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装置技术标准
井下接地极敷设标准及要求

井下接地极敷设标准及要求一、36V以上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铅皮和橡套(塑料)电缆的接地芯线或屏蔽护套等均必须接地。
在矿井中禁止使用无接地芯线(或无其它可供接地的护套,如铅皮、铜皮套等)的橡套电缆或塑料电缆。
二、所有必须接地的设备和局部接地装置,都要和总接地网连接。
三、主接地极应浸入水仓中;主、副水仓必须各设一块。
2四、主、副水仓的主接地极和分区的主接地极,均应采用面积不小于0.75m、厚度不小于5mm的钢板。
如矿井水含酸性时,应视其腐蚀性情况适当加大其厚度或镀上耐酸金属,或采用其他耐腐蚀钢板。
五、安装主接地极时,应保证接地母线和主接地极连接处不承受较大拉力,并应设有便于取出主接地极进行检查的牵引装置。
其装设方法可参照图2所示进行。
六、在下列地点应装设局部接地极:1、每个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变压器)。
2、每个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
3、每个低压配电点或装有3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
4、无低压配电点的采煤工作面的机巷、回风巷、集中运输巷(胶带运输巷)以及由变电所单独供电的掘进工作面,至少要分别装设一个局部接地极。
5、连接动力交联电缆的每个接线盒以及高压电缆连接装置。
七、局部接地极最好敷设于巷道水沟内,无水沟时应埋设在潮湿的地方。
2八、埋设在巷道水沟或潮湿地方的局部接地极,可采用面积不小于0.6m、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
如矿井水含酸性时,应视其腐蚀性情况适当加大其厚度或镀上耐酸金属,或采用其他耐腐蚀钢板。
其装设方法可参照图3所示进行。
九、埋设在其它地点的局部接地极,可采用镀锌铁管。
铁管直径不得小于35mm,长度不得小于1.5m。
管子上至少要钻2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眼,铁管垂直于地面(偏差不大于15?),并必须埋设于潮湿的地方,如果埋设有困难时,可用两根长度不得小于0.75m、直径不得小于22mm的镀锌铁管。
每根管子上至少要钻1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眼,两根铁管均垂直于地面(偏差不大于15?),并必须埋设于潮湿的地方。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安装标准

电气设备安装标准一、外部标准:1、电气设备应上设备架,设备架离地约0.3米。
2、正确连接电气设备接地线与接地极,接地极与电气设备的距离大于5m。
3、每组电气设备两台设备间距约0.5米(两台设备喇叭嘴间距),中间连接电缆应适度(以两喇叭直线距离下垂180±30mm左右为准)。
4、凡有电缆压线板的电器,引入引出电缆必须用压线板压紧,但不得把电缆压扁。
5、紧固件应齐全、完整、可靠。
同一部分的螺母、螺栓其规格应要求一致。
螺杆裸落部分一般为1-3扣。
凡用螺栓连接紧的部件,其间夹有弹性物者(如密封圈与橡套电缆)不允许加弹簧垫圈。
6、喇叭嘴压紧要有余量,余量不小于1毫米,否则为失爆。
线嘴应平行压紧,两压紧螺丝入口之差应不大于5毫米,否则为不完好。
7、隔爆接合面紧固螺栓应加装弹簧垫,用弹簧垫圈时其规格应与螺栓保持一致,紧固程度应以将其压平为合格。
8、密封圈的分层侧在接线时,应向里;密封圈内径与电缆外径的配合为±1毫米;密封圈刀削后应整齐圆滑,不得出现锯齿状。
二、内部标准:1、电缆护套伸入器壁的长度为5至15mm,小于5mm是失爆,大于15mm为不完好。
2、接线应整齐(不扭弯)、紧固、导电良好、无毛刺。
卡爪(或平垫圈)弹簧垫(双帽齐全)使用线鼻子时可不用平垫圈,接线后,卡爪(或平垫圈)不压绝缘胶皮或其他绝缘物,芯线裸露距卡爪(或平垫圈)不大于10mm。
3、接线腔地线长度应适宜,以松开线嘴卡兰拉动电缆后,三相火线拉紧或松脱,地线不掉为宜。
接地螺栓、螺母、垫圈不允许涂绝缘物。
4、接线柱螺丝、弹垫齐全与卡抓齐全,压线紧固。
5、接线腔内清洁无杂物,电源板盖好。
6、防爆面清洁无杂物,无锈迹,光滑无伤痕,必须涂凡士林。
7、当线嘴已全部压紧仍不能将密封圈压紧时,只能用一个厚度适当,不开口的金属圈来调整,不得填充其他杂物(包括再加密封圈等)。
8、其它标准参照«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五十条»(见附1)。
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规定

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规定一、电压在36V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钢丝、铅皮屏蔽护套等必须有保护接地;二、任一组主接地极断开时,井下总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每一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至局部接地极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和接地连接导线的电阻值,不得超过1Ω;三、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包括电缆的铠装、铅皮、接地芯线和局部接地装置,应当与主接地极连接成1个总接地网;主接地极应当在主、副水仓中各埋设1块;主接地极应当用耐腐蚀的钢板制成,其面积不得小于、厚度不得小于5mm;在钻孔中敷设的电缆和地面直接分区供电的电缆,不能与井下主接地极连接时,应当单独形成分区总接地网,其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四、下列地点应当装设局部接地极:一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移动变压器;二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三低压配电点或者装有3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四无低压配电点的采煤工作面的运输巷、回风巷、带式输送机巷以及由变电所单独供电的掘进工作面至少分别设置1个局部接地极;五连接高压动力电缆的金属连接装置;六单独安装的馈电开关、各类型组合开关和双风机双电源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组合开关;局部接地极可以设置于巷道水沟内或者其他就近的潮湿处;设置在水沟中的局部接地极应当用面积不小于、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或者具有同等有效面积的钢管制成,并平放于水沟深处;设置在其他地点的局部接地极,可以用直径不小于35mm、长度不小于的钢管制成,管上至少钻2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并全部垂直埋入底板;也可用直径不小于22mm、长度为1m的2根钢管制成,每根管上钻1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2根钢管相距不得小于5m,并联后垂直埋入底板,垂直埋深不得小于;五、连接主接地极母线,应当采用截面不小于50mm2的铜线,或者截面不小于100mm2的耐腐蚀铁线,或者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100mm2的耐腐蚀扁钢;电气设备的外壳与接地母线、辅助接地母线或者局部接地极的连接,电缆连接装置两头的铠装、铅皮的连接,应当采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铜线,或者截面不小于50mm2的耐腐蚀铁线,或者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50mm2的耐腐蚀扁钢;六、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除用作监测接地回路外,不得兼作他用;七、接地极、接地母线和接地引线不准浆在绝缘不导电的水泥底板或其他容易造成接地保护失效的绝缘介质中;八、安设在水沟中的接地极必须浸在水中,安设在潮湿的煤层或砂土等介质中的接地极埋入深度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井下接地保护规定,严禁出现接地极裸露晒干吧鱼现象;九、接地线与电气设备外壳接地螺丝连接时,接地线必须使用线鼻子或卡爪与电气设备外壳接地螺丝压接;各部位接地螺栓必须连接紧固并有防松弹簧垫,接地螺栓必须大于M10直径大于10mm;接地母线、接地引线以及接地螺丝压接处不准刷漆,接地极和接地螺丝出现锈蚀的必须及时处理;否则,每发现一处接地极不合格罚款100元;十、使用耐腐蚀接地扁铁作为主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母线时,接地扁铁相互叠加连接时,必须使用2个或2个以上接地螺丝相互压接;接地扁铁中间不能有闲置孔;十一、移动变电站变压器主体、移变高压馈电开关俗称移变高压头及高压头电缆进出线联接器和移变低压馈电开关或移变低压保护箱俗称低压头必须按规定安装局部接地极;需要安装主接地极、辅助接地极的移动变电站、带有选择性检漏继电保护装置的低压馈电开关、各类型组合开关及照明信号综保的主接地极、辅助接地极必须分开安装,并且主、辅接地极间距不得小于5米,辅助接地极引出线应当采用截面积不小于25mm2的带绝缘护套的煤矿用不燃性独股铜芯电缆线;所有接地母线、接地引线和辅助接地线必须分开压接,不准集中压接在一个接地极螺丝上,否则每处罚款100元;十二、单独安装的馈电开关、各类组合开关包括双风机双电源组合开关以及井下3台及3台以上电气设备配电点,必须按规定安装局部接地极,否则每处罚款100元;十三、截面积为不小于50mm2铜线的主接地极之间或者截面积为不小于25mm2铜线的局部接地极之间采用重叠绑扎连接时,应采用独股硬铜线绑扎,重叠绑扎长度不能小于100mm且独股硬铜线缠绕绑扎匝间排列应整齐,否则每处罚款100元;十四、井下每发现一处接地极不符合规程规定要求的或接地螺丝松动的,每处罚款100元;十五、36V及以上电压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调度通讯、人员定位、通防监测、防冲设备装置或设施的金属外壳、构架等必须有保护接地,否则每处罚款100元;十六、本规定如与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其他规定相抵触时,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其他规定执行。
2024年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

2024年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电气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安装,包括电力设备、照明设备、通信设备等。
第三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以本规定为依据进行安装。
第四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电气工程人员进行安装和维护。
第二章接地装置第五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应设置可靠的接地装置,以保证设备及人员的安全。
第六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铜导体,其截面积应根据设备的负荷确定。
第七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应与井下设备的设备接地系统相连接,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具体数值应根据设备的特点和电气负荷确定。
第九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应设置监测装置,及时监测接地电阻的变化情况,并能够发出报警信号。
第三章安装要求第十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应与井下设备的金属结构物相连接,以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接地。
第十一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应杜绝临时接地装置,确保接地装置的永久性和可靠性。
第十二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应设置接地块,其数量和布置应满足相关规定,确保接地电阻的合理分布。
第十三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应设置保护罩,防止外界因素对接地装置的影响。
第十四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的设置位置应方便操作和维护,并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第四章检测与维护第十五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应定期进行检测,确保接地装置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第十六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的检测应由专业的电气工程人员进行,并记录相应的检测结果。
第十七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的维护应定期进行,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的维护应由专业的电气工程人员进行,并记录相应的维护情况。
煤矿井下接地规范

井下电气设备接地装置管理规范一、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井下所有接地装置。
二、依据文件《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煤矿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置的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三、总则1、术语和定义:保护接地:把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经导电体和大地连接起来,在满足一定的接地电阻的条件下,该设备外壳的电位可降低到安全范围之内,因此流过人体的触电电流也在安全值之内,足以防止人身触电事故的发生,这种为了防止人身触电,将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接地的方法,称为保护接地。
主接地极:设置在井底主、副水仓或集水井内的接地极。
局部接地极:为加强接地系统的可靠性,保证总接地网接地电阻不超过2Ω,在装有电气设备的地点(如机电硐室、变电所、配电点、电缆接线盒等地点)独立埋设的接地极。
辅助接地:配合检漏保护系统进行保护性能检测、试验用的接地设施。
总接地网:整个井下通过接地母线、辅助接地母线、连接导线及接地导线连接在一起并与所有电气设备(包括电缆)的接地部分和各主接地极、局部接地极均相连接而形成的接地网络。
总接地网的接地电阻:所有主接地极、局部接地极的对地电阻和总接地网接地线电阻的总和。
2、电压36V以上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铅皮和橡套(塑料)电缆的接地芯线或屏蔽护套等均必须接地,其接地通过接地线(电缆接地芯线)与接地网可靠连接。
具有检漏保护且具有漏电试验功能的低压开关,必须设置辅助接地系统。
3、所有必须接地的设备和局部接地装置,均要与总接地网连接(检漏装置用的辅助接地系统除外)。
4、下列地点必须装设局部接地极:4.1 井下所有变电所(包括移动变压器和干式变压器);4.2 每个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4.3 每个低压配电点(包含有馈电开关)或装有3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4.4 连接高压电缆的每个接线盒或高压电缆连接装置;5、所有电气设备的接地芯线,必须与设备壳体的接地点可靠连接,与接地网络连成一体,实现接地保护;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除用作监测接地回路外,不得兼作他用。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装置规程为了规范我们地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的正确安装和使用,防止一切人身触电事故的发生,避免设备漏电而产生的火花引起的瓦斯、煤尘爆炸,特制定如下安装、检查、维护要求,望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一、保护接地要求:1.电压在36V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具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铝皮及屏蔽护套等必须有保护接地。
2.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每个移动和手持电气设备与本地接地极之间用于保护接地的电缆芯和接地连接线的电阻值不得超过1Ω。
并每一季度检验一次。
3.连接主接地极的接地母线,采用截面不小于50mm2的铜线,或截面不小于100mm2的镀锌铁线或扁钢(厚度不小于4 mm)。
连接地线的横截面不得小于25mm2的铜线或不小于50mm2的镀锌铁线或扁钢(厚度不小于4 mm)。
4.主接地极应在主、副水仓中各埋设一块。
局部接地极可设置在车行道沟渠或附近其他潮湿场所。
6.局部接地极应安装在以下位置:⑴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移动变压器)。
⑵带有电气设备和单独安装的高压电气设备的腔室。
⑶低压配电点或10米范围内装有3不止电气设备的位置。
⑷由变电所单独供电的掘进工作面,至少应分别设置1个局部接地极。
无低压配电点采煤工作面运输巷道、回风巷、集中运输巷(胶带运输行)至少应分别设置1个局部接地极;⑸连接高压电力电缆的金属连接装置。
地下单个低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安装应根据当地接地安装要求进行,必须保证接地点的电阻值不小于2Ω。
二、地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制造标准:1、井下硐室、对手交接班地点如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乳化泵站、排水泵站电气设备外壳与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的连接,电缆连接装置两头的铠装、铅皮的连接,采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裸铜线。
2、井下固定、半固定设备(但无人看管或移动电气设备)外壳与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之间的连接,电缆连接装置两头的铠装、铅皮的连接,采用截面不小于50mm2的镀锌铁线,即直径不小于8毫米的50mm2钢绞线。
电气设备保护装置标准

电气设备保护装置标准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电气设备保护装置标准一.保护接地系统㈠地面供电系统及井下供电系统必须有完善的保护接地网1.•地面变电所必须有水平导体组成的接地网,接地体和接地线的选择符合GB50169-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避雷器或避雷针的集中接地必须有独立的接地装置,符合GB50057-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006年修订稿)的规定。
接地电阻值符合有关设计要求。
2.•井下接地网主接地体应在主、副水仓各埋设一块,接地体用耐腐蚀的钢板制成,其面积不小于0.75m2,厚度不小于5mm。
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测得的接地电阻,不得超过2Ω。
3.•各类保护接地装置严格按要求敷设,接地引线要明线敷设,与接地装置连接处用镀锌螺栓连接,便于检测接地电阻值。
㈡防避雷装置的装设、检测。
1.•对建筑物及输电线路、变电所、电机的防雷设施,按规程规定装设齐全,并做好编号、登记、建档工作。
2.•防雷设施每年雨季前进行安全检测、试验、安装,做好原始记录,凡检测不合格的必须限期整改,整改意见和结果留有记录,存档备查。
二、过流和漏电保护㈠变配电所(变电亭)变压器二次出线总开关及分路开关有可靠过流保护。
过流整定值每年整定试验一次,负荷变化时要随时整定试验,并有过流整定试验记录。
㈡漏电保护的装设1、三相四线制供电系统的移动式设备、手持工具,常年处于潮湿、野外作业场所的电气设备,必须装设漏电保护。
采用架空摩擦接触方式引入电源的场所,其电源开关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
2、宿舍应在户内安设漏电保护器。
3、•装设两级漏电保护的配合应为:上一级开关安装200mA中等灵敏度,动作时间0.2秒(或0.1秒)的漏电保护器,下一级开关安装动作电流30mA高灵敏度、动作时间0.1秒的漏电保护器。
4、漏电保护器后的保护零线不能重复接地。
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规定

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规定一、电压在36V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钢丝)、铅皮(屏蔽护套)等必须有保护接地。
二、任一组主接地极断开时,井下总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
每一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至局部接地极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和接地连接导线的电阻值,不得超过1Ω。
三、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包括电缆的铠装、铅皮、接地芯线)和局部接地装置,应当与主接地极连接成1个总接地网。
主接地极应当在主、副水仓中各埋设1块。
主接地极应当用耐腐蚀的钢板制成,其面积不得小于0.75m2、厚度不得小于5mm。
在钻孔中敷设的电缆和地面直接分区供电的电缆,不能与井下主接地极连接时,应当单独形成分区总接地网,其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
四、下列地点应当装设局部接地极:(一)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移动变压器)。
(二)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
(三)低压配电点或者装有3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
(四)无低压配电点的采煤工作面的运输巷、回风巷、带式输送机巷以及由变电所单独供电的掘进工作面(至少分别设置1个局部接地极)。
(五)连接高压动力电缆的金属连接装置。
(六)单独安装的馈电开关、各类型组合开关和双风机双电源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组合开关。
局部接地极可以设置于巷道水沟内或者其他就近的潮湿处。
设置在水沟中的局部接地极应当用面积不小于0.6m2、厚度不小于3mm 的钢板或者具有同等有效面积的钢管制成,并平放于水沟深处。
设置在其他地点的局部接地极,可以用直径不小于35mm、长度不小于1.5m的钢管制成,管上至少钻2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并全部垂直埋入底板;也可用直径不小于22mm、长度为1m的2根钢管制成,每根管上钻1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2根钢管相距不得小于5m,并联后垂直埋入底板,垂直埋深不得小于0.75m。
五、连接主接地极母线,应当采用截面不小于50mm2的铜线,或者截面不小于100mm2的耐腐蚀铁线,或者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100mm2的耐腐蚀扁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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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装置技术标准
一、技术内容及要求:
1、电压在36V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源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细带(或钢丝),铅皮或屏蔽护套必须有保护接地。
2、所有必须接地的设备和局部接地装置,都要有总接地网相连。
3、主接地极应浸入水仓中,主、副水仓必须各设一块,矿井有几个水平时,每个水平总接地网都要与主、副水仓中的主接地极连接。
4、主接地极应用耐腐蚀的钢板制成,其面积不得小于0.75m2、厚度不得小于5mm。
5、下列地点必须装设局部接地极:
1) 、每个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移动变压器)
2)、每个装有电气设备的铜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
3)、每个低压配电点或装有三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
4)、无低压配电点的采煤工作面的机巷、回风巷、集中运输巷以及由变电所单独供电的掘进工作面,至少要分别装设一个局部接地极。
5)、连接动力铠装电缆的每个接线盒以及变压器电缆连接装置。
6、局部接地极可设置于巷道水沟内或其他就近的潮湿处。
7、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
8、每台设备均必须用独立的连接导线与接地网相连,禁止将几台设备串联接地。
9、设置在水沟中的局部接地极应用面积不小于0.6M2,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或具有同等有效面积的钢管制成,并应平放于水沟深处。
10、设置在其他地点的局部接地极,可用直径不小于35mm长度不小于1.5m的钢管制成,管上至少钻2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并垂直埋入底板;也可用直径不小于22mm 长度为1m的2根钢管制成,每根管上应钻1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2根钢管相距不得小于5m,并联后垂直埋入底板,垂直埋深不小于0.75m。
11、接地线及变电所的辅助接地母线,应采用断面,不小于50mm2的裸铜线,断面不小于100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断面不小于100mm2的镀锌扁钢。
12、采区配电点及其它机电峒室的辅助接地母线,应采用断面不小于25mm2的铜线,断面不小于50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断面不小于50mm2的镀锌扁钢。
13、连接导线,接地导线应采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裸铜线,断面不小于50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断
面不小于50mm2的镀锌扁钢。
14、额定电压低于或等于127V的电气设备的接地导线,连接导线,可采用断面不小于6mm2的铜线。
15、严禁采用铝导体作为接地极,接地母线,辅助接地母线,连接导线和接地导线。
16、未镀锌的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要定期进行防腐处理,1—2年应涂刷一次。
17、从任意一个局部接地装置处所测得的总接地网的接地电阻,不得超过2欧。
18、保护接地的接地极安装应遵守下列规定:
1)、安装主接地极时,应保证接地母线和主接地极连接处不承受较大的拉力,并应设有便于取出主接地极进行检查的牵引装置。
2)、局部接地极安装在巷道水沟和潮湿的地方,局部接地极与连接导线的焊接长度不小于50mm。
19、固定电气设备的接地应遵守下列规定:
1)、变压器的接地,应将高低压侧的铠装电缆的钢带、铅皮用连接导线分别接到变压器外壳上专供接地的螺钉上,如用橡套电缆时,将电缆的接地芯线接到进出线装置的内接地端子上,然后将变压器外壳的接地螺钉用连接导线接到接地母线上。
2)、电动机的接地,可直接将其外壳的接地螺钉接到接
地母线上。
橡套电缆应将专用接地芯线与接线箱(盒)内接地螺钉连接。
如用铠装电缆时,应将端头的铠装钢带铅皮同外壳的接地螺钉连接。
3)、高压配电装置的接地,应将各进、出口的电缆接地部分分别用独立的连接线连接到配电装置的接地螺钉上,然后用连接导线将进口电缆头接地螺钉与底架接地螺钉相连接,最后连接到接地母线上。
4)、井下各机电峒室、各采区变电所及各配电点的电气设备的接地,除通过电缆的铠装层、屏蔽套或接地芯线与总接地网相连外,还必须设置辅助接地母线,所有设备的外壳都要用独立的连接导线接到辅助接地母线上。
5)、井下中央变电所所有设备的接地,应将接线盒上的接地螺钉直接用接地导线与局部接地极相连接。
20、移动电气设备的接地极安装应遵守下列规定:
1)、移动电气设备的接地芯线应比主芯线长一些,并且与电气设备进线装置内的接地端子相连。
2)、移动变电站的接地,应先将高、低压侧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分别接到进线装置的内接地端子上,用连接导线将高压侧电缆引入装置上的外接地端子与高压开关箱的外接地端子连接牢固,再将高、低压侧开关箱和干式变压器上的外接地螺钉分别用独立的连接导线接到接地母线上。
21、接地线的连接和加固应遵守下列规定:
1)、接地母线与主接地极的连接要用焊接。
接地导线和接地母线的连接最好也用焊接,无条件时,可用直径不小于100mm的镀锌螺栓装置拧紧连接处。
2)、在混凝土或用料石砌碹的机电峒室里,接地线应用铁钩或卡子固定在地面碹墙上,
3)、在木支架的巷道中,可用U形铁钉固定接地母线。
22、接地电阻的测定应遵守下列规定:
1)、井下总接地网的接地电阻测定,要有专人负责,每季度至少一次,新安装的接地装置,在投入运行前,应测其接地电阻值,并必须将测定数据汇入记录表内。
2)、在有瓦斯和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内进行接地电阻测定时,应采用本质安全型接地摇表;如采用普通型仪器时,只准在瓦斯浓度小于1%的地方使用,并采取一定的安全措施,报有关部门审批。
二、井下保护接地的检查:
1、有值班人员的机电硐室和有专职司机的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每班必须进行一次表面检查。
其它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由维修人员进行每周不少于一次的表面检查。
发现问题应及时记入记录表内,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2、电气设备在每次安装或移动后,应详细检查电气设备的接地情况,对那些震动较大及经常移动的电气设备,应特别注意随时加强检查。
3、检查发现接地装置有损坏时,应立即修复。
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未修复前禁止受电。
4、每年至少对主接地极和局部接地极详细检查一次。
1)、主接地极和浸在水沟中的局部接地极应提出水面检查,如发现接触不良或严重锈蚀等缺陷应立即处理或更换,检查同时要对其接地电阻值进行测量。
2)、主、副水仓中的主接地极不得同时提出检查,必须保证一个正常工作。
3)、当矿井水含酸性较大时,应适当增加检查次数。
5、矿机电队及其相关队组应加强保护接地的检查,按规定测定接地电阻。
6、对集团公司查出的井下接地保护接地系统中的存在的问题,应立即组织处理,保证接地系统的完好可靠。
7、对矿安全检查中查出的井下保护接地系统存在的问题,相关队组应立即整改。
第六节保护接地
第三百九十七条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者,必须接地。
所有必须接地的设备(包括铠装电缆的外壳、铅皮和橡胶电缆的接地芯线)和就地接地装置,都要和总接地网连接。
橡胶电缆的接地芯线,不得兼作其他用途。
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每班要由当班工作人员进行一次表面检查。
井下接地保护工作,要按本规程细则《矿井接地保护装置的安装、检查与测量工作细则》的规定进行。
第三百九十八条对接地极安装地点的规定:
一、矿井有几个水平时,每个水平的总接地网都要与主接地装置连接。
主接地极应埋入水仓中,主副水仓要各设一块。
主接地极要用面积不小于0.75平方米、厚度不小于5毫米的钢板,上面要焊有一段扁钢,以连接引线;
二、局部接地极可设于巷道水沟内或其他潮湿地点。
设置在巷道水沟中的接地极,要用面积不小于0.6平方米、厚度不小于3毫米的钢板或有同样有效面积的钢管平放在水沟深处;设在其他地点的接地极,可用直径不小于35毫米,长度不小于1.5米的铁管,管上至少要钻20个直径不小于5毫米的透眼,垂直埋入地下;
三、在钻眼中敷设的电缆,如不能与矿井总接地网连接时,应将该部分的总接地极设在地面。
第三百九十九条需要设局部接地极的地点:
一、每个装有固定电气设备的峒室和单独的高压开关装置;
二、采区变电所和工作面配电点;
三、连接动力铠装电缆的每个接线盒。
巷道内固定照明设备的接线盒,可每隔百米左右作就地接地一次。
第四百条主接地极与总接地网连接用的引线断面,要用不小于50平方毫米的铜线或不小于100平方毫米的扁钢或镀锌铁线。
电气设备的外壳与总接地网或局部接地连接,以及电缆接线盒两头电缆的铠装、铅皮的连接用的接地引线断面,应用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铜线或不小于50平方毫米的扁钢或镀锌铁线。
第四百零一条总接地网的过渡电阻,由主接地极起至最远的就地接地装置止,不得超过2欧姆。
每一移动式电气设备和总接地网或就地接地之间的接地线
电阻,不得超过1欧姆。
第七节检查和维修
第四百零二条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修理和调整等工作,只准由专责的或临时指派的电气维修工进行。
超过700伏的电气设备,进行上述工作时要有工作票。
采区电钳工,在特殊情况下,准许对采区变电所内电压超过700伏的电气设备进行拉闸或合闸,但不得擅自打开电器设备进行修理;对重要线路和重要工作场所的停、供电,必须由指定人员凭工作票进行。
第四百零三条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应按本规程细则《煤矿防爆型电气设备外壳修理规程》进行修理。
修理后需经检查人员验收合格才准使用。
第四百零四条每一矿井应建立下列主要检查制度,并将检查结果记入专用的记录簿内,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由矿机电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