
第七条房源信息应及时更新,确保房源信息的时效性。
房源状态发生变化时,经纪人应及时调整房源信息。
第八条房源信息应保密,不得泄露给无关第三方。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房源业主同意,不得对外发布房源信息。
三、房源维护流程第九条房源维护分为日常维护和定期维护。
日常维护主要包括对房源信息的实时更新、业主沟通、现场查看等;定期维护主要包括对房源信息的全面检查、房源现场查看、与业主沟通等。
第十条经纪人应定期与房源业主进行沟通,了解房源动态,维护业主关系。
第十一条经纪人应定期进行房源现场查看,了解房源实际状况,确保房源信息真实、准确。
第十二条房源维护记录应详细记录房源维护情况,包括维护时间、维护内容、维护结果等,以备查阅。
四、房源质量控制第十三条房源质量控制分为房源筛选、房源审核和房源储备。
第十四条房源筛选是指根据房源基本信息、房源区位信息、房源权属信息等,对房源进行初步筛选,剔除不符合公司业务范围的房源。
第十五条房源审核是指对筛选后的房源进行详细审核,包括房源真实性、房源合法性、房源可操作性等,确保房源符合公司业务要求。
第十六条房源储备是指对符合公司业务范围的房源进行储备,为后续业务开展提供充足房源。
五、违规处理第十七条违反本制度的,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职、解除劳动合同等。
房源 客源管理制度

房源客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房源客源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加强信息安全管理,维护公司和客户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房源客源管理工作,包括房源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更新,客户信息的收集和管理,以及房源和客源的匹配服务等工作。
第三条所有从事房源客源管理工作的员工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勤勉履行责任,维护公司和客户的利益。
第四条公司将建立健全的房源客源管理体系,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满足客户需求。
第五条房源客源信息的管理要遵循信息安全管理的原则,确保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和安全。
第六条公司将建立房源客源管理追溯制度,可以追溯到信息的来源和处理流程,确保信息的合法性和透明性。
第七条公司将建立完善的数据备份和灾难恢复机制,确保房源客源信息的安全和可靠性。
第二章房源信息管理第八条房源信息的收集应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有权房源信息的收集要遵循房地产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信息的合法性。
第九条房源信息的整理和更新要及时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十条房源信息需要进行分类整理,便于客户查询和利用,同时要确保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房源信息的存储和备份要建立健全的安全保密机制,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可靠性。
第十二条房源信息的发布和宣传要根据公司的房源管理政策进行,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第三章客户信息管理第十三条客户信息的收集要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四条客户信息需要进行分类整理,建立客户档案,便于日后的管理和服务。
第十五条客户信息的存储和备份要建立健全的安全保密机制,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可靠性。
第十六条客户信息的使用和管理要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规,确保客户信息的安全和隐私。
第十七条公司将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制度,对客户的信用信息进行定期评价,建立客户信用等级制度。
第十八条公司将建立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和交流,提升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
中介公司房源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房源管理,提高房源利用率,保障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房源管理的部门和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
二、房源分类与登记第四条房源分为以下几类:1. 现房:已交付使用的房屋;2. 准现房:尚未交付使用,但预计在一定时间内可交付使用的房屋;3. 新房:开发商正在建设的房屋;4. 二手房:已过一手交易的房屋。
第五条房源登记要求:1. 房源信息应包括房屋位置、面积、户型、价格、配套设施、业主联系方式等;2. 房源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虚报、瞒报;3. 房源信息登记应使用统一格式的房源登记表,并由相关人员进行审核。
三、房源更新与维护第六条房源更新:1. 房源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及时更新;2. 更新内容包括:房屋价格、配套设施、业主联系方式等;3. 更新房源信息应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
第七条房源维护:1. 对已登记的房源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房源信息的准确性;2. 发现房源信息有误或已失效,应及时更正或删除;3. 对已成交的房源,应进行跟踪回访,了解客户满意度。
四、房源分配与使用第八条房源分配:1. 房源分配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2. 房源分配由业务部门负责,根据客户需求、房源情况等因素进行;3. 房源分配过程中,应充分尊重员工意见。
第九条房源使用:1. 严禁私自转让、出租、出售公司房源;2. 严禁利用公司房源谋取私利;3. 房源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
五、房源保密与安全第十条房源信息为公司商业秘密,员工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第十一条房源管理系统应设置严格的权限控制,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访问和操作。
六、考核与奖惩第十二条公司定期对房源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房源信息准确性、更新及时性、分配合理性等。
第十三条对在房源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四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中介公司房源内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房源内网的管理,确保房源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提高房源利用率,保障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网房源的收集、整理、发布、查询、维护及保密等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真实性:房源信息必须真实可靠,不得有虚假、误导性内容;2. 及时性:房源信息应及时更新,保持与市场同步;3. 安全性:严格保密房源信息,防止泄露给非授权人员;4. 有效性:提高房源利用率,促进业务成交。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房源管理部门,负责内网房源的日常管理。
第五条管理部门职责:1. 制定房源内网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2. 负责房源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查询、维护及保密工作;3. 对房源信息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及时;4. 定期对内网房源进行清理,删除无效房源;5. 培训员工,提高员工对房源内网管理的认识。
第三章管房源信息第六条管房源信息应包括以下内容:1. 房源基本信息:房屋地址、面积、户型、楼层、朝向、装修、配套设施等;2. 房源价格:成交价、挂牌价、租金等;3. 房源交易状态:在售、出租、已售、已租等;4. 房源图片:室内外实景、户型图等;5. 房源备注:特殊要求、优惠政策等。
第七条管房源信息应确保以下要求:1. 房源信息真实可靠,不得有虚假、误导性内容;2. 房源价格、交易状态等信息及时更新;3. 房源图片清晰,能准确反映房源实际情况;4. 房源备注详细,便于客户了解房源特点。
第四章管房源发布与查询第八条管房源发布:1. 员工通过内网系统提交房源信息,管理部门进行审核;2. 审核通过的房源信息在系统内发布;3. 管理部门对发布房源进行分类管理,便于客户查询。
第九条管房源查询:1. 客户通过内网系统查询房源信息;2. 管理部门提供房源查询服务,协助客户找到合适的房源。
第五章管房源维护与保密第十条管房源维护:1. 管理部门定期检查房源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有效;2. 员工发现房源信息有误,应及时上报管理部门进行修改;3. 管理部门定期清理无效房源,提高房源利用率。
房产中介公司房源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房产中介公司房源管理,提高房源利用效率,保障客户权益,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分支机构及全体员工。
第三条房源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房源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第二章房源信息管理第四条房源信息包括房源的基本信息、产权信息、交易信息、周边配套设施信息等。
第五条房源信息采集:1. 房源信息由经纪人负责采集,确保信息来源可靠、准确;2. 房源信息采集时应详细记录房源位置、面积、户型、朝向、装修状况、价格、产权性质等基本信息;3. 房源信息采集后,经纪人应及时将信息录入公司房源管理系统。
第六条房源信息更新:1. 房源信息如有变动,经纪人应及时更新,确保信息准确;2. 房源信息更新后,系统自动推送至相关业务部门。
第七条房源信息审核:1. 房源信息录入系统后,由房源审核员进行审核;2. 审核内容包括房源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3. 审核通过后,房源信息方可对外发布。
第三章房源分配与使用第八条房源分配:1. 房源分配遵循“先到先得”原则,经纪人可根据客户需求进行分配;2. 房源分配时,应充分考虑房源与客户需求的匹配度。
第九条房源使用:1. 经纪人使用房源时,应遵守以下规定:a. 不得擅自修改房源信息;b. 不得将房源信息泄露给第三方;c. 不得利用房源信息谋取私利;d. 不得损害客户权益。
第十条房源成交:1. 房源成交后,经纪人应及时将成交信息录入系统;2. 成交信息包括成交价格、成交时间、成交客户等;3. 成交信息录入后,系统自动生成成交报告。
第四章房源维护与管理第十一条房源维护:1. 经纪人应定期对房源进行维护,确保房源信息准确;2. 经纪人应关注房源周边配套设施变化,及时更新房源信息。
第十二条房源管理责任:1. 经纪人对所负责的房源信息负有管理责任;2. 房源管理不善,导致客户权益受损或公司利益受损的,经纪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房源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房源管理制度

房源管理制度为规范公司房源管理的各个环节,保证资源质量和最大限度的创值,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房源归属及拆佣管理一、房源拆佣的范围及比例(一)分配范围:房源只参与按公司收费标准收取的佣金的分配,不参与其它获益的分配;(二)分配比例:1、公司有该房源委托书的,房源人20%,收匙人5%,签订书面多家委托人5%,签订书面独家委托人20%;(书面委托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否则视为无效委托)2、所收钥匙在成交前已取走,则房源人按20%分配。
二、可拆佣房源的标准(一)房源关键要素齐全、准确,方判定为可拆佣房源。
具体为:楼盘名称、具体的物业地址、楼层、总层数、建房年代、价格、产权面积、产权情况、装修、看房情况、业主姓名、正确联系方式(二)以上要素的完整和准确性的完善,最迟不超过24小时。
如果成交发生在24小时之内,则成交后进行修改、补充达标的房源,仍不可拆佣。
(三)如因要素不齐全,没能达到拆佣标准,房源人不能参与业绩分配,则该部分业绩划规公司。
三、在以上必备要素之外,城区、片区、用途、类型、户型、实用面积、交易方式、朝向、付款等信息对于后续工作非常重要,要求尽量完整登录。
四、经纪人接盘操作流程:获得报盘信息规范填写《中联地产物业信息登记表》第一时间录入中联地产楼盘系统,接盘3天内勘察物业,业主签署《出租/出售委托书》当日将委托书交本组分行经理五、房源新增中违规的处理:(一)未在3天内勘察物业,由业主签署《出租/出售委托书》,即使要素齐全,达到可拆佣房源标准,按10%享有其业绩分配。
(二)如新接房源未在第一时间登录中联地产楼盘系统,视为窝盘。
如登盘时间在成交时间之后,不论任何情况均视为成交分行与成交人窝盘。
窝盘行为根据其产生的影响对责任人罚款50—500元。
(三)所有在公司成交的盘源均应为中联地产楼盘系统中现有的房源,否则此单不计所有业绩和提成。
外接代办过户除外。
六、房源的不同状态及转变(一)无效盘:如房源的楼盘名称、栋数、房号准确无误,但确实没有业主电话,可作为半成品录入中联地产楼盘系统,状态为无效盘;已有联系方式但全部失效的也列为无效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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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源管理制度为规范公司房源管理的各个环节,保证资源质量和最大限度的创值,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房源归属及拆佣管理一、房源拆佣的范围及比例(一)分配范围:房源只参与按公司收费标准收取的佣金的分配,不参与其它获益的分配;(二)分配比例:1、公司有该房源委托书的,房源人20%,收匙人5%,签订书面多家委托人5%,签订书面独家委托人20%;(书面委托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否则视为无效委托)2、所收钥匙在成交前已取走,则房源人按20%分配。
二、可拆佣房源的标准(一)房源关键要素齐全、准确,方判定为可拆佣房源。
具体为:楼盘名称、具体的物业地址、楼层、总层数、建房年代、价格、产权面积、产权情况、装修、看房情况、业主姓名、正确联系方式(二)以上要素的完整和准确性的完善,最迟不超过24小时。
如果成交发生在24小时之内,则成交后进行修改、补充达标的房源,仍不可拆佣。
(三)如因要素不齐全,没能达到拆佣标准,房源人不能参与业绩分配,则该部分业绩划规公司。
三、在以上必备要素之外,城区、片区、用途、类型、户型、实用面积、交易方式、朝向、付款等信息对于后续工作非常重要,要求尽量完整登录。
四、经纪人接盘操作流程:获得报盘信息规范填写《中联地产物业信息登记表》第一时间录入中联地产楼盘系统,接盘3天内勘察物业,业主签署《出租/出售委托书》当日将委托书交本组分行经理五、房源新增中违规的处理:(一)未在3天内勘察物业,由业主签署《出租/出售委托书》,即使要素齐全,达到可拆佣房源标准,按10%享有其业绩分配。
(二)如新接房源未在第一时间登录中联地产楼盘系统,视为窝盘。
如登盘时间在成交时间之后,不论任何情况均视为成交分行与成交人窝盘。
窝盘行为根据其产生的影响对责任人罚款50—500元。
(三)所有在公司成交的盘源均应为中联地产楼盘系统中现有的房源,否则此单不计所有业绩和提成。
外接代办过户除外。
六、房源的不同状态及转变(一)无效盘:如房源的楼盘名称、栋数、房号准确无误,但确实没有业主电话,可作为半成品录入中联地产楼盘系统,状态为无效盘;已有联系方式但全部失效的也列为无效盘。
无效盘48小时内扫进资料盘。
得到有效联系方式后视为有效,转到当前。
以资料盘为基础,提供业主电话,并按可拆佣房源标准跟进、完善信息,则完成全部工作的经纪人享有100%的房源份额。
可拆佣房源标准中关键信息,缺失其中任何一条,视为无效盘,无效房源不享有业绩分配。
(二)房源状态由有效改为无效、已租已售等状态后,重新开盘,该房源为开盘经纪人所有。
开盘的界定为:第一时间联系业主并提供真实有效的房源跟进。
七、人事变动的房源处理:(一)两种情形的人事变动涉及房源的转出1、经纪人职位变动,不再在营业部从事经纪人岗位工作2、经纪人离职,不再在本公司工作经纪人在区域、分行间调动,房源归属不变。
(二)人事变动后房源的处理分行经理将该经纪人的全部房源转为公盘,暂存分行经理名下,在48小时内分配给分行其他经纪人,通知接管理经纪人。
经纪人接管后履行房源权人所有的责任,享受相应的权益。
分行经理名下不得有房源存放超过48小时。
(三)经纪人调岗或离职,在异动之前已成交的,按标准全额提成;异动前未成交的,则不再享有该房源提成。
第二章重盘、垃圾盘等虚假房源的管理一、重盘(一)重盘的产生:经纪人接到房源时,没有查看系统中是否已有有效房源登记,导致重复登录,甚至明知重盘仍然恶意输入房源。
(二)重复房源的归属:以录入中联地产楼盘系统时间先后为界定标准,先录者为房源归属人。
(三)重盘的管理:1、日常检查:分行经理必须定期检查重复房源,两次检查间隔不得超过7天。
2、重盘的处理:分行经理负责本分行重盘的处理,将重盘中的有效跟进转入有效盘中,在重盘中跟进“经核实,此房源与A号房重复,以A号房源为准”,同时将重盘状态改为无效。
出现重盘,对重复登记经纪人罚款50元/条,由分行内部执行。
3、考虑到系统信息交换原因,登记时间在20分钟以内的重盘不在罚款之列。
但要及时作出处理。
二、垃圾盘:(一)垃圾盘的产生:有效房源的状态发生变化,比如:售盘中出现已售、不售、只租不售、暂时不售等状态变化,租盘发生已租、不租等状态变化,但是相关责任人没有及时更改中联地产楼盘系统中的房源状态,导致垃圾盘的产生。
(二)垃圾盘的管理:1、专人清理:垃圾盘由房源人负责清理。
2、清理方式:经纪人负责清理各自房源。
当房源跟进中出现相关提示(如:此房已售、不售,此房已租、不租等)后,房源人应及时核实情况。
如跟进属实,则立即更改房源状态。
如跟进不符,房源人必须将核实的详细情况写上跟进,并反馈给分行经理,杜绝类似恶意行为发生。
恶意跟进罚款50元/次,在各分行内部执行。
3、清理期限:经纪人应及时清理自己的房源。
有效房源出现相关提示达到7天,房源人既未在中联地产楼盘系统中更改房源状态,也没有跟进核实的详细情况,则对该房源人实施罚款,每条房源15元,并由房源人马上跟进落实。
罚款在各分行内部执行。
三、虚假房源的界定(一)确认为重盘或垃圾盘的房源,均属于虚假房源。
(二)公司中联地产楼盘系统中的房源信息有以下任一情况,均可界定为虚假房源。
1、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无法带客户看房,在两周内超过三次的;2、委托有效期限超过三个月的房源信息;3、分行已成交超过一周(从合同签定之日起)仍未在中联地产楼盘系统中录入成交记录跟进的;4、价位在30万以下(含30万)的房源信息涨幅超过20000元,价位在30万至50万的房源信息涨幅超过30000元,价位在50万以上的房源信息涨幅超过50000元,经确认超过一周仍未调整修改的房源信息;5、物业地址、面积、楼层、配套设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房源信息;6、所在地段与实际情况偏差较大(房源信息与房源的实际位置相差超过一条街或路)的房源信息;7、出售物业面积或总价中包含车库、地下室等未加以说明的房源信息;8、房屋建成年代误差超过3年的房源信息。
四、虚假房源的处罚:(一)各分行经理负责对所在分行的房源质量进行把关。
公司总部对各分行每月出现的虚假房源情况进行检查、记录,并按其当月总套数多少,处以10-60元/套的现金处罚。
(二)记录和处罚的范围包括:本章第三条定义的虚假房源,但规定处理期限(7天)内的重盘和垃圾盘除外。
(三)具体处罚标准:有5套或以下者,罚款10元/套;有6-10套者,罚款20元/套;有11-15套者,罚款30元/套;总数超过15套者,罚款60元/套。
五、虚假房源信息的监管方法1、告知客户及全体员工,号召共同监督;2、设立风险防范中心,专人监管。
3、以上涉及的罚款,注明为分行内部执行的,列入分行基金,公司每月检查由公司开具过失单,罚款从工资收入中扣除。
第三章输盘标准一、“楼盘字典”输入标准1、分行经理具有添加“楼盘字典”的权限;2、“楼盘字典”输入须准确无误,新增加楼盘字典应以其房屋所有权证或相关产权证明上的名称为准,须注意物业注册名与广告名称有时有区别;3、开发超过一期的物业,完整名称应为“楼盘名称+期数(+别名)”。
如“东海花园二期(附录居)”。
没有别名则直接输入,如“海月花园一期”。
二、“栋/座”输入标准1、当栋/座为阿拉伯数字时,以两位以上阿拉伯数字输入,如“01、02、15……”;2、当栋/座为英文字母时,直接输入大写字母“A、B、C……”;3、当栋/座为汉字时,直接输入,如“华联阁、观景阁……”;4、以上三条,一律不允许带任何单位,如“栋、座……”;5、只有唯一一栋,只允许输入“单栋”。
三、“房号”输入标准:1、完整房号包括楼层和房号两部分缺一不可,房号必须连楼层一起填写;2、房号为阿拉伯数字时,采用“2+2”登录法。
前两位为楼层,后两位为房号,如“0108、2604、1917……”等。
楼层和房号在10以下的都须在数字前面加“0”;3、房号为英文字母时,采用“2+1”登录法,且用大写字母表明。
如6楼f单元则录入“06F”;4、录入整层,如2楼整层,需录入“0200”,其中“00”代表整层。
几层一起报盘的,须每层分开录入;如几层必须一起租或售,则在相关各层的备注栏中都要注明。
5、特殊情况照实在备注栏填写;四、其他项目1、“交易、状态、面积、价格、产权、现状、看房、装修、证件、付款、付佣、配套、备注”等项目,均需要准确填写;2、“交易”栏如为出售且价格为空房出售价格,无论房内有无家私电器,则“家具、家电”栏填写为“无”;3、“业主”项填写时应填上产权证上的名称,无论公司或个人,未确认前只能填写联系人一栏,“联系人”必须注明先生或小姐等称呼;4、“电话”栏须注明类型(办公或家庭或小灵通),尽可能多的填上号码;5、“来源”必须选择清楚。
五、处罚措施1、房源输入不规范的,其他同事发现后,可在中联地产楼盘系统中跟进提示,提示后24小时内房源人仍未修改,可通知本分行经理直接修改并更改该房源拥有人,不允许经纪人重新录入该房源。
2、面积、栋号、房号等输入错误,按无效盘处理。
第四章房源销控(封盘)1、预定条件:1)价格达到或接近业主委托价2)定金数额必须足定2万,租、售单小定或诚意金最低数额均需达到佣金保障。
2、在达到预定条件后,分行经理有权在72小时内对相应的房源进行销控(封盘)。
3、如有特殊原因需延长销控(封盘)时间,分行经理必须请示区域经理或以上级别人员同意,并在中联地产楼盘系统上写好跟进,跟进内容为:“此单已经区域经理同意,封盘时间延长至*月*日*时*分。
”4、成交业务若有分行合作,由盘源所在区域分行经理实施销控(封盘)。
5、销控违规的处理:1)如出现未经区域经理批准自行延长销控(封盘)时间,或经批准延长但未写跟进,对分行经理罚款200元/次。
2)如出现价格未到位、未签订《委托购买协议》、诚意金收取金额不足等情况,经理自行销控(封盘),需追究经理责任,每次视情节轻重罚款200—1000元;第五章房源开发流程附件:1、物业信息登记表2、出租/出售委托书3、房源开发流程图附件1:业主房源租售信息登记表附件3:房源开发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