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销售提成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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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销售提成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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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总则

二、营销中心职能说明

三、商务部只能说明

四、市场部职能说明

五、营销流程管理制度

六、销售费用管理制度

七、销售回款及提成政策

八、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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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中心管理工作条例

1. 总则

1.1 销售工作宗旨:培育和传播XXXX品牌,巩固和提高XXXX产品市场占有率,推动公司经营业绩又好又快发展。

1.2 销售工作核心:提供专业服务,满足客户需求,创造员工价值。

1.3 销售工作方法:以年度预算为主线,以目标管理为手段,以市场细分定措施,以责任到人抓落实,以分级激励、奖惩并重抓考核。

2. 适用范围

本条例适用于合肥XXXX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营销工作管理。

3. 基本原则

3.1 营销中心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3.2 总经理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工作。

3.3 本制度与公司其它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步执行。

4. 管理职责

4.1公司的营销工作是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由营销中心的副总经理依据公司年度管理目标和公司年度预算负责营销常态工作,市场部门和商务部门具体实施,市场部经理是公司销售工作具体实施的直接责任人。

4.2 公司营销中心是公司营销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营销中心职能说明书

4.3公司营销中心下设商务部,其主要职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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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职能说明书

4.4公司营销中心下设市场部,其主要职责是:

市场部职能说明书

5. 营销模式

5.1 根据本行业特点和现行市场操作惯例,将本公司产品市场进行区域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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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区域:安徽省电力公司及安徽省电科院;

第二区域:合肥、铜陵、安庆、黄山、滁州、六安、宣城、池州;

第三区域:蚌埠、芜湖、淮南、马鞍山、淮北、阜阳、宿州、巢湖、亳州; 第四区域:安徽省外市场。

5.2区域管理

第一、二区域设一名区域经理负责管理;

第三区域设一名区域经理负责管理;

第四区域设一名区域经理负责管理。

6、营销制度:

6.1销售合同签订后,由市场部按合同类型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合同评审,填制合同评审单。因特殊情况需要合同修改或变更的,销售人员、应及时与客户和公司协调沟通,办理合同变更或补充手续,并由公司确认后生效。

对于本市系统内电话或口头通知订货的,统一由公司市场部做好登记或电话记录,在得到书面确认或公司领导签字认可后,视同签订销售合同,进入合同执行程序。

6.2所签订的合同由公司生产车间部依据《合同执行通知单》组织生产。未经公司同意,不得将合同转让给第三方生产;不得以第三方生产的产品冒充公司生产的产品或使用商标;

不得经营第三方生产的同类产品。否则即承担违规标的2-5倍或50万元以上的赔偿金,并承担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

6.3销售合同一经双方签订,立即进入合同执行程序:

6.4产品发货出厂程序:

产品经检验合格--市场部按合同约定项目通知财务部开具发票、填制发货通知单--市场部经理审核--分管副总或总经理签字--门卫验单

履行完上述手续后方可发货,否则,相关部门有权拒绝派车、发货,门卫有权拒绝放行。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

6.5产品发送到客户指定的现场后,销售人员应负责办理货物签收手续(应由客户有效的相关部门签字盖章),并将客户签收单及时转回公司市场部、财务部。不得擅自将货物挪做他用或占为己有,否则承担违规标的2倍以上的赔偿金,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各种损失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6.6销售人员不得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经销其他公司的产品或直接、间接参与其他区域营销。

6.7未经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研制、生产、囤集、购入、销售或代理销售与公司或集团公司产品有竞争或类似的商品;不得在各种宣传材料上,擅自涂改或遮盖公司或集团公司的商标、名称和联系信息,不得擅自改动产品的结构和使用方法,不得擅自涂改或更换公司产品的商标和名称。不得向第三者透露公司或集团公司的商业秘密。违者一经发现立即停止其销售员或经销售商资格,并追究其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6.8可退货产品包括由于质量、滞销、客户选型错误等原因造成的客户不可用产品;不可退货产品包括由于出厂时间超过12个月的产品、客户定制产品及XXXXXXX

不能说明充分理由的产品。

对因为质量退货的,公司承担费用和责任;对其他原因造成的可退货产品原则上以换货为准,确要退货的,视产品损坏程度和发货期限打折收回。

发货期限折扣为:

A. 1个月内5%;

B. 1-3个月内10%;

C. 3-6个月内20%;

D. 6-12个月内35%。公司将不承担退货产品运费、装卸费。

7. 销售费用管理制度

7.1费用说明:

7.1.1个人费用主要是指销售人员的差旅费、交通费、通讯费、银行手续费、邮寄费等。

7.1.2市场拓展费是指销售人员为开展业务,必须发生的业务支出,包括与客户共进工作餐、带给客户的小礼品等。

7.1.3 咨询费是指公司为开展销售业务,进行公关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组织订货会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组织客户参观考察费用、组织客户联谊活动费用及其他宣传费用。

7.2各种销售费用的预算:市场拓展费总额控制在当年合同标的总额的1%以内,单个项目的招待费不超过合同标的的0.6%。

7.3各种费用支出管理

7.3.1个人费用的管理

预算内的个人费用中的通讯费、市内交通费,由市场部经理签字、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后转财务部报销。银行手续费据实报销。

差旅费的使用在预算框架下采取先申请后花费的制度,即出差前由出差人填写出差申请单,经市场部经理签批后成行,市场部经理出差须经分管副总签批,所发生的费用数额应同时符合《安徽XXXX电气有限公司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和年度预算控制标准,经市场部经理签字、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后转财务部报销。

7.3.2 市场拓展费的管理。

招待费用由市场部经理依据批准后的年度预算统一掌握,按项目核准报销。招待费从执行合同即合同首付款到达公司帐户开始计提,计提的业务招待费转入该销售员的业务拓展基金。

业务拓展基金主要用于直销业务的前期拓展或客情维护。业务拓展基金的使用必须事先申请,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销售人员对所属业务拓展基金的使用可以在项目间相互调剂,实际支出超出业务拓展基金部分由个人承担。

客户来访,销售员需以书面形式(确实来不及书面汇报的可口头汇报,但事后须补充书面报告)报批,接待费用除一次主餐和市内交通费用由公司承担外,其余费用按销售员招待费处理办法处理。

市场拓展费报销时所有招待费用的发票须按规定审批完毕后交财务部门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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